6. 耶穌在耶路撒冷,受難前的考驗和教導(可 Mar11:1-14:11)
耶穌進耶京到他過逾越晚餐之先,這一大段落,作者以首尾相對稱方式來記載這段史實,首段進耶路撒冷,眾人以衣服和棕樹迎接這位君王,末段在伯大尼婦人以哪達香膏膏在耶穌頭上,代表耶穌預先登基之意。次段以夾敘法,記載用無花果樹代表以色列,因無花果實被咒枯乾。倒數第二段以耶京的聖殿將被拆毀,代表神審判以色列家,福音轉向萬民。中間則以七小段,三件事,記載耶穌在聖殿里的言論。第一次事是祭司長和文士對耶穌的教導權柄質疑,耶穌反問他們對施洗約翰的看法,並用兇園戶的比喻,喻指神必將審判現今掌權者。第二件事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以納稅和復活的事質問他,之後有一文士問耶穌誡命的真意,三小段組合成對耶穌的考驗。第三件事則是耶穌在殿中對眾人教導基督的身份、防備文士的虛偽、奉獻的真意,三小段組合成耶穌對這些宗教領袖的評斷。整大段都與神國大君即將就位,對現今猶太領袖的審判因由一一列出,成為對未來神國僕人一個警戒,神國的建立不當再如這些領袖們的傲慢、不信,反當謹慎儆醒,忠心作成分派各人當作的工。
6.1. 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11:1-11) 第一次進京
Mar 11:1 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和伯大尼、在橄欖山那裡.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
Mar 11:2 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一進去的時候、必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裡、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可以解開牽來。
Mar 11:3 若有人對你們說、為甚麼作這事.你們就說、主要用他.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
Mar 11:4 他們去了、便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門外街道上、就把牠解開。
Mar 11:5 在那裡站著的人、有幾個說、你們解驢駒作甚麼。
Mar 11:6 門徒照著耶穌所說的回答、那些人就任憑他們牽去了。
Mar 11:7 他們把驢駒牽到耶穌那裡、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
Mar 11:8 有許多人、把衣服鋪在路上、也有人把田間的樹枝砍下來、鋪在路上。
Mar 11:9 前行後隨的人、都喊著說、和散那.〔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乃是稱頌之話〕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Mar 11:10 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Mar 11:11 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入了聖殿、周圍看了各樣物件.天色已晚、就和十二個門徒出城往伯大尼去了。
基督耶京進城記,是先以先知預言開端,藉由耶穌打發兩門徒,預告載他的驢駒已預備好了,事情就照耶穌所說成就,再以應驗先知《撒迦利亞書》(亞9:9)方式 “謙和的”(原文希伯來文為“困苦的”)進城。最終人們迎接他,卻以迎接君王(參閲:《列王紀下》王下9:13)將衣服鋪地,以棕樹枝(約12:13,在 以色列它代表得勝的生命)歡迎,以他是奉神之名來登基得國的。
進耶京的角度:先知和君王,就成為他在耶京工作的職事:審判和救贖。正如先知 的命運是受排斥、逼迫、殺害,先知的話仍然不離神所託付他的使命,當代的以色列是神所失望和厭棄的,他們的偶像是今世的財富、名聲,神僕審判警戒之言發 出,在對無花果樹、聖殿等預言,就是對以色列民的預言,但神僕最終也以身殉職來救贖,不是只有警告,而是提供一條得救之路。
驢駒和看守驢駒者,都成為順服主的預象和表徵,他們代表應當順服神,被神使用的以色列民。驢駒的本性不是容易馴服,但因主而順服,以色列人也應當如此,然而事實上所表現出來的猶太人卻是只要今生財富,所期望的是今世之國,最終他們還是離棄他們原先擁立的耶穌。
“伯其法”意為未熟的無花果之家,“伯大尼”意為棗椰之家。兩種果樹都在本章出現(棗椰樹即棕樹),再加上橄欖山的橄欖樹,在舊約中都曾被眾先知所引喻為以色列的三種植物,在此出現,代表意義和聖殿被耶穌祭看同義,作者引此而帶出下段落,無花果被咒,聖殿被清理。
6.2. 無花果樹被咒,潔淨聖殿(11:12-26) 第二次進京
Mar 11:12 第二天、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
Mar 11:13 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著甚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
Mar 11:14 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喫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
Mar 11:15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Mar 11:16 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
Mar 11:17 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麼.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Mar 11:18 祭司長和文士聽見這話就想法子要除滅耶穌.卻又怕他、因為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
Mar 11:19 每天晚上、耶穌出城去。
Mar 11:20 早晨、他們從那裡經過、看見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
Mar 11:21 彼得想起耶穌的話來、就對他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
Mar 11:22 耶穌回答說、你們當信服 神。
Mar 11:23 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
Mar 11:24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Mar 11:25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
Mar 11:26 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有古卷無此節〕
第四次的夾敘法在本段無花果和聖殿,倆者意義是相似的。耶穌代表神義的要求,耶穌餓了即他有需要使用受造物,但受造物卻不能及時提供,滿足他的需求。無花果 樹只有葉沒有果,聖殿只有猶太人可安靜敬拜神,外邦人的院區卻充滿利益買賣,沒有分別,失去它應有被建成的使命,不再是吸引萬國歸向神的目的,它們都失去應有見證功能。
兩次記載耶穌都在黃昏時刻離城,他不願住在耶城內,正如經文故意使用“尋見”這字,在(2,4節)(和合本譯“看見”)可尋見驢駒備用,在(13節)(和合本譯“找著”兩次)卻無法尋見可滿足這位君王使用的果實。耶京原是大君的城,現在神國之君卻不願住在其中,即因這城如無花果,是已成被咒之城。
巴勒斯坦的無花果樹,在春天長新葉時。往往伴隨結出小初果,是不能成熟的小果,若未結這初果,明顯它將不結夏果。耶穌只見葉未尋得小初果,正如以色列人,滿了宗教敬拜的葉子,卻結不出公義的果子。主的預言,驗證這批宗教首領的命運。第一次入殿耶穌只巡看各物,第二次入殿他就發出義怒,引用(賽56:7, 耶7:11)兩段經文主題,是要回應當初所羅門建殿時的禱告(王上8:41-43)。聖殿是使人的禱告能達于神而建的,不只是為以色列民建的,更是為萬國建的,成為通達於神的管道。耶穌說“你們當擁有神的信”,這樣的禱告就必蒙神垂聽而成就所求。也當饒恕人,則我們的禱告必蒙神饒恕過犯。聖殿真正的功能,已在耶穌身上成全了,在他身上我們找到神的信心和饒恕他人的動力,使我們的禱告能達于天。
聖殿的目的在於彰顯神的信實和公義(透過人的悔改和祭物),現在卻成宗教頌領袖得利的場所,更可惡的是他們視外邦人如污穢,雖然外邦人有求告神之心而來聖殿求神饒恕,仍被視為不潔,正如彼得在哥尼流事件上所學得的功課,“神已經指示我,不可稱任何人俗或不潔”《使徒行傳》(徒10:28),只要是憑信來到神前的, 神不再視為不潔,但猶太人迄今仍無法明白這個真理。
耶穌對門徒的教導,透過信心、盼望(禱告)、愛心(饒恕),神必回應來祂面前的人。擁有神的信心,就是對神信實的話語的堅持,有了這樣的信心,就能把橫亙在我們面前的阻礙如大山,移除至海。大山代表猶太(他們被稱為山民),海代表外邦人,只有蒙恩的外象如有“無花果葉”,而無蒙恩的實體如沒有“無花果實”,不論是猶大和外邦,沒有聖別和公義,都如棄物,神國之君審判之言必成就。
6.3. 質疑耶穌權柄(11:27-12:12) 第三次進京
Mar 11:27 他們又來到耶路撒冷.耶穌在殿裡行走的時候、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進前來、
Mar 11:28 問他說、你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
Mar 11:29 耶穌對他們說、我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回答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
Mar 11:30 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你們可以回答我。
Mar 11:31 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說、這樣、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
Mar 11:32 若說從人間來、卻又怕百姓.因為眾人真以約翰為先知。
Mar 11:33 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
Mar 12:1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Mar 12:2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Mar 12:3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Mar 12:4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
Mar 12:5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Mar 12:6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Mar 12:7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罷、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Mar 12:8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Mar 12:9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Mar 12:10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Mar 12:11 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
Mar 12:12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11:27-13:37)是馬可最長篇幅記載耶穌的教訓,沒有神蹟和奇事。都是在殿裡或對殿宇的談語。
整段分成兩部分(11:27-12:44)可區分為七小段在殿裡對宗教首頌的辯駁和審判,(13:1-37)在橄欖山上對著聖殿問門徒說預言和教導。教訓的主題由權柄的質疑到預言聖殿被毀,神已將恩典從猶太人身上轉向萬國,神國福音因猶太人的拒絕,聖靈將同工,將神的產業移轉到配得的人。
本段是(11:27-12:44)七小段的開始,七小段可分為如下所示:
一. (11:27-12:12) 神國福音要除滅凶惡園戶,轉給教會
二. (12:13-12:17) 神國福音不在乎地上政權,而在乎神的權能。
三. (12:18-12:27) 神國福音是透過復活而實現。
四. (12:28-12:34) 神國福音是以愛為中心,比祭物更美
五. (12:35-12:37) 神國福音是以基督為主
六. (12:38-12:40) 神國福音當防備自高和假冒
七. (12:41-12:44) 神國福音的回應是全部投入的奉獻
這是挑戰權柄的事,猶太人首領挑戰耶穌的權柄,相對的,耶穌的回答是神要收回他們的權柄。同樣納丁稅的事,也是人對地上或天上的權柄的順從和區別。復活的事,則是對神的權能的信心。誡命更是表彰天上政權的代表,基督與大衛的關係之認明,更關乎神國君主的地位。文士的好高位和假冒為善,是挑戰神國為首之道。 寡婦的兩個小錢,是對神國完全信服的代表。
作者也同樣以耶穌和聖殿七次的關係,表達聖殿的實質意義由耶穌應驗。七次聖殿與耶穌的關聯如下:
一. (11:27-12:12)神國之君首次入殿環視各物,正如(3:5; 3:34; 5:32; 9:8; 10:23),環視之詞表其有特別用意,期望得著所想要的。對聖殿的環視就表示他對聖殿的期望。
二. (12:13-12:17)神國之君潔凈聖殿,聖殿被誤用,正如神國之君被藐視,首領失去謀利機會,就要除滅他。
三. (12:18-12:27)神國之君在殿中被質問其教導權柄,被設陷阱試探,質疑復活的事。這樣的質疑,正如對殿的功用的質疑。
四. (12:28-12:34)神國之君在殿裡三樣的教導,真與假的區別,實與虛的定義。基督與大衛的先後,文士在三個場所的爭大,寡婦與財主的比較,三件事的教訓同導出相同主題。真正的敬拜,惟有透過基督,在靈與真實中顯露。
五. (12:35-12:37)聖殿被毀的預言,是要預備人子再次榮耀降臨,召聚選民。
六. (12:38-12:40)基督被抓拿和受審,正是預備聖殿被拆的應驗,三日後的復活是另造一座非人手所造的殿。
七. (12:41-12:44)基督的死,使殿的幔子裂為兩半,人到神前的路已敞開。
祭司長和文士質問耶穌有何權柄去潔凈聖殿,禁止人隨意進出。他不是亞倫後代,也無政權在身,為什麽他可以如此行事?這是因為他們否認先知權柄,只以血統為得權勢的依據,拒絕神的警告。祭司血統過度高舉,就如同世上君王世襲一樣,耶穌以施洗約翰的職事反駁,天上來的權柄他們不敢回應,以致耶穌再以兇園戶為喻, 他們歷代以來不斷殺害神的先知,拒絕神的警告,現在最后一位警告者來到,他們仍然照樣殺害棄於園外。耶穌最後引用《詩篇》(詩118:22-23),他就是匠人所棄的,但神卻要高舉他成為聖殿再建的頭塊石頭。在這篇詩歌的(詩118:25-26)節,正應驗在耶穌入京時,雅威的殿應是充滿讚美的殿,但現在卻被這批原該盡使人認罪獻祭的祭司職分者,因著不信約翰的職分,代表他們不願悔改的心,使得讚美不再有,反而是攻擊神的僕人。不接受約翰職分,才使他們對聖殿的被污穢視而不見,他們只看見百姓的反應,卻未看見神的忿怒。
耶穌的比喻,園主三次差派僕人,三次被辱甚至被殺,正如耶穌在殿中三次被質問、陷害,文士對耶穌的態度就是凶惡園戶的態度。因此他們知道耶穌的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這個比喻是套用《詩篇》(詩80:8-16)和《以賽亞書》(賽五章),葡萄園的受辱,等同這批宗教首領受懲戒一樣。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么?”耶穌之意,對神的話語有真認識者,才是擁有權柄者, “人的傳統”阻塞文士對話語的認識,他們不配擁有權柄。今日教會的首領,不是以他們的熱心、奉獻而取得治理,而是對神的話有真認識,實現在他們日常生活中,才配為治理者。(參閲:提前3章,多1章)
增註1 )十一章耶穌進耶京和十四章耶穌過逾越節晚筵,兩次耶穌都行使先知預言,使之預備驢和筵席之事,其用意和在?
許多現在解經學者排除這兩次事件中神奇的成分,將之歸列於耶穌私下秘密與他人商議安排妥當,才告訴門徒去完成預備工作。然而考量經文如此記載的目的和教導意義,以及耶穌在進那京之時段都與門徒同在,則將之歸諸私下約定,有違常理。四福福作者都將此事記下,且進耶京之後的內容,在篇幅上都佔相當大的比列,計算耶穌最後一次進耶京後的篇幅所佔比列,概略為馬太28%、馬可37%、路加23%、約翰47%,因此進京和逾越晚餐同為四福音的共有,而預備這兩件事則為對觀福音所共有,在作者的心中,這兩件由耶穌主導的事,就具有特別意義。
經文本身在強調事件的發生都按照耶穌的指導而行,他所預告的都成為事實,在用詞上作者故意以重複兩次或四次,來表達這是的確實發生。差遣(1、3),找到(2、4),牽來(2、7),你做什麼(3、5),衣裳(7、8),和散那(9、10),當受稱頌的(9、10),那將要來的(9、10),驢駒四次,惟有解開(2、4、5)三次。 “照耶穌所說的”(6)就成為本段最中心點,整件事都是為成就耶穌所說的,先知預言都成全了。而事件的最大喻意由”解開”來表示。”解開”原指解除束縛,釋放,鬆開,作者用在1:7解鞋帶,7:35舌結也解了,都指鬆開之意。驢駒被鬆開束縛而被用在神國之君進京的行伍,他代表一個從未被奴役過的,成為神聖用途,正如民19:2,申 21:3,那用來潔淨和贖罪的母牛犢一樣,耶穌身騎驢駒,牠和耶穌相互映稱,應驗先知撒迦利亞的預告(九9~10)。民眾迎他如君王進京,但事實上並不明白耶穌騎驢駒的意義,否則民眾不會在耶穌被捉拿受審時,應和祭司們的要求,將他釘十字架(15:11)。騎驢的君王是將以色列的戰車、戰馬、戰弓都除滅。它向外邦宣告和平,(亞9:10) 這個預告是完全不符當代以色列人的期望,但耶穌卻藉由他主動的預告備驢,且騎上驢進京城,成為一個表記向以色列宣告神的真正福音。
民眾引自詩篇118:25~26節以及作者獨有的記載,”大衛我們祖宗的國”作為迎接耶穌之詞,由詩篇118:22~23”匠人所棄的石頭,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在可12:10~11為耶穌引用在自身上,因此馬可作者明白詩118:22~27此段落是應驗在耶穌身上。是人所棄絕的卻是神所成就的,詩人因此發出求救聲,承認神所差來的是應當稱頌的,現在民眾在耶京向耶穌發出同樣的求救聲(和散那之原意),將耶穌為從神而來的拯救者,並且作者再加上這位拯救者是建立大衛祖先之國的,也就是以色列人視耶穌進京是要施行神的救恩,重建大衛王國。由詩118:27 詩人以為救恩是以神的壇為代表,壇角代表祭牲之血流出抹在其上(利8:15)使祭司被贖以就職,神是透過祭司的贖罪來對選民拯救,而非戰士身分以殺戮來拯救,民眾在迎接的場合上,所表達的期盼和耶穌以先知和祭司的身分喻意的拯救,是截然不同的。
進耶京的君王身分,不是要對付羅馬政府的政權,而是對付以色列人官長的罪。先知是宣告罪狀,並預告審判速臨,君王則是執行公義,判決罪行。耶穌進京到最後上十字架,就成為對屬肉的以色列人最後的評斷,當他們棄絕耶穌之時,神以立他為主為彌賽亞,因此以色列人的罪已定,與神的關係終止,救恩與屬肉的以色列人無分。那按著血統和律法諸工作的,並宣告為無果效,保羅從耶穌的死和復活,他明確指此猶太人的自義之處,已無可誇的,救恩從耶京轉向全人類。
14:12~16預備逾越筵席之事,首先作者就用同樣筆法和用詞,14:13等同11:1~2,而用詞也是二或二的倍數,逾越節四次,預備四次,吃二次,門徒四次,城二次,在那裡二次,14:16”照他說的”等同11:6。14:15”擺設”整齊(整齊原指預備妥當的,是預備的形容詞),等同11:8衣服”舖”在路上14:14”客房”的字根為”解開”,即11:2、4、5的”解開”。由以上的用詞,更明確指明,逾越筵席和進京是相連的,耶穌在這兩件事上都特別以先知預言來成就,其目的在顯露這兩件事與耶穌最後一次到耶京的使命攸關。進京的身分是先知,君王,但進京所要實際執行的是祭司身分,因此羔羊和祭司由逾越節和詩篇118篇所指明,耶穌自身的最後使命就是完成羔羊和祭司的工作。
增註2 )11:16 耶穌禁止人拿著器皿從聖殿裡經過:
本句話是只有馬可才獨有記載的,此禁令事實上聖殿當局早有這樣禁令,是為防止人隨意進出聖殿。經文用詞上,”拿著…經過”原意上有把某物帶到各處去,意為將各項非聖殿用品器皿帶進聖殿,作為買賣交易之用。在聖殿歷史約千年中,聖殿是神所使用的一件很重要的工具,它延續曠野會幕的功能,表達神的聖別和臨在,是神與以色列人之約的記號,在這記號未被完全取代之前,耶穌、保羅等新約神的工人,按聖殿規矩遵守著,耶穌和保羅都不是反對獻祭體系,因這是神所安排作為工具引導人到真正天上的聖所,憑著信心來敬拜神,直到西元135年耶京完全被毀,祭司被殺,猶太人被逐離巴勒斯坦,聖殿崇拜才完全中止。耶穌對聖殿崇拜的觀點,以賽亞56:7被引用可作為說明,在五十六章中先知指出外邦人將有分於安息日和聖殿這兩大記號,作為與神聯合之約的記號,不再只是針對屬肉的以色列人,而是一切憑信遵守律法者,不分猶太和外邦,神都招聚納入為屬他的子民,“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既是萬國,就不再是單屬以色列人的。但在耶穌時代,外邦人來敬拜神時,卻被視為次等人,不被看重,且是成為搾財的對象。聖殿當局將外邦人所到之聖殿外院(外邦人不能進聖殿內院),放寬成為交易場所,以為外邦人的敬拜,神不看重,因此污穢外院以謀利,不會污穢猶太人的敬拜。耶穌潔淨聖殿,一方面是對神的尊重,將神賜與世人的得恩方式,再次高舉,分別為聖。一方面則表明外邦人的朝拜也當看為珍貴,因這是神所應許和喜悅的事,猶太人不當成為阻擋者。因此祭司長和文士失去謀利工具而想法子去除滅耶穌,作者用兩個”因為”(和合本只譯出一個)來表示他們謀殺的原因,一個懼怕耶穌,一個是群眾希奇於他的教導。經文之意是將耶穌和他的教導視為一體,出於他的教導帶給群眾的影響力,成為耶穌的權能彰顯,這樣的權能將取代祭司長和文士的權柄,他們所憂懼的就在此。
聖殿崇拜被終止迄今,不是聖殿崇拜不完全或是有不週全之處,而在於兩方面的限制,一是猶太人的心態未能改變,一是聖殿本身只是天上聖所的模子。 兩千年來猶太人自封心態,排除外邦人,以為也能因神的律法中的福音得救,致使教會被排拒在外,教會本身也出於仇限和對抗,將猶太人隔離、歧視、逼迫、殺害,致使猶太人藐視基督,自立於福音之外。福音的目標正如保羅所說”是拆毀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弗二14~15)已落空了,反而在雙方心中再次被築起仇恨之牆,一方高舉律法,一方高舉福音,此對抗沒有終止前,聖殿崇拜的重建永不成就。再者耶穌以身為殿之教導,也讓福音本身將聖殿崇拜的限制打破了,藉著聖靈,眾信者可以進到天上聖所,因著天上大祭司耶穌基督,成就真實的敬拜。 因此唯有猶太和外邦同樣認明福音和律法是一體兩面,不是對抗,而是相通,聖殿崇拜重建才有意義。這就是耶穌潔淨聖殿更大的目的,使猶太和外邦同在律法與福音的基礎上,雙方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弗二15)。
增註3 )11:22~26詳解:
22節:”你們應許當持續擁有神的信實” 耶穌首句話就點出全段落的的中心思想,”神的信實”是指神福音的應許,是十一章的中心點,由耶穌進京,對無花果樹的審判,潔淨殿這三件是相連,共同指出耶穌是以和平之君臨到這世上,他的福音是要讓猶太和外邦共得神的救恩,而不是造成兩者的分裂。猶太人堅決以為救恩只及他們屬肉的亞伯拉罕後裔,此種思維困住神選召他們成為祭司國度的目的。耶穌進京就是要來打破這思維,無花果樹不結果,表示以色列人未使外邦人有一條正確的道路進到殿裡一樣,耶穌對它的審判咒詛,也就是對聖殿外院潔淨的意義。神的信實在舊約先知之中早已預示,救恩不再只是猶太人的專利,以色列人當重新思考他們為何蒙神賦予律法、應許、諸約,是為著神的榮耀要透過他們得彰顯。現在他們失職了,這位真以色列的王進京,就是要將神的信實再次向猶太和外邦宣告,並且成就這信實。
23節”我實在告訴你們” 以下經文是對22節的解釋說明,當這一詞句”我實在告訴你們”出現,它不是一個不同的內容的啟示,而是接續前面主題的說明,因此移山投海不是按字面意來實踐,耶穌,歷代先知,使徒,從沒有人行此事跡,耶穌是以隱喻法來說明,猶太傳統如大山,阻擋人來到神面前,要去除這阻礙,如同咒詛無花果樹枯死,唯有心中不疑惑,相信所說的必成,神將成就這事。這山指空占地土不結果的以色列民,它們阻礙福音之事必被挪開,使福音傳至外邦四海之事,神必作成。24節是23節的重複說法,用詞也重複,禱告和祈求即等同心中不疑惑,對神的信實有真認識才有信心。 23節用假設語氣,後接現在式句子為受詞”只要能夠持續相信:它所說的事是持續成就”。24節則用命令語氣,後接過去式句子為受詞”你們應當持續相信:你們得著了”作者故意轉換語氣和時態,但其結果是一樣的。它必將成為事實給于它(或你們)”因此耶穌在此有勉勵和要求門徒,對於神的信實之事,當堅持下去,不要受到傳統的逼迫、阻擋而退縮。25節”若擁有敵對任何一位的事,你們應當持續釋放”。就是敵對福音者,門徒也當饒恕它們,”為要你們的父就是那在天上的,它能夠釋放你們的眾過犯”。這句話成就在司提反身上(徒7:60)。 26節在古老版本中無此經文,應是套用馬太6:15,因為將25節的經文含意視同馬太6:14所造成的,但是馬可作者事實上雖引用耶穌的講詞,但是其用意與馬太有別,馬可用此句在補充24節,以同樣的現在命令語氣”相信”(24節)和”釋放”(25節)來成為禱告蒙成就的條件。
6.4. 盤問納税、復活、最大誡命三項(12:13-34) 聖殿中
Mar 12: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
Mar 12: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Mar 12: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Mar 12: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
Mar 12:17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
Mar 12: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Mar 12: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Mar 12: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Mar 12:21 第二個娶了他、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Mar 12: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Mar 12:23 當復活的時候、他是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
Mar 12: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 神的大能麼。
Mar 12:25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Mar 12: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麼. 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Mar 12:27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們是大錯了。
Mar 12: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Mar 12: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Mar 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Mar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Mar 12: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 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
Mar 12: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Mar 12: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首次的盤問就點出他們不是以求道的心來詢問真理,而是撒但的計謀,化裝光明的使者來試探,獵取話柄。他們指出耶穌不專注於人的外貌,反是按著真實教導神的道。這話正與12:38-40第六小段耶穌指責文士的掩飾、假意成對比,是真實與遁詞(40節“假意”的原意)的對比,不專注外貌和好穿長衣(馬太 23:5記為“衣繸子做長了”)的對比。
在當代法利賽人反對羅馬政權,以為只有對神的奉獻才是人應當給予(即和合本的“納”),而希律黨人 (即撒都該派)則認為應服從羅馬政權,以取得和平,好順利地朝聖,故此人民應納稅給該撒皇帝。現在猶太落入羅馬政權,是出於他們對神的不信,為爭權而引外力介入的後果。既然不信神,耶穌就抓住他們的話柄回答他們,正如他們的計謀要抓耶穌話柄。
耶穌在殿里的談話,作者將他對話的技巧表顯無遺,幾次的巧言盤問,耶穌掌握住辯論的中心,一方面不落人把柄,一方面引藉比喻、物品、經文來釋明真理。因而在納稅事上,耶穌言中之意,你們既拿該撒銀錢,還來質問他人是否該納稅?
納稅等同服從該撒的王位,這是猶太人所認知的,但另一面的意義,由歷代先知之言,這等同服從神在當代所設立的掌權者。在以色列王國時代,聖經已不斷告知百姓當服從神所設立的掌權者,即便他是外邦政權,然而猶太人不信惡心直到耶穌時代,仍未改變。稅制的不合理,是猶太人起而反抗的主因,卻不是因為對神的忠心而起義。人對今世的貪戀才是他們假冒為善(即15節“假意”的原意)的因由。
第二段的盤問沒有復活之事,撒都該人以五個否定詞來問耶穌,耶穌回答他們以七個否定詞來解釋復活的啓示。耶穌的回答七否定,正是他們的問題七個弟兄。復活的意義,是表明生命的權柄在於神,否定復活,就是否定神的生命權,以為是人在掌握生命。撒都該人的問題,反應出他們掌握著猶太宗教大權,卻反對神在他們的生命掌權。
復活之人不娶不嫁,生命的意義和延續,不再是以肉身的生命為唯一評判標準,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當人的信心和行為一生果效,是如列祖一樣,蒙神紀念,這樣的生命是長存的,復活歸天家的盼望在列祖裡面(希伯來書11:13:16)。撒都該人不信神的大能,否認神的權能,不信神可使人長存,故需藉嫁娶來延續後代生命。他們不明白聖經的教導,始祖的犯罪才須藉由婚姻來延續生命,神的心意是人能夠不犯罪,而非不斷犯罪來求赦免。
耶穌引用(出埃及記3:6,15,16)在西乃山對摩西呼召之時,神用這句話來表明祂是誰,解釋對摩西所題問的,神的名字的意義為何。因此神的名雅威:那自有永有者,祂名的真正内涵是:这位神是不断行事的神,祂的创造,救贖,是不間断的,惟有從祂的行事中才能明白祂是谁。神不是静止不动,單單成为人所朝拜的對象,祂不是單單在廟宇中接受人对祂的服事。在生命的過程中神親自参與,也親自掌控一切,不只在人的出生上是出於祂的赏赐,在今生的經歷中,也都是按着神的赏赐而活,更在末後的日子也是祂在評断奖懲,因此撒都該人虽然在當代掌管着聖殿敬拜,似乎握有赦罪大權,但真正的權柄是在於神,他们否認神的大能彰顯,就等同神也宣告他们不再擁有赦罪權柄,聖殿敬拜的真正果效,已轉移在这位基督身上。
神是復活者的神,這真理早已啓示在律法書上,不是到間約时期(即主前400年到耶穌出生時代)才被人從巴比倫文明中所模仿而以啓示文学表彰的,從耶穌和保羅身上,都引用律法書的記載来論復活,而非啓示文学的用法来論述,可见使徒時代早已明白復活的啓示是旧约所说的。撒都該人讀神的话,他们的心眼未曾被開啓,只落在文字字義而無聖靈同在,復活之事向他们隱藏是因为他们只想藉由聖殿崇拜得利益,當人的心被今世的荆棘擠住了,神国的種子不能結实。他们引用(申命記25:5-10)兄终弟及的律法来挖苦耶稣,却不明瞭兄终弟及立嗣的背后意義,是產業的繼承,而這樣堅持產業的真正意義是仰望天上的產業。如果沒有復活就沒有天上產業,則地上的產業何足掛念!
第三個詢問者是法利賽人,他們只單著重對神的敬重,以為律法的命令分輕重緩急,只要對神有足夠的敬虔表現,就足以彌補對人的不義,律法的刑責是可以功過相抵。馬可七章洗手的事件中就已表明他們的態度,只要神不要人。從耶穌和保羅對律法的解釋是相同的,任何人遵行全部律法,只是他絆跌在一條上,就這一條而言他成了有全部罪責的,違律就需付代價求得神、人的赦免和和睦,無法以功德來抵其罪行,只有真心悔改,賠還相對價值,才有罪的彌平。因此文士的求問背後動機,耶穌深知他的缺欠,引用(申命記6:4-5)對神的愛再加上(利未記19:18)對人的愛,將律法的綱領道出,對神和對人的愛是相連不可分的,守全律法而非單看重某些條文。
“神是獨一的”,在新約中超過十次的記載,神格惟一說法。當耶穌引(申6:4)“主我們的神”他將雅威神視同以色列對這位神的觀點,他自己是包含在“我們”裡面。經文的意思絕非將耶穌排拒在外,否則耶穌要說 “主你們的神”才有可能將自己的位格與以色列人分離。對律法的尊重和解釋,文士是以比較性來論對神全心全魂全意全力愛神和以燔祭和各樣祭祀之間的關係,雖是比較性(這是文士的習性)但這樣的理解神的誡命,耶穌以為他的回答是有分辨之才,他對神的開放心態,使他離神國不遠。在神國裡,誡命是透過愛來運作,而非外在祭物的多寡,愛本身不是律法,也無律法限制,但誡命所要求的義、聖潔,卻只能透過愛神和愛人來完成,愛是信心的產物,因著施恩者神是惟一的,對祂的信心而回報以愛,這就是律法的綱領。
至此辯論終結,對律法書的解釋,在政治上、教義上、道德上三方面,耶穌的認知提供了律法原意的再思,基督就是解釋律法,實踐律法,成全律法應許者,他不只是像先知有傳講神律法教導真義之能,更是以祭司身分來成全律法所託付的職分。亦即基督不光宣講神國之路,更是以己身成為引到神國的媒介,他將透過對神對人的愛,捨身成義,因此下段落角色變換,耶穌不再是被盤問有無資格來解釋神的律法,他成為律法的教法師, 解釋神國福音成全之道。
6.5. 耶穌教訓大衞與基督,責文士虚偽,稱讚寡婦捐貲(12:35-44) 聖殿中
Mar 12:35 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問他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Mar 12: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Mar 12:37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Mar 12: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Mar 12:39 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Mar 12: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Mar 12: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Mar 12: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Mar 12: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Mar 12: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三項教導前一項的教導是對在殿裡敬拜的眾民,最後兩項是針對門徒的教導,所用受詞前一項是“群眾”,後兩項是“你們”。對象不同,意義也隨之有別。(參閲: 路21:45-47)。第一項的內容與神觀有關,為要正確表達基督與大衛王、神之間的隸屬關係。第二項的內容則與教會日後治理有關,為要基督所建立的教會領袖,勿陷入當代宗教領袖的後塵。第三項的內容則與信徒對於神,需要透過正確態度來成就神國的事奉。
首項教導基督是大衛後代,又是大衛的主,引用 (詩110:1),第一個主是雅威神,第二個主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永為祭司的基督。該篇詩歌是描寫神所膏立的這位主,是透過他的犧牲得勝仇敵而被高舉,此啓示是文士所不明白,因而他們單單看到大衛的後裔要重登大衛王位,承繼大衛之國,他們所認識的基督是在今世得國。耶穌引用此經文,讓人重新思考基督的王位 不是和大衛的王位相同,而是高於大衛的王位。不是屬地的,而是透過神成就,在天上為王。因此神、基督、大衛的隸屬關係清楚被交待了,對於基督的身位,猶太人把他貶低為地上王,今日的外邦人卻把他過度高舉與神並列,都不是按聖經本身的說法來認識基督。
“三位一體神”的說法是異教之風在教會中迷惑眾人,越過聖經本身所解釋。而至今猶太人所期望的彌賽亞,要在今世帶領他們重建大衛之國的榮耀,也是越過聖經教導中,出於人的誤解而來,是不能实现的迷思。
上一段落作者提到燔祭和各樣的祭祀,本段再引用詩篇基督是祭司的角色,作者要將耶穌的身份由先知和君王角色,再延伸為祭司。耶穌是彌賽亞的意義,在此就完整呈現出來。也透過詩篇的預言,再次呼應耶穌自己受難的預告,他的國的建立,是以他自己的獻上成就,這是眾人所未明的,連他的門徒也不明白神的行事,是超乎人所思所想,對讀者而言,在受逼迫中的信徒,因此更得激勵,他們將要承受的將是與主相符合的。
次項教導防備文士的虛偽,“文士”在 (28,35,38節)連續三次題及,此因法利賽派的教導是當代最大主流,影響最深,至今世代仍是如此,二千多年以來耶穌、使徒、教會都無法改變他們,因此只有防備他們的酵進入教會,是耶穌、使徒們不住的提醒和關注。改變他們的責任,不是教會所能作的,反是教會的責任是行出光、塩的見證,不當容許假冒的事在教會流竄。
本段的用詞以三個分詞:喜好、侵吞、禱告,三個地點:市場、會堂、宴席,三種自高:受人請安、高位、首座,來表達文士們多重虛偽,不但在其教導上是虛偽,在行為上也是假冒為善。他們以迎合民眾心理而行,用掩飾手法顯己為義,連禱告神都可以成為虛偽。對弱勢者的欺壓更是耶穌指責重點,其虛偽的目的即藉此謀利。在當代習慣做法,寡婦們會將家產委由堂會代為管理,堂會則選出公正之士代為經營,文士因其虛偽而被舉薦,結果藉機侵佔她們家產。
長外袍和長久的禱告,原是身份和敬虔的代表,因著人心偽善和貪婪,成為他們的工具,耶穌的教訓要人不要只看外表,當聽其言而觀其行,真實的教導必由真實的人所帶出。
最後一項教導,作者描述耶穌像一個觀戲者,他細看眾人如何投奉獻。對於寡婦所投入的,視同門徒撇下所有跟隨主,故他特別對門徒說這些話,是對門徒的鼓勵。 “投入”這詞在這簡短教訓中出現七次,投入全部養生之資,對比文士的侵吞家產。在神國裡真正奉獻的本質是犧牲,這正是救主親自將行的,將生命交付神手中, 信任神的看顧和安排,才有成就神國事奉的見證。
“小錢”指猶太最小錢幣,“大錢”指羅馬最小錢幣,在當代二個猶太幣換一個羅馬幣,都是最小單位,竟然成為寡婦的一切。然而在人生過程中,當人開始貧窮時,他樂於奉獻所有,當人奮鬥一生而有所餘富時,反而不容易投入所有。富人奉獻一大筆財富,在他是可能的,但若將全部奉獻出來,大多數人會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表現(使徒行傳5:1-11)。在对神奉献的事上,神真正看重的是真实對待,全部財物都拿出來奉献,不是聖經對每一個人的要求標準。
增註1) 12:1~12耶穌比喻再說明
本段落耶穌的比喻,接續11:23”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雖然耶穌未直接明白告訴文士祭司長等人,它的權柄來處,但由比喻之中,卻是清楚交代他是神的愛子,而文士祭司長也明白比喻的內容,卻未反駁耶穌的比喻說法。
在對觀福音之中,作者幾乎不以耶穌直接辯駁他是從神而來,是神所差的愛子,有神直接交付的屬天權柄,但在約翰福音中,他的作者卻一再直接由耶穌口中說出來這一事實。這之間的差別,是作者之間寫作目的的差別,而非事實之間有出入(更非漸進式啟示的緣故)。在對觀福音者中,作者們強調人子的身分,是成全律法要求所必須的,耶穌不是以神子身分來履行,而是以新亞當,有着他弟兄血肉肢體來得勝掌死權的魔鬼(來2:14)。然而本段落的比喻,是對觀福音中特別的一段記載,耶穌藉由比喻而說出他是神的愛子,是應當被尊重的。這是唯一一次由耶穌親口喻指他是神子的身分,耶穌由進京,潔殿所代表的意義,福音是與外邦人有分,在這比喻中再次闡明,12:9將葡萄園賜給別人,就是指神的產業將由猶太人轉給外邦人。
在這比喻中耶穌以承受產業者的身分來到猶太人中,這產業由12:1經文的描述方式,等同將葡萄園視同神為以色列民所施行的諸樣保護措施,由以賽亞5:1~7先知的審判之言,這葡萄園就是神的律法之喻。神要從葡萄園中得到公平和公義的果實,猶太人也知道神的律法就是他們的產業,10:18財主求問耶穌如何才能承續永生為產業的事件中,耶穌就將律法真實的實踐就是永生之道,指明律法就是承續產業的內容,能真正履行律法的要求者,就是承續產業者。律法的諸樣要求,目的就是要保護選民不受撒但之國的侵擾,沒有律法的圍籬,人不知善惡的界限。葡萄園中的籬笆,壓酒地樓房(看守者居住用)都指明所必要的都備齊了,正如律法本身是公義審判的準則,也是福音應許的媒介,更是彰顯神榮耀的唯一準則,祭司文士長老他們原是被神託付的工人,應當有公平公義的行為成為獻給神的果實,但是耶穌指出他們是違背律法者,強佔地土成私利,棄神的子民於不顧,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二章所描寫,猶太人有外在律法為誇口,卻違背律法玷辱神 。反觀外邦人他們看重這恩典,神將福音傳給外邦人,就是將他的律法和實踐律法的方法告訴外邦人,所以保羅才說”那生來未受割者,行盡律法,必審斷你這透過成文典籍和割禮,卻作律法的違犯者”(羅二27)。
耶穌潔淨聖殿就表明,猶太人正如園戶的私心,將聖殿視為禁臠,是符合耶穌所說的,將神的產業變成私人謀利工具,耶穌在其他地方也同樣指責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中,指出他們勾引外邦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太23:15)。律法原是使人配稱為神國之子,若果聽聞律法者,能憑信藉恩而成全。但是猶太人只看到律法表面的善,卻未給人行善的路,把天國的門關了,不讓人進入。眾先知的指責,猶太人明知卻硬心不悔改,曲解經文意義,否認福音廣傳于外邦人的路,以割禮等律法諸工作成為律法目標,因而塞住了福音的門。耶穌最後引用詩篇118:22~23的內容,被棄之石已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神國的建立已由耶穌開始了,福音不受猶太人所束縛了,律法之福藉由神的工人宣傳,成為眾人眼中看為希奇的事,這事由耶穌起頭,由使徒接續,由保羅成全了。
增註2 )12:17耶穌的話中之意為何?
“屬該撒的物應當償還該撒,屬神的物應當償還神”,耶穌對政府的態度是當政府所帶來的利益,服在其下的民就當償還所得利益,同樣當神賜福而得的也當償還神。作者不是在勸人服從政權,正如保羅在羅十三1~7的教導,也不是教人做順民。對於今世掌權者,若果他們按照神所給他們的使命,引導萬民到公義的道上,屬天的子民也當服從屬世的政權。作者和保羅一樣,對於反面的事,隻字未提,因此我們只能以正面的態度來面對屬地的權柄,況且在納稅與審判兩個領域上,就為維持今世的和平運作而存在,耶穌的降世不是在對抗他們,而是對抗屬靈的權勢以及虛偽的傳統權勢,因此爭戰不是外求的,而是內裡的,是屬乎每個對真理有回應者,在其心中、家中、個人所擁有的領域上爭戰。
12:14”你是真實的,並且你不會顧忌於任何人,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只在真理上教導神的道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第二次合議要除去耶穌,(第一次在3:6),在耶穌時代,法利賽人在政治上憎惡希律黨人,因他們贊同順服羅馬政府,而從羅馬得著好處,此種交往正是與法利賽人要求分別的相反,法利賽人對外邦人,乃至自己的同胞如未遵守他們教派口傳律法者,都與之分離不相往來。現在兩派為著各別利益而結合,正是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耶穌,因耶穌所帶來的風潮,使法利賽人以為驕傲的口傳律法失效,也使希律黨人以為羅馬政權會被政變、革命而造成社會動亂,失去他們在社會的利益。他們一同向耶穌說出如此多的稱讚詞,以耶穌為誠實勇敢說話的,來套住耶穌,要求耶穌誠實回答他們的問題。經文記載耶穌知道他們的演戲,他們並不以耶穌所說的真理而順服真理,說再多的真理對他們也無益處,且會像耶穌自己所說過的把珍珠丟在豬前,他會用腳踐踏了珍珠,並轉過來咬你(太七6)。 耶穌再次以物為媒介,藉由當時銀錢的頭像和銘文來回答,這是繼祭司長文士們首次質問,耶穌以比喻回答而不直言,同樣的模式。時候未到以先,耶穌不會直接與他們衝突,造成把柄,落人口實。耶穌的回答後半句:屬神的物當歸還神,對於新約奉獻的真理,這話是最直接清楚的吩咐,很多信徒以為新約時代,聖經未曾再提外邦信徒是否當納十分之一的奉獻,因而提出不須守舊約奉獻的規定,而改以自由奉獻。這個誤解和作法正如法利賽人對稅納給該撒的態度一樣,他們認為納稅給羅馬政府是對羅馬臣服的表記,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得不納稅,只是在外宣稱他們的無辜。奉獻給神的,是償還從神得著的諸福分,是欠債當還之物,聖經要求選民該還給神的,就還給神,這人才是神的真選民。
增註3) 12:26摩西的書,荊棘篇的內容為何?
出埃及記三章在猶太人中視為荊棘篇,是神向摩西首次顯現,呼召摩西成為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首領,在神顯現中首先啟示他自己是誰,耶穌以神自己的啟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雅各的神”作為神是復活者的神來解釋復活之事。在出埃及記中神為何對摩西啟示神自身呢? 難道神啟示給摩西之意,是指復活嗎?若神是要啟示復活之理,這又與神要救出以色列人有何相關?
在荊棘中第一個顯現異象是荊棘焚而不毀,這異象吸引了摩西要看明。經文本身並未解釋為何荊棘焚而不毀,但由出三7~10 神對摩西說話內容,以色列人現在所受欺壓,正如荊棘被焚,但由於神的保守仍未被滅絕,這由出一~二章中已向我們說明,以色列民在法老的陰謀中仍存生機。因此當神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他說”我是你祖宗的神…”,他是先向摩西啟示神是賜生命的神,是保存生命的神,是祖宗所依存的神。是神揀選他的祖宗亞伯拉罕,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是神賜福亞伯拉罕子孫如海邊的沙,天上的星那麼多。因此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在出3:6、15、16連續三次,指明這個啟示是確實不變的,神所立約應許的話永不落空,他當初如何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生命中掌權、保守、賜福,現在神也要在他們後裔如此行。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神啟示自己的用意。他是仍在行事的神,是掌控世界的神。這世界不只是今世的世界,也包含來世的世界,因此耶穌對神的啟示有更深的理解,是按著屬靈的意義來認識神說話的內容,耶穌對之解釋為”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在神來看人是常存在他眼前,或受賞得榮,或受懲得刑罰。故此,耶穌說撒都該人是被誤導,引入迷途(可12:24、27和合本譯為”錯了”),他們自以為是只有今生,所以他們在今生於以色列民中掌權得利是理所當然,然而耶穌引摩西荊棘篇,就是要告訴他們,工人受召是為服事神,拯救百姓,如果撒都該人離棄神所託付的使命,只顧念自己今生所擁有的,那麼日後死人復活,乃像天上的使者,就如那位向摩西顯現者一樣,在火焰中而不毀一樣,有永刑為他們存留。
耶穌的回答,不只在駁倒撒都該人的錯繆引例,他意有所指的是對他們的審斷,神是活人的神,他的權能永在,撒都該派在宗教上的得利,不能逃避在復活後的受審。神當初救出以色列人帶領他們要進迦南,得著安息,希伯來書作者指明這迦南地不是真安息之地,而是列祖在仰望天上的家鄉。因此神拯救以色列人是要預表今世每一個落在撒但國度的罪人,透過神所差的那一位,得拯救進入真家鄉,在來世得真安息。若果無復活,就無審判,則拯救是落空的,神信實的話被誤導了。撒都該人對今世的貪戀,造成他們不能明白神的啟示,因此他們長久以來的解經,只按摩西五經的字面意來遵守,這思潮是受希臘思想所影響,以理性辯証為主體,否認啟示和靈意。他們所犯的毛病今日也在基督教瀰漫,正如法利賽人所犯的毛病在今日猶太教界瀰漫,都各取所需,卻無聖靈所帶來的真明白。
增註4 )12:28~34再探討”
首先文士問誡命中哪一個是首要的,耶穌不是以十誡中的任一條來回答,因此基本上文士和耶穌將誡命和律法這兩用詞,看為是同義詞。在外邦人中看聖經用詞,常以誡命就單指出20:1~17和申5:7~21神在西乃山所頒佈內容為限,而律法則以誡命以外的吩咐為內容,因此這樣的分類在耶穌、保羅的口中是不存在的,神所說出的任何一句話,就是誡命,就是教導(律法之原意),並無分輕重緩急,犯一誡就等同全干犯。今人常將誡命遵守掛在口中,卻說律法不須全守,就是說有人以十誡為當守之命令,至於其他律法則只持守他們所認為道德律法的,剩餘律法則廢棄之。由耶穌回答的內容,所引用經文在申6:4~5和利19:18,都不在十誡當中,尤其利十九18是一系列吩咐中的一句話,它和許多聖潔條例並列,因此耶穌之意絕非以為”愛人如己”才是唯一的對人之誡命,其他吩咐不必遵守。文士的問題是提出比較性的,其比較目的是要人對神的話學習,有提綱挈領用意,而非在做篩選。反而常有人將本段內容誤解為只要愛神愛人,就已成全全部律法,律法其他教導和命令不再看重,這是完全錯解耶穌的話。
比較耶穌和文士的用詞,相同的是對神的認識都以”他是一的”,文士再加上申4:35,39”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做回應耶穌所說的。在對神的敬拜上,他們同有相同觀點,神格唯一論,也就是神的榮耀,尊貴,是不與他神共享,沒有三位神,也沒有三位一體神,一切源頭,出處和歸處都在於這位神。猶太人由古迄今所堅持的神觀,耶穌是與之相同,並無出入,耶穌也未提出新的觀點。文士說”很好,老師,在真理上你說:它是一的…”(12:32原文直譯),文士贊同耶穌所說是真理 “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耶穌首用十誡的首句的含意,再加上他自己的解釋,將首誡”在我的臉面之前,對於你沒有別的眾神存在”(出20:3原文直譯),說成神格唯一且對這神的全心意的愛。也就是說,認明神是一的和盡全力的愛神,兩者是合一的,反面說,對神認識不明的,以他人,他物,他神來取代,加添神格的,他對真神的愛,就非神所限定的真理之愛,而是混亂的愛
耶穌再加上第二條”愛人如己”,則愛神愛人成為律法的總綱,這樣的解釋在文士中確實沒有人有此見解,在舊約先知中也沒有那位先知有提出這種說法
,這是全新的觀點,在今人來看我們早已習以為常,但在耶穌時代,這樣的說明產生的沖擊是何等的大,文士說這兩項是更加卓越於一切全燔祭和各樣祭祀,耶穌將詩篇40:6;51:16的精神,以申命記和利未記的經文直接套入,表明神真正想要的是人能按律法對神對人有和諧的正確作為。對神的回報,奉獻不是不重要,但要緊的是行出律法的真義,就是對神的最佳回報。
由12:28~40這三段落中,文士是主角,耶穌對文士由褒到貶,作者將這三件事併提,目的在對文士做審斷,若文士是按律法真意在解明神的話,他們是當得報賞,但文士常常錯解神的話,或無法理解聖經的真意,正如第二段大衛的子孫的含意,他們無法分辨基督、大衛的關係,正如今日神學家無法分辨神和基督的關係,最後當文士落入私心,假冒偽善,無法以正確話語教導人時,反以虛偽敬虔搏取人的敬重,耶穌嚴厲斥責之。
6.6. 預言聖殿被毀,教導門徒因應之道(13:1-37) 橄欖山
Mar 13:1 耶穌從殿裡出來的時候、有一個門徒對他說、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殿宇。
Mar 13:2 耶穌對他說、你看見這大殿宇麼.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Mar 13:3 耶穌在橄欖山上對聖殿而坐.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暗暗的問他說、
Mar 13:4 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呢。這一切事、將成的時候、有甚麼豫兆呢。
Mar 13:5 耶穌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Mar 13:6 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Mar 13:7 你們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不要驚慌.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Mar 13:8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地震、饑荒.這都是災難的起頭。〔災難原文作生產之難〕
Mar 13:9 但你們要慬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
Mar 13:10 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
Mar 13:11 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豫先思慮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
Mar 13:12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Mar 13:13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Mar 13:14 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Mar 13:15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去拿家裡的東西.
Mar 13:16 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Mar 13:17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Mar 13:18 你們應當祈求、叫這些事不在冬天臨到。
Mar 13:19 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自從 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Mar 13:20 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了。
Mar 13:21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Mar 13:22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
Mar 13:23 你們要謹慎.看哪、凡事我都豫先告訴你們了。
Mar 13:24 在那些日子、那災難以後、日頭要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
Mar 13:25 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
Mar 13:26 那時他們〔馬太二十四章三十節作地上的萬族〕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
Mar 13:27 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方原文作風〕
Mar 13:28 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
Mar 13:29 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近了、〔人子或作 神的國〕正在門口了。
Mar 13:30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Mar 13:31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Mar 13:32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Mar 13:33 你們要謹慎、儆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
Mar 13:34 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作的工、又吩咐看門的儆醒。
Mar 13:35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甚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
Mar 13:36 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
Mar 13:37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儆醒。
本段落所注重的是時間的应驗,在時間用詞上多個詞語重覆使用,因此時間點的認知不是單一的時段,而是多重应驗。故对經文的解釋,要按經文所點出的時間點來了解,而非一般單以末世論來看本段記載。
作者以三段式描寫法來記錄耶穌對聖殿被毀的教導,每一段說明都附帶一段插入的話,插入話的時間點和正式的說明段落是不同的,詳如以下:
1.第一段的說明(5-8), 第一次插入(9-13)。
2.第二段的說明(14-22),第二次插入(23-27)。
3.第三大的說明(28-32),第三次插入(33-37)。
每一段的說明都是針對聖殿被毀的情狀預告,在三段說明中都是同一時間點应驗。由預言轉而對門徒的教訓,都由“你們要謹慎”開始,每個插入的時間是各別不同的時間。因此時間的应驗點可由經文分為下列幾種:
1.耶穌死而復活,聖灵降臨,門徒見證福音所面臨逼迫的時間點(9-13)
2.門徒被託以重責,得着權柄,等候家主來的時間點(33-37)
3.耶路撒冷被攻破,聖殿被污,被拆毀的時間點(5-8, 14-22, 28-32)
4.人子最後要在榮耀駕臨審判,將選民招聚的時間點(23-27)
三段式說明和三段式插入教導,再加上(1-4節)門徒提問的緣由,將本段落分成七小段。將逐段說明如下:
第 一小段,因着殿宇的莊嚴雄偉,門徒發出贊嘆,其心態如南國猶大未被巴比倫攻陷前,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首領、都以為神的殿堅立,必蒙神保佑,先知之言未被採信,聖殿必永立在聖城。耶穌預告聖殿將再次被毀,正如先前以色列民的罪過達到神前,公義的神給予悔改的時機已滿,神現在藉祂兒子的最後警告,猶太人仍不尊敬,那凶惡園戶的比喻(可12章)就要应驗了。聖殿被毀與基督受難是息息相連,基督就是神的殿,猶太人棄絕這殿,神也將回報棄絕這外表華美,實為污穢的聖殿。門徒因着不明白這啓示,而有疑問。所求問的是何時將有和其徵兆兩件,耶穌的回答也就以這兩件事為中心。
從耶穌受死到聖殿被毀,歷史告訴 我們約四十年,在這不算短的時間裡,聖靈降臨,福音傳及萬國,教會被建立,使徒書信絕大多數在此時段完成,新約職事已帶進神國,然而這四十年的歷史也告訴 我們,假基督、假使徒林立,假福音、假教訓也衝擊著教會的根基,在以色列地發生多次反抗羅馬政權的战事,這些都應驗耶穌的預言。先知預言是多重应驗,耶穌在本章的預言、警告也當視同之,因而在了解本段的文意上,就當先建立預言已絕大部分應驗了,剩餘的也將在末後日子重覆應驗。
第二段,耶穌開始解說門徒問題,在以下經文中,作者故意使用十二個第二人稱命令語氣,在以下六小段中平均出現,成為耶穌不只是在說預言,更藉先知預言在教導門徒當行之路。 這種先知職事就是使徒時代所謂先知講道的模式。耶穌說話內容兩個主題,⑴许多假基督要臨到迷惑人,⑵普及世人的災難頻傳。這些都在主後七十年之前應驗了。光在猶太地自稱是基督而有文獻記載的三、四個,戰爭和地震、饑荒也在這期間有文獻記載。
作者在(6節)說有“奉我名說:我就是”, ἐγώ εἰμι (ego eimi)在當時是一種平常慣用、肯定的意思,絕非指稱說的人就是神自己。
第三段,時間用語出現在(11節),指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之後,為基督緣故被交官受辱受審的時間點。以四個地點:公會、堂會、統治者與君王之前指明見證對象為猶太和外邦,故作者獨有記載“福音必須先宣傳給萬國”之詞。聖靈將為他們辯護,是指見證的內容,而非指他們可靠聖靈免除逼迫。(12節)以三個未來式動詞:置之死地、起來為敵、處死,來描寫逼迫的慘狀,(13節)繼續說明門徒為基督之名被人厭惡,也合計有四個未來式動詞。“四”意指屬地的,門徒在今世所遭遇處境是和他們夫子一樣,最後耶穌以能夠留下不走(當別人都離去時)到末了,這樣的人將必得拯救,來安慰門徒。
在耶穌將要受難之先,留下不走(和合本譯“忍耐”)是耶穌對門徒的期待,他急需同伴理解他所將面臨的痛苦,然而門徒的表現是讓他們夫子失望,但是這樣功課卻是必須學會的,夫子離開後,他們還是要孤獨面對相同挑戰,能站立得住的,才是神國真正使者。
第四段,預言的對象轉向選民(猶太選民),預言的指標以“行毀壞可憎的”其行動來說明。可憎的:指因惡臭而作嘔,在律法上指飲食上污穢的,拜偶像的,故通稱外邦人不潔的作為。這詞是套用(但以理書9:27; 11:31; 12:11)三處,預言外邦人將污穢聖殿,逼迫選民。歷史將再重演,耶穌時代的聖殿是第三次重建,且比前兩次更壯觀華美,但是猶太人的心只看殿的雄偉而自高,不能體會聖殿的目的是使人神和睦,他們所作所為讓神失望,他們謹守律法字義規條, 實際卻無異於外邦人,神的刑罰就以他們以為污穢的外邦人來污穢他們,當主後七十年羅馬提多將軍攻入耶路撒冷時,希律王朝時以七十年所建聖殿被毀成荒涼之地, 耶穌提醒他們當盡速逃跑,不要有與殿城同滅的想法。(14節)在猶太的,(20,22節)選民是指同一批人,信主的猶太人,他們要逃離耶京、猶太地,直到人子再臨招聚這些信主猶太人同歸應許地(26-27節)。耶穌的說法,即舊約先知的餘民預言。若非雅威對他們留餘種,施恩保守餘民,沒有一個得救的。假基督假先知的說法,也是由眾先知說預言時,總有假先知反其道而入,迷惑猶太人,說神必保護聖城,堅守祂對列祖應許,不會容許外邦人污穢祂的殿。(正如今日有人言神必保守,潔淨祂的教會,教會有不足處,神必寬容,直到它完全,這話卻忽略啓示錄對七教會的警戒,對個別教會的審判是及時的)。
第五 段,以(但以理書7:13-14)為應驗,用七個未來式直說語氣動詞,表明耶穌就是將要審判、掌管全地的那位人子。(24節)在那些日子那個苦難之後即神殿被毀之後,天上日、月、星、眾權能,四種代表屬靈權勢者被審判擊打,人子才會再來,招聚選民。這話不單在預言人子的再臨,在使徒們的體會上,更指向教會的見證是對眾天象的審判。惟當教會成為地上的見證者,見證神的義透過福音和律法被顯明在神創造裡,人子的職事才算真正成就,基督才會被神高舉登基,使仇敵作他的腳凳。因此本段的意義,正如第三段對門徒的鼓舞一樣,成為信徒的盼望。
第六段,重題無花果樹(11章),就是以色列民的果實何時可成為神所享用,夏日近正是它結果之時,此比喻正應驗神審判速臨。28,29節的主動詞“是”為同詞同時態,和合本譯為“人子”是誤譯,原文為“他是”,指神的審判。這些事成就(29,30節)是指耶城被毀之事,一般論者卻多以為指末日之事,實是不解耶穌言語的教導目的。30,31節“過去”和“廢去”是同詞,就時間而言指流逝,就目的地而言指抵達。時間流逝,不是指時間終止,同樣天地經過而抵達他被造的目的,也不是指天地歸於無有。惟主的話持續有效力,因他是按神的律法行審判,神的公義永不廢去。至於審判時刻非人子、天使所決定,惟有雅威神所定,再次耶穌向門徒確認他的身份,他是神的地上的使者而已。
第 七段,無花果被除滅,即葡萄園被移轉給別人,就是移轉給教會,作為教會的領導者、眾使徒,他們當謹慎,儆醒(和合本多添加“禱告”)現在權柄重新賦與,每人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責任。“看門的”對比“他在門口”(29節),神對教會的要求和審判,是同等於先前對比以色列一個標準。若果教會導領者睡了,正如猶太首領所行的,神仍不會寬容他們。
本段落是馬可獨有記載耶穌的教訓,重述十二章凶惡園戶比喻的內容,著重在家主不知幾時會回來,黃昏、半夜、雞叫、清早四個時間點,都是人休息之時,在人自認最不可能的時刻,或是人最鬆懈的時刻,他忽然臨到。屬靈爭戰沒有西線無戰事的時刻,作者連續三個“不睡”(儆醒原意),其意清楚。
全章十二個第二人稱復數命令詞:“你們務要……”出現在“謹慎”(原指“仔細觀察看”5,9,23,33 節)、不要“預先掛慮”(11節)、“你們應當說”(11節)、“應當祈求”(18節)、“你們別相信”(21節)、“學”比喻(28節)、“要醒著” (33節)、“要不睡著”(和合本譯“儆醒”35,36節)。可知本章預言的目的,不在說出應驗時間點,而是所引出的諸項教訓主題;面對神的審判,我們的態度為何?這才是先知預言的中心,而非計較應驗的時刻為何。
增註1) 13:3經文記載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德列私下問耶穌,在1:16~20這兩對兄弟被呼召跟從耶穌,僅此兩次是四人同時被記載。回想耶穌呼召這四人,是要他們的日後得人如得魚,現在耶穌面對耶路撒冷的聖殿,有感而發的預言,將之相連結,作者的意圖就明朗了,耶穌是要重建屬靈的殿宇來敬拜神,這是神的心意,也是耶穌降世的目的,他呼召這些跟從者們,就是要日後靠門徒將神的靈殿建造完成,那這屬世的殿就將完成它的使命和見證,它也將最終成為審判的記號。屬世之殿的被拆毀,是在屬靈之殿建成之後,門徒不了解這事,耶穌以三種阻礙提醒門徒:假基督的興起迷惑、戰事頻傳、天災不斷,在使徒時代都一一應驗,並且13:9~13耶穌以門徒親身陷入逼迫苦難之中,來證顯屬靈之殿建立是一場苦戰。13:10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表示屬靈之殿必然建成。
經文雖以對聖殿被毀的預言開頭,但耶穌對門徒的話中,不是只有預言,更加強調的是門徒當行之道。要謹慎就是不要陷入假基督的迷惑,不要驚慌於亂象,受逼迫不要憂慮,為當持定到底,這些勉勵的實質內容就是建造教會時,將會遭遇的。13:11”說話者乃是聖靈”,最後一次提到聖靈,作者雖全卷少記聖靈工作,但是聖靈的臨到是每一位神僕必然看重的。由保羅、彼得的書信,他們一再強調藉由聖靈所建成的靈殿,是神福音的主要內容。聖徒不再是個體、屬肉的,他們藉由聖靈建成神內住的殿,是教會群體,屬靈的。
林前6:19”你們的身體是聖靈在你們裡面的殿”。
腓3:3 “我們才是受割者,那藉著靈事奉神的,並且在耶穌基督裡誇口,而不在肉體裡相信”。
彼前2:5”你們自己也正如活石正被建造為靈殿,歸為聖別的祭司,藉由基督耶穌去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物。
約4:23~24”那真實的敬拜者要在靈和真理敬拜父”,”神是靈,而敬拜者必須在靈和真理去敬拜”。
聖靈和新約的關係,由以上經文中,清楚告訴我們,沒有聖靈內住者就不能成為靈殿,也不能真實敬拜父神。馬可作者將聖靈當作說話者,由使徒行傳二章聖靈賜下他的恩賜,”舌頭說話”,保羅在林前14:2說”那舌頭說話的,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聖靈的首要工作是讓信徒得以向神說話,就是讓信徒能夠敬拜、事奉神(在舊約與神說話者就是事奉神的人)。聖靈另一面是教導人如何述說神的心意,這是馬可作者的用法。不論對神說話,還是對人說話,都同是藉由聖靈指教、引導而行,在聖殿裡的事奉將屬肉的全然排除,這是耶穌這一段教導的目的。
增註2 )13:14~22針對日後耶路撒冷被毀,聖殿被拆,猶太人災難臨到這些與外邦信徒有何相關?經文有何教導用意?
耶穌是按但以理先知對耶路撒冷末後預言,以重複應驗角度,再次預言耶路撒冷和聖殿的拆毀,歷史上以告訴我們,在西元前175~164年間敘利亞王國的安提阿古四世,將聖殿污穢的事蹟,已應驗但以裡先知所預言的。現在希律王所重建的耶路撒冷和聖殿,是第三次聖殿時期,前兩次聖城和聖殿都因猶太人得罪神而被毀,耶穌是按歷史重演來看聖殿被毀,猶太人得恩卻不惜幅的態度,並未改變,神按其公義必然有第三次的刑罰臨到以色列民。因此本段的預言雖是針對猶太人,但其教導功能對外邦信徒是一樣的。神既不愛惜祂長久以來眷顧的以色列人,若外邦信徒犯了猶太人相同的過犯,不以救恩為珍貴,災難同樣也會臨到外邦信徒。教會歷史同樣告訴我們,各地各族蒙恩的外邦民,在對真理的認識和堅持有所偏差之時,神的靈不再降臨,他們個人所爭取的,不過是出於權勢,所謂宗教戰爭,不是為神而戰,而是為自己利益而戰。
13:20本節的意義就是”餘民”的說法。由第一聖殿時期,眾先知不斷向以色列人告知餘民觀念,”若非出於雅威存留餘種,我們早就滅絕了”,是神為祂自己保存餘民,否則無人能在災難中存留下來。在古時是如此,在今日也是如此,真正能堅持真道者,在歷代以來的逼迫中留存下來的都是少數。“餘民”代表被篩選後的信徒,在經歷苦難後仍能堅信的,神為其救恩的延續而留下的。馬可作者用”那選民就是祂選召的”重複語詞來強調(和合本未譯出),在苦難中仍能存活下來的,是出於神特別揀選保存下來,而非他們有特別之處。13:19~20有人將它們列在末世的範疇,然而由整段13:14~22來看,它們是指教會在耶京被毀之前必經歷的。西元七十年之前,教會在耶京未毀之前就先受羅馬政府極力壓迫、殺害,眾使徒大多受害,而假基督假先知四處流竄、造假,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10再次提及這事已造成教會受迷惑了,因此災難是重複的出現,成為刑罰,也是篩選信徒的時機。對虛違者是刑罰,對真信者是歸回天家之時候。由14節”可憎惡的”這詞,在新約只出現在太24:15;可13:14;路16:15;啟17:4、5;21:27六次。 馬太,馬可同用在對耶京預言上,路加引用在法利賽人的貪愛錢財上,他們成為神所憎惡的。啟示錄作者則引用在淫亂的巴比倫,就是在信心上混雜的宗教,是逼迫聖徒和神僕的代表。 因此這詞的出現,都帶出逼迫的主題,原先這詞是指屬神者當厭惡的事物,現在反而這些可憎的事物反倒成為逼迫屬神的。聖經教示信徒因厭棄屬世一切俗污、不潔的事物,正按律法所指示的,必帶來這一切俗污、不潔者的報復,他們因聖徒的自潔、分離而厭棄聖徒,指責他們不融入團體,是分裂者,最終攻擊、逼迫聖徒。這事已在耶穌身上發生,在眾使徒的經歷也是如此,在今世凡願按神聖別之律分別為聖者,也都必發生。
”可憎惡的”在舊約中多指吃不潔食物者和與偶像有關連者兩種,這是神最憎惡的。在新約時代,猶太人對偶像棄絕,因此耶穌將貪愛錢財者等同偶像崇拜,他們是拜瑪門者。猶太人在食物上視外邦人為食不潔者,不與之同桌共食,在使徒行傳和加拉太書都有記載。然因福音傳給外邦人,神潔淨原不潔者,外邦人因神律的認識不再是不潔者,保羅因而對外邦人不當視為不潔者,因真正不潔者是不遵守律法者,而非肉體未受割者。故此,可憎者是貪愛今世者和不遵守律法者,這是屬靈的巴比倫,是虛偽的弟兄,是聽從假基督、假先知之言,啟示錄21:27將之列在不得入神的城者,為神所憎惡的對象。末後的日子必再次應驗耶穌之預言,不只應驗在耶路撒冷被毀之時,那可憎者站在聖殿行污穢之事,更在日後站在教會裡行各樣貪婪、違律之事,他們將神的律法棄絕,藉宗教斂財之事層出不窮,這是作者藉耶穌之言的警戒。
6.7. 被賣前的預備(14:1-11) 伯大尼
Mar 14:1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Mar 14:2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Mar 14:3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痳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Mar 14:4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Mar 14:5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Mar 14:6 耶穌說、由他罷.為甚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Mar 14:7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Mar 14:8 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
Mar 14:9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
Mar 14:10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Mar 14:11 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本段是最後一次夾敘法,以祭司文士的計謀殺害和猶大尋計賣主為主題,夾敘耶穌在伯大尼受膏為安葬預備之事。本段出現七種人物:祭司長、文士、長大麻瘋的西門、婦人、幾個人、猶大、耶穌、他們都圍繞在基督將受害的事,以如何處理這事,對照出如何面對死難。
時間用詞仍是作者所強調,由(11章)春天時節無花果樹未結初熟果開始,(13章)夏天時節無花果樹將結第一次果,正是由逾越節(陽曆三、四月)到五旬節 (陽曆五、六月)的時間。耶穌於逾越節受難成為初熟果歸神,五旬節聖靈降臨,眾門徒成為第一批結果,知道夏日結束,無花果在陽曆八、九月再結第二批果實, 正是秋季節期吹角節(每年陽曆九、十月)開始。因而在時間的意義上,我們必須詳加了解與救恩的關聯。
在(創世記1章),我們看見以時間計 算,作為各項被造之物的區別,時間不只是一個計算年歲的工具,它成為彰顯神大能的代表。神不只在空間上擁有主權,更在時間上自由使用,對於時間的掌控,代表神在每一世代祂都是一樣,因此當人在空間上體認神的所有權,萬有都出於祂也歸與祂,就當在時間上順服於祂,是神在決定時間,子不知道,因他沒有這權柄。 因此由時間的了解和順從神所定的時間,就決定這人所敬拜的對象為何。(創世記2章)神在時間上安排,安息日成為代表性,透過每周輪轉,人的生活次序被安 排,顯明神是背後的主宰。同样在每年的時節制定,透过春夏秋冬的輪轉,萬物更替有序,更是神智慧的彰顯。萬有服在神之下,最清楚的图畫就是日升月落,没有 一物不在時間使者的掌控中,因而律法明白告訴,教導人當如何在日子上尊崇神,表達祂是創造、救贖、供應、維護生命的神。因此,在猶太拉比文學中,常常有对 時候安排的記事。顯明是神在背後掌控一切,主人翁也在時間上完全順服神的安排,《馬可福音》更是如此。
安息日所發生的事件,是要凸顯神創造救贖的主題,同樣逾越節所將發生的事件:基督受難,更是凸顯同一主題,從律法書中以色列民族因逾越節而成為與神立約的族類。現在神同樣在逾越節時間中,只 有逾越救贖,重新創造新選民,與基督的新婦立約,使信者歸為祂的聖民。作者再次提及節期的名稱,背後即在告訴讀者,苦難雖是既定事实,但是仍是符合神掌控 的,服在這時空裡,即服在神大能裡。逾越和除酵,代表透过苦難除罪,耶稣要以身作則成為初熟果,這是門徒(也是今日信徒)日後所必須學習的。苦難不只使自 己成全,也往往帶給週边的人一個生機。
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猶大“尋思”,都用同字詞,表達他們出賣殺害基督的惡心。他們的心思已敗坏 成無可挽回地步,只能讓他們自成減亡之子。有不信者批評基督教高舉愛心,為何耶穌容許惡事發生?這正是伊甸園中,神為何不在始祖要吃禁果前阻止,一樣的批 評。然而作者記載著,他們要用詭計捉拿殺害耶穌,一面又因節期日子害怕生乱而暫停。他們不是怕神,而是怕自己反得傷害,在未傷害耶穌之前,事实上他們已犯 了謀殺罪,這才是耶穌在(太5:21-21)對律法真義的解釋,人所起的惡心早使他們犯罪背逆神,定罪不光在行出惡時。
反觀這婦人,作者以三個動作:拿著,打破,倒在,來強調她對基督的尊崇,未記其言,只見動作,更凸顯她的可貴之處。這香膏值三十多兩銀子(直譯:超過三百得那流,一得那流為 一個勞工一天工資),為一年工資的價錢,確實可貴。賙濟貧人和尊榮主,原非互相抵觸,但在時間因素考量下而分別。耶穌死後婦人要去膏他,他已復活,耶穌的身体沒有得着安葬的膏抹,這女子却事先作了她不明白的事,但耶穌贊許她所作是美事。
律法的審判,也是耶穌對之解釋的主軸:出於惡念被定罪, 行出真愛被贊許。神對該隱的告誡(創4:6-7),即為事未發生前的審判之言,該隱仍然執意行惡。謀殺者和敬愛者在此強烈對比,耶穌說要紀念這婦人所作 的,等同福音內容,,就是說福音的真意是彰顯律法的審判,使人的惡心被除,更換肉心行出善工(6節“美事”的原意)。
經文到此,在耶京一周時間,是以對當代以色列民作出最後通牒和審判,來記載耶穌的行事與教訓。在耶穌預備成全神的全新創造救贖之光,仍然給當代猶太人一個悔改轉向神的機會。耶穌對他同胞的愛,正和保羅一樣,雖死不悔。但是他的教訓是當代民眾和首領所不能承受,絕大部分的人是按肉體而活,對於神國和其要求多採排斥、拒絕,神國福音反成為對當代的審判。猶太人只要神的賜福,以為只要盡其所能討神喜悅,就能被回報今世的財富、平安、健康,然而神國卻以受苦受辱為開端。真正的公義和聖別被人棄絕,在神國卻以愛來成就律法的義。基督最後為自己安葬預備之言,證明他是坦然面對神的艱難要求,在舊約中只有約瑟可以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