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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_26

《利未記》 26 章(利 Lev 26:1-46)

LYX 主講

分段

  關鍵用語:「我是雅威你們的神」

  • (利 Lev 23)出現兩次「我是雅威你們的神」,分兩段;
  • (利 Lev 24)出現一次;
  • (利 Lev 25)出現三次;
  • (利 Lev 26)出現三次。

  以上分段,不僅與「祭物、獻祭」有關,也與「時間、節期」有關,而(利 27)更與「你們的心」有關。

結構:ABBA

(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蒙受福份。 對比(14)你們若不遵行我的誡命……遭受災禍。
(13)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 對比(45)從埃及地領出來,為要作他們的神。

  福與禍之描述,文學上使用「疊加法」,使讀者感受到強烈的衝擊。

說明

(1)

  以三個動作:「作」、「立」、「安」。

  「虛無的」,原文沒有「像」,強調的不僅是「神像」,而是指其實質上是否「虛無」。至高者是個靈,而其他的假神明雖也有能力,但是卻不能帶來生命,唯有至高者能帶來生命。假神也會行異能,但卻不能創造生命,因此是沒有價值的。

  「雕刻的偶像」,是雕刻品,是實際的,可被眼見的,但若受此影響,就是憑眼見的。與此類似的,人也會只重視經文上所寫的恩福,而沒有重視恩福的來源。

  「柱像」原意是「柱子」,在《創世記》中談到雅各立柱子,作為記念,有對神的記念,也有人立約之記念,本來沒有負面意義。後來轉變為異教神明,被稱為「依勒」。

  「石像」,在《丁道爾》著作中描述為「以圖案裝飾的石頭」,而人會將之當作神明來崇拜。

(2)

  在敬拜神的事上,要求要符合「時間」、「空間」的規定。

  • 「時間」:要守我的安息日;
  • 「空間」:敬我的聖所。
    • 場所(會幕、聖所);
    • 物品(器具、祭物);
    • 人員(祭司)。

(4-12)

  三個重要的動詞。

  「賜給」 若用於神對人,譯「賜給」,若是人對物品,可譯為「安放」,就是(1)中的「安(什麼鏨成的石像)」。

  土產豐足,人安然居住。得勝仇敵。神與人堅定所立的約。在你們中立我的帳幕,心不厭惡你們。

(14-)

  (16)身體病痛、土產的消耗。(17)敗給仇敵。內容中使用多個動詞,結構上表現出「三重疊加」的形式,細節請查閱文稿。

  (31)「城邑」是神賜的產業,尤指耶路撒冷。「眾聖所」也有譯為「聖所」,也可指在耶路撒冷的聖所。這節表示,人的敬拜不蒙神喜悅。

(41-)

  認罪悔改

  「承認」 口頭承認;「謙卑」 原意「曲膝」,是內心的曲膝拜服。

  「未受割禮的心」 這用語也被新約使徒所引用。

(羅2:29)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討論、分享

  TYL:遵行神律法蒙福,不行神律法遭禍。

  WZM:(利 Lev 26:41)

  TJD:不行神律法遭禍的內容篇幅大過於於蒙福內容。「禍」的內容分以下四大類:

  • 病痛、瘟疫、失去健康;
  • 被仇敵所勝,刀劍;
  • 被野獸所害;
  • 饑荒。

  更甚的是,人心的害怕,草木皆兵,以致於自相傷害(37)。

  神與人立約,人當守約,就是守神一切的律法規定,不可隨意更改神的規定,包括敬拜的日子、節期、敬拜方式,生活方式等等內容。

  (34-35)由於人不守安息年,神就使其上的人被逐出,使地得安息。


LYH

宗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宗教

  本章是以整個國家民族的福和禍而言,不能以個人福禍視之。由於神對整個國族立了約,所以加以要求。

「對立」方式

  除了「疊加」方式,還有以下「對立」方式:

  你們若在我的律例上行走……你們若在反對的立場上行走(在對立面)……神也在與你們反對的立場上行走。

  由於人與神對立、反對神,因此神也與人對立。神會報復人的對立。許多人誤以為神是慈愛的,不會報復人,這看法不全對。對於愛神的人,神也愛他;對於反對神的人,神也反對他們。

「反諷」方式

  (35)由於人沒有在所居的土地上好好聽從、遵行神的律法,則神便會將人逐出那土地,使地荒涼,得享安息。

心驚膽怯

  (36)人心沒有安全感,害怕受害,就是心裏不正常。這在現今被稱為「精神病」。而(16-17)「驚惶,精神消耗」也如同現今的「失眠症」。

  神使人害怕,是要人聽從。

  (1)「敬我的聖所」,原文是「從我的聖所,你們要尊敬/害怕」,我解釋為:我們不是要去敬拜聖所,而是要由於聖所而有所尊敬害怕。

  我認為,這是有關於「說方言」,即「說方言是聖靈的憑據」,是說各樣的奧秘,得以來敬拜神。

神何時會厭惡自己的子民?

  (30)由於子民們屢教不改,致使神對他們絕望,不再顧念他的子民,不再理會他的子民。

  若人們屢次不願聽從,不願意去求聖靈,而一直反對說方言,若最終導致神厭惡人,那就無法可治了!

  主耶穌明說,父樂意將聖靈賜給求他的人。而說方言是普遍恩賜,因為(徒 2)一百二十位門徒無一位都說方言,(徒 10)哥尼流全家每一位也都說方言。

  (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這「時雨」就是聖靈,可參考(結 34:26)。只有這「時雨」才能使乾地有生命。

神與人立的約

  神不忘記所立的約。(41)只要人願意回轉,神就要記念所立之約。神所立的約,西乃山之約,也是雅各之約、以撒之約、亞伯拉罕應許之約,都是一致的。西乃之約是應許之約的擴大範圍,而「新約」也是一致的!

  不論是西乃之約、應許之約、新約,重點在於要有「聖靈」,如此才能將約規定、律法寫在人的心上。

「強制的約束」對「放縱的自由」

  現今基督教傳統強調「自由」,但這是「放縱的自由」。我反對這樣的說法!

  律法是「強制的約束」,會使人原本剛硬的心漸漸轉變,成為柔軟。這對人是有絕對的好處。

神對我們極其地好

  在我們不明白律法之時,神不斷地引導我們,教導我們律法的真義,並且讓我們可以遵行,至今已經守節期共十一年了。並且對於土地的律法,神賜我們有土地可以去耕作,去體會神的旨意。也在我們犯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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