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1:1-11:16)信心的諸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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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應許」 本段共用了七次。這應許是要與後來的信徒們同得。
這世界是神所造的,但經文結論是:這世界配不上得救恩的人,唯有那天上的家鄉才配得上。
關於世界的創造,作者強調:神從無變有而造出。
(來 11:4)「亞伯獻上了比該隱更多的祭物」 「更多、更大的」意思也引申為「更美好的」。
(來 11:26)「(摩西)他認為那基督的那辱罵,比那埃及寶藏的財富是更大的」 「更大的」也意指「更美好的」。
「看見」
(1)「未被看見之事實」 原文「注視」。 (3)「被看見之物」 原文「明白、知道」。 (27)「堅持那看不見的,如同是看見的」 原文「啟示性的看見」。
「父母之邦」
本字的字根是「祖先、父母」,本字意為「祖先之地、父母之邦、祖籍地、家鄉、祖庴」。
雖然在世上沒有得到,但人們憑著信心,可以看見天上的家鄉。
(1)
Heb 11:1 而信,正是諸持續被期待之事的實底,是諸持續未被看見之事實的驗證。
字義
「實底」字義:⒈沉積物;⒉支撐物;⒊實體;⒋財產的憑據。本字是抽象意義的。(來 1:3)「實體的……」;(來 3:14)「實體」。
「驗證」字義:研究、查問、驗證。本字是抽象意義的。
(3)
由無變有、死而復活
神是由無變有來造諸世代。亞伯拉罕是信「那神是使死而復活的神」(來 11:19),意思相同。
(4)
意義和(7)相同。
「稱義」 在人有罪時,需要神來先稱義,但當被稱義後,人還是要行出真正的義,才能如亞伯「透過這個,他得了證實是義的」。
(5-6)
令那神滿意
我們也要達到以諾的標準,才能令那神滿意。「沒有信就不能令神滿意」,因此必須有「信」。
(7)
挪亞有三個動作:備齊了一艘方舟;達成他家庭的救恩;他定罪了那世界。
(8-9)
亞伯拉罕出去之時,他仍不知要前往之地。
亞伯拉罕也有三個動作,以三個分詞表示。
(10)
(9)「住在帳棚」,代表沒有根基的住處,這一點與(10)「期待著那有根基的那城」作對比。
(11)
「撒拉自己,甚至過了生命旺盛的時期」 女人能生育的期間一般不超過40年,即50歲前便停經,然而撒拉卻在90歲時生育。
(12-16)
要熟悉摩西的書、了解摩西律法,才能夠明白《希伯來書》中所談的信心內容。
【回應】
信心要如何配得上?
本來真理要人們的信心配得上,但今世卻成為了「信心配不上」。
我們要求神的喜悅,而不求人的喜悅。要如以諾令神滿意,與神同行,有信心(來 11:5-6)。經文點到為止,沒有細述,因此讀者要明白原記載。
(來 11:5)用了三次「遷移」,表示很重要,最後不被找著,表示這地不是他的家鄉。
我們的一生,有多少時間投注在神所喜悅的事上?
就中國大陸的情況,為了求學,甚至不住家中而住學校,成為軍事化管理。之後一切都投注在升學、就業等事上,但卻在神的話語上知之甚少,這樣的人還能算基督徒嗎?臺灣的教育情況,也是佔用了人生極多時間。我們也不認同猶太教封閉的教育,因為他們不是教純正的聖經,而是教猶太的傳統,高舉《他勒目》內容。
有許多人反對《希伯來書》、《雅各書》的內容,不認用「因行為稱義」的內容。這表示他們的敗壞。
挪亞一家只有八口,卻能造偌大的方舟;我們雅威聖會人不多,是否也能幹大事?絕對可以!重點要得神的指示,努力地去做。要做的就是「建造教會」。
我的房子在嘉義,當初購買時就打算要奉獻給神用,至今就一直用於聚會。
結論:真正的信心,就是像亞伯,將所擁有的、最好的東西,奉獻出來給神用。
信心,也要配上行為
Ken:以前認為被神稱義就好了,但現在知道,還要配上行為。
守安息日,不能光心裡守,而肉體軟弱。
這個世界,常佔用安息日,將與學業、工作、前途、政治有關的事安排在安息日,而基督徒屈服在其下,也去做這些干犯安息日的事,卻不認為是犯罪,頂多認為要求神憐憫。
犯罪者被監禁,好的囚犯一定是努力表現出好行為,力求能因表現良好而早日出獄。我們都犯了罪,在這世上如同在監獄中,我們豈不也當力求表現良好而能離開此牢獄,也就是被神遷移到我們長居之安樂家鄉。
神要求以撒要被獻上,又應許後裔必須要從以撒而生。這明顯是矛盾的,但是只有憑著信心,絕不懷疑,才能實現,也就是「信那使死人復活神」。
我們離開了那老的宗派,但至今我們仍沒有得到屬靈的子孫,我們是否仍有信心?這就是神給我們的試驗,就是要我們是否願意獻上自己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