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11v1_c11v9_20230304
〔創世記註解〕(創 10-11 章)第二講(創 11:1-9)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30226; 講解日期:20230301; 輸入、編修:WCM; 英文名:Genesis 11:1-11:9.
壹、結構分析
(創 10:1-11:32)結構分析
- A、(10:1-32)挪亞的眾子閃、含、雅弗的諸後代
- B、(11:1-9)巴別,在那裏雅威混亂全地的言語,從那裏雅威驅散他們在全地
- A’、(11:10-32)閃的諸後代與他拉的諸後代
(創 11:1-9)結構分析-1(按句型)
- A、(1)全地是一種言語,和一致的眾話語
- B、(2)往東方拔營時發現一平原在示拿地,定居在那裏
- C、(3)來吧!讓我們造磚塊,讓我們燃燒以致燒透
- D、(4)來吧!為己建造城與塔樓,為己製作一名字
- E、(5)雅威下來,為要看那城與那塔樓
- D’、(6)看啊!一種族群一種言語,企圖製作的不受攔阻
- C’、(7)來吧!讓我們下去,讓我們混亂他們言語
- B’、(8)雅威從那裏驅散在全地;他們停止去建造那城
- A’、(9)稱它名為巴別,雅威混亂全地言語,驅散他們在全地
(創 11:1-9)結構分析-2(按字彙;參見 Fokkelman Narrative Art)
- A、(1)全地是一種言語,和一致的眾話語
- B、(2)拔營往東方、定居在那裏
- C、(3a)他們彼此對他的鄰舍說
- D、(3b)來吧!讓我們造磚塊(לָבַן laban)
- E、(4a)建造
- F、(4b)城與塔
- G、(5a)雅威下來,為要看
- F’、(5b)城與塔
- E’、(5c)建造
- D’、(7a)來吧!讓我們下去,混亂(בָּלַל balal)
- C’、(7b)他們彼此聽不懂他們鄰舍的言語
- B’、(8-9a)從那裏驅散他們、在那裏混亂全地的言語
- A’、(9b)全地的言語
- 以上是鄺炳釗按原文字序排列而分析組成的架構,惟缺了第(6)節內容,以致有所不足之處。
(創 11:1-9)結構分析-3(對等結構)
- A、亞當之子說與做(1-4)
- a、(1-2)全地是一種言語,和一致的眾話語
- b、(3)彼此對他的鄰舍說:讓我們造磚塊
- c、(4a)讓我們為自己建造一城與一塔樓
- d、(4b)讓我們為自己製作一名字,免得我們分散在那全地面上
- B、(5)轉變點:雅威下來,為要看那城與那塔樓,就是亞當眾子建造的
- A’、雅威說與做(6-9)
- a’、(6)一種族群與一種言語
- b’、(7)讓我們在那裏混亂,彼此聽不懂他們鄰舍言語
- c’、(8)雅威從那裏驅散他們在那全地面上;而他們停止去建造那城
- d’、(9)他稱呼它的名字為巴別,因雅威混亂了那全地的言語,驅散他們在那全地面上
內容來源參閱:〈創世記〉結構分析
貳、經文背景
- 1、吾珥(創 11:38)是示拿地中數個主要古城之一。
- 2、古人(如蘇美人)建城和塔樓,是為宗教活動而建,並非供平民百姓居住或避難,因城內面積有限,一般只供宗教人員和行政官員居住,一般城民多是圍繞城牆而居,或散居於外。城與塔多以磚和瀝青膠合,築成外牆,內填砂石密合。
- 3、塔廟為一實體、階梯狀、位於城中央,不供人員居住,只供神明從天上下地而居,作為祝福該城之用,參見「雅各的天梯」(創 28:12)。南美洲古文明也有瑪雅金字塔,其塔頂建有「塔廟」,也視為是神的居所,應是有相同的信仰根源。
- 4、建城和塔的目的才是建造的意義,正如該隱建城是因他失去神的保護,而本章建造目的在於「製作自己的名」,對比(創 4:26)「以雅威的名宣告或呼求」,因而顯出其惡意。
參、經文註解(第 11 章)
(創 11:1-9)巴別事件
1、文學特點
- 本段經文按用詞特點應是古老口傳下來的文本,整段用詞充滿相關語和相似音,且上下呼應,或是上下音辭顛倒方式呈現。透過朗誦希伯來文,更能明瞭其中的巧妙和美善。
2、字詞解釋
A、(創 11:3)「造磚頭」(H3835)+(H3843)
- 此句型為強調語氣法,使用同字根的動詞和名詞,與下句「燃燒,以致燒透」相同用法。
- 《TWOT》解釋聖經幾個出處,都在顯示人徒然勞作,如(創 4:3; 賽 9:9-10)以法蓮欲要重建撒瑪利亞倒塌的磚牆;(出 5:6-14)以色列人在埃及所作苦工;(結 4:1-3)以磚作為以色列人被圍城時所作的抵抗,是徒勞無功的預兆。
「燃燒成燒透」(H8313)+(H8316)
- 同樣的強調法也使用於(利 10:6)雅威因亞倫二子的行徑,以致神發出火燒滅之;(代下 16:14)亞撒王死後為他燒了一場極大的焚燒(作為掩蓋臭味)。
- 由(利 10:6)和(代下 16:14)表達此種燃燒是毀滅性的焚燒,作者連續使用相同語法,作為強調當代人們極其願意成就所謀之事。
B、「來吧」(H3051)(創 11:3, 4, 7)
- 相似句型另見(創 30:1; 38:16; 出 1:10; 申 32:3)。
- 在本段出現於(3, 4, 7)節,
- 前兩次(3, 4)表達人類極大意願共同帶來(本字詞有給予、提供之意),以成就所要作之事,
- 後者(7)表達天庭審判帶來毀壞此事。
C、「製作一名字」(創 11:4)
- 此用法聖經極少出現,(賽 63:12)「(雅威)要建立自己永遠的名」;(賽 63:14)「(雅威)要建立自己榮耀的名」;(耶 32:20)「(雅威)使自己得了名聲」。
- 先知書中都指雅威為自己製作了名字,即得著、建立名聲,而巴別城的人類卻是要建立自己的名,最終神給了它一個名字:「巴別」。
D、「巴別」(H894)babel(創 11:9)
- 其希臘文拼音為「巴比倫」,按字源一指亞喀得文,一指蘇美文,均意為「神的門」。本處稱巴別,或許來自動詞 bālal「使混亂」,故可能是雙關語用法,因為人類語言在此被混亂了,據《TWOT》。
- 按考古背景,建塔是為成為神的通道,故稱「神的門」,卻又因神審斷而混亂語言,以致此名又成「混亂」之意,恰好使整個故事藉此名字而成為寓意象徵。
- 掌控塔樓,即掌控宗教、掌控者便可得其權力地位。
E、「受攔阻」(H1219)被動態(創 11:6)
- 《BDB》譯為「被保留」;
- 《Strong》譯為「被隔離、切斷、抑制」;
- 《TWOT》指「不能進入、不可能」。同一時態出現於(伯 42:2)「祢的旨意不能攔阻」。
- 在本處意指人的計劃、考量、企圖(H2161),甚至神都無法挽回。
- 神以其形像造人,使人帶有其權柄、能力,人卻使用其權能,按其意志而行,正如(創 6:1-7)神無法挽回的結局,只能毀滅之。然而神既已立約不再用洪流毀滅,只能用另一種模式來攔阻人。
F、「混亂」(H1101)(創 11:7, 9)
- 《BDB》譯為「混合、混雜」;
- 《Strong》譯為「溢出、暗示混合、混淆、調合」;
- 《TWOT》指「調勻」,僅(創 11:7, 9)解作」「混亂」。
- 但本字根延伸名詞陽性(H8397)「混亂、違反本性」(利 18:23; 20:12),都用在性事方面顚倒神所命定的次序上。因此本動詞在此有混淆在一起,使之難以分辨原貌之意。
3、經文註釋
A、(創 11:1)「一種言語(嘴唇),一致的眾話語(言論)」
- a、「嘴唇」(H8193)一詞常喻指「說話的內容」,即由「器官」之意變成「由其功能而來的內容」之意,亦由其位置相對於其他器官而言位處邊緣,而轉指「邊緣」之意,如用於(創 2:17)「海邊」。「嘴唇」在本段中出現五次,是經文強調之處。
- 「話語」是由動詞「說」而衍生的名詞用法,故指人說出的「命令、信息、言論」,也常被轉指「事情、事件」。
- b、在本節中若將兩者視為同義複詞,則為強調用法,都指「說同樣的話,同種語言」。但若視為補充用法,則可指「一種語言,一致文詞」,然而按強調用法,當以言語為主。
- c、若按(林前 14:21)「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則經文應在強調同一語言,因(林前 14:21)是引自(賽 28:11),用法等同於(賽 33:19),都指向同義複詞用法。且因(賽 28:11)和(林前 14:21)都指聖靈所賜靈言,在日後應驗萬民同歸一言,猶太人和外邦人同在律法恩典之下,同蒙神福,參照(番 3:9)。
B、(創 11:2)「拔營往東方發現一山谷(原意平原)在示拿地,就定居……」
- a、「拔營」(H5265),表明原是遊牧生態,後來卻「定居」變成農耕生態。
- b、「從東方」或「往東方」,比較(創 3:24; 4:16),可指如亞當和該隱一樣,遠離神的面。
- c、「找到一河谷(另譯)在示拿地」,此語可指人類文明的起源由兩河流域開始,即蘇美和亞喀得文明的發源地,日後由巴比倫文明繼承。
- 這在先知書中代表人類最高文明和虛偽宗教的結合體,也是敵對神的罪惡象徵。
- d、由(1, 2)節經文在每節句首使用相同用語「事情發生於……」(H1961),表明(1, 2)節是同一背景、同一主題,即「背叛」。
- 若定居,就不能成就神吩咐「充滿全地」的命令。
C、(創 11:3-4)「彼此說」
a、經文結構
- A、(3a)彼此說:來吧!讓我們做……
- B、(3b)事情發生於……
- A’、(4)他們說:來吧!讓我們做……
- 以重覆模式強調人的意願去成就;
- A’將其意願背後目的表明出來:其頂在天,並為己立名,免得分散。
b、經文細節說明
- ⅰ、「彼此對鄰舍說」(3a)對比「他們彼此聽不懂鄰舍的言語」(7b)。
- 「彼此商議」並無褒貶,但商議內容可為行善,也可為共謀惡事。
- ⅱ、迦南地建築是石頭和灰泥所組成,但示拿地因其地質因素,建材則是燒磚和瀝青。
- 考古證明六千年前就有此工業技術。
- ⅲ、建城是為防衛自己,因不再依賴神的保護,且人口聚集,都市化的結果,人的智慧、能力、傳承都可達到極致。
- ⅳ、塔頂在天,是指達到神座位,參見(賽 14:13-14)。
- 有學者指出,建塔另一見的,或是為躲避另一次洪水,不信神的約所應許的,單信自己雙手。
c、經文隱喻和批判
- ⅰ、人類分散、神說要充滿這地
- 有學者以為:「人不願分散是合理的(人有群聚性),神既使人生養眾多,就自然會遍滿全地,經文未提神勒令人類分散。」
- 有學者提出:「神分散人類,非因神不要人同在一起,而是他們合力作惡的結果,如同大人會將胡鬧孩童分散一樣。」
- 學者們如此的看法和解釋,是否為聖經本意?
- 我的看法是:首先,按(創 1 章)創造的結果,不論是第三日植物,第四日諸光體,第五日水族和鳥類,第六日動物和人類,都有一相同布置:遍滿它們各自所生存空間裏。
- 其次,「充滿這地」(創 1:28; 9:1)都伴隨同一使命:制伏地和管轄諸活物(創 1:28, 26; 9:2, 7)。全地一詞出現五次(創 11:1, 4, 8, 9, 9),即是經文強調非一地一城,而是「那地的全部」,即「全地」的直譯。
- 最終,(創 11:2)由遊牧變成定居,經文一開始的暗示,和(創 11:6)雅威神的天庭商議的結論,在在顯示人聚集不願分散,就已成為神的定罪的。
- 因此,人不願分散就是違背神的旨意。
- ⅱ、經文首次批評多神崇拜的世界觀
- 作者以示拿地為故事發生地,就已在暗示,古代近東信仰和雅威神啟示的信仰,彼此不可融合的差異點。
- 巴比倫的廟塔自古以來聞名於世,他們信塔基立於陰間,塔頂達天庭。但本章卻明確指出,神下來並非祝福,而是行混亂以毀壞之。
- 就今日而言,科技的進步成為人的另類信仰,人將之視為安全感指標,神卻視為背叛。
D、(創 11:5-7)「神下來要看……、說話」
- a、「雅威下來要看……」
- 此為擬人化手法,表達雅威的關切。雅威看人所建的城和塔,不只看其外觀宏偉,而是看見亞當之子內在意圖。正如(創 18:21)雅威下來要看所多瑪等城,都帶有審判意味。
- b、雅威的動作之意義
- 雅威的動作等同於(創 3:8-9)「雅威行走、呼喚」;
- 而「人自立其名」等同於(創 3:5)「能有善惡的知識如同神」。
- 現在「巴別」等同於「伊甸」,「神給予混亂」等同於「逐出伊甸園」。
- 經文用「亞當的眾子」一詞,即在指明他們的行徑如其祖先的背叛。
- c、「一種族群、一種言語」
- 「族群」(H5971)一詞首次出現,五經中若為單數名詞,常指以色列民。
- 「一種族群」同樣出現於(創 34:16, 22)「示劍人想透過聯婚與雅各家成為一族」。
- 此用語意指能團結一致,帶來更大利益。
- d、「這事他們開始去作」
- 「這事他們開始去作」等同於(創 10:8)「寧錄開始去成為勇士」,意義卻相反於(創 4:26)「開始以雅威的名去宣告」!
- e、「企圖去做的一切事」
- 「企圖(H2161)zamam 去做⋯⋯」相似語法也使用在(申 19:19)「待他要如同他企圖待他的弟兄般」,該經文談如何對待「凶惡見證者」。
- 而關於「凶惡見證者所行的事」,就等同於「巴別城所要作的事」,前者對弟兄攻擊,後者對雅威攻擊,都是一樣的計謀。
- f、「他們彼此不能聽他們鄰舍的言語」
- 五旬節聖靈賜下恩賜,透過靈言(用別的舌頭說話、譯作「方言」是誤導),他們能聽見自己家鄉的話,此正應驗(番 3:9)「那時,我要改變萬民的言語,成純淨言語,使萬民都能以雅威的名宣告,且同心合意事奉祂。」
E、(創 11:8-9)結局
a、經文結構
- A、(8a)雅威從那裏驅散他們在全地
- B、(8b)他們停止建造那城
- C、(9a)他稱呼它的名為巴別
- B’、(9b)因雅威混亂全地的言語
- A’、(9c)雅威從那裏驅散他們在全地
- 再次以重覆模式對應,
- BB’ 成為說明停建原因,
- C 核心為它的命名。
b、經文細節說明
- ⅰ、「驅散」(H6327)為「分散」一詞的使役形。
- 此字在普通和被動形時為不及物動詞(如 4 節),在使役形則為及物動詞(如 8、9 節),意義相同。
- ⅱ、「分散在全地」的概念在(創 9:19)(雖用不同動詞但涵意相同)、(創 10:18)及本章中,因此「充滿全地」即「分散在全地」,是經文主題,也是神原定旨意。
- ⅲ、「雅威命名」,在(創 1 章)神創造時,包含(創 5:2);本處是否為神在命名?
- 按《LXX》譯文未指稱是神在命名;由希伯來文法,也可將名字當作主詞(它的名字稱為巴別),因此經文反而是在強調那地點的名稱是巴別,而非誰去命名、稱呼。
- 作者再次用文字遊戲來作諷刺,「名字」(shem)類似於「那裏」(sham),「巴別」(babel)類似於「混亂」(balal)。
- 「人所要立的名、神說那裏;人要建通天的神門(巴別之意),神說這是混亂。」
肆、律法教導意義
A、巴別之罪
巴別之罪
- a、立己名;b、使己不分散;c、人無所不能。
- 「人無所不能」等同於(創 3:22)「人去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 此種追求群體的不朽,如今日的國家主義、共產主義。
- 集體性表現於自由貿易、全球國際化。
- 個別性表現於追求大一統國家、思想價值一致化。
巴別之罪的影響
- a、因語言不通造成的後果是更多的爭端與戰爭;
- b、原先人類都是神的子民,卻變成非子民,除了那被揀選的族類。
巴別之罪的模仿
- 巴別的高科技造成的驕傲今日更盛行。
- 巴別的異教偶像崇拜風氣:立己名,使自己成為神(不自覺中造成)。
B、(創 11:6-7)雅威說話的涵意,有無嫉妒之意?還是忌邪之意?
- a、比較(伯 42:2)「一切祢能夠,且出自祢的計謀都不受攔阻」,相似用詞表明神的無所不能,對比於人的用意則是取代神,故神言之意,是使那惡事在可被攔阻之前先被破壞,免得帶來更大罪孽。
- 這表明了「神的敬畏、害怕、擔憂」,具體的內容則透過「妥拉律法」來教導人們。
- b、比較(創 3 章)亞當犯罪和刑罰,由本章內容更顯出其具體罪證。
(創 3 章) | (第 11 章) | |
---|---|---|
人的罪行 | 如神知善惡(追求智慧) | 達神居所、立己名(驕傲) |
神的反應 | 那人已像出自我們之中的一位 | 我們下去,混亂他們的言語 |
神的擔憂 | 為免他伸手摘生命樹果而永活 | 他們企圖作的不被攔阻(人無所不能) |
犯罪後果 | 遣走離開伊甸,服事那地 | 驅散在那全地 |
犯罪者 | 亞當和他的女人 | 亞當的眾子 |
- 兩者都有記載天上神的商議(讓我們做……)
C、神所刑罰的,唯有回歸到神那裏,才得挽回之道。
- a、(申 4:25-31)以色列民因罪被分散在萬民中,當歸回雅威時,神才記念列祖之約,有憐憫、不撇下、不滅絕。
- b、今日世界追求統一語言(英語),科技上使用統一語言(數學語言、電腦語言),而使世界更繁華、更強大,卻造成更多爭端和混亂。
- c、神在五旬節使用靈言(用別的舌頭說話、譯作「方言」是誤導),就是按(番 3:9-11)向世人作證,人確實有一條合一的路可達到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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