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基督》系列 41:(太 27:27-27:44)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28)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930;
講論日期:20261003。
引用來源:
前言
《馬太福音》的段落
本講次綱要
(太 26:1-27:61)耶穌最終的職事:受難
A、(26:1-16)香膏膏耶穌做預備
B、(26:17-35)逾越晚宴
C、(26:36-46)客西馬尼禱告
D、(26:47-56)抓拿
E、(26:57-68)該亞法之審
F、(26:69-75)彼得的痛哭
F’、(27:3-10)猶大的吊死
E’、(27:11-26)彼拉多之審
D’、(27:27-44)釘木架
C’、(27:45-50)最後呼求
B’、(27:51-56)神子之死
A’、(27:57-61)財主之墓葬主
段落內容
(27:27-44)釘木架
(27:27-31)士兵們戲弄耶穌
各福音書記載異同比較
《馬太福音》27 章、《馬可福音》15 章
《路加福音》23 章
《約翰福音》19 章
(27)「那總督的那些士兵⋯⋯入那衙門內⋯⋯全三聯隊⋯⋯」
明確是指外邦人,有別於先前來自祭司長和長老的押解者們。
對比於(可 15:16)然而,那些士兵押解他到那院子裏,就是總督府內,且一同召集全軍營。
「那衙門」指「那院子裏,就是總督府內」。
「全三聯隊」指「全軍營」。據研究其編制可能達六百人。
(28)「朱紅色斗篷」
「朱紅色斗篷」有註釋稱是羅馬兵丁的斗篷,用以代替王的「紫袍」。
(可 15:17)「紫袍」、(約 19:2, 5)「紫色外衣」,可能是說明其意義是「王的外袍」。由於純正紫色的外袍在當時是極為昂貴的,因此被取得且僅短時間被用在一死囚身上的機會並不大。《路加福音》無此段,故無以上的差異。
本節改變耶穌的服裝,結合下節描述,應是為了要刻意將他裝扮成「王」的形象。
(29)「從荊棘中編成花冠後,就戴在他的那頭上,又放一根蘆葦在他的那右手中」
(29)跪在他的面前之後,戲弄他,說著:「歡迎(願你喜樂)!那猶太人的王!」
(30)「吐唾沫⋯⋯打⋯⋯」
(31)又當他們戲弄他了,就脫下他那件斗篷,而給他穿上他自己的那衣服;又強行帶他去釘木架。
由此得知,是在那衙門內,即總督府院內進行戲弄。在帶出去釘木架前,又讓耶穌穿回原來的衣服。
既然穿回原先的衣服,那麼另外兩樣裝扮「荊棘花冠」與「蘆葦杖」,可能也一併去除,不再配戴與持有。
因此,在木架上時,頭上可能未戴著「荊冠」。常見的畫像形象與此有出入。
(27:32-44)耶穌被釘木架
「釘木架」之刑,猶太律法視其為咒詛
(申 21:23)他的屍體不可在那樹上過夜,因為你務必在當日埋葬他,因為被懸掛者是神的詛咒,而不可玷污你的地,就是雅威你的神賜給你為產業的。
(加 3:13)基督當他為我們成為一個詛咒時,從那律法的詛咒中買贖了我們。就是早有被記下:這是在咒詛中的,凡是親自掛在木頭上的人。
據悉羅馬法律將「釘木架」用以刑罰重刑犯,如政治叛亂份子、暴徒。
(32)然而他們出來時,找到一個古利奈人,名為西門。他們強迫這人,為要他可以背他的那木架。
(34)就給他喝混著苦膽的酒,而他嘗了後就不願意喝。
(35)然而他們將他釘木架後,就拈鬮著分配了他的那些衣服;
(37)且在他的那頭以上,安裝了他的那罪狀,被寫著:「這位正是耶穌,那猶太人的那王。」
(38)那時,兩個強盜〔或叛亂者、革命分子〕伴同他正被釘木架,一個在右邊,而一個在左邊。
(39-40)然而那些從旁經過的人一直毀謗他,搖著他們的那頭,(40)且說著:「這位拆毀那殿,又在三天內建造起來的,當要救你自己吧!若你正是那神的兒子,且當要從這木架下來吧!」
(39-43)「那些從旁經過的人⋯⋯若⋯⋯神的兒子⋯⋯那些祭司長伴同那些文士和猶太公會長老,也這樣地戲弄著⋯⋯以色列的王⋯⋯他曾說:『我正是神的兒子。』」
(44)而那些同他被釘木架的強盜〔或叛亂者、革命分子〕,也一樣地辱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