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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3(回應 4):神的誡命與人的傳統——從子孫不孝談起

作者:林義鴻 LYH;初稿日期:20240620。

本文乃回應: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3:馬可福音的律法論(1)概論、赦罪權柄

經文

  • (可 7 章)
  • (太 15 章)

前言

  • 神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因聽命而得神相近,因違命而遭神遠離。原來聽命有福,違命遭咒。
  • 外邦人中,中華民族現今也如以色列人一樣,違背神的律法,一部份接受外邦民主憲政的政體;另一部份是中共政權違背祖訓,承襲外邦共黨異教,變成無神論,更是毫無「敬天、孝道」的國民。
  • 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因為沒有子嗣,聖道不能「家傳」,子孫後代斷絕,就是最大的不孝。
  • 同樣的,選民若未傳神的聖道律法給後代,後代子孫就不知雅威是誰。因為唯有認識妥拉律法才能認識雅威,這正是新約的目的,也就是把律法放入心中,老少皆宜,全都認識神(耶 31:31-34)。

本論

壹、撒但魔鬼最怕人去講解律法、遵守律法。牠用盡一切手段來污名化律法,其目的在此。

  • 一、牠在伊甸園裡用狡猾的古蛇誘騙始祖。
  • 二、在洪水時代利用通婚、生下巨人來統治世界。
  • 三、未分散全地前,集中於示拿地,建造政教一統的「巴別塔城」。
  • 四、分散全地後,牠以寧錄建造大城,設立超級大帝國。
  • 五、亞伯蘭離開迦勒底(即巴別、巴比倫),來到迦南地,發展為以色列國;牠迷惑以色列人與外邦通婚、異教崇拜。
  • 六、以色列亡國被擄後,歸國三支派仍舊與異族通婚,改變信仰。
  • 七、新約時期,牠再以割禮派和希臘羅馬理哲學、人間傳統、世界小學等,將人擄去。

貳、外邦邪教篡位七步驟

  • 一、以福音取代律法。
  • 二、改變真福音原貌。
  • 三、以另一福音取代。
  • 四、立信經統一思想。
  • 五、按信經國教專政。
  • 六、設立異端裁判所。
  • 七、教皇國暗黑世界。

參、正教真理恢復七步驟(反向調整)

  • 一、脫離教皇國:正如脫離埃及為奴之家。
  • 二、反異端裁判:斷絕埃及異端思潮入侵。
  • 三、脫離國教制:政教分離、信教自由談。
  • 四、廢除三信經:恢復聖經查考研究討論。
  • 五、更正假福音:辨識清楚真假福音原貌。
  • 六、恢復真福音:以聖約為本的真正福音。
  • 七、遵守神律法:分別為聖謹遵律法為義。
topic/law/20240620120000.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6/20 09:17 -0500 Thu. (5 個月前) 由 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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