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law:20240413090000
這是本文件的舊版!
獨特的律法系列二:食物律——從伊甸樂園說起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40402; 講解日期:20240413。
經文
- 創 1:29-30; 2:16-17; 7:1-5; 26:5;
- 林後 11:3-4;
- 利 20:24-26; 申 14:1-21;
- 賽 56:6;
- 太 15:3-9;
- 徒 10:28;
- 羅 14:14; 西 2:16-17; 提前 4:1-5
前言
- 死亡等著每一人。「飲食」、「男女」為了延續生命,卻不能根本解除死亡的陰影。
- 但是,飲食和男女婚姻卻能創造活命,並尋找勝過死亡的機會。
- 生死禍福是由神來決定的,神定下生死禍福的定律,只要人遵循而行就必蒙福、進入永生,不致遭禍、滅亡。
- 「飲食的定律」就是神「鎖」定的「食物分別律」,正如「男女婚姻律」一般,「男女有別」,「食物也有分別」。
- 「立約」與「同桌共食」的緊密關係,在聖經中記載著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結盟,無不由共食來表現一體關係。
緒論
一、解經法辨識
- 字義解(善惡知識樹果)、
- 寓意解(彼得異象)、
- 靈意解(基督身體)。
二、時代論辯駁
- 對神的話之謬解(詩 119:89; 箴 30:5; 太 15:3)
三、原文翻譯法
- 直譯法、
- 意譯法。
四、聖靈啟示論
- 「靈然解」的限度:比方(加 4:24),
- 「以物喻人」(徒 10:28; 創 7:1-5; 彼後 2:22)。
五、自由與限制
- 「益處」與「受轄制」(林前 10:23-24; 6:12)。
本論
甲、食物分別律
壹、神的創造與雅威神的樂園
- 一、神的創造以分別為中心:
- 光暗、
- 天地、
- 晝夜、
- 聖俗(第七日聖日)
- 二、第六日創造的分別:
- 陰陽之別、
- 人物之別
- 三、樂園裡生命果與知識果之別
貳、亞伯與挪亞的食物分別
- 一、亞伯知道獻上神喜悅的祭物
- (創 4:2-3)
- 二、潔淨活物與不潔淨活物之別:
- 挪亞分別潔與不潔的活物,知道獻上潔淨祭物(創 8:20-21)。
- 三、禁食血:
- 神的吩咐與祝福承續亞當之約(創 9:1-7)
- 參閱〔創世記註解〕(創 9:1-29) 2、經文背景和意義 B、(2-3)節
- b、古代少葷食,豢養牲畜主要非為食肉,而是為供應奶和毛,當牲畜老化或獻祭時,才有肉食。
- 經文肉食的條件:活著才可吃,禁食死屍;帶血的肉仍受限。
- 此兩項規矩是潔淨條例的主要精神:注重生命的源頭是神,故須排除不潔。
- 因此雖然經文未提肉類分潔與不潔的規矩,仍然是按其條例背後的真意而論。
參、信心之父遵守雅威律法
- 一、揀選即是分別:
- 雅威神是閃族的神(創 9:26)
- 二、希伯之子法勒:
- 法勒意即「分開」(創 10:21-25)
- 三、列祖遵守聖約:
- 亞氏為何知道遵守律法(創 26:5)?
- 約瑟為何知道不可「姦淫」?
肆、摩西律法中的食物律(利 20:24-26; 申 14:1-21)
- 一、雅威揀選以色列選民為何要定食物分別律?
- 與萬民有別(利 20:24-26)
- 二、摩西食物律之原初心意是什麼?
- 揀選你要成為屬祂的,作產業的子民(申 14:1-4)
- 三、沒有律法聖約的外邦人也要持守食物律
- (賽 56:3-7)「雅威之約」包括食物律
- 持守「雅威之約」的人,也包括要遵守食物律。
伍、外邦信徒遵守聖約(賽 56:3, 6)
- 一、皈依的外邦人守食物律
- (賽 56:3-7)「雅威之約」包括食物律
- 持守「雅威之約」的人,也包括要遵守食物律。
- (賽 65:1)指的就是外邦人尋求神,意指持守神的律法;
- (賽 65:1)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
- 反而下文中的約民,成了「那悖逆的百姓」(賽 65:2)!
- 二、約民卻墮落吃不潔食物
- (賽 65:2-5)(賽 66:2-3, 17)
(賽 65:2-5)
Isa 65:2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Isa 65:3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作磚〕上燒香.
Isa 65:4 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
Isa 65:5 且對人說、你站開罷、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原文:我會聖別你;LXX:我是聖潔的]。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
(賽 66:2-3, 17)
Isa 66:2 雅威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虛心原文作貧窮〕[(太 5:3-4)貧窮、哀慟。]
Isa 66:3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Isa 66:17 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 雅威說的。
陸、基督耶穌講「酵」:傳統與誡命
- 一、神的誡命不可更改
- 二、基督對食物的教導與誤解
- (太 15:10-20)
- 三、除酵的反錯誤傳統
- (太 16:12)你們怎麼一直沒明白:『我對你們說的,不是指著餅。』然而你們應當持續防備來自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那酵。
柒、使徒保羅講「信與愛」:奉割禮派的爭端
- 一、割禮派的混亂:
- 排斥外邦信徒(徒 15 章)
- 二、基督割禮的真義:
- 遵守律法(西 2:11; 羅 2:25-29)
- 三、除酵節的本意(林前 5, 11 章):
- 1、靈意解經:酵是指惡毒、違背律法,除酵趕出教會。
- 2、逾越節和除酵節:捨己之愛與聖別的節期(林前 11:17-31)
- 3、傳統派是反基督的大本營:大罪人、反律法、反基督(西 2:8-23; 帖後 2:1-3, 10; 15; 3:6)
乙、食物與立約關係
壹、違背亞當之約是指違背食物禁律
- (創 2:16-17; 3:11-13; 何 6:6-7)
Gen 2:16 | 且雅威神吩咐臨到那人身上,說:「出自那園子的各種樹的,你務必要吃, | |
Gen 2:17 | 然而出自善惡知識樹的,你不可從它而吃,因為你從它而吃的日子時,你必定要死。」 |
Gen 3:11 | 而祂說:「誰告訴你:你是赤裸的?難道出自那樹,就是我曾吩咐你,以致於出自它的你不會吃的,你卻吃了?」 | |
Gen 3:12 | 而那人說:「那女人,就是祢賜給與我同在的,她親自從那樹中給我,我就吃了。」 | |
Gen 3:13 | 而雅威神對那女人說:「你做這個是什麼呢?」而那女人說:「那蛇誘惑我,我就吃了。」 |
《和合本》
Hos 6:6 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原文意:我喜愛堅愛]、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原文:喜愛神的知識〕、勝於燔祭。[註:此節的「堅愛」參考上文第四節,或許是指人所擁有的。此字亦常用於神,是指神必守約施堅愛。《LXX》希臘文譯作「憐憫」,部分近似原意,作為權充替代字,因此絕不可受限於希臘文字意,應以希伯來字意理解之。]
Hos 6:7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貳、挪亞之約以分別潔淨的祭物與食物為主
- (創 7:1-5; 8:20-9:7)
Gen 7:2 | 從一切潔淨的牲畜中,你要為你自己取來[或譯:你要取來歸你自己]七隻七隻,男與他妻子,又從那牲畜中,就是不潔淨的,牠是兩個,男與他妻子, | |
Gen 7:3 | 也從那諸天的飛鳥中取七隻七隻雄(男)與雌(女),使種子存活在全地的面上。 |
Gen 8:20 | 而挪亞為雅威築了一座壇,且從各樣潔淨的牲畜和各樣潔淨的飛鳥中取來,並獻上燔祭在那壇上。 |
參、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之約由「七隻羔羊」來做誓約井的證據
- (創 21:27-32)
Gen 21:28 | 而亞伯拉罕安排那羊群的七隻母羊羔成單獨一群。 | |
Gen 21:29 | 而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說:「這七隻母羊羔,就是你安排的,牠們為何成單獨一群呢?」 | |
Gen 21:30 | 而他說:「因為你要從我手中取走這七隻母羊羔,以便為我成為一個見證:我曾挖了這口井。」 |
肆、以撒與亞比米勒王、亞戶撒、非各三人起誓、立約的共食
- (創 26:28-33)
Gen 26:28 | 而他們說:「我們的確看見:雅威已是與你同在,且我們說:「請讓誓言存在我們和你之間,且讓我們與你立約。 | |
Gen 26:29 | 你不對我們行惡,正如我們未曾碰觸你,又正如我們曾僅是向你行善,又在平安中打發你走;現在你是蒙雅威賜福的。」 | |
Gen 26:30 | 於是他為他們備辦筵席,而他們又吃又喝了。 |
伍、雅各與拉班立約,以起誓、獻祭、共食為主
- (創 31:31-54)
Gen 31:53 | 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我們之間作審判[註]。」雅各就以他父親以撒的敬畏懼怕者起誓。 | 1) |
Gen 31:54 | 且雅各在那山上宰獻祭物,並喚來他的兄弟們去吃食糧,而他們吃了食糧,又在山上過夜。 |
陸、雅各在伯特利繼續築壇、獻祭,得神顯現、賜福與應許,改名,雅各立石、奠酒、澆油
- (創 28:10-22; 35:7-15)。
Gen 28:16 | 而雅各從他的睡眠中醒來,就說:「雅威真的存在於這個地方,我竟不知道。」 | |
Gen 28:17 | 他就懼怕而說:「這個地方何等令人畏懼?這不是別的,而是神的家〔房屋殿宇〕,且這個是那諸天的門。」 | |
Gen 28:18 | 而雅各在清晨早早起來,且拿取那石頭,就是他放在他頭下的,且他安放它為柱子,且澆油在它頂部, | |
Gen 28:19 | 並稱呼那個地方的名字為伯特利,但是路斯原先是那城的名字。 | |
Gen 28:20 | 且雅各許了一個願,說:「倘若神是與我同在,且在這路程中保守我,就是我要前往的,又賜給我餅吃和衣服穿, | |
Gen 28:21 | 並且我在平安中回到我父家,雅威對於我就成為神; | |
Gen 28:22 | 且這個石頭,就是我安放為柱子的,它要成為神的家〔房屋殿宇〕,且所有祢賜給我的,我必定取十分之一歸祢。」 |
Gen 35:9 | 而神再次向雅各顯現,當他從巴旦亞蘭來到時,且他賜福他; | |
Gen 35:10 | 且神對他說:「你的名字雅各,你的名字不再被稱為雅各,因為你的名字要成為以色列。」於是他稱其名為以色列。 | |
Gen 35:11 | 且神對他說:「我是神,全能者,你當要多結果子,且當要眾多,將有一國和多國的會眾出自你而存有,且有諸君王從你腰中而出; | |
Gen 35:12 | 且那地,就是我曾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我要賜給你,且我要賜給在你之後的你子嗣那地。」 | |
Gen 35:13 | 神就從他那裏上升了,在那地方,就是祂同他講論的。 | |
Gen 35:14 | 而雅各便設置一根柱子在那地方,就是祂同他講論的,是一根碑柱,且他在其上澆奠了菌祭,且在其上淋上了膏油。 | |
Gen 35:15 | 且雅各稱呼那地方的名字,就是祂同他講論的,為伊勒伯特利。 |
柒、約瑟分別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因埃及人的厭惡
- 一、另擺一桌,並不同桌共食(創 43:31-32)。
- 二、另住一地,並不同住一起(創 46:34)。
- 三、要在曠野,不在埃及地獻祭、共食(出 8:25-27)。
捌、西乃山上與雅威神立約:築壇、獻祭、神人共食「潔淨食物」
- (出 24:4-11)
玖、新約福音是指新約選民與基督的血與肉之「團契 koinoonia」
- 一、另一祭壇的祭物、禁止與「舊約祭司」共食(來 13:10-16)。
- 二、新約的聖餐:
- 以「同領基督的血、同領基督的身體」為主(林前 10:16-17)。
- 基督的寶血洗淨人的良知(來 9:14; 10:19-22)。
- 三、新約子民同桌共飯:
- 顯出一家精神,彼此相愛,否則有禍(林前 11:20-34; 徒 2:42-47)。
結論
一、當嚴守食物潔淨律
- 遵守神的一切誡命(林前 7:19),要與萬民有別(利 20:24-26)。
二、謹防文士、法利賽人的「酵」
- 靈魂體全然聖別(帖前 5:23);不可沾染污穢(林後 7:1)。
三、新約的團契
- 照著「共有的信心」作使徒保羅的真兒子(多 1:4; 提前 1:2);
- 以「清潔的良知」、事奉神、心裡「無偽的信心」(提後 1:3-5);
- 「愛」是由「清潔的心、無虧的良知、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 1:5)。
1)
[註創31:53 作審判:《MT馬索拉》此詞為第三人稱複數陽性,但《LXX》將此詞譯為第三人稱單數。]
topic/law/20240413090000.1712967624.txt.gz · 上一次變更: 2024/04/12 19:20 -0500 Fri. (12 個月前) 由 w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