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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除酵節第一日聖會 20160324
- 時間:公元 2016-03-24
- 錄音:
【上午聖會】
- 唱詩:
- 讀經:(出 13:1-16)、(申 16:1-8)、(林前 5:1-8)
守節的理由
要除舊酵
(林前 5:8)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
屬靈的大戰
(出 12:12) Exo 12:12 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 雅威。
三點:
- 耶穌一家持守
- 保羅的教導
- 守節就是守神的律法
守節是僕人對主人的必要事奉
(出 13:5)
Exo 13:5 將來 雅威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月間守這禮。
守節,是僕人對主人事奉的具體表現,是主人所規定的必要工作。
今天的諸多教派都說不必再守雅威的諸節期,明顯違背雅威的命令。
守節的方法
要記念
記念之意義:
- 心中的記念;
- 外在的時間要求;
- 有具體歌詠的行動。
要除去舊酵
神明令禁止在這節期中吃有酵之餅,但人若還去吃有酵之餅,顯然違抗神的命令,如同亞當夏娃吃禁果,是極嚴重的!
無論何工都不可行
不可工作營利。
要贖頭生的
以色列人當成為神的工人,要獻上最好的、頭生的。後來演變成利未人成為神的工人。
要持續守節,以免俗化
Exo 13:5 將來 雅威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月間守這–禮–節。
要傳給後代持守
Exo 13:8 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 雅威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
Exo 13:9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 雅威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 雅威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Exo 13:10 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
守節的意義
Deu 16:3 你喫這祭牲不可喫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喫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困苦」 刑罰而帶來的痛苦。例如是由於作為雇工者,因為無土地,只能靠打工而生活,因此受到了困苦。
神叫人吃困苦餅,是因為要以色列人回想自己過去也是在埃及為奴,受了許多困苦,而如今有了地業,富裕了,就當去幫助那些仍在困苦中的人分享。
如今許多人甘於作為雇工,因坐領高薪;就算有錢了,也努力投資創業,將時間心力放在營利工作之上,而不願意花時間在研究神的真理,也就無法去與人分享真理。
酵的屬靈含義
舊酵代表舊教訓
(利 18:1-5)
Lev 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Lev 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 雅威你們的 神。
Lev 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 雅威。
神頒的律法,目的是要使人除去異教、異端。一個宗教就代表了一種生活方式。飲食、儀容等等的要求,就與不信的人有明顯的分別。我們信的人留鬍鬚,就被不信的人視為異類。
(太 16)耶穌飯前未洗手,就被人說是不守律法的,但耶穌說他們以人的傳統廢了神的誡命。
要守神的律法之人,就要有被世人唾棄的準備,因為不見容於這世界。
舊酵代表假弟兄
不願離開舊教訓的人就成了假弟兄,在聖會中是留不下的,也待不久,必須要趕出去。
無酵餅代表神的聖會
無酵餅代表真信的人,要擘開表示要捨己;一個餅代表一個身體,就是獨一的一個教會,要彼此相愛,絕不分開。
現今的世界
耶穌當代,猶太教的勢力浩大,經濟力量也極強大,現今亦然。若在當時離開猶太教,連討生活都有困難,更遑論一家和樂。
自馬丁路德改教以來,將宗教和這世界改變成現今的景況,巨大的改變。
和弟兄談我們被神召出至今,所做的不外乎是文士的工作。今世的諸多翻譯本,幾乎都是以捨棄律法的角度來翻譯,充滿了舊酵。
守逾越節與割禮之關係?
問:有些網站解釋:「割禮只與能否守節有關,但與得救無關。」但這說法也有矛盾,因按其說法,若不受割就不能守節,然而不守節者要被剪除,同樣也是不得救,因此還是與得救有關。守逾越節與割禮之關係到底是什麼?
新約時代的信徒仍然要接受「心的割禮」
答: 保羅在《羅馬書》中教導,真割禮是心的割禮,要割去肉體的諸邪惡,這就等於是除酵之意義。
舊約到新約的更改有兩部份內容:一是割禮,二是獻祭。對於節期內容並未見更改,仍要持守。當涉及割禮和獻祭時,則進行相應的調整。
大多數教派認為,洗禮就是割禮,然而這並不準確。
就此,我們談談新約聖經中有關「心的割禮」的解釋,相關經文如下:
(羅 2, 6, 7 章)
和合譯本Rom 2:29 惟有裏面作的、纔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雅威譯本Rom 2:29 惟那在隱密中的才是猶太人,且是心的割禮,在靈裏而不在成文典籍裏。對於這位頌讃之事,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
和合譯本Rom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生命的新樣)、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雅威譯本Rom 6:4 所以,透過浸,我們已同他被埋葬,歸入死,為要基督怎樣透過父的榮光從死人中被復起,照樣我們也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和合譯本Rom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文字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雅威譯本Rom 7:6 但現今我們從律法中被釋放了,在拘禁我們的狀況中死了,所以去服事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
新約時代仍然有祭司和獻祭,差異在於不按成文典籍的樣式作。
(來 7)基督不按儀文(成文典籍)的樣式作祭司。
何謂「在靈裏」?
(林前 14:2)
1Co 14:2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 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
(腓 3:2-3)
Phi 3:2 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
Phi 3:3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心的割禮」,指的是「聖靈的洗/浸」
(西 2:11-12)
Col 2:11 你們在他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
Col 2:12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原文:在他裏面〕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裏復活 神的功用。
「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 譯本的「在此」會讓誤解為受水洗/浸禮,但原文是「在他裏面」,相同於上一節(西 2:11)的「在他裏面」,就是「在基督裏」。
受水洗是指死亡,而不是復活,這點是諸教派誤解的一點。
「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指的是聖靈所作的割禮,就是「復活」,是使人在靈裏說靈言,行聖靈的諸恩賜。因此,「聖靈所作的割禮」就是指「受聖靈的洗」(徒 1:5; 11:16)。
Act 1:5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Act 11:16 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說,新約時代「心的割禮」,指的是「聖靈的洗/浸」,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而不是指「水洗(浸)」。
新約內容更正猶太教的要點
猶太教強調,要做到以下三點才能守節:
- 要受洗
- 要受割
- 要在耶路撒冷獻祭
而新約便正是針對以上三點來更正猶太教:
- 約翰到約旦河施洗,而不在耶路撒冷作祭司;
- 心的割禮,聖靈的割禮,就是聖靈的洗(太 3; 可 1; 路 3; 約 1; 徒1:5);
- 《希伯來書》針對獻祭內容加以更正,又可見於(徒 2)透過聖靈恩賜來敬拜神、獻靈祭物。
除此以外,新約內容並未與舊約內容有差異。
神在十九世紀末聖靈大降,是因為神不甘願,要更正新教改革中錯誤的水洗教訓。
施洗約翰的門徒仍要成為耶穌的門徒。彼得後來受聖靈,建立神的教會,是自主婦人撒拉所生的教會,是按應許生的以撒;然而另有按肉體的意思、不按肉體生的,就是使女夏甲所在的後代,就是按肉體生的以實瑪利。這就是神為何要與亞伯拉罕立割禮之約的意義,這要成為因信稱義的記號。
對於聖靈的洗,初步就是要說方言(靈言),而許多教會就否認這初步記號,表示他們完全不接受聖靈。
猶太人是否在新約時代仍要接受肉體割禮?
要。雖然就得救的條件而言,猶太人各外邦人並無不同,但猶太人仍要受肉體割禮,這是因為以救恩的先後而言,猶太人是長子,律法、救恩是出自猶太人的,因此次序在先。
肉體割禮雖然與得救無關,但是與次序有關,仍然必須遵守。這就如同不論男人女人雖然都同𠊚救恩,但男女仍然有別,因為這是神定的次序;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得救恩,但身份仍然有別。外邦人是接技到猶太人主幹上的,因為猶太人有諸約,外邦人本當作其奴僕,此乃神所定的次序。
【下午聖會】
(賽 42)耶穌應驗這「神的僕人」,在海外傳道
Isa 42:1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Isa 42:2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Isa 42:3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Isa 42:4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太 12:16-20)
Mat 12:17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
Mat 12:18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公理﹕公義》
Mat 12:19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
Mat 12:20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Mat 12:21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又被誣蔑為是靠鬼王趕鬼。談到約拿神蹟之尼尼微人悔改,南方示巴女王等,都表示了猶太人不聽從,而道理要轉向外邦。
所謂「七個更惡的鬼入了人身」,這代表了猶太教被惡鬼入侵,因為不接受真理。
接下來說到他的家人不聽從,又隨後用比喻說話,表示以色列人普遍不信。
關於以下七個比喻:稗子在田中存在。芥菜種和麵酵表示教會急速增長。珠子比喻則是要人投注一切去追求神的國,也有向海外傳道之意。撒網聚水族而分別之。文士受教——我們做文士工作與之相關。
Isa 42:19 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誰瞎眼像 雅威的僕人呢。《如(約 9)當代的猶太人眼瞎,不明白雅威的律法,沒有光。》
局勢現況
二十世紀,美國成為界覇主,二十一世紀開始,美國的雙塔被毀,當那時,我們2001年開始用靈言禱告聚會,2003年開始守節期,至今2016年已是守節第十四年。
神復興是先由文士開始,早年是以斯拉、新約時是保羅,他工作期約二十年。
工作
註解聖經:大小先知書中,《以賽亞書》和《耶利米書》被新約引用最多;五經中《申命記》被引用最多。
(申 31-33)摩西在120歲時還能作詩、祝福、選立繼承人。
摩西最後四十年陪著第一代以色列人在曠野中逝去,神的確只存留他的族類,就是利未支派,而老一輩中能入迦南地的約書亞是以法連支派,迦勒是猶大支派。
割禮與因信稱義
馮蔭坤將(來 6:15)解釋為,不靠恆久忍耐就能得應許。這明顯是改革宗預定論的思想作祟。
(羅 4) 聖經的信心是:因信而有好行為,這才是真信心。
而亞伯拉罕是有壞行為(靠肉體行事)而衍生了割禮行為,因此破壞了信心。
去掉割禮,並不是要去掉一切好行為
撒但利用這點,使人誤解新約的內容,誤以為去掉割禮,就是要去掉一切的行為,包括好的行為也要一併去掉;將經文謬解為:連好行為也不能叫人得救恩。如此一來,便導致人不能有真信心,因為沒了好行為。好行為指的就是「遵行律法的要求、達到律法規定的標準」,就是「義」。
以上撒但所用的手法,就叫作「劣幣驅逐良幣」!由反對壞行為變成反對一切的行為/工作,包括一切律法的工作(行為)。
以下針對「律法」加以說明。
「世俗懦弱無用的小學」絕不是指「神的律法」
(加 4:3)
Gal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在)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Gal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Gal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 4:8-9)
Gal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 神的作奴僕。
Gal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許多基督教派錯誤地將(加 4:3)「在世俗小學之下」對應於(加 4:4)「在律法以下」,因此他們便將「世俗懦弱無用的小學」,誤解成「律法」,這是極大的謬誤!
根據(加 4:8-9)的內容,「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是對應於「不是神的」,是在過去不認識神的時候,絕對不是指「律法」,因為「律法是神的」,不認識神的時候不可能有「神的律法」。
「不在律法下」就是「不在律法的咒詛之下」的簡稱,絕非廢掉全律法。
他們將「在律法下」與「律法」視為等同,但實際上,兩者是不同的。
(加 3:13)
Gal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我們將(加 3:13)和(加 4:5)結合起來看,發現上文所說「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相當於下文所說「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可以因此得知,上文使用「在律法的咒詛下」這一用語,後來在下文便成了省略用語「在律法以下」。許多人不明究理,以致於造成誤解。
明白聖經的人應該都知道,「律法」(「完整律法」之簡稱)的內容有命令(誡命律例典章)、祝福(恩典)、咒詛(災禍)等。人當守律法,就是指人當守其中的命令,就必因此得福,不受咒詛。
實際上,「不在律法下」應理解為「不在律法的咒詛之下」,換句話說,就是「在律法的祝福之下」,就是「在恩典下」,因此一旦你在恩典之下,就不可再犯罪,因為你「在律法的祝福之下」。
因此,律法絕對未廢除,人人都當持守。
事實上,律法下帶來恩典、祝福、和咒詛,但大多教派都只看到律法下的咒詛,而不認為律法下有恩典和祝福。
神的律法、罪和死的律
(羅 7:3-8:2)
Rom 7:3 這樣看來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的男人,就被稱為淫婦;但若丈夫死了,她是不受約束,脫離那律法,就是歸於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
Rom 7:6 但現今我們從律法中被釋放了,在拘禁我們的狀況中死了,所以去服事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
……
Rom 7:12 所以,律法是聖別的,而誡命是聖別、義的、良善的。
……
Rom 7:22 因按著內在的人,我贊喜神的律法。
Rom 7:23 但我看見別的律法在我的肢體中和我心思的律法交互爭戰,就擄走我在那罪的律法中,就是存在我肢體中的律法。
Rom 7:24 我這個人忍受何等磨難阿!誰將拯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身體?
Rom 7:25 美福是屬乎神的,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這樣看來,我自己以心思服事神的律法,卻以肉體服事罪的律法。
Rom 8:1 這樣看來現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定罪了。
Rom 8:2 因生命之靈的律法在耶穌基督裡,已使你被釋放,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法。
- (羅 7:3)「脫離那律法」,指的是(羅 8:2)「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法」。
- (羅 7:12)「律法」,指的是(羅 7:22)「神的律法」。
- (羅 7:23)「別的律法」,指的是本節中「那罪的律法」,而不是(羅 7:22)「神的律法」。
- (羅 7:23)「我心思的律法」,指的是(羅 7:25)「我自己以心思服事神的律法」。
- (羅 7:23)「存在我肢體中的律法」,指的是(羅 7:25)「以肉體服事罪的律法」
通過以上比對分析,可以看出用語上的變化,分別使用了模糊、簡略、明確、擴展等等的敍述方式。我們在研經過程中,若能熟悉這些敍述的手法,將有助於明白作者之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