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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 箴言註釋》 3

(箴 3:1-12)智慧教師

架構

  (箴 3:1-12) 智慧教師

  • 「A-B-A1」 首尾對應式三段
    • 共有:15 次吩咐,2 次理由,3 次應許。
  • A . 〈1-2〉 2次命命,1次因為(應許):
    • 命令 我兒,我的律法不可忘記;讓你心謹守我的誡命吧!
    • 應許 因為,日長、生命年、平安,它們要加給你。
  • B. 〈3-10〉 11次吩咐,3次應許;分a.b.c.三小段。
    • a. 〈3-6〉 7次吩咐,1次應許:
      • 命令:別讓堅愛信實離開你;當繫在你頸上;當刻在你心版上〈3〉;
      • 吩咐:並當找到恩典與美名,在神和人的眼中〈4〉;當以你全心倚靠於雅威;別倚靠於你聰明〈5〉;當在一切你的道上認識祂〈6a〉;
      • 應許:祂就鋪平你路〈6〉。
    • b. 〈7-8〉 3次吩咐,1次應許:
      • 吩咐:不可有智慧在你眼中;當敬畏雅威;當轉離自惡;
      • 應許:醫治要到你身上。
    • c.〈9-10〉 1次吩咐,1次應許:
      • 吩咐:當自財物與一切初熟物尊榮雅威;
      • 應許:就會充滿……。
  • A1〈11-12〉 2次禁令,1次原因(說明):
    • 禁令:我兒,雅威的管教,不可輕拒;也不可厭煩祂的責備;
    • 說明:因為,如父喜愛兒子。

  「A-A1」同以二命令一原因,我兒,彼此對應;「B」同樣吩咐與應許;是核心思想。尤其是3次提到對雅威的信賴(認識)、敬畏、尊榮,構成了此段的主旨。吩咐由七吩咐、三吩咐、一吩咐,逐漸遞減;應許有三(舖平你路、醫治身骨、倉房新酒盈溢)。簡言之,彼此對應,認識雅威/舖平直路、敬畏雅威/醫治身骨、尊榮雅威/豐饒享受。

  此段用詞,共使用9次肯定命令法(當守、當繫、當刻、當找、當靠、當識、當怕、當轉、當尊)。6次否定命令法(勿忘、勿離、勿靠、勿有、勿輕視、勿厭煩)。

A.〈1-2〉2次命命,1次因為

(箴 3:1-2)原文直譯:
1 我兒,我的律法不可忘記;讓你心謹守我的誡命吧!
2 因為,諸日子的長久、生命的年數、平安,它們要加給你。

  「我的律法與我的誡命」  此處智慧教師所指教的「律法」(HB8451)、所吩咐的「誡命」(HB4687),對照下文(3:11-12),就是指雅威的管教或責備,也就是神的誡命,神的律例、典章,總稱為神的律法。教師是對於律法的教導者,我兒是對於律法的聽者。

  勿忘與謹守  教與聽的目的是要謹守勿忘。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乃是律法的實行者稱義〈羅2:13〉。保羅說因信不是廢掉律法,更是堅立律法〈羅3:31〉。因信與實行並行。他說,猶太人只會教外邦人律法,是他們的律法師,卻不行律法。他們知道律法,在律法上,他們擁有這真理與這知識的模範(外貌),卻是只會教導別人,不教導自己;就是知法犯法,以致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他們而受了褻瀆。〈羅2:17-24〉。

  「因為」  理由說明,這種說理道因的教導法,顯明律法不是奧秘不可解的,不是無理的要求。神是說理清楚的神,他道出為何要謹守律法的原故來,就是有永生與平安的應許。此處有三種應許,茲分別論述如下:

  「諸日子的長久」  「諸日子」(HB3117),神造日月星三光,作為分別晝夜;作記號、定節令、和諸日子與諸年歲〈創1:13〉。人類的數算日子與年歲,就是根據於此。神創造天地何其中的萬軍,是以分別為主要目的,而光暗(晝夜)之分別是神在首日的分別〈1:4〉,才有晚上和早晨〈5〉。但晝夜的分別卻委之於三光體來負責,這是神的設置手段,使人知道首日的創造與第四日的創造之間,有著不可分離的臍帶關係。人觀看天象(諸軍),就是日月星光的轉移變動,就當思想那造這光與三光體、以分別光暗、晝夜的萬軍之雅威、就是造物主神,祂預先定準人的年限,和所定的疆界,人類之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7-28〉。因此,諸日子的時間計算,就是在計算神聖別時間的光輝〈詩90:12〉,因為計算就帶有分別之含意在內,否則,又如何計算時間之長短?

  「長久」(HB753)  原指長度。首見於〈創6:15〉,用於方舟的長度。它與日子結合時,是指時間的延長〈詩21:4;91:16;申30:20〉,就是此處2,與16,的含意。根據Dahood的看法,『日子長久』在一些經文中,可能指永生〈詩23:6;91:16;賽53:10〉。〈TWOT〉。同樣,永生的看法,在下一句重複出現。

  「生命的年數」  「生命」(HB2416),生命與年數結合,是因為數算人一生的年歲,是以年數作為計算單位的。所以人一生的歲數,活了多久,就是活了幾年。如亞當共計活了930歲。最少的是以諾,他與神同行,只活了365歲,就被神接去了;最長的是瑪土撒拉,共活了969歲,也死了。人越老,越有人生不長、短暫易逝之感慨,也就越有數算還有多少時日、年歲的念想〈詩90:10-12〉。但是越年輕,就越想長大,能夠使人看見自己的長大,不再是小孩子。這種對於年歲的區別看待,實在使人莞爾。歸結到最後,就是因為人無法掌握自己的生命年數,正如耶穌基督所說的〈太6:27;路12:25〉。

  「生命平安之約」,就是神與利未人所立的永約〈瑪2:4-5〉;這也是新約「聖靈的思想(意念)」〈羅8:6體貼聖靈的原文〉。所以,新舊約都是連續一貫的,「信守律法」就是「順從聖靈的思想」,都是生命平安,好與「肉體的思想」就是「死亡」相對。

  「日子的長久、生命的年數」  這是首先提出的應許之福。

  日子、年數是表達時間的概念,日子、年數結合出現,是重複強調和說明時間,它們與下文的生命連結,時間就是生命。長久與年數結合,表達生命的不斷延續觀念,沒有終止。遵行律法的應許之福就是得到永生。〈利18:5〉“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保羅在加3:12引用此節經文,並非意在反對遵行律法,而是律法在乎遵行,不光只有信,還要去行;但是,沒有心裡的信,身體也沒有聖靈內住,那麼,屬肉體的人,無法靠軟弱的肉體去行律法,結果是遭受律法的審判(咒詛);但是出於基督耶穌的信,又加上靠著他所差遣的聖靈來內住,這種人,就能行出律法的義來〈羅8:3-4;加5:5-6〉。

  「平安」(HB7965)  ,這是另一種應許之福。它表達一種完整、豐饒、和諧關係的恢復或重建的狀態。生命本身就含帶著這種平安的素質在內,遵行『這生命的律法』,就必然會享有完整、和諧。律法本身就是一種生命與平安的約,正如聖靈的思想一樣。保羅書信的祝福詞必定提及恩惠與平安,由父神與耶穌基督那裡賞給聖徒們。他所說的平安的福音,就是能因遵行律法而得到的平安之福。這種平安,一方面是與神和好,不再成為神的仇敵,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在基督裡和好,同在一個靈裡,能進到神前,同是神家的人。〈弗2:13-19〉。這雙重的和好,就是基督耶穌與使徒所傳的和平的福音,這要繫在聖徒腳上,成為敵擋撒但集團的軍裝利器〈弗6:10-19〉。

  因此,遵行律法誡命之福,與信從基督倚靠聖靈行事為人之福,彼此都是真理,是一體兩面的,不能分開,不是衝突或矛盾的。

  亞伯拉罕一生就是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得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他的列祖那裏,被人埋葬。〈創15:15〉。

  下文三小段是此段的重複強調與補充說明,所以,生命、平安之福,就是你的道路被神鋪平〈6指引〉,就是醫治〈8〉,就是豐饒〈10〉等等內涵。

B.〈3-10〉. 十一吩咐、三次應許

a.〈3-6〉.七次吩咐,一次應許:

  此段應與前段共觀,上段的吩咐與應許由此段來重複強調,並補充說明。所以,此段七個吩咐,就是前段兩個命令;此段的一個應許等同上段的應許(理由)。對照論述如下:

  • 七個吩咐  包括2個禁令,5個命令。
    • 2個禁令:
      • 『不可離開、不可倚靠自己』,與『不可忘記』對應;
      • 『堅愛、信實』對應『我的律法、我的誡命』;
    • 5個命令:
      • 『當繫在頸上、當刻在心版上、當在神與人前找到、當全心仰賴、當認識』,與『當謹守』對應;也與下一段的『當敬畏、當尊榮(雅威)』對應。
      • 『恩惠、好洞察力、雅威、聰明、他(雅威)』,對應『我的律法、我的誡命』。
  • 1次應許:
    • 『祂必鋪平你的道路』,與『生命、平安』對應。
〈3〉
(箴 3:3)原文直譯:
3 堅愛和誠實不要讓它們離開你,要繫在你的頸項上,要刻在你的心版上。

  「堅愛和誠實」  這是同義複詞。「堅愛」(HB2617),hesed,原指「堅固、穩定」,引申為「信實、不變、不移」;同樣,「誠實」(HB571),也是指穩固、可靠,是(HB539)的縮短。(HB539)是指建立一個支撐、堅定、信實。所以,此二詞是同義複合詞,意在重複強調“堅定不變的性質與內涵”。同樣,不要離開、繫在頸項、刻在心版,等用詞,也在凸顯這種性質。因此,整節內容傳達一種“守約施堅愛,永不違約的堅實信仰”。它們承接上文的內容:「勿忘我的律法,謹守我的誡命」這個主題。

  這是立約用詞,大部分的中英文翻譯,走偏了原文本意,把「堅固」變成「慈愛」。事實上,「愛」的原文是另一個字(HB157)‘ahab,與《LXX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聖經》中的(eleemosune)一樣,意指“憐憫同情施捨救濟”等概念。但此處的「堅愛」與「信實」並提時,不應變成如此不同的內涵。只有《呂振中本》、《RSV》、《NRS》、《ESV》 等譯為“steadfast love”(堅定不變的愛)。

  「堅愛」與「信實」同義複詞並提,首見於〈創24:27〉“因祂不斷的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老僕人是指神對立約的人(亞伯拉罕)的誓約而施行堅固信實〈24:7〉。若只是慈愛,就不是信實問題,而是法外開恩問題。這會產生神不是依約而在行事,只是憑著祂個別的好惡——這是難以讓人信服的。誰能信服一位這樣隨意改變的神明呢?同樣的,〈創24:49〉的含意也是以守約為背景,要求他人(拉班)信守盟約的。

  〈創32:11〉的雅各也是基於神曾經對他的應許(〈創32:9, 12〉要厚待他,参見〈創28:13-15〉)。

  〈創39:21〉的約瑟,雅威向他施堅愛,是基於神對他的異夢〈創37:6-10〉;〈創40:12〉是與約定有關的紀念我,所行的堅愛。

  〈創47:29〉的雅各不可能求自己的兒子對他施憐憫,而是照約定,把他移葬到迦南地(参見把手放在我的大腿底下,同〈創24:2〉的誓約)。

  〈出20:6; 34:6-7〉的十誡與宣告神的聖名,都是以守約遵命為蒙福的條件。

  〈利20:17; 民14:18-19; 申7:9, 12〉等,無論是赦罪、是施恩福,都是以遵守誓約為前提的。

  本書出現此同義複詞的,是在〈箴3:3; 14:22; 16:6; 20:6; 20:28〉等五處。

  特別是〈箴16:6〉“因堅愛和誠實,罪得贖免;且因雅威的敬畏,能免除自禍患(邪惡)。”此處把「堅愛誠實」與「雅威的敬畏」並提,「罪孽」與「邪惡」平行,「贖免」與「免除」對應。這都是與聖約有關的福音真理,「雅威的敬畏」本身就是「律法」,就是「堅固不變的盟約」,因此,基於對盟約的信守,而有赦免罪惡的事。這是律法與福音的結合。誰說律法是古舊無價值的呢?而福音才是新立有價值的?

  赦罪的恩典正是建立在雅威的敬畏(誓約)基礎上,否則,福音就不是真福音,而是另一種福音,是更改過的。〈加1:6-7;林後11:3-4〉。

  新約是以『恩典和真理』來對應『堅愛與誠實』〈約1:17〉。恩典是建立在新約的基礎上的,新約是把律法放在人的心版上,正如此節把堅愛誠實刻在心版上,彼此連結。

  「繫」與「刻」  這是堅固不移的概念。

  「頸項」與「心版」  這是人身體中最為重要中心的部位。

  「頸項」(HB1621),同〈箴1:9〉。心版  〈7:2-3〉重複出現。這是新約的內容〈耶31:33〉。律法刻在石版上〈出24:12;31:18〉,是指石版的堅定,不易損壞,可以長久存在。刻在心版上,表示內心是永久不變的,是堅守律法的心。對比的是『猶大的罪,是用鐵筆、金剛鑽紀錄的,刻在他們的心版上『〈耶17:1〉。保羅提到新約教會是『基督的信,藉著使徒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而是永生神的靈刻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的,乃是寫在心版上的』〈林後3:3〉。這與此處的心版相通,把『基督的書信』(新約教會)與『堅愛信實』(神的律法、誡命)平行對應。顯出,律法、基督、教會,是三而一的。

〈4〉
(箴 3:4)經文
和合本 : 4 這樣,你必在神和人眼前蒙恩寵,有聰明。
原文直譯: 4 當在神和人眼中尋得恩典與美好的洞察力。

  此節的《和合本》譯法與原文出入甚大。它把因果關係加進來(這樣),又把命令法(當尋得)改變,成為未完成式的應許(你必…蒙恩)。此句成語常在舊約聖經中出現,一般譯為“在…眼前蒙恩”。〈創6:8, 18:3; 19:9; 30:27; 32:6; 34:11; 39:4, 21; 47:25, 29; 50:4〉。共計重複6次,出現在摩西與雅威神之間的對話中〈出33:12, 13ab, 16, 17; 34:9〉。這不是無條件的恩惠,而是有條件的立約之詞。

  「當尋得」(HB4672)  字根同〈箴2:5; 3:13〉的「找到」或「尋見」。

  「蒙恩」(HB2580)  名詞陽性。同〈1:9〉。請参見〈1:9〉註釋,它具有忠誠或恩典兩種講究。此處吩咐子弟要尋得這種「忠誠守約的恩典」。

  「美好的洞察力」  「美好」(HB2895),指好的、美善的、有益的。「洞察力」(HB7922),字根同〈1:3〉的「智慧」(HB7919)。箴言使人能領受此種智慧(洞察力)的訓誨。所以,此處就是在吩咐子弟去尋得這種美好的洞察力。此詞首見於〈創3:6〉女人看見知識善惡樹果能使人“有智慧”,便違約抗命以取得智慧。因此,守約與違約似乎都可得到智慧,但是,始祖所得的智慧並非真正對人有益處,它使人是『知道』善惡,卻失去『生命』與『平安』。因此,本節此詞加上一字『美好的、良善的、有益的』,以區別『不好的、邪惡的、有害的』智慧。

〈5〉
(箴 3:5)經文
5 當信賴關於雅威在每一個你的心裡,且關於你的聰明從今起不可被倚靠。

  「當信賴」  (HB982),單純主動命令法,與〈1:33〉的「安然」(名詞)同字根。参見〈11:15〉的「安穩」。它首見於〈創34:25〉『想不到的時候』,表達出安穩無慮的心理狀態。對應下句的『被倚靠』(HB8172)。都是指心理上的狀態,所以有『在每一個你的心裡』來作為修飾。作為譯詞“信賴或被說服”,是接介係詞(關於或進入),然後才是名詞(雅威),因此,不能譯成:信賴雅威,而是在或進入雅威裡的信賴感;或被雅威所說服,這種被說服是基於雅威的信實公義的律法。對比的是下句“關於你的聰明不可被倚靠”。《LXX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聖經》“ isthi pepoithos epi theo”;《LXE 七十士譯本聖經的英文直譯》“trust in God”;《YLT 楊氏英文直譯》“Trust unto Jehovah”。新約聖經也是以此種方式出現的,其中必有此等介係詞(en,epi)作為中介,表達出間接受詞而非直接受詞的情況來。所以不是指直接的『信賴神』,而是介入神之中的信賴感或被說服的狀況。所以,譯為“pisteuo eis theon(信入或信服於神)”;“pisteos epi theon(對於神信實)”〈來6:2〉。

  「關於雅威」  「關於」(HB413),字根是原形質詞。本介詞用於人或物之方位移動,出現在各種表達動作、方位、姿態、地點的句子中。物體的運動『朝向』是主要用法。此處是指關於雅威或進入雅威裡。

  「關於你的聰明」  ,(HB998)同〈1:5〉的聰明人。你的聰明是屬於人的聰明,人的聰明不是完全正確的,常會受到誤導而造成偏差的判斷。只有雅威才是可信靠仰賴的神。他賜給人智慧聰明來明白祂的律法,就是雅威的敬畏和神的知識〈2:5-6〉。人越聰明,越會倚靠自己的小聰明;反而傻人比較有傻福呢!〈林前1:18-20;林後11:1,16〉。你看,世上有多少個得到博士學位的人,他們哪個是有神論的,是信仰基督,領受了神的靈,喜愛律法,晝夜思想,遵行雅威律法的呢?沒幾個吧?

〈6〉
(箴 3:6)經文
6 在每一個你的道路上,當認識祂;祂就要鋪平你所走的路徑。

  〈6b〉是〈3-6a〉七個吩咐後的應許。〈6a〉是七吩咐中的最後吩咐。

  「當認識祂」  「認識」(HB3045)的單純主動命令法,帶詞尾祂,指應當認識祂。這是a.段七個吩咐的最後一個吩咐,是總結性的吩咐,也是最重要的吩咐。它與b.段的當敬畏雅威,c.段的當尊榮雅威,構成對雅威神的三種對待,彼此連繫。認識雅威必然敬畏雅威,自惡轉離;必自財物與自初熟物來尊榮雅威。否則非認識雅威。

  和合本的『認定』會誤導人,因為認定意指的「確定」,與認識意指『認出或辨識』,有所出入。神要人認出祂是誰,就是獨一的主宰真神,祂的名叫做雅威,不是耶穌。雅威的國度與祂國度的典章(律法),祂的性情是聖潔公義信實堅愛和平,祂的喜好與厭惡是甚麼,祂的兒子是誰,有祂的靈同在嗎?祂的救恩計劃是甚麼,等等屬天屬靈的知識。永遠的生命與平安要賞賜給祂所喜悅的人,永遠的憤怒審判要顯明在一切人的不虔不義上面。這一切都要去深思追究探討,而不要只注重此地上,等等短暫易逝的事上,只重視肉體與肉體上的事,忽略了渴慕永恆的屬天屬靈的事。認識神是與人一生的道路關係密切,因為生死禍福都在乎此〈申30:15-20〉。

  「祂要鋪平」  「使正直」(HB3474);公正的強調主動未完成式。指使鋪平或弄直。神要你在遵行律法書上的話,能凡事順利亨通〈書1:8〉。

  「你的道路」  (HB1870)(derek),指「生活方式、方向」;平行字就是你所走的「路徑」(HB734)(,orah)。箴言出現19次,描寫生死的道路。〈2:13〉正直人的路,就是走雅威的道路,就是行走在神的律法上。

  此處的應許,到底是指哪一個吩咐呢?是〈3-4〉的三吩咐、〈5-6a〉的三個吩咐(當信賴於雅威、別倚賴於自己的聰明、當在一切你的道上認識祂)或是〈6a〉的一吩咐呢?我看最近的是指〈6a〉的『當在一切你的道上認識祂』,因為〈6b〉的『祂要鋪平你的諸路』,只有〈6a〉出現『在一切你的道上』彼此對應。而〈5節〉應與〈4節〉連結,構成三數結構(當尋得、當信賴、別倚賴);正如〈3-4節〉的三數結構(別離開、當繫、當刻)。但因為此六吩咐,並無任何應許附加其後,與其他句子都有『吩咐與應許』的句構脫節,因此,我認為此處的應許之福,應是包括上文的七個吩咐,它是作為一個『總結式』的應許之福,才比較合理。至於為何要連續出現七吩咐,才有一應許,其重點應是強調吩咐的完整與完全性(七次),所以,〈6a〉才使用『一切』(你的道)此字眼,而由『當認識祂』此句吩咐,作另一種『總結式』的吩咐,正如應許一樣。

b.〈7-8〉 3次吩咐,1次應許:

〈7〉
(箴 3:7)經文
7 從今起不要在你眼中有智慧,當敬畏雅威,且當從邪惡轉離。

  此節是5節的重複強調和補充說明。彼此對照如下:

  5 當全心信賴於雅威……………。 對照  7 ……當敬畏雅威,當從邪惡轉離。

  5 ……從今起不要倚靠你的聰明。 對照  7 從今起不要在你眼中有智慧……。

  「當敬畏雅威」  原文與『雅威的敬畏』不同詞性與字眼。此節的敬畏是單純主動命令法,不是名詞。後接一個固定目的格(‘et),此目的格的後文(雅威)是受限定的名詞。所以一定要譯成:應當敬畏(這)雅威。若是名詞就不能當作敬畏雅威,而是雅威的敬畏。此處是吩咐人要去對雅威敬畏,對應5節的『當認識神』,那麼,認識神就是敬畏神。敬畏神必當從惡中轉離。因為雅威是善的,祂喜悅良善,恨惡邪惡。律法是良善的,教導人要有所分別,不能繼續在惡中生活行事,必須轉離。

  律法告訴人何為善惡標準,敬畏神的人既然從律法受了教訓,知道神所恨惡的事是甚麼,必然聽從神的吩咐,從惡中轉離。正如約伯一樣〈約1:1〉。邪惡包括人、事物、時、地等等,不只是指惡事。要與惡人(不守律法的人不要親近)、惡物(不潔物不吃)、惡時(不對的時間不要敬拜)、惡地(不對的地方不要待著),等等有所分別、轉離。

〈8〉
(箴 3:8)經文
8 醫治將會出現到你的肚臍裡,且滋潤(將會出現)到你的百骨。

  此節是〈7節〉三個吩咐的應許。

  「醫治」  (HB7500),陰性名詞。聖經只此一次出現,含醫治和復原之意。此處與「滋潤」(HB8250)(飲料或滋潤物),平行出現,指身體肚臍的醫治與內部骨頭癒合的滋潤物,表示全人健康的復原。對應2節應許的生命與平安。

  「肚臍與骨頭」  二詞都是人的器官。

  「臍帶」(HB8270)(shor) 只3次出現。〈結16:4〉指出生時的斷臍帶;〈歌7:3〉指新婦肚臍如圓杯不缺調和的酒。

  【醫治為何是在臍帶上?】  有人解釋說,肚臍是人體中最柔和的所在,骨頭是剛硬的地方。喻指剛柔並濟。也有人說,肚臍是外表,骨頭是內裡,無論內與外,都有好處。(参見許公遂著《箴言講義》33頁)。就醫學上言之,肚臍(英譯navel,umbilicus),指腹部中央圓形凹痕,此處是胎兒時期臍帶入口,一條細索樣組織,用以連接胎兒及供應營養的胚外組織胎盤。出生後,臍帶被截斷,與母體斷絕聯繫。此後,它的功能是消失了。只是它的部位是身體的中心,佛教修行者凝視自己肚臍,經由自己的中心點(肚臍),來看整個宇宙。日本人視肚子為生命重心,以切腹自殺明志。因此,此處被《LXX》譯成身體(to somatic,the body。對照〈4:22〉「醫全體的良藥」),應有其深意。好與內部的百骨所代表的全身彼此對應。

  「骨頭」(HB6106)  首見於〈創2:23〉,女人是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骨肉表示一體相親。此處強調把肚臍所代表的肉體,與骨頭所代表「身子骨」的意含類似。完美的健康就是由身子骨來決定的,「骨頭枯乾」表示『死亡』,「骨頭滋潤」表示『生命的復甦』。因此,『生命與平安』,就是「身子骨得到醫治與健壯」。

c.〈9-10〉.1次吩咐,1次應許:

〈9〉
(箴 3:9)經文
9 當尊榮雅威自你的財物,且自初熟物,每一個你的土產。

  「當尊榮」  (HB3513),動詞「使沉重」的強調主動命令法,

《TWOT》認為
“意指顯著、給人深刻印象而言,『很有份量』。一般認為義人應當會得到崇高的地位,豐富的財富以及得享長命百歲〈代上29:28等〉。若竊得尊榮而本身的品格不相稱,不夠份量,就是對生命的不敬〈箴21:21;22:4;26:1〉。同樣地,肩負責任,身擁權柄的人也是值得尊敬的。”。

  此處是指對神的尊榮,就是從人所擁有的來表現。此處強調人與神之間的區別,人無論有多少財富,收穫,多少尊榮,人都要拿出他的財富所代表的尊榮,來尊榮這位神雅威。認識雅威,消極面,是必然敬畏雅威,自惡轉離;更進一步,積極面,是拿出自己的財物與初熟物來尊榮雅威。

  「自你的財物、自你的初熟物」  『財物』是指物品累積的增加到足夠成為一種財富;『初熟物』是指每年地裡首先的收成。

  「初熟物」(HB7225),陰性名詞,首見於〈創1:1〉的「起初」。同〈箴1:7〉的「開端」。〈創49:3〉指「長子」;

  律法規定,地裡的初熟物,要送到雅威你神的殿〈出23:19;34:26〉;初熟的一禾捆,要帶給祭司〈利23:10〉;選民要世世代代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歸給雅威〈民15:20-21〉;神把此等初熟物賜給祭司〈民18:12〉;就是初熟的五榖、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祭司〈申18:4〉;申26:2-10提到尊榮雅威的真正意義何在,就是藉此陳明雅威神救贖恩工的真確性。從為奴之地被救贖來到應許地,由初熟的收城物的獻上動作,證明神的堅愛與信實。

  「你的土產」  (HB8393),指地裡的出產。

  新約基督耶穌對於錢財如何的使用,作了極多次的教訓,其精神與方法,都是源自律法的規定本意:救贖的恩典不可或忘,原本是罪奴的門徒,其所得的財富本都是不義之財。因此「不義的管家」所喻指的門徒,理當把今世的財富,當作結交那能引到永存帳幕裡去的朋友〈路16:1-13〉,勿學那貪愛錢財的法利賽人,自己天天奢華宴樂,卻對於身旁窮困的同靈不理不睬,絲毫不覺得愧疚,他們不聽律法與先知們的話,其結局就是受永苦的刑罰〈16:14-31〉。可見財富使人生,也使人死;使人上樂園,也使人下陰間,端視人如何把握機會與善用它們。

〈10〉
(箴 3:10)經文
10. 你的倉房必會充滿有餘,且新酒必會盈溢你的酒醡。

  這是絕不會虧損的投資,因為是投資在雅威身上。所謂憐憫救濟窮人就是借給雅威,他的善行,雅威必定償還,而且是多多的報償給你〈箴19:17;28:27〉。

  「你的倉房」  (HB618),字根意即「堆積在一起」。只見於〈申28:8; 箴3:10〉。一般以色列人,在春季收成的是穀物類;在夏末秋季收成的是水果類。所以,倉房堆積的應是春季的穀物類居多,酒醡中的新酒是在秋季時所收成的葡萄酒。

  「充滿有餘和盈溢」  「充滿」(HB4390)應作『裝滿』(物件時);「有餘」(HB7647)是指食物的『豐足』;「盈溢」(HB6555),是指『突破』(量)、『增加』(出產)。〈2, 6, 8, 10〉等節,這些應許之福,都是指律法中遵命所得的一切福分〈利26章;申28章〉。

A1〈11-12〉兩次禁令、一次說明

〈11〉
(箴 3:11)經文
11 雅威的管教,我兒,從今起不可輕看;也不可厭煩於祂的責備。

  「雅威的管教」  此字序最先,「我兒」其次,然後才是「不可輕看」,所以有強調意味。與「祂的責備」對應,管教就是責備,責備就是管教。

  「管教」  (HB4148),同〈箴1:2-3〉的訓誨。「責備」,同〈箴1:23〉。而〈10:17〉等於是此節的重複強調說明。此段回應首段的「我的律法」與「我的誡命」。律法就是教育,教育必定要責備管教或懲罰,誡命若被違背,就要遭受神的處理管治。因此,重覆強調兩次「我兒」,與兩次「因為」,都與此攸關。

  「輕看」  (HB3988),《和合本》的「輕看」,同《LXX》的「小看」(oligorei),《馬所拉本》的希伯來文是指「厭棄、憎惡」,它似乎比輕看還嚴重多了。比較下句的「厭煩」(HB6973),gus,單純主動態,具有「嫌惡、痛恨、苦惱」的含義。指對某事物因想要排斥(或毀壞)而引起在情緒上的強烈反應。比較同義詞的ba`ash(變得討厭、可恨),ga`al(趕逐如不潔之物、憎惡),shaqas(嫌惡如不潔之物),ta`ab(待之如可增之物),用於宗教禮儀與道德層面;dera`on(受藐視之物)等。《TWOT》:新約引用此節〈來12:5-6〉,『也不可灰心(ekluou)』,似乎是採用LXX的譯文。「灰心」(ekluou)是被動態,指疲憊、變虛弱。由主動態變成被動態,則是已經變成兒子對於管教的消極或負面反應。

〈12〉
(箴 3:12)經文
12 因為對於這雅威所愛的,祂必責備;並且正如父親對於這兒子,他必喜愛。

  「因為」  說明不可輕看或厭煩的理由,是基於愛或接受(喜悅原文)之需要。

  原文前後兩句話,都帶有固定目的格(‘et),限定雅威所愛的這對象與父親所喜悅的兒子。字序列於主動詞之前,其強調限定的用意明顯。

  「愛」  (HB157),雅威的愛不是人間親情,而是基於立約關係的。所以,當神宣告自己的聖名,祂說:「雅威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有豐富的堅愛與信實,存留堅愛直到千代,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對於干犯祂誡命的,必不以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原文;参見出20:6-7〉。神的愛是基於公義、真理(或真實)的聖愛。同樣,神的恨惡也是基於此種關係。

  「喜愛」  (HB7521),rasa,此詞與,(HB2654),hapes,雖是同義詞,但區別在於:它不是出於極度的感情因素,或客體以他本身的性質尋求別人的好感——〈箴3:15〉你的喜愛——而是基於需要,或當事人判斷這是可取的。管教與責備就是出於這種需要性。

  「責備」  (HB8433),這是「責備」(HB3198)的陽性名詞。

  這不是出於恨惡,只有恨惡兒子的,才不忍用杖打他〈箴13:24〉。此正與今日教育專家們所說的『愛的教育』,完全相反。他們這些人強調不可使用教鞭傷害孩童。我們也反對過於嚴苛的教育方式,當然也不能虐待兒童。管教要合時宜,看情況而定,要適可而止。但聖經上明訓:「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孩童的愚痴」〈箴22:15〉,「鞭傷能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箴20:30〉。尤其箴言強調,『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23:12-14〉。這是生死攸關的大事,豈是世人所能理解的呢?世界的學問是反對神的智慧結晶(律法)的,所以,時常誇大鞭打的壞處,與可怕的惡果等,正如他們反對死刑一樣。說甚麼生命可貴,若一次錯行死刑,再無機會轉寰;刑罰不能嚇阻犯罪,只有教育才能……等等。這些說法都與所謂愛的教育掛勾,似乎成為普世價值了。但這是反神律法、去神律法、扭曲真正的價值觀的。

  正如箴言所說的: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13:12〉。

  沒有公義刑罰的教育是口惠、不是實惠;沒有傷痕的教訓是甜蜜的謊言。

(箴 3:13-20)有福人(亞當)尋得智慧

架構

  ABA* 首尾對應式二段

  使用主動詞 共計7字(尋得、裝備、比較、立基、籌備完固、被裂開、滴下);3個分詞法(18)。

  • A. (13) 有福的人(亞當)尋得智慧、亞當裝備好(HB6329)聰明
    • B.(14-17) 因為:9種福,3中有3。
      • a.利益好過銀、金、寶石、並你喜愛的一切(14-15);
      • b.雙手有長壽、財富、尊貴(16);
      • c.腳行的路是安樂、平安。(17)
  • A*. (18-20) 持定她者是受賜福的、智慧参與創造
    • 18. 她是生命樹、屬於抓住她者;且持定她者是受賜福的,
    • 19-20. 雅威在智慧裡立基大地、在聰明裡籌備完固(HB3559)諸天;在祂的知識裡,深水被裂開,芎蒼滴下甘露。

  AA* 有福的對應受賜福的;亞當(人)對應雅威;智慧與聰明重複對應;裝備與籌備完固對應;

  B.分作三段,每段又細分三種福。實是在描述伊甸園中之福樂。

  整段以神的創造為主題,以持守智慧生命樹為宗旨。其詩歌如牧歌之行板。

  箴3:19-20等同創1:1-13的縮寫板。

A.(13) 有福的人

  此段是一首詩歌體,如同詩篇一首,都是先以『有福的人』開始。

  13. 有福的人尋得智慧,並且亞當裝備好聰明。

  有福的人 和合本的這人便為有福,重在事情(有福),但原文是指有福的人,重在人(何種人是有福的)。

  查福字‘ashrey,HB835,是(‘ashar)的強調主動態,LXX作形容詞(有福的),YLT作「喔!人的福樂」(o the happiness of a man);

  (TWOT)對此字有不錯的分析與解說,他由字根的詞性(單純主動的走,與強調主動的賜福、有福),與barak(blesses)之區別,並強調得福的代價(積極與消集兩方面)與條件(順服神的律法),等等。

  本詞在箴言共計出現7次,以遵行律法,就是信靠雅威、聽從智慧的話、憐憫窮人,行為純正的義人之子孫等,作為蒙福的條件(8:32,34;14:21;16:20;20:7;28:14)。

  人,‘adam,HB120,音譯是亞當,是始祖與人類的通稱(創5:2人的原文)。這是蒙神賜福的稱呼,神的命名含帶有主權與順服關係,是實際針對一位受神鑄造、安置、遵旨蒙福的人(亞當)之期盼。得應許之福是有條件的,就是順服神的權柄。因此,此處重複兩次亞當此蒙福的名字,好與創世紀中的造物主神的名字,彼此呼應。(19節)。所以,此篇是一種福音,信息的內容就是重回伊甸園福樂之目的與方法。就是新造的人,是按照智慧(基督)受造,活出神的形像時之福樂(弗4:23-24;西3:9-10)。

  他尋得智慧 HB4672,遇見、尋得、找到。同1:13,28,2:5,3:4的得或尋見。智慧,事實上,本詞是重複上文內容,再次說明而已。不過,真正的智慧才是生命樹(3:18),是以遵循雅威所定的途徑去尋得的,而非如始祖非法取得的,何況所取得的也非真智慧本身,所得的雖與神的智慧類似,卻失去生命與生活在園中的福樂,簡直是得不償失。

  並且亞當裝備聰明 和合本是「得聰明的」,省略人(亞當)此詞,是要不得的。LXX指必死的人。得HB6329,是”發出、裝備、獲得”的使役主動未完成式。(to produce,obtain)。本書出現4次,都是使役主動(8:35尋得;12:2,18:22蒙了);詩144:13指能出(各樣的糧食);但耶10:14是指”動搖”。似乎本詞的用法與譯文差異甚大。但此處依照平行文(尋得)來看。TWOT的”提供、給予、準備”,可當参考。LXX指知道;YLT指bringeth forth(產生)。所以,他應是指由尋找、直到尋見、而後產生出(聰明)來,有裝備齊整之含意。那麼,這真是一位知道的人。聰明,同2:2,3,6,11的聰明。由於2:1-4有詳細的追尋記述,2:5-20有找到後的好處或利益描寫,讀者可彼此参照之。

B.(14-17) 9福,3中有3。

  此段以三數為主,強調眾多完整與堅固的概念。9種福(銀、金、寶石、一切喜愛物、長壽、財富、尊榮、安樂與平安)。顯出其福樂之各種面向與豐富,如同在伊甸樂園一般。

  14-15. 因為他的利益好過銀的利益、並他的生益(好)過精金;他是寶貴的,勝過珍珠(或紅寶石),並一切你的喜愛(物),都不足與之比較。

  他的利益 HB5504,重複出現2次。此詞是商業用語,字根是往來的客商(創23:16)。陽性名詞,指來自買賣的利益。本詞顯出付出成本代價後,所獲得的買賣利益。所以尋得(智慧),與產生出來的獲益(聰明),是必須付出追尋奔波,付出一定代價之後的成果,絕非不勞而獲。利益和生益、寶貴等三詞,對照銀金紅寶石,逐漸強調價值取向。後者的稀少與珍貴性更勝於前者。

【深入探討】

  我想探討與比較,此處與伊甸園中的商業貿易行動等利益問題,這應是極為有趣和嚴肅的事情。因為此段的內容與用詞與伊甸園中的記載類似,也與結28章中的記述內容方式類似,都是與商貿財貨之利益攸關。亞當與蛇撒但(推羅王)的貿易之間的話題,可以由所羅門王與推羅王之間的貿易關係說起,其中隱含著商貿之間契約的關係。亞當與蛇撒但、所羅門與推羅王,彼此的關係與他們與雅威神的契約關係的消長,應該不能忽略此種臍帶連繫。並且,一般人對於推羅王所預表的撒但問題的探討,遠不如撒但在貿易上出現不義的問題上的探討,此與亞當在伊甸園中的詭詐背棄亞當之約,正如羅門王與推羅王之間的不公不義(王上5-11章);也是可以一種商貿話題來加以看待。更遠及啟示錄中的大淫婦,先是以與海中怪獸之間的關係出現在異象中,更是以大巴比倫城的形態出現的,這與商業貿易攸關(18章)。也可一併加以探討。

  好過銀 好,HB2896,此詞在此處可作喜悅的、有益的、寶貴得等含意,以與此節的利益寶貴等字眼彼此對應。好是通稱,用於經濟實用上(益),抽象上(美),道德哲學上(善)等。銀 HB3701,同2:4的銀子。

  他的生益 HB8393,原指生產進項。這是農牧生產用詞。用於一般所謂的土產、出產等利益。同3:9的土產。

  勝過精金 精金(HB2742)與珍珠(HB6443),精金(haruts)與黃金HB2091(zahab)創2:11),字根不同,前者是切、砍;後者是發閃光。此黃金是幾個希伯來字中最基本的字,諸如,一般約櫃的精金的精(tahor)(出25:11);燈臺連著座、幹、枝子一起用精金錘(miqsha)出來(37:17,22);所羅門時代精金稱為sagur(王上6:20;7:47),可能與亞喀得文sakru同源;用打成的(shahut)的金子加上其他金屬的合金作盾牌(10:16);他的象牙寶座用『煉淨的金子』(mupaz)包裹(10:18)。等等。

  他是寶貴的 HB3368,形容詞,原指因稀少而珍貴。同1:13的寶物。智慧是寶貴的珍品,獲得這種寶物,不是使用奪財害命的方式,而是以自己聰明的心所付出的足價,來換取的。他不是此世上的寶物,而是屬乎天上的,所以勝過金銀珍珠等此世上寶物。

  勝過珍珠(或紅寶石) HB6443,此希伯來文有異板。難以斷定此詞究指何義,但應不是TWOT的珊瑚,因為在伯28:18中他與珊瑚(HB7215)並列。我認為是珍珠。由此二節用詞看來,金銀是地中的礦產物,珍珠是海中軟殼動物產物,所以這是包括地中與海中珍品兩大範圍。LXX指珍貴的石頭,YLT指rubies(紅寶石),都是指地中產物。

  並一切你的喜愛(物) HB2656,原指因極端感情因素的一種喜好。不同於因需要而有的喜愛(参3:12)。

  都不足以比較 HB7737,有人(Labuschagne)指「shawa是haya(成為)的使役性字幹,因此意為”使成為、使相似”,衍變成”相似、比較起來相同”,即”相仿”。」(TWOT)。若有如此複雜的演變,那麼,實在是見仁見智,隨人解釋取用了。LXX在此節後半句是,”沒有邪惡東西能反抗他,對一切接近他的是熟悉的,沒有珍貴東西在價值上是與她相等的”。

  16.他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

  直譯:諸日之長久在他的右手中,在他的左手中財富和尊榮。

  右手(HB3225) 字義是右手或右邊。與左手(北方)相對。閃族人習慣面向東方日頭,以方位(南北)來分右左方向。但埃及的方位以右手=西方(我們要面向上游,指南方,因尼羅河之故)。在喻意時,指特別的關愛和力量。如雅各稱么子為便雅憫(右手之子);以右手按在以法蓮頭上祝福。此處以左右對應,應是有對稱、全面性與比較性用意。所指的是諸日之長久。

  日子常久 是指生命的不斷延續,不光是一代人的長壽而已,也包括子孫的連綿不絕在內。

  左右(手)表示位置是親近不離;也表示對應性:生命的長久對稱財富與尊貴,此三者合起來,又表示眾多而全面;右比左尊貴,故,也指生命常久比財富尊榮更為要緊。失去了生命,得到財富尊貴榮耀何用?但智慧才是此三者的源頭,他以『在左右手中』的『手』,來表現出『完全』的『擁有、掌握』之含意。

  富貴 HB6239,此字是指一般性的今生財富而言,或是包括屬靈、屬天的層面,似乎見仁見智。不過就比較性而言之,由上文可知,智慧比金銀等財富更好,那麼,這是在說,智慧才是財富的源頭,財富是智慧所賜的,生命與尊榮也是一樣,不可本末倒置。

  17.她的諸道路是安樂的諸道路,且她所有的諸路有平安。

  此節強調道路(2次道路,1次路)的眾數形,和『所有的』(路),有喜樂與平安與平行。

  安樂 同2:10的美。原指喜悅。名詞,指喜樂。智慧的道路是喜樂、平安,對比的惡人的道路是黑暗、彎曲的道路(2:12-15);與淫婦的道路是死亡的道路(2:16-18)。再参照4:10-19惡人的死亡道路,5:1-23淫婦死亡的道路。

  他所有的諸路 強調一切或所有,所行走的道路不只是諸道路,而且是一切的諸路盡是平安。

  平安 同3:2的平安。智慧一切的路是平安,惡人的道路沒有平安,平安的路他們也不知道(賽59:8)。

A*(18-20)持定她是受賜福的,智慧参與創造

  18.她是生命樹、屬於那些持守在她裡面的;且持續持定她的、是持續受賜福的人。

  生命樹 首見於創2:9,生命樹結生命果,能使吃的人有永生。本書出現四次生命樹:持守智慧的人(3:18);義人的果子(11:30);所盼望的臨到(13:12);溫良的舌(15:4)。智慧是生命樹,使人聯想到伊甸園中的那棵生命樹;基督是智慧的別稱,基督就是生命樹。那麼,當神說到生命樹與知識善惡樹時,就是指基督與撒但。吃生命樹基督得永生,吃知識善惡樹撒但遭永死。吃等同持守,持守神的絕對命令,成為基督與撒但、生與死的唯一分野。律法叫人揀選生死禍福,等同叫人信靠基督、離開撒但,持守神的命令。持守智慧的人,就是義人,所以,義人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人買得生命(11:30)。18節的生命與與17節的平安,重複強調3:1-2的主題生命平安。因此,由此上下文脈,串出箴3章的主旨,就是謹守律法、持守智慧,所得之福,就是生命平安。

  持守 HB2388,原指加強。用指手強有力的拉著(創19:16),強力緊抱(21:18);用於饑荒緊迫(47:20);用於生病體衰的勉強起來(48:2)。用於神大能的手(出3:19);抓住蛇尾(4:4)。本書出現5次,持定訓誨(4:13);淫婦抓住少年人(7:13);救贖主大有能力(23:11);揪住狗耳(26:17)。此處是使役主動分詞法,後接『在她裡面(在…裡面,詞尾是3身陰性單數,她)』,故指持續地(用手有力地)持住在智慧裡面不放的人。智慧對比淫婦,後者是主動抓住無知的少年人,前者是主動抓住智慧的人。誘惑之有力抓住人與人之有力抓住生命樹,顯然這是一種靈命搶奪戰,靈肉之爭從來是持續不斷的,使人不能自主(加5:16-17)。所以人必須靠著神,支取祂的能力,就是穿上神的全副武裝(弗6章),就是穿上基督(加3:27),就是智慧(太11:19),才能站穩,敵擋住仇敵撒但一切誘惑的詭計。

  持定 HB8551,本書9次出現。原指抓緊。用於手時,是提起、扶著、扶持、把持(31:19);用於腳時,是踏定、踏住(5:5);用於神的言語,是持定(箴4:4);用於罪惡,是如繩索纏繞(5:22);用於男女,是持得(11:16)。此處用於智慧,與持住同義。它是單純主動分詞法眾數,詞尾是3身單數(她),故指持續地持住她(智慧)的人。

  俱各有福 HB833,字根(行走),同13節的福(HB835),她是被動分詞法。義指持續受賜福的人。被動態在本書只此一次出現。主動態在31:28稱她有福。被賜福的人,與持續持守智慧的人對應,與生命樹平行,生命樹等同賜福。

  19-20.雅威在智慧裡立碁大地;在聰明裡籌辦完固諸天;在祂的知識裡,深淵被裂開,芎蒼滴下甘露。

  此段等同創1章的簡章。正如13-18節是創2章的縮影。

  此段智慧也等同下文8章智慧工程師的角色。智慧、聰明、知識,三樣結合為一體,是雅威創造事工的幫手,正如女人是男人的幫手一樣。使徒保羅說: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11:3)。這種創造的生命次序,彼此協調,合一同工,絕不混亂,正如頭與身體之間的聯合一樣完美。

  大地、諸天、深水 三者重複創1:1-2的『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地是空虛渾沌,淵面黑暗』。

  智慧、聰明、知識,三樣等同創1章中的神的話『說』。

  立基大地,籌辦完固諸天,深淵被分開,芎蒼滴下甘露,等同1:3-12的前三日創造。新約福音書,約一章的創造論,保羅書信,西一章的創造論,重複延續創1章。箴言中的創造論也是一樣。新約福音書與舊約律法書的創造論是彼此相通的。

  雅威在智慧裡立基大地 在…裡,此三次介係詞,指位置用法,是限定範圍或範疇(NJV in);若指憑藉用法,是指中介,一般是指藉著(LXX、KJV by)、以(和合本)。無論是位置或憑藉用法,智慧與雅威之間是兩種不同的角色,雅威是建造者但智慧是建築師或工師,二者是不容混淆的。使徒保羅的神觀、基督論、創造論’救贖觀,是依據此等律法、智慧書的,所以他說,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有是本於神,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教會與萬有都是藉著他而有的。(林前8:6)。神(父)與主(子)的位格、工作,與我們、萬有的關係,是清清楚楚的『劃分開來』的,正如深水是『被裂開』,芎蒼(諸天)才會存有出現,甘露才會滴下到大地上。所以,聰明的字根原意是指分別、分辨。

  立基(HB3245) 動詞,本義是指『打基礎、牢牢地固定』。隱喻用指不能被移動的事物。大地是被緊緊地固定著,是穩固的根基。常被用於隱喻上。此處表示,這種穩固的大地根基是出於智慧之手,而智慧是神所使用的工師。

  大地(HB776) 這天地的創造前三日,是以第三日的大地出現為終止的,創1:1-2:1,出現這地共計有21次,後三日也是以地為主要論述,如人的管理這地、吃地裡的食物等,作為終結。創2:4b的原文字序,是先地後諸天的。(創2章出現這地共計8次)。

  在聰明裡籌辦完固諸天 聰明(HB8394),字根(HB995分別、分辨),因知分別而有分辨判斷的聰明能力,不知分別的人就是愚昧無知的人。

  定(HB3559) kun,此詞應譯為籌辦完固。所以,TWOT說,本字根有五種不同的含意,從供應、預備、建造、直到固定、正直等,為止。創造的經綸具有如此細密完善的工程進度,使人不得不佩服,這其中含帶著多少智慧聰明成分在內。另外,既有供應、預備的先期作業,續有實際的建造工作,以及建成後的固定正直。如同婦人生產一樣,先有十月懷胎、後有陣痛、最後生產出嬰孩來。正如伯38:4-12的記法,是立大地根基與海水衝出如出胞胎;又如詩90:2使用的生與造並提。

  在祂的知識裡深淵被裂開、天空滴下甘露

  祂的知識 同箴2:5的神的知識。這種神的知識與雅威的敬畏並提,則神的知識就是神的律法。它與智慧聰明並行,所以,智慧聰明就是律法,就是神的基督。箴言不斷重複這種主題,教導門徒認識神的知識,就是神的道、神的律法、神的基督。

  深淵(HB8415),tehom,原意是指深洋中的水,或地的深處。TWOT評擊批判學者(BDB和GB)強加於舊約的錯謬宇宙觀之一部分,是過度字面的解釋才支持這種宇宙觀。又反對較古老的說法,查馬特神(tiamat)或渾沌怪物(tehom)等神話故事。但又說不出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實際成因來。只說查馬特和tehom出自相同的字根,僅意為深水,希伯來文保留此義。我們若由伯38:8-12對海水的胞胎隱喻,可以明白深淵被分開(破裂),正如胎兒破母腹而出。創造就是生產,生產就是創造。因此,聖經說基督的先存性,也說祂的被生,被生就是被造。正如世界是藉著他受造的(西1:15-17)。

  使…裂開(HB1234),本義似指費力地切開堅固的質材。首見於創7:11,深淵的泉源都裂開了。聖經用於五種情況,均指割裂行動的強烈性。有關於對水的處置措施,大洪水是對深淵之泉源之裂開,以及對紅海,對盤石等相同的作為,在在顯示出,神對深處深水的掌控權柄,都交在祂的愛子(耶穌基督)手中。深淵所喻指的敵對勢力與破裂的消退,實是神鬼之間的爭戰史記。此處對照創1:6-8的第二日創造,諸天(芎蒼)是由神說,深淵(諸水)的分開而生成的。

  天空(HB7834),名詞,字根是指弄成粉粹(出30:36搗)。申33:26,伯35:5,與天空平行,似指雲彩(参撒下22:12天空的厚雲);伯36:28雲彩與雨並提,這與此處天空或芎蒼用法相同。

  滴下(HB7491),同伯36:28的落下。

  甘露(HB2919),指露水。聖地日夜溫差大,生出許多露水,使乾旱時節的蔬菜仍然生長。露水被視為神的賜福(創27:28),缺乏就是咒詛(創27:39;撒下1:21)。

  此處是第三日創造的另一種描述法。

  因此,本節實際上,是第二、三日造諸天與地的重複強調與補充說明。描述法是首句的先地後天,次句的先天後地。正如創2:4的手法,先天地、後地天。

  生命平安是由於神的恩賜,神的恩賜是通過祂的智慧(基督),智慧是以創造天地,賜下甘霖雨露在大地上,作為生命、平安之所繫。以此來回應3:17-18的平安生命之賜福,以及3:1-12的永生平安相同之主旨。

(箴3:21-35)智慧教師

架構

  • A.(21-24) 我兒, 三個主動詞(離、守、成)、三個主動詞(走、跌、躺)
    • a.三吩咐:
      • 一禁止(現在起勿離眼)、
      • 二吩咐(當謹守真智慧與謀略,且讓它們成為你自己的生命,你項上的美飾;(21-22)
    • b.四應許:走路坦、腳不跌、若躺臥不驚懼、睡香甜(23-24);
  • B.(25-32)七禁令,三ki(二因為,一當…時);
    • a.禁止、理由
      • 一禁止(25),現在勿怕突來的驚懼;與惡人的毀壞,當它來時。
      • 一理由(26),因為雅威要做你的倚靠,必看守你的腳。
    • b.六禁止(27-31),構成三組:
      • 前二禁止:27-28.現在勿推辭與勿說;
      • 中二禁止:29-30.現在勿害鄰與勿無故爭;
      • 後二禁止:31.現在勿妒強暴人與勿擇其路。
      • 一理由(32),因為雅威的憎惡是偏離者,正直人是祂的密友。
  • C.(33-35)總結 雅威的三個動作(祂賜福、祂譏誚、祂給予)
    • a.雅威的咒詛與賜福:惡人的家與義人的居所;譏誚人與謙卑人(33-34)。
    • b.智者與愚者的結局:榮辱極端的對比(35)。

此段用詞分析

  • 使用1加7,共計8次 從現在起的禁令`al(21a,25,27,28,29,30,31,ab);
  • 使用吩咐只有1次(21b當謹守)。
  • 3次 因為或當ki(26,32);3次不lo(23,24,30);3次若(24,30,34)。
  • 2次 你路(23)他路(31);你腳(23,26);躺臥(24ab);懼怕(24)懼怕(25動詞);鄰舍(28,29);害(29,30);-雅威的(32,33);我賜給(28)他賜給(33);譏誚的與譏誚(34ab);惡人(25,33);
  • 身體器官 眼(21)、魂,頸(22)、腳、手、等五種。

A.(21-24)三吩咐、四應許

  A段(21-24)是由三吩咐、四應許構成的七樹完整架構。神的律法包括此兩大項目,先吩咐後應許,舊約不是只有吩咐,沒有應許;正如新約不是只有應許,而無吩咐一樣。吩咐是命命或誡命,應許之福只有遵命才能得到。

  21-22.直譯:我兒,不可使它們從你的眼目離開,要謹守真智慧和謀略。並讓它們成為你靈魂的生命,和你頸上的美飾。

  我兒 這是第7次的稱呼(1:8,10,15,2:1,3:1,11,12,21),也是此大段以單數『我兒』的最後一次稱呼。第7次顯然有完全與總結的意味在內,其後所說的是此大段主題的總結:雅威的咒詛與賜福之家;譏誚與給予的對象(33-34)。智者和愚者對比,產生極端的結果:尊榮與羞辱(35)。尊榮包括生命平安。

  三吩咐 不可離、要謹守、讓…成為。

  二次它們 首次的它們到底是指上文(19-20)所說的雅威的智慧聰明知識,還是指下文(21b)的真智慧和謀略呢?我想,此處經文既然把字序顛倒(當謹守真智慧和謀略放在讓它們離開之後),應具有強調意味,是在強調真智慧和謀略,不要使它們離開眼目,而不是上接(19-20)。何況第二次的它們是指真智慧和謀略。LXX加上”我的”(emen)在智謀和計劃上,顯然認為它們就是指智謀和計劃。其他英譯本都是如此。

  離開 同2:15的偏僻。

  謹守 同2:8,11保守;3:1謹守。

  真智慧 同2:7。意指有明智的見解與知識,使人能有效地達到成功。

  謀略 同1:4,2:11謀略。用詞既然相同,重複強調之意味顯然。

  成為你靈魂的生命 成為(HB1961),原指存在、生成、並生效。你靈魂的(HB5313),原指你的氣息、性命。同1:18,19,自己;2:10你的靈;生命(HB2416),hayyim,生命的眾數,原指壽命,表示活的狀態,與死亡情狀相反。同1:12,2:19,3:2生命。箴言中的生命觀,一如3:2所論述的。此處是以真智慧與謀略為生命。

  頸上的美飾 美飾(HB2580),同1:9華冠,3:4恩寵。生命與美飾都是重複強調3:2,4的內容。

  23-24.那麼,你就坦然行路,你的腳不會絆跌;若你將躺臥,絕不會懼怕;並你躺臥了,你的睡眠會香甜。

  此四應許是指行止,行止順利平安無慮。詩4篇提到是人的行止與堅貞者(虔誠人)行止之分別,詩人是雅威神所聖別歸己的人(3),所以他可以心裡快樂並安然睡覺(7-8)。

  躺臥(HB7901) 重複強調2次,區別只是未完成式與完成式。無論未來過去,主觀客觀,都是強調休眠時候。不懼與香甜,所描述的,正是心裡平靜安穩、身體熟睡入眠的狀況。行不安全,睡不安穩,這是患難困苦的災禍景況,反之,是蒙福的美好狀態。現代都市人的通病是交通事故多、車禍連連;失眠症、頭痛、憂鬱、躁鬱症等等,普遍發生。生活品質下降,精神生活貧脊,宗教生活紊亂,這是不法的終末世代特色。此根源於品格教育的廢除或低下:重肉不重靈,重錢不重神,重才智、不重公義誠信。

  香甜(6149) 同13:19甘甜,14:10喜樂。與6:1作保同字根。

B.(25-32)七禁令

  25-26.現在不可害怕突來的驚懼,與惡人的毀壞,當她來時…。因為雅威要做你的倚靠,並必看守你的腳。

  現在不可 ‘al,(25-31)共計出現7次。害怕(25)、推辭(27)、說(28)、設計(29)、相爭(30)、嫉妒與選擇(31ab)。不(lo’)只出現一次(30b)。

  惡人遭毀滅 毀滅(HB7722),陰性名詞附屬形,是指災害、毀壞。同1:27狂風。與惡人相連是指惡人『的』毀壞,意即由惡人本身所帶來的災害,並非惡人本身『遭受』災害。和合本或信望愛直譯的『遭毀滅』,把詞性改成動詞。那麼,這有甚麼好怕的,反而應當會高興才對。又對照上句的突來的驚懼,驚懼(HB6343)也是名詞。所以這是平行的同義詞,都是指外來的,會使讀者驚懼或受到災害的,而不是惡人受到災害(毀滅)。又由下一節的理由可證,有雅威可作靠山,惡人不會比神更有能力,神的保護和看守是絕對安全的,何懼之有?可能是和合本認為,讀者會害怕與惡人一樣同遭滅頂之災。不過,這是過分聯想的結果,原文並無此等含義。

  因為 理由或說明,同32節。雅威是說理的神,不是一味要人盲從的主宰。下文的保證就是信心的來源或依據。

  雅威要做你的倚靠 倚靠(HB3689),原指在身旁。TWOT指充足的信心、盼望,與信靠有關。同利3:4,10.15,4:9,等腰子。作愚昧解時,與邪惡等同(傳7:25),是指指為今世而活的人(詩49:13)。此處當作在你的身旁,成為你的倚靠。

  看守(HB8104) 同2:8保守。指投以極大關注。雅威對於你的關注,絕不會使你的腳步絆跌。

  27-31.六禁令,分三組。第一組是27-28;第二組是29-30;第三組是31。

  第一組強調救濟之慈善;第二組強調和睦;第三組強調嫉妒。最後加上理由(32-33)。

  27-28.現在不要推辭慈善,自它的擁有者,當你的手有力量去作的時候;現在不要對鄰舍說:「去吧!並回來吧!而明天我會給予。」;而有卻伴隨著你。

  推辭(HB4513) 同1:15禁止。此處指推辭。由下文的由今天推辭到明天,拖延時間,可以明白,不願當面拒絕鄰舍,以免雙方都不好意思。

  善(HB2896) 此處的善是指肯借貸給人的善。在典章中,因為雅威是有恩惠的(出22:27);律法(申15章)對於窮乏弟兄的救濟方式,就是加以借貸(15:7-11)。當然,這不是使用高利貸,而是照一般利率。並且,到了豁免年(安息年),應當豁免他的利息。猶太人有的甚至是豁免他所借貸的本金,不過僅屬於極少數。

  自它的擁有者 介係詞(自)+名詞(物主)HB1167,詞尾(它)。它是指善,同是陽性單數。擁有者(ba‘al)是指物主或所有人,夫妻間用指丈夫;宗教上通指巴力(我的主)。此詞與下一句的力量,原文是前置詞屬於(le)+神(el)。巴力與神(伊勒)是迦南宗教信仰中的父子神明,伊勒是最高神,巴力是主神。經文使用此種用詞,應是文字遊戲,好與雅威的字根(存有),以及下文(32-33)的以色列神雅威,彼此對照。此處的巴力是指慈善的擁有者,伊勒神是指手有力量,二詞都是重複強調詞:巴力強調上文的慈善,伊勒神重複你的手(手原有力量權柄之意)。

  當你的手有力量去作的時候

  YLT把『有力量』直譯作”is toward God”;其他英譯本如同LXX,大都譯為”have power”,或”in the power”。原文是指”存有對於神或屬於神”。查神(el)本意多義,一般指大有權能者,向己起誓者。此處可指有能力,但有文字上的講究,正如上文所論述的。力量一詞的希伯來文是HB3581(koach)(創4:12;15:9),或是HB1368(gibbor)(創6:4大能的勇士);或是HB5797(‘oz)(出15:2結實、穩固、力量)等等。但是,此處偏偏使用伊勒(神),所以必有其深義。

  你的手 代表你自己,指你的能力所及者(利14:22,30力量)。神賜人富足,是要人行慈善之德,也要人勿忘神恩,以為是靠自己的力量得來的(申8:11-17)。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教訓法利賽人要聽律法先知的話,對窮困的兄的接濟(路16章)。否則不但不能得生,反而會死亡遭受痛苦的刑罰。因此律法的精神是積極主動的憐憫、與深厚的同情心,它並非冷冰冰的律法條文。

  去作 指製作、實行。原文並無『向那應得的人』,此為和合本加上去的贅詞。

  28.本節是補充說明27節。它使用當事人推辭行善的口吻,實際又精準的描述出一位塞住憐憫心之人的嘴臉。他的說詞中,有兩個祈使式語(去吧!回吧!),一個未來式的應許(我要給你),以及一個說不準的時間(明天,這與今天的現在對應)。

  你那裡若有現成的 直譯:而有卻同著你。此句話的字序列於最後,文章安排如此,凸顯她與上一句推辭話的虛偽不實。既然有,為何還要人家等到明天才要給他呢?

  現在不要對鄰舍說 現在不要,是指從說話的當下開始起的不可,以對應明天的回來和給你。以世人言之,此人有拒絕人之藝術,他並不當面拒絕,而使人失望難看,也給自己一個緩衝的時機。但是燃眉之急,卻是窮困的借貸者目前的難處,你不及時扶助他,他就要整夜再煎熬等候,你卻趁此時尋找再次拒絕的理由。神知道這種推辭的背後,正隱藏著邪惡成分,因為這種不憐憫人的,神也不憐憫他。

  你去、你回、我給 連續使用三個動詞。在說完給予之後,緊接一個你的有。希伯來文的使用三數詞,完全表現出說話者的心術不正,表裡不一。明明有,卻說這種話。

  而有卻同著你 有(HB3426),質詞。(TWOT)意指引人注意一個事物或性質的存在、出現。它是否定詞‘ayin沒有(HB369)的反語。與下文(et)連用時,表示伴隨。et(同、與),帶詞尾”你”(’ittak),原文同29節的『在你附近』。所以,此處是指,存在(或有)伴隨著你。

  29-30.現在不可設計禍害你的鄰舍,當他要跟你一起安然居住時;現在不可無故與人相爭,若他不回報禍害時。

  此二節相同的語詞是禍害(HB7451);29節與28節相同的語詞是你的鄰舍和跟你一起。

  29.設計(HB2790) 字面意指切進某物裡面,如雕刻金屬或耕地。本處被使用於第三種用法,是謀害、設計。我想還是由切割的本義衍申出此意來的。它與禍害(邪惡、災禍)連用,有謀害意味。它與安然對比,點明有不信任感、與之劃分界限之意。正如切割之原義一樣。

  禍害(HB7451) 原指邪惡的、壞的、不幸、災禍等意。它與設計連用時,應指因懷疑心而生謀害的惡意在內。它重複出現於下一句中,彼此呼應。對方鄰舍並未回報你禍害時,你不要無故與它相爭(控告興訟)。

  當他…時 這是我個人私自增添的譯文,原文無。但文義文脈上似乎如此。

  跟你一起 同28節伴隨著你。這鄰舍是要與你一起。

  你的鄰舍(LXX譯文paroikounta有外來客旅之意)。似乎可由(利19:33-34)的外人來解釋,也不能忽略19:17-18的本國人。古代人的地域觀念重,對於新近搬遷來的外來人,要與你比鄰而居時,一般人是具有排他性的居多,如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的寄居客旅生涯中的遭遇,可以得證。這與接待客旅等暫時停留的性質不同。因為,對此等客旅,理當一味的熱情接待。

  安然(HB983)居住 同1:33安然居住。只加上前置詞(la)。此前置詞究指何意?有指”以”(逐字譯);英譯本(in);應指目的”為了、要”。安然是陽性名詞,参見1:33註釋。此處LXX指現在完成分詞pepoithota(已確信了);YLT指副詞(confidently,確信地、安心地);NJV指形容詞(unsuspecting,無懷疑的、信任的)。其他英譯本指安然地(securely)。應可指出於信任,也無惡意,要與你相安無事,比鄰而居時。你就不要胡思亂想一些有的沒有的,懷著惡心來對待他。

  有道是”不要以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之腹”。

  30.無故 同1:11無辜;1:17仍不躲避。

  與人 介係詞(‘im)指同或與…一起。人(HB120)音譯亞當。此處指一般人。但原指具有神的形像樣式的人。

  相爭(HB7378) 本指努力、爭競。主要用於肉體的搏鬥,轉為口頭的爭吵,或是司法控訴。此處YLT指爭鬥、競爭。LXX指愛樹敵的、愛心懷敵意的、愛爭吵的(phileksthreses)。這是正確的譯法。本書出現約計17次,搏鬥(26:17);爭吵(15:18;17:1,14;25:8);司法控訴(18:17;22:23;23:11;25:9)。此處應指向心懷敵意或惡意。由下句的惡、壞來凸顯。

  若他不回報惡時 原文有假設語(`im),可作”若果”(if);也可作”當…時”(when)。

  不(lo`) 此否定詞與另一否定命令式詞(`al)現在不可,不同含意。它若是禁令時,是指永不或絕不;而(`al)是指即刻的禁令(不可—現在)。此處不帶”未來完成式”,不是禁令,只有否定(不)之意。

  回報(HB1580) 單純主動態,指善意或惡意的對待。

  惡 同29節的惡。此處應指惡意對待的惡。

  此節是說,當人沒有惡意對待你時,也就是他並未與你有故(因由、事故)時,你就不要無故與他起爭端或紛爭。應當和平相處敦親睦鄰,這是中國人的古訓,很合乎箴言古訓的原意。不過若如LXX所譯的,又與上一節連看時,則似指有外人來寄居時,不應當心懷的意對待這種鄰舍。這與上一小組的慈善救濟是彼此連結的,都有慈善對待鄰舍的含意,也就是要實行在利19章中的主旨”愛鄰舍如己”(18,34)。

  31-34.現在不可因強暴的男人而嫉妒,並且現在不可選擇在他一切的路上。因為雅威的憎惡是乖僻人,正直人是祂的密友。雅威的咒詛在惡人的家中,但義人的居所祂賜福。誠然對譏誚者祂譏誚,而對謙卑人祂賜恩惠。(直譯)。

  此段架構是同樣以三數為主,由32節的因為,引出下面三句對比句子(32,33,34),都是以雅威為主詞。

  這是第三組,使用兩次否定命令式的禁令(現在不可),兩次介係詞(be在…裡面)。所有翻譯文中,只有逐字譯本使用”於”字,其他英譯本或LXX等,都沒有翻譯。直譯:現在不可熱心在強暴男人中,且現在不可選擇在他一切的道路上。

  在強暴人中與在他一切的道路上平行,介係詞(be),或指位置用法(範疇,在…裡面),或指憑藉用法(因為)。其用法,遠可對照詩37:1-2,「現在不要因作惡者心懷不平,現在不要因行不義的嫉妒。因為如草很快要被割下,又如青菜要枯乾」。都具有相同的句式與架構,和合本把介係詞於字譯成”為(作惡的)”,”向(那行不義的)”,並不省略它。英譯本把它譯作因為(because)。我認為首句話是指強暴人的憑藉用法(因為)。末句話是指道路的位置用法(在…裡面)。

  31.現在不可因強暴的男人而嫉妒

  嫉妒(HB7065) 本動詞是來自名詞熱心、熱情。TWOT指出”本動詞表示一強烈的情緒,是主詞對受詞之特質或所有權的慾望。為別人的擁有而熱心=羨慕;為自己的擁有而熱心=嫉妒。”對於此處是指羨慕或是嫉妒的熱心呢?都可以。

  近可對照下句的選擇一詞,HB977,同箴1:29喜愛。此處指強暴人的一切道路,是反與雅威的敬畏(即是知識,神的律法道路)。同樣使用選擇此詞,或惡道或善道,任人選擇其一。

  強暴的男人 強暴HB2555,原文字典指”猛烈、殘暴、冤屈”;TWOT指”極度強烈的邪惡”,是與有罪的強暴有關,非指天災禍匪徒之殘暴。用於帶惡意的見證人(出23:1;申19:16),是違背神的律法(結22:26;番3:4;哈1:4)。以此來推論大洪水時代的罪惡,應就是違背神律法聖約之強暴與敗壞(創6:11,13)。因為神與義人挪亞『堅固』聖約(創6:18立之原文),必是當代的人違背聖約,而為雅威神所不容,但也等了他們上百年,才以洪水毀滅。事實上這種人在淫亂邪惡的世代中,反而因他們的罪惡,使他們強盛或得意之至,以至於對於遵守聖約律法的義人,形成一種極大的試探威脅或引誘。詩37篇中有清楚的描述。五經中指出現6次;大部分出現在聖卷與大小先知書中,本書出現有8次。本處強暴人與下文的乖僻人和惡人的家並提,顯明其同義詞。

  選擇(977) 同1:29喜愛(原文)。此處把嫉妒(熱心)和選擇並提,因為嫉妒的火熱,會使人失去理智的抉擇,所以,勸阻不要嫉妒,要冷靜選擇,不可選擇走在他們的路上。其理由在下文有說明。

  32.因為雅威的憎惡是乖僻人

  因為 此處連接上文,不可嫉妒與選擇惡道的原因,不在乎人的喜愛或憎惡,乃是在乎神的喜愛與憎惡。

  雅威的憎惡 和合本與信望愛等等,都把名詞(單陰附屬詞)的憎惡變成動詞性的”所憎惡”,至少他們並沒有改變原文的本意,雅威的憎惡就是雅威所憎惡的。正如雅威的敬畏(害怕)就是雅威所敬畏的;雅威的認識就是雅威所認識的。U83jo 雅威的憎惡與下文的祂的密友並行,因此,雅威的憎惡與雅威的害怕一樣,都是只雅威本身的憎惡與害怕,而不是憎惡或害怕雅威。此處的憎惡(HB8441),在本書出現共計22次。原文字典指”令人作嘔之物、痛恨、偶像崇拜、偶像”;其字源是HB8581(厭惡、深深憎恨)。TWOT指”可憎的(習俗、事物),具有多種意蘊。動詞與名詞一樣,所憎惡的事之性質有身體上的、禮儀的、倫理的”。箴6:16-19列出了七樣,都是雅威所憎惡的。此處單指乖僻人。

  乖僻人 同2:15偏僻。被動分詞法,意指被彎曲正路的人。就是把更改或廢棄雅威律法正道,另行自己的道路者。

  正直人 同2:7,13,21;3:6正直人。與下文的義人同義詞。經文又與謙卑人、智慧人並提,所以,正直人就是謙卑人、智慧人。因此,32-35節是構成一整體的,不能分開解釋。

  祂的密友(HB5475) 合和本是”為他所親密的”,變名詞密友為動詞。密友的字根主要意義是機密談話,雖具有忠告含意,但較強調機密性,它與一般的忠告、勸告有別。聖經出現21次,律法書只在創49:6出現(同謀)。大都在智慧文學中,本書出現5次,11:13,20:19,25:9等三處都譯密事;15:22商議。都有坐在一起商議密事的意味。耶利米書用指雅威的會(6:11;23:18,22);阿摩司書用指奧秘指示(3:7)。LXX譯文特別不同,『因為所有違背律法者在主面前是不潔淨的,他也不坐在義人中。』。凸顯主的神聖性,似同約伯記中的思想(4:17-19;15:8,14-16)。

C.(33-35)總結

  33.雅威的咒詛在惡人的家中 同上,雅威的憎惡被譯成雅威所憎惡,此處名詞咒詛(單數附屬詞),被譯成動詞雅威咒詛。事實上,經文使用此名詞,是因為下文是使用介係詞(be)”在…裡”,構成介係詞片語”在惡人家中”。當然,這與下句話”義人的居所祂賜福”並提,名詞與動詞意義相同,有無使用介係詞無所謂。只要忠於原義即可,但不可變成像『敬畏雅威、憎惡雅威、咒詛雅威』等等譯法。

  居所(HB5116) 本名詞(naweh)原指看守羊群的地方,可指羊圈或草場、牧人的住所(撒下7:8;詩23:2;耶50:19)。是安全而被保護之所在,可作為敬虔人平安的帳棚(伯5:24);義人的安居之所(箴24:15);是神百姓平安之所(賽32:18),是守聖節的彌賽亞城中不挪移的帳棚(rebes)。此處指義人的居所。

  祂賜福(HB1288) 本詞在本書是首次出現,它在聖經首次出現於創1:22,連續出現於創造的第五六七日中,共計三次(1:22,28,2:3)。凡是神所賜福的,必是神所造的,因為都是好的。以此而論,義人的居所是神所賜福的,等同義人的居所是神所造的,是神看為好的;反之,惡人的家不是神所造的,是被祂視為微不足道(咒詛原文)的地方,所以是不好的。律法書是以神所造的,是蒙福的、是好的作為基礎(或開始),來加以鋪述的。因此,地存有著(是字的原文)渾沌空虛與黑暗是不好的(1:2),暗示經過非神所造就之邪惡勢力的運作結果。因此,義與惡之對比,咒詛與蒙福之對立,是在強調律法的遵行這條正路,乃是一切判斷好壞的惟一標準。

  34.誠然,對譏誚者祂譏誚,但對謙卑人祂賜恩惠(直譯)。

  若字(`im)的出現,與24,30b的若相同。不過,此處似乎不能當作假設語氣用法的假若,而是當作強調語氣(的確、誠然,surely)比較好。LXX或其他英譯本乾脆省略不譯。

  譏誚對譏誚 這是公平正義的對待。譏誚,動詞同1:22褻慢。褻慢人既然喜歡褻慢,就給予褻慢。正如謙卑人喜歡恩典,雅威就給予恩典。

  他 指雅威。由此代名詞可知,34節應是連接33節的。所以,由32-34節是一整體的,以『因為』此字來引出,為何不可嫉妒與選擇強暴人的道路,詳細陳明理由。

  謙卑人(HB6035) 此形容詞的譯文多種,必須釐清的是它的含意,是由字根(HB6031)”壓迫使臣服、懲罰或苦待”而來的。因此,它原指因壓迫而臣服的或馴服的。譯成謙卑人是一種道德說詞。有人定義為”發現自己在一種逆境、卑微、較低的地位之中”(Birkeland)。烏加列文字根義指”彎腰、謙卑”(主動)和”受懲罰的、卑微的”(被動)。TWOT指出一種具代表性的傳統基督教說法,他說”`anaw表示刻苦所要達成的結果:謙和。摩西形容他自己(民12:3)是這樣的人。…謙卑人認為神是他們的拯救者,而且也如此經歷了(詩10:17),從祂領受了恩典(不配得著恩寵,箴3:34)。”雖然他(L.J.C.)也說到『他們遵守神的典章(番2:3)』,但是摩西五經的作者是誰,大有講究之處,至少摩西不會自稱是世上最為謙和的人吧?而謙卑人真的不配得著恩寵嗎?問題是恩寵是神隨己意賜給的,還是有所本的?不配得似乎是指前者。但是,謙卑人若是指正直人、義人,那麼,神是依據他的約應許的話,來分賜這種人恩寵(福分)的,並非可隨意給一般人的。否則,這與伊斯蘭教所強調的阿拉的『命定』(祂是至慈至仁的,所以可以隨意施慈仁,使作不到善工,卻向祂祈求的的伊斯蘭教徒,能升入天園中)。基督教反對這種命定的預定論,但因為強調恩典不是出於作善工(行為),所以極力撇清得救是要是靠行為的。我們明白未信主之前,死在罪惡過犯中的罪人,確實是要靠恩典的,不是靠個人的行為(弗2:5-9)。但得救後,若繼續犯罪,沒有行出神預備要他行的善工(2:10,4:24-6:10),這若能得恩寵(除非他真正悔改,這又是另一番別論),這明明與律法與新約的福音相左,雅各書、希伯來書,就是保羅書信也不是這麼說,何況是四福音書呢!耶穌基督說,靈裡謙卑的人有福了(太5:3原文),也不是說他就是一位犯律法的惡人。而是一位像他一樣,是遵守律法先知的人(太5:17-19)。所以,謙卑人不只是道德取向的,乃是一位遵行神一切律法的義人,是因為找到神的敬畏和明白祂的知識(2:5),而作一位敬畏神、堅愛人的正直人、虔誠人(2:6-8)。這樣,雅威才因著祂的信實公義,而向他守約施堅愛的。

  賜恩惠 賜,是給予;恩惠(HB2580),同1:9華冠;3:4蒙恩寵。請参前註。

  新約雅各書引用此節(4:6),不過是依據LXX(神對抗驕傲的人,卻賜恩給謙卑的人)。但把譏誚乙詞譯作驕傲的人。在雅5:6b中他把驕傲人指向為富不仁的人,”難道神不對抗你們嗎?”。

  35.尊榮,諸智慧人要繼承;而諸愚昧人使自己羞辱高陞。(直譯)。

  此節應是此大段的總結語。智愚、榮辱的對比結局。

  尊榮(HB3519) 名詞,同3:16貴。字根同3:9尊榮。字序在先,有強調意味。對比字序列在最後的羞辱。一前一後,首尾呼應。

  諸智慧人(HB2450) 形容詞眾數詞,原型同1:5,6智慧人,3:7智慧。對比諸愚昧人。

  繼承(HB5157) 本動詞出自名詞的繼承、遺產。即由於古代的權利而為某人所有,且為永有。TWOT對於此字根的研究說到,神給敬虔人的產業、管理土地的社會與法律規章、雅威的產業,和神自己就是他們的產業等等。古代近東與中土對於土地,都有封建思想,分封土地給貴族或諸侯,選民也不例外。神應許(創12:7;出32:13),與賜下(書21:43)聖地給他們作為永業,但視對祂律法順服的情況而定(民33:50-54)。一旦住進去,因這土地是屬雅威神的,所以要藉著潔淨保持聖別(申20:16),並繼續保持潔淨(申21:23),明認神賜的地業(26:1)。以利未人祭司作為選民服事神的代表,他們沒有產業(民18章),但神是他們的寶貴產業(書18:7;結47:22)。此處以智慧人來作為繼承產業的人,顯然是經過一番生死禍福等等體驗後,得到了真正智慧的結晶。由於選民對於祂們的神是幼稚無知的居多,導致於時常被引誘,背離祂的聖約,因此,祂屢次藉著眾士師的拯救,並差派眾先知、智慧人來,教導、勸誡他們悔改。使他們經歷種種管教性的懲罰,才逐漸長大成熟,能真正認識他們的神。新約就是神差基督耶穌來,把律法當作聖民的產業,放在心版上,使他們個個認識神。進而賜聖靈作為將來天國產業的憑據(弗1:13-14;林後5:5)。只有勝過肉體與其私慾,方能繼承神國為永業(彼前1章)。

  本書出現8次,與本節有關的是,用於愛智慧者的財物充滿府庫(8:21);擾害己家的承受清風(11:29);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13:22);愚蒙得愚蒙為業(14:18);完全人必承受福分(28:10)。足見智慧人是與愛智慧、善人、完全人(成熟)劃作等號的。神的賜福滿滿,絕非兩袖清風,阮囊羞澀。

  諸愚昧人(HB3684) 同1:22愚昧人。

  使…高陞(HB7311) 升高的使役主動分詞法。意指使…升高。作專有名詞,表示『舉祭』,舉祭原指使神高舉,用於愚昧人,卻是使自己的羞辱高舉(参見LXX),實為文字遊戲,一語雙關。

  羞辱(HB7036) 陽性名詞,恥辱、不名譽。字根意為貶低社會地位,常作尊榮的反語。本書出現八次,本處首見,用於親近鄰舍妻子的受凌辱(6:33);指斥褻慢人的(9:7);驕傲來的人(11:2);通達人忍辱藏羞(12:16);棄絕管教的(13:16);惡人與羞恥與辱罵隨到(18:3);趕出褻慢人能止息紛爭和羞辱(22:10)。

  此詞作為本段的結語,令人猛醒。聯想到應當受到尊榮的我主基督耶穌,在世為人處事,處處行善,遵守律法,卻被當權派加以污衊、凌辱致死。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當出到『宗派』的營外,忍受其凌辱。我們身在此世,本無常存的城,乃尋求將來的永城(來13:13-14)。使徒彼得遭受公會的逼迫,心裡喜樂,因被算是配受為這耶穌的名受辱(徒5:41)。卻不可像那些宗派領袖,為求今世的好處,如同愚昧人一樣,雖然身處高位,實際上是在升高自己的羞辱。並且,將來那羔羊公義的、憤怒的永刑正等著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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