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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 4 潔淨律法 Ⅰ(回應 1)心得與感想

本文回應以下文章:《利未記》概論 4 潔淨律法 Ⅰ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41122; 編修:WCM。

壹、心得

一、對潔淨定義的全然理解

『由人體、到魂(心裡態度),擴至一切受造物』。因此,對於所謂的基督教所認定的「身體潔淨」並非新約強調「只要心靈潔淨即可」的錯繆見解或主張,加以「深入的剝解與更正」。此點是最為要緊的一種體會。

尤其是對於「聖別與潔淨」的清楚分別與深刻理解:

1、11-15章的潔淨律是「延續」上文「祭司職任」(利10:10-11): 而祭司職任的被要求,導因於亞倫二子身當「祭司」,卻私自獻上凡火,是雅威沒有吩咐的,導致身死在聖所裡。

  • 可見,潔淨律與聖別律是一體兩面。身體的潔淨即是身體的聖別之基本要求,而沒有聖別,不得見主(來11:14),同樣,沒有潔淨,也是一樣,連進聖所的資格都不具備(利15:31),並且會「因自己的污穢而死亡」。百姓與利未人祭司都是要聖別和潔淨,一體適用,毫無區別。

2、潔淨的區別範圍:包括物質(身體),並「時空」:時間和地點的區別。

  • A、這是今日基督教最大的兩大盲點,是變成無法進到神前服事神、敬拜雅威的基本原因。這也是撒但魔鬼迷惑人最大的著力點!
  • B、因為連自視聖別的猶太背約份子,也在園中獻祭、在「磚」上燒香,在墳墓間坐著(參見格拉森的鬼附者的模樣,可5:1-5),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終有可憎織物做的湯,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別!」(賽65:2-5);他們假冒的行徑:宰牛如殺人,獻羊羔如打折狗項,獻供物如獻豬血、燒乳香如稱頌偶像(賽66:3);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亡(賽66:17)。

3、暗示性的潔淨條例:由字裡行間可以推知的「隱藏的奧秘」,就是新約福音即是此種「奧秘的啟示性」。其暗示「陸海空」三大範疇中都有「仇敵魔鬼的代言人或是差役」

  • A、魔鬼如遍地遊行的獅子(彼前5:8),如脫離世上污穢又在其中被纏住的豬狗,受牠所惑的猶太選民(彼後2:20-22);施浸約翰和主耶穌都喻指猶太法利賽人如「毒蛇的種類」(太3:7;12:34)。使徒保羅喻指猶太奉割禮派如「犬類」(腓3:2),如古蛇誘惑夏娃(後11:3)等等,不一而足。都是不潔淨的食物。
  • B、又如海中怪獸國度的輪番興起:以不潔動物的猛暴、兇殘之「獅、鷹、熊、豹」喻之(但7:3-7;這是外邦獸國如海波浪洶湧(參見可4:35-5:20)。啟13:1-3),或以兇暴的殘狼喻指假先知(太7:15;啟13:11)。這是墮落的選民會在陸地中出現、迷惑選民或外邦的。

二、潔淨律途徑

  • 1、食物律以不同活物的特徵作為分別。
  • 2、有關死屍不潔的觀念,與始祖犯罪的後果攸關。
  • 3.「水」作為潔淨物,始於神的分別、創生的工作在前三日呈現(創1:2-13);也由挪亞方舟,洪水大軍覆蓋大地,滅絕一切鼻孔中有生氣的人與活物(創6-8章)。
  • 4、律法書中水與先知書中的約旦河「水」之例證:
    • A、「淵面、水面」的記載,黑暗壟罩,光由此出來,神的靈孵育水面上。神的話一吩咐,那光就從暗中出來,分別了光暗、命名加以定性,產生了「晚與早」的一天(創1:2-3)。
    • B、諸水中有空氣(穹蒼)、分開水為上下,的第二天。以及聚集「天下水」為一處,露出旱地,與「諸水聚處」的海,加以定性的第三天(1:6-10)。
    • C、洪水滅世,實是藉此大水做「清除污世」的清潔工,死亡再次臨世(創6-8章)。
    • D、神基於挪亞的獻祭,不再因人緣故咒詛大地(人從小即心懷惡念),以洪水滅地上活物,地尚存時,莊稼、寒暑、冬夏、晝夜永不停息(創8:20-22)。神且以「虹約為證據」與挪亞後裔並與活物立了「永約」(9:12-17)。此後,滅世只用火作為焚燒工具,如對所多瑪等五罪城那樣(創19章)。
    • E、水能害命、也能救命:曠野中的水泉(創16:7),成為救命水。皮袋中水盡,井水成救命水(21:15)。挖井霸佔成為遊牧民族的爭端(創21:25;24:11;26:18-20);印羊群的水溝與水槽(30:38)。
    • F、命名摩西與水攸關(出2:10);與埃及王爭戰的「變水為血」(出4:9,7:17,20ab)
    • G、紅海之水退,水分開變為旱地(出14:21),重演「分別與創生」的救贖大工(創1:9-10);水淹滅埃及大軍(創14:26-28),重演「洪水滅世」大工(創6-8章)。
    • H、按神指示把「一棵樹」丟入苦水中,水變為甜(出15:25):正如先知以利沙以「鹽」治好水源所行的首次神蹟(王下2:19-22)。也如新約耶穌照主所言,水變為好酒的神蹟(約2章)。
    • I、有水泉與棕樹即是安營美地(出15:27)。
    • J、火焚磨碎的金牛牘像,「撒於水面上」,命民喝之(出32:20):自食惡果。
    • K、潔淨律中出現:水裡活物中無翅無麟的,視為可憎物(利11:10);活鳥被祭司與香柏木、朱紅色線、牛膝草,同蘸於「活水上的鳥血中」(14:6),作為用於潔淨「嚴重皮膚病」求潔淨者身上(7)。
    • l、祭司試驗婦人貞節所製作的「致咒詛的苦水」(民5:17,22,24,26,27ab)。
    • M、過約旦河的神蹟經歷,如同過紅海(書3:13,15,16);士師基甸與約旦河水(士7:4,5,24ab)。

三、宗教性比較而判知:

  • 1、異教混淆、参雜潔與不潔;
  • 2、未記植物性食物的潔與污,因已經在創9:3-4中開始允許動物性食物,以致日後摩西律法只提「動物性的潔與污,並其死屍不潔與潔法。創8:20-22的潔淨祭物,也與利1-10章中的密切連結,彼此切合,實為「一致性的啟示筆法」(註一)。
  • 3、猛禽不潔涉及先知書、但以理書以及啟示錄中的獸國的描述,可以明白除「字面解」之外,還有「靈意解或寓意解」雙面解經法。
  • 4、爬蟲「緊貼地面」之不潔,也可「寓意解」:只關注「地面上的事」(腓3:19),沒有治死「地上的肢體」: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等拜偶像的事」(西3:5)。昆蟲腿部有力、能彈跳者潔淨:確實有寓意表示能願離「這地面上的事」,不思念「地上事」(西3:2)。
  • 5、死屍不潔:死亡與死亡之事都屬不潔,故墓地、墳場、火化處、甚至是「焚化場內做儀式」等等,都要遠離。格拉森地的故事可以作為借鏡(可5:1-20)。

四、與伊甸園的犯罪和咒詛相結連:

1、此點看法與我所見一樣(讀者請參看『雅威聖會的聖經註釋』中的拙著「利未記11-15章」的註釋)。

2、大痲瘋病症的解讀非常要緊:其中描述與記載翔,是潔淨律的核仁。

  • A、舊約出現的兩次負面記載,一是米利暗(民12章),一是以利沙僕人「基哈西」(王下5:25-27),親人姊姊、親信子弟都變成受咒詛的例證。口中毀謗自己的親兄弟,貪愛他人的財富、「不知時候」的大弟子,都如如此遭遇,毫不容「情」。兩次正面記載(王下5,7章):前者聽信「小女子的建議」,拉下臉來聽命得醫治;後者得好信息,自覺不報有禍了。
  • B、新約例證:主醫治一位癩者,他雖有信心、卻不聽命(可1:40-45)。

3、生育與性事:

  • A、生育本為喜事,但因不信違命而變為不幸的壞事,始祖可為例證(創3章)。女子產難不潔與月經不潔期限(七日變為三十三、十四變為六十六日)的延長(利12:1-5),尤其是「生女」的不潔期限「加倍」,這可能是導致古人「重男輕女」因素之一。
  • B、性事經文常以「認識」字眼來描述,(創4:1,17,25;19:5,8;24:16;38:26;撒上1:19;士19:25;王上1:4);多出現於創世紀(7次),和士師記(5次)。
  • C、福變禍:
    • a、遵命蒙福、違命遭禍,此種原則由利26章;申28章可以為證。
    • b、此處強調:不但因此不潔,更要「關鎖在家中經過一段時期」,如同「大痲瘋病屬」,以及「女人漏症」不潔,如月經不潔,甚至所坐之物,都看為不潔(利15:26)。
    • c、且生育與漏症之潔淨期滿,也都要獻祭(12:6-8;15:25-30),此事證明女人們的「家事」真是繁複、關鎖、加倍麻煩。

五、得潔淨的途徑與意義

1、醫治非等同得潔:

  • A、如大痲瘋得到醫治,仍然要按照潔淨條例去辦理潔淨手續(正如利14章所記載)。可見,新約主的醫治,並不能藉此醫治便廢除「潔淨律」,所以,主吩咐那位得醫治的人要去給祭司查看,在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可1:40-44)。主也醫治一位女漏症者,他因信得主醫治並當眾見證,雖然她與大痲瘋病者,精衛都沒有記載他們回去「複診」,並非因此就斷定「不再需要祭司的審查與獻祭的義務。
  • B、因此,主的醫治並廢廢除摩西潔淨律,而是初步「醫治工作」,
    • 正如義勳所言:
    • 『A、潔淨律法的本質,是提醒人在得恩典時,行出當有的行為,以回報醫治者神
      • 經文只提,人當如何在得醫治後,去盡自己得潔淨的行動,至於如何得醫治的管道卻隻字未提。因此,律法只提醒人在得恩典後,行出當有的行為,以回報醫治者神,此即潔淨律法的本質,律法如何制定是神的權柄,人只在地上得神恩時,按神要求回報神,行當守的誡律。
    • B、得救管道,是透過神僕代禱和自身認罪
    • 得醫治的管道,在《摩西五經》中米利暗的例證中,已經說明,透過神僕代禱和自身認罪,才是得救管道,這在之後亞蘭(敘利亞)的乃縵身上(王下 5 章; 路 4:27),也在新約的多個例子中,都是在同等條件下得醫治。』
  • 所以,主所作的事,並非來「取代」摩西的潔淨律,充其量不過是「成全」,所以,他才澄清:我來並未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是要「應驗和成全」而已(太5:17-18);保羅也說:因著信,並非廢掉律法,而是「堅固」律法(羅3:31)。
  • 顯然,身為猶太人,也都強調「信心」的兩位神僕,他們並未廢掉律法和先知,反而是來「實行(或成全、或堅固)律法。保羅對於女人蒙頭的教導,並禁止女人在會中說話,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言」(林前14:34-35)。
  • C、因為摩西與耶穌二人的職事不同:正如約1:16-17說:「因我們都曾從他的豐滿裏接受了,且是恩典加上恩典。因那律法透過摩西被恩賜了,那恩典和那真實透過耶穌基督生成了。」這「恩上加恩」,與「榮上加榮」(林後3:18)是彼此相關、契合的,正如保羅作為新約執事與摩西的舊約執事(林後3:1-18),他們二者並非彼此衝突、互相制肘,而是彼此契合、連結的。

2、不同的潔淨途徑

  • A、神與人不同的視野與看重:神吩咐摩西的潔淨律,要透過諸般不同的潔淨途徑,如:使用清水的洗淨、換洗衣物、潔淨的時間(不同天數:一天、七天、第八天等等)、人(祭司)的鑑定與獻祭、祭物等等手續,以此種繁瑣而又詳細的記載方式,充分顯示神是何等的重視此項規定,但是卻為「自是自大的基督教人士」所輕視與不屑。
  • B、食物律位列第一:此種要緊性,正如我們常言「食色,性也」或「飲食男女」,此實與此處摩西潔淨條例中所顯示的「最為基本而又實際的人性規律」,絕對不可輕忽、隨便,幾語帶過。而是應當以「審慎小心、嚴肅以待」的態度觀之,並徹底去審問清楚,明白其中所要教導身為神選民所當注意、防範的諸般事宜。所以,潔淨律由10-15章,並延伸到20章,其目的清楚的標示「要與萬民有別」(20:24-26)。因為萬民即是沒有神、沒有律法的裂國外邦人,他們的在「這一切潔淨事宜上」污穢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神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嘔吐」出他的居民(利18:24-25)。「嘔吐」此字眼,強調,地如身體,是潔淨強壯的的自身,不容許「污穢不堪、病菌感染」此身。這在福音事工的偉業上與衛生、健康(05198 ὑγιαίνω),新約的教牧書信中,諸多提及(提前1:10,6:3;提後1:13,4:3;多1:9,13;2:1,2)。因為正如本文『肆、食物、生育、大痲瘋症、漏症的共同點』中所闡明的那樣、

六、有關潔淨律的共同點:

義勳列出三點,即與身體(隱私與公開)、死亡、限制有關。反之,它們與新約所強調的「心靈、生命、自由」似乎有別。這會造成一般無知者的誤解,誤認潔淨律法是反新約福音真理的,是應當廢除的。其實,這也是今日教會如此淺識的基因。但是,他們卻故意忘記,主與使徒(彼得和保羅),在「得救後」所關切的主題,如何保持福音不被「假福音」所改變,變成「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26;羅13:11-14;弗5:1-21;西3:5-11;帖前4:1-8,5:23;帖後2:1-15;彼前2:11-6;彼後1:4,2:1-3:18;約一3:3-12;猶1:4;啟2:14,21-24;3:4)。

柒、遵行潔淨律法者之福

義勳提及三方面的福:身體、心靈和救恩等三個層面。這也是今日基督教最為忽略貨物解潔淨律法之處,因此,若非神的憐憫,聖靈的啟示與主的大能大力的幫助,人們常會陷入「那極大的醬缸」中(註二),無法自拔,也無法救拔。

貳、感想

一、利未記中的「食物律」已經被墮落的基督教當成「禮儀律」,以致在新約終被當作「過去式」,應當廢黜不用。這如同「雅威神的敬拜節期」被當作「舊約廢物」橫掃出門一樣,武斷自是。如何理解與恢復神的律法聖約之啟示,是我們有識者不容推卸的責任。縱然如基督耶穌那樣,被當代的猶太人所排斥與棄絕,如使徒保羅被他所建立的外邦教會所誤解與排斥或離棄,我們雅威聖會也應當謹守,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二、撒但群魔本質是「污穢不堪的靈物」,是「凡俗、通用的廢物」之大垃圾場,凡是潔淨、無玷污、聖別無瑕疵的「基督新婦」絕對會自知而與之遠離、自守「聖別」,以「清潔的良知、清潔的心、無偽的信心」來實行真實的愛(提前1:5)。我們如今正如保羅教牧書信中的後書時代:無論是帖後或提後,都是一樣,謹防「大罪人、反律法者」的大旗繼續侵犯我們的「防城」,我們的家、我們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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