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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lev_c0v0_c0v0_20241005

《利未記》概論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40928; 講論日期:20241005。

壹、本書結構

  • A、(1:1-7:38)以色列人獻供物的吩咐(五祭)
    • B、(8:1-10:20)按立亞倫祭司體系
      • C、(11:1-15:33)身體潔淨條例(五種潔淨要求)
        • D、(16:1-34)贖罪日條款
      • C’、(17:1-20:27)與萬民有別條款
    • B’、(21:1-22:33)祭司與祭物條例
  • A’、(23:1-27:34)祭祀時機、產業、奉獻的吩咐(五項專章)

貳、全書寫作目的

  • 1、神人溝通的管道:應驗「神作以色列民的神,以色列民作神的子民」。
  • 2、完全人的規範。
  • 3、終極產業的預表。

參、啟示的模式

  • 1、全書未使用「靈」一字。
  • 2、啟示方式用「曉諭」dibber(H1696)全卷 35 次,字詞本意有深論詳談之意,「雅威『曉諭』摩西、亞倫」。
  • 3、文章背後隱含「以物喻人」之意。

肆、五經總結構

  • A、《創世紀》:創造史記(1~11章)、律法典範
    • B、《出埃及記 1-18 章》:選民出埃及、曠野生涯
      • C、《出埃及記 19-40》:西乃立約、會幕建造
        • D、《利未記》:神人通道
      • C’、《民數記 1-10 章》:西乃堅約、會幕起行安營
    • B’、《民數記 11-36 章》:選民曠野生涯、入迦南預備
  • A’、《申命記》:選民史記(1~11章)、律法重申

伍、與異教模式的差異

  • 1、排除一切巫術、咒語、星象。
  • 2、嚴禁偶像化、形象化。
  • 3、嚴謹的祭儀次序與規矩(祭物、祭司、祭地)。
  • 4、嚴格的潔淨、分別的要求。

陸、五項基本原則

(本段內容引用自《舊約概論》種籽出版社,艾基新著。)

1、是針對神特殊選民的要求(適用對象)

  • a、成為聖潔,從世界中分別,事奉敬拜一位真神。
  • b、藉代替物贖罪,保持通往神的途徑。

2、唯藉恩典,藉神命定方法,來到神前(通路源頭)

  • 禮儀和祭祀的條例,必定是源於神,而非出於人。

註:此通路是神所賜的,是恩典,不是從人而來的。

3、聖民許配雅威,遠離不貞,必須禁觸任何敗壞和腐爛的物件(基本要求)

  • 敗壞和腐爛的物件:如死屍或汙穢的疾病。
  • 這些條件是表達對神及對人之愛的基本態度。

註:「許配」代表聖民如妻子,需要守貞,需要順服丈夫雅威的旨意,因丈夫是妻子的主。

4、禁獻腐敗物給神(禁忌)

  • 腐敗物:如麵酵、牛奶、蜜、豬、混紡衣物。

5、宗教年受神聖數字「七」所支配 (神啟原則)

「七」象徵神完美的工作。

  • a、第七日為安息日;
  • b、第七年為安息年;
  • c、七七年之後為禧年;
  • d、逾越節是亞筆月第二個七日的黃昏;
  • e、除酵節慶祝七天;
  • f、五旬節是七七搖禾捆祭之後;
  • g、第七日因三個節期成聖: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
  • h、住棚節守節七日(住棚七日)。

柒、新約引用《利未記》經文和意義

1、引用的模式

  • 少數為全句套用;
  • 大多數為概念、律法法則、個別用詞的引據。
    • 註:因此,需要全盤明白《利未記》之意義,方能正確解釋相關新約經文的意義。

2、重要引用處

A、《新約引證舊約集解》許振偉著,集列 8 處經文為新約引用

  • a、「聖潔」(利 11:45):(彼前 1:16)。
  • b、「行律法得活」(利 18:5):(羅 10:5; 加 3:12)。
  • c、「不可起假誓」(利 19:12):(太 5:33)。
  • d、「工人得工價」(利 19:13):(提前 5:18)。
  • e、「愛鄰如己」(利 19:18):(太 5:43; 19:18; 22:37-39; 可 12:29-31; 路 10:27; 雅 2:8)。
  • f、「咒罵父母」(利 20:9):(可 7:10)。
  • g、「報仇律」(利 24:20 ):(太 5:38)。
  • h、「神住人間」(利 26:11-12):(林後 6:16)。

B、其他重要引用律法的法則或用詞出處

  • a、「牲血灑在」(利 1:5):(來 12:24; 彼前 1:2)。
  • b、「獻為馨香祭物」(利 1:9):(林後 2:14-15; 弗 5:2; 腓 4:18)。
  • c、「不可有酵」(利 2:11):(太 6:12; 可 8:15; 路 12:1; 林 5:8; 加 3:9)。
  • d、「罪祭牲搬到營外」(利 4:12; 16:28):(來 13:11-12)。
  • e、「冒失發誓」(利 5:4):(可 6:23; 徒 23:12),參(太 26:63)。
  • f、「祭司在聖處吃聖物」(利 6:16):(林前 9:13)。
  • g、「成為聖潔」(利 11:44):(帖前 4:7; 彼前 1:16)。
  • h、「第八日為嬰孩行割」(利 12:3):(路 1:5; 2:21; 約 7:22-23)。
  • i、「施恩座(遮罪處、蔽罪蓋)」(利 16:2):(羅 3:25; 約壹 2:2)。
  • j、「禁食血,肉的生命在血中」(利 17:10-11):(太 26:28; 可 14:24; 羅 3:25; 弗 1:7; 西 1:20; 來 9:22; 13:12; 約壹 1:7; 啟 1:5)。
  • k、「外人不可吃聖物」(利 22:10):(太 12:4; 可 2:26; 路 6:4)。
  • l、「是客旅、是寄居的」(利 25:23):(來 11:13; 彼前 2:11)。
  • m、「救濟貧窮的弟兄」(利 25:35):(徒 11:29; 約壹 3:17)。
  • n、「不可嚴轄為奴的弟兄」(利 25:43):(弗 6:9; 西 4:1)。

C、引用意義總結歸類

  • 1、行為層面。
  • 2、食物層面。
  • 3、救贖層面。

捌、今日外邦基督教共同接受《利未記》經文的幾個法則

  • 1、耶穌贖價的應驗。
  • 2、愛鄰如己。
  • 3、救濟窮人。
  • 4、凡民為祭司。

玖、《利未記》的神學

  • 1、不單啟示神與人、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的規則,更強調為何要遵守此律法。
  • 2、頒布律法本身就是恩典,遵守律法就是愛神的具體實踐。
  • 3、闡明救贖、聖別、潔淨、祭祀、安息日,和諸節期真正意義,並引至基督身上的應驗範疇。
  • 4、律法總綱的意涵(簡略性的概括分段)
    • 第一條「當愛主你的神」,由(利 1-16 章)宣明如何親近神。
    • 第二條「愛鄰如此」由(利 17 章)以下詳解,為要選民成為謙卑、與神同行,遵行祂的旨意,在神所揀選的團體中顯明祂創造的本意。
  • 5、不強調以個人為主體的觀念,而是以家庭、支派為主體的觀念。
    • 例如制定婚姻律非為恩愛,而是為生兒育女以延續神的形象樣式而制定法則。
  • 6、全卷是西乃之約的主體內容,為要闡明宗主(神)的恩典,和附庸國(選民)應盡的義務。
  • 7、強調聖潔是深入至人類生活的每一層面,由內心開始,包括個人身體,最終關乎人的每一行為。(是身心靈、靈魂體的聖潔)
  • 8、立約的那位是獨一的真神,唯有遵行祂所訂下的條規,敬拜者才能蒙祂悅納。且這準則永世不變。
    • 新約中談到「有所改變」,是因人的肉體有所不足,而以「屬天的」取代。例如守節之地,不再是屬地的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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