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11v10_c11v32_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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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註解〕(創 10-11 章)第三講(創 11:10-32)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30308; 講解日期:20230325; 輸入、編修:WCM; 英文名:Genesis 11:10-11:32.
壹、閃的後代年歲統計表
人名 | 生子年歲 | 又活年歲 | 合計年歲 | 看見巴別事件 | 看見亞伯蘭生出 | 看見西伯蘭被召 |
---|---|---|---|---|---|---|
閃 | 100 | 500 | 600 | Y | Y | Y |
亞法撒 | 35 | 403 | 438 | Y | Y | Y |
沙拉 | 30 | 403 | 433 | Y | Y | Y |
希伯 | 34 | 430 | 464 | Y | Y | Y |
法勒 | 30 | 209 | 239 | Y | N | N |
拉吳 | 32 | 207 | 239 | N | N | N |
西鹿 | 30 | 200 | 230 | N | N | N |
拿鶴 | 29 | 119 | 148 | N | N | N |
他拉 | 70(130) | 135(75) | 205 | N | Y | N(到迦南) |
亞伯蘭 | 100 | 75 | 175 | N | 他拉 130 生亞伯蘭 | 被召時 75 |
- 他拉生亞伯蘭時年歲,按計算應是 130 歲,生亞伯蘭後又活 75 年(創 11:32; 12:4);
- 亞伯蘭生以撒時 100 歲,又活 75 年。從洪水出方舟到亞伯蘭被召共計 436 年。
- 他拉帶亞伯蘭出吾珥時,列祖閃到希伯都還活著(假設無斷代史的情況下)。
- 《撒瑪利亞五經版本》記載,他拉共活 145 歲,因此他拉生亞伯蘭為頭生子,符合(創 11:26; 12:4),但卻無法說明他是否在一年內生下三個兒子,因他生子後又活年數總計是符合經文數目。
貳、地理位置
1、吾珥
實際位置何在?有「北美索不達米亞」和「南美索不達米亞」之爭,前者為「迦勒底的吾珥」,後者為蘇美名城(巴比倫的吾珥)。
最近考古文獻出土,有「迦勒底的吾珥」一詞出現,則北部說更接近聖經記載,這城是靠近哈蘭不遠的小鎮。
「巴比倫的吾珥」距「哈蘭」有近千公里,在古代又是帶領牲畜前行,行進速度極緩,曠日廢時,難度極大。
2、哈蘭
位於幼發拉底河上游一支流巴里卡河(Balikh)左岸,在今士耳其境內,長久以來都有人居住,為古代重要交通要衝,供奉月神(Sin)。
亞伯蘭妻子「撒萊」一名意為「公主」,是月神配偶的稱號。
「密迦」一名意為「王后」,是月神之女的稱號。
按(書 24:2, 15)他拉是崇拜異教神明。
參、比較(創 1:1-6:8)與(創 6:9-11:32)記事
事件 | (創 1:1-6:8)經文 | (創 6:9-11:32)經文 |
---|---|---|
創造:媒介 | 靈(1:1-2:14) | 水(入水而亡,出水得生)(6:9-9:2) |
創造:時間 | 一週 | 一年 |
創造:地點 | 伊甸 | 巴別(示拿地) |
創造:人物 | 亞當 | 亞當眾子 |
警告與立約 | 樹果(2:15-24) | 彩虹(9:3-17) |
犯罪主因 | 奪神權(3:1-24) | 奪父權(9:18-23) |
被咒詛與記念者 | 該隱與亞伯(4:1-16) | 迦南與閃(9:24-27) |
家譜:第一次 | 該隱(4:17-26) | 挪亞三子(10:1-32) |
家譜:第二次 | 塞特(5:1-32) | 閃(11:10-32) |
集體犯罪 | 神子(6:1-8) | 人子(11:1-9) |
以上呈現出「重覆性」,正是妥拉律法「重覆教導」的模式。
肆、經文註解
一、(創 11:10-26)閃的諸後代
1、背景
洪流之後二年。
2、記載模式
- A、類同(創 5 章)塞特家族模式,幾歲生、再活幾年、生育兒女。共計十代。
- B、省略事項:不計共活幾年和死亡。
- C、沒有插入任何特殊事蹟。年歲明顯在遞減,數字已無特別意義。
- D、最後記載他拉生三子,同(創 5:32),最後結語挪亞生三子。
3、長子的疑問
- A、(創 11:10)閃一百歲生亞法撒,但按(創 10:22)閃的眾子亞法撒排第三。
- B、(創 11:16)希伯生法勒,但按(創 10:25)希伯有二子,未記誰是長子。
- C、(創 11:26)他拉生三子,亞伯蘭列首位,但按(創 11:32)和(創 12:4),亞伯蘭絕非長子。
- D、聖經記載習慣按長幼次序排列,但並非每一次都這樣,有時根據救贖史目的,按立約繼承者意義,賦予屬靈長子權。
4、隱藏的對比意義
- A、閃生子後又活五百年,等同挪亞五百歲時生子。
- B、閃一百歲生子,等同亞伯拉罕一百歲生以撒。
- C、按(創 5:32; 7:11; 11:10)數字比較,若閃為頭生子則應是 103 歲時生子,而非 100 歲,因此閃若為第三子,且若挪亞逐年生三子,則閃的年歲便符合記載。
- 因此閃和亞伯蘭都是最小的第三子,此外,亞法撒也是第三子。
- D、希伯之後,人的歲數急速遞減,希伯是希伯來人的始祖。
- 按前文統計表,他在世時看見巴別事件、亞伯蘭出生、他拉帶子孫出吾珥,是亞伯蘭離哈蘭的最後一位列祖。
5、本段家譜記述意義
- A、比較(創 10:21-31)首次閃的後裔記述,是為說明挪亞後代如何分散居住,按宗族、言語、土地、邦國而區分。
- 本次閃的後裔記述,一方面等同塞特後裔記述,均使用「生育了兒子們與女兒們」,最後帶來救贖的盼望;
- 亞伯蘭的呼召和回應,等同挪亞的啟示和作為。
- 另一方面經由歲數遞減,趨近今日的生育和壽數,表明生命的長度並未改變人活在神前的態度。
- B、記載中不記「死亡」一詞,且由亞法撒至他拉、哈蘭,都可在哈蘭地區找到相同的城名。
- 「亞法撒」是迦勒底的堅堡;
- 「沙拉」是一外邦神明的名字;
- 「西鹿」是哈蘭西部一座城名;
- 「拿鶴」是哈蘭附近一座城名;
- 「他拉」是月神之名,也作城名位於哈蘭附近;「哈蘭」是人名也是地名。
- 由以上特徵,一方面表明亞伯蘭的祖先確實是定居在哈蘭,日後聖經經文也以哈蘭為以色列的祖居地。
- 這家族也與外邦神明相聯;且不記死亡,並非是正面記述,因罪的工價是死亡,既拜他神卻無死亡,是暗指不服神的審判法則,直到(創 11:22)才記他的死亡,因他至少有遷移的動作。
- 神對人會有「重覆呼召」的情況,因人初期可能無法完全順服的緣故,前人如此,今人亦如此。
二、(創 11:27-32)他拉的諸後代
1、(創 11:27-32)結構分析
- A、(27a)這些是他拉的諸後代
- B、(27b)他拉生了亞伯蘭、拿鶴,和哈蘭;而哈蘭生了羅得
- C、(28)哈蘭死在他拉他父親面前,在他出生的地,在迦勒底的吾珥
- D、(29)亞伯蘭和拿鶴各為自己娶妻
- C’、(30)撒萊成為不孕者,沒有給她孩子
- B’、(31)他拉帶亞伯蘭與羅得與撒萊從迦勒底吾珥出,向迦南地到哈蘭,定居在那裏
- A’、(32)他拉的諸日子是二百零五年,而他拉死在哈蘭
說明
- AA’:「他拉的後代」對應「他拉的一生」;
- BB’:「他拉的生育」對應「他拉的遷移」;
- CC’:「哈蘭的死」對應「撒萊不孕」;
- D:核心「兄弟娶妻」。
其他結構分析參見〈創世記〉結構分析
2.主要人名地名出現次數
- 「哈蘭(人名)」五次;「哈蘭(地名)」二次;
- 「他拉」六次;
- 「亞伯蘭」五次;
- 「拿鶴」四次;
- 「撒萊」三次;
- 「羅得」三次;
- 「密迦」二次;
- 「亦迦」一次。
- 「迦勒底的吾珥(地名)」二次。
3、經文註解
A、(創 11:27)
- a、經文重述(26)節,唯重覆記載他拉的名字,成為本段行動的主體人物。
- b、哈蘭生羅得、密迦、亦迦三位,如其父生三子。
- c、考究亞伯蘭出生年代,有二說。
- 一說:出埃及時若為主前 1290 年,則亞伯蘭出生於主前 2010 年;
- 另一說:出埃及時為主前 1445 年,則亞伯蘭出生於主前 2165 年。
- 引申思考:華夏中國的起源時間,也是距今大約四千年前,即主前二千年左右。
B、(創 11:28)「死在父親之前」
- 「哈蘭死在他父親他拉之前」,按聖經描述死在父親之前是一種咒詛或刑罰,參見(創 37:35)雅各對約瑟死亡的說法;另見約伯的眾子死亡的內容。
C、(創 11:29)
- a、娶妻之事比較(創 6:2),本處未予評語,然而古代近親通婚,常是作為保持信仰和血統純正的最直接方式,日後為以撒和雅各娶妻,要求回到哈蘭去娶直系親屬,也是出於相同因素。
- b、日後在(利 18:16-18)禁止近親通婚,是在人口擴大之後,律法已成保持信仰和選民身分的最佳方式,因而禁止此類婚姻,可保持家庭內部純潔關係。
- c、經文描寫方式,僅提密迦身分,且多加上哈蘭也是亦迦的父親,卻未說明撒萊身分。
- 撒萊和密迦名字都與月神有關,亦迦意思有人認為是「向前看的人」,亦有譯作「觀看者、儆醒」,聖經僅此出現,因此猶太拉比中有人解釋亦迦是撒萊的別名。
- 另有學者提出,「十個名字」為作者習慣用法,例如:
- (創 5 章)記有十代,(創 11 章)閃後代也是十代,
- 而(創 11:27-25:18)他拉後代也以十個名字為記事,
- 而本段有八個名字,再加上以後出生的以實瑪利和以撒,也共計為十個名字。
D、(創 11:30)
- a、「成為不孕者,沒有給她孩子」
- 由本句表明,撒萊不是失去生育能力,而是仍未生出兒女。
- b、不孕者撒萊、利百加(創 25:21)、拉結(創 29:31),她們的不孕都帶來極大困窘,也都因雅威賜與才得生育。
- c、遵行雅威律法者,就沒有不孕者(出 23:26; 7:14),因不孕就成為不遵守者的咒詛。在吾珥因異教崇拜,撒萊一直保特不孕,只有來到迦南地,經過考驗,神才解除咒詛。
- d、不孕比死亡更可怕,(創 9 章)神祝福出方舟者結果、增多、充滿那地,在(創 11 章)結束卻提到不孕,沒有後繼者,是因經文已暗示巴別的異教崇拜,帶來更嚴重的咒詛,要扭轉此咒詛,(創 12 章)開始才帶來契機。
E、(創 11:31)他拉帶領的旅程
- a、他拉真因雅威的呼召而離關吾珥嗎?
- 在本段經文並未記載神的呼召,直到(創 12:1)才清楚表明是「向亞伯蘭呼召」。另外(徒 7:2)司提反的證詞,是神向亞伯蘭顯現啟示,才離開本地,表明是「向亞伯蘭呼召」。
- b、經文何以以他拉為主,帶全家離開?
- 首先本段經文仍以他拉為主角,記載「以他拉為主的作為」,他的生育、帶領、死亡為全段主軸。
- 其次出吾珥,希伯來經文未以他拉為主詞的出來,而是以「他們一起出來」為描述,因此出吾珥並非是他拉主導。
- c、何以走向迎南地,卻定居哈蘭?
- 經文未說明此事,但吾珥和哈蘭在古代考古顯示,都是同一的月神異教崇拜。雅威神並非向他拉顯現呼召,因此在家族中的行程仍由父親主導,由(創 11:32)和(徒 7:4),亞伯蘭在父親尚存時,仍不越過父權而自主旅行。
- 由(創 12:1)神呼召亞伯蘭的話中,主要以地域的離開為抉擇,而非以人作為主題的抉擇。
F、(創 11:32)他拉的死亡
- 「不記死亡,並非是正面記述」:例如以實瑪利、羅得等,均不記其死亡。
- a、在決定亞伯蘭是否為長子時,大多學者會採用撒瑪利亞的五經經文,以他拉死亡是 145 歲,而亞伯蘭 75 歲被召,他拉 70 歲生育,符合他們的觀點。
- 但按《MT 馬索拉版》和《LXX 七十士譯本》,他拉確實是 205 歲死亡。
- (徒 7:2-4)司提反引用亞伯蘭事蹟,有可能是按撒瑪利亞的五經,但他並未說明他拉死時是 145 歲。此種引用模式並非是為引用的版本作保證,並非保證該版本的其他內容也是全然正確,正如新約引用了《以諾一書》,並不保證該書其他內容全然是神完整的啟示。
- b、他拉的死亡,為(創 11 章)家譜記事作一完結,也為列祖事蹟作一結語,離開伊甸的人類其必然的結局。
- 「生兒育女」不是人生的一切,解決「咒詛、罪惡」是重點,這要靠(創 11:27-32)所表示出的「離開父家拜異教之地」來離開咒詛,得著福分。
- (創 1-11 章)第一大段的結束,同樣在(創 12-50 章)的結束也是相同,死亡和寄居他鄉(哈蘭和埃及),是讓讀者產生更大盼望去脫離的兩大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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