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10v1_c10v32_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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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註解〕(創 10-11 章)第一講(創 10:1-32)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30205; 講解日期:20230211; 輸入、編修:WCM; 英文名:Genesis 10:1-11:32.
壹、結構分析
(創 10:1-11:32)結構分析
- A、(10:1-32)挪亞的眾子閃、含、雅弗的諸後代
- B、(11:1-9)巴別,在那裏雅威混亂全地的言語,從那裏雅威驅散他們在全地
- A’、(11:10-32)閃的諸後代與他拉的諸後代
(創 10:6-11:32)含與閃後代對等結構分析
- A、(10:6-7)含與古實的諸後代
- B、(10:8-12)寧錄及其擴展事蹟
- A’、(10:13-20)麥西與迦南的諸後代
- A、(10:21-32)閃的諸後代
- B、(11:1-9)巴別事蹟
- A’、(11:10-32)閃的諸後代
(創 10:1-32)結構分析
- A、(1)挪亞眾子的諸後代,在洪流之後被生下
- B、(2-5)雅弗眾子被分離到諸國沿海,各自在其地,各隨其舌頭,各隨其家族,在他們邦國中
- C 、(6-20)這些是含眾子,按著他們家族,他們舌頭,在他們地中,隨他們的邦國
- B’、(21-31)這些是閃眾子,按著他們家族,他們舌頭,在他們地中,隨他們的邦國
- A’、(32)挪亞眾子家族,隨他們諸後代,在那洪流之後被分開
(創 10:7-19)對等結構分析
- A、(7)古實的七眾子
- B、(8-12)寧錄及其擴展事蹟
- A’、(13-14)麥西〔埃及〕的七眾子
- B’、(15-19)迦南眾子及其分散
(創 10:10-12)寧錄的王國結構分析
- A、(10)王國的起頭臨到四個地點,在示拿地
- B、(11a)他自己從那一地去到亞述
- A’、(11b-12)建造四座城,迦拉它是那巨大的一座城
(創 10:6-31)含與閃後代非完整對等結構分析
- A、(6-7)含的眾子是古實、麥西、弗、迦南(古實的眾子)
- B、(8a)古實生了寧錄
- C、(8b-12)插入的敘述:寧錄是英勇的獵戶在雅威面前
- D、(13-14)麥西後代
- E、(15-18)迦南後代
- F、(19)迦南的境界從西頓,向著你〔指以色列〕往基拉耳(方向),直到迦薩
- G、(20)含的眾子,按著他們的家族,按著他們的舌頭,在他們的地中,在他們的邦國中
- A’、(22-23)閃的眾子是以攔、亞述、亞法撒、路德,和亞蘭(亞蘭的眾子)
- B’、(24)亞法撒生了沙拉,而沙拉生了希伯
- C’、(25)插入的敘述:在法勒的眾日子中,地被分割
- D’、(26a)希伯生了兩個兒子,一名為法勒,他兄弟名字為約坍
- E’、(26b-29)約坍後代
- F’、(30)他們的住處是從米沙,向著你往西發(方向),到東邊的山
- G’、(31)閃的眾子,按著他們的家族,按著他們的舌頭,在他們的地中,隨他們的邦國
內容來源參閱:〈創世記〉結構分析
貳、經文主題(創 10 章)
一、人類分布圖
1、以七十個名稱代表全人類(LXX 卻是以本章記載為七十二名單)
A、名字不是代表個人,而是區域
- 以古代近東地理的分布,包含亞、歐、非三區域,其名單有人名、國民、族名、地名,每一個名字不是代表一個人,而是一個區域。
B、父親和兒子的意義
- 父親和兒子的意義,非按字面、肉體,而是源頭、關係,故而七十個挪亞後代,並非表示所有挪亞後代,而是一代表性的名單。
- 未被提及的區域或民族,如印度、中國、美洲等等,並不是作者對當代讀者的敘述內所能專注的區域。
- 「父親」是兒子的源頭,彼此間存在「關係」。
- 「生育」也出現多次,表明其後之延續。
- 古代世界的政治與公民之關係。
- 父親:較強的國家;
- 兒子:從屬的族群;
- 兄弟:盟邦;
- 女兒:外圍。
2、以七十為完整數的寫作項目
A、本段經文以七為強調
- a、雅弗有七個兒子(創 10:2),七個孫子(創 10:3-4),是兩個兒子所生的,擇重而記;
- b、古實有七個兒及孫(創 10:7);
- c、麥西有七個兒子(創 10:13-14);
- d、兒子一詞在(創 10)出現十四次,以「某人的兒子」之格式。
B、以七十為數的其他五經經文
- a、(創 4:24)殺拉麥遭報七十個七;
- b、(創 46:27; 出 1:5)雅各家下埃及的共七十人(申 10:22);
- c、(創 50:3)為雅各死哀哭七十天;
- d、(出 15:27)到了以琳有七十棵棕樹(民 33:9);
- e、(出 24:1)以色列七十個長老(民 11:16, 24, 25)。
二、人類的繁殖和分散
1、被生下、被分散
- 以三個被生下(創 10:1, 21, 25)(「生」共出現九次),
- 和四個被分散(創 10:5, 18, 25, 32):「被分開、被分散、被分割」,
- 表達神要人遍滿全地的旨意(創 1:28; 9:1)。
- 因人類不願主動遵行神的旨意去遍滿全地,但神的旨意不會因人的悖逆而受阻,因此由神施以外力,使人類被迫分開。
2、充滿全地,並非要使地被暴力充滿(創 6:11, 13)
- 因此(創 11:1-9)是違反神旨意。
- 由此解釋(創 10:8-12)寧錄事蹟,就不致偏離經文意義。
3、以三個族群為代表
A、就生活型態而言
- 雅弗族和海相連;
- 含族多在城市村鎮耕種與經商;
- 閃族多是遊牧民族。
B、就語言而言
- 雅弗族講印度和雅利安語;
- 含族講蘇美和埃及語;
- 閃族講閃語。
參、經文詮釋
一、雅弗的後代(創 10:1-5)
1、(創 10:1)為經文背景,提及幾件事
A、挪亞兒子們的後代
- 以下經文即以三個兒子的後代,按次記載,然而記載方式不同於(創 4:17-5:32)。
- 首先,早前的內容(創 4-5 章)以縱向直系家譜方式記錄,然而本章則不同,反而強調橫向多系家譜,以「三」代表多數,故而經文在指明繁殖增多的模式。
- 其次,在首節挪亞三子記載次序是「閃、含、雅弗」,而在(2-31 節)中的次序卻是「雅弗、含、閃」,其寫作用意就結構而言,「含」是其中心,強調「含」的後代中所出子孫的行徑。
- 但就(創 10-11 章)整體結構分成對映方式,(創 10:21-11:32)閃重複其後裔記載,又是作者所重視的,參見(創 10:6-11:32)對等結構分析。
【(創 10:6-11:32)對等結構分析 】 * A、(10:6-7)含與古實的諸後代 * B、(10:8-12)寧錄及其擴展事蹟 * A’、(10:13-20)麥西與迦南的諸後代 * A、(10:21-32)閃的諸後代 * B、(11:1-9)巴別事蹟 * A’、(11:10-32)閃的諸後代
B、洪流之後,眾子被生下
- 首先,經文以(創 9:28)為背景,等同(創 4 章)亞當後代是以從伊甸園出去之後的背景,既是新的開端,又有相同罪的影響。正如(創 4 章)神直接干預兄弟之變,(創 11 章)神也直接出手改變口舌之亂。
- 其次,被動態「生育」一詞也同樣出現於(創 10:21, 25),該詞表達,後代的繁殖是出於神的祝福與命令,等同於回應(創 9:1, 7)神的應許。
2、(創 10:2-5)內容分析
A、雅弗的族系
- 雅弗的族系只記三代,不含雅弗共有十四名後代。
B、雅弗的七子
- 雅弗的七子,只記歌篾和雅完的眾子。這表明經文是有條件式的、特別目的的記載祖譜,而非歷史式的詳細列舉。
C、他們擴散的方式是被分開(HB6504)
- 同一主要動詞在(創 2:10)指河流被分為四道,而在(創 10:32)指人在地上被分開,其用意等同重覆指明,伊甸園的模式在洪流之後被拓展到全地。伊甸園裏神的安置、命令、賜福,在洪流之後也相同應用在挪亞後代。都是神的安排和旨意的執行,人類雖被逐出伊甸園,但是神在伊甸園的命令和旨意,仍然要通行在祂所創造的世界裡。
D、後代散居在諸國的沿海
- 雅弗的後代散居在諸國的沿海(《和合譯本》譯成海島),此詞指海岸、沿岸近水之處,先知書中多指外邦人。
- 外邦人最終亦得到敬拜雅的應許(番 2:11),正應驗(創 9:27)挪亞的預言。(反觀,含的後代常與以色列鄰近,卻成為雅威的仇敵,拒絕救恩。)
E、土地、舌頭、家族、邦國
- (創 10:5)提及土地、舌頭、家族、邦國四詞,前三者是後者組成的元素,經文重覆在每一族群中,人的居住處所、語言、血脈,表達他是哪一族群,也用以區分的重要依據。
- 新約時則強調,福音打破此三種限制。
二、含的後代(創 10:6-20)
1、內容分析
A、族系記載四代
- 族系記載四代,不包括含以及寧錄、非利士,合計三十名後代。
B、(創 10:7-19)對等結構
- a、「寧錄及其事蹟,和迦南諸族的分散,與境界」,這是插入的話,與家譜無關,反而成為本段的另一主題。他們的擴散都非正面記載,而是負面教導。
- b、古實和麥西(埃及)都生七子,且地理位置都在非洲和阿拉伯半島。
- 寧錄占據示拿地(美索不達米亞,即巴比倫平原),且侵入亞述一帶,而迦南以巴勒斯坦為主,共十一族。
【(創 10:7-19)對等結構分析 】 * A、(7)古實的七眾子 * B、(8-12)寧錄及其擴展事蹟 * A’、(13-14)麥西〔埃及〕的七眾子 * B’、(15-19)迦南眾子及其分散
2、詳解(創 10:8-12)寧錄事蹟
A、「成為勇士」(HB1368),出現三次,譯成勇士、英勇。
- a、《BDB》定義:形容詞強壯的、大能的;名詞強壯者、勇敢者、大能者。
- b、《Strong》定義:強大的;暗示戰士、暴君、酋長、巨人。
- c、《RSV》都譯為戰士,為軍中的英雄、豪傑。《LXX》譯為巨人 gigas(GK1095.2)。
- d、首次出現於(創 6:4),用在拿非林人身上。由(創 6:5)神評定為罪惡深重,則本處亦不當看為正面描述。
B、「成為英勇的獵戶在雅威面前」(創 10:9)重覆兩次。
- a、「獵戶」(HB6718):
- 此用詞可指打獵者,也可指所獵得的食物。
- 同樣形容也用在以掃身上(創 25:27, 28)。
- b、「在雅威面前」:
- (創 6:11)「在神面前」,(創 7:1)「在我面前」,都是以 le 為介詞的詞型,表達神、雅威的裁判,或為惡(創 6:11),或為義(創 7:1)因此本句也等同是神對寧錄的裁示。
- c、如何判別此句是指正面裁示,或是負面裁示?
- ①、「英勇」一詞也有用在神身上(申 10:17),則寧錄的英勇而立國相對於神的英勇而助以色列征服迦南地。
- ②、「獵取活物」在本處之前並未出現,反而是經文強調活物可食的是牲畜,野外打獵並非聖經所贊同而高舉的行徑。
- ③、寧錄其名意義是「反叛」,則他不可能是敬畏神的。
- ④、經文用「他開始去成為……」,句型同(創 4:26)「開始去呼求雅威的名」,但意義上是相反的,他不以雅威為求告對象,反而是以英武有能為誇口。由以上用詞可知,作者是指負面裁示。
C、王國的起頭(創 10:10-12)
【(創 10:10-12)寧錄的王國結構分析 】 * A、(10)王國的起頭臨到四個地點,在示拿地 * B、(11a)他自己從那一地去到亞述 * A’、(11b-12)建造四座城,迦拉它是那巨大的一座城
- a、經文結構:
- 前後各以四個地點表達他勢力的擴展,「四」常表示為「地的四方」,故指國度極度拓展。
- 中心點是由示拿地來到亞述平原,幾乎將兩河流域占滿。
- b、經文提到兩地點:
- 示拿(即巴比倫)和亞述,此為選民歷史中最大敵人,南北以色列國滅亡的源頭來自寧錄。
- 再加上巴別(巴比倫)是人們反叛神的地點,寧錄是這一切的起頭(創 11 章),有人將他視為英雄(如鄺某所言),而不視為是邪惡的源頭,這是違反律法教導原則,並不真切。
3、解釋(創 10:15-19)迦南的記載
A、迦南後代十一族之地
- (創 10:15-18a)迦南後代十一族,都位居於腓尼基和迦南地之中,也是神最初應許亞伯蘭後裔之地(創 15:18-21; 申 1:7; 出 23:31)。
B、(創 10:18b)迦南諸家族被分散(HB6327)
- 「分散」一詞也出現於(創 11:4, 8, 9)三節巴別事件。人的被分散在其他經文中使用的意義,
- (創 49:7)「西緬和利未散居以色列地中,是因其殘暴受咒」;
- (民 10:35)「仇敵四散,恨你者逃跑,是因他們敵擋約櫃前行」;
- (申 4:27; 28:64)「因以色列民違律,被神分散到萬民中」。
- 因此本經文是表徵迦南諸族是受咒而分散,並非主動遵行神命令,生養眾多而擴散。
- 「向著你」(創 10:19*2, 30),指「向著指以色列」,這經文原先是向以色列人所說。
C、(創 10:19)散居的境界
- 迦南的境界是從北邊的西頓向南到迦薩,向東南到死海。按(創 15 章)神將其疆界轉賜給亞伯拉罕,是因其罪孽緣故,因此若非其罪,得其地業原非是錯。這也成為日後以色列人失其應許之地的原因。
- 迦薩是日後非利士的大城,也是非利士的代表,歷史中以色列從未真正占領該地區,他們成為以色列的世仇。
- 死海邊的四城是神在憤怒中所傾覆的(申 29:23),成為先知書中,被神棄絕的象徵(何 11:8)。
D、含的後代擴張都非正面描述
- 本段落呼應寧錄的擴張,都建立許多大城市。
- 按(創 4:16-17)該隱的建城意義,則含的後代擴張都非正面描述,反而是延續該隱和其後代拉麥的殘暴,此成為巴別事件另一個重要因素。
三、閃的後代(創 10:21-31)
1、經文結構分析
A、(創 10:6-11:32)對等結構分析
- a、含的後代和閃的後代都有相同主題中心:叛亂,寧錄和巴別事件事件是二而一的,突顯在出方舟後,人類又走向老路了。
- b、麥西(埃及)和迦南是最接近閃的記載,表其影響最深,含和古實較遠,影響也較少。
【(創 10:6-11:32)對等結構分析】 * A、(10:6-7)含與古實的諸後代 * B、(10:8-12)寧錄及其擴展事蹟 * A’、(10:13-20)麥西與迦南的諸後代 * A、(10:21-32)閃的諸後代 * B、(11:1-9)巴別事蹟 * A’、(11:10-32)閃的諸後代
B、(創 10:6-31)非完整對等結構分析
- a、《Wenham》提出,含和閃的後代是採用相同格式,差別在於含的後代記載四代,閃的後代記載六代。
- b、兩者都有插入的敘述(創 10:8b-10, 25),疆界的擴展(創 10:19, 30),最後結語的格式相同(與雅弗的結語,在次序上不同)。
【(創 10:6-31)含與閃後代非完整對等結構分析 】
- A、(6-7)含的眾子是古實、麥西、弗、迦南(古實的眾子)
- B、(8a)古實生了寧錄
- C、(8b-12)插入的敘述:寧錄是英勇的獵戶在雅威面前
- D、(13-14)麥西後代
- E、(15-18)迦南後代
- F、(19)迦南的境界從西頓,向著你〔指以色列〕往基拉耳(方向),直到迦薩
- G、(20)含的眾子,按著他們的家族,按著他們的舌頭,在他們的地中,在他們的邦國中
- A’、(22-23)閃的眾子是以攔、亞述、亞法撒、路德,和亞蘭(亞蘭的眾子)
- B’、(24)亞法撒生了沙拉,而沙拉生了希伯
- C’、(25)插入的敘述:在法勒的眾日子中,地被分割
- D’、(26a)希伯生了兩個兒子,一名為法勒,他兄弟名字為約坍
- E’、(26b-29)約坍後代
- F’、(30)他們的住處是從米沙,向著你往西發(方向),到東邊的山
- G’、(31)閃的眾子,按著他們的家族,按著他們的舌頭,在他們的地中,隨他們的邦國
2、內容分析
A、(創 10:21)閃的簡介是不同於雅弗和含
- a、「被生給閃」,句型同(創 10:1)。
- 他是希伯眾子的祖宗(父),是唯一出現的用詞;稱他為雅弗的兄弟,是老大,也是唯一出現。
- b、「那大的」(HB1419)是指閃,還是指雅弗?
- 讀法有兩種,一指形容雅弗,就文詞兩者最接近,故雅弗是老大;
- 另一指形容閃,在全句子中用詞都是形容閃,則閃是老大。
- c、稱為「雅弗的兄弟」,而不用最接近記載的含為介紹詞,
- 是回應(創 9:25-27)含的後代成為奴僕,而非兄弟。
- d、「希伯眾子之父」:
- 「希伯」一詞意指渡口、外邊,《BDB》譯為區域以外,是「希伯來」一詞的字根。
- 「希伯來」一詞後人意指被呼召而來的,即亞伯拉罕的後裔。
B、(創 10:22-23)
- 先記祖譜(22),再記旁系(23),最後再記嫡系(24),此寫作方式由(創 4-5 章)就已表現出來。
- 希伯的兩子,先記約坍的後代(創 10:26-29),後記法勒的後代(11:17-18),也是相同手法。
C、(創 10:24-29)法勒和約坍是文章最終主要人物
- a、法勒:
- 是亞伯蘭的祖宗,是長子(約坍意為次子),命名上特指在他一生中發生地被分割(HB6385),此命名格式可視同拉麥對挪亞的命名,是一種預言式的命名。
- 用詞雖不同於分散一詞,意義上卻是一致。《LXX》將之譯作分配(GK1266),指向巴別事件。
- b、約坍有十三子,
- 一般認為是阿拉伯人的祖宗,定居於阿拉伯半島。
D、(創 10:30-31)結語
- (30 節)描寫方式同(19 節)迦南的境界,因此迦南諸族和約坍諸族是最接近法勒(希伯來人)的民族——就地理位置而言,經文都用「向著你(以色列)」一詞表達。
- (31 節)完全同(20 節),記載次序為家族(血統)、舌頭(語言)、土地(疆界)、邦國,此等用詞是為用以表達區分各族的影響力由強而弱。
肆、問題探討
一、本章經文教導哪些律法原則?
1、神造人而命其繁殖增多,充滿那地,是直到洪水之後才由挪亞三子成就。
- a、第一代人(創 1-5 章)雖有生育、嫁娶,卻無言其擴散到全地,反而其婚姻和生育的後代,成為神所厭棄,因此結婚生子是神所造之人的本職,但仍需按神所認為善的準則而行。
- b、人類經歷神的大管教,才增多去充滿全地,在(創 11 章)再次強調出來,可見得人大多不明白,也不遵照神原先的旨意而行,神只能再次擊打、管教,使人趨向神命定的方向前進。因此放任人類按其智慧發展,今日世界的結局,將只是巴別事件的重演。
- c、 人類有責任知道並履行其所擁有神形像的使命:九章一開始就記載神再次祝福與命令,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但直到第十章才說三個兒子的繁殖。神的形象意義在本章裡,就是生命繁殖,這表達生命源自於神,繁殖增多就是神榮耀的彰顯,也是神創造的目的。新約更加告訴我們,生命繁殖不在於屬肉的延續,而是屬神(靈)的生命,當這人成為擁有祂兒子的生命之延續時,才算是真正的繁殖。
2、神從一本造出萬有,則世界人種就是平等,都是弟兄姊妹嗎?
- a、就生命的受造都源於神,則在福音、善惡審判準則、生命價值上是平等的,但在神家的治理和爭戰上,卻必須分上下和內外。
- b、咒詛和其解除必須按律法的法則,而非以愛就能除去。迦南受咒詛,直到以色列入迦南以其為奴而應驗,但是含的後裔(深色皮膚人種)按經文本身並未包含在迦南為奴的咒詛內,西方解經家擴大解釋挪亞對迦南咒詛,而使非洲奴隸合法化,是完全違背律法的行為。
- c、區分內外是按人對神言回應而定,對弟兄之愛與對眾人之愛是有區別的,但並非按血統、膚色、地域而分。今日以色列國仍停留在血統、膚色、地域上的歧視,算不得是神使之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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