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箴言》4-5

B. 對眾子的教導<4:1-9:18>

此大段可以依照眾子的出現而分兩大段:

(A)眾子與我兒<4:1-7:23>

   a.4:1-5:6 眾子與我兒(3次)

   b.5:7-7:23 眾子與我兒(5次)

(B)眾子<7:24-9:18>

   a.7:24-8:31 眾子

   b.8:32-9:18 眾子

依照內容而分為兩大段:以(A)a.b.(B)a.b.架構呈現

(A) 當買智慧,和當脫離惡道與淫道<4:1-5:23>

  a.指教自救之道與防備無賴之道<6:1-19>

b.指教保守脫離淫婦之道<6:20-7:27>

(B) 智慧呼召,和智婦與愚婦邀宴<8:1-9:18>

  a.智慧呼召<8:1-31>

  b.智愚二婦邀宴<9:1-18>

也可分成四段:

一、當買智慧<4:1-5:23>

二、防備之道<6:19-7:27>

三、智慧呼召<8:1-31>

四、二婦邀宴<9:1-18>

一、4:1-5:23 當買智慧,和當脫離惡道與淫道

架構

A.4:1-9眾子啊,要買智慧

 B.4:10-19 聽啊!我兒,要取我言,因為惡人的道似幽暗。

  C.4:20-27 我兒啊,要留心聽從我的話語,因為得到生命。

   a.要留心聽我的言語

    b.不可離你眼目,因為…;

    c你要保守你心,因為…

    c`要除邪口

    b`你眼目要正看

   a`要修平你腳下路

 B`5:1-6  我兒啊,要留心我智慧,因為淫婦的嘴甜如蜜。

A`.5:7-23 眾子啊,要遠離淫婦死亡的道路

 A-A` 眾子對應、要買與要遠離對應;

 B-B` 我兒對應、惡人與淫婦對應、理由對應;

 C.是核心思想。以abcba三段首尾對應式架構

(一)、眾子<4:1-9> 要買(5次)智慧

架構  ABCBA

A. <1-2> 當聽,因為我要給予…

B,<3-5> 獨一嬌兒,當買智慧

C.<6> 勿離棄,當愛他

B.<7-8a> 智慧之首,當買智慧

A.<8b-9> 因為你懷抱他,他要給予…

綱要

  以ABB`A`首尾對稱式呈現

  前言<1-2>眾子當聽,因為…

  A<3>當我作為我父親的柔順兒子時;並在我母前是獨子時

  B<4-5> 七次命令:

  他教我,對我說,讓我的話緊隨你心吧!你當看守我的命令!你當活著!要買智慧,要買聰明;勿忘記,勿偏離我口的話!

  B<6-8a> 五次命令與二個應許:

  勿離棄,要愛他;他要看守你,他要保守你。<6>。智慧的首先。要『買』(HB7069動詞)智慧,要以一切你的『買得財產』(HB7075名詞、陽性)去買聰明,要高舉他。<7-8a>

  A<8b-9>當你懷抱他時,有三個應許:他要尊榮你,他要給予你華冠,他要安全移交給你榮冕。

  主耶穌說的藏天國寶藏的地,人找到了與變賣一切所有的,去買這塊地;與找到了珍珠,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珠子。<太13:44-46>。因此,天國就是智慧,這智慧就是天國,這智慧就是基督耶穌。原來主耶穌要人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到他,並且對他勿離勿棄,要愛他,要高舉他,要懷抱他。(20131030)。

  釋義

  1. 孩子們,當聽父親的管教;當傾聽去認識聰明。

  2. 因為好的教訓我要給你們,我的律法你們不可離棄。(直譯)。

  此段使用三個命令法(二祈使式、一禁令),一個理由說明(因為),七個名詞。

  使用此三命令法,以前後包夾式,來凸顯中間的理由。

  孩子們  或譯眾子。這眾數詞表示與下文的獨子<3>有別。眾子的代名詞你們,與下文的一個兒子代名詞你,顯然是有意的區分。可以說,此二節是下文的序言,屬於總的教訓。下文是由這父親,通過這位獨生子的傳話,傳達給眾子的。

  管教(HB4148)  同1:2,3,7,8訓誨,2:11管教(懲治)。此詞與聰明、好教訓、我的律法等詞並行,互相對應,彼此解釋。管教就是聰明、好教訓、我的律法(教導、教訓)。雅威神在曠野的四十年管教選民的目的,就是要他們謹守雅威你神的誡命,遵行祂的道,敬畏祂。<申8:5-6>。

  當聽、當傾聽(HB7181)  同1:24理會,2:2側耳。

  去認識(HB3045)  認識(或認出)的不定附屬詞,同1:2要使人曉得,1:23將…指示,3:6認定。加上前置詞(la),更具有目的意味,即要去認識,或為使認出。他與聰明的字根(分辨、辨別)是相似詞,都具有分別意味,只是強調不同。(参見前註)。經文重複強調管教的目的就是要有所分別或審明清楚,因為神律法的頒布就是要與萬民有所分別<利20:24-26>,就是要去迦南化與埃及化<18:1-5>。她們分別代表此邪惡淫亂的俗世。

  2.因為  此節說明當聽管教去認識聰明的理由。這是中心思想。父(智慧教師)的說理,正如神是說理清楚的神。他使用三詞(好、教訓、給)來深化此種理路。

  好的(HB2896)教訓(HB3948)  字序在前,有強調意味。教訓(名詞),同1:5學問。用於教師是指教訓,用於學生是指學習。字根是(手)抓住、拿著(同1:3領受)。它與下句的『離棄』,形成一拿一丟的對比,正如路18:29的『撇下』(afeken,丟棄),30的『得』(labe,拿、抓)。耶穌應許,凡為神的國,丟棄現世的人事物的人,必能拿取多倍的賞賜,和在來世拿取永生。此處是要抓住,不可丟棄好教訓。由字根的抓住,衍生成名詞的『理解』,而與明白、智慧、律法(教導)成對出現。好的(形容詞),對比壞的、惡的。父訓是好的,是美善、有益的。

  我要給(HB5414)  同2:6賜,3:28給。父神的教訓(律法)是一種恩賞,絕非一種威脅或轄制。此詞希臘文,在約1:17”因為這律法藉著摩西『曾被賞賜』”出現,正如1:16出現『領受』(抓住、拿取)一樣,是恩上加恩。律法是恩典的賞賜,福音真理也是恩典的賞賜,二者是神格外恩賜的美物,不可厚此薄彼。

  我的律法(HB8451)  和合本的法則,同1:8,3:1法則(指教)。它的字根就是4:4的教訓(投擲)。神的律法由父傳子,師傳生,所以,神的律法由摩西傳給以色列眾子,又稱摩西的律法。此處稱作我的律法,同理可證。神的律法也被稱作父(我)的律法。事實上,至高神雅威不必事事躬親,祂都是藉著祂的使者來運作的。此處就是藉著師父來教眾子律法真意的。

  3.當我作為我父親的兒子時是柔弱的,與在我的母親面前是獨一的。(直譯)

  因為我也是一位聽從的孩兒對我的父親;並且在我母親面前是蒙愛的。(LXX)

  作者突然出現,以自我介紹的方式,告訴讀者。這種介紹詞非常令人驚訝。他自述是父親的柔弱幼兒,是母親獨子。後文顯出他是有同胞異兄弟的,因為在當代有一夫多妻的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們<参利18:9>。如此,似乎他幼年直接接受庭訓,長大後,成為代替父母的長子,因長子如父,他可得父親之名(参賽9:6子的名成為永在的父),奉父親之名<約5:43>,來教導其他眾子<來2:13-15>。如此,我們才能明白,為何有眾子與獨子之分別。

  孝子  孝(HB7390)  形容詞。本意是指”柔軟的、柔弱的”。反詞是剛硬的<HB7186,撒下3:29>。首見於創18:7的嫩;用於女人,指29:17眼睛的沒有神氣;賽47:1的處女是柔弱嬌嫩的;用於樹枝,是指嫩枝<結17:22>;用於言語,是指柔和<箴15:1;25:15>。因此,此處應指嬌嫩的(参創33:13的年又嬌嫩),是仍未長大成熟的幼兒時期。但代上29:1說所羅門是特選的,還柔弱嬌嫩。其實那時他已經不小了,應指他還無人生豐富的經歷而言。此處的背景似乎就是在自比所羅門王。就是王子(羅波安王)已經正式繼位了,無論年紀多大,他仍然被稱作是嬌弱的,無力敵擋強敵<参代下13:7>。此詞與賽11:1的一條(新枝neser,由意為”新鮮、新枝、常綠”的阿拉伯文字根而來,與拿撒勒城的發音類似)、樹枝(hoter)的意思類似,都指向所預表的彌賽亞。

  中文的孝子,與LXX的hupekus(聽從的),類同。柔弱與聽從是有差距的,但似乎彼此間可以互用,剛硬常指不順從,柔和可指順服。我們只能說,此處還是運用希伯來文的特色,喜用一語雙關的字眼,作為文字遊戲。

  獨一的(HB3173)  此詞出現11次,是神觀上最為重要的解釋問題之關鍵字。就字面意言之,是指獨一的。用於兒子,指獨生子女;用於居住,指獨居的孤獨<詩25:16;68:6>;用於生命,指獨一的生命者<詩22:20;35:17);用於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三次重覆稱他是你的獨生子<創22:2,12,16>。尤其在2節,獨生的與你所愛的並提,但這並非同義詞,雖然二者有必然的聯繫關係。因此,我們不能把獨生的,與所愛的之含意等同。由於對於新約聖經中的耶穌基督的位格解讀,把他是獨生的解釋為所親愛的,而不是人類家庭中兒子與父親的關係,大膽的視為三一神彼此關係的獨特和親愛。他們依照詩22:20;35:17的獨一者,看作『我親愛的、我獨一的生命』,以表示靈魂的獨特。這就是由LXX(所愛的)的譯文所延伸出來的結果。此處經文在LXX就是譯作『蒙愛的』(愛的被動分詞法)。但大多數的英譯本不敢如此解讀,只有少數本(KJV、RSV、ERV等)才如此。

  4-9節

  此段用詞:

  7次命令法(得智慧的吩咐):看守、存活、愛、高舉、買得3次;3次否定命令(禁令):不可忘記、不可偏離、不可離棄。

  6次未完成式(得智慧的應許):看守、保護、高陞、尊榮、給予、交付<6-9節>;9次代名詞:她<6-9節>。

  4.並且他指教我,他也對我說:讓你的心抓緊我的眾話語吧!且當小心關注我的眾命令!並使存活!(直譯)

  他們曾一直說,並且他們曾一直教導我:讓我們的眾言語被牢固在你的心中吧!(LXX) 

  此節馬所拉本使用三個命令法(祈使式):抓緊、關注、存活。LXX卻只使用一個命令法:被牢固。並且改變主詞『你的心』成為『我們的眾言語』;改變『指教』與『說』的字序;也改變單數的『我『為複數的『我們』。誰比較順理成章呢?

  他教訓我(HB3384)  此動詞是律法(HB8541)的字根,意指投擲、射出,轉指指出、教導等含意。使用此詞,應有實際的指教方式或行動,而非一味的言教而已。

  LXX譯文使用過去未完成式,表示曾經持續不斷地教導。

  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  此句話的原文有三詞,大有講究。字序上,先是抓緊,後是我的諸話語,最後是你的心。到底哪一個才是主詞?你的心或我的言語?若依照文法,你的心(單陽)與抓緊(單陽)的性數一致。主詞應是你的心;但這我的言語(眾數陽性)不見得不能當主詞,因為希伯來文對於單複數詞並不是分得那麼謹嚴,例如4:5-6的智慧(名詞單數陰性)、我口中的諸話語(名詞複數陽性)、她(單數陰性),她是與諸話語最接近,與智慧較遠。單複數交集通用。這種問題的產生,是造成斷定主詞的困擾。是你的心主動地抓緊我的諸話語,還是讓我的諸話語主動的抓緊住在你的心中呢?經文似乎在強調聽者本人(你)要打開心門,讓教師的諸話語抓緊進入你的心中。所以,LXX使用進入(eis),而非在…裡面(en)。當然有時此二詞可以通用。

  存記(HB8551)  本意是緊緊地抓住。同3:18持定。動詞Qal祈使式、3身單數陽性,意指讓…抓緊吧!與下文遵守(投以極大的關注)並提,都有不可忘記、不可偏離、不可離棄的意味<参見5節>。正如話語命令是等同智慧聰明一樣。

  我的諸話語  此詞與我的諸命令、我口中的諸言語等並提,也與智慧、聰明並行。所以,父教導(諸話語)的主題是神的律法,而律法的目標就是智慧(基督)。

  你的心(HB3820)  心是人的智情意的中心,代表人的一切內部,廣泛的應用於感覺、願望、甚至於思維能力等。

  便得存活(HB2421)  動詞存活的單純主動態、命令法(祈使式)、單陽。直譯是指使存活!本詞既無人稱之別(如,王下18:32,好使你們存活),有人稱的,(参見申16:20,你存活;8:1,你們存活;30:16,使你可以存活;32:39,我使人活;箴5:27,他必得存活。),或是人稱詞尾(詩119:107,116,149等)。動詞在本書也只出現4次(4:4,7:2,9:6,15:27>,用詞句式完全相同的,只有7:2(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複數詞出現於9:6的就得存活,同摩5:4,6,的就必存活。這似乎令人難以相信,在全部舊約聖經中,為何類似用詞如此稀少。英譯本多譯為live。此種吩咐與上文的吩咐(命令法)一致。TWOT指出,”本字根作動詞時出現三種字幹,單純主動表達的本意是活著或有生命,而二個衍生字幹的意義彼此重疊,為給予生命或回復生命。”但全文看不見對此處類似經文的探討。

  和合本的『便得存活』,有應許(未來式)的意味。但與馬所拉本的原文有別。此因本詞的原文既是命令法(祈使式),並非未完成式。因此,本詞極難理解,LXX就沒見其翻譯,或許她的原本根本沒有此詞。

  5.當買得智慧,當買得聰明;不可忘記,也不可偏離字我口中的諸言語。

  當買得(HB7069)  同1:5得著(購得)。它首見於創4:1該隱(得),這是由夫妻同房後所生的兒子,被夏娃視為『獲得』雅威所賜的一種產業。就夏娃產痛之苦楚而言,她付出了機乎是生命的代價,才換得了此男子。次見於14:19雅威是天地的『主』(LXX譯為ektisen,創造者)。因此,此詞具有創生、購得等兩種含義。我們以此來了解此處的含意,一方面,我們要創生或購得智慧;另一方面智慧對於他自己的產生,也是使用此詞<箴8:22『有了』我>。可見智慧被雅威神生出,絕非等閒,也當是經過一番生死關頭的奮戰(代價)而取得的吧!因為就箴言中的智慧論而言之,此段落與8章的內容彼此呼應,息息相關,可以彼此互補或說明解釋。那麼,購買智慧、聰明應是指付出足價,方可獲得。新約保羅說,他是看萬事為虧損,看為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3:8>。贏得(GK2770,kerdeso)原指藉著努力或投資賺得、獲利。這與購得含義類似。所以,讓我們以保羅信主的經歷與所付出的代價為例證,來了解此處購買的含意,應較能深刻明白,我們當如何做,才能得著基督(智慧)了吧!本書出現此字共計11次,除了20:14之外,都是與智慧有關的經文,如下:1:5,4:5,7,8:22,15:32,16:16,17:16,18:15,19:8,23:23等。內中用意顯明,都是指以一切足價來買得智慧或聰明知識的。17:16強調無聰明的愚昧人要拿價銀來買智慧,可見這足價不是以世上價銀來換取的,而是以非此種價銀來換取的<参賽55:1-4>。18:15指出,是以聰明人的心來買得的。15:32指聽從責備的人就是這聰明人的心。愚昧人不聽從責備(管教)<箴2:22-24>,所以,買不到智慧。

  智慧  此處把她與聰明並提,也與我口中的諸言語並行。可見這智慧是指神的諸言語,就是保羅所說的聖經:這聖經能使你有智慧,藉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信進入拯救<提後3:15>。神諸話語的具現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約1:14;提前3:16>。

  不可忘記、偏離  忘記(HB7911),本書共五次出現,同2:17(神的盟約),3:1(我的法則)。偏離(HB5186),11次出現,同1:24伸(手)。積極面是,對於神的律法要傾耳聽;消極面是,不可偏傾離棄。

  6.不可離棄她,她就投以極大的關注(看守)你;當喜愛她,她就保守你。

  此節有禁令與吩咐並提,有兩大應許:她的關注與保守。6-9節連續出現這種吩咐與應許,共計有6吩咐(不離、愛、購、購、高舉、懷抱),6應許(關注、保守、高陞、尊榮、加、交給)。重複三數,是強調的強調,是平行對等的、商業公平的交易。

  不可離棄她  離棄(HB5800),同4:2離棄。不可離棄我的律法(法則),就是不可離棄智慧(她)。我的律法等同智慧,智慧等同基督,神的律法、智慧、基督,三者一體。

  她  指智慧。此代名詞她,由此節開始到第九節結束,共計出現7次。她是以人格化的姿態出現的,由7個主動詞來呈現:她不可被離棄,她能看守、她保守、她高陞、她尊榮、她加給、她交給等。因此,4:6說要購得智慧,就是她確實值得你付出一切代價來得到她。正如上文所註釋的,我的諸言語(律法)就是聖經,這聖經能使明白他的提摩太有智慧,藉著那在基督耶穌的信,進入拯救。神的律法的目的(總結原文)就是基督,使一切信他者,都得著義。<羅10:4>。使徒保羅接著引用兩處聖經,分別比較說明,行出於律法的義(利18:5),與出於信心的義(申30:11-14),來加以證明,基督就是這信心的話,就是律法之實際目的<羅10:6-9>。這基督就是律法中所吩咐與應許的福音,也是智慧書中的主題。所以,離開律法,就沒有基督(智慧);沒有信心,就沒有得著義。行律法稱義,與信從基督稱義,二者並非彼此對立、矛盾,而是互相連結,先信後行,信心與行為同工並行<雅2:21-26>。保羅與雅各所論述的重點各異,不可混為一談。箴言中的智慧論點,比較接近雅各書,但是,其中把律法與智慧彼此聯結的紋路,非常清楚,這又有保羅書信中,有關基督福音應許的意涵在內。因此,箴言是律法與福音,信心與行為、恩典與工作的綜合體,底下出現6次的吩咐(人信心與行動),與6次的應許(智慧的工作行動),就是一種顯證。

  她就護衛你(HB8104)  首見於創2:15看守。同箴2:8護庇,2:11護衛,2:20守,3:26保守,4:4遵守。護衛與保守就是一種拯救<2:12,16>。智慧(她)進入人的心靈,使人受此智慧(謀略、聰明)護衛<参見2:10-11>。新約說神要把律法放在人心中,就是聖靈把律法中所說的智慧聰明,放入人的心中,使人認識神。<來8:10-12;10:15-17>。大衛詩篇中的基督是神的律法在他心裡,就是他樂意照神的旨意行<詩40:8>。神的旨意就是神的律法,基督的事早在聖書上記載了<40:7>,所以,基督是遵行神的律法旨意,來成全救恩的<來10;5-9>。這救恩就是一種護衛與保守。同樣,智慧門徒也是能因購得這種救恩的智慧,藉著那在耶穌基督裡的信,進入救恩,就是得到護衛和保守。

  要愛她(HB157)  愛是恨的對比。愛智慧,同8:17,21的愛智慧。這對比1:22愚昧人愛愚昧。愚昧人恨惡責備,但雅威所愛的必管教責備<3:12>。神的兒女本當常常戀慕幼年妻子的愛情<5:16>;但無知的少年人,他是喜愛淫婦的甜言蜜語<7:18>。這種人恨惡智慧,喜愛死亡<8:36>;不要責備褻慢人,恐怕他恨你;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9:8>。

  她就保守你(HB5341)  保守此詞同2:8保守。本書出現19次,在聖經(62次)各捲書中,僅次於詩篇(24次),第三多是以賽亞書(12次)。詩篇箴言出現占一大半以上。

  7.智慧的首先,要購得智慧;你要用一切所購得的來購得聰明。

  此節重複使用購得(HB7069)3次,兩次動詞,一次名詞。強調首先(或首要)要付出足價,來得此智慧。此段是連續3:13-20的有福之人是尋得購買智慧。

  智慧的首先  智慧是名詞獨立形,首先是名詞附屬形,正如1:7雅威的害怕(是)知識的首先(開端原文)。因此,不能譯成智慧『為』首,而是智慧『的』(首先)開端。智慧與知識相通,所以。智慧的首先就是指雅威的害怕,等同雅威的律法、典章就是智慧。智慧聰明的開端(肇基)就是神的律法。

  要購得智慧  智慧的開始(首要)就是要付出足價換取智慧。下一句話是甮強調補充說明上一句話。

  要用一切所購得的  購得的是名詞,指購得之物(即所有的)。一切指全部。正如主耶穌所說的藏寶與尋珠比喻,都是要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得這天國寶藏或珠子<太13:44-46>。

  購得聰明  聰明等同智慧。再次重複強調與互補,智慧與聰明都是指具有明白、分辨出是非善惡的律法(訓誨)與實踐之能力。

  8.你要舉高她,她就使你高陞;你要懷抱她,當你尊榮她的時候。

  本節使用3個強調主動態(舉高、懷抱、尊榮),1個po`lel(使高陞)。重複強調的意味濃厚。

  此節仍然延續上文所強調的,人與智慧之間的互動關係,是屬乎公平交易下的產品。你以怎樣的心態來對待智慧,智慧就以怎樣來回報你。

  你當完全高舉她  高舉(HB5549)的強調主動態,有徹底或完全高舉之意。平行詞是懷抱(LXX譯為尊榮,字根指沉重),一舉高、一沉重,又舉又重,二者合稱時,趣如今日所謂的『舉重』。以此等舉重選手言之,除非你出盡吃奶之力,又善用一切舉重的技巧,方能高舉智慧呢。是人如此舉重的使力,是為了競賽得錦標(尊榮),我們是要得著智慧的尊榮。

  她就使你高陞  高陞(HB7311)的強調語態,等同使役主動態。

  9.她必將華冠加在你頭上,把榮冕交給你。

  華冠  同1:9華冠。那裡指父母親的訓誨(律法)、指教(法則);此處應也是如此。智慧會賜給你的正是神的律法,就是雅威的敬畏,知識的開端<1:7>。正如此段的開頭,智慧的開端(首先)。此種首尾呼應法,構成此段的架構。榮耀與權柄若是離開了律法真理的標準,就失去原貌。智慧所賞賜的華冠與榮冕也是一樣。

  榮冕  榮(HB8597),同出28:2華美,她與『榮耀』平行出現。原是指美麗、光彩或榮耀。同樣的衍生詞是頭巾或是花冠,男女皆可穿戴。<出39:28;賽3:20>。

  冕(HB5850),指一般的冠。古人時興冠戴,與大部分現代人不同。新約使徒保羅所說的男女禱告時的蒙頭巾,是遮住臉面的,這與冠冕(只是遮住部分頭部)不同,否則大祭司的頭巾就不適用了,因為他們一定要穿戴聖服,才能進入聖所服事神,而服事神必定要禱告。此處的冠冕是比喻用法,意指尊貴與權柄。如白髮<16:31>、子孫<17:6>、才德的妻子<12:4>、智慧<参見14:24>等。此處指智慧的賞賜。華冠與榮冕所喻指的榮耀、權柄,在耶穌基督的禱告詞中出現<約17:1-2>。聖子求聖父榮耀,正如父曾賜他權柄。因為子在地上已經榮耀父<3-5>。同樣,智慧師生父子間的關係也是如此親密、互動。父神是守約施堅愛的神,祂向愛祂守祂誡命的子民就是如此。

  1. 我兒<4:10-19> 以行路為喻,

  智慧的正直路對比惡者的邪惡路;光明穩固對比幽暗跌倒。使用三次因為<13,16,17>:我的話是生命,不會被絆倒;對比惡人的不睡與吃喝邪惡與強暴,會使人絆倒。

  律法是生命的路,是路上光、腳前燈<詩119:105>。是生命智慧的道路。

  此段使用許多與道路有關的用詞,HB1870,4570,734;或不同的行走用詞,HB3212,6806(腳步),7323(奔跑),935(來),833(直行),5674(經過),躲避、轉開;不同的形容行走道路,狹窄、絆倒、穩固(HB3559)、如晨光、如幽暗等等。

  以ABC三段式架構呈現

  A. 當聽我的話,我教你智慧正直的路,因他是你的生命<4:10-13>。

  abb`a`首尾對應式

  a 命令當聽我話,因生命之年歲增多<10>

  b 我已教你在智慧路上與已領你走在正直路上<11>

  b` 應許走時將不狹窄,跑時將不被絆倒<12>

  a` 命令緊隨勿鬆,因為它是你生命<13>

  a-a`同是命令同有生命;bb`使用完成式與未完成式彼此對應。

  這是指教律法,與行律法必得生命,這生命是指不被惡人的惡道所引誘,被他絆倒(死亡)。所以生命是指遵行正直、公義的律法而言;絆倒死亡是指行惡路,就是不行律法此條正路。稱義就是生命本身,罪惡與死亡一體。<申30:15-20>。

  B. 不可行惡人的路徑,要躲避不可經過,因為他們不行惡就不睡覺<14-17>

  a 三不可:來、行、經;三應當:躲、轉、經<14-15>

  b 二因為:不睡不眠,吃惡飯喝暴酒<16-17>。

  使用五主動詞(睡覺、行惡、被奪、吃、喝),五名詞(安眠、惡、飯、暴、酒)。

  不行律法者的心中的謀劃,使他們睡不安眠(栽種);而他們的吃喝是反律法(不潔淨)的吃,反律法(強暴)的喝(結果)。所以,這是反律法集團必然的栽種與結果。是順著肉體撒種,必收敗惡果。

  C. 義人的路徑光明穩固;惡人的路幽暗不定<18-19>

  義人惡人對比;光暗對比;穩固絆倒對比。

  行律法正路是義人,不行律法是惡人。結局不同,一生命平安,一死亡。

  由要買智慧(天國、基督)<箴4:1-9>,到教導這智慧的路(走天國路、跟隨基督)<4:10-19>,都是以律法這條道路為準則。遵行者必得生命,與信從這道路、真理、生命的基督,並領受他的靈<箴1:23,就是生命的靈>。

  因此,神的話是生命,律法是生命的律例<結33:15>,都是指律法、基督、聖靈,這三寶藏。今日基督教已經丟失此三寶,我們幫他們找回來。

  綱要

  以ABB`A`首尾對稱式呈現

  前言<1-2>眾子當聽,因為…

  A<3>當我作為我父親的柔順兒子時;並在我母前是獨子時

  B<4-5> 七次命令:

  他教我,對我說,讓我的話緊隨你心吧!你當看守我的命令!你當活著!要買智慧,要買聰明;勿忘記,勿偏離我口的話!

  B<6-8a> 五次命令與二個應許:

  勿離棄,要愛他;他要看守你,他要保守你。<6>。智慧的首先。要『買』(HB7069動詞)智慧,要以一切你的『買得財產』(HB7075名詞、陽性)去買聰明,要高舉他。<7-8a>

  A<8b-9>當你懷抱他時,有三個應許:他要尊榮你,他要給予你華冠,他要安全移交給你榮冕。

  主耶穌說的藏天國寶藏的地,人找到了與變賣一切所有的,去買這塊地;與找到了珍珠,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珠子。<太13:44-46>。因此,天國就是智慧,這智慧就是天國,這智慧就是基督耶穌。原來主耶穌要人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到他,並且對他勿離勿棄,要愛他,要高舉他,要懷抱他。(20131030)。

  釋義

  1. 孩子們,當聽父親的管教;當傾聽去認識聰明。

  2. 因為好的教訓我要給你們,我的律法你們不可離棄。(直譯)。

  此段使用三個命令法(二祈使式、一禁令),一個理由說明(因為),七個名詞。

  使用此三命令法,以前後包夾式,來凸顯中間的理由。

  孩子們  或譯眾子。這眾數詞表示與下文的獨子<3>有別。眾子的代名詞你們,與下文的一個兒子代名詞你,顯然是有意的區分。可以說,此二節是下文的序言,屬於總的教訓。下文是由這父親,通過這位獨生子的傳話,傳達給眾子的。

  管教(HB4148)  同1:2,3,7,8訓誨,2:11管教(懲治)。此詞與聰明、好教訓、我的律法等詞並行,互相對應,彼此解釋。管教就是聰明、好教訓、我的律法(教導、教訓)。雅威神在曠野的四十年管教選民的目的,就是要他們謹守雅威你神的誡命,遵行祂的道,敬畏祂。<申8:5-6>。

  當聽、當傾聽(HB7181)  同1:24理會,2:2側耳。

  去認識(HB3045)  認識(或認出)的不定附屬詞,同1:2要使人曉得,1:23將…指示,3:6認定。加上前置詞(la),更具有目的意味,即要去認識,或為使認出。他與聰明的字根(分辨、辨別)是相似詞,都具有分別意味,只是強調不同。(参見前註)。經文重複強調管教的目的就是要有所分別或審明清楚,因為神律法的頒布就是要與萬民有所分別<利20:24-26>,就是要去迦南化與埃及化<18:1-5>。她們分別代表此邪惡淫亂的俗世。

  2.因為  此節說明當聽管教去認識聰明的理由。這是中心思想。父(智慧教師)的說理,正如神是說理清楚的神。他使用三詞(好、教訓、給)來深化此種理路。

  好的(HB2896)教訓(HB3948)  字序在前,有強調意味。教訓(名詞),同1:5學問。用於教師是指教訓,用於學生是指學習。字根是(手)抓住、拿著(同1:3領受)。它與下句的『離棄』,形成一拿一丟的對比,正如路18:29的『撇下』(afeken,丟棄),30的『得』(labe,拿、抓)。耶穌應許,凡為神的國,丟棄現世的人事物的人,必能拿取多倍的賞賜,和在來世拿取永生。此處是要抓住,不可丟棄好教訓。由字根的抓住,衍生成名詞的『理解』,而與明白、智慧、律法(教導)成對出現。好的(形容詞),對比壞的、惡的。父訓是好的,是美善、有益的。

  我要給(HB5414)  同2:6賜,3:28給。父神的教訓(律法)是一種恩賞,絕非一種威脅或轄制。此詞希臘文,在約1:17”因為這律法藉著摩西『曾被賞賜』”出現,正如1:16出現『領受』(抓住、拿取)一樣,是恩上加恩。律法是恩典的賞賜,福音真理也是恩典的賞賜,二者是神格外恩賜的美物,不可厚此薄彼。

  我的律法(HB8451)  和合本的法則,同1:8,3:1法則(指教)。它的字根就是4:4的教訓(投擲)。神的律法由父傳子,師傳生,所以,神的律法由摩西傳給以色列眾子,又稱摩西的律法。此處稱作我的律法,同理可證。神的律法也被稱作父(我)的律法。事實上,至高神雅威不必事事躬親,祂都是藉著祂的使者來運作的。此處就是藉著師父來教眾子律法真意的。

  3.當我作為我父親的兒子時是柔弱的,與在我的母親面前是獨一的。(直譯)

  因為我也是一位聽從的孩兒對我的父親;並且在我母親面前是蒙愛的。(LXX)

  作者突然出現,以自我介紹的方式,告訴讀者。這種介紹詞非常令人驚訝。他自述是父親的柔弱幼兒,是母親獨子。後文顯出他是有同胞異兄弟的,因為在當代有一夫多妻的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們<参利18:9>。如此,似乎他幼年直接接受庭訓,長大後,成為代替父母的長子,因長子如父,他可得父親之名(参賽9:6子的名成為永在的父),奉父親之名<約5:43>,來教導其他眾子<來2:13-15>。如此,我們才能明白,為何有眾子與獨子之分別。

  孝子  孝(HB7390)  形容詞。本意是指”柔軟的、柔弱的”。反詞是剛硬的<HB7186,撒下3:29>。首見於創18:7的嫩;用於女人,指29:17眼睛的沒有神氣;賽47:1的處女是柔弱嬌嫩的;用於樹枝,是指嫩枝<結17:22>;用於言語,是指柔和<箴15:1;25:15>。因此,此處應指嬌嫩的(参創33:13的年又嬌嫩),是仍未長大成熟的幼兒時期。但代上29:1說所羅門是特選的,還柔弱嬌嫩。其實那時他已經不小了,應指他還無人生豐富的經歷而言。此處的背景似乎就是在自比所羅門王。就是王子(羅波安王)已經正式繼位了,無論年紀多大,他仍然被稱作是嬌弱的,無力敵擋強敵<参代下13:7>。此詞與賽11:1的一條(新枝neser,由意為”新鮮、新枝、常綠”的阿拉伯文字根而來,與拿撒勒城的發音類似)、樹枝(hoter)的意思類似,都指向所預表的彌賽亞。

  中文的孝子,與LXX的hupekus(聽從的),類同。柔弱與聽從是有差距的,但似乎彼此間可以互用,剛硬常指不順從,柔和可指順服。我們只能說,此處還是運用希伯來文的特色,喜用一語雙關的字眼,作為文字遊戲。

  獨一的(HB3173)  此詞出現11次,是神觀上最為重要的解釋問題之關鍵字。就字面意言之,是指獨一的。用於兒子,指獨生子女;用於居住,指獨居的孤獨<詩25:16;68:6>;用於生命,指獨一的生命者<詩22:20;35:17);用於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三次重覆稱他是你的獨生子<創22:2,12,16>。尤其在2節,獨生的與你所愛的並提,但這並非同義詞,雖然二者有必然的聯繫關係。因此,我們不能把獨生的,與所愛的之含意等同。由於對於新約聖經中的耶穌基督的位格解讀,把他是獨生的解釋為所親愛的,而不是人類家庭中兒子與父親的關係,大膽的視為三一神彼此關係的獨特和親愛。他們依照詩22:20;35:17的獨一者,看作『我親愛的、我獨一的生命』,以表示靈魂的獨特。這就是由LXX(所愛的)的譯文所延伸出來的結果。此處經文在LXX就是譯作『蒙愛的』(愛的被動分詞法)。但大多數的英譯本不敢如此解讀,只有少數本(KJV、RSV、ERV等)才如此。

  4-9節

  此段用詞:

  7次命令法(得智慧的吩咐):看守、存活、愛、高舉、買得3次;3次否定命令(禁令):不可忘記、不可偏離、不可離棄。

  6次未完成式(得智慧的應許):看守、保護、高陞、尊榮、給予、交付<6-9節>;9次代名詞:她<6-9節>。

  4.並且他指教我,他也對我說:讓你的心抓緊我的眾話語吧!且當小心關注我的眾命令!並使存活!(直譯)

  他們曾一直說,並且他們曾一直教導我:讓我們的眾言語被牢固在你的心中吧!(LXX) 

  此節馬所拉本使用三個命令法(祈使式):抓緊、關注、存活。LXX卻只使用一個命令法:被牢固。並且改變主詞『你的心』成為『我們的眾言語』;改變『指教』與『說』的字序;也改變單數的『我『為複數的『我們』。誰比較順理成章呢?

  他教訓我(HB3384)  此動詞是律法(HB8541)的字根,意指投擲、射出,轉指指出、教導等含意。使用此詞,應有實際的指教方式或行動,而非一味的言教而已。

  LXX譯文使用過去未完成式,表示曾經持續不斷地教導。

  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  此句話的原文有三詞,大有講究。字序上,先是抓緊,後是我的諸話語,最後是你的心。到底哪一個才是主詞?你的心或我的言語?若依照文法,你的心(單陽)與抓緊(單陽)的性數一致。主詞應是你的心;但這我的言語(眾數陽性)不見得不能當主詞,因為希伯來文對於單複數詞並不是分得那麼謹嚴,例如4:5-6的智慧(名詞單數陰性)、我口中的諸話語(名詞複數陽性)、她(單數陰性),她是與諸話語最接近,與智慧較遠。單複數交集通用。這種問題的產生,是造成斷定主詞的困擾。是你的心主動地抓緊我的諸話語,還是讓我的諸話語主動的抓緊住在你的心中呢?經文似乎在強調聽者本人(你)要打開心門,讓教師的諸話語抓緊進入你的心中。所以,LXX使用進入(eis),而非在…裡面(en)。當然有時此二詞可以通用。

  存記(HB8551)  本意是緊緊地抓住。同3:18持定。動詞Qal祈使式、3身單數陽性,意指讓…抓緊吧!與下文遵守(投以極大的關注)並提,都有不可忘記、不可偏離、不可離棄的意味<参見5節>。正如話語命令是等同智慧聰明一樣。

  我的諸話語  此詞與我的諸命令、我口中的諸言語等並提,也與智慧、聰明並行。所以,父教導(諸話語)的主題是神的律法,而律法的目標就是智慧(基督)。

  你的心(HB3820)  心是人的智情意的中心,代表人的一切內部,廣泛的應用於感覺、願望、甚至於思維能力等。

  便得存活(HB2421)  動詞存活的單純主動態、命令法(祈使式)、單陽。直譯是指使存活!本詞既無人稱之別(如,王下18:32,好使你們存活),有人稱的,(参見申16:20,你存活;8:1,你們存活;30:16,使你可以存活;32:39,我使人活;箴5:27,他必得存活。),或是人稱詞尾(詩119:107,116,149等)。動詞在本書也只出現4次(4:4,7:2,9:6,15:27>,用詞句式完全相同的,只有7:2(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複數詞出現於9:6的就得存活,同摩5:4,6,的就必存活。這似乎令人難以相信,在全部舊約聖經中,為何類似用詞如此稀少。英譯本多譯為live。此種吩咐與上文的吩咐(命令法)一致。TWOT指出,”本字根作動詞時出現三種字幹,單純主動表達的本意是活著或有生命,而二個衍生字幹的意義彼此重疊,為給予生命或回復生命。”但全文看不見對此處類似經文的探討。

  和合本的『便得存活』,有應許(未來式)的意味。但與馬所拉本的原文有別。此因本詞的原文既是命令法(祈使式),並非未完成式。因此,本詞極難理解,LXX就沒見其翻譯,或許她的原本根本沒有此詞。

  5.當買得智慧,當買得聰明;不可忘記,也不可偏離字我口中的諸言語。

  當買得(HB7069)  同1:5得著(購得)。它首見於創4:1該隱(得),這是由夫妻同房後所生的兒子,被夏娃視為『獲得』雅威所賜的一種產業。就夏娃產痛之苦楚而言,她付出了機乎是生命的代價,才換得了此男子。次見於14:19雅威是天地的『主』(LXX譯為ektisen,創造者)。因此,此詞具有創生、購得等兩種含義。我們以此來了解此處的含意,一方面,我們要創生或購得智慧;另一方面智慧對於他自己的產生,也是使用此詞<箴8:22『有了』我>。可見智慧被雅威神生出,絕非等閒,也當是經過一番生死關頭的奮戰(代價)而取得的吧!因為就箴言中的智慧論而言之,此段落與8章的內容彼此呼應,息息相關,可以彼此互補或說明解釋。那麼,購買智慧、聰明應是指付出足價,方可獲得。新約保羅說,他是看萬事為虧損,看為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3:8>。贏得(GK2770,kerdeso)原指藉著努力或投資賺得、獲利。這與購得含義類似。所以,讓我們以保羅信主的經歷與所付出的代價為例證,來了解此處購買的含意,應較能深刻明白,我們當如何做,才能得著基督(智慧)了吧!本書出現此字共計11次,除了20:14之外,都是與智慧有關的經文,如下:1:5,4:5,7,8:22,15:32,16:16,17:16,18:15,19:8,23:23等。內中用意顯明,都是指以一切足價來買得智慧或聰明知識的。17:16強調無聰明的愚昧人要拿價銀來買智慧,可見這足價不是以世上價銀來換取的,而是以非此種價銀來換取的<参賽55:1-4>。18:15指出,是以聰明人的心來買得的。15:32指聽從責備的人就是這聰明人的心。愚昧人不聽從責備(管教)<箴2:22-24>,所以,買不到智慧。

  智慧  此處把她與聰明並提,也與我口中的諸言語並行。可見這智慧是指神的諸言語,就是保羅所說的聖經:這聖經能使你有智慧,藉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信進入拯救<提後3:15>。神諸話語的具現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約1:14;提前3:16>。

  不可忘記、偏離  忘記(HB7911),本書共五次出現,同2:17(神的盟約),3:1(我的法則)。偏離(HB5186),11次出現,同1:24伸(手)。積極面是,對於神的律法要傾耳聽;消極面是,不可偏傾離棄。

  6.不可離棄她,她就投以極大的關注(看守)你;當喜愛她,她就保守你。

  此節有禁令與吩咐並提,有兩大應許:她的關注與保守。6-9節連續出現這種吩咐與應許,共計有6吩咐(不離、愛、購、購、高舉、懷抱),6應許(關注、保守、高陞、尊榮、加、交給)。重複三數,是強調的強調,是平行對等的、商業公平的交易。

  不可離棄她  離棄(HB5800),同4:2離棄。不可離棄我的律法(法則),就是不可離棄智慧(她)。我的律法等同智慧,智慧等同基督,神的律法、智慧、基督,三者一體。

  她  指智慧。此代名詞她,由此節開始到第九節結束,共計出現7次。她是以人格化的姿態出現的,由7個主動詞來呈現:她不可被離棄,她能看守、她保守、她高陞、她尊榮、她加給、她交給等。因此,4:6說要購得智慧,就是她確實值得你付出一切代價來得到她。正如上文所註釋的,我的諸言語(律法)就是聖經,這聖經能使明白他的提摩太有智慧,藉著那在基督耶穌的信,進入拯救。神的律法的目的(總結原文)就是基督,使一切信他者,都得著義。<羅10:4>。使徒保羅接著引用兩處聖經,分別比較說明,行出於律法的義(利18:5),與出於信心的義(申30:11-14),來加以證明,基督就是這信心的話,就是律法之實際目的<羅10:6-9>。這基督就是律法中所吩咐與應許的福音,也是智慧書中的主題。所以,離開律法,就沒有基督(智慧);沒有信心,就沒有得著義。行律法稱義,與信從基督稱義,二者並非彼此對立、矛盾,而是互相連結,先信後行,信心與行為同工並行<雅2:21-26>。保羅與雅各所論述的重點各異,不可混為一談。箴言中的智慧論點,比較接近雅各書,但是,其中把律法與智慧彼此聯結的紋路,非常清楚,這又有保羅書信中,有關基督福音應許的意涵在內。因此,箴言是律法與福音,信心與行為、恩典與工作的綜合體,底下出現6次的吩咐(人信心與行動),與6次的應許(智慧的工作行動),就是一種顯證。

  她就護衛你(HB8104)  首見於創2:15看守。同箴2:8護庇,2:11護衛,2:20守,3:26保守,4:4遵守。護衛與保守就是一種拯救<2:12,16>。智慧(她)進入人的心靈,使人受此智慧(謀略、聰明)護衛<参見2:10-11>。新約說神要把律法放在人心中,就是聖靈把律法中所說的智慧聰明,放入人的心中,使人認識神。<來8:10-12;10:15-17>。大衛詩篇中的基督是神的律法在他心裡,就是他樂意照神的旨意行<詩40:8>。神的旨意就是神的律法,基督的事早在聖書上記載了<40:7>,所以,基督是遵行神的律法旨意,來成全救恩的<來10;5-9>。這救恩就是一種護衛與保守。同樣,智慧門徒也是能因購得這種救恩的智慧,藉著那在耶穌基督裡的信,進入救恩,就是得到護衛和保守。

  要愛她(HB157)  愛是恨的對比。愛智慧,同8:17,21的愛智慧。這對比1:22愚昧人愛愚昧。愚昧人恨惡責備,但雅威所愛的必管教責備<3:12>。神的兒女本當常常戀慕幼年妻子的愛情<5:16>;但無知的少年人,他是喜愛淫婦的甜言蜜語<7:18>。這種人恨惡智慧,喜愛死亡<8:36>;不要責備褻慢人,恐怕他恨你;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9:8>。

  她就保守你(HB5341)  保守此詞同2:8保守。本書出現19次,在聖經(62次)各捲書中,僅次於詩篇(24次),第三多是以賽亞書(12次)。詩篇箴言出現占一大半以上。

  7.智慧的首先,要購得智慧;你要用一切所購得的來購得聰明。

  此節重複使用購得(HB7069)3次,兩次動詞,一次名詞。強調首先(或首要)要付出足價,來得此智慧。此段是連續3:13-20的有福之人是尋得購買智慧。

  智慧的首先  智慧是名詞獨立形,首先是名詞附屬形,正如1:7雅威的害怕(是)知識的首先(開端原文)。因此,不能譯成智慧『為』首,而是智慧『的』(首先)開端。智慧與知識相通,所以。智慧的首先就是指雅威的害怕,等同雅威的律法、典章就是智慧。智慧聰明的開端(肇基)就是神的律法。

  要購得智慧  智慧的開始(首要)就是要付出足價換取智慧。下一句話是甮強調補充說明上一句話。

  要用一切所購得的  購得的是名詞,指購得之物(即所有的)。一切指全部。正如主耶穌所說的藏寶與尋珠比喻,都是要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得這天國寶藏或珠子<太13:44-46>。

  購得聰明  聰明等同智慧。再次重複強調與互補,智慧與聰明都是指具有明白、分辨出是非善惡的律法(訓誨)與實踐之能力。

  8.你要舉高她,她就使你高陞;你要懷抱她,當你尊榮她的時候。

  本節使用3個強調主動態(舉高、懷抱、尊榮),1個po`lel(使高陞)。重複強調的意味濃厚。

  此節仍然延續上文所強調的,人與智慧之間的互動關係,是屬乎公平交易下的產品。你以怎樣的心態來對待智慧,智慧就以怎樣來回報你。

  你當完全高舉她  高舉(HB5549)的強調主動態,有徹底或完全高舉之意。平行詞是懷抱(LXX譯為尊榮,字根指沉重),一舉高、一沉重,又舉又重,二者合稱時,趣如今日所謂的『舉重』。以此等舉重選手言之,除非你出盡吃奶之力,又善用一切舉重的技巧,方能高舉智慧呢。是人如此舉重的使力,是為了競賽得錦標(尊榮),我們是要得著智慧的尊榮。

  她就使你高陞  高陞(HB7311)的強調語態,等同使役主動態。

  9.她必將華冠加在你頭上,把榮冕交給你。

  華冠  同1:9華冠。那裡指父母親的訓誨(律法)、指教(法則);此處應也是如此。智慧會賜給你的正是神的律法,就是雅威的敬畏,知識的開端<1:7>。正如此段的開頭,智慧的開端(首先)。此種首尾呼應法,構成此段的架構。榮耀與權柄若是離開了律法真理的標準,就失去原貌。智慧所賞賜的華冠與榮冕也是一樣。

  榮冕  榮(HB8597),同出28:2華美,她與『榮耀』平行出現。原是指美麗、光彩或榮耀。同樣的衍生詞是頭巾或是花冠,男女皆可穿戴。<出39:28;賽3:20>。

  冕(HB5850),指一般的冠。古人時興冠戴,與大部分現代人不同。新約使徒保羅所說的男女禱告時的蒙頭巾,是遮住臉面的,這與冠冕(只是遮住部分頭部)不同,否則大祭司的頭巾就不適用了,因為他們一定要穿戴聖服,才能進入聖所服事神,而服事神必定要禱告。此處的冠冕是比喻用法,意指尊貴與權柄。如白髮<16:31>、子孫<17:6>、才德的妻子<12:4>、智慧<参見14:24>等。此處指智慧的賞賜。華冠與榮冕所喻指的榮耀、權柄,在耶穌基督的禱告詞中出現<約17:1-2>。聖子求聖父榮耀,正如父曾賜他權柄。因為子在地上已經榮耀父<3-5>。同樣,智慧師生父子間的關係也是如此親密、互動。父神是守約施堅愛的神,祂向愛祂守祂誡命的子民就是如此。

  1. 我兒<4:10-19> 以行路為喻,

  智慧的正直路對比惡者的邪惡路;光明穩固對比幽暗跌倒。使用三次因為<13,16,17>:我的話是生命,不會被絆倒;對比惡人的不睡與吃喝邪惡與強暴,會使人絆倒。

  律法是生命的路,是路上光、腳前燈<詩119:105>。是生命智慧的道路。

  此段使用許多與道路有關的用詞,HB1870,4570,734;或不同的行走用詞,HB3212,6806(腳步),7323(奔跑),935(來),833(直行),5674(經過),躲避、轉開;不同的形容行走道路,狹窄、絆倒、穩固(HB3559)、如晨光、如幽暗等等。

  以ABC三段式架構呈現

  A. 當聽我的話,我教你智慧正直的路,因他是你的生命<4:10-13>。

  abb`a`首尾對應式

  a 命令當聽我話,因生命之年歲增多<10>

  b 我已教你在智慧路上與已領你走在正直路上<11>

  b` 應許走時將不狹窄,跑時將不被絆倒<12>

  a` 命令緊隨勿鬆,因為它是你生命<13>

  a-a`同是命令同有生命;bb`使用完成式與未完成式彼此對應。

  這是指教律法,與行律法必得生命,這生命是指不被惡人的惡道所引誘,被他絆倒(死亡)。所以生命是指遵行正直、公義的律法而言;絆倒死亡是指行惡路,就是不行律法此條正路。稱義就是生命本身,罪惡與死亡一體。<申30:15-20>。

  B. 不可行惡人的路徑,要躲避不可經過,因為他們不行惡就不睡覺<14-17>

  a 三不可:來、行、經;三應當:躲、轉、經<14-15>

  b 二因為:不睡不眠,吃惡飯喝暴酒<16-17>。

  使用五主動詞(睡覺、行惡、被奪、吃、喝),五名詞(安眠、惡、飯、暴、酒)。

  不行律法者的心中的謀劃,使他們睡不安眠(栽種);而他們的吃喝是反律法(不潔淨)的吃,反律法(強暴)的喝(結果)。所以,這是反律法集團必然的栽種與結果。是順著肉體撒種,必收敗惡果。

  C. 義人的路徑光明穩固;惡人的路幽暗不定<18-19>

  義人惡人對比;光暗對比;穩固絆倒對比。

  行律法正路是義人,不行律法是惡人。結局不同,一生命平安,一死亡。

  由要買智慧(天國、基督)<箴4:1-9>,到教導這智慧的路(走天國路、跟隨基督)<4:10-19>,都是以律法這條道路為準則。遵行者必得生命,與信從這道路、真理、生命的基督,並領受他的靈<箴1:23,就是生命的靈>。

  因此,神的話是生命,律法是生命的律例<結33:15>,都是指律法、基督、聖靈,這三寶藏。今日基督教已經丟失此三寶,我們幫他們找回來。

2. 我兒<4:20-27>

ABCDC`B`A`

A. <20> 豎耳傾耳

 B. <21a> 眼不離

  C. <21b-22> 守在你心中,因為…生命

   D. <23> 守護你心勝過守一切,因為…生命

  C`. <24>  除口唇之邪

 B`. <25> 眼直視

A`. <26-27> 修平腳路

AA` 耳對腳;BB` 眼對眼;CC` 心對口;核心是D. 守護你心勝過守一切。

另外,可以ABCC`B`A`三段式架構,把CD合成C,心對心,因為…生命對因為…生命;CC`變成心對口。

 此段核心確實是當守護你心,對於神的話,是先由耳聽、眼不離、守在心等三方面的專注與存放,繼續維護住你心,然後再由口、眼、腳等三方面的防護或防備。

20. 原文是對我的話豎起耳朵(HB7181),對我的言語傾你耳。同5:1,只是我的話是我的智慧,我的言語是我的聰明。

21-21. 強調生命在乎找到神的話;而生命的出去(HB8444.出口、邊界,字根是出去),出自它(心)。因此,此心是生命神的話之關鍵。人的心決定存活與否,心硬或鬆懈,使神的話難以聽入,聽入了也難以持守住。耶穌說的好土地,是指內心能持守住他所說的神的話,忍耐著結果。

3. 我兒、眾子<5:1-23> 

當遠離淫婦(外女2次),不可迷戀(迷路3次)。

  架構   以ABC三段式結構出現

A. <5:1-6>我兒當豎耳傾聽,因為外女…

B. <5:7-19> 眾子現在當聽,當遠離外女,免得外人…,當喝你的池水…迷戀於她的愛。

C. <5:20-23>我兒為何迷戀於外女?走差(同迷戀)變成不聽管教的惡人。

分析

A. <5:1-6.> 吩咐與原因

 a. 當對我的智慧聰明豎耳傾聽,為守謀略和你唇知識。<1-2>

b. 因為<3-6>

(a)外女唇滴蜜、滑過油,她的結局苦如茵蔯,利如兩刃劍;

(b)她腳下入死亡,腳踏陰間;生命路她不修平,她路徑不定她不驗識。

豎耳、看守、保守、唇、腳、生命的果效變成路徑、修平等用詞,與上段<4:20-27>有許多類似,但是,”生命的果效”<4:23>變成”生命的路徑”<5:6>;因為…,由”找到它們的它們是生命”<4:22>變成”淫婦(HB2114,陰性分詞,外女)的唇滴蜜,她的上腔比油更滑”<5:3>。此小段以淫婦的唇與腳<3,5>對應上段你的的唇與腳<4:24,26>;她不修平生命的路徑<5:6a>,對比要修平你腳的路徑<4:26>;她不驗識他的路徑變遷不定<5:6b,HB5128搖擺、蹣跚>,對應惡人的路不驗識因何絆跌<4:19>。

B.<5:7-19> 警戒與吩咐

 a.警戒迷戀外女的結局<7-14>

  (a)當聽我勿離我言,當離她勿走近<7-8>

  (b)二個免得:尊嚴、歲月、能力、辛勞等,全歸外人<9-10>

  ©你結局:人老力衰時是悔恨莫及<11-14>

 b.吩咐迷戀於幼妻之愛<15-19> 

  七個主動詞:3次你當(喝、歡喜、迷戀),4次讓 (泉源漲溢、他們成為、滿足你;他成為)。

  七個名詞:5次你的(池、井、泉、泉、幼妻);2次她的(乳房、愛)。

C.<5:20-23> 質問與原因

 a.質問為何迷戀外女<20>

 b.因為雅威在監察修平人路<21>

 c.惡人迷戀自作孽<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