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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事工】蒙頭 (哥林多前書 11章) 第 1 部分

來源:119 Ministries - Head Coverings (1 Corinthians 11) - Part 1 - 119 Ministries - YouTube

聲明:
本文章來自外部,非本會成員作品,因此不保證與我們的立場完全一致。
然而其中有值得研究的觀點,因此加以翻譯推介。
請讀者謹慎審視、明辨是非,應以聖經真理為判斷標準。

原文來自 119 Ministries 的影片逐字稿,
為求迅速,先以工具翻譯成中文,再經有限的人工校對。
譯文瑕疵難免,請包涵。儘管如此,仍有助於研究參考,了解其大致要義。

影片逐字稿翻譯:

歡迎來到「119 事工」的另一次教學。我們的事工相信整部聖經都是真實的,並且適用於我們今日的生活。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我們的信仰和教導,請訪問我們的網站 test everything.net。如果你喜歡這部影片,請點擊按讚的按鈕,並按下面的訂閱按鈕訂閱我們的頻道。我們希望你喜歡學習並研驗下面的教導。

哥林多前書 11:1-16

  • 保羅在這些段落中的意思是什麼?
  • 女性應該戴物理頭巾嗎?
  • 這與祈禱和預言有何關係?
  • 「天使」與此有何關聯?
  • 這與靈性權威有何關係?
  • 妻子應該在丈夫的權威之下嗎?
  • 對於男性來說,長髮是否令人羞恥?
  • 哪些是文化規範,哪些規範在今天仍然適用?

在哥林多前書的第11章中,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禱告和先知傳道方式給出了不尋常的指導。他是這麼說的,「每個禱告或傳道的男子,如果他的頭上有蓋子,他就羞辱了他的頭。但是每個禱告或傳道的婦女,如果她的頭沒有覆蓋,她就羞辱了她的頭,因為這就像她的頭被剃光一樣。」保羅的意思是什麼?他是在說男人不應該戴帽子嗎?他是在說女性需要在頭上戴東西嗎?這種情況與禱告和先知傳道有什麼關係?而保羅為什麼會在這裡以及這一章的晚些時候談論頭髮的長度呢?為了評價這些經文,我們將研究哥林多前書第11章的一些重要語境主題。這就是本教導的第一部分主要聚焦的地方。然後,在教導的第二部分,我們將評估關於如何解讀第4節和第5節的三種不同觀點,並討論這段聖經經文如何應用到我們今天的生活中。我們將審查的章節的主要主題有這些:

  • 一、傳統
  • 二、頭的意義
  • 三、不尊重
  • 四、上帝的形象和榮耀
  • 五、頭髮的長度

我們將首先看看第一個主題,即傳統。

保羅讚賞哥林多教會,因為他們保持他傳授給他們的傳統。傳統的希臘語詞彙是 paradosis,這個詞通常用於貶義的上下文,因為在許多地方,它指的是法利賽人的傳統,甚至是異教徒的傳統。這些傳統並不同於神的誡命,無論是耶穌還是保羅都責備那些將人的傳統看得比神的話語重要的人。

然而,當提到使徒的傳統時,paradosis 帶有正面意義。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章,保羅鼓勵帖撒羅尼迦人效法他的傳統,自己工作以供應自己。前一章保羅說要遵守使徒們所教的傳統。因此,根據保羅的說法,傳統並不壞,事實上,只要不超越上帝的話, 它們可能非常好。在哥林多前書11章,保羅似乎正在建立他即將討論的是一種涉及遮蓋或不遮蓋頭的傳統。沒有其他聖經命令男人和女人應該戴什麼在他們的頭上,所以這裡的「傳統」一詞很恰當。保羅即將討論的不是來自上帝的命令,而是一種值得稱讚的使徒傳統。

歷史上,在猶太人的第二世紀傳統中,已婚的女性會蓋頭(戴頭巾)。這就是塔木德如何描述它:「彌西拿陳述,誰被視為違反猶太女性戒律的女性,就是一個出去赤露著頭的女性。」「關於禁止一個女人赤裸頭部出去,這並不僅僅是猶太女性的風俗,而是律法範疇的,正如它在來自猶太女性不穿著赤裸頭出去的警告之處書寫著:並且 Rabbi Ishmael 的學校在這裡教導,如果律法規定被懷疑的女人必須揭開她的頭,這表明已婚女性一般必須蓋頭。」現在我們不確定這個傳統是否可以追溯到哥林多前書被寫的那個世紀——第一世紀。我們剛剛引用的 Rabbi Ishmael 在第二世紀生活。他聲稱這一傳統可以追溯到摩西或更早,但他用來支持該主張的邏輯是有瑕疵的。他說,如果《律法》規定一個被懷疑通姦的女人必須揭開頭,這表示一個已婚的女人通常必須蓋住她的頭。但這並不一定是真的。僅僅因為在《民數記》第五章,一個被指控通姦的女人必須在祭司面前露出頭,這並不意味著她通常會保持頭蓋住。這只是表示,在那個特定的程序中,她可能不會蓋住頭。然而,認為第一世紀的猶太女性可能有一種蓋頭的傳統,這並不無道理。這種傳統很可能就是保羅所說的當女性禱告時應該蓋頭的傳統。當然,對於這個傳統可能是什麼,還有其他的觀點,我們將在本教導的第二部分詳細討論這些觀點。無論如何,哥林多前書第11章似乎是在描述某種傳統。接下來在這段經文中的主題是領導權。保羅在第3節這樣描述它:「但我希望你們明白,每個男人的頭是基督,妻子的頭是丈夫,基督的頭是神。」這裡,保羅建立了一個領導鍊: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他的妻子的頭。這段經文與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五章中的另一篇寫作並列。

這段經文接下來的主題是領導權。保羅在第三節中是如何描述的?哥林多前書11章3節:「我卻願意你們曉得,男人的頭是基督,女人的頭是男人,基督的頭是神。」所以在這裡,保羅建立了領導關係的鏈條: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他的妻子的頭。這段經文與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五章中的另一處寫作相呼應。

以弗所書5章22-23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為什麼保羅要在這裡比較基督對教會的領導和男人對他妻子的領導呢?在以弗所書中,是因為他教導說丈夫和妻子應該順服權威並仿效基督,他們的婚姻關係應該如同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男人應該像基督愛教會那樣愛他的妻子,妻子應該像教會順服基督那樣順服她的丈夫。這可以從保羅自己的語言中看出:

以弗所書5章24-33節:「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的,就是愛自己。因為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反倒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自己的丈夫。」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將丈夫的行為與基督相等,將妻子的行為與教會相等。但如果我們將他在哥林多前書中的評論納入考慮,我們可以看到男人和女人都如何仿效基督。哥林多前書11章3節說基督的頭是神,所以基督順服他的頭,男人和女人都應該順服他們的頭。他們應該通過順從他們的權威並向他們的權威顯示愛來模仿基督。耶穌在約翰福音中描述了這一點。約翰福音15:9-10「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也要常在我的愛裡。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就會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所以,當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提及這個領導關係時,他想表達的是丈夫和妻子應該仿效基督的行為。也許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中提到領導權的問題,原因也是類似的。

值得注意的另一點是,在哥林多前書11章3節中,保羅定義了「頭」是什麼。他說男人的頭是基督,女人的頭是她的丈夫。所以,當他說男人禦禱或是預言時,他的頭不能被覆蓋,這可能是指基督,而不是他的實質頭顱。同樣的,當他說女人禱告時,她的頭不能被覆蓋,這可能是指她的丈夫,而不是她的實質頭顱。

在第三節裡明確定義了「頭」是什麼後,保羅在第四和第五節裡用「頭」表示不同的意思,這似乎相當奇怪。我們將在第二部分更詳細地探討這一點。目前我們要注意的是,領導權和權威的概念對於保羅的教導是非常重要的。以這個主題為繼續,我們來到了第四節和第五節。

哥林多前書11章4節和5節:「凡禱告或是預言,頭上有藉著覆蓋物的男人,就羞辱他的頭;但凡禱告或是預言,頭上沒有藉著覆蓋物的女人,就羞辱她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為什麼保羅在這裡提到禱告和預言呢?其他的經文並沒有給我們任何指示說我們在禱告或預言時應穿著什麼。經文確實指出禱告應該有信心和公義,同樣地,他們說預言應該真實並受到神的啟示。然而,關於禱告時,彼得提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這可能也相關。彼得前書第三章第七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們軟弱,與你們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尊重她,這樣才能使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彼得說,一個人對待他的配偶的方式可能會阻礙他的禱告。彼得前書第三章的其餘部分與以弗所書第五章有相似的主題。

它提到丈夫的管理權,妻子應該尊重她的丈夫,丈夫應該愛他的妻子。所以哥林多前書11章,以弗所書5章和彼得前書3章都似乎關注這些管理權和適當的夫妻關係的原則。由於這段經文有類似的環境,哥林多前書11章4節和5節提到的禱告可能與彼得在彼得前書3章7節中的原因相同。也就是說,影響禱告和預言的事情,蓋住頭或揭去蓋住的東西,似乎和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有關。欲了解更多關於婚姻中聖經頭的問題,我們推薦我們的教學「婚姻中的權威」。

接下來要講的主題是,一個人何謂「羞辱他的頭」?如我們所提,第三節定義了何為頭,對男人來說,他的頭是基督,對女人來說,她的頭是她的丈夫。可能在第四和第五節的蓋住或露出的頭是實質的頭,但在第四和第五節被羞辱的頭最可能不是實質的頭。在第四節被羞辱的頭最可能是指基督,第五節被羞辱的頭最可能是女人的丈夫。所以男人是在羞辱基督,女人是在羞辱她的丈夫,而不是羞辱他們的實質頭。這種解釋為何最可能呢?是因為「羞辱」這個詞是指玷污或是恥辱。這個詞被用來描述當耶穌向法利賽人揭露他們教義中的瑕疵時所做的事情。

另外,當保羅在此後自誇科林多教會時,他說他們並未羞辱他。也就是說,他們並未恥辱或詆毀保羅,反而證明他對他們的說法是正確的。當我們將這個定義應用在「羞辱一個人的頭」時,很難想像一個身體部分如何能受到恥辱或羞辱。你不能更多地羞辱你的身體頭部,比羞辱你的腳或你的肘部。然而,一個人、基督或丈夫確實可能被恥辱或失信。

這段經文的下一個主題是首腦地位,保羅在第3節這樣描述:「我卻要你們知道,各人的首腦是基督;女人的首腦是男人;基督的首腦是神。」在此,保羅確立了一種首腦關係鏈:神是基督的首腦,基督是男人的首腦,男人是他妻子的首腦。這段經文與保羅在《以弗所書》第5章的另一處相呼應。

《以弗所書》第5章22-23節:「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保羅為何要在此處做出基督對教會的首腦地位和男人對其妻子的首腦地位之間的類比呢?在《以弗所書》中,這是因為他教導丈夫和妻子應當順服權威並模仿基督,他們的婚姻關係應如同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一般。男人應當如基督愛教會一般愛他的妻子;妻子應當如教會順服基督一樣順服她的丈夫。以下是保羅以自己的語言表示的:

《以弗所書》第5章24-33節:“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尊重丈夫。你們丈夫啊,要愛你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她捨己,要使她潔淨,用水藉著道將她潔淨,為要使她成為一個榮耀的教會,沒有斑點、皺紋,或是任何類似的事,而是要使她成為聖潔而無瑕疵的。這樣,丈夫也應該愛他的妻子,就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他自己的妻子就是愛自己。因為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反而滋養保護它,正如基督之於教會,我們的肢體是他的肢體。無論是誰也都知道,一個人’‘必須’’離開他的父母,緊緊地與他的妻子聯合,這樣,兩個人就成為一體了。這真是一個偉大的奧祕,我是講到基督和教會。無論如何,你們每一個人都該這樣愛他的妻子,如同愛自己;而妻子也該尊重他的丈夫。”

由於保羅論述的首要理念就是尊重權威,因此有可能在《哥林多前書》的11章中,他也在講解同樣的主題。畢竟,在這兩處經文中,都提及到首腦關係。

另一需要注意的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章3節為「頭」下的定義。「頭」的意涵在這裡是指領導者。每個人的頭就是基督,妻子的頭就是她的丈夫。因此,當他說一個男人如果禱告或是預言,他的頭不能被覆蓋,這很可能是指基督,而非他的實質頭顱。同樣的,他說一個婦女禱告,她的頭不能藏在蓋子下,這很可能指她的丈夫,而非她的實質頭顱。

在第3節明確定義了「頭」的意涵後,接著在第4和5節中,保羅將「頭」用來表示另一個意思,的確可能會讓人感到困惑。我們將在第二部分詳細探討此問題。現在,我們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領導權和權威這兩個對保羅來說非常重要的概念上。有了這些基本的了解,我們就可以繼續讀下去,來到第4和5節。

《哥林多前書》11章4-5節:“每一個禱告或是預言,頭上有物蓋的男人,就羞辱了他的頭;凡禱告或是預言,頭上無蓋物的女人,就羞辱了她的頭,因為這等於剃光了她的頭髮。”保羅在這裡為何要提到禱告和預言呢?雖然沒有其它經文特別告訴我們在禱告或預言時要穿著什麼,但我們可以在經文中看到述及禱告-我們應該持信心、並且活在公義中。同樣地,對於預言,經文告訴我們應該來自於神的可靠啟示。然而,關於禱告,彼得確實有提到一個觀點,它可能與此相關。

彼得前書3:7:“你們丈夫也要照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們軟弱,與你們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尊重她,以免你們的禱告受阻。”彼得說,一個男人對他的妻子的待遇可能會影響他的禱告。彼得的其餘部分與保羅在以弗所書5章的說法非常像。兩人都在談女人要尊重她的丈夫、男人要愛他的妻子、丈夫有領導權等。所以,哥林多前書11章、以弗所書5章、彼得前書3章,都在關注這樣的主題:男人對妻子的領導權、夫妻關係應如何。所以,哥林多前書11章第4節與第5節中提到的禱告可能和彼得在前書3章第7節中提到的理由相同:影響禱言和預言的可能與男人與他的妻子的關係有關。對於這個主題的更多理解,建議可以參考我們的教學: 《婚姻中的權威Authority in Marriage》。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問題是,保羅所說的”羞辱他的頭”是什麼意思呢?在第三節,他已經給”頭”下了定義:對於男人,他的頭是基督;對於女人,她的頭是她的丈夫。因此,在第四和第五節,被蓋住或者暴露的”頭”可能是物理的頭,但是被”羞辱”的”頭”很可能就不是物理的頭了。在第四節,被”羞辱”的”頭”很可能指的是對基督的羞辱,在第五節,被”羞辱”的”頭”很可能是指對女性的丈夫的羞辱。因此,男性在羞辱基督,而女性則在羞辱她的丈夫,而不是他們物理的頭。這種解釋為什麼可能呢?這是因為”羞辱”這個詞被用來描述玷污和恥辱。這個詞被用來描述耶穌在面對法利賽人時,他揭露了他們所做的事情。此外,當保羅在後面對哥林多教會自誇時,他說他們並沒有”羞辱”他。換句話說,他們並沒有恥辱或者進攻保羅,但是確認了他的看法是正確的。當我們把這個定義套用在”羞辱一個人的頭”時,如果”頭”是指一個人的物理頭部,那麼這將非常難以理解。因為你不能把自己的身體的頭部作為恥辱或者羞辱的對象,這和你羞辱你自己的腳或者手肘沒有區別。然而,你可以羞辱或者製造恥辱在一個人、基督或者一個女性的丈夫上面。

在他們的教條中存在缺陷,當保羅後來自豪地談論哥林多教會時,他說他們沒有羞辱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羞辱或擊敗保羅,而是表明他對他們的說法是真實的。當我們將這個定義應用於羞辱自己的頭時,我們很難想像一個身體部分如何可能被羞辱或失信。你不能比辱沒有信心的足或肘更沒有信心的你的實質頭,然而,一個人、基督或丈夫當然可以被羞辱或失信。這似乎就是保羅在提到羞辱自己的頭時的意思。

那麼,保羅如何描述這種羞辱或羞辱呢?在女人的例子中,他將其比喻為她的頭被剃掉。他說,每個妻子在沒有蓋頭的情況下祈禱或預言,都羞辱了她的頭,因為這就好像她的頭被剃掉了一樣。關於一個女人的頭被剃掉的唯一其他《聖經》參照來自申命記申命記21節10至14節。

「當你出去與你的仇敵作戰,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將他們擄來。看見其中一個美婦,有意要她做你的妻子,就帶她回你的家,剃去她的頭髮,修剪她的指甲,脫去她被俘時穿的衣服,坐在你家裡,為她的父母哀哭整整一個月,然後你可以與她同房,做她的丈夫,她就成為你的妻子。但如果你不再喜歡她,你應該讓她去她想去的地方,但你不應該為了錢賣她,也不應當將她當作奴隸,因為你已經羞辱了她。」

這段經文描述了一種情況,一個外國女人在戰爭中被擄獲,她不再受到父母的權威,並且她沒有丈夫。這種缺乏領袖的情況可能是她的頭髮被剃掉的原因,儘管這篇文章並未告訴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這裡也提到她被羞辱了,再次,這種羞辱可能是對她缺乏領導者的指向。

如果在申命記21章中討論的確實是領袖的缺乏,那麼與哥林多前書11章就有邏輯聯繫。如果一個女人在羞辱她的靈性領導者,那麼她就類似於一個失去靈性領導的俘虜婦女。這將解釋為什麼羞辱自己的頭的女人像剃光頭的女人一樣,兩者都缺乏靈性領導者。如果這就是剃光頭的比喻的要點,那麼很有道理的是,哥林多前書11章5節的婦女以某種方式不尊重她的丈夫。

那麼關於第四節的男人,他是如何羞辱他的頭,即羞辱基督的呢?同樣,這可以指向一些婚姻關係的元素。如果男人無法愛他的妻子,那麼他就無法像基督那樣行事。由於哥林多教會的成員應該在基督裡,並且在主裡自誇,他們未能模仿基督就是羞辱基督。所以,無論保羅在第4節和第5節推薦怎樣的傳統,它似乎都與在信仰者的婚姻中模仿基督有關。不這樣做就會使基督感到恥辱或羞辱。讓我們進一步探討這章的下一個主題:男人如何是神的形象和榮耀。

哥林多前書11章7節:「因為男人不該蓋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這是一種奇怪的區分男人和女人的方式,因為其他經文顯示,女人也可以展現神的榮耀。為了解釋如何,讓我們看看一些解釋如何顯示神的形象和榮耀的經文。最初,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

創世記1章26和27節:「神說:讓我們按照我們的形象,照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治理海中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以及地上爬行的一切爬物。於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他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他。他創造了他們,男性和女性。」

位於神的形象上,也意味著將榮耀帶給他,就像我們在耶穌的例子中一樣看到的那樣。耶穌是看不見的神的形象,也是教會的頭。他做了他的父親教他的事情,並通過完成上帝給他的工作,給他父親帶來了榮耀。他把上帝的工作展示給了世界,從而把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展示給了世界。正如保羅寫的,哥林多後書4:4:「在這些人身上,這個世界的神使那些不信的人心目昏蒙,不讓他們看見基督榮耀福音的光芒。基督是上帝的形象。」希伯來書也有類似的言論。

希伯來書1章3節同樣表達了這一觀念:「他是神榮耀的光芒,是他本質的確實印象,他也以他能力的話語(道)來維持宇宙。」耶穌展示了人類最初應該如何。人最初按照神的形象被創造,目的是做神的工作並呈現神的榮耀。然而,當人犯了罪,他失去了那形象和榮耀,如羅馬書所述:

羅馬書3章23節:「因為人人都犯了罪,亦即缺少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1章22和23節:「他們自稱為聰明,反而變為愚昧,將不能朽壞的神的榮耀變為像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爬蟲的形像。」然而,通過基督,人可以再次顯現神聖的形象和榮耀,正如保羅在羅馬書後面的部分解釋的。

羅馬書8章29和30節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成為許多弟兄中的長子;他又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我們如何才能符合基督的形象,並顯示神的榮耀呢?

透過成為像基督一樣的人。歌羅西書1章27和28節:「神願意將這奧祕的豐富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為得榮耀的盼望,表明給眾民知道。我們傳揚他,是用各種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全引到神面前。」

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13-15節:「我們無休地感謝神,因你們在得到我們的道,就接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所以,當我們藉著聖靈的聖化,信仰真理,堅守使徒的傳統,並在基督裡成熟,我們就會帶著基督的形象,這就是神的形象,並在這樣做的時候將榮耀帶給神。

那麼,我們下個問題是,只有男人能夠帶著基督的形象,或者說,女人也能做到這一點嗎?保羅指出兩者都行,因為男女在基督裡是一體的。加拉太書3章27和28節:「你們受洗歸在基督裡的都是披戴基督了。這裡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無論是奴僕、自由人,也無論是男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所以,既然男女都可以展現基督的形象和榮耀,為什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章7節中區分男人的榮耀和女人的榮耀呢?原因似乎是,神為丈夫和妻子指定了不同的角色,並且這些角色需要被尊重,以便家庭能夠適當地模仿基督。聖經對此話題有很多說明,但以下只有幾點:在聖經中,妻子服從丈夫的權威,這種男性權威在人犯罪後建立。

提多書2章3-5節:「年老的婦人,行為要相稱與聖職,不誹謗人、也不嗜酒,用善道教訓人,使青年婦人愛丈夫愛子。有節制,貞潔,當家,良善,服從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然而,保羅除了只針對女人,他也告訴整個教會,無論男女,都要服從他們的權威。還有,在提摩太前書中,保羅強調男性教會領導者也需要在家庭結構中擔任好的範例。

提摩太前書3章2-5節:「教會的監督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制,端莊,賓客,善於教導,不酗酒,不暴力,但溫和,不爭競,不貪愛錢。必須管理得宜自己的家,以莊嚴的態度使他的孩子服從。因為如果一個人不知道如何管理自己的家,又怎能照顧神的教會呢?」

以弗所書5章告訴我們,這種權威架構是基於基督和教會的例子。因此,男人和女人服從這種權威就是模仿基督,基督服從了他父親的權威。好好領導家庭的男人,榮耀基督,因為基督好好地領導了教會。而在丈夫的領導下,照顧家庭的婦女,也榮耀基督以及他的丈夫。相反的,會帶來恥辱或羞愧,保羅在第4和5節中提到這點。

聖經中有其他經文提到,女性可以為自己和他們的家庭帶來榮耀或羞恥。箴言12章4節:「賢妻使丈夫有威榮;惹人討厭的妻子如同朽爛在她丈夫的骨中。」箴言31章10至12節:「誰能找到一個賢妻?她比珍寶更有價值。她丈夫的心靠著她,赤貧必不臨到他。她一生一世對他恩待良好,絕不讓他吵惱。」箴言31章的其他部分描述了這些優秀的妻子,通過勤奮提供家庭物質需求,關懷貧窮,有尊嚴和強壯,帶著智慧教導仁慈,並敬畏耶和華,為她們的家庭提供好的東西。這樣的付出將帶來稱讚和榮耀。

箴言31章28至30節:「她的兒子都起來稱讚她,她的丈夫也稱讚她:「雖有許多女人行事賢能,但你超過她們一切。」魅力是虛假的,美貌是虛空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所以,一個負責任的妻子,為家庭提供所需,為上帝和丈夫帶來榮耀。然而,一個不做這些事的妻子,會為她的家庭帶來羞恥。

實際上,任何家庭成員都可能帶來這種羞恥。箴言10章5節:「夏天聚敛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羞愧之子。」因此,一個兒子也能通過懶惰和不在乎的態度,給他的家庭帶來羞恥。

保羅敦促每個基督徒首先為自己的家庭提供生活所需。提摩太前書5章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因此,男人們應該通過愛護和尊重妻子,以及照顧家庭,為他們的家庭提供所需。女人們也應該在丈夫的領導下照料家庭。在領導職位上的男人和女人都應該具備基督的形象,並在他們所做的事情中榮耀上帝。

至於女人,這個形象包括順服她們的丈夫。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章接下來的幾節中解釋了這一點。

哥林多前書11章8至10節:「因為起初,男人不是從女人而出;乃女人從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也不是為女人造的,乃女人為男人造的。所以,女人為天使的緣故,必須在頭上有權柄。」因此,每個人都應該效法基督,照顧他們的家庭,丈夫和妻子都應該尊重他們被賦予的角色。每個人都應該尋求以模仿基督的方式來展現上帝的形象,因為這樣會榮耀上帝。這一點,經文非常明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章中重申了這些思想。再次強調,想深入了解男人和女人如何反映出上帝的形象,請參見我們的教導:《權柄與婚姻 Authority and Marriage》。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那就是第10節中所提到的,妻子的頭上應有的權柄的象徵是什麼?以及天使與此有什麼關係?「權柄的象徵」聽起來像是指傳統的妻子戴的頭巾,因為這是她在丈夫權柄下的一種實體表現。然而,希臘文中並未出現「象徵」這個詞,整個「權柄的象徵」一詞來自單一的希臘詞「exousia」。在其他地方,這個詞簡單地被譯為「權力」或「權柄」。在「哥林多前書11章10節」其他版本如 ESV 的翻譯中,這個詞被更一致地翻譯,包括了欽定版。「哥林多前書11章10節」欽定版:「因此,女人應尊她頭上有的權柄,為天使的緣故。」

使用「權柄的象徵」這種翻譯的原因,是他們假設本篇談論的是實體的頭巾。然而,如果我們不作出這種假設,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理解為,女人的頭上應有實際的權柄,而不僅僅是一種權柄的象徵。即便是保羅建議女人應該戴頭巾,顯然的理由是表現出她有一個屬靈的頭巾,這更為重要。如果一個女人戴著頭巾,但卻堅持要侮辱她的丈夫,那麼她就只是一個偽善者。她將會製造出保羅希望教會避免的同樣的羞恥和不榮耀。所以說,可能更準確的是,女人的頭上應該有權柄,而不僅僅是權柄的象徵。

保羅在第10節中提到天使的部分有些神秘,很難確定天使在此的具體參考意義,但經文中經常將基督描繪為對天使有權柄。例如,彼得前書3章21至22節,希伯來書1章1至4節,希伯來書2章5至8節,以及詩篇8章4至6節都是一些例子。

保羅在第10節對天使的提及略帶神秘色彩,很難確定天使在此的具體含義是什麼,但經文字典中經常描述基督是位於天使之上的權柄,例如,彼得前書3章的21至22節,希伯來書1章的1至4節,希伯來書2章的5至8節,和詩篇8章的4至6節等都是一些例子。我們也在新約的各個地方看到,特別是在歌羅西書中,有一種異端邪說讓基督徒去崇拜天使,想了解這種異端信仰的更多細節,請參見我們的教導:《將來事物的影子 A Shadow of Things to Come》。所以,在第10節中,保羅可能在說,相信的丈夫和妻子應該遵從基督的權柄架構,而不是一種涉及到天使的不正常的權柄架構,因為基督是位於天使之上的權柄,信徒應該仰望基督並效法他的榜樣。這段文字中,保羅並未再提到其他有關天使的內容,所以我們不再進一步推測。

我們將從哥林多前書11章講述的最後主題是髮長。為什麼一個男人有長髮是可恥的?為什麼一個女人有長髮是榮耀的?自然是如何教導這些觀念的?讓我們看看保羅的說法:「哥林多前書11章14至15節:『難道你們的本性不指教你們,男人若有長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但女人若有長髮,便是她的榮耀麼?因為髮是給她作遮蓋的。』」正如我們早先提到的,其他經文並沒有對男人有長髮說什麼貶低的話,那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到底在說什麼呢?

他說長髮對女人來說是榮耀,但對男人來說卻是羞恥。這個「羞恥」的詞在新約其他段落中與「榮譽」的詞形成對照,被用來指涉不榮耀的器皿,即將被毀滅,以及罪惡的肉體。然而,特別引人注意的是,這個詞在羅馬書第1章中用來指涉同性戀者,該篇章也同樣用了「本性」這個詞。羅馬書1章24至27節:「所以,神按著他們心裡的私慾,把他們交給污穢,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因為他們將真神的真實改為虛假,去敬奉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創造萬物的是永遠可稱頌的,阿門!因此, 神把他們交給可恥的情慾,女人改變了本性的用處,與本性相反;男人也是如此,他們撇棄了和女人正常的關係,滿心火熱地彼此貪戀,男人和男人行了可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到了應得的報應。」在此,保羅認為同性戀的關係是違反自然並且是可恥的。保羅亦在哥林多前書11章中說,自然教導我們,男人有長髮是可恥的,這兩個想法似乎是有關連的。

同樣在二世紀的羅馬作者Juvenal中,也提到了同性戀是違反自然的。對男人長髮是不榮譽,並且聯想到同性戀的想法也在一世紀的詩篇《Sentences》中被提到。「男孩的頭髮不應該讓長髮繞在上面,不要在他的頭上梳辮或做結,男人留長髮無法讓人恭敬,這只適合那些嬌弱的女性。要保護和美男孩的青春美,因為許多人都對男孩性慾望強烈,鎖在密閉的房間裡護衛處女,不要讓她在婚前被人看見。對於孩子的美貌,父母難以捍衛。」詩人認為,讓男孩長長的頭髮會使他成為其他男人性慾的對象。一世紀的羅馬作家也告訴男人們不要留長髮,例如,詩人奧維德(Ovid)建議男人在嘗試吸引女人時,避免捲曲頭髮和剃去腿毛。因此,保羅似乎在說的也是同樣的事,長髮在男人身上是一種女性的特徵,所以對女人來說是光榮的,但對男人來說則不適合。

保羅將女人自然頭蓋的概念,與她頭上有權柄的概念連接起來。就像女人自然要有長髮作為物理上的頭蓋一樣,女人也適合以丈夫作為精神上的頭蓋。然而,這並不自然的對於男性來說,他們應該表現出或者試圖看起來像女性。頭髮被認為是性別差異的物理象徵。

結束上述的第一部分教導時,讓我們回顧一下來自哥林多前書11章的這些主題。

首先,保羅在第1和2節中為此段經文建立框架,他談論到傳統,並對保持這些傳統的哥林多教會表示讚賞。因為聖經的其他地方沒有描述禱告或預言的服裝規定,可見保羅在此所指的很有可能是一種傳統。

在第3節,保羅解釋了頭與權威的鏈條。在其他提及此權威鏈的地方,其重點是男性和女性都應當學習成為基督,他們應該服從那些在他們之上的權威,並愛那些他們有權威的人。哥林多前書第11章中,保羅的觀點可能相似。

第三,羞辱一個人的「頭」意味著損害或羞辱它,這幾乎可以確定是在引用第3節中所描述的「頭」。一個人可以給基督或她的丈夫帶來羞辱,但不能羞辱一個真實的頭。

第四,成為神的形象和光榮是人類最初的狀態,但我們在犯罪時未能達到神的光榮。耶穌是看不見的神的形象,他通過服從神並完成神給他做的工作而榮耀神。在基督裡,我們也可以承擔神的形象並展現他的光榮。服從神的元素之一是為我們的家庭提供,而為家庭提供的女性被視為給她們的丈夫帶來榮耀,而不是恥辱。

第五,第一世紀的文化標準是男性應該留短髮,女性應該留長髮。保羅使用這些標準來說明一個妻子的頭應該有一種精神上的覆蓋,以及她頭髮的自然覆蓋。

在第二部分,我們將詳細探討關於哥林多前書11章第4到5節的頭巾可能是什麼的三種理論。我們也將討論我們可以從這節經文中學到什麼實用的教訓。我們祈禱你能從這個教學中得到祝福。請記得持續檢驗一切,願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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