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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66: 行 166:
 |Rom 7:4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透過基督的身體,對律法而言也已被判處死刑了;為要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為要我們可以結果子歸給那神。|| |Rom 7:4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透過基督的身體,對律法而言也已被判處死刑了;為要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為要我們可以結果子歸給那神。||
 |Rom 7:5     |因當我們還在肉體裏,那眾罪的邪情,就是那透過律法的,在我們的眾肢體中運行,以致結出果子歸給那死亡。|| |Rom 7:5     |因當我們還在肉體裏,那眾罪的邪情,就是那透過律法的,在我們的眾肢體中運行,以致結出果子歸給那死亡。||
-|Rom 7:6     |然而現今因在拘禁我們的狀況狀況或譯:律法]中死了,我們就從那律法那裏隔絕了,以便於我們持續去奴僕服事(神),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Rom 7:6     |然而現今因在拘禁我們的狀況[或譯:律法]中死了,我們就從那律法那裏隔絕了,以便於我們持續去奴僕服事(神),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
 |Rom 7:7     |所以,我們可回答什麼?那律法是罪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只是若非透過那律法,我就不曾驗知那罪。且因若非律法說:不可貪慾,我就從未注視那私慾。|(([「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7     |所以,我們可回答什麼?那律法是罪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只是若非透過那律法,我就不曾驗知那罪。且因若非律法說:不可貪慾,我就從未注視那私慾。|(([「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8     |然而因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在我裏面已作成各種的私慾,因為隔開了律法,罪是死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8     |然而因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在我裏面已作成各種的私慾,因為隔開了律法,罪是死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行 176: 行 176:
 |Rom 7:14    |因我們既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已被賣於那罪下。|(([「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14    |因我們既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已被賣於那罪下。|(([「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15    |因我持續所作成的我一直不驗知,因我持續所願意的,我並不實行,我持續所恨惡的,我倒一直去作。|| |Rom 7:15    |因我持續所作成的我一直不驗知,因我持續所願意的,我並不實行,我持續所恨惡的,我倒一直去作。||
-|Rom 7:16    |但若我持續所不願意的我一直去作,我就同意律法是優美的。||+|Rom 7:16    |但若我持續所不願意的我一直去作,我就同意律法是優美的[或譯:健全、良好、美善;下同]。||
 |Rom 7:17    |而現今不再是我持續作成它,乃是那持續住在我裏面的罪(作成的)。|| |Rom 7:17    |而現今不再是我持續作成它,乃是那持續住在我裏面的罪(作成的)。||
 |Rom 7:18    |因我既曉得:在我裏面,就是在我的肉體中,良善沒有持續居住。因那意願與我同在,但作成那優美卻不能。|| |Rom 7:18    |因我既曉得:在我裏面,就是在我的肉體中,良善沒有持續居住。因那意願與我同在,但作成那優美卻不能。||
行 187: 行 187:
 |Rom 7:25    |美福是屬乎神的,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拯救了我)。這樣看來,一方面我自己以心思持續服事神的律法,另一方面卻以肉體持續服事罪的律法。|| |Rom 7:25    |美福是屬乎神的,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拯救了我)。這樣看來,一方面我自己以心思持續服事神的律法,另一方面卻以肉體持續服事罪的律法。||
 |Rom 8:1     |這樣看來現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裏的人,沒有一個判處的。|| |Rom 8:1     |這樣看來現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裏的人,沒有一個判處的。||
-|Rom 8:2     |因為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在耶穌基督裏,已使你被釋放,脫離了那罪和死的律法。|(([「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Rom 8:2     |因為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在耶穌基督裏,已使你被釋放,脫離了那罪和死的律法。|(([註羅8:2 「生命之靈的律法⋯⋯使你被釋放」:參(林後 3:17)「主的那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8:3     |因為那律法的無能為力之事,在此狀況中透過那肉體,律法軟弱了。神就在罪的肉體之樣式中,差遣自己的兒子,而為了罪緣故在肉體中將那罪定罪了。|(([「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8:3     |因為那律法的無能為力之事,在此狀況中透過那肉體,律法軟弱了。神就在罪的肉體之樣式中,差遣自己的兒子,而為了罪緣故在肉體中將那罪定罪了。|(([「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8:4     |為使律法上斷為義的事可以在我們身上被執行,就是那不按著肉體而按著靈生活行動的人。|| |Rom 8:4     |為使律法上斷為義的事可以在我們身上被執行,就是那不按著肉體而按著靈生活行動的人。||
行 261: 行 261:
 |Rom 10:2    |因為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Rom 10:2    |因為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或譯:達到義]。||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5 引自(利 18:5)。]))|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5 引自(利 18:5)。]))|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6-8 引自(申 30:11-14)。]))|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6-8 引自(申 3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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