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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m 1:7     |對所有住在羅馬,是神所愛的,是蒙召者,是聖徒。願美福和安泰,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給予你們。|(([註羅1:7 「是蒙召者,是聖徒」:意義更加豐富於「奉召作聖徒」。「安泰」:舊譯為「平安」,然而在舊約中本意是人們彼此間之和諧,通順。不僅是平安之意。這一觀念必須是基於神的律法而來的,若不聽從律法,則無法正確明白!][「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這是保羅書信中時常強調的,美福和安泰的來源,是來自他們兩位,他的神觀絕非三位一體!在新約中,保羅強調他是主耶穌的僕人,而為了神的福音。一定要提到神的兒子主耶穌,因為當時在猶太教背景下,神的觀念不必再強調,然而保羅不斷要為主耶穌作見證,使眾人認識神所預言的那位基督就是耶穌。現今的基督教派普遍矯枉過正,將耶穌高抬為神,認為「只有神能赦罪」,而這觀念,正如法利賽人之觀念,否認耶穌有赦罪權柄。而基督教傳統為了自圓其說,而發明出「耶穌之神人二性說」,真耶穌教會接受以上觀點。「神我們的父」;表明了我們與神之間是「父子關係」,而我們彼此間是「弟兄關係」,正因為是一家人,所以保羅能夠以此修書,向素昧平生的羅馬教會娓娓道來。]))| |Rom 1:7     |對所有住在羅馬,是神所愛的,是蒙召者,是聖徒。願美福和安泰,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給予你們。|(([註羅1:7 「是蒙召者,是聖徒」:意義更加豐富於「奉召作聖徒」。「安泰」:舊譯為「平安」,然而在舊約中本意是人們彼此間之和諧,通順。不僅是平安之意。這一觀念必須是基於神的律法而來的,若不聽從律法,則無法正確明白!][「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這是保羅書信中時常強調的,美福和安泰的來源,是來自他們兩位,他的神觀絕非三位一體!在新約中,保羅強調他是主耶穌的僕人,而為了神的福音。一定要提到神的兒子主耶穌,因為當時在猶太教背景下,神的觀念不必再強調,然而保羅不斷要為主耶穌作見證,使眾人認識神所預言的那位基督就是耶穌。現今的基督教派普遍矯枉過正,將耶穌高抬為神,認為「只有神能赦罪」,而這觀念,正如法利賽人之觀念,否認耶穌有赦罪權柄。而基督教傳統為了自圓其說,而發明出「耶穌之神人二性說」,真耶穌教會接受以上觀點。「神我們的父」;表明了我們與神之間是「父子關係」,而我們彼此間是「弟兄關係」,正因為是一家人,所以保羅能夠以此修書,向素昧平生的羅馬教會娓娓道來。]))|
 |Rom 1:8     |首先一方面,我不住地感謝我的神,透過基督耶穌為你們眾人緣故,就是你們的信心在全世界不住的被宣揚。|(([註羅1:8 「信心」:本意是被說服,而願意聽從。「信心」被《和合本》譯為「信德」,這是有所不同的,意指「信心的德行」,若此說成立,那麼「因信稱義」就應該譯作「因信德稱義」,便與事實不符了。「就是你們的信心……被宣揚」:這是感謝的內容,而不是原因《和合本》所表達的原因。信心,時常令人感到抽象。(來 11)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不是幻想或自信,而是很有把握的 。就是在聖經上聽見的福音真理,而深信不疑。如亞伯拉罕聽了神的吩咐,他願意按照吩咐去行。有了信心,也要經過試驗,只有通過試驗的才是真信心。恩典神學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說,認為他們只要在守約上,人只要先前首次守信就可以,後來不守信也仍然會得救。以上之謬誤在於,保羅說:「神向你們有恩慈,是因你們長久保持在神的恩慈中,否則就會被砍下來。」聚會所呼喊派用一話來謬解:我們就如同坐電梯,不會下落,只會上升。神是可信的,不會起起落落的,因此要抓住神的恩典。他們不重視人的行為,以致他們的行為不斷地與恩典是背離的!這樣就是魔鬼的兒女,因為沒有好行為!]))| |Rom 1:8     |首先一方面,我不住地感謝我的神,透過基督耶穌為你們眾人緣故,就是你們的信心在全世界不住的被宣揚。|(([註羅1:8 「信心」:本意是被說服,而願意聽從。「信心」被《和合本》譯為「信德」,這是有所不同的,意指「信心的德行」,若此說成立,那麼「因信稱義」就應該譯作「因信德稱義」,便與事實不符了。「就是你們的信心……被宣揚」:這是感謝的內容,而不是原因《和合本》所表達的原因。信心,時常令人感到抽象。(來 11)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不是幻想或自信,而是很有把握的 。就是在聖經上聽見的福音真理,而深信不疑。如亞伯拉罕聽了神的吩咐,他願意按照吩咐去行。有了信心,也要經過試驗,只有通過試驗的才是真信心。恩典神學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說,認為他們只要在守約上,人只要先前首次守信就可以,後來不守信也仍然會得救。以上之謬誤在於,保羅說:「神向你們有恩慈,是因你們長久保持在神的恩慈中,否則就會被砍下來。」聚會所呼喊派用一話來謬解:我們就如同坐電梯,不會下落,只會上升。神是可信的,不會起起落落的,因此要抓住神的恩典。他們不重視人的行為,以致他們的行為不斷地與恩典是背離的!這樣就是魔鬼的兒女,因為沒有好行為!]))|
-|Rom 1:9     |因為我的見證者是神,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見證了)我怎樣不斷地促成關於你們的記憶。|(([註羅1:9 「我的見證者」:同(腓 1:8);主耶穌也曾說:「父為我作見證。」(約 8:18)。「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這意義很重要,表明了新約的事奉神,是截然不同於舊約的事奉。舊約是在物質聖殿,用牛羊祭物來事奉。用方言禱告,是用靈禱告(林前 14:14)。「在靈裏,在真理裏敬拜父」(約 4:24)。「祂兒子福音」是指以他的血作為祭物(弗 2:11-21)。「促成做成關於你們的記憶紀念」這應是種習慣性用法。《和譯》應該是貼近本意。]))|+|Rom 1:9     |因為我的見證者是神,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見證了)我怎樣不斷地促成關於你們的記憶。|(([註羅1:9 「我的見證者」:同(腓 1:8);主耶穌也曾說:「父為我作見證。」(約 8:18)。「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這意義很重要,表明了新約的事奉神,是截然不同於舊約的事奉。舊約是在物質聖殿,用牛羊祭物來事奉。用方言禱告,是用靈禱告(林前 14:14)。「在靈裏,在真理裏敬拜父」(約 4:24)。「祂兒子福音」是指以他的血作為祭物(弗 2:11-21)。「促成[或譯:做成關於你們的記憶[或譯:紀念」這應是種習慣性用法。《和譯》應該是貼近本意。]))|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註羅1:10 「是否終究於某時」:原文「是否怎樣於某時」,表達出他渴望於某時成就某事。《和合本》意表不確定是否合神旨意,然而原文表明,保羅能夠確定神的旨意要他去羅馬,但不確定於何時成就。「豐盛的旅途」:是有豐盛精彩之旅、但不見得是平坦順利之旅。]))|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註羅1:10 「是否終究於某時」:原文「是否怎樣於某時」,表達出他渴望於某時成就某事。《和合本》意表不確定是否合神旨意,然而原文表明,保羅能夠確定神的旨意要他去羅馬,但不確定於何時成就。「豐盛的旅途」:是有豐盛精彩之旅、但不見得是平坦順利之旅。]))|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註羅1:11 「禮物」:常被譯為「恩賜」。「義人因信得生」這就是「這一禮物」,就是「福音」。這福音內容豐富,但常被人狹窄化,只重「因信稱義」;然而「因信稱義」是指「本於信」,因此而得以成為義人,接下來還要「以致於信」,就是「義人因信得生」,就是要憑信遵行順服神的一切律法,方能得生。就是要按照耶穌的信心,對神的話、即神的律法有絕對的相信、絕對的順服,而去作成、應驗神的律法/神的話。]))|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註羅1:11 「禮物」:常被譯為「恩賜」。「義人因信得生」這就是「這一禮物」,就是「福音」。這福音內容豐富,但常被人狹窄化,只重「因信稱義」;然而「因信稱義」是指「本於信」,因此而得以成為義人,接下來還要「以致於信」,就是「義人因信得生」,就是要憑信遵行順服神的一切律法,方能得生。就是要按照耶穌的信心,對神的話、即神的律法有絕對的相信、絕對的順服,而去作成、應驗神的律法/神的話。]))|
行 31: 行 31: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Rom 2:1     |所以,人哪,一切審判人的,你是無可答辯了。因在何事上你審判人,你就定罪自己,因你這審判人的,正實行同樣的事。|| |Rom 2:1     |所以,人哪,一切審判人的,你是無可答辯了。因在何事上你審判人,你就定罪自己,因你這審判人的,正實行同樣的事。||
 |Rom 2:2     |但我們早已曉得:神的判決是按照真實對待實行這樣事的人。|| |Rom 2:2     |但我們早已曉得:神的判決是按照真實對待實行這樣事的人。||
行 46: 行 46: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註羅2:13 「律法的遵行者」:《和合本》譯作「行律法的」,該譯者選擇意義相近,卻改變詞性的譯文,如此便與(羅 3:20)「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此為錯誤譯文、嚴重失真)使用相同的片語「行律法」,然而兩處經文意義上卻是明顯矛盾衝突而不自知。]))|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註羅2:13 「律法的遵行者」:《和合本》譯作「行律法的」,該譯者選擇意義相近,卻改變詞性的譯文,如此便與(羅 3:20)「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此為錯誤譯文、嚴重失真)使用相同的片語「行律法」,然而兩處經文意義上卻是明顯矛盾衝突而不自知。]))|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註羅2:15 「良知」:名詞,原文直譯「共同知識」,或譯作「共知」,由共同與知識組成,表達人類共同的認知、判斷;或譯「是非之心」,意指對任何事分辨是非的自覺。]))|+|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註羅2:15 「良知」:名詞,原文直譯「共同知識」,或譯作「共知」,由共同與知識組成,表達人類共同的認知、判斷;或譯「是非之心」,意指對任何事分辨是非的自覺。]))|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行 60: 行 60:
 |Rom 2:27    |且那出於本性未割者當他持續成全律法時,他將必審判你這透過成文典籍和割禮,卻成律法的違犯者。|| |Rom 2:27    |且那出於本性未割者當他持續成全律法時,他將必審判你這透過成文典籍和割禮,卻成律法的違犯者。||
 |Rom 2:28    |因不是那在明顯中為猶太人的,他就是猶太人,也不是那在明顯中的、在肉身的割禮。|| |Rom 2:28    |因不是那在明顯中為猶太人的,他就是猶太人,也不是那在明顯中的、在肉身的割禮。||
-|Rom 2:29    |惟那在隱密中的才是猶太人,且心的割禮是在或譯:藉著靈裏而非藉著成文典籍。對於這位的稱讃之事,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Rom 2:29    |惟那在隱密中的才是猶太人,且心的割禮是在或譯:藉著靈裏而非藉著成文典籍。對於這位的稱讃之事,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
 |Rom 3:1     |所以,猶太人的非凡之處是什麼?割禮的益處是什麼?|| |Rom 3:1     |所以,猶太人的非凡之處是什麼?割禮的益處是什麼?||
 |Rom 3:2     |在各種生活形態上多得很,首先一方面,他們不斷被信托於神的諸話語。|| |Rom 3:2     |在各種生活形態上多得很,首先一方面,他們不斷被信托於神的諸話語。||
行 85: 行 85:
 |Rom 3:23    |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並他們不斷虧缺神的榮光。|| |Rom 3:23    |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並他們不斷虧缺神的榮光。||
 |Rom 3:24    |白白地被稱義,藉祂的美福,透過基督耶穌裏的贖放。|| |Rom 3:24    |白白地被稱義,藉祂的美福,透過基督耶穌裏的贖放。||
-|Rom 3:25    |神已預定他為蔽罪蓋原文:贖罪祭,透過信心,在他血裏,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是因著先前所犯眾罪的不再追究緣故。||+|Rom 3:25    |神已預定他為蔽罪蓋原文:贖罪祭,透過信心,在他血裏,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是因著先前所犯眾罪的不再追究緣故。||
 |Rom 3:26    |在神的克制中,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緣故,在現今時期裏,以致祂自己成為義,並稱義著那出於耶穌的信心者。|| |Rom 3:26    |在神的克制中,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緣故,在現今時期裏,以致祂自己成為義,並稱義著那出於耶穌的信心者。||
-|Rom 3:27    |所以誇口何在?絕無可誇原文:被封閉了!透過什麼律法呢?那諸工作嗎?絕不!乃是透過信心的律法。||+|Rom 3:27    |所以誇口何在?絕無可誇原文:被封閉了!透過什麼律法呢?那諸工作嗎?絕不!乃是透過信心的律法。||
 |Rom 3:28    |因為我們堅決算定人藉著信被持續稱義,隔開了律法的諸工作。|| |Rom 3:28    |因為我們堅決算定人藉著信被持續稱義,隔開了律法的諸工作。||
 |Rom 3:29    |難道僅僅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神。|| |Rom 3:29    |難道僅僅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神。||
行 166: 行 166:
 |Rom 7:4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透過基督的身體,對律法而言也已被判處死刑了;為要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為要我們可以結果子歸給那神。|| |Rom 7:4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透過基督的身體,對律法而言也已被判處死刑了;為要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為要我們可以結果子歸給那神。||
 |Rom 7:5     |因當我們還在肉體裏,那眾罪的邪情,就是那透過律法的,在我們的眾肢體中運行,以致結出果子歸給那死亡。|| |Rom 7:5     |因當我們還在肉體裏,那眾罪的邪情,就是那透過律法的,在我們的眾肢體中運行,以致結出果子歸給那死亡。||
-|Rom 7:6     |然而現今因在拘禁我們的狀況狀況或譯:律法]中死了,我們就從那律法那裏隔絕了,以便於我們持續去奴僕服事(神),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Rom 7:6     |然而現今因在拘禁我們的狀況[或譯:律法]中死了,我們就從那律法那裏隔絕了,以便於我們持續去奴僕服事(神),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
 |Rom 7:7     |所以,我們可回答什麼?那律法是罪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只是若非透過那律法,我就不曾驗知那罪。且因若非律法說:不可貪慾,我就從未注視那私慾。|(([「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7     |所以,我們可回答什麼?那律法是罪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只是若非透過那律法,我就不曾驗知那罪。且因若非律法說:不可貪慾,我就從未注視那私慾。|(([「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8     |然而因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在我裏面已作成各種的私慾,因為隔開了律法,罪是死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8     |然而因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在我裏面已作成各種的私慾,因為隔開了律法,罪是死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行 176: 行 176:
 |Rom 7:14    |因我們既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已被賣於那罪下。|(([「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14    |因我們既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已被賣於那罪下。|(([「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15    |因我持續所作成的我一直不驗知,因我持續所願意的,我並不實行,我持續所恨惡的,我倒一直去作。|| |Rom 7:15    |因我持續所作成的我一直不驗知,因我持續所願意的,我並不實行,我持續所恨惡的,我倒一直去作。||
-|Rom 7:16    |但若我持續所不願意的我一直去作,我就同意律法是優美的。||+|Rom 7:16    |但若我持續所不願意的我一直去作,我就同意律法是優美的[或譯:健全、良好、美善;下同]。||
 |Rom 7:17    |而現今不再是我持續作成它,乃是那持續住在我裏面的罪(作成的)。|| |Rom 7:17    |而現今不再是我持續作成它,乃是那持續住在我裏面的罪(作成的)。||
 |Rom 7:18    |因我既曉得:在我裏面,就是在我的肉體中,良善沒有持續居住。因那意願與我同在,但作成那優美卻不能。|| |Rom 7:18    |因我既曉得:在我裏面,就是在我的肉體中,良善沒有持續居住。因那意願與我同在,但作成那優美卻不能。||
行 187: 行 187:
 |Rom 7:25    |美福是屬乎神的,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拯救了我)。這樣看來,一方面我自己以心思持續服事神的律法,另一方面卻以肉體持續服事罪的律法。|| |Rom 7:25    |美福是屬乎神的,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拯救了我)。這樣看來,一方面我自己以心思持續服事神的律法,另一方面卻以肉體持續服事罪的律法。||
 |Rom 8:1     |這樣看來現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裏的人,沒有一個判處的。|| |Rom 8:1     |這樣看來現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裏的人,沒有一個判處的。||
-|Rom 8:2     |因為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在耶穌基督裏,已使你被釋放,脫離了那罪和死的律法。|(([「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Rom 8:2     |因為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在耶穌基督裏,已使你被釋放,脫離了那罪和死的律法。|(([註羅8:2 「生命之靈的律法⋯⋯使你被釋放」:參(林後 3:17)「主的那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8:3     |因為那律法的無能為力之事,在此狀況中透過那肉體,律法軟弱了。神就在罪的肉體之樣式中,差遣自己的兒子,而為了罪緣故在肉體中將那罪定罪了。|(([「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8:3     |因為那律法的無能為力之事,在此狀況中透過那肉體,律法軟弱了。神就在罪的肉體之樣式中,差遣自己的兒子,而為了罪緣故在肉體中將那罪定罪了。|(([「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8:4     |為使律法上斷為義的事可以在我們身上被執行,就是那不按著肉體而按著靈生活行動的人。|| |Rom 8:4     |為使律法上斷為義的事可以在我們身上被執行,就是那不按著肉體而按著靈生活行動的人。||
行 205: 行 205: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順服於那徒勞無益:表示沒有目的或未能達到任何真正的目的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順服的那位緣故。||+|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順服於那徒勞無益:表示沒有目的或未能達到任何真正的目的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順服的那位緣故。||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行 212: 行 212:
 |Rom 8:25    |但若我們不斷仰望那看不見的,我們就透過堅定不渝,不斷等候。|| |Rom 8:25    |但若我們不斷仰望那看不見的,我們就透過堅定不渝,不斷等候。||
 |Rom 8:26    |而那靈他也照樣不斷一同扶助我們的軟弱;因按著所缺少的我們既不曉得我們應該禱告何事,反倒那靈親自用不能以言語說出來的悲嘆(為我們)不斷大大的懇求。|| |Rom 8:26    |而那靈他也照樣不斷一同扶助我們的軟弱;因按著所缺少的我們既不曉得我們應該禱告何事,反倒那靈親自用不能以言語說出來的悲嘆(為我們)不斷大大的懇求。||
-|Rom 8:27    |而鑒察人心的,既曉得那靈的智謀是什麼,這智謀就是他按著神(的定規)不斷為聖徒懇求。||+|Rom 8:27    |而鑒察人心的,既曉得那靈的智謀是什麼,這智謀就是他按著神(的旨意)不斷為聖徒懇求。|(([註羅8:27 「按著神(的旨意)」:先前譯作「按著神(的定規)」,後參考下節「按預先旨意」更改之。]))|
 |Rom 8:28    |然而我們既曉得:神一直使萬有一同作工,使那些愛神者歸於良善,就是那些按預先旨意成為蒙召的人。|| |Rom 8:28    |然而我們既曉得:神一直使萬有一同作工,使那些愛神者歸於良善,就是那些按預先旨意成為蒙召的人。||
 |Rom 8:29    |就是祂已預知的人,也已預設他們同形於祂兒子的形象,為要他在眾弟兄中為長子。|| |Rom 8:29    |就是祂已預知的人,也已預設他們同形於祂兒子的形象,為要他在眾弟兄中為長子。||
行 225: 行 225: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Rom 9:1     |在基督裏我一直說真話,當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在聖靈裏為我一同見證時,我一直不說謊,||+|Rom 9:1     |在基督裏我一直說真話,當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在聖靈裏為我一同見證時,我一直不說謊,||
 |Rom 9:2     |就是我的憂愁是極大的,我的心不住的傷痛。|| |Rom 9:2     |就是我的憂愁是極大的,我的心不住的傷痛。||
 |Rom 9:3     |因我祈願我自己為我的弟兄,就是我骨肉親屬,而成為咒詛,與基督隔絕。|| |Rom 9:3     |因我祈願我自己為我的弟兄,就是我骨肉親屬,而成為咒詛,與基督隔絕。||
行 235: 行 235:
 |Rom 9: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按著這時候,我將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Rom 9: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按著這時候,我將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Rom 9:10    |且不但如此,尚有利百加從一人,就是我們的祖宗以撒有了孕,|| |Rom 9:10    |且不但如此,尚有利百加從一人,就是我們的祖宗以撒有了孕,||
-|Rom 9:11    |因還未生下來,善或惡:無價值的,卑賤的還沒實行出來,為要使那按著揀選,神的預旨能堅立。||+|Rom 9:11    |因還未生下來,善或惡:無價值的,卑賤的還沒實行出來,為要使那按著揀選,神的預旨能堅立。||
 |Rom 9:12    |不是出於諸工作,乃是出於那呼召者,就告訴她:「大的將要奴僕服事較小的」。|| |Rom 9:12    |不是出於諸工作,乃是出於那呼召者,就告訴她:「大的將要奴僕服事較小的」。||
 |Rom 9:13    |正如所記,「雅各我愛了,但以掃我恨惡了」。|| |Rom 9:13    |正如所記,「雅各我愛了,但以掃我恨惡了」。||
行 253: 行 253:
 |Rom 9:27    |但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子孫的數目雖多如海沙,卻只有餘種,將要得拯救。|| |Rom 9:27    |但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子孫的數目雖多如海沙,卻只有餘種,將要得拯救。||
 |Rom 9:28    |因為主必徹底終結並完全切定以成就祂的話在地上。|| |Rom 9:28    |因為主必徹底終結並完全切定以成就祂的話在地上。||
-|Rom 9:29    |又正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非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後裔,我們早就成如所多瑪,似如蛾摩拉了。」||+|Rom 9:29    |又正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非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後裔,我們早就成如所多瑪,似如蛾摩拉了。」||
 |Rom 9:30    |所以,對這些事我們可回答什麼?那本不追逐義的外邦人,卻抓著義,就是那出於信的義。|| |Rom 9:30    |所以,對這些事我們可回答什麼?那本不追逐義的外邦人,卻抓著義,就是那出於信的義。||
 |Rom 9:31    |但以色列人追逐義的律法,反而未先達到律法(的要求)。|| |Rom 9:31    |但以色列人追逐義的律法,反而未先達到律法(的要求)。||
行 259: 行 259: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Rom 10:2    |因為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Rom 10:2    |因為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或譯:達到義]。||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5 引自(利 18:5)。]))|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5 引自(利 18:5)。]))|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6-8 引自(申 30:11-14)。]))|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6-8 引自(申 30:11-14)。]))|
行 340: 行 340:
 |Rom 13:3    |因為執政的不是要使善的工作者懼怕,乃是要使那惡者(懼怕)。你願意不懼怕那權柄嗎?你行善就可從它得讃許。|| |Rom 13:3    |因為執政的不是要使善的工作者懼怕,乃是要使那惡者(懼怕)。你願意不懼怕那權柄嗎?你行善就可從它得讃許。||
 |Rom 13:4    |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為你達到那善。但若你行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施行公義的,為使忿怒,臨到行惡者。|| |Rom 13:4    |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為你達到那善。但若你行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施行公義的,為使忿怒,臨到行惡者。||
-|Rom 13:5    |所以順服是必要的,不但因著那忿怒,也因著那共知(的緣故)。||+|Rom 13:5    |所以順服是必要的,不但因著那忿怒,也因著那良知[直譯:識](的緣故)。||
 |Rom 13:6    |因為爲了這緣故,你們也繳貢,因為他們是神的公僕,專責管理這事的。|| |Rom 13:6    |因為爲了這緣故,你們也繳貢,因為他們是神的公僕,專責管理這事的。||
 |Rom 13:7    |你們要向各人還清所欠的,當繳貢的就給他繳貢;當納稅的就向他納稅;當敬畏的,就敬畏他;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Rom 13:7    |你們要向各人還清所欠的,當繳貢的就給他繳貢;當納稅的就向他納稅;當敬畏的,就敬畏他;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行 354: 行 354:
 |Rom 14:3    |吃的人不可藐視不吃的人;而不吃的人別審斷吃的人,因為神已接納他了。|| |Rom 14:3    |吃的人不可藐視不吃的人;而不吃的人別審斷吃的人,因為神已接納他了。||
 |Rom 14:4    |你是誰,竟審斷別人的家僕呢?他站穩或仆倒,自有他的主人,況且他會站穩,因為主有能力使他站穩。|| |Rom 14:4    |你是誰,竟審斷別人的家僕呢?他站穩或仆倒,自有他的主人,況且他會站穩,因為主有能力使他站穩。||
-|Rom 14:5    |有人審斷這日強於那日,又有人審斷日日(都一樣)。各人在自己的心思上要充滿信念或譯:完全確信。|| +|Rom 14:5    |有人審斷這日強於那日,又有人審斷日日(都一樣)。各人在自己的心思上要充滿信念或譯:完全確信。|| 
-|Rom 14:6    |那意念原文:有將心思置於、專注於、承認某件事的重要;下同日子者,是對主意念;那吃的人,是為主而吃,因為他感謝神;那不吃的人,也是為主不吃,他也感謝神。||+|Rom 14:6    |那意念原文:有將心思置於、專注於、承認某件事的重要;下同日子者,是對主意念;那吃的人,是為主而吃,因為他感謝神;那不吃的人,也是為主不吃,他也感謝神。||
 |Rom 14:7    |因為我們無一人是為自己而活,也無一人是為主而死。|| |Rom 14:7    |因為我們無一人是為自己而活,也無一人是為主而死。||
 |Rom 14:8    |因若我們活是為主而活,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屬乎主。|| |Rom 14:8    |因若我們活是為主而活,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屬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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