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威敬拜〕從食物攙雜談起
講解日期:20211113; 成文日期:20211005; 作者:林義鴻 LYH; 編輯:WCM; 英文名:YHWH Worship, Speaking from food adulteration.
經文
(結 4:13; 何 9:3; 徒 10:13-14; 提前 4:1-5)《雅威譯本》
結 4:12 你喫這餅、像喫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
Eze 4:13 雅威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喫不潔淨的食物。
Eze 4:14 我說、哎、主 雅威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汙、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喫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Eze 4:15 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何 9:3 他們必不得住 雅威的地、以法蓮卻要歸回埃及、必在亞述喫不潔淨的食物。
Hos 9:4 他們必不得向 雅威奠酒、即便奠酒、也不蒙悅納.他們的祭物、必如居喪者的食物、凡喫的必被玷汙、因他們的食物、只為自己的口腹、必不奉入 雅威的殿。
徒 10:13 | 且有一聲音臨到他:「起來,彼得,當要宰了且吃了。」 | |
Act 10:14 | 然而彼得說:「絕不可以,主啊!因為我從未吃過各樣俗汙和不潔的。」 |
提前 4:1 | 然而那靈明確地持續說:「在後來的時期,有些人將為自己叛離那信心,同時專注於欺騙的靈和鬼魔的教訓; | |
1Ti 4:2 | 在說謊者的偽裝假冒中,他們那自己的共知,早先已被燒紅的鐵烙過了, | |
1Ti 4:3 | 同時他們禁止著去嫁娶、為自己去禁戒食物,就是那神所創造的食物,為要伴同感謝的分享,給那些信心者們,和早先已驗識過那真實者們。」 | |
1Ti 4:4 | 就是說,神的每個創造物都是美好的,且伴同感謝被領受的,沒有一物是作為無用而棄的。 | |
1Ti 4:5 | 因為透過神的話語和人的祈求,它們已被聖別了。 |
序言
食物是生存必需品,食物的品質關係人的健康。食物攙雜(摻雜)就是現代人的最大問題。
1886年,史華璐的《食材與摻雜》(Food Materials and Their Adulteration)一書,引起廣泛注意。她寫到:「早期沒有多樣的食物,人所受的引誘不多,近代的食物多樣,美味吸引的背後,帶有毒性,不是味覺能察覺。許多人吃東西求快、求美味,全然不知道吃了什麼。不知有些食物帶毒,今日所吃不乾淨的食物,會成為未來的疾病。」
緒論
- 壹、雅威敬拜——從食物攙雜談起
- 貳、使徒四條規的來源去脈——談肉體的事
- 參、食物與信心——從禁吃不潔食物說起
雅威敬拜必與食物攸關,因此,伊甸園中神列為首要誡命:生死判決。
新約教會仍然持守摩西律法食物條例,故對外邦教會特提四個條規。
食物既然關乎生死,也涉及各人平安,也因敬虔的操練,有應許的永生福份(提前 4:7-8),就必須以「信心」領受。
主論
壹、雅威敬拜——從食物攙雜談起
一、只為身體健康?
現代人對於食物營養的注重,以及對於食材的認識,使人認清食物與身體健康的關係。這種基本知識的長進,隨著各種媒體的傳播,使更多的人注重「飲食健康」。麥當勞的食物問題,也已經被察曉,早熟發育,變成驚人消息急速傳播。但是,兒童、青少年已經習於為常,很難抗拒此種誘惑。此一例證證明,從小養成的食物習性,很難改掉就習慣。
為了今生的健康需要,人會防備吃「腐敗、毒物、加工添加物、精製品、甜分多」的食品,所以,佛教的素食店逐漸發達,佛教教裡隨著素食理念深入人心。但素食主義是反律法聖約的,所謂慈悲不殺生,是基於「生命輪迴」的信仰,不是基於「真理的愛」(帖後2:10)。他們美其名為「人道主義、精神修行」[註一],所以是「假慈悲」。
安息日會的人也以此作為切入點,教導人「素食」,它能維持身體健康。他們把律法中的「潔淨食物」當作社會健康學,而非「宗教潔淨律」,以至於更加誤導人離開神律法的本意。
二、還帶有宗教意味的聖別食物
神律法的食物潔淨律,不「只」是為了「身體健康」,更是為了「分別為聖」歸神使用,好與「萬民有別(利 11-20 章)。 食物潔淨律與其他潔淨律就是要回歸「亞當之約」,也就是說,西乃山之約,就是根源於此。若是細加比較此二約,就會發覺彼此有多麼相同點。其細節請參看我所寫的潔淨律(利 11-15 章)。
今生的健康當然是跟食物有關,而食物律早經雅威神所吩咐,人與動物分食不同食物,伊甸園中當食的是生命樹果和其他果子,與禁食善惡知識樹果(創 1:29-30; 2:16-17)。這是一般基督徒的基本常識,他們也知道始祖被趕出樂園的原因,但是,就是不知為何神要立下禁果,神要分別人與動物的食物?
三、食物有等級差別、有分尊卑、貴賤
- A、神只吃潔淨的牛羊祭物(利 3:11),伊甸園中神的兒子只能吃果菜,動物只能吃青草(創 1:29-30)。聖物只給祭司吃,給神的平安祭物,只准潔淨的人吃(利 7 章)
- B、果子還加以分別,其中有生命樹果與禁果:知識善惡樹果(創 2:16-17)。
- C、以色列選民在萬民中是「祭司國度」,要與萬民有別,就是從食物潔淨律開始遵行(利 11-20 章)。
四、食物的深邃內涵
- A、生命與知識
- 律法使人能知善惡,律法也使人得生,但是,要得生命比能知善惡更要緊,也就是說:知識是為了生命,生命不是為了知識,彼此的本末關係有時會被顛倒:生命是出於神的,知識也是出於神的,
- B、愛與知識
- 光有知識,會「自高自大」,但愛能建造人(林前 8:1-3)。
- C、愛與遵命
- 使徒保羅認定「只守神的誡命」比割禮更重要(林前 7:19),參見(羅 2:25-29)
- 1、守誡就是愛神
- 神要人能愛神,就是要聽祂的吩咐,什麼吩咐?禁果不要去吃,生命果和其他果子要去吃,就有避免死亡、得永生的「美果」。原來,聽命就是愛神,愛神就是聽命(出 20:6),聽命的人就必常活,違命的就是不愛神,就必死亡。因信神說的話而用愛心來表現,就必「健壯痊癒」,保羅不就是如此說過嗎?(加 5:5-6),他有離開此種律法原則嗎?(出 20:6)。愛我,就要守我的誡命,耶穌也這樣重複說過(約 14:15, 21,24)。但是,守神誡命與守主誡命不都一樣嗎?為何說「愛」就高過一切誡命律法?《聖經啟導本》就是如此「瞎說」的。
- 2、不守誡命就不是愛主愛神,也就是恨主、恨神(出 20:6b)
- 由遵守誡命吩咐來決定誰的愛恨,怎可說「愛」反高過一切誡命?他的「愛的定義」絕對有問題。
- 3、愛是不喜不義、只贊同真實
- 保羅也說:愛的真諦就是「不喜不義,只贊同真理或真實」(林前 13:6)。什麼是不義?就是犯罪違命,什麼是真理真實?就是遵守神的話律法聖約者。一位誠實無欺的人必然遵守神的聖約律法(詩 119 篇)。
- 4、混亂真理的愛
- 這種顛倒誡命與愛的作法,類似法利賽人顛倒「大小、裡外」一樣瞎眼無知(太 23 章)。耶穌明示,法利賽人坐在摩西位上所說的,門徒都要去行,但不要效法他們能說不能行(太 23:1-4)。「今天」的文士、法利賽人反而叫人不要去行摩西律法,要人去效法那些文士,就今日的神學家,他們講的似乎頭頭是道,但是他們就是不去遵行神的律法聖約,還說那是已經「過去式」。
- D、耶穌的真知識
- 1、一般信徒點頭如倒蒜,他們正如始祖一樣無知、容易受騙,只要古蛇在旁煽動「懷疑種子」,並加以保證:吃了不但沒事,還能得智慧光環。你看,始祖就吃了,然後,基督教徒也吃了律法禁止的不潔淨的食物,其理由跟古蛇的理論「如出一轍」。原來人真是好騙,縱然聖經明文記載「禁令」,不論是伊甸園禁果或是西乃山禁令,都是嚴厲禁止:吃了禁果當日必死。但是言者惇惇,聽者渺渺。兩耳聽了,是一面進、一面出,兩眼看了,是彷彿看不見。
- 2、昏睡的靈(不守神律法的根本原因)
- 那傳統的「昏睡的靈」一進人人心裡(賽 29:9-14),「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 9:13-14),人就跟隨古蛇理論,走上死亡之路,轉離神的律法的生命道路。所以,箴言會說:
-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 14:12; 16:25)
-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唯有雅威衡量人的心。」(箴 16:2)
- 主耶穌也也如此說,有兩條路,多人走大路的死路,少人走小路生路嗎?(太 7:13-14)。
- 但是,誰會去注意這種話語呢?
- 因為人的心就是以自己的眼中看為正、看為清潔,至終才發覺是走上一條不歸路。
- 人的的駑鈍與麻木不仁的硬心、其硬頸項如同牛脾氣一般。無知而又自大,自以為站立得穩。
- 古蛇的招數為何能屢次得逞?撒但的詭詐為何無法揭穿?因為「人有隨眾」心裡。作惡同夥,膽大包天。律法嚴禁如此行徑(出 23:1-2)。父親教導兒子,不可隨夥搶劫(箴 1:7-19)。人多勢眾,民主「多數決」造成「多起冤案」。
- 撒但古蛇的招數利用人們「現實的考量」,懼怕損失現實的利益,例(約 12:42)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即「猶太人的懼怕」,參(約 7:13; 19:38; 20:19;)]
- 3、「悔改」本意
- 神差遣施洗約翰叫人「轉變觀念:悔改」,怕人光聽不行,便叫他施行「悔改的浸」,對神律法的尊重與施行,這就是「觀念的轉變」,而不是對拉比傳統的信崇。約翰指責那些傳統人士(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更是要悔改才能受浸(太 3 章)。
- 但是,多少人受了浸,卻沒有轉變觀念,仍然持守拉比傳統(太 15 章)
- 約翰被監禁,耶穌接續他的工作:悔改為先、因神國近了。百姓觀念仍然沒轉,神國離他們並不遠,就在他們口裡、就在他們心裡。但是心不轉,心仍如蒙脂油,口仍不認耶穌是主。結果就是認定耶穌是一位反傳統,製造混亂的危險人物。他們分不清他到底是神派來的?還是魔鬼使者?約翰福音書中的「猶太人」真的心很硬,也很迷糊,屢次搞不清,甚至誤會耶穌所說的話。這導致傳統人士,即公會的掌權者有機可趁:決議除掉眼中釘,心生一計,利用賣主者猶大,進行謀害陰謀。
- 吊詭的是,許多信徒過於重視耶穌基督復活,反而不守神的律法!但事實是,(路 16: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指不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 4、迷羊是指喪命、不是迷失
- 這死蔭幽谷的生命之光,這喪失的羊從此得不到挽救的機會,譯者把「喪失譯作迷失」,迷失就是還活著,只是迷了路而已,但是「喪失」就是「死了」,浪子回頭的回頭,就是「失而復得、死而復活」(路 15:24, 32)。這就是你吃了不會死,只是暫時迷了路,還有救。違命犯罪、大膽認罪、就必赦罪、必得救。這是「聖經應許」,卻不管犯了什麼罪,死罪或非死罪,大罪或小罪。
- 因為古蛇那一套理論,再次故技重演,仍然很有效,百試不爽,兩千年來,依然如故,卻仍然無人看破此等技倆。嗚呼哀哉!
- 這就是說:大膽去吃污穢不潔淨的食物,自以為聰明,不受小律法捆綁、自由啦!
- 他唱高調:因為愛比什麼都大。「遍觀諸山小,唯有此山高」:各各他山高過西乃山、高過迦密山。心靈潔淨比身體潔淨律高,所以,食物與潔淨條例的同房性事都是「心靈」潔淨比較重要。
五、兩套標準
一般基督教人士的說法,將神的律法分為「禮儀律」、「道德律」、「民法」,但實際上,聖經中神的律法,並未如此區分。
談到「道德律」(利 18 章),就不提「心靈潔淨」。同樣「性事」,在(利 15 章)就是「心靈」上的,在(利 18 章)就不是心靈上的。
理由是:除了新約之外,應該就是認定「食物與潔淨律」是屬於不同性質的律法,一是禮儀律,一是道德律。於是,所有被「強行」歸類為「禮儀律」的,就是「心靈」潔淨為重;所有被強行歸類為「道德律」的,就不屬心靈層次,而是「落入低層次」的「身體潔淨」,也要遵行。這就是「詭詐」的兩套或雙重標準,隨時可以替換,非常靈活運用,可以水來土擋,土來水掩,能奈我何?
附註
註一、《與神共餐》(Food For The Gods)
《與神共餐》(Food For The Gods),雷恩˙貝瑞 Rynn Berry 著作,鍾沛君翻譯,柿子公司出版 2004 年出版。素食主義者反對「使徒保羅」所說的(提前 4:1-7) 的論述,他們加以反駁污衊。本書是對聖經「利未記、申命記」的食物律加以毀謗攻擊、扭曲原意的集大成者。又如新約的五餅「二魚 ichthus」GK02486(都被曲解作「調味品、佐料」)。耶穌的晚餐,只有餅,沒有「酒」(譯作「生長在藤蔓上的水果「),他們說:如果當時他們們喝的真是酒,那麼他們為何不直接用「酒」這個字,而要用「由葡萄樹製造的」這麼累贅的詞彙。P.216 至於變水為「酒」,也有說法。諸多反對論調、不勝枚舉。此種素食主義,變成反律法聖經的最大背後主謀,一切都跟源於「印度教」:四大宗教(佛教、耆那教、現代印度教、道教)。
貳、使徒四條規的來源去脈——談肉體的事
「使徒會議四條規」其實是跟「雅威敬拜」有關;也跟「肉體的異教崇拜有關」
- 一、吃偶像祭物,eidoolothutoon,故說是「偶像的污染 alisgeematoon」[註一];
- 保羅在(林前 8-10 章)特別說明此事(林前 8:1, 4, 7, 10; 10:19, 28),都是跟偶像崇拜的事有關,其中就吃祭偶像的物,就是與鬼相交,提出嚴謹嚴肅的警告。(啟 2:14, 20)兩次提出此詞,都是跟「行淫亂並提」,但這是兩種不同的行徑,不可混淆為一。認為吃偶像祭物就是「屬靈的淫亂」,因為行淫是跟不正常的女人性交,不是吃祭物,而是「性交」。
- 二、吃祭牲的血,故禁食血。
- 三、吃獵物(利 17:13),即「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意指「只能吃潔淨的食物」,要放血,用土掩蓋。故此處指「勒死的牲畜」[註二]。
- 四、律法又提到「凡吃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利 17:15):自死的,血與肉未分;撕裂的,也是一樣。
這三樣都跟「肉體的食物」有關。淫亂,是跟親近的親人、鄰人、牲畜等有關的肉體性事(利 18 章)「逐出聖地」,(利 20 章)「死罪」。因此,食色性也的「性」,是指肉體的事。使徒長老根據(徒 15:21)的「律法」原則,才會如此禁止。
保羅在(加 5:16-26)對此有詳細說明。肉體的事:他列出了 15 樣(加 5:19-21)。他把「姦淫、污穢、邪蕩、偶像崇拜」放在最前面。正是使徒會議的四條規。
- A、姦淫:原文是「姦淫 moicheia」、「淫亂 poneia」。
- B、污穢:原文是「不潔淨」akatharsia,字根是 akathartos(a=不,kathairoo=修理、修潔)。
- 查 katharos「潔淨的」,司徒雷登字典特別解釋[註三]。以此種希臘人的潔淨禮節言之,不僅是以色列人如此重視,連外邦人也都是如此。現代人的觀點已經離古道遠矣。更不用說禮儀潔淨或道德潔淨了,因為此二者都已變成「退步」的代名詞。現代人的輕視神明、「污穢不潔」反而變成「進步、開明」。我不知道這是根據什麼標準說的?1960年開始的反戰嬉皮文化的影響至今,反文明就是「戰爭」?反戰就是文明?
- C、邪蕩:aselgeia,司徒雷登指「邪侈之行,放縱之事。
- 此字指人之妄作妄為即一切大惡極之事言。Licentiousness。」古典文類似,指「放肆,蠻橫」。字根aselgees「放肆的、蠻橫的、魯莽的;淫蕩的」。可能跟「無月光之夜aseleenos」的放蕩行徑有關。
- 在(羅 13:13)此字是跟「羅馬人的」荒宴醉酒、床第」有關的好色邪蕩,參見(彼前 4:3; 彼後 2:2, 7 18; 猶 1:4)。
- (林後 12:21)把它跟「污穢不潔、淫亂」連結;同樣,(弗 4:19)也把它跟外邦人的「污穢不潔、貪婪」並提。可見,邪蕩與污穢是外邦人特有的「墮落」德性。
- D、偶像崇拜 eidoololatreia,(eidoolon 偶像,latria 事奉)指拜偶像的事、敬假神之禮、祭偶像之物。此陰性單數名詞只出現4次(林前 10:14; 加 5:20; 西 3:5; 彼前 4:3)。
以上,保羅所說的,吻合此四條規。論者說保羅是為了「得人」而同意、妥協的說法,是不攻自破。
食物與淫亂者孰重?
食物律比淫亂罪更根本、更嚴格、更神聖,所以更重要。故先提出。
- 一、更根本:管理者被管理者的食物有別(創 1:29-30);
- 始祖犯罪不是淫亂罪,而是吃禁果。該隱與亞伯的獻祭與淫亂無關,仍是跟「祭物」即食物攸關。挪亞與留種的活物同入方舟,分出潔淨不潔淨的活物。出方舟後,嚴格禁止的不是淫亂罪,而是「食物:禁食血」,以及可吃「一切活著的動物」(不可能吃不潔淨的活物,因為只有一對,留種的)。挪亞醉酒,也跟食物攸關。亞伯蘭的築壇獻祭跟淫亂無關,而是跟獻祭祭物有關(創 15 章)。這些都涉及到「神的層面」。淫亂只涉及「人的層面」。
- 二、更嚴格:因吃禁果是死罪。
- 祭物被神看中。是信心的祭物被神悅納。
- 三、更神聖:跟萬民分別,使自己成聖,跟聖潔的神一樣。
- 都是以食物為主。淫亂屬於道德律,但淫亂的定義,在神律法上,有許多被世人看為「淫亂的」,卻是神所容許的,甚至是更神聖的:如娶寡嫂律,他瑪可以跟公公上床得子;羅得二女可以為得子而跟父親亂倫。看似不道德,卻是不得已的辦法,聖經並不評論。另外,與妓女性交,猶大就是如此。參孫也是如此。耶弗他是妓女所生的,卻成為「士師」。妓女喇合,卻能接待二探而被拯救,聖經認為「她因行為稱義」,不是她素行的淫亂。
- 「苟合」:與未婚配的少女發生性關係,有誘姦或強姦,但這不涉及破壞家庭,所以,可以「贖罪」。除了涉及已經婚配,才是不可贖的。但是,肉體的姦淫,丈夫可以因是「義人」,不明明羞辱她,只想暗暗休了她(太 1 章)。可見這涉及神的層面:父親或丈夫的權利,人可以計較或不計較。但是食物涉及神的層面,是神聖與世俗的分別,神的權利不容剝奪。神不可能不計較。也就是說,因吃禁果當日必定死,沒有定「犯淫亂」必定死。因為只有一位妻子時,何來第二位?為何只有一位妻子?因為,一陰一陽,正好相配,數陰一陽,必有產業糾紛。
附註
註一、偶像的污染
「偶像的污染 alisgeematoon」參見《BDAG》:「agisheema」(GK0234)(參 Aneed、Gr.p.377,1;赫西糾;Suda;源於alisgeoo「使成禮儀上不潔」(LXX),污染,避免被(神祇的)偶像污染(複數表示以不同的行徑)(徒15:20)、(耶利米補篇 7.37。)』。
其中,「複數表示以不同的行徑」,表示異教偶像崇拜的不同「作法」:可能包括獻祭、吃祭物、飲酒、歌舞歡樂等節目。它跟單數的「淫亂 porneia」緊連(20)。但(29)則分開。猶太人的觀點就是「偶像崇拜與近親亂倫」連看的(利17-18章)。但寫給外邦人的信,則把「眾偶像的眾污染」以「偶像祭物」來說明,所以,緊跟著的都是與食物有關的「吃血、勒死的牲畜 pniktos」,最後,才提到「淫亂」。
註二、勒死的牲畜
「勒死的牲畜 pniktos」參見《BGAD》:「GK04156(pnigoo;在聖經以外的希臘文僅具另一意思:「蒸的、炖的、烤的」。——(沒有出現於LXX或希臘化猶太著作)——在使徒行傳中,清楚地指被扼死的、被勒死的(如偽革利免,《講道集》7,8;8,19)牲畜,即沒放血而被宰殺的。以色列人不許吃牠們的肉(利 17:13-14)。就這方面而言,斐羅,Spec.Leg.4,122 反對那些 agchontes 及 apopnigontes 牲畜的人。——Hierocles26,480:畢達哥拉斯主義者的飲食規則禁人吃 toon athutoon sarkoon metaleepsis = 不恰當地屠宰的牲畜的肉)(徒 15:20, 29; 21:25)(D 抄本在這三處經文中都略去這字詞)。——關於這字詞所引起的問題,底下列出一大堆研究的文章。」(1274p)。 其中,有一句「以色列人不許吃牠們的肉(利 17:13-14)。」,可以看出註解者的「偏見」,只認定「以色列人」不許吃。而經文明白指出「連寄居的外人」都不許吃。
註三
《司徒雷登字典》特別解釋:「此字在通用希臘文中,用之最多,意亦甚廣,論及地與食物五穀等物,則言真實之潔淨;論及敬廟宇之神,則有潔淨之禮貌,以為非此不能入神之廟宇。近世考古家,覓得某廟宇,門前還有告白一紙,上云敬神之潔淨禮節,譬諸食牛乳汁,過一日方為潔淨;又若食豆腐及山羊肉,過三日方為潔淨;且如婦人之小產,即邦理喪事者,必過四十日方為潔淨。由此觀之,當時禮貌上所講求之潔淨,實與道德上之清潔相混也。」
參、食物與信心——從禁吃不潔食物說起
食物潔淨律要聖民保持聖別,就是跟萬民有別,與雅威他的神一樣聖別。人人都知。
但食物與信心之間的關係,則少有人關心。
- A、始祖違命吃禁果,若非失去信心,就不會吃。為何?因他們不信他的父神所定的禁令,反而信不是他父神所說的話。因此,食物必然跟信心有關。
- B、同樣,耶穌說他的肉可吃,他的血可喝,也必須以信心來承受,就是信他是那位天上來的嗎哪:吃了他可得永生(約 6 章),這等於是說:信了他可得永生。因為吃他就是信他。不是他的肉體可吃,而是他的話可信,他的話透過聖靈成為生命的靈糧:使人罪得赦免,認識神。
- C、再說,一般不潔淨的食物,如鹿血具有許多功能。甚至蝙蝠的糞便可以治許多疑難雜症。
- 因此,禁吃不潔食物的目的,是在警戒和防備那些會利用「不當手段」來達成的救治的目的。正當的手段就是信心: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而是信神口中所說的一切話。
- D、保羅會說,食物本身不會讓神看重我們的意思(林前 8:8),就是說,潔淨不潔淨的食物,是以我們的信心和良知來面對。
- 他說:「對那些潔淨者而言,凡物都潔淨,但對被汙穢和不信者而言,沒有一物潔淨,反而連他們的那心思和那共知,都早已被汙穢了。」(多 1:15)《雅威譯本》。強調污穢不信,連心思、共知都早被污穢,而非食物本身。
- “在主耶穌裏我被說服並深知:無一物透過它自己是俗污的。除非有人算定某物是俗污的,對那人而言,就是俗污的。」(羅 14:14)《雅威譯本》。也是強調人的「算定」才使食物本身變成俗污,而非食物本身。
- E、「同時他們禁止著去嫁娶、為自己去禁戒食物,就是那神所創造的食物,為要伴同感謝的分享,給那些信心者們,和早先已驗識過那真實者們。」就是說:「神的每個創造物都是美好的,且伴同感謝被領受的,沒有一物是作為無用而棄的。因為透過神的話語和人的祈求,它們已被聖別了。」(提前 4:3-5)《雅威譯本》。(參見上文[註一])
- 信心和驗識「那真實者」,是基於「神的話語」,和「人的祈求」,食物「已被聖別了」。神的話語就是指「神的吩咐或誡命」,神吩咐他的「聖民」禁食污穢食物,只能吃潔淨食物,人感謝(人的祈求)領受神賜此種「聖別的食物」。經文背後都是在強調:禁欲主義者,那自以為虔誠者,把神所賜的聖別婚姻和聖別食物當作俗污不潔的,而加以禁止,正如天主教的修士修女那般,這正是「叛離那信心,同時專注於欺騙的靈和鬼魔的教訓,在說謊者的偽裝假冒中,他們的那自己的良知,早已被燒紅的鐵烙過了,同時禁止…。」(提前 4:1b-3a)。神的食物潔淨律是聖別的,是真實可靠的話,不是欺騙的靈和說謊者的偽裝假冒,更非鬼魔的教訓。反而神的潔淨律,就是雅威的「敬畏」是潔淨,存立到永遠(詩 19:9),能使人成聖。
- F、人的信心才是根本問題所在,不在乎神所造的食物。因為神所造的「可吃的食物」必然是最好的。正如神所造的萬物原都是「甚好的」(創 1:31)。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林前 10:26)。歷代以來的所謂基督教學者專家,都把污穢不可吃的食物,當作「既是神所造的,都是神所賜的食物,都是美好的,感謝領受就可以化作「聖潔的食物」。此種欺騙的靈和鬼魔的教訓,竟然人人相信,正如那些軟弱的良知即污穢的良知的信徒被建立去(放膽)吃那祭偶像的祭物一樣:人人沉淪了。婚姻是神聖的,聖潔食物是神聖的,反之,去娶污穢的妓女當妻子,正如去吃污穢的食物是一樣的。但是,偷吃的食物最香,偷情的滋味最刺激,所以,人人以身「試法」。法必不容情,一律判法處刑,決不寬貸。
結論
- 一、食物與性交,是維生與繁殖生命兩條命脈。都與身體有關,也會落入「肉體的層面」,造成災殃。
- 二、雅威敬拜的律法就是此兩方面的「救命丸」:遵命得生、違命則亡。撒但恨之入骨,隨時要加以攻擊、竄改、曲解。因牠時候不多了(啟 12:12-16)。
- 三、撒但的「素食主義」結合各種異教信仰,侵入基督教,與基督教的「亂吃主義」結合,變成主流信仰。我們必須謹慎小心,堅持神子的信心與知識的底線(啟 12:17; 14:12)《雅威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