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威聖會 聖經真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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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名是「雅威」、「雅威聖會」的宗旨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110518 週三。

至高者之名「YHWH 雅威」

  至高者之名為「YHWH」[註一],意為「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原文近似音為「雅威」,一般對外稱祂為「至高神、真神、神」,祂在地上的愛子們又可稱祂為「天父」以示其父子親屬關係。

「雅威聖會」之含義

  當祂的愛子們、被分別為聖之選民們被召聚、集合成會,便名為「聖會」Holy Convocation (集會)  /  Congregation (會眾) /  Community (團契) / Church (教會)。

  故「雅威聖會」即為「蒙至高的雅威神所選召、被祂分別為聖之人們,一同聚集之會」,會眾力行祂的一切旨意、律例、典章,遵守神人之永約,矢志不渝!

  「雅威」是至高神。祂的愛子是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此為希臘文的中文音譯)[註二],又稱為「約書亞」(此為希伯來文的中文音譯 ),意為「雅威拯救」[註三]。他被至高神所差在這世上,降生為人,帶有與世人相同的肉體並伴有相同的軟弱,在地上遵行神的一切旨意、律例、典章、盟約,因此受苦,並學習順服,最終得以完全,至高神使其高升,使其成為救主、「基督」,也就是希伯來先知所預言的那一位「彌賽亞」[註四]。

  我們尊「耶穌基督」為救主,學習他全守律法的榜樣,跟從他的腳蹤,在世追求聖潔,在苦難中學習順服,深信必得以完全,被神高升,將來必與基督一同作王。

本會宗旨

  • 致力於查考聖經、明白真理、學習主耶穌基督之榜樣、憑著靈,本著以愛力行的信心,等候義的盼望(加 5:5-6)。
  • 一切行動力求完全遵守雅威真神的律例典章、順服聖靈引導、勝過肉體的軟弱、自潔、脫離卑賤世俗、離開不義、作貴重的器皿、分別為聖、獻身作為活祭(提後 2:19-22; 羅 12:1)。
  • 力求愛心在真知識和各樣的洞察力上多而又多而充盈滿溢,達到能驗識出美好之事,好叫我們成為純淨無瑕、且毫無過失,直到基督的日子,充滿了仁義的果子、亦即這透過耶穌基督之事,最終達到神的榮耀和讚美(腓 1:9-11)。
  • 效法聖經所示的工人訓練模式,召開「先知門徒培訓班」。通過查經教導真理,配合信心生活實踐,培養出忠心有見識的工人。

「你的名」(路 11:2)

  神的名,代表神一切所是所為,包含祂的創造、救贖之工,也包含祂由聖言所啟示的本質::公義、信實、堅愛等等。神名非單指「雅威」一詞之意,雖則此名本當尊重分別,「名」在猶太人用法是含括這位的一切,故而神的身份、地位、權柄、能力、作為,都包括在內,則神之言行和神性可概括其意。動詞「成為神聖」,意為將之分別歸神,它與其他諸名有別,如神子之名、天使之名、神僕之名,乃至其他神明之名、撒旦之名。這名由摩西五經所啟示,就是透過祂的律例典章所表明的一切真理都被視為神聖的而顯於世間之意。故而本句話實指神的律法被世人視為當尊重而實踐之,才是真正將神名分別之意。這不單包含十誡的意涵,更是希伯來聖經律法和先知的總合,被分別出來與今世撒旦之國的總合有別之意。

「神的名」(出 3:13-22)

  指「神的名」,是「雅威」。

  「雅威」此名稱必須由《出埃及記》3 章 13 節(出 3:13)的摩西之問題,並由 14 至 22 節的雅威之長回答才能說清楚。但首先必須確認的就是:此處正是在重複強調雅威就是神的名,並且神是用三次回話來重複強調說明解釋此名字的含意和行動內容的實質目的。由摩西的問題可以了解到他的難處和困惑點:以色列人長期寄居埃及的信仰早已埃及化的問題〈結 20:4–9〉,所以,摩西才會提到他在面對以色列人的問題時,他要如何回答。雖然,他們是因作苦工、嘆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出 2:23〉,神聽見、紀念他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24,25〉。但是,他們對於祖宗的神之信心和認識是早已喪失或忽略,這由第一、二章可知:只存幾位婦人,如:兩位收生婆、摩西之母的敬畏神並對他的一點點信心。雅威此名字在他們當時來說,是陌生而又遙遠的,因為連自己祖宗的神之名是什麼都會提問的人,他們的傳承早已出現極大的落差、斷層。這就是摩西首要面對的難處,而這不也是今日我們的難題麼?你真的認識這位真神麼?〈約 8:55;14:7;17:3〉,若果對他的名字都搞不清楚的話,又如何為此名之尊稱為聖而禱告呢?同樣,神對所要差傳他名字的人、摩西而言,也要加以教導改正,因此,出三至六章的主題,就是放在以色列人和摩西對神的認識和信心上,這也是耶穌基督的認識和信心。

   神的回答甚為重要,神的名字是自有永有的,中文譯法是差強人意的,但是,因有許多學者專家對於第十四節早已投入極多、極深入的研究、探討,例如:

托利福‧ 柏曼先生他在《希伯來與希臘思想比較》一書中〈吳勇立譯,上海出版社 48、49 頁〉,他說:
  顯而易見,上帝之名雅威,與此名字可能性的詞根 yah、yahu,比摩西這個名字更古老。其中所透露出的啟示內容並不在於聲音片斷的傳遞,而只是和聲音片斷密不可分地聯繫在一起。艾希羅得(Walter Eichrodt)認為,yah 或 yahu 擴展成 yhwh 和摩西的創教舉動是有聯繫的,[1]這個看法不無道理。但即便摩西從其他人那裏,比如從米甸人那裏借取了全名,也不能掩蓋這樣的關鍵事實:摩西宗教裏固有的上帝啟示完全不同於其他宗教,如米甸人的宗教。
  多數的《舊約》學者認為,《出埃及記》3 章 14 節(出 3:14)澄清了雅威的名字,這要麼是正確而且重要的,要麼只有大眾詞源學[2]的意思。按照拉茨柯夫堅持認為,《出埃及記》3 章 14 節雖沒有解釋上帝之名,但對於名字及其廣為人知的事實具有特殊的意義。按他說,這個詞的意思是:如果 hayah 不能歸屬於雅威,那麼它就不能歸屬於世上任何一個人或事物。[3]
  儘管這樣,有一句話對於雅威的信奉者無論如何還是具有典型意義的:雅威是不可改變的 hayah,也即永恆的 hayah,而這種 hayah 是一種運動的、活躍的、效力顯著的、人格化的實存,「他貫徹他的意圖,達到他的目的,藉此使他的民眾增進幸福,得到救贖」,[4]當然民眾的順從是先滶條件,存在者的,也就是永遠發揮著威力的雅威,是創造者。
[1]Eichrodt, Theologie des Alten Testaments(《〈舊約〉神學》), I, S. 92, Leipzig 1933.
[2]語言學術語,意即對詞語錯誤的分拆從而歸納出不正確的來源。——譯者註
[3]Ratschow,前引,S. 81.
[4]Mowinckel,前引.

  不過,我個人認為,此節的字根 hayah,原文 ('ehyeh)  HB1961,既然是使用未完成式、單純主動態、第一人稱、普通、單數,依據郭榮敏先生翻譯的《實用古典希伯來文文法》一書所說的:未來完成式使用人稱詞前質詞,行動者才是主要觀念所繫的,而其行動是未完成的,他不同於完成式強調的是行動本身。所以,此節應直譯:「我將要存有、生成和生效,就是我將要存有、生成和生效的那位」。原文用重複兩次未完成式的 'ehyeh,除了強調這個動作者、神、之外,還有由後一詞來說明這種 'heyeh 是,一直存有、生成、生效的,是繼續不斷的存有,是繼續不斷的生成,是繼續不斷的生效的。另外,有人譯成:「我是我所是」,這種人應該去查一查希伯來文的 hayah,它最主要的意義和功能是:一、表達存有、生成、生效;二、用作繫動詞。但希伯來文因有名詞句,故繫動詞不必有,hayah 不作為繫詞已成一條普遍規則,它與英文的動詞存在之區別是,它是真正具有完整的動詞力〈Verbalkraft〉的動詞,事實上,希伯來文本身就不是靜態性的,而是動態性的。常把繫辭省略不用,因此,譯作「是」,這是極大的誤解,極多數的人是由英語的 Im  who Im,來譯成中文的。甚至由此延申出:耶穌基督也說過:我是〈約 8:28〉,而定下他們的神觀:耶穌基督就是那位雅威神,祂的名就是耶穌。卻不去了解希臘文的:ego eimi,究竟在上下文義為何;約 9:9 的瞎子他也說:我是,I am,因此,把神的名變成耶穌,而把耶穌變成獨一真神來崇拜,這種錯誤的認知,甚囂塵上。

  第十四節下文又重覆 ('ehyeh) 我將要存有、且一直存有的那位。這是神吩咐摩西要這樣說:那永有的,〈這就是神的名    'ehyeh〉差我到你們這裡來。第十五節再說得更清楚:雅威〈YHWH〉 你們祖宗的神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個」是我名字直到永遠,「這個」是我的紀念,直到世世代代。此處連用神共四次、這個〈此代名詞就是指雅威神的名字〉兩次,首次是你們祖宗的神,下由三位祖宗的名字的神來說明〈在此章重複三次:6,15,16〉,這位神的名字便與他們祖宗的名字串連在一起來,注意: 此三位的名字都是由雅威所命名的,亞伯蘭改稱亞伯拉罕;以撒是神取的名;雅各改稱以色列,命名者有權來對被命名者施行統治權,而這些名字都是與他們所立的約有關,同樣,雅威神名也使與他們的約有涉。神是守約施堅愛的神,對與他的選民也是一樣的要求他們守約堅愛,這種雙方面的盟約,是宗主對附屬者的盟約,雙方是由信實不變的誓約來維繫彼此的關係的,任何一方決不可以片面違約或廢約。因此,神的名字和三祖名字之重提和認識,就成為此處極為關鍵處。

  第十六節至二十二節的長話語,只不過在強化這種神名、及三祖名字的守約、施堅愛的表現。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說過的應許,長老他們必聽你的話,對埃及王說的話,神的知道,神的施行一切奇事,以及你們的得勝凱旋式的出去等等,這都是這位神對選民的再一次創造、救贖、及對埃及王的審判刑罰。而神的名字雅威正是意涵著:信實、公義的神;萬有的創造者,救贖者,審判者。因此神說:「我必〈與你同〉在」,〈3:12〉,就是神對以撒、雅各的應許的重複〈創 26:3,28:15,31:3〉。而這詞:「我必在」〈HB1961〉就是雅威此名的原義和詮釋,因為它的原文完全一樣,就是:'ehyeh 我將要存有、生成、生效;我,創造者救贖者以及公義的審判者、是信實守約的神。這就是說雅威神的名字,早就出現在以色列之列祖中,而非在出埃及記才突然蹦出來,若果如此,就是摩西去對長老說這個新名字,他們更是無法聯繫或聯想到,這位神究竟與他們何干。

  十誡之第三誡,「不可妄稱雅威你神的名,因為妄稱雅威名的,雅威必不以他為無罪」(出 Exo 20:7)。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與第二誡「禁造及拜偶像」並未被直接提及。但此句「願神的名被尊為聖」,亦即包括此二誡在內,若是雅威神之外,還拜別神,還拜受造者之像,便都包括在未獨尊神名(雅威)在內了。至於第三誡「勿妄稱神名」,更是指向(為虛謊不實的人事物而舉起神名來)未尊神名為聖別。至於第四誡守安息「聖日」,更是尊神名為「聖」。至於第五誡至第十誡,事實上,亦包括在此禱文中,哪有不尊榮父母而有雅威神父神之名的?哪有殺、姦、偷、說謊、作假證、貪婪者,是在尊神名為聖呢?故此句實為十誡之主旨。亦包括神的救贖、審判之神聖權能。

  門徒是神的新造,即照神之形像所造的,即是神在真實的虔聖和正義裡所造的新人(弗 Eph 4:24),他們理當在生活上有善工以榮父,在禱告上以神的名為聖,終身在神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事奉神(路 Luk 1:75)。神是聖潔的,所以選民也是聖潔(彼前 1Pe 1:15-16,此處經文引自食物潔淨條例上,追求聖潔如神一樣的,利 Lev 11:44; 19:2; 20:7),其心中所思所望,也是以尊聖潔的神之名,被尊為聖,為一生職志,這也是主耶穌的禱告。

  現今有所謂「絕對的權力等同絕對的腐化」的說法,是人們根據歷史中帝王的腐敗情況而作出的結論,但這樣的說法是由不信、邪惡的世界裡的人所認定的,這絕不能搆得上是神及其子民的說法,因為主耶穌的父神,及主和主的使徒徒們,都擁有神賦予他們的絕對權力。


[註一]:「YHWH」:又稱「四字聖名」,原是希伯來文,據考證的近似發音為 「YaHWeH」,中文譯作「雅威」。根據研究,猶太人被擄歸回以後,尤其是公元前三世紀以後,「雅威」之名開始受到特殊的尊敬。猶太人由於某種宗教上的顧忌與避諱,不敢任意直呼「雅威」,為避免誤讀,只寫出四個子音 YHWH ,而改念作「阿多納伊 Adonay(主)」,時間一久,「YHWH」一詞本來的正確發音便變得難以確認。

  但是諷刺的是,現存的經文中有許多組合字,其也包含有神的名字在其中,例如為人熟知的「哈利路亞」,原意為「你們要讚美神(亞)」,其中的「亞」,就是對神的名「雅威」簡化稱呼,只唸首音節「YaH」(亞/雅)。舊約聖經中人名「約書亞」、「以賽亞」中的「亞」,也是如此,都是對神的名簡稱。由以上看來,不僅不避諱神的名,反而加以簡化,並用於諸多方面上,這表明了,並未有避諱一說。

  現今對稱呼「YaHWeH」持避諱看法之人,並不避諱唸「哈利路亞」、「約書亞」、「以賽亞」等字,這明顯他們所持顧忌與避諱說法是相互矛盾的!

  「耶和華」是人為拼湊的讀法,並不正確。是將希伯來文 Adonay (主)的母音 a-o-a 嵌入 Y-H-W-H 中,又轉為 e-o-a,結果讀成耶和華(Yahowah 或 Yehowah),由於是先譯成德文,因希伯來文無 J 音,德文中無 Y 音,故在 2 種文字譯名/音時,往往是 Y、J 互相換用,便寫成 Jehovah ,從此廣為流傳,以訛傳訛至今。

[註二]:「耶穌」:此為希臘文的中文音譯。希臘文 Ἰησοῦς ,直譯作 Yesous,讀作 yesus,按德文習慣譯作 Jesus,現今英文轉讀作 [‘dʒi:zəs] ,與原音差距較大;

[註三]:「約書亞」:此為希伯來文的中文音譯。希伯來文 יְהוֹשׁוּעַ  讀作 ye-ho-shu-a,按德文習慣譯作 Joshua,現今英文轉讀作  ['dʒɔʃu:ə] ,與原音差距較大;

[註四]:「受膏者」:希臘文稱為「基督」,譯自希伯來文「彌賽亞」一字。起源於過去要經過膏油抺人身上,設立這人為王,得以就職。

「耶穌」與「約書亞」:「耶穌」是希臘文,譯自希伯來文「約書亞」一字,意思為「雅威是拯救/救恩」。耶穌是「基督」(受膏者),是拯救者,是人類的救主,這就是雅威神特意要為他的獨生愛子取名為「耶穌」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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