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參、各樣洗禮
本文屬於《論基督道理的開端》系列; 作者:林義鴻 LYH; 成文日期:20181218。
A、定義
「洗禮、浸禮」baptismon (G908)
- 陽性名詞、複數詞,名詞只出現四次:
- (來 6:2)「洗禮」;
- (可 7:4)「洗(杯)」;
- (西 2:12)「受洗」;
- (來 9:10)「諸般洗濯」。
「施洗、行浸禮」 baptiso (G907)
- 動詞,是上詞的詞源。
- 《古希臘語漢語詞典》1、浸入;2、宗教上:浸禮,洗禮。
- 《聖經原文字典》洗禮、浸禮。
- 《司徒雷登字典》浴禮,指依摩西律法而行者言。
「浸、浸入」 bapto (G911)
- 動詞,是上詞「施洗、行浸禮」的詞根,指將某物體浸泡於液體裏,直譯譯文是「浸、浸入」。
新約聖經用法
- 「浸、浸入」 bapto (G911)只有 4 次出現,《和合本》分別以「蘸」、「濺」譯之(約 13:26)。
- 「蘸」字古曰以物沒水也,見說文解字。按玉篇云:「蘸,以物內水中,」今謂以物沾水或沾取他物曰蘸,並引申之義。(参見辭海 2547 頁)。所以,今都只存沾染、輕沾之意,並不能充分表達原義。
- 「浸」字則是指水淹物,水分子侵入該物的組織中。如浸水,中原北方人叫泡水,是原漢語的退化語言,如食變吃、飲變喝等(参見高階標準臺語字典,785 頁,陳冠學編著)。不但粗俗,而且轉義。
- 如浸漬的浸,則有把某物「泡入」液體中之意(参見超群國語字典,388 頁)。但至少泡入與輕沾有所區別,前者是整體性的沾濕,後者是只有某部分而已。
- 因為「浸」字也有灌水、灌溉的含意,它與臺語的「沃」水相似。
- 「沃」是指大量地將水淋下。所以,使用少量的水,來舉行洗禮的點水禮、滴水禮(常以手指頭點在額頭上),是離開聖經原義的。
舊約聖經用法
- 對應的希伯來文是以(H2881)tabal 「浸入、潔淨」呈現,字面義為把某物浸入另一物中,如用杖頭蘸入蜂房裡(撒上 14:27);把餅蘸在醋裏(得 2:14),腳一入水中(書 3:13),彩衣染了血(創 37:31)等。
- 贖罪祭中,受膏的祭司要把指頭「蘸」於祭牲的血中(利 4:6, 17; 9:9),這是蘸入血中,不是彈或抹(在壇角上)或是灑(在房屋或帳棚上)。點水禮或滴水禮就是誤把彈、抹或灑的動作(壇角或人房等),替代了蘸、浸(祭血中),這已不是原來的浸禮動作。
- (王下 5:14)的沐浴。既是沐浴,豈是一點點的水量而已?腳「入」約但河水中,是指「浸禮」方才適宜。
- (申 33:24)是把腳「蘸」在能淹沒他的油中。(王上 8:15)是把被窩「浸」入水中,方能蒙住王臉,蒙死他。(伯 9:31)是「扔」我在坑中。以上種種例子可知,浸禮是指全身浸入大量的水中,無需多加爭辯。
釋經法取向
- 既然水浸是聖禮,它有字面義與靈義,非只是象徵義或喻義。
- 字面義是浸禮,靈義是洗淨身體的洗禮,但象徵與喻義與此二義不同。
- 保羅在(林前 10:1-3)所說的「都在雲下,都從海裏經過」,他直指「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入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 他沒有使用象徵或喻義法來解釋,而是直接照字面義說「在雲裡海裡受浸,歸入摩西」。
- 他也不是按照靈意解法:雖然說「嗎哪是『靈』食、磐石出的水是『靈』水、磐石是『靈』磐石,就是基督。」但這些與靈有關的說詞,「靈⋯⋯」並不是象徵,不是喻義,「靈⋯⋯」就是「屬靈的⋯⋯」,對比的是「屬物的、屬肉體的⋯⋯」;或說,「靈⋯⋯」是指「屬於天上的事,不是地上的事」。所以屬天屬靈的事,並非象徵或喻義,而是實際存在的實體,不是空泛的象徵或喻義。
- 當然,象徵或喻義也有可能是以地上物,來喻指天上物,不過,今人對於浸禮的意義、目的或功效,早已變樣解作與赦罪、稱義與洗淨罪身無關,正是因為他們把此等聖禮的實行方法、原意、目的、功用等等,加以扭曲、變更、篡改了,所以在此處,我們不得不加以詳細的補充說明。
B、內容
新約希臘文辭典《BDAG》內容摘錄:
- 1、行潔淨的禮儀,指以色列人根深蒂固的、禮儀上重複洗滌的傳統,種類繁多(可 7:4; 路 11:38);
- 2、在禮儀中使用水,目的是要更新或確立與神的關係,投入水中、浸、洗;施洗。
- a、施洗約翰的事工(約 1:25, 28; 太 3:16);經常出現讓自己受洗(太 3:13-14; 路 3:7, 12, 21; 7:30; 約 3:23b);以水(可 1:8a;路 3:16a;徒 1:5a,11:16a;約 1:26, 31)。—–只以甚麼受洗或受洗的目的(太 3:11a);受約翰的洗(路 7:29);徒 19:3 是你受的是甚麼洗?及你所接受的是哪一類的洗禮。
- b、耶穌所行的潔淨禮(約 3:22、26,4:1),有別於 4:2(耶穌沒有親自施洗)。
- c、耶穌死後基督徒的入教聖禮(徒 2:41,8:12-13, 36, 38,9:19)。
- 3、引至某人有一個特別的經歷,是類似入教的水禮,投入水中、施洗。
- a、類比以色列人過紅海,他們使自己投入水中(或受洗)歸入摩西,藉此肯定摩西的領導(林前 10:2)。
- b、指聖靈(火)(可 1:8; 約 1:33; 徒 1:5b;11:16b;参林前 12:13; 太 3:11b。)
- c、指殉道(可 10:38),這明顯的隱喻,用作形容迫在眉睫的各人災難,或許可譯作:你們是不作好準備,如我將要被淹死一樣被淹死呢?参第 39 節;(太 20:22)異文;與火成為強烈的對比(路 12:50)。
以上詳細的引用其中資料,可見此詞在各樣洗禮上,包括了猶太人的洗濯規矩,與新約福音中的水洗、靈洗、火洗、殉道洗等等。火洗與殉道是否等同,見仁見智。
總之,各樣洗禮有水洗、靈洗、火洗、道洗等幾種。(請参見《論盡諸般的義》乙文)。
論水浸
耶穌基督說:「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 3:5)。「從水生」就是指「受水浸」(在水裡受浸);「從聖靈生」就是「受靈浸」(在聖靈裏受浸)。
此二種浸要趕快或同時舉行,不可分開,因為「受水浸」與「歸入基督的死」有關,「受靈浸」與「基督的復活」有涉。
- 撒瑪利亞城是先受水浸,使徒連忙來到,使他們受靈浸(徒 8 章);
- 哥尼流全家的例子是先受靈浸,後馬上吩咐要接受水浸(徒 10 章);
- 以弗所門徒是先接受水浸,使徒就按手,使他們受靈浸(徒 19 章)。
- 「水浸」就是教會合一的基礎,所謂「一洗」是也(弗 4:5b)。
- 沒有經過真正的水浸,就不是基督徒。
- 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雖然靠著羔羊的血可以得救,卻因沒有過紅海,就是在雲裡海裡受浸,歸入摩西(林前 10:1-2),仍然有埃及軍隊在後追殺,或被擄回,重作奴隸的可能與危險。
- 更無可能被聖靈帶領,來到西乃聖山,領受神的聖言,接受聖靈的澆灌,成為祭司的國度,聖別的邦,作神的獨一的選民,在萬民中成為神的寶貴產業。(出 19:1-6)。
- 所以要正確的了解水浸與你的密切關係,它的意義、目的,並正確的水浸的方法與功效。
水浸的功效
- 1、水浸是重生條件之一(約 3:3-5; 多 3:5),沒有從水生的,不能進神的國。從水生的就是重生的洗。
- 2、水浸歸入基督耶穌的名,能洗去你的罪污(徒 2:38; 22:16),沒有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名裡,你的罪仍然存在。
- 3、這水浸能使你罪身滅絕(羅 6:6),沒有水浸,仍是舊人一個。罪仍在你的身體中有權柄能力。
- 4、水浸是脫罪、得稱為義(羅 6:7 原文)。沒有水浸,光是心信口認,仍不得稱義。因為水浸必然是求告主名的人(羅 10:9-13)。當然,人還未信他,怎能求告他呢?
- 5、水浸可成為神的兒女(加 3:26-27),所謂因著信、在基督耶穌裡,是因為所有受浸歸入基督的人,才能進一步(受靈浸)穿上基督,成為屬於基督,作亞伯拉罕的後裔,按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人(加 3:28-29)。
- 6、所以說,受水浸是盡諸般的義(太 3:15)。不是一種象徵,也不是一種見證或宣告。
水浸的意義
- 1、水浸是歸入基督耶穌,就是受浸歸入他的死,與他一同埋葬(羅 6:4)。因為,已經與他聯合生長像他一樣死了(5);就是要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使罪身失效,不再作罪的奴隸(6),因為死了的人已經擺脫了罪(7)。
- 正如我們的先祖過紅海,全在雲中、在海裡受浸歸於摩西(林前 10:1-2),我們受水浸,是在聖靈的雲中與水的海中,歸入了基督耶穌。
- 2、水浸不是除掉肉體的污穢,而是向神發願要常存無愧的良心(彼前 3:21)。
- 3、水浸的意義不是與基督同復活,與基督復活是水浸的目的。
水浸的目的
- 1、水浸目的是要與基督耶穌同復活,就是要我們行事為人按照生命的新樣式,正如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羅 6:4b);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相信也必與他同活(8)。水浸是要我們看(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裡,向神是活的(11)。
- 2、水浸目的是不要讓罪在人必死的身體作王掌權,使人順從牠的私慾;也不要把人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皿,倒要像從死人復活過來的人一樣,把自己獻給神,並把自己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羅 6:12-13)。
- 3、水浸是為了準備靈浸的,水靈二浸要趕快施行,不可間斷。如使徒行傳中的記載,一受水浸就要接受靈浸(徒 8 章;10 章;19 章)。或一接受靈浸就要趕快接受水浸,如哥尼留的全家與親友們(徒 10:47-48)。
水浸的方法
只有一種浸禮(弗 4:5),正如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正如蒙召只有一個盼望,主只有一位,信只有一種,神,萬有的父,只有一位,他超乎萬有,貫徹萬有,在萬有之中(弗 4:4-6)。
受浸既然如此重要,必有錯誤的方法,或假冒無功效的水洗出現,來仿冒真正的、有功效的、正確的洗禮方式(照聖經所記的)。
- 1、要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與受洗。不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父的名是雅威;子的名是耶穌;聖靈沒有名,只是另一位保惠師。
- 2、要在水裡施浸禮,而不是用一點點水的點水禮。過紅海的水,耶穌與太監都在水中受洗。(路 3:21-22; 徒 8:37-39),沒有水不能施洗,只有一點點水,也會使太監的受洗受阻。所以,要有足夠受浸的水量才行。洗的原文是蘸浸,不可能用點水或灑水禮。而是全身都被水浸透、沾濕的禮儀。
- 3、場地,不是一定要在室外或室內,只要是活動的水即可。不可使用死水。
- 4、不能受洗的狀況發生時:遇到時機與情況而無法受洗的人,要禱告神預備好了,才來受洗。比如,重病病到不能施行的人,應由他人幫助抬來受洗;或在監牢中的犯人,因無水池,不可用點水禮來取代,應當等待時機,或是出監後;等等。
水浸的條件
- 1、必須是一位相信有真神的人(來 11:6)
- 2、必須是一位恨罪、認罪、悔改歸向神的人(太 3:3-10; 徒 2:38)
- 3、必須是一位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徒 8:36-37 古卷),是從死裡復活的人;是他的救主,也是他的主(羅 10:9)。
- 4、必須是一位求告主名的人(羅 10:13; 徒 2:21; 珥 2:32)。
- 5、必須是一位相信聖經是神啟示的話,是衡量一切真理的標準(提後 3:16-17)。
- 6、嬰孩或未具備以上任何條件的人不能受洗。如鬼附的人,精神不正常的人,不宜受洗。
- 7、新近來聽道、慕道的人,最好先接受慕道班的學課。
- 8、要準備受浸的人,他們應當預備受浸的心,若能為罪、為死行懊悔而禁食禱告一段時間最好。
- 9、教會應當嚴加審核,對於那些準備受浸者的資格或時機,要嚴格把關,不可任由假弟兄混進來,也不可有人情世故等因素,才前來受洗或施洗。
施浸的人員
- 1、必須是一位已經信而受水靈二洗的聖徒。
- 2、必須是一位真正認識水浸的人,就是具備以上所說的有正確認識的人。
- 3、不一定要由聖職人員來擔任,但最好是由教會的執事來施行,比較妥當。但情況特殊時除外。
論靈浸
領受聖靈是神的吩咐與應許
〔LYH 作於:(2018)1204〕
- 1、領受聖靈是神的吩咐
- 2、領受聖靈是耶穌基督的命令
- 3、領受聖靈是神的應許
- 4、領受聖靈是使徒遵命而行的首要目標
- 5、領受聖靈是使徒教會最寶貴的恩賜
- 6、領受聖靈是撒但最害怕的屬靈武器
- 7、領受聖靈是進天國的憑據
信心要與聖靈並行,正如信心與行為同工一樣,彼此不能分開。保羅所謂因著信憑著靈(加 5:5-6)。出於信就是出於恩典,不是出於肉體,既是出於恩典,乃是出於神的應許,神的應許必須以信心和聖靈來承受。
門徒何時才受了聖靈?
1、不是悔改時
施洗約翰的洗是悔改的洗(徒 19:3-4),悔改是只心思轉變歸向神,謹守神的律法(申 30:1-10)。悔改是公開認罪與結出悔改的果子來。但約翰說他來,是要叫人悔改、叫人受基督的洗(受聖靈),是要為那位能力比他大的基督,來預備合用的百姓,使兒女的心轉向父親,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們(路 1:17)。基督是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浸的。所以,悔改雖然有聖靈感動的工作,沒有蒙光照不可能悔改,光照與悔改確實都是聖靈的工作,但蒙光照與悔改都不是受聖靈的時候。
2、不是信靠主耶穌時
信了主的猶太人,仍然沒又受聖靈,反而,因為聽見耶穌所說的話後,對他加以攻擊(約 8:31-44)。
信了主的許多門徒,因看見神蹟而相信他,卻仍然沒有聖靈,因為主沒有把自己交託給他們(約 2:23-25)。
撒瑪利亞城信徒並未受聖靈(徒 8 章)
3、不是受水的浸時
主的門徒受過約翰與耶穌的水浸,並沒有受聖靈。(福音書)
撒瑪利亞信徒雖然受了浸,仍然沒有聖靈降臨(徒 8:16-17)。
以弗所門徒雖然受了水浸,仍然沒有聖靈降臨(徒 19:1-7)。
4、非受聖靈感動時
受聖靈感動只是一時的,受聖靈內住是永遠的(約 14:16)。蒙光照、脫離死行,知道信主,明白聖經,甚至是說耶穌是主之時(林前 12:1-3)等等,多是聖靈的工作,但並不是受聖靈。
5、不是有好行為時
有好行為不見得就是受了聖靈。遵行律法的好行為是榮耀神沒錯。但是,受聖靈本身不是只有好行為(作善工),作善工是人的本分,受聖靈是神的恩典與賞賜,二者必須區分開來,否則,就是靠自己的功德得救,會自誇,如同自高的法利賽人那樣(路 18 章);
撒該的悔改有好行為,但並無受聖靈;罪女膏主愛主,但並非受了聖靈;
接待救濟幫助人等等分享好心,如馬大與一些婦女們以財物接濟耶穌與門徒們,並不是受了聖靈;不貪瀆的稅吏,不強暴的兵丁、不說謊的真以色列人拿但業等人,並不是受了聖靈。
哥尼流全家敬畏神,是義人,但並沒有受聖靈(徒 10 章);
所以,有悔改的果子,雖然是出於聖靈,並非受了聖靈。同樣,有了愛、聖、義、善、和、節制、溫柔、等等聖靈的果子(行為),並非受了聖靈,不能以果來推因,免得犯了程序上的錯誤。
6、不是得能力時
有聖靈恩賜或能力並不是受了聖靈,有恩賜能力是作僕人,又聖靈是作神子。因為身分、地位不同。
施洗約翰是有聖靈恩賜、能力的先知,雖然被聖靈充滿,但並不是受了耶穌的洗(就是受了聖靈)。所以,婦人所生的,無一人大過約翰,但在天國中最小的,都比他還大(太 11 章);
亞波羅雖然很有講經的恩賜能力,卻只知道約翰的洗,並不知道耶穌的洗(徒 18 章下)。
十二使徒有耶穌賜他們權柄能力,能夠傳道趕鬼醫病,但並無受了聖靈(太 10 章)。要等到五旬節時,禱告等候聖靈,那時才受了聖靈。
7、而是說方言時
聖靈初降時,必然出現說方言(原文是「用舌頭演說」)之表現,有以下多處明確的經文記載為證:
- A、(徒 1-2 章)門徒遵照耶穌的命令與應許說,你們要受聖靈的洗(浸),要在耶路撒冷禱告、等候聖靈來到,果然受了聖靈。
- 路加使用七個句子,即七個梯階(徒 2:1-4),
- 第五階段是「舌頭像火顯現,分開,停落在他們每個人頭上」,
- 第六階段是「並且他們都被聖靈充滿」,
- 第七階段是「按著聖靈所賜的先知語言,說起別國的話來」(徒 2:4)。
- 「先有靈言現象(舌頭顯現、分開落在各人頭上),後有聖靈充滿,說起其他語言。」此等次序不能混亂,如同(徒 19:6)「先有用舌頭說話,後有說預言」。
- B、(徒 10-15 章)哥尼流一家人受了聖靈,就是說方言,稱讚神為大,彼得因此認同他們所受的就是聖靈,完全與他們一樣,就是耶穌所說的,你們受聖靈的浸(徒 10:44-47; 11:15-17; 15:8-10)。未提被聖靈充滿。
- C、(徒 19 章)在以弗所的門徒,聽見了保羅所說的神的道,既受了水洗(浸),且受了保羅的按手之後,他們才受了聖靈,明確記載他們有說方言,又說預言的表現,並可以統計人數。
- 保羅先問他們說,你們信了之後,受了聖靈沒有?
- 他們說沒有,連聽過聖靈都沒有。他們只是受了約翰的水洗(浸)。
- 所以他們接受保羅的話,相信歸入耶穌,便再次受水洗(浸)歸入主耶穌的名裏,
- 之後當保羅按手在他們身上,聖靈便臨到他們,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約有 12 位男人(徒 19:1-7)。未提被聖靈充滿。
以上三個經上的實例,均一概表明,受聖靈一開始的表現,就是「說靈言(說方言,原文是「用舌頭演說」)」配合「稱讚神為大、說預言」,使徒彼得和保羅均依此判定對方受了聖靈。
說靈言的功用
〔LYH 作於:20140208〕
說靈言是聖靈初次降臨人身上時,首先的獨特印記,是聖靈充滿的表現。是重生、更新、得力之條件,也是屬神權柄、能力、智慧運行與運用的最佳管道。是打開天界靈界奧秘之鑰。
- 一是能在靈裡面,對神說諸般奧秘事,就是有智慧傳講神的眾奧秘之能力(林前 14:2),
- 也是對天空屬靈的執政者、掌權者、有能者、主治者(眾天使)等講說神的福音計劃(弗 3 章);
- 就是講說神的大作為(徒 2; 10 章);
- 故能使人因此得權柄能力,靠主耶穌基督的名趕出污鬼(邪靈、惡魔)。
- 二是建造自己成為靈殿的能力(林前 14:4)。
- 能賜人信徳、知識、節制、敬虔、仁愛、喜樂、和平、良善、信實等靈果。故有靈歌靈舞蹈等聖靈充滿的屬靈表現(弗 5:18-19; 西 3:16; 彼後 1:3-8; 加 5:22-23)。
- 三是侍奉敬拜讚美祝謝上帝雅威,有神的屬靈權柄語能力的運作之靈歌(弗 5:18-20)。如人音律樂器一般,在作為頌讚神的靈祭物。(林前 14:6-19; 彼前 2:5)。頌讚的祭(來 13:13-14)。求告神的頌讚感謝祭(詩 50:13-14; 21)。
- 四是對不信者顯出神蹟(證據、記號)。有時經過翻譯後,如同具有先知講道之能力或功效。(林前 14:22-32)。
- 五是使全教會被聖靈充滿,在聖靈的代禱上,顯出更豐沛的恩典、能力在聖徒們身上,使基督的愛更加彰顯。
- 六是撒但集團極其畏懼、極力要阻斷人說,企圖改變人的觀念想法或作法,要叫人蔑視它、污衊它、假冒它、毀滅它。如同今日的所謂靈恩運動的第三波、第四波、第五波等等,諸般詭異多端的仿冒、滲透、偽裝,混亂教會真理原貌。
方言與敬拜
〔LYH 作於:(2014)0315〕
一、方言與敬拜的使徒教訓(林前 14 章)
1、兩種方言:造就對象有別(林前 14:2-13)
- A、對神說的造就自己(林前 14:2-4)。
- B、對人說的造就教會(林前 14:5-13)。
2、兩種禱告:造就功能有別(林前 14:14-20)
- A、用方言禱告。
- B、用悟性禱告。
3、依據律法說(林前 14:21-26; 賽 28:11)
- A、說方言是一種神蹟(記號),對不信的選民講說。
- B、說預言也是一種神蹟(記號),卻是對信者講說。
4、敬拜的內容與次序:(林前 14:27-36)
- A、內容:有教導、啟示、方言、翻方言等。
- B、次序:限制人數、輪說與翻譯;順服,正如婦女一樣順服。
5、凡事規規矩矩按序而行(林前 14:39)
- A、要切慕作先知講道。
- B、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二、五旬節的說方言與敬拜(徒 2:1-5)
- 1、敬拜的節期是五旬節。
- 2、敬拜的地點是城中屋。
- 3、敬拜的人員是基督徒。
- 4、敬拜的憑藉是神的靈。
- 5、敬拜的祭物是說方言。
三、說方言與敬拜的歷史淵源
- 1、巴別塔敬拜與混亂舌頭(創 10-11 章)。
- 2、西乃山敬拜與會幕建造(出 3:12; 5:1; 25 章)。
四、方言敬拜與靈生靈果連結
1、基礎與房頂都是聖靈設立的
- A、第一是使徒,最後是說方言(林前 12:28, 30)。
- B、使徒感謝神,他說方言比教會還多(林前 14:18)。
2、神比人還大
- A、先敬拜事奉神。
- B、後結果服事人。
3、不愛自己怎會愛別人?
- A、先求造就自己(唱詩禱告讀經充實自己)。
- B、後求造就教會(領詩領禱領讀餵飽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