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對神信實
本文屬於《論基督道理的開端》系列; 作者:林義鴻 LYH; 成文日期:20181218。
定義
「信靠神」原文直譯:「對神信實」。
《和合本》譯作「信靠神」,中文「信靠」一詞是動詞,但是原文卻是名詞,即 G4102 原文的名詞、屬格、陰性、單數,譯作「信實」較為合適。因此《和合本》譯作「信靠」是屬於失真,因把原文的名詞改譯變成動詞。
「信實」後接直接目的格、介系詞 epi 向或對著;名詞 theon 神,所以,原文是指:「向著神信實」,或「對神信實」。或許「信靠神」也可以成立,不過,這是非常意譯式的譯文,只要不是誤導人的思路。
「對神信實」與「懊悔死行」不可分,死行是一切的問題所在,懊悔(死行)與對神信實,都是源於此,至於下文的四樣根基教訓,也是針對死行而有的。所以,懊悔是針對與深識死行之可惡而生的;對神信實也是如此,否則,各樣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永遠審判,哪一樣不是針對死行而有的對策嗎?死是眾人的結局,是人類最大的仇敵,也是最後要滅絕的仇敵。但神的律法與福音正是針對死行而言的,因為,神的創造、救贖、審判,正是徹底解決死行的良方。
1、「神」
神是自有永有的存在、生成、生效者,這是祂的名字雅威的原意。祂是使不存在的變成存在的神,也是使死人復活的神(羅 4:17)。希伯來文的神字(`elohim),原指大有權能者(詩 82:1)。是向自己起誓的神,因再無比祂更大的(來 6:16, 17),因為只有祂才是至高的,是萬神之神,是萬王之王,是天地的主宰。
在神的國度中,包括祂所創造的天地和其中的萬有或萬軍,首先是創生祂最最得意的愛子,就是道或稱智慧,藉著他,通過祂的靈,又創生萬有。又早立他為萬有的繼承者,他是神榮耀的返照光輝,是祂本體或契據的真像(來 1:2, 3)。這就是基督耶穌,是神的獨生的愛子。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也是出自那些眾死人中的首生者(西 1:15,, 18)。他和天上眾種聖使者都是諸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詩 82:6),所以,其生命和治理審判的權柄是由獨一真神天父、雅威所分賜的(約 5:26,, 27)。因為,雅威父神是獨有權能的(提前 6:15),所以,他們的權柄、榮耀、尊貴、稱讚都不能與至高者神相匹配,聖潔、公義和良善等等屬性都是來自祂,因此,他們都是這位神的差役或臣僕,所以,當彼得說到,耶穌是『神的基督』時,就是指神『所差來的基督』;而『神的靈』就是指神所差來的聖靈;正如天使是指神的使者,神的使者就是指神所差來的使者。其他的靈界物都是神的天使。
在諸天上,神有治理的體系和規矩、有生命和次序存在,在地上也是一樣。神的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就是律法,人活著就是靠著這神聖的話才能活著。這口所出的話,就是神的道。而這道或話語(ho Logos)『生成了』(egeneto)肉身,暫住在我們人間(約 1:14)。他並不是那位父神成了肉身,因為父神是靈,不是住在人間或地上的,而是住在人不能近的光裡(提前 6:16),是在諸天之上。在神寶座前面與周圍有四活物與二十四位長老,以及眾使者,他們不分晝夜地都在敬拜、侍奉祂。這神的話是人的生命,是人的光。人各樣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這位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雅 1:17),所以,這位神是我們人以及萬有所當信靠的唯一對象。
2、「信靠」
A、字義
此詞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一節有最佳的解釋: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作者準確地詮釋希伯來文的 H530 穩定、信實、可靠,動詞的基本概念是指:堅固、確定;單純主動態表示「建立一個支撐」的基本含意。
B、用法
a、舊約用法
它用在支搭帳幕時,是指中間的支柱(王下 18:16)。
用於神,是指神的信實守約的信。新約聖經有出現兩次:一是在羅 3:3 中的『神的信』;一是在可 11:22『你們當有神的信』。但在舊約聖經中,則有多次說到神的信實,它是和公義、堅愛等詞並列出現的,《和合本》譯詞是用『慈愛和誠實』之字眼,來譯神與人之間的堅愛和信實。此二詞皆為神的盟約用語,堅愛是以 H2617,信實是以 H530 來表現。因此,向著神信實,就是意指向神守約之誠實,因為神要的就是「堅愛」(何 6:6),《和合本》譯:良善),而非祭祀。平行的下句是『喜愛神的知識』(《和合本》譯是認識神)勝於燔祭』。就上下對應詞而言,堅愛就是神的知識;正如祭祀就是燔祭。神的知識就是指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聖約。所以說,神的知識或堅愛,都是指與神的約,或是與神的律法有涉的用語。
b、新約用法
羅馬書中依次出現的信實,有(羅 3:3)神的信實;(羅 3:22, 26)基督耶穌的信實;(羅 4:16)亞伯拉罕的信實。以及一切效法基督與亞伯拉罕的信實之信徒。
耶穌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 12:2),所以教會要達到『神子的信與真知識的一致景況』(弗 4:13 原文)。這是教會長大成熟的目標;是我們學習的榜樣;神的義是透過基督的信實、進到一切信者的(羅 3:22)之原文,参見(腓 3:9)之原文;我們蒙神稱義,是本著(或效法)耶穌的信實(羅 3:26a),参見(羅 4:16)「效法」。因為耶穌的信實是針對神的聖約,也就是遵守神的一切律例典章。
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是一切尋求他的賞賜者(來 11:6)。來 11 章就是信心的見證人,『義人是因信得生』,此種主題連續出現在保羅的三封書信中,足見信心或信實的重要性。
一般人重視因信稱義,卻不重視『義人因信實得以活著』(義人因信得生之原文)。因信稱義不過是得救的開始,而義人因信得生,才是得救的完成或結束。保羅分別在三卷書信中,論述此同一個主題(羅 1:17; 加 3:11; 來 10:38),可見他重視的程度。這因信得生的信,就是以耶穌的信實來作為標竿或榜樣的,所以,保羅說:「我們在基督裏,透過『他的信實』(原文),可以坦然無懼,並大有信心地來到神面前」。(弗 3:12)。(詳細有關耶穌基督的信實之文章,請参照雅威聖會網站)。
C、信實的表現或證明
耶穌基督在路加福音出現四次,你的信救了你。所以,其中對於信心的表現,有清楚的教導。
首先,信心藉著「愛心」運行,才大有功效(加 5:5),正如罪女膏主一樣(路 7 章)。她的愛是由她的眼淚、頭髮、嘴唇、香膏來表現的。沒有愛,豈有真信?
其次,信心要藉著「見證」,大膽地公開蒙恩的經過來榮耀神,正如 12 年血漏女一樣(路 8 章)。她勇敢的見證,證明她的信救了她,不只是身體得到痊癒,她的內在也跟著潔淨了,這才是真正的得救。
第三,信心要由「順服」來表示,又會回來感謝主;榮耀神,正如一位長大痲瘋的撒瑪利亞人(路 17 章)。他比其他得到潔淨的九位猶太人,更加認識得救的內涵,不只是身體上的潔淨,還包括內心真正的潔淨,這是由感恩、報恩來回饋主恩的。
第四,信心是由「認識」耶穌是誰(拿撒勒人是大衛的子孫),產生積極主動的「呼求」主憐憫,不斷呼喊切求,直到蒙垂聽為止,正如耶利哥城的瞎眼乞丐一樣(路 18 章)。信心是藉這認識與切禱來表顯的,得救後,是一路跟隨耶穌,榮耀歸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最後,信心是藉由公開認罪、悔改的「賠償」與「救濟」貧窮人來表現的,正如稅吏長撒該一樣(路 19:1-10)。他的信心是要看看耶穌,就有計劃地在耶穌要來的路上等候他,如小孩一樣的爬上樹上要看耶穌,一聽耶穌的吩咐,就順服歡喜接待他;在眾人議論紛紛時,為主說話,證明主的作法是正確的,他當眾表示要悔過自新,他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若訛詐過誰,就還他四倍。所以,救恩就臨到他的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