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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truth_investigation:ti43_rethinking_the_speaking_in_tongues

〈肆、當求受聖靈的浸〉三、再思「說方言」

研究題目

  • 一、 說方言是普遍恩賜嗎?說方言這種神跡/記號的意義目的功用何在?為何一求聖靈就會出現說方言的現象?無論是何種人、事、地、時?
  • 二、 使徒行傳和哥林多書是教導意謂濃厚的書信,不是詳盡的歷史書,所以,凡是有記載說方言的事,必定有其目的。不能因為其他地方沒記載,便否定沒有說方言,這樣推論正確嗎?
  • 三、 教會歷史中,教父時代初期已經全然不見聖靈和說方言的事,直到有孟他努主義出現。但為何強調聖靈的教派,卻傳出異端邪說,如同沒聖靈的教派?十九世紀的聖靈工作到五旬節靈恩運動,為何首先出現的恩賜都是說方言,然後才有其他恩賜出現?

再思如下

針對說方言的問題,有幾點疑惑,請大家再思如下:

  • 1. 為何舊約律法先知書裡,沒有清楚記載說方言是受聖靈的唯一憑據?
  • 2. 為何新約聖經裡,只有在兩卷書信裡才論及說方言?
  • 3. 為何此兩卷書中都是與外邦人的教會信徒有關的書信?
  • 4. 為何使徒行傳中的說方言記載出現的現場都有猶太人?
  • 5. 為何此書在保羅所傳道的教會中不記載說方言的事?
  • 6. 為何此書特記那特稱為傳福音的腓利向太監傳耶穌,卻不談聖靈說方言的事?
  • 7. 為何保羅要對約翰的門徒問,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
  • 8. 為何他又問你們受了什麼樣的洗?
  • 9. 為何他在他們受洗歸入耶穌基督後要按手在他們頭上?
  • 10. 為何記載約有12個受聖靈的人,是否也有其他人?
  • 11. 為何記載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這兩種恩賜?
  • 12. 為何這時在以弗所,才對受約翰的洗的幾個門徒問這兩個問題,以前他為何不問?這與只知約翰洗的亞波羅何干?
  • 13. 為何以前他曾在以弗所待過,卻沒有記任何有關說方言和聖靈的事,一如他在前兩次傳道時?
  • 14. 為何此書在十、十一、十五章才提與外邦人得救有關的受聖靈說方言的事,直到十九章又重提受聖靈的事?
  • 15. 為何哥林多教會明明有受聖靈說方言等各種的恩賜,卻不在使徒行傳中記載受聖靈說方言等恩賜?
  • 16. 為何保羅要用三章這麼多的編幅來教導外邦的教會,尤其此教會是紛爭結黨分為四派的時候?
  • 17. 為何他要說那說方言的是要作不信者的證據,而說預言是要做信者的證據?
  • 18. 為何他說那說方言的是嬰孩,又引用律法說到此事?
  • 19. 為何他說到那說方言的要在會中閉口不言,只對自己和對神說就好?
  • 20. 為何他禁止女人在會中說話,正如他禁止沒有翻方言的時候?
  • 21. 我個人的受聖靈說方言和得能力的經歷能印證說方言是普遍的恩賜嗎?
  • 22. 那些確實在一生中沒有說過方言的信徒,他們是否不能得救?
  • 23. 那些確實有不斷求過聖靈卻不會說方言,但是確實有其他聖靈恩賜的信徒,他們是否受了聖靈?
  • 24. 這種人是否是從水和聖靈生的?
  • 25. 保羅在專論福音的書信裡,如羅、加、弗、腓、西等書中,為何從不論及說方言的事?
  • 26. 為何一間專門強調一定要說方言的唯一得救的教派,他們裡面的屬靈程度遠遠落後,仍然像哥林多教會一樣長不大?
  • 27. 在還無靈恩派或五旬節運動之前教會,因為還不會說方言,所以全部不得救,直到會說方言的教派之極少數人興起才能得救?這與普世人的福音是否衝突、矛盾?
  • 28. 我發現自己有如此多種的困惑,是否正常或正確?

我個人的解釋

  • 1. 舊約聖經與說方言有關的,有兩處。一是在創世紀第十、十一章有關新人類在全地分散居住,並巴別塔事件混亂語言的記載;一是在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中有關以色列人因不信先知的話而被擄,聽到的外邦人的方言。但並未直接記載這是與聖靈降臨有關。
  • 2. 只有在徒、林前中提到,是因為前者與猶太人在場有關;後者是與教會也是因猶太人而分黨派有關。
  • 3. 此二封信都是寫給外邦人或在外邦中的教會,前後者都深受猶太人傳統影響。
  • 4. 《使徒行傳》三處經文中在耶京有猶太僑民,說方言現象證明(賽28章)的應驗;在該撒利亞哥尼流家中有奉割禮派的猶太人在場。而猶太人是尋求神跡(或記號證據)的(林前1:22),所以,他們看見了神跡,就是聖靈降臨,使主的門徒們能用他們僑居地的方言來稱神為大的神蹟或;外邦人也像他們一樣有聖靈的恩賜的神蹟,他們才接納他們。
    • 保羅與約翰門徒對話的背景,也是因為有猶太人亞波羅,曾在以弗所城講有關耶穌的道,但他只知道約翰的洗。所以,從作約翰的門徒到作基督徒,一定要受兩種洗:一是要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裡的水洗;一是要受基督的靈洗,才是屬基督的。因為新約是耶穌降生時代,要普世人同作神的兒女,同作神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就要信入基督,受基督的靈洗,證明是神的兒女,正如舊約選民是在雲裡(聖靈裡)、海裡(水裡)受洗歸入摩西。
    • 問題是以色列民和一些外邦的閒雜人都是如此,卻未見到有說方言的記載。可見說方言是與被擄歸國後,耶穌完成救恩後在五旬節時才有的現象。這種因特別的對象、時代、問題需要,會記載的說方言之神蹟,對有信心的人而言,這說方言的神蹟是可有可無的,並非絕對需要。因此,這三處聖經都出現有說方言的記載,只能說是作者有意強調猶太人的不信,就是不信這福音是神的大能,對一切信者進入拯救裡,先猶後希。他們與耶穌在世時一樣,都是要先看到神跡才會相信的,不因為聽到耶穌所說的神的話,就是律法的本意,就去聽從信服跟從他。
  • 5. 保羅與巴拿巴雖都是猶太人,但他們蒙召向海外佈道的對象是包括外邦人在內的,聖經在他兩次向加拉太省和馬其頓省、亞該亞省這三省傳道時,確實都不記聖靈降臨如說方言或說預言等事,反而記聖靈的時間是在他們受差遣時(13:2);他被猶太人巴耶穌敵擋時,受聖靈充滿(13:10);但記他們被猶太人反對時,卻記“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 又記門徒被逼迫時“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13:48-49,52)。「預定、永生、信了、被聖靈充滿」等用詞,在以弗所書中可以見到。
    • 路加特記使徒保羅的完整的證道詞(13:16-41),卻不記如使徒彼得證道詞中有關聖靈降臨的事情(2:14-38),猶僑受洗後,也不記他們受聖靈說方言等事。
    • 記載以哥念傳道時,被猶太人反對時,特記”主藉他們的手施行了神跡奇事,證明他的恩道”(14:1-4);而在路司得城講道,特記一瘸腿者“他聽保羅講道,保羅定睛看他,見他有信心,可得痊癒,就叫他起來站立,那人就跳起來,而且行走。”的神蹟(14:8-10)。這種因見人有信心便能吩咐這人聽命而行,可見這與耶穌所作的一樣,他見瘸腿的人他們有信心,便說你的罪赦了(路5:20)。經文重點在於,人對於神的道之信心,才是得救的根本原因,不是看見神跡、不是靠律法的行為。他被石頭打到半死後,門徒正圍著他,他就起來走進城去。次日去特庇城傳福音收門徒。回三城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原文直譯:對這信去居留住),進神國必須經過許多苦難。(14:22)。仍然是以這信心為得進神國的唯一管道。不是說方言。
    • 他在耶路撒冷也是講在外邦人中神藉著他們所行的神蹟奇事(15:12),也是未特別提說方言等事;他在馬其頓省傳道或亞該亞省傳道,路加特記信主耶穌得救(16:31),尤其是三處記載全家受洗,得救後的主動接待使徒的喜樂(16:15;33-34;18:8)。卻全未記載受聖靈說方言等事。
    • 以上,由他所講得的內容,門徒的反應,這兩方面看來,說方言不是絕對與得救有直接的關係,得救是因著信,本乎耶穌基督的恩。受聖靈說方言是立基於這種福音的信心和恩典的基礎上的恩賜,不立基於此種福音的所謂恩賜,是可疑的恩賜。
    • 就保羅在安提阿的證詞中,傳講耶穌是救主從死裡復活,使人“因信稱義、赦罪,而不是因摩西律法稱義”(13:23-39)。同樣在帖城,他是“本著聖經”,講解陳明:“這基督必須受害,從死人中復起;這位是這基督,這耶穌,這位我所傳佈給你們的。”(17:2-3),聽眾的反應有被說服的,有不信的(起妒心,招市井匪徒);尤其是對庇哩亞城會堂的人,其賢於(更高尚、出身高貴、寬厚、純真)帖城人。極熱切地接受或歡迎這神的道,天天查考這聖經,看這些事是否有這樣。所以,一方面他們中許多人相信;但另一方面帖城猶人又來逼迫他。可見,信的根基是以舊約聖經為本,說方言不是中心點,所以不必記載,那是信道受洗後的事。
    • 他在雅典的講道詞,只提真神和耶穌的復活與審判,不提聖靈說方言(17:22-31)。基礎的福音真理就是神的道,是以舊約聖經所記載的,作為信服的唯一標準。福音是神要人信服祂所立的救主,照祂所立的規矩(律法)去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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