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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道探微》緒論

林義鴻(LYH)著

【敬拜必始於認識】

  • 1.敬拜與認識
  • 2.雅威的敬畏與雅威的認識
  • 3.雅威的誡律與典章
  • 4.智慧的勸戒
  • 5.人的回應與神的應許

【雅威的敬畏是知識的肇基】(箴 1:7)

יִרְאַת יְהוָה רֵאשִׁית דָּעַת (箴 Pro 1:7 WTT)

雅威的敬畏是知識的肇基 (箴 1:7 雅威聖經漢譯)

  原文 יִרְאַת יְהוָה 直譯是「雅威的敬畏」,由於是對仗文體,故應對照下文來解釋。正如下一句「知識的肇基」敬畏肇基都是名詞附屬詞/端詞(construct),而「雅威」與「知識」都是名詞。

  以《和合本》譯文為例,其譯為「敬畏耶和華」,「敬畏」本是名詞,卻被扭曲而改成了動詞,雖漢文譯詞不變,然而漢文位置不同代表了詞性不同,故已造成失真。(註:神的名 YHWH 在傳統上多被譯為 JeHoVaH 耶和華,這被諸多學者認為是屬猜測性之音譯。雅威 YaHWeH 是較受學者認可,較可能接近原音的譯名。)

  某些漢文聖經譯者改變名詞的詞性,是以人自己的信仰知識為本的主觀成見,來解釋原文聖經,此正是人本主義的流毒繼續遺留的證明。他們不明白神本身也有害怕(敬畏之原文意)的性情,以為神不像人那樣容易膽怯害怕,以為害怕本身似乎是負面義居多。事實上,害怕本身是人的本性,人具有謹言慎行的美德,大多因經歷過粗心大意,付出痛苦的代價後,才得以換來,所以,對於惡事有真正的認識,才會對於惡事有真正的害怕。

  所謂勇者無懼,絕非一無所懼,乃因懼於退後而不懼路途艱險;初生之犢不畏虎,乃因對於危險經驗的無知而魯莽。同理,神對於無知少年的警戒,如同對於初生之犢一樣。所以,(箴 1:7)的下文即是以有經驗的識者(父),對無知者(子)的警戒,其警戒正是基於知識,而知識是因為經驗到惡者誘惑之可怕的危險性。雅威猶如人之父,同樣具有因認識而對選民的關懷、憂慮所產生的害怕,深怕他們因無知而落入惡者、淫婦等異教的誘惑。

אָז תָּבִין יִרְאַת יְהוָה וְדַעַת אֱלֹהִים תִּמְצָא (Pro 2:5 WTT)

then shalt thou understand the fear of the Lord, and find the knowledge of God. (Pro 2:5 LXE)

你將會瞭解雅威的敬畏,並找到神的知識。(箴 2:5 雅威聖經漢譯)

  正如(箴 2:5)的一位明白「雅威的害怕/敬畏」與找到「神的認識」之人,就能因得到智慧而得救,就是(箴 2:12-19)所記載的,從惡人之道與淫婦之道中脫離而得救。

【雅威的害怕就是雅威的律法】(詩 19:7-9)

  你真的認識惡人之道?你真的明白淫婦或外女之路?除非你有神的智慧或知識;或說除非你是一位箴言中所說的正直人、純正的人;又走在公平人的路上、虔敬人的道(箴 2:7-8)。但是,這種正直、純正、公平、虔敬……等,又當如何定義?或其標準何在?那標準就是雅威的律法,而雅威的律法就是雅威的害怕、神的認識或知識。

「雅威的害怕」被誤譯成「雅威的道理」

  在(詩 19:7-9)中,與雅威的「律法」平行出現的是:法度、訓詞、命令、典章、與雅威的「道理」。

  「雅威的道理」原文就是「雅威的害怕」。譯者雖未改變詞性(譯文“道理”與原文“害怕”的詞性都是名詞),卻把詞意改變了,害怕變成道理。無論如何,譯者總算知道名詞不能譯成動詞(敬畏耶和華),因為他知道在此處的原文出現平行的對稱結構,這是顯而易見而不容破壞的,但是譯者可能又對於雅威本身的害怕難以理解,或是突破不了傳統觀念的束縛,於是便更改原文的詞意,而產生出與原文“害怕”完全不同含義的“道理”來。

雅威的害怕是指雅威的律法、法度、訓詞、命令、典章。

「雅威的害怕」被誤譯成「敬畏耶和華」

  在(詩 111:10)中,也遭受同樣的命運,改譯原文本義。此篇出現與詩19篇同樣的用詞(名詞):祂的訓詞(7)、雅威的害怕(10)。但是,後者又被變成(動詞)「敬畏耶和華」。此篇與下篇是一體成型的對稱詩,相同的用詞不斷地重覆出現,不同的只是一對神與一對人而已。

  在(詩 112:1)中,「敬畏雅威的」的「敬畏」則是動詞、單純主動、分詞法,不是名詞,它與下一句「甚喜愛祂命令的」的喜愛,同是動詞,不是名詞。所以,此種譯文是正確的。同是作為動詞受詞的是名詞的”雅威”與祂的”命令”。

  因此,在翻譯時,原文的詞性必須被保持,以表明其本意,否則就是不忠實的翻譯,是對於神純正話語的扭曲變質。如此扭曲變質的譯文將對其讀者產生誤解,因為許多讀者並不熟悉原文,只能接受譯文的意思而被誤導。

  無論是《詩篇》或《箴言》,彼此對照叁看原文,可以避免譯者所設下的陷阱。

  再舉一例:

  在(賽 11:2-3)中,重覆出現七種雅威的靈。這七個靈字,其詞性都是名詞,但是,最後又出現名詞變成動詞的譯文,「雅威的敬畏的靈與知識的靈」,變成「知識和敬畏雅威的靈」(3節同)。前文一系列名詞(詞性)為何到最後變動詞了?

「神的真認識」被誤譯成「真認識神」

  「神的真認識」對比的是「罪的真認識」(羅 3:20b)。

  在新約聖經中,「神的真認識」也被誤譯成「真認識神」,例如:在(弗 1:17、西 1:10、彼後 1:2 等……)經節。

神觀、律法觀、聖靈觀均被誤導

  (弗 1:17)是最最具有代表性的經節!不要小看此節的誤譯,它包含澄清所有異教的三種成分:神觀、律法觀、聖靈觀。

為了使基督耶穌我們這主的這神、就是這榮耀的這父,
在祂的真認識裏,將啟示和智慧的靈賞賜給你們。(弗 1:17 雅威聖經漢譯)

ἵνα ὁ θεὸς τοῦ κυρίου ἡμῶν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ὁ πατὴρ τῆς δόξης,
δώῃ ὑμῖν πνεῦμα σοφίας καὶ ἀποκαλύψεως ἐν ἐπιγνώσει αὐτοῦ, (Eph 1:17 BGT)

  神觀上,三位一體神高舉了子與靈,混淆了神,就是這榮耀之父的獨一尊榮地位與性質。

  律法觀上,「神的真認識」就是「神的律法」。譯成「真認識神」,簡直與原義完全脫鉤!因為保羅意在以神的律法(神的真認識)用來作為動詞「賞賜」的修飾語,以限定賞賜的範圍。

  聖靈觀上,聖靈與子一樣,都是同一位父所差遣的啟示管道,父神通過他們來啟示教會。受差者必然是小於差遣者,而聖靈就是受神差遣來的一位啟示、智慧的靈,所要啟示的內容,是要照著這律法的範疇來賜與的。或者說,是以律法(神的真認識)來作為聖靈啟示的準則。

  明乎此,便知保羅的禱告不會超過律法中的應許。他依照神律法的應許來禱告,使教會能明白,神本身所呼召(教會)的指望,就是所要得著的榮耀之豐富;與神能力的浩大;是與基督、他的頭,同樣運作的,同樣得榮耀的(弗 1:20-23)。而這三種應許都蘊含在神的律法中,在神的聖約中。新約是舊約律法的實現,就是這樣,否則,希伯來書就不會說到,神早已賜給選民,這同樣的福音應許了(來 4:1)。

【律法與聖靈的兩大改變問題】

  因此,不要小看這種改變,因為雅威神的害怕與雅威神的害怕的靈,正是指神的律法與神的聖靈。這兩種改變代表著今日基督教派的最大盲點或偏差。這其中牽扯到許多複雜而又糾結的信仰問題,不是短短幾句話可以說清楚的,請容許我在此先賣個關子,讀者請耐心看下去,後面有更詳細的分解。

【人當驗識神或揣摩神】(羅 1:27;徒 17:27)

  驗識或揣摩是人不可推卸的重責。神兒女的知識既然肇基於神的知識。神的知識才是真知識,而人的本分就是去驗識這種真知識。

  驗識是一種對於寶物的鑒賞能力,或稱試而驗可。而這種驗識之智能也是一種經過「揣摩」而得的智能(徒 17:27) ζητεῖν τὸν θεόν, εἰ ἄρα γε ψηλαφήσειαν αὐτὸν καὶ εὕροιεν。「揣摩」原文是摸索、探路。指實際去觸摸感受到的認知神,或說是指體驗到神。驗識神就是體驗神。

  人生來就有敬拜神的本性,這種本性可在羅馬書中得到印證(羅1:27;2:14)。保羅羅列出世人的罪與罰,其基因就是”雖認識神,卻不當作神(或如神)榮耀祂、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 1:21),就從事於偶像崇拜(羅 1:22-27)。保羅認為最大的癥結所在就是,“他們「在真知識上」沒有驗識(試而驗可)這神(羅 1:28) οὐκ ἐδοκίμασαν τὸν θεὸν ἔχειν ἐν ἐπιγνώσει”。

【希臘人與猶太人同樣是瞎子摸象】

希臘人的瞎拜神

  光有敬畏的心,卻無拜神的真知識,如同雅典人一樣,連未識之神都拜。使徒保羅在雅典,看到滿城都是偶像,靈裏著急,與人辯論,對他們說:

「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時,觀看看你們所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徒 17:16,22-23)。

  就是連哲學門派的菁英,都不能認識所拜的神。當時雅典是希臘宗教、政治、文化中心。各種宗教哲學門派群集於此,猶太教、希臘兩大哲學門派等也在此。因此,光靠人的心思理性(哲學或理學)、宗教熱忱(羅馬教祭司,猶太教)等是不能真認識神的,也不能拯救人。希臘人要智慧,猶太人要神蹟,真基督徒要的是神的智慧和能力,就是那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信心(林前 1:22-23)。

猶太人的瞎拜神

  就是神藉著使徒,行出神蹟奇事來,也會被人的宗教熱忱所蒙蔽,錯看了神的作為。正如使徒彼得在聖殿門口,醫治了一位生來是瘸腿、四十多歲的乞丐。叫他當場起來行走,與他們同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神。認識他的人滿心希奇驚訝。彼得解釋說:「以色列人哪!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徒 3:12)。同樣,使徒保羅與巴拿巴二人,在加拉太省路司得城講道時,因見一位生來瘸腿的,從來沒有走過,有信心,可得痊癒。就吩咐他起來,醫治了他。眾人看見此事,就大聲說:

「有神藉著人形降在我們中間了。」
於是,稱巴拿巴為宙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他說話領首。
有城外的祭司牽牛、拿花圈,來到門前,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徒 14 章)。

【我們需要神的憐憫】

  人的傳統枷鎖深深地捆束著人心,保持傳統是各宗派的保護牆,好壞都有。

  宗教歷史越久就有越強的傳統,使人難以誇越。

  因此,無論是希臘人或猶太人,他們代表了當代宗教哲學的頂峰,卻仍然看不到神。舉世之中,都像無頭蒼蠅,狂飛亂舞,卻尋不找方向和目標。所以,真能敬拜神的,不是出於人的心靈和誠實(約 4:24 是誤譯,後詳),也不在乎那定意的,不在乎那奔跑的,而是在乎「神的憐憫」(羅 9:16),和合本誤譯為「發憐憫的 神」(Rom 9:16 CU5)。

  什麼是「神的憐憫」呢?保羅的觀點是以神的信實守約為底線的,神的憐憫不是廉價的恩典,雖然此字常與恩典連用(是同義複詞),但神的恩典也是有所條件的,是以聖約條款為基礎的。因此,希臘文「神的憐憫」τοῦ ἐλεῶντος θεοῦ (tou evleontos theou) ,是譯自希伯來文(出 33:19) רִחַמְתִּי אֶת־אֲשֶׁר אֲרַחֵם ,中譯:「我要憐憫我所要憐憫的」。這是指選民在西乃山下的違背聖約後,神展開憤怒審判,剪除首謀首惡。經摩西代禱,以神要記念他的聖約作為代禱的依據,使神再次暫緩怒火,不馬上滅絕這些違約的選民。神為了要堅定祂信實守約的作為,永不改變。因此,神再次與他一同站在西乃山上,重申神約,重把聖約十誡寫在約板上。這種重申正是要證明,神不是選民可以隨便忽視的神,可以隨人自己的心意、方式來敬拜神的,像以色列人在山下所作的那樣:自定神的形像、神的節期、神的祭司、祭物(出 32:1-5;參王上 11 章)。選民一定要按照神所定的規矩,就是神的律例典章制度,才能侍奉敬拜神。因此,除非神開啟人的愚鈍心靈之眼,否則人是不能拜到真神的。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患了同樣的瞎眼症,正如保羅在(羅 1:19-3:20)中所論述的。

【藉由神(父)差遣的人啟示顯明】

  舊約是藉著神的僕人摩西,新約是藉著「第二摩西」耶穌來啟示的。

  所以,摩西說:「雅威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即西乃山)大會的日子,求雅威你的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雅威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申 18:15-16;徒 3:22;7:37)。

  耶穌說:「父啊!我感謝祢,因為祢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能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 11:25-27)。

【認識父神要經由子(耶穌)的啟示】

  因為子是父在新約中唯一的啟示管道。所以,子說了以上獨斷的話。耶穌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 14:6))。子此等權威,無人能取代。使徒保羅說,他就是神人之間唯一的中保,獨一的贖價。(提前 2:5-6)。

  甚至,要認識這位子,還得父的啟示,而不是屬血肉的人啟示的。因為,耶穌當代的人都只認識耶穌是先知而已,但西門彼得卻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所以,耶穌才會說了底下的話來(太 16:14-17)。

  並且,這子的啟示是由父賜給他的,並不是他自己的。所以,他說:

「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約 8:28;14:10;參照約 5:19,30)。

【父的教訓就是神的律法】

  父的教訓是什麼呢?就是聖經,就是律法先知書,就是神的律例典章制度(彌 4:2;賽 2:3)。

所以,耶穌說:
「在先知書上(賽 54:13)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
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約 6:45)。

  律法和先知書是神啟示人去認識、相信神與耶穌之唯一標準門路。所以,

以賽亞先知說:
「人當以律法(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指基督)。」(賽8:20)

[「晨光」指基督,參見下文(賽 9:1-7)的「大光」。]

  一般學者專家也會引用以上此經節,來反對異教邪說。但是他們卻又說,新約時代不必持守摩西律法,因為耶穌已經成全律法。他們把成全視為已經完結,所以,得救是完全是靠恩典,不是靠行為(好行為、做善工)。但又怕行為失據、偏差(像外邦人一樣),因此又說要守人的本分,就是愛。只要守這基督的律法,就不要也不必守摩西的律法。天主教或新教改革宗等等都是如此。以至於他們把律法切分成兩種內容或是兩種面貌,只取道德律,去掉禮儀律、刑事律等。道德律中又特取其中一些內容,而以信望愛等抽象化的言詞來做總結。於是律法可隨人來取捨、改變、解釋、應用等等,不一而足,輕巧得很,行來簡單又容易。因此他們開的大會,真是人人可來、可信、可得的大特價、大廉價恩典拍賣會,只要你一出價(呼叫一聲說我信、一舉手表示),這恩典就是他的了。真是又好又快的速食麵,真是符合這個時代的特徵:快速、簡便。這是異化的基督教,不是原來耶穌所傳的、使徒所教的,先知所信從的。

耶穌說:
「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 5:39,46)。

  因此,唯有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才行。若不聽從,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到罪人那裏去講,他們也是不聽勸。(路 16:31)。看見耶穌復活的人中,先有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顯現在她身旁,她也不認識他,以為是管園子的,除非耶穌開了她的眼睛。(約 20:15-16)。以馬杵斯二門徒看見復活顯現的耶穌,起先也是不認識他。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路 24:16,31)。

【認識聖經,要藉著聖靈來開啟】(路 24:45)

  經由聖靈,耶穌講解聖經的本意,門徒才能明白(路 24:27,32,44;徒 1:2-3)。

  因此,沒有聖靈(神的靈)啟示、教導,人不能明白。因為聖靈是耶穌復活後,升天、向父祈求,父因著子的名所差來的真理的聖靈,另一位保惠師(約 14:12-17,26;15:26;16:12-15)。聖靈是承受子所承受於父的一切真理。所以,聖靈能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 2:10-11)。

【當認識神的使徒】

  但要領受、認識聖靈之前,必先認識神所差來的使徒(傳人),因為神是藉這他的真僕人傳遞出神的信息,而神僕人被神所差遣才能宣傳(羅 10:15)。而神的差遣的管道是藉著領受聖靈。耶穌如此(賽 42:1-4;路 4:15),使徒也是如此(約 20:20-23)。起先,這聖靈是降在耶穌身上(路 3:21-22);以後。在五旬節時,降臨在基督的門徒身上(徒 2:1-4),並且,基督特別以差遣使徒的方式,正如父怎樣差遣子的方式,向門徒吹一口氣,教他們去領取聖靈(約 20:20-22)。當門徒領取聖靈後,又特別強調,凡是其他人在領取聖靈時,都有使徒在場(徒 2、8、10、19 章),其用意就是在於要特別顯明此點。因為,受差者的角色不容許混淆。角色一混淆,神的道就混淆,神的道與角色會混淆,也是因為對聖靈認識不清楚(約 14:17)。聖靈與聖使徒二者是合而為一的,彼此不能分開。因為他們都是耶穌的見證者(約 15:26-27)。而見證人數必須有兩、三人以上,才能定案(申 19:15;太 18:16;林後 13:1)。福音書為耶穌基督的使徒身分作證(來 3:1),使徒行傳與保羅書信為保羅的使徒身分作證。

  有聖靈必有邪靈,有真理的靈必有謬妄的靈;有使徒必有假使徒。唯有聽從真使徒者,才能辨識假使徒與謬妄的靈(約壹 4:1-6)。因為,使徒與聖靈的見證完全是與耶穌一樣,都是神的見證者,都是叫人領受聖經,遵守神的吩咐。所以,由是否遵守神的誡命、典章,就可以認識聖靈與邪靈,真假使徒與教會,並能認識神(約壹 3:19-24;4:7,12-13 原文)。

  因此,本小冊子的重點就放在神的誡命、典章上頭,其目的是要作拋磚引玉的工作。而對於神觀、救恩論、基督論、聖靈觀與聖靈的浸、教會觀、仇敵撒旦、終末論。等等,都是建立在神的律法典章誡命這個基礎上的。所謂的「福音真理」也是如此,因為福音的內容與目的正是律法的實行或實現,二者並不衝突、矛盾,反而是一體兩面,缺一不可。這也是本書所要分享的重點所在。

【要認識神,這是新舊約聖經的主旨】(來 8:10-11)

  認識不是粗淺的、泛泛一般性的知道,也不只是風聞有神,而是親眼看見神(伯 42:5)。聖經中的約伯不是一般人物,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伯 1:1-5)。但連他這種人,還要去經歷神的磨難與教導,在喪失一切所有財物,又歷經切膚之痛,心靈無盡無數次的打擊之後,才使他真正認識神。因此,認識不是口說而已,不是頭腦知道或了解就算了,也不是有點體驗或經歷,便已足夠。不只是在故紙堆中去鑽研探索,不是人云亦云、道聽塗說,不是專家學者、權威人士說了算。而是要竭力追求的去認識神(何 6:3),去體驗經歷、去學習、去嘗試錯誤、去學會由錯誤中,確實改正自己的盲點、成見、偏見。

  有一個謝姓的慕道朋友,聽了約伯記後,神給他遭遇到親生小兒子,突然遭到滅頂之災。有一天,掉入池塘淹死了。他聽聞後,悲切的一手拿著聖經,一手抱著他的屍體,來見傳道人,說:“我沒信聖經,沒死人;一信聖經,就死人。聖經還你,我不信了。”,便要把聖經還給他。傳道人卻說:“約伯記中的約伯,你沒聽過嗎?”。這話一說完,他心中頓了一大下,之後,他說:“我信!聖經還我。”

  親愛的慕道友,你是否真的像他那樣認識這位神?

  甚至神所重用的先知,在蒙召後,都是要先經歷一番認識神的基礎訓練。

  摩西在西乃山蒙召,經過幾番與神的爭執後才上路(出 3-5),上路後又是家庭不順、工作不順等等操練;

  以賽亞先知蒙召前見異象,知道自己嘴唇不潔,又在不潔民中,而自覺有禍了(賽6章);

  以西結先知受神幾番教導,又經剃鬚、喪妻等苦頭;

  何西阿先知受命先娶淫婦為妻生子,方才傳出雅威的堅愛之道,叫選民要竭力追求認識這位神。他說到以色列選民,「因無知識而滅亡」;而教導神律法的祭司,「棄掉知識,神也棄掉他,使他不再給神作祭司」。(何 4:6)。這是他的生命體驗的見證。認識神所發出的代價,不只是平民百姓的責任,更是宗教領袖重責大任,否則一樣被神棄掉聖職。

  耶利米先知、耶穌基督,這兩位流淚的先知,蒙召前後所受到的苦難,(來 5:8-9)所說的,是依照(詩 119:67,71)所體驗的: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行你的話;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祢的律例。”(詩 119:67,71)

  智慧書說,要在人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識祂,祂必鋪平你的路(箴 3:5)。不要自以為聰明。

  耶穌基督說,永生就是要認識獨一真神,並且認識神所差來的基督耶穌。(約 17:3)。約翰福音中出現的認識此字最多次,比信望愛還多。可見,信愛遵行等,是以認識神為一切的基礎學問。

  使徒保羅以「耶穌基督的信實和認識」作為至寶(腓 3:7-8;林後 2:14;弗 4:13 原文)。他一生就是效法基督的榜樣,竭力去認識神。

  正如我們所信的「新約」內容,不就是說,每一位真基督徒都是「認識神」嗎?(來 8:10-12)。你若是真信徒,你接受的挑戰就要開始了。因為神要你認識祂,就必叫你經歷約伯的考驗。您準備好了嗎?

【創造救贖審判的神】

  要認識神,就是要認識他是宇宙萬有的創造主、救贖主與審判主。

  創造主  這點明了神是萬有的生命源頭、次序的主宰、規矩的治理權柄;

  救贖主  這點明了使人從一切罪惡與死亡律的綑綁、欺瞞、謊言中的釋放能力,敗壞掌死權的撒旦,恢復創造時,照著神的形像受造的尊貴榮耀、自由自在;而萬物也是一樣不再受敗壞所轄治;

  審判主  就是制裁者,這是對於善惡的分別、義與不義的賞罰,按照各人行為,依照律法而行的生死決斷。

【認識神的國】

  要認識神,就要認識神的國,一般地上國度必有組織與運作的法規細則,有四種內涵:

  • 一、必有治理者:國王與臣宰;
  • 二、必有治理的區域與時間;
  • 三、必有治理的子民;
  • 四、必有治理的法度。

  但是,神的國是屬天、屬靈的國度。(來 12:22-24)有如下的描述內容:

  • 有錫安山①、
  • 有永生神的城邑①(天上的耶路撒冷);
  • 有天使②群集、
  • 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②之召會和全體盛會;
  • 有萬人的審判者,就是神③、
  • 有已被完全著的諸義者的靈③;
  • 新約的中保,就是耶穌④和有他所灑的血④。

  (來 12:22-24)經文以四個對應句組成:

  • ①山與城;
  • ②天使與諸長子;
  • ③神與靈;
  • ④耶穌與血。

  這如同(來 6:1-2)的三組對應句組成:

  • ①立下因死的行為而心思轉變與向神信實等根基;
  • ②關於諸浸禮與雙手的覆按;
  • ③死人復活與永遠審判等教訓。

  另外有【撒但的國度】。這是以撒但(意即敵對者)為首與他的眾使者群集,是在空中屬靈氣的(弗2:1-3)、黑暗(罪惡)世界的執政者、掌權者(弗 6:12-13)。此二國度彼此爭戰(路 11:14-28)。

  雅威神的國是指雅威神作王,祂是最高的治理掌權者;臣宰是實際執行治理者,有在天上靈界裡的神的眾軍(天使群集);有在地上的人類。亞當是第一位代理人,但他失職被廢;舊約是由閃族中選亞伯拉罕為代理人,及其繼承人以色列,故稱以色列國;新約是交付給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治理,故此國又稱作愛子的國,在此國中,他又設立各種代理人來運作。

  治理的區域是以地上為主要區域;治理的時間是依照各時代託付給各個代理者,最後,是在子作王時期完結後,要把國交還給父神(林前 15:24-28)。

  此國的子民是特選的,由地上列國中揀選、呼召、訓練、試而驗可者。舊約是以色列民,新約是基督徒。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神的律例、典章、誡命或法度,就是國法、家規。新約福音不是要來廢掉或取代這神的律法,而是因信堅立律法。

  注意!此國的代理者官吏是神特選的臣僕,耶穌基督像大衛王、摩西、約書亞等都是。依此神國的組織來運作。同樣,我們也當依此來敬

【神國的福音】

  國度的創立、拯救、治理與審判,都要依循神所定的計畫、規律、方式、時間來實行才可。所以,福音是按照神的應許,照著神在聖經中、藉著神的眾先知所說的(羅 1:1-3)。神的大能拯救的好消息,是神的義顯明,也是神的憤怒彰顯(羅 1:17-19)。這福音是論到這位這兒子,他按照肉體是大衛的後裔;按照聖別的靈在神的大能中從死人裡復活,神的這兒子被界定為主耶穌基督(羅 1:4-5)。

福音與新約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的起頭,就是神國福音的起頭(可 1:1-15)。雖是在五旬節時,由聖靈降臨,作為實際在地上的實現(徒 2 章;路 11:2,13)。但神國福音早已在耶穌降生時,先由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傳講(路 1:26-38);再由基督耶穌在地上開始傳開(路 16:16;弗 2:17),並由耶穌基督的在世上,靠著聖靈趕鬼,作為降臨的證據(路 11:20)。

  神國是屬靈界的,不是出自或屬於這世界的(約 18:36 指不信主的世人;弗 6:12)。是新約(來 8 章;耶 31 章),所以,耶穌基督必須從天第一次降臨,必須經歷許多苦難,第三日復活,四十天顯現,被接升天,差遣聖靈降臨,以及必定從天再來:

  耶穌的第一次降臨,就是道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約 1:14),與他的眾弟兄一樣有血肉之體(來 2:11-14),他在人間要經歷人的一切試探苦楚,體驗人生的滋味,體恤人的愚蒙與失迷,因為他也被自己的軟弱所困,只是他沒有犯罪(來 4:15-5:3)。他要從苦難中學會了順從神的一切律例,得以完全之後(來 5:8-9;詩 119:71),才能成為凡順從他的人得救的根源,並蒙神照著脈基洗得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來 5:10)。

  耶穌的受難死亡是敗壞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釋放罪奴(來 2:14);趕出或審判了此世界的王開始(約 12:31; 16:11; 來 2:14-15; 羅 8:3-4);

  他的復活是要使信者稱義(羅 4:25);把死亡廢去,把生命彰顯(提後 1:10);是睡了之人的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

  他的升天是被神高舉,作天上尊榮的大祭司(來 4:14),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真帳幕裡作神的侍者,就是任聖所執事( 8:1-2),為聖徒代求(羅 8:34),也求父神降聖靈給信徒(約 14:12-17),。

  他的差遣真理的聖靈(約 15:26),就是父神因子的名所差來的聖靈,要來作另一位保惠師(約 14:15-17; 14:26)。為子作見證,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或是真實(約 16:13-14)。聖靈降臨所成立的新約教會(太 16:18; 18:17),就是愛子的國度,子在這國度裡治理掌權(西 1:12-14; 太 13:41; 林前 15:24-25),這教會是承繼他們的主所成就的神國福音的傳續者(路 24:44-49)。神國福音是得救的福音,以弗所書中的真理的道(弗 1:13)是以聖靈的蓋印為進神國的憑據(弗 1:14),(弗 2:13-22)的內容就是神國實際成就的管道說明。

  他的再來是神國的最後實現,他要做拯救、毀滅、交付三個任務:

  • (1)拯救仍在世上忠心的信徒(來 9:28;林前 15:50-51;帖前 4:16-17);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首先復活;一同被提在雲裡,進入主的迎晤,進入空中(帖前 4:16-17);
  • (2)毀滅一切仇敵,包括死亡(林前 15:24-27;啟 19:11-21; 20:7—15)。
  • (3)之後,子把國交給父神,萬物復興(徒 3:20-21;羅 8:18-25),就是新天新地、新聖城降臨(啟 21-22 章),使父神可以成為或存在萬物在萬物中(林前 15:23-28)。大地要被充滿以認識雅威的榮耀,好像諸水覆蓋海洋(哈 2:14);就是地必充滿認識雅威的知識(賽 11:9);這雅威的榮耀知識就是雅威的律法、典章(賽 42:1-4;42:21;太 12:18-20)。充滿就是實現或完成。

  聖徒就是在基督裡的人,身體復活變為靈體,好能承受神的國。這是在第七號筒,就是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啓 10:7;11:15;林前 15:52-54),與基督一同作王。各依所行的受賞報,掌權管裡各城(路 1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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