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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2(回應 1):論羅馬書、哥林多前書、歌羅西書、提摩太前書、希伯來書中的「飲食」意指「祭物」

作者:林義鴻 LYH; 講解日期:20240511; 初稿日期:20240505; 編修:WCM。

經文

(羅 14:1-2; 林前 8 章; 西 2:16-17; 提前 4:1-5; 來 8-10 章)

前言

民以食為天,食色、性也,所謂飲食男女,率皆違反天律:神所定的食物律。

這種由(亞當)人本是按神的榮耀形像受造,轉變為禽獸層次,皆是導因於在食物律法上跌倒。但是,新約的一位迦南婦人卻因著信,在食物上由自認為「小狗」而翻轉,變成蒙主恩的「兒女(人)」(太 15:22-28)。既成為神的兒女,就當因著愛,獻身為祭,即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物(羅 12:1-3; 15:16, 26-28;彼前 2:5-8; 來 13:15-16)。

緒論

新約書信對於食物律的看重,由基督與拉比傳統的論戰,到使徒決議文,保羅書信對外邦希羅哲學傳統和猶太教的拉比傳統,又到外邦教會對此食物律的違犯,直到如今,從未改變。此種悖逆史之長、之闊、之高、之深,簡直匪夷所思,不可置信。

食物律的難解與難纏,至今似乎未解。猶太教與基督教最深的隔閡也在此處。對食物的誤解也形成最難克服的死解。

飲食問題在新約聖經被誤解最深:使徒決議文(徒 15:20-21; 15:28-29)在保羅寫給外邦眾教會的書信,現今被「所謂」的基督教變成反「使徒決議文」的依據。此種顛倒是非、偏頗之至的景況,在兩千年來的外邦教會史中,變成自居正統派的主流思想。

聖經歷史的佐證:由伊甸園中的食物律的違犯,到舊約選民對摩西律法的食物律的違犯。甚至在新約教會對食物律的違犯,直到基督再來之前自居聖潔的以色列人對食物律的違犯(賽 65-66 章)。

本論

義勳的《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2:歌羅西書的食物律》,提及有關在(約、羅、林前、西、來)等五書中的「飲食律」問題,皆與「祭物」有涉,尤其是與猶太教三大入教禮儀有關:

文中說到:
『…亦即保羅在此談及救恩的成全,引用猶太教三大入教禮儀要求「割禮、浸洗、獻祭」,其分別於(西 2:11)對「割禮」、(西 2:12)對「受浸洗」、(西 2:16)對「祭物」三方面,逐一指明真實應驗且有果效的內容,故在(西 2:17)的「這些事」就不光是指(西 2:16)的「祭物(以食物及飲品表示)」,而更推及「割禮、浸洗、獻祭」三條件只在基督裏成全。』

他的解讀與辯駁,是由新約全書以及舊約引據來做全面性、深入淺出的探討與更正。

我的回應

一、義勳的「祭物」看法是正確的

  • 1、把主耶穌的講法(約 6:55),保羅此書的講法(西 2:16-17),並(羅 14:17)的說法,加上(來 10:1)的影兒與實體的區別(律法『擁有』,並非「是」』):「因為這律法擁有那正將來到的眾美好事物的影兒,不是那些情況的那肖像本身;每年藉由之後永續不斷地獻上同樣的諸祭物,它們從未能夠使那些上前者完全。」。
  • 2、以上四書可以歸納為一,都是指著「與獻祭有關的祭物」的食物與飲品(來 9:9-10)原文直譯:「它是為當前時期的類比/比喻,按照這類比/比喻,所持續被獻上的諸禮物和祭物們,涉及共知[良知、共識]上不能去使那事奉者完全,僅僅基於眾食物、和諸飲料、和不同的眾洗濯,屬肉的眾條例持續安置於上,直到改革時期為止。」
  • 3、(西 2:8, 16, 21)此三節的核心思想並未脫離新舊約對於「祭物」的看法:此種限縮與考量原文本意,正是要面對當時「拉比傳統」對於律法書的核心「利未記的獻祭條例」的理解問題:新約聖靈的啟示即是關乎基督本身的身位以及對獻祭律法本身的透視與理解:
    • A、正如(約 6:63)所言的「那靈與那肉的區別論」:「那靈就是那使人活著的,那肉一直是無益於任何事的。這話就是我先前已講過的,對你們而言是靈、是生命,」這都是關乎「真祭物」而論的。
    • B、所以,(彼前 2:5-8)就是把祭物當作「靈祭物」,把聖殿當作「靈殿」;把猶太真信徒當作「聖別的祭司體系或是國度」。
    • C、保羅在(羅 12:1)把信徒的「身體」當作「活祭物」獻上給神。
    • D、這都是依照希伯來書中所啟示的,基督耶穌的身體才是真祭物,他是天上的祭司,進入天上的真聖所(來 8-10 章),這就「新約」,而與舊約的「在肉身的傳承體系下的亞倫祭司傳承方式,進入屬物質的殿宇,獻上牛羊祭物」有所區別。

二、聖經的核仁是以「祭物」為主

  • 1、從此始祖背約之後,人類對神所獻上的祭物,成為能否重回伊甸園的依據或準則,憑「信心」而獻上的「見證人」(來 11 章),以及基督耶穌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 12:1-2)。西乃山與各各他山的祭物區別(來 12:20-28),正是新約與舊約在祭物上的區別。
  • 2、基督耶穌是「這話語成了肉身,支搭帳棚在人間」(約 1:14),這肉身帳幕,在地上支搭到完成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故,賜給摩西的律法有恩典或榮光,耶穌基督生成了恩典和真實,更是「恩上加恩或榮上加榮」(約 16-17;林後 3:18)。
  • 3、外邦使徒保羅對於外邦教會的最大困擾即是「祭物」問題:
    • A、(林前 8-14 章)中的「吃祭物問題、蒙頭問題、吃聖餐問題、靈裡事奉敬拜的問題」,無一不是跟敬拜事奉上的獻上的祭物,是否蒙神悅納有關。
    • B、(羅 14 章)的祭物問題,要延伸到(羅 15 章)的「身為祭司的保羅獻上外邦人的祭物」能蒙神悅納,即賙濟的捐輸款像是神所悅納的「真祭物」,參見(來 13:14-16)。
    • C、同樣論到影兒與實體(身體)的(西 2:16-17; 來 9:26-27; 10:1-18),無不以「真祭物」作為啟示的核仁。
  • 4、依此而論,我們才能理解為啟示錄:
    • A、以「帶著血的羔羊」來描述基督耶穌,
    • B、真婦人所生的後裔跟她頭生的兒子一樣「犧牲」為活祭,才能成為「羔羊的妻子」
    • 彼此聯婚(啟 19:6-8; 21:9-12)。

三、(西 2:16-17)的影兒和實體由下文的禁欲主義與基督的死和復活的身體彼此連結

  • 1、禁欲主義的觀點超出正常:
    • A、(提前 4:1-5)提及禁慾主義者是出於「那欺騙的靈和那鬼魔的教訓」。
    • B、禁欲主義者的神秘色彩:提到「天使崇拜」,也談到此種崇拜是虛幻的(西 2:18)。對應聚會中女人蒙頭也是跟天使有關(林前 11:10)。
    • C、禁欲主義者強調食物禁忌:此與(羅 14 章)的食物論述有關。
  • 2、基督的死與復活觀成為「那實體(身體)」與「祭物影兒」的區別所在:
    • A、教會如何在此「身體」中活出「為神所悅納的真祭物」(西 2:21-4:1)。
    • B、與外邦人如何交往,才是聖別不受污染的(西 3:2-6)。
    • C、保羅與同工關切其他地方的聖徒們當如何盡職(西 4:7-17):真活祭的彰顯。
  3、舊約以色列民在曠野的「什亭」背叛雅威神,崇拜巴力毗珥(民25章),造成雅威的忿怒責罰,幸靠非尼哈的忌邪心而挽回神心。對此違約行徑,雅威神增加祭司的職任,在民28-29章中,按著日期,規定在每日、每週安息日、每年的節期,要獻上合神心意的祭物。這就是歌羅西書2章16-17節的背景與解讀,對於祭物的影兒與實體,在來10:1-18中已經闡明真實的祭物。因此,此段新約聖經不是在否認或廢除「食物律和安息日、節期的聖日」,而是在成全、應驗或完滿舊約的地上牛羊祭物,為天上的基督的身體為真祭物。
  
  
topic/law/20240511090000_1.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5/10 20:50 -0500 Fri. (7 個月前) 由 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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