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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11_two_covenants_in_pauline_epistles

拾壹、保羅書信中的兩約

── 信仰要道系列內容 ──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00627

經文:(加 4:21-31)《雅威聖會譯本》

【前言】

知己知彼

你要知道你的對手在乎什么,那就是他的弱点;然后你知道你的對手希望你做什么,那就是你能出的最昏的昏招儿。這才叫: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摘自(天亮時分)

不從根本解決你的對手撒但,就是為牠留地步來殺害你。

抗爭決定外援

「港區國安法」:抗爭造成關切,不抗爭(移民)則停止外援。

號稱基督教,卻公然違約(反對神的律法),更不抗爭,撒但當然能運動,「大罪人」出現。(帖後 2 章)。

教會歷史的證明

猶太教反對基督教,天主教認為新約律法是「基督律法」,不是摩西律法。新教承續此說法,變本加厲。

「洗腦」所造成的問題主要不是掩蓋真相,而是失去判斷真相的能力!

影響所及:干犯十誡,都非死罪。此種自由號稱「普世價值」,卻混淆「聖經真理的自由」。

【本論】

諸約、律法、禮儀、諸應許

「外邦人」:本無割禮、無基督、非以色國民、無應許的諸約、無指望、無神(弗 2:11-12)

A. 律法與諸約的應許有別

保羅觀點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收養為養子的和那榮光,諸約和立定的律法,敬拜之事奉和諸應許都是他們的。」(羅 9:4 雅威聖會譯版)。律法確實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大禮」”(約 1:17 恩上加恩)。(信望愛版)

B. 律法設立的管道

律法設立的管道:天使、中保 mesitees 與神的應許、更美的約

保羅觀點

  • a. (加 3:19-20)律法是經由眾天使、在一位中保之手中曾被安排的;中保不是單屬一方(指神人之間),神卻是一位。
  • b. (來 7:22)神子耶穌做了更美之約的保證人 kreittonos。(來 8:6)他也是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是在更美之諸應許條件下用法律規定下來的。(來 9:15)他是新約的中保。
  • c. 提前2:5,一位神、和神和人的一位中保、人、基督耶穌。

C. 約分兩約

保羅觀點

a. (加 4:24)西乃山之約與新約。強調肉生與靈生之別。

(加 4:21-31)兩約:

  • 在律法下,即是在西乃山下、現今的耶路撒冷、肉生、為奴之約;
  • 律法是訓蒙師、引導童僕進入「基督」(加 3:24-25; 4:2-5; 來7:16-19),如同外邦的「世俗小學」、那些本來不是神的「那懦弱無用的小學」(加 4:3, 10)。
  • 不在律法下、即是錫安山、在上的耶路撒冷、靈生、自由之約;
  • 聖靈是保惠師、引導神子進入「神子榮耀的自由」(羅 8:13-14; 8:17-30)。
  • 此即「憑著肉體生的」與「憑著應許生的」或「按照靈生的」之別。
  • 注意:以撒預表基督與教會,都是憑著應許生的、從靈生的(加 3:16, 19; 4:28-29)。

b. (來 8:7-13)分前約與後約,強調敬拜禮儀的影子與實體之別。

  • 可指責的有二:一是前約:影子。另一是以色家和猶大家:不信從(來 8:7-9)。
  • (來 9:1)前約曾擁有崇拜的眾條例,以及屬世界的那聖所;
  • (來 9:23-24)前約的聖所是將來真聖所的影兒。
  • (來 10:1)因為這律法擁有那正將來到的眾美好事物的影兒,和那些事物的那影像。實體是基督身體。
  • (來 12:18-24)西乃山與錫安山。不能觸摸的聖山與可親近的天上聖城之別。

諸約

  • A. 神與亞當之約(何 6:7):遵約蒙福、違約遭咒,其性質與西乃山之約一致。
  • B. 神與挪亞之約(創 6:17):遵命得救、不信從者滅亡,性質亦同。
  • C. 神與挪亞和三子並出方舟的一切活物之約(創 9:1-17):重複亞當之約與保證。
  • D. 神與以色列人的諸約:吩咐與應許一如亞當之約。蒙福咒詛原則不變。
  • a. 神與亞伯拉罕並他後裔之約(創 17:1-27)
  • b. 神與利未人之約(瑪 2 章)
  • c. 神與大衛王之約(撒下 7 章)
  • d. 神與以色列人之新約(耶 31 章)

兩約的同質性

A. 神的誓約

定義:誓約 omnuoo,shbe`,詛咒 tsabah(民 5:21,22,27)。決不改變的旨意與誓約(來 6:17)

  • a. 西乃山、摩押地誓約 ’alah(申 29:12,14)
  • b. 亞伯拉罕誓約 omnuoo(創 22:16,24:7;路 1:73,徒 7:17 應許,來 6:13-14);對三祖誓言(出 32:13; 33:1; 申 6:10, 18, 23; 34:4; 書1:6);
  • c. 與列祖的誓約(申 4:31; 7:8, 12, 13; 8:1),「堅定」 qun 起誓 shbe` 所立的約 karath(申 8:18);
  • d. 應許的話:申 9:5; 10:11 應許地,11:9, 21,應許人數增多 13:17,立為自己的聖民 28:9,做祂民、祂做你的神 29:13。
  • e. 大衛誓約omnuoo(徒2:30)
  • f. 耶穌基督大祭司誓約(名詞)horkoomosias(來7:20-22,28)

B. 神的永約

  • a. 虹約(創9:16)。
  • b. 對列祖(代上16:17,詩105:10);
  • c. 對以色列人(耶32:37-42,50:6,結16:60,37:21-26);
  • d. 賜安息日(出31:16,17,利24:8)。
  • e. 大衛之約(撒下7:23:5,賽55:3)。
  • f. 四大永遠:地、王、約、殿(結37:24-28)。

兩約的差異性

  • A. 罪過與寬恕:前約選民毀約神不理;後約神寬恕(來 8:8-13)
  • B. 瑕疵與完全:前約祭司不完全、影像非實體(來 5:1-5,8:5,9:9,24,10:1-18)
  • C. 石版與心版:前約刻寫律法在石版上,後約刻寫在心版上(林後 3:3)
  • D. 功效不同:前約使身體成聖,後約使良知潔淨、除去死行、使能事奉活神(來9:13-14);前約屬肉體的「條例」(來7:16),屬肉體「稱義」(來9:10)。「軟弱無益」廢掉了,律法一無所成、引進更美的盼望(來7:18-19)。
  • E. 等價不同:天上與地上;神手與人手;牛羊之血與自己的血(來8:1-4,9:11-12)
  • F. 誓約不同:前約祭司不是起誓立的,耶穌是起誓立的;前約祭司數多是因有死阻隔、不能長久,後約耶穌是永遠常存的,其祭司職任就長久不更換(來7:20-25)。
  • G. 方式不同:前約用筆墨書寫,後約用永生神的靈書寫(林後3:3)
  • H. 時效不同: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來8:13)。

得勝者—神的聖僕

身為聖僕與撒但爭戰,要征服 to nikos 牠、徹底殲滅。

死啊!你的那勝利在何處?死啊!你的那刺在何處?
然而,那死的那刺就是那罪,且那罪的那能力就是那律法。然而,感恩歸於那神,即那將勝利 to nikos 透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正賜給我們的。
──(林前 15:56-57)《雅威聖會譯本》

基督與教會承受相同的諸應許與諸吩咐

相同的應許:聖靈與能力、後嗣、得勝

  • a. 神的應許:
    • 同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徒10:38,路24:49),
    • 即滿有聖靈的能力(路4:14,徒1:8)。
    • 同受聖靈裡的浸(路3:21-22/4,徒1:5)。
  • b. 基督的應許:
    •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向父求什麼(約16:23-24)。
  • c. 聖靈的應許:
    • 聖靈的應許(徒 2:33,加 3:14),
    • 一同成為神的後嗣(加 3:28-29/4:6-7,羅 8:16-17/),
    • 萬有的承繼者(來 1:2,弗 1:22,羅 8:18-30一切受造之物)。
  • d. 得勝者的應許:
    • 基督得勝(羅 8:28-29)
    • 教會得勝:神助無敵(羅 8:31-32);
    • 控訴無罪(羅 8:33);
    • 定罪無據(羅 8:34);
    • 隔絕無效(羅 8:35-39)。

我的得勝見證

昨夜夢裡趕鬼,因想起聖靈代求而趕走她(羅 8:26-27)。

今世的失敗例子

*法片『小農夫』:因乳牛疫病找獸醫,通告防疫單位,殺死全部乳牛。這種自由貿易,不信主,不求神醫治的作法,使禽獸遭受多大的災難與損失。

相同的吩咐:遵行律法、走十字架的道路

  • A. 教導、遵行律法:基督(太 5:17-18),門徒(太 5:19-20)。
  • B. 十字架道路:基督領受神的苦杯(太 26:39-44),門徒也要領受(太 16:24-26,20:22-23);使徒吩咐「當恆守這信心」,「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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