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07_the_faith_and_covenant_of_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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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從「神的信實」看「神聖約的連續性」
──《信仰要道》系列文章──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初稿建立日期:20200530
經文:(羅 3:3),(創1:26-29; 2:16-17, 22-25; 9:1-7; 10:25; 11:4-9),(申32:8),(徒 17:26-28),(弗 1:22-23),(詩 8:4-9; 來 2:5-10),(太 5:18; 路 16:16-17),(啟 21:1-22:5)。
大綱
- 一、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羅3:2-4)
- 二、福音書的目的(約20:31)
- 三、神的話決不落空:人選才是一切的關鍵(羅9:6-13)
- 四、亞伯拉罕的神:是使無變有、使死人復活的神(羅4:17)
定義
信
- 信,希臘文GK4102,pistis,陰性名詞指信心、信仰、信實(太8:10)。
- *源出希伯來文HB0530,’emunah,此陰性名詞指堅決、忠誠、穩定、信實、可靠(出17:12);HB0529,’emun,此陽性名詞指可信賴的、忠信的(申32:20),而其字根動詞就是HB0539,’aman,意指「建立一個支撐、堅定、信實、相信」;
- 信,Pistis,其字根動詞是GK3982,peithoo,意指說服、勸說、信服、信任(太27:20)。
- *源出希伯來文HB0982,batach,此動詞指依靠、確信、無疑的、放心;HB0985,bitchah,此陰性名詞指信任、穩固;HB02620,chasach,此動詞指尋求保護(申32:37);HB02622,chasuth,陰性名詞指避難、依靠。(註一)
約
- 約,希臘文GK1242,diatheekee,合約、遺囑(太26:28)。
- *源出希伯來文HB01285,beriyth,此陰性名詞意指契約;字源來自HB01262(含切割之意),如HB01254,bara',此動詞意指創造、砍倒、選擇、派遣、被造、被造(創1:1)。
- 約,diatheekee,其字根動詞GK1303,diatitheemi,意指置於兩者之間、處置、與…定契約、應許(路22:29),源出希伯來文HB03772,karath,截斷、使滅、耗盡、結盟、立約(創9:11)。(註二)
【緒論】
主旨 信約合一:「言必行」即是信(實),「行必果」即是約(定)
一、 信與約的關係
- 1. 信即是約:信是穩固不移、忠實可靠,約是誓約不變、忠誠可信。
- 2. 約是誓言(來6:13-18),約是遺囑,決不可改變。
- 3. 信實守約:神人同行的基礎。
二、 信與基督的關係
- 1. 信即是基督(加3:23-26):
- *唯有等「那信」teen pistin/tees pisteoo來到(加3:22-26原文)。
- *出於基督耶穌的信—那在基督耶穌裡的信—那基督=那信實。
- *那應許hee epaggelia(徒2:39,羅4:13-14,約一2:25)——即那聖靈的那應許(加3:14,徒2:33)(註三)。那應許即是那新約的應許,是透過那信(加3:14b)。因此,約—應許—基督=信。
- 2. 基督的信即是神的信(加3:22,羅3:3/22,26b)
- 3. 教會的信即是基督的信(羅3:22c/26b)
【本論】
一、 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羅3:3)
- *神的聖言ta logia tou theou,即是神的信teen pistin tou theou
- *神非人,決不能說謊(來6:18),神是信實守約的(尼1:5);人縱然失信,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 *反對『時代論』說法。
- 1. 亞當之約:亞當的不信並不廢掉神的信——食物的分別。
- 2. 挪亞之約:亞當後代的不信,並不廢掉神的信——婚約的分別。
- 3. 挪亞後代:巴別塔城的敗壞並不廢掉神的信——語言宣揚神名的分別。
- 4. 列祖之約:割禮並不廢掉神的信——埃及迦南之別。
- 5. 西乃山之約:以色列人的不信並不廢掉神的信(羅3:3,來8:6-9),雅威的知識要充滿遍地(賽 11:9)——聖節期分別。
- 6. 大衛之約:君民的不信並不廢掉神的信(撒下7:14-16)——君主體系的分別。
- 7. 新約:教會的不信並不廢掉神的信——羔羊與羔羊的妻必然合一。
二、兩個信約
- *福音書的目的(約20:31)
- 1. 信基督、神子是耶穌
- A. 信基督是耶穌的,就是從神生的(約1:13,約一5:1a)
- *必愛神和愛從神生的(5:1b),必遵守神的誡命/約(5:2-3),必勝過世界(5:4)
- B. 信「神子」是耶穌的人(5:5),不是信耶穌是「獨一真神」。
- 2. 信他、因他的名可得生命
- *神的見證是永生(約一5:7-13)。
- *耶穌基督說的「話意」是靈、是生命(約6:63)
- *聖靈是生命的靈(羅8:2)
三、神的話決不落空、人選才是一切的關鍵(羅9:6-13)
- 1. 首先的亞當與末後的亞當:成為生命的活魂與成為賜生命的靈。
- 2. 第一個女人與第二個女人:失信的夏娃與堅信的馬利亞。
- 3. 該隱與亞伯、塞特替代亞伯:該隱後代的墮落與塞特後代的與神同行。
- 4. 挪亞後代閃含雅弗:閃的神與閃族希伯之子法勒(分地而居)
- 5. 閃族他拉的後代:亞伯蘭的信與拿鶴的失信、哈蘭之子羅得的失信。
- 6. 以撒的後代:雙生子:長子以掃的失信和雅各的堅信。
- 7. 雅各的後代:12支派的約瑟和猶大與亞伯拉罕的後裔:因信不分希猶(加3:28-29)
四、亞伯拉罕信的神:是使無變有、使死人復活的神(羅4:17)
- 1. 誰能得救?
- *在人不能,在神卻凡事都能(可10:26-27);
- *保羅:靠著那加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
- *從以色列史證明:不在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神的憐憫(羅9:14-18)
- 2.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8-32)
- *選民:照著恩典的揀選留下餘民,不在乎行為(羅11:5-6)。
- *聖徒是神創世前、在基督裡的揀選者(弗1:4)。
- *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不出於自己,是神賜的;也非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5,8-9)。
- 3. 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太7:21)
- *門徒完全像天父(太5:48),基督效法神(弗5:1-5),保羅效法基督(林前11:1,腓3:12-16)。
- *信心與行為並行、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雅2:22)。身體無靈是死的(2:26)。鬼魔也信獨一神,卻是戰兢(雅2:19)。
結論
- A. 恩信得救觀,不在乎人自己或作為
- 理由:神在基督耶穌裡的作品
- 目的:行神預備的善
- 合一:信(行)與約(善)(弗2:8-10,4:1)。
- B. 神手與人手:真會幕、真割禮是出於靈,不是出於人手(來8:1-2,羅2:28-29)。
- C. 聖約與人意:律法是屬靈的,出於神手(靈)必然成就(羅7:14)。出於人的盟約、信經、遺傳,若是與神的聖約牴觸,必然廢掉(太15:7-9,13-14)。
[附註]
- 註一、根據浸宣出版社的『聖經原文字典』。
- 註二、同上。
- 註三、那靈的應許,一般誤譯為「聖靈的應許」。其實,應許才是主詞,聖靈的應許,是指神的應許(3:21),是神藉著基督所差遣來的聖靈所說的話;即是指「那應許的子孫:基督」(3:16),即承受產業者(3:18);外邦人也可與與選民,透過那信,一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做神的後嗣」(加3:29,弗3:6),正如基督耶穌被高舉、升天、坐在神的右邊,成為神的後嗣一樣(徒2:33),即承繼萬有者(來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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