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贖罪日聖會(暨聖安息日)》
20141004
錄音:
【內容摘要】
讀經:(利 23:26-32)(利 16:1-34)
今天是聖日中的聖日,是大日子。我們刻苦己心,想必深有體會。我們要認真學習明白贖罪日的真理,雖然深,但要懇求聖靈幫助。
今天要針對《希伯來書》來說明。
【講章】
2014年的贖罪日 ——2014-10-03,by LYH
今年的贖罪日又逢每周安息日,這是大日,紀念雅威創造、救贖恩功之外,又加上年度的贖罪日,這是雙重的意義與紀念。
一、真理的持守
神的話就是真理(約17:17),這真理使人成聖(約17:18-19)。律法是真實可信的(詩19:7-9),持守的僕人便有大賞(詩19:11),詩人因此,求赦罪,能攔阻罪(詩19:12-13)。
——神的典章是真實的,但外邦人信徒現今有許多認為:「律法是給猶太人遵守」。這樣的「時代論」便是分裂教會,這是錯謬的。
- 1. 大祭司基督耶穌,由天到地上,再到天上(來8:1-6),是真帳幕(約1:14),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釋放一生因死怖為奴者(來2:14-15)。
——「住」是「帳棚」的動詞。耶穌基督的死,就是將地上的帳棚、會幕、聖殿給拆掉了。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是重建屬靈的聖殿。其目的在於:古蛇引始祖犯罪,雖人肉身未死,但靈已死,而其肉身所生的兒女也帶著肉身。人最大的仇敵,是撒但魔鬼,牠是敵基督的靈。撒但引人犯罪後,他就在地上作了王,引誘一切帶肉身的人,都受轄於掌死權的魔鬼。而聖經預言,有一位女人的後裔會打破蛇的頭,就是打敗掌死權的魔鬼。在曠野中,行以東地,舉銅蛇,使人得救,這是預表耶穌基督被釘、被舉起,使仰望他的能得救。他打敗掌死權的魔鬼,把死廢掉。
- 2. 無罪聖潔的耶穌(來4:15;7:26),是真挽回祭(施恩座、蔽罪蓋),血與信顯明神義,稱義本著耶穌之信的(羅3:25;約一2:2);身子在營外受苦(來13:11-13)。
- 3. 地上大祭司每日為罪獻祭,但耶穌基督一次獻祭,成全到永遠(來7:27-28)。
地上大祭司每年一次,獨進至聖所(來9:7),與每年常獻一樣祭物(來10:1);基督進了天上真帳幕(來8:1-2),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來10:12)。
——耶穌基督成為大祭司。他復活的目的,就是要將復活帶我們,這需要將聖靈賜給我們。但要將聖靈帶給我們不是那麼簡單的,他必須升天,作大祭司,獻上己血,用以「洗淨我們內在的良知」及「除去死亡的行為」(來 9:14)。
——「洗淨我們內在的良知」良知上的汙穢若存在,就難以明白屬靈的事,無法成為見證。人犯了罪,就會造成內在良知的汙穢,若長久如此,便會造成良知麻痺,後來就敢於放縱。因此,犯了罪,就要儘快悔改,否則後果很嚴重。
——「除去死亡的行為」,基督道理的開端有「懊悔死行」(來 6:1),就是悔改。真能去除死行的是主的寶血。
——在贖罪日,祭司有他的規矩(利 16),這是屬地祭司的規矩,但是對於屬天祭司,也要按這經文來解釋。他要洗身,穿上聖衣,帶上血,進入至聖所。
- 4. 獻祭早就存在(創4章);因民罪,增添日子與獻祭條例(民25-29),與成全後的停止(來10:18),都有跡可尋。
——獻祭是為了贖罪,為了贖罪,必須要有死亡、有犧牲。以色列人在什亭,因著巴蘭先知的詭計,被女色引誘,去拜巴力,去吃祭偶像之物,惹神大怒氣,因此造成瘟疫。此時有一位西緬的首領心利,公然帶著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出現在悲哀的會眾前,忌邪的非尼哈刺死了他們,神因此消怒,止住瘟疫。
- 5. 我們作人的責任
- - a.神定的贖罪日,是永遠的定例(利16:29, 31, 34)。外邦人當守(賽56:6);耶穌基督強調(太5:17-19);行傳的記載(徒27:9);司提反的證詞與希伯來書的辯駁,都未提到此日被廢除。
- - b.(來9:10;徒15:19-20),涉及內容並不衝突,飲食、洗濯等祭司潔淨條例,與(利17,18-20章)中的食物與潔淨條例,明顯被劃分開來。(西2:16-17),飲食與日子,仍然有效。因為不可停止我們的聚會(來10:25)。
- - c.刻苦己心與污罪洗淨有關(利16章)。
- - d.不用再為罪獻祭(來10:18),但勿停聚會(來10:25),當天天彼此相勸(來3:13)。
二、教導的意義
- 1. 教會屬天尊貴的身分(彼前2:5-10;弗1:23;彼前1:4)。肉身在世,身體汙穢與潔淨的要求仍在,『荊棘地』教導的意義如下(路8:14)
- - a.魔群與聖會相反(弗6章);
- - b.此汙世與那世界相斥(雅4:4);
- - c.肉欲與聖靈相對(加5:16-24);
- - d.地財與天國相背(路12, 16章);
- - e.宴樂舒服與苦悲相對(雅4:1-3)。
- 3.真禁食意義(賽58章),就是釋放與分享。重神的聖日,不講己利,以神為樂。
——要有施捨的精神!
- 4.刻苦己心不只在此一日,禁食禱告與施捨並提之義(善事)(太6:1-18)。保羅等人因信望愛而拯救同船的人,這也完成守此節的真意義。(徒27章)。
三、問題的解答
- 1. 至死罪與不至死罪(約一5:16-17;民15:28-31);
- 2. 犯至死罪者應趕出教會(林前5-6章);褻瀆聖靈的罪,永不可赦(太12:32;可3:28-30)。無從新懊悔機會(來6:1-8;3:12-18;10:26-31;12:16-17以掃)。選民曠野的借鏡(林前10:3-11)。認罪悔改不能無限放大(約一1:7-2:6)。
——贖罪日所能贖的罪,是「不至於死的罪」,是誤犯的,不是故意犯的罪。因此要趕快悔改,免得因為常常誤犯,後來成為故意犯的罪!
四、結論
非隨時可悔改。悔改是神格外開恩(徒5:31),稍縱即逝,不可耽延。
問:耶穌既為贖罪祭,請問逾越節羔羊和贖罪日祭物有甚麼不同?
答:逾越節羔羊,是針對惡者撒但的權勢,而贖罪日的祭物,是針對人肉體的罪。(利 16)羊歸給「阿撒瀉勒」,也是表示這羊不能活,也是要對付撒但的權勢。 (來 10:21)「心中天良」就是「心中的良知」。
LYX回應
現今大多基督教界,說明了贖罪日的意義,但是結論卻是不必再守贖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