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啟 1:9-1:10)20161119
Rev 1:9 | 我約翰,你們的那弟兄並因著耶穌在那苦難、國度、恆忍裏的共同參與者,因著那神的那話語和耶穌的那見證緣故,成為在那海島,就是那被稱拔摩的裏面。 |
「耶穌」 Rev. 1:1f, 5, 9; 12:17; 14:12; 17:6; 19:10; 20:4; 22:16, 20f
除了(啟 1:1, 2, 5,)附加了「基督」,其餘都是單用耶穌,表示作者是以耶穌是「人」的角度而言。
「耶穌的見證之事、證詞」是( 啟 1:9; 12:17; 17:6; 19:10; 20:4;)。「耶穌的信心」是(啟 14:12)。
「神的話証」和「耶穌的見證、證詞」兩者有別。
「為了耶穌的見證、證詞」,不等於是「為給耶穌作的見證」,《和合本》譯文失真。原文本意是是耶穌親自所作的見證,而作者約翰為了這些見證內容而被放逐
但奇怪的是,《和合本》在(啟 1:2)譯文就不失真了。
> Rev 1:2 約翰便將 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直譯:這一位他見證了那神的那話語、和耶穌基督的那證詞,像他曾看見的一樣多(看見多少便見證多少;表示忠實地見證)。
「那神的那話語」,在舊約聖經中,「神的法度」原意就是「神的見證」。
同樣使用「神的話」配合「耶穌的見證」,出現在以下。
(啟 12:17)
> Rev 12:17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 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失真!應譯:耶穌的見證〕。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和合本》
「耶穌的見證」是什麼?經文不清楚說明,只有以下談到:(啟 19:10)「耶穌的見證是預言的靈。」然而,「預言的靈」又是什麼?還是沒說明。
所以,不能單從本書中得解答。其實,福音書就是主要記載耶穌的見證。
Rev 1:10 | 在那主的日子裏,我成為在靈中,且聽見大聲音如號角聲在我後面, |
「在那主的日子裏」ἐν τῇ κυριακῇ ἡμέρᾳ 這一「主」是特別用字,指的是「雅威」,故主的日子指的一定是「安息日」。
κυριακὸν adjective normal accusative neuter singular no degree from κυριακός [GING] κυριακός κυριακός, ή, όν belonging to the Lord, the Lord's 1 Cor 11:20. κ. ἡμέρα the Lord's Day, Sunday Rv 1:10.* [pg 115]
1 Corinthians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喫主的晚餐.
這主的晚餐,是在逾越節。
Nehemiah 8:10 又對他們說、你們去喫肥美的、喝甘甜的、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因為今日是我們「主的聖日」.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
BGT Nehemiah 8:10 καὶ εἶπεν αὐτοῖς πορεύεσθε φάγετε λιπάσματα καὶ πίετε γλυκάσματα καὶ ἀποστείλατε μερίδας τοῖς μὴ ἔχουσιν ὅτι ἁγία ἐστὶν ἡ ἡμέρα τῷ κυρίῳ ἡμῶν καὶ μὴ διαπέσητε ὅτι ἐστὶν ἰσχὺς ὑμῶν
(尼)中這一主的聖日,當時是吹角節期,也是安息聖日。(啟)中之主的日子,也有號角聲,似乎也有可能是吹角節,不過不能確定。
有人說,「主的日子」是亞蘭文的習慣說法,所以比較罕見。《尼希米記》是後期著作,有相同說法,可能也同有亞蘭文之習慣。
「在靈裏,聽見……」表示他肉身在海島上,但所聽的不是肉身耳朵所聽,而是在靈裏聽見,這是用「位置格、表範疇」來解釋此間接受格。
間接受格也可能用「憑藉格、表途徑」,但這一點是否適用於此?目前討論下仍未有結論,留待以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