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智慧二次呼召和愚婦呼召<8:1-9:18>
第二次呼召綜合一到四章
8:1-9的呼召承接1:20-33的呼召;
8:10-11的智慧比白銀承接3:13-14;
8:12-21的愛智慧承接4:1-9的愛智慧;
8:22-31的智慧創造承接3:19-20。
同樣,第三次呼召承接1:20-33。
愚婦呼召承接7章的淫婦引誘。
所以此段是總結式的文筆,與上文逐次對應。
(一)智慧第二次呼召<8:1-36>
A. 智慧她豈不呼召<8:1-4>
B. 當聽:呼召的內容<5-11>和智慧自我介紹<12-31>
三命令與三原因
(A) 愚人當分辨靈明與心,當聽<5-6a>與三因:<6b-11>
a. 一因<6b>
b. 二因<7-10>
c. 三因<11>
(B) 智慧自我介紹<12-31> 我(3次)<12,14b,17a>
a. 首次介紹<12-14a>
b. 二次介紹<14b-16>
c. 三次介紹<17-21>
(C) 智慧本源與参與創造事功<22-31>
a. 智慧本源:三前與三從<22-23>
三前:祂的道路之起初、祂的作為之前、從…以前;
三:從從亙古、從起初、從地的起點
b. 智慧先存性:三無<24-26> 無深淵、無大水泉源、無造地
c. 智慧是雅威工師:三同在<27-31> 在祂那裡<27>、在祂旁<30>、在祂前<31>
附註
22. 他購買了我(HB7069),此詞同4:5,7的購買智慧。雅威先購買了智慧作為財產,先付出代價,正如人要付出代價,方能夠買到智慧一樣。
此詞字根有三,第一字根意指動產的買賣行為;第二字根意指神的創造;第三字根見qaneh蘆草。
動詞qana是買東西的常用字。律法保障私人財產權與積蓄司人資產權。因此,大量使用此詞。動詞出現69次,名詞出現10次。尤其出現在利25章中的房地產買賣。買贖的gana與救贖的ga`al平行出現於出15:13,16,詩74:2。
TWOT說,它有6次是指創造<詩139:13,参創4:1;申32:6,(参13節;詩74:2),與創14:19,22。詩78:54中有爭議。但是對箴8:22,”箴言在此顯明智慧永存,即基督(約1;路11:49)…雖然烏加列文似乎支持可能有創造之意,但有幾處是出於一些斷簡殘篇。烏加列文的主要用法是稱呼眾神之創造之母Ashera。但主神EL的名字是造物主bny。烏加列文qny可能意義是生產者而非創造者。”。
這種傳統說法就是不能也不願使人明白,此字詞用於智慧時,它不但是有受造的意義,而且是有被購買的雙重含意。
購買此詞首見於創4:1,該隱被生,夏娃付出慘痛代價,就是產難。同樣神生產我們,創生世界也是一樣,付出極大的代價。正如它生產智慧或基督一樣。為何如此?這爭戰與買賣一樣的用法,都是在付出生命代價後,才能換來的啊!公平正義就是如此,那麼,雅威購買或創造智慧的代價又是甚麼?極需更深入地探討、追究此字在此處的正確用法與用意。
C. 眾子今當聽<32-35> 生死福禍在乎聽守智慧
a.重複福哉,三次聽<32-34>
b.理由:生死所繫<35>
附註
8:32,34的『福哉』(HB835)的字根是9:6的『走』HB833)。我的道路就是雅威的敬畏<8:32,9:10>。詩119:1的福哉是遵行雅威的律法,所以,此處的智慧道路、雅威的敬畏就是雅威的律法<詩19:7-9>。因此,箴言的智愚關鍵是在乎聽從律法與否。智慧陳明人的生死禍福,正如律法書與先知書所言<申30:15-20>,智慧就是基督<申30:11-14>,智慧的靈澆灌就是聖靈澆灌<1:23>,使人能遵行律法,成為智慧人、完全人。律法、基督與聖靈三者本應成為一體,撒但卻強行分離拆開,務使三者支離破碎,改頭換面,迷惑無心眼的愚蒙人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