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1:1-1:11)《哀哭與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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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名:《尼希米記第一章要義 20141013 LYH》
1 主旨
城牆重建是首要目標<一至六章>,城牆重整後的信仰重建<七至十三章>,才是歸
回的目的。
2 架構
前言<1:1>
- 1. 歸回的原因<2-4>
- A. 弟兄問答得知光景<1:2-3>主動關問
- B. 聽見此話坐哭幾天<4ab> 消極被動
- C. 禁食禱告天上的神<4c> 積極主動
- 2. 禱告的內容<5-11>
- A. 對象a.禱告對象;b.代禱對象<5-6a> 在神面前
- B. 認罪a.向你犯罪;b.甚是邪惡、沒遵你僕摩西的話<6b-7>
- C. 祈求a.紀念你僕摩西的話;b.使僕亨通,在這人面前蒙憐<8-11>
- 3. 禱告的垂聽<2:1-9a> 與王三次對話
- A. 首次對話<2:1-3> 愁容引起主動關問
- B. 再次對話<4-5> 求蒙差遣回國重建
- C. 最後對話<6-9a> 求賜詔書通行材料
- 4. 歸國的三個步驟<2:9b-20>
- A. 交詔書給何西省長<2:9-10> 仇敵惱怒
- B. 到耶路撒冷視察城<11-16> 暗中視察
- C. 勸民重建城與回應<17-20> 贊成反對
3 釋義
1.「哈迦利亞」 此名字是由雅威和發紅(因酒醉眼睛)變暗組成,意指“由雅威而來的黑暗”。可能是因王國被擄時所生的孩子。
「尼希米」 此名是由雅威和安慰(哈拿)組成,意指“雅威的安慰”。被擄中盼望雅威來的安慰,顯然,取此名可藉此推論出,尼希米的父母對雅威神的盼望與信心。父子兩代都以雅威為主,名字中,無論是黑暗或安慰,都是由雅威而來。
——取名尼希米,類似於挪亞名字意義也是安慰,是他的父親希望能因兒子而得安慰。父母親為孩子取名,是帶著期許。將這孩子的經歷記錄下來,可看出他們對神的火熱!在新約時代的保羅,也在(西 2:8)警告教會不要被世界所擄去。
西2:8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現今的強權大國,就壓迫弱小者來為其服務。例如我到美國,看到各家要好好整理屋前的院子,為此就每年要付出好幾萬元,給墨西哥工人,但卻不願意去將拿錢去救濟窮人。他們的屋子大多木造,是從較窮困但卻產木材的國家來進口,就如同過去從殖民地取得資源。
「亞達薛西王」 原文並無此名。他是亞哈隨魯王的別稱<斯1:1>,為前王第三子,作王43年(B.C. 464—424)。好戰,綽號長手(Longim anus)。聖經中,出現於拉6:14;7:1-28,8:1;尼2:1-20;5:14;13:6;斯1:11等。顯然此王與歸國甚有關係。自波斯開國君王古列(B.C. 538)至今(B.C. 444或445)已到六王,共計93年。
「基斯流月」 巴比倫曆法中的第九個月。但對照2:1的尼散月(第一個月,由那努天帝與恩利爾地王合成),似乎時間顛倒。所以,(亞達薛西王)20年基斯流月可能值得商榷。
——外邦的月份名字是與敬拜神明有關的,表明外邦生活一切制度是與外邦信仰習習相關的,因此這些被據的以色列人,他們難以按照真理來敬拜真神,因此對於敬虔的人而言是非常痛苦的。
「書珊城」 波斯京都。宮中 habiyrah,城堡或王宮。LXX 指abira,或指court(宮廷),city of royal residence(皇宮住宅之城)。尼希米那時任王的酒政<1:11>,應是內府中的太監。
2.「哈拿尼」 HB2607,意指“忠誠的仁慈的),字根是HB2603(chanan恩待忠誠),他是尼希米的親弟兄<1:2;7:2>。
「從猶大來」 書珊與猶大來回要八個月時間。
「我問他們」 尼希米主動的關問,或許是授意於尼希米,回來報告;但更可能是,他平常已經不斷在關心,那些同是被擄歸回的本國人消息,只是因受職務所限,無法歸國。
——尼希米非常掛念被據歸回的人情況如何。我們現今,是否關心教會的實際情況?尼希米將這些人當作其兒女來關懷。
「被擄歸回、剩下的人」 原文使用三詞,HB6413(逃脫、被拯救、脫離被據),HB7604(剩下),HB7628(被擄的、俘虜),顯出王國被擄、蒙神拯救逃脫出來,剩下的人。
「猶大人遭大難、受凌辱;城牆拆毀,城門焚燒」 不只是「災難」HB7451(邪惡、壞的、災禍),還是巨大眾多的「災難。受凌辱」HB2781((cherpah)“因受責備而有侮辱定罪、辱罵、嘲弄、藐視”等意含。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應是指“西邊城牆中段的古門到南邊的糞廠門”等嚴重受損的部份<参見2:13>。其他城門應亦類似破損。
——城牆被拆,就使聖殿失去保護。
「火焚」表示古城門的建材,都是木料居多<2:8>。
「坐下」 表示他是站起來詢問光景的,「哭泣」HB1058(bakah),應指哭號,放聲而哭。閃族人的哭從來都不是小聲哭泣,而是呼天喊地、撕裂衣服的。「悲哀」HB56(’abal),此詞多指為死人所作的哀悼儀式,如<創37:34>雅各因失愛子而哀。
「數日」可能三日或七日不等。
——尼希米因著愛而哭號、憂傷數日。為著他所親愛的人,為著他心之所繫的城而哀號。我們是否有如此的關必神的教會?
與禁食禱告 哭號哀悼是消極反映內心的悲慟情緒,禁食HB6684(tsum ),是無心就食,表示正經歷極大的悲傷,所以,與哭號哀悼等同步進行。
「禱告」HB6419(,表示心有所需向神求告。這是排除一切生活所需,專心一致對神的呼求。祈禱的希伯來文意義非常豐富、深遠,它包括,祈神審判、打傷自己的痛悔禱告、斷定或決定的作中保、尋求判斷、解釋的祈禱等等。最常用來代禱,如所羅門的禱告<王上8章>。
——難怪神會聽他的禱告,因為他如此真切的禱告!求神憐憫我們,因為我們缺乏這樣的禱告!
5. 「啊!」 HB577,‘anana’,感嘆詞,字根由HB160(愛),HB4994(na‘懇求)的略語,二詞組成,意指“噢!我請求你,啊!我懇求你”。本章出現2次<5,11>,字序都置於最先。有強調意味。
「雅威!」 這是神的立約之名。底下有三種稱呼,9:32有類似的更多的稱呼詞。
- A.天上的神、 這是在天上的大有權能者(伊羅阿複數),對比地上塵土所造的人。
- B.大而可畏的神 偉大、令人敬畏的這神(伊勒單數)。引用自<申7:21;10:17>。
- C.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堅愛 這是對於神信實守約的最佳讚美詞。十誡要求神的百姓(僕人)對他愛慕,就是要對祂的誡命“投以極大的關注”(2次守的原意)<出20:6;申5:1;7:9>。選民與雅威神彼此的關係,是建立在神的盟約基礎上。雙方當信實守約<來8:9;耶31:32-33>。
——如此稱呼,表示這位神是至高的神、偉大的神。今天許多基督教派教導人,這位神是不可畏的,是慈愛的。他們如此說,是因為他們不尊重律法。他們不是在敬拜有威嚴的父神,而是敬拜如同母親一樣,只有慈愛而沒有威嚴的神。我們也相信,神也是富有慈愛的,但我們說神是可畏的,是因為人常不守神的律法,因此神就對這些行惡的人嚴厲。
——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愛你」的「愛」(HB157 ‘ahab愛情),不同於「施慈愛」即「神的堅愛」(HB2617 chesed 信實穩固)。
「守」 HB8104,shamar,動詞4次<5ab,7遵守,9謹守>。「看守」。
「祂誡命」 HB4687,miswa,本章重複出現3次<5,7,9>。動詞吩咐HB6680<7,8>。用於地契<耶32:11>;是智慧教師用語<箴2:1;3:1>;也就是立約用語,如十誡<出24:12>。神的誡命清楚可親,不必他尋,就在附近<申30:11;羅10:6-8>。是純淨<詩19:8>,真實<詩119:151>,可靠<119:86>,公義<172>。因此,遵命的人有福<119:47>,使人有智慧,得鄰舍的尊敬,必然高升作為領袖<申4:5;28:13>。
6.「願你側耳聽」 直譯:「請讓你的耳變成是豎起(或側傾)耳朵的吧!」此句話也在11節重複一次。強調天上的神,必要側耳去垂聽地上的懇求聲<HB8085>。
「並且讓你的眼睛被睜開著吧!」 「開」HB6605的單純被動分詞法,意指“被打開著”。由側耳到睜眼,強調留心看顧。
「在你面前」 神的面,與神面對面。
——神和人都有相同的形像,有臉面、耳朵、眼睛。這樣的禱告是合乎神的特質。
為了去聽到,HB8085,聽,帶前置詞(li為了),是不定詞、附屬詞。所以,有強調一個目的“為要…”之意。後帶介詞(‘el“關於或到”)。意指“為要去聽到或關於…”。
「你僕人的祈禱」 尼希米是以神的話來祈禱。以神的話、神的應許來禱告,好處是,神必定會垂聽。
「你僕人」 名詞陰性單數、附屬詞。本章重複出現6次<6,7,8,10,11a,11b>11b>。眾僕人出現2次<6,11>。
祈禱詞 HB8605,是動詞禱告的陰性名詞。本章出現3次<6,11ab>。
就是我,禱告著,在你面前,今日、晝和夜,為了你的眾僕人以色列人…(直譯)
原文有關係連接詞(‘asher,that)帶出一個子句,首先是代名詞(我),後是使役主動分詞法的禱告。
『在你面前』 本書出現5次<1:5;2:5;9:8,28,32>,除了2:5指人之外,都是指神。此片語首先出現於創17:18,談到以實瑪利活在神面前。希伯來文的面前HB6440(panim ),是動態的概念,原指“朝向某人的一側”,其次才是一個人的面容或神的面容。
它是由panah(轉動)派生而來的,行動的主體:我轉向某人;而人是看不見自己的,所以,這是非視覺意義的,而是原動動力式的。因此,朝向某人的一側,引申出見panim ,即是親眼看見或遇見某人<創32:21>。人不能看見神的面容,所以在神面前,是指雅威本質的顯現形式,由人去感知神的啟示,而不是現代人的自然科學的問題或是認識論的問題,對以色列人而言,這是道德與信仰的問題。在雅威的記敘中“人神同形”並非一種可以固定的外貌或外型(身體)來定調,所以,在你面前,只是在神本質的啟示顯現方式的另一種說詞,正如神的名一樣。<参見希伯來與希臘思想比較,136-138頁>。
今日HB3117, 原文有此詞,和合本未譯。強調時間現在,與下文整天(晝夜)的概念。尼希米的禱告是整天、持續不斷的禁食、哭號、哀求著的。
為了你的眾僕人 不是為他個人,因為他是王的酒政,地位崇高,受人尊敬,沒受災難凌辱,住在豪華宮中,生活享受應有盡有,不缺甚麼。但是,一聽見國人與聖城的沒落光景,他就開始放下自己的享受,舒適的生活,為他們,就是同樣是神的僕人以色列人,因為這些被擄中,得以逃脫剩下的人,正大遭難、受凌辱,他們所建的聖城荒涼,這種光景使他過不去、受不了。何況這是這位神立為名的地方。同理心與愛的激發,應是此種代禱的原動力吧?讀者諸君以為然否?
並且,「承認」HB3034,yadab的使役主動分詞法。本意是指“承認或表白罪”。
同猶大(讚美)<創29:35>;獻贖愆祭的條件就是“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他的罪”<利5:5>;贖罪日時,大祭司按手在罪牲羊上,承認以色列人的眾罪<16:21>。
尼希米所作的類似大祭司所行的。
以色列人的罪*HB2403(名詞陰性),就是我們對你犯罪*HB2398(動詞),我和我父家犯了罪*HB2398。罪分三次認,以色列人的,就是我們的,我和我父家的。類似亞倫後裔作大祭司的,在贖罪日中,先為自己和父家的罪贖罪,再為百姓贖罪<利16章>。
7.我們所行的甚是邪惡 原文是重複“敗壞地去行”(HB2254chabal)兩次,以不定詞獨立詞,後帶完成式,表示強調語氣,“的確、誠然”敗壞地去行(違背神盟約的事)。同伯34:31“觸犯”。被動意指“自取滅亡”<箴13:13>。
律例和典章 「律例」HB2706,字根(HB2710)鑿開、雕刻,在石頭或銅板上的紀錄,表示存放的永久不變性質。「典章」HB4941,字根是(HB8199)“審判、治理”,因此,是指審判的條例,是公義等值的賠還,譯作典章,是作為正典章程那樣。此二詞並提,常泛指神的成文律法<利18:4-5,26;20:22>,或這話<8節>。
就是你吩咐你僕人摩西的 此句成語重複出現<8>,帶有強調是由這位摩西忠僕所傳承下來的,永久的條約或成文律法。
請記念 HB2142,原文有三組意義:內在精神活動(回憶或注意)、適切地外在活動、可聽見的說話形式(吟誦或呼籲等義),第三組最合乎自根本意。其實,這是因為希伯來文本身是動態性的,又是全面性的,正如下文說的“這話”,也就是“這事”一樣。求紀念是引用<利26:42,45>神紀念他與雅各和列祖的約。
8-9節是擷取引用<申4:27-31;30:2-4;12:5;利26:40-45>等經文。以違約遭禍趕散,遵約蒙福歸回為主題。
8.你們若犯罪 ma‘al,HB4603(行事不忠、背約),用來指干犯或違背宗教律法,乃是一個有意的背叛行為<利6:2;民5:6;書22:31;代上10:13;代下12:2>。『犯罪』引用<利26:40ab干犯、反對>。
我,「分散」 分散HB6327,原指散播、驅趕,首見於迦南諸族的分散<創10:18>,後見於巴別塔事件的分散在全地<11:4,8-9>。『我,分散』此片語僅限於先知書<結20:23;28:25;22:15>,但是,申4:27;28:64;30:3與此處的聖卷中,卻是特別例外。經文把他連於巴別塔與先知書,證明律法、先知與聖卷等三部份,是一整體的。不分東西、種族,干犯雅威旨意,一概驅離家土。
「歸回」 HB7725,謹守遵行等詞,引用(申30:1-10)的內容。
「趕散的」 HB5080,首見於申4:19(被勾引原文)。原指催迫驅使追趕。是軍事用語。
「招聚」 HB6908,用於糧食的聚歛<創41:35>;所奪的財物知堆積<申13:17>;此處引用申30:3-4的招聚之應許。
我選擇立為名的居所 「選擇」HB977,申12-26章中屢次出現此詞。
回應
尼希米行動表明了他的哀慟,神雖然責打他的子民,但他也同樣為他們哀慟。
見到了教會目前的光景,有人因見解不同而離開,在禱告中哀傷。
我們看到教會的光景,就要有所改變,因此本週四召開會議,希望藉由改變,使教會更好。
僕人 那些處在不好光景下的人,他們也是僕人,也在工作。摩西是承接律法的人,雖然高高在上,但他也是僕人。神高過於人,人若認識到自己的低微,才有可能被神提高。人若自以為高,反而可能作許多主人所不喜悅的工作。
尼希米在大約陽曆十一月直哀傷到隔年的三四月。等候這樣的羞辱過去,我們自己有所改變,直到神願意召聚人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