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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mar:5.21-6.6_20161224

(馬可福音 5:21-6:6)講解

前言

(可 3)曾記載耶穌在屋內談道時,有他的親屬來找他,之後談及誰人是我的家人,這一段寫作手法稱「夾敘法」,這樣方式也見於其他經卷中,然而在《馬可福音》中出現多次,大概是新約中最常用此法的一卷。

十二年血漏女

聖經律法注重有關生命方面之事。由於流血意味著生命的流出,而律法要求女人月經必須七天不潔,這是為了讓女人可以在段期間得到養護,也禁止男人碰觸、更不得同房,都是為了保護女性!

這血漏女是等於有十二年連續不斷的月經,必然導致身體極虛弱,快要死了。這對應於睚魯的女兒也是十二歲,也是快死了,可稱作在彌留狀態。兩個女人都是快要死了。

這血漏女心中一直相信著:只要摸到耶穌的外衣,就能治好她的病。當她竭力摸到耶穌的外衣後,他就感受到病好了,血源乾了,不再流血了。

按照律法規定,月經女、血漏女等,要求女人在不潔之時,也不可以去接觸他人,否則會將不潔傳給他人,使他人也成為不潔。然而,血漏女為要去摸到耶穌的外衣,必然會碰觸他人並耶穌,但此事發生,表明了她突破了律法的限制,她具有信心,認為自己的疾病和不潔可以被耶穌醫治及潔淨,不會造成耶穌的不潔。

耶穌當時身為拉比,身著的外衣是寬鬆的長袍大衣,並不貼身,因此對於誰人摸他之感受,絕非是肉體的觸感。耶穌說:「誰摸我的外衣?」然而他這話卻讓見周遭擁擠不堪之門徒,深感不解!

耶穌刻意要求這血漏女作見證,一方面要堅定這女人之信心,又堅定門徒的信心,讓門徒更加確定耶穌的身份,另一方面也是堅定了睚魯的信心,不是透過話語,而是讓他親自聽聞到這見證!

還在講論中,睚魯家人來報說,女兒已死,不必再麻煩先生去了。因為他們認為人已死,不能再活,這先生去也無濟於事;再者,死人不潔,反而會造成先生不潔,因此不必再請先生去了。

「聽見」(36)這字的原文,在(太 18:16-17)譯為「不聽」,應以此處為正確!

Mat 18: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Mat 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由於周遭之人不信,或許抱著看好戲的心態,因此耶穌禁止他們跟隨同去,只帶了三個門徒,這三位是耶穌都分別為他們取了名字,表示他們是被賦予特別使命!

第七件事

到了睚魯家,見許多人哀號。耶穌說:「你們為什麼一直地被攪擾,且仍在哭泣呢?」表示耶穌禁止他們哭泣,禁止的原因是:「這小孩還未死掉,而只是一直睡著。」這同樣的描述,出現在列王記中,先知使孩子復活之記載(王下 4)。

Mar 5:39 且他進去後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一直地被攪擾,且仍在哭泣呢?這小孩還未死掉,而只是一直睡著。」

「大利大,古米」是亞蘭文。《馬可福音》中使用拉丁文、亞蘭文都分別有五次。拉丁文不必解釋,因為是官方語言,而亞蘭文則不然,是當地的方言,相當於是我們這裡的閩南語,若不翻譯則難以讓不懂這話之人理解。

在本段中耶穌有多次的「說話」,分別是不同對象。

  • 對群眾說:「誰摸了我?」這是要堅定血漏女的信心。
  • 對血漏女說:「你的信救了你!」是為堅定大家的信心。也能幫助睚魯堅定信心。
  • 對睚魯說:「不要怕,只要信!」是在他得知女兒死時,絕望時,耶穌主動要幫助他堅定信心。耶穌教禁止他害怕,表示他已經害怕了。要求繼續不斷地相信。在其家中的攪擾,耶穌也主動趕逐排除,也是幫助他不要受影響。
  • 對睚魯女兒說:「大利大!古米!」以女兒的起來,使睚魯信心得拯救能成果!

我們的信心也如同睚魯,起起落落,然而倚靠神之人,神的工人耶穌便會幫助,

來到拿撒勒

家鄉之人對耶穌有許多的質疑:

  • 對他的智慧和能力感到希奇及疑問。
  • 「這不是那木匠嗎?」  因木匠是工人,工人階層在當時是被視為低賤的,故有輕賤之意。
  • 「馬利亞的兒子」  一般在介紹時,是以其父親之名來介紹,即應該是用「約瑟的兒子」,然而這些人卻用母親的名字,表示輕視悔辱他。
  • 「雅各……的長兄嗎?」   表示他們很熟悉他的出身。

耶穌行了醫治異能,但是當地人卻對耶穌抱持懷疑態度,耶穌對此非常驚訝!


信心和不信

主耶穌非常贊同有信心之人,要他們出來作見證。反之,對於不信之人、懷疑之人,耶穌對他們感到詫異、驚訝!另有種人是不斷受到環境影響,時信時不信,需要耶穌時常幫助,堅定信心。

我們時常如那信心時好時壞之人,但我們千萬不要因為環境變化而放棄,而要堅持到底。這篇道理就是要教導我們要有信心,要面對這些困難。我們要有心理準備,這信仰之路不是寬門大道,而是窄小路。

這段內容的主題是睚魯事件,本來他女兒還沒死,只要耶穌儘快前往,就能救活。但是耶穌卻又要血漏女出來作見證,耽誤時間,以致女兒死了。

很多人就是自以為聰明(假䱯),說女兒已死,所以不必麻煩先生去了。在我們生活中,也時常有類似這樣的人,會說出這種話,你千萬不要聽!現在教會中有許多胡說的錯誤道理。

「你的信救了你」  「救」是現在完成式,意思是你的信,過去拯救了你,並且一直要拯救你。

這女人的害怕是在於:因為她本是患汙穢之病之女人,竟然混到眾人中間,隨意沾染他人!這很容易引起公憤!

再者,一個女人在公眾講話,是不尋常的,她敢說話,表明她有勇敢、有信心。

福音就是信心,人有信心,就是「人有耶穌基督的信心」。聖經的翻譯者,並不忠實地將這樣的內容譯出,而是改變成「信耶穌基督」,這是因為他們這些人明白這信心。許多較傳統的教派認為「救恩」的取得,往往是強調要靠「聖禮」,而不是強調靠「信心」。

願我們能靠聖靈,來突破肉體的限制。但千萬不要曲解成:不再守律法。律法是神對人的要求標準,但人因肉體軟弱,所以達不到律法標準。人只要得到聖靈的幫助,就能勝過肉體的軟弱,就能遵行律法,能達到律法標準。

我們所信的主、所信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是使無變有的主、神!因此你儘可以將你一切的疾病、工作、生活的困難都交給神,他有能力!

管會堂的人,他也是在信仰上的重要人士,但是他們傳統的信仰並沒法使他們的孩子從死裡復活。他們沒有信心像亞伯拉罕一樣,將孩子獻上,信神會使死人復活,這就真為得回他的兒子。

耶穌的話有大能力,叫死人復活,就如同天父用話就創造世界!他真是神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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