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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mar:2.23-3.6_20161029

(馬可福音 2:23-3:6)講解

前言

在安息日治病之事件,除此段之外,另有其他四件。本事件也記於(太 12; 路 6)。

安息日記號

身為以色列人有兩個記號:一是「割禮之約」,男人要受割禮;二是「西乃山之約」,人人當守安息日。

現今以色列國,法律明令在安息日要休息,不可工作。然而實際上,大部份的國民只是休工,但並未去會堂聚會。

真的割禮是透過聖靈來割除,使人成為清潔,可到神前敬拜神,相當於是潔淨工作。

真守安息日的人,才是屬神的人。

安息日的衝突在於

安息日的規定只有三項:

1、不可做勞碌的工,連升火也不可。

勞碌的工、升火,指的是為了維生工再做的工作,這些工作也不要做。

2、僕人、牲畜都要休息。

全部的人都要休息。

3、要敬拜雅威。

要有聖會,要敬拜雅威真神。

然而列王時,王和百姓都不守安息日,以致於後來被擄。待他們歸回後,就明白問題所在,因此明定要守安息日,定出了「三十九項安息日條款」,這不是聖經的規定,而是人定的,成為口傳律法,寫入到猶太人的教導書中。

這些條款訂定本來是出於好意,後來卻成為諸多的限制、很大的重擔。

守安息日的理由

  • 1、神創世之後,第七日安息了,故人也當安息。
  • 2、神救贖人出埃及,要人守安息日。
  • 3、守安息日的人,才是成為聖的人,被神所分別出來的人。

Exo 31:12  雅威曉諭摩西說、 Exo 31:1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 雅威是叫你們成為聖的。

守安息日之人,才是成為聖別的人;不守安息日的人,就不是成為聖別的,就不是被神分別出來的人。

經文說明

(可 2:23)是在麥田中走出一條路。當地是五月收大麥,六月收小麥,因此這事是發生在五、六月之間。

「掐麥穗」指因著飢餓而取麥穗,去除外皮而吃。神的律法規定,人因著飢餓,允許在麥田中掐麥穗吃,但不能帶走。然而猶太人卻規定在安息日不可掐麥穗。

路加提到一個說法:大衛逃難時吃陳設餅。此事在馬可和馬太都提到了。這事是當時大衛在急難時做了一件當時律法所不允許的事,記在(撒上 21:1-6)。

1Sa 21:1 大衛到了挪伯祭司亞希米勒那裏.亞希米勒戰戰兢兢的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為甚麼獨自來、沒有人跟隨呢。 1Sa 21:2 大衛回答祭司亞希米勒說、王吩咐我一件事、說、我差遣你委託你的這件事、不要使人知道.故此我已派定少年人在某處等候我。 1Sa 21:3 現在你手下有甚麼.求你給我五個餅、或是別樣的食物。 1Sa 21:4 祭司對大衛說、我手下沒有尋常的餅、只有聖餅.若少年人沒有親近婦人、纔可以給。 1Sa 21:5 大衛對祭司說、實在約有三日我們沒有親近婦人.我出來的時候、雖是尋常行路、少年人的器皿還是潔淨的.何況今日不更是潔淨麼。 1Sa 21:6 祭司就拿聖餅給他.因為在那裏沒有別樣餅.只有更換新餅、從 雅威面前撤下來的陳設餅。

亞比亞他是亞希米勒的兒子,記在(撒上 22:20)。大祭司是世襲的,由兒子繼承。

1Sa 22:20 亞希突的兒子亞希米勒有一個兒子、名叫亞比亞他、逃到大衛那裏。

在每安息日,會撤下上安息日所擺上的十二個陳設餅,作為祭司的食物,這是祭司的權利,然而祭司可以因著人的急難需要,而犠牲祭司本來的權利。

神為何當時要求陳設餅只能給祭司們吃?是因這為些餅是聖別的,只有聖別的人,即祭司才可以吃,成為祭司的特有權利,也要百姓因此尊重祭司們。然而在當時,掃羅王及其屬下並不尊重祭司們,而受掃羅逼迫的大衛有急難需要,大祭司因著愛而犠牲自身權利,這是律法的原則。

第二個說法:安息日是為了人創造的。

這要參考(創 2:1-3),安息日是在造人之後而設立的,是為人而創造的,要人休息。

人因著始祖犯罪,受了咒詛,就是人終日勞碌,無法休息。安息日之規定,目的就是要使人能回到創世之初、咒詛之前,脫離勞碌之咒詛。

安息日雖不可作工,但祭司卻仍然要工作、要獻祭,不僅不停工,甚至工作量加倍,獻祭量是平日的兩倍。祭司不可因此不工作。

馬太又提另一點理由:(何 6:6)

Hos 6:6 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勝於燔祭。

神愛的是憐恤,不愛獻祭,然而這些猶太宗教領袖卻不憐憫人,不去幫助那患病者、那枯乾一手之人。

我們在守神律法時,仍然不可排除愛的的要求,否則律法便成了嚴厲而無情之規定了。

「人」這個字,在舊約的角度而言也可譯為「亞當」,因此(可 2:27-28)可譯為: Mar 2: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亞當設立的、亞當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Mar 2:28 所以亞當之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亞當之子」這應是專有名詞,指末後的亞當,即指耶穌基督。首先的亞當是犯罪而使人受到咒詛的;末後的亞當是救人脫離咒詛,使人得救恩的基督。

(馬太)用羊掉到坑中,人在安息日救羊,並不犯法。

(馬太、路加)他們來窺探他,(路加)加上了「耶穌知他們的意念」。

「起來站著」  他們當時是坐著聚會。

《和合本》「憂愁他們的心剛硬」這樣的翻譯是不合原文的。原文是「耶穌是對這病人同感憂愁,因為安息日治病是可以的,但卻被眾人所禁止,因此而憂愁。」

耶穌知人的軟弱,表達出與他們有相同的感受。要守安息日,必須要憑著信心,尤其是在病中之人要守安息日,更是如此。不因著需要工作維生而不守安息日,也不因著生病軟弱而不守安息日,這就是信心。

猶太安息日三十九條款,本意是出於敬虔,不是全然錯誤,而是要善用。


神與選民兩大約,一是割禮之約、二是西乃山之約,要人守安息日。

讓我納悶的是,真耶穌教會守安息日,但卻是守「恩典的安息日」,他們說要守安息日,卻捨棄了西乃山之約。這是由於他們只守「誡命」,卻不守「律法」。他們認為安息日是要享受的權利,但他們卻不想要盡義務,不想要守律法。然而人當守「盟約」,盟約中有權利,更有義務,豈可只享權利而不盡義務?人若不盡盟約中的義務,就不是神的子民,就是不尊重神。神要人在此日不可去做其他事,就是給人約束,但他們卻不想受這些約束,就是不尊重神。

神要求人守安息日的方法有三,一是要人休工,就是由於神要人效法他在六日創造之後休工。救贖是基於六日之創造後的休息,然而他們卻只想要救贖,卻不是效法神在這第七日全日休工,而只要求人在安息日中的兩三個小時中敬拜神就算是守安息日,這違背了神的本意。

講員強調,守安息日之人才是成為聖的。

關於律法的解釋,有兩個出發點;一是「由律法中可做的」出發,二是「由律法出不可做的」出發。

真耶穌教會是「由律法中可做的」來解釋,即因為我為了要活命,需要工作,所以在安息日也允許去作工,因為現今是「恩典的安息日」。然而這樣的說法,等於是廢除了安息日。其他六日可以作工維生,但律法禁止安息日作工,人不可因個人想法而擴大可作工的時間。

「安息日是為人生發的」因著人的需要,在守安息日當中,可以視需要去醫治病人。但不可擴大解釋為:醫生可以在安息日時治病,而因此不去守安息日。

在安息日,因著急難、飢餓,神憐憫人,可以供應人的需要。

門徒因著飢餓而掐麥穗,也無法為自己辯白,然而主顧念人,為門徒辯白,保護門徒。

這位枯乾一手之人,他沒有說什麼話,也好像看不出什麼信心,然而,他在病中仍然照神的律法堅守安息日,這就是信心。

西乃山之約,是神要使人得救的必要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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