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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12

《路加福音》第十三講(12章上)註釋

時間:2013-01-12,安息日。經文:(路 Luk 12:01-12:34)

以下的播放列表可能包含更大的範圍,因此請根據您的需要,自由選擇播放。
可根據名稱中的用詞,識別出不同的內容類型,例如:講解(人名縮寫)、禱告(pray)、讚美詩(hymn)、討論(discuss)等。

:commentary:luk


以下為 LYX 主講:

這是「耶穌上耶路撒冷」的第一大段中,第三小段的內容(路 Luk 12:01-13:21)。

用詞

作者使用以下的用詞,將內容串連起來:

假冒為善

「假冒為善」在本段中出現三次:(Luk 12:1)對門徒講了此詞;(Luk 12:56)對眾人講了此詞;(Luk 13:15)在安息日時對管會堂的講了此詞。

比喻

「比喻」(GK3850)παραβολ? parabole {par-ab-ol-ay'} ,出現在(Luk 12:16, Luk 12:41, Luk 13:6)。本意是:把兩個東西放在一起比較、對照。引申為:比喻、諺語、寓言。這些用詞使聽道的人可以將這些事,和耶穌所教導的主題作比較,使能夠了解。

另用「好像、比如」(GK3664) ?μοιο? homoios {hom'-oy-os} 名詞、或(GK3666)動詞,意為:相似的、同樣的、和……一致的;也可說是將某事與其他事作對比。出現在(Luk 12:36, Luk 13:18, Luk 13:19, Luk 13:21)。此字和「比喻」一詞是很類似的用法。

(12:1-13:21)這一大段內容中,故意用了「比喻」或「比如……」。

經文有四段內容都跟「比喻」有關:

  • Luk 12:16-21
  • Luk 12:35-48
  • Luk 13:6-9
  • Luk 13:18-21

也有內容雖沒有說這是比喻,但其用法是和比喻很類似的用法:

  • Luk 12:2-3
  • Luk 12:6-7
  • Luk 12:24-28

如果將以上這些經文相比較,那麼在(12:1-13:21)有80節經文,其中將近60節經都和比喻有關係。也就是說,這一章的結構,是很特別的編輯法。我們知道,這一段的內容,與(太 Mat 6, 10, 12, 13, 24 章)內容相關聯,所以作者將這些經文,加上他獨有的用詞和內容,加以編輯,這有其編輯的目的。

(路 Luk 12:01-13:21)經文架構

(路 Luk 12:01-13:21)經文的大架構是以「A-B-A」的方式。

A段(Luk 12:1-12)對應 A'段(Luk 13:10-21)

  • (Luk 12:1-12)對應於(Luk 13:10-21)
    • 這兩段類似處:都用「假冒為善」這詞(Luk 12:1, Luk 13:15),作為段落主題。
    • 但是相對的,由這主題延伸出來的後續內容(Luk 12:2-12),我們看不出和「假冒為善」有用詞上的直接關聯性。也就是說,並沒有關聯於(Luk 11)中耶穌指責法利賽人和律法師們的「假冒為善」的作為。
    • (Luk 12:2-12)是在談到「門徒的問題」,和「假冒為善」相對比,是反面的說法,所以沒有直接關聯點,而是引申假冒為善的意義,引申出教導。
    • 同樣地,對於管會堂的安息日事件(Luk 13:10-17),對比後續內容(Luk 13:18-21)耶穌講了兩個神國的比喻,兩者間並沒有直接說:神國的比喻就是假冒為善。
    • 而是說,神國如芥菜種和麪酵,是會長大、變質的。這種「長大、變質的特性」,並未和「假冒為善」有直接的關聯。而是用一種迂迴的說法,讓我們來思考有關「假冒為善」與「門徒受逼迫」之間的關聯性。以及「安息日的假冒為善」跟「神國的長大」之間的關聯,這需要讀者好好去思考。

為何不斷地用「比喻」?

耶穌講的比喻分兩種,一為明確的比喻,另一為暗示的比喻(暗喻)。

  1. 明確的比喻
    • 說明:就是耶穌講完比喻後,會將實際的內容講得很清楚;會將這比喻所教導的中心點是什麼,以及教導的目的在哪裏,耶穌會講解清楚。
    • 例如(路 Luk 8)神國如人撒種的比喻,是明確的比喻。
  2. 不明確的比喻(暗喻)
    • (路 Luk 13:18-21)是一個暗喻,耶穌並沒有解釋這比喻的意義。

以(路 Luk 12:16-34)為例

(路 Luk 12:16)所說的「富足而無知財主的比喻」,耶穌有在(Luk 12:15)和(Luk 12:21)談到這比喻的中心價值是:

  1. 人的生命不在於家道的豐富;
  2. 人在神的面前如果不富足,他將會如這富人一樣,被神收回他所擁有的這一切。

這兩點看似為明示的比喻,不過,如果我們考慮到這段經文和下文的關係——(Luk 12:22)耶穌又對門徒繼續教導的內容——是由對眾人說,轉向對門徒說。

對眾人說的內容是(路 Luk 12:15-21):對財物上的觀點,不在於我們在財物上富不富足;人生命的價值,不在於你擁有多少財物——這是比喻的主要教導點。但另外延伸出一個問題:為什麼耶穌需要教導這個?

為什麼耶穌需要教導這個?

若人生的價值不在乎家道豐富,那麼在於什麼呢?

到底人生真的價值是什麼?耶穌在對眾人的比喻中,他並未講出來。反而耶穌是在(路 Luk 12:22-34)對門徒的教導中,他才真正地講出「人生真正的價值是什麼」。也就是說,耶穌將這像是個明明的比喻,又使之成為暗喻,而透過對門徒說的比喻,才顯明出他真正的教導的用意。

這樣的用法是很獨特的用法,不斷地強調比喻的真正用意何在,讓讀者能不斷地思考:經文所講的前因後果。

以(路 Luk 12:35-48)為例

這是有關於忠心僕人的比喻。彼得隨後發問:「這比喻是為誰說的?」(路 Luk 12:41),耶穌又繼續講另一個比喻。我們發現,耶穌是用一個比喻來解釋另一個比喻。最後的結束點在(路 Luk 12:47-48),講明了比喻的中心目的何在。

後接(路 Luk 12:49-53),耶穌把他自己和前述「忠心的僕人」作對比,表明:

耶穌他就是那個忠心的僕人。
他就是對那「忠心的僕人」的再次解明:要如何成為一位忠心的僕人?
就是要像耶穌一樣,他真正地完成父神所託付給他的責任。

從(路 Luk 12:01-13:21)的架構中發現到,不斷地透過類似的用語來對我們教導。欲了解經文的來龍去脈和中心架構,就需要透過上述的內容,要了解:比喻的用法、解經的方式。也要了解:經文故意用很類似、相同的用詞來串連其前後的關係。如此我們才能知道如何區分前後架構。

B段(Luk 12:13-13:9)

整體經文架構:A-B-A

  • A段(Luk 12:1-12)對應 A'段(Luk 13:10-21)
  • B段(Luk 12:13-13:9)

B段談「假冒為善」的人不懂得分辨何為公義

B段落談到:「假冒為善」的人不懂得分辨真正的時機。他們不能分辨,現在如何才是真正公義的事情。

耶穌責備他們(Luk 12:57)為何不審量什麼是「合理的」(原文是公義的)。相對的,如果你不是假冒為善的,你就能知道神所要的義,就是律法所說的「真正的義」是什麼意思。

根據時間用詞,可分為三段

B段落是在談到:對時候的認識。這一段特別強調時間方面的用詞,也用了許多比較時間的用詞。由此延伸出三個段落:

  1. (Luk 12:13-34)真正的財寶
  2. (Luk 12:35-53)忠心的僕人。能忠心對神負責任;如何成為忠心的僕人。
  3. (Luk 12:54-13:9)對時間的分辨。分辨的目的是使你能夠真正地成為一位義人;你能及時地悔改。

用詞上的關聯

「丟」

「丟」在(路 Luk 12-13)兩章中出現4次:

  1. 我們要怕那……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路 Luk 12:5);
  2. 花、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路 Luk 12:28);
  3. 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到地上」(路 Luk 12:49);
  4. 耶穌說:「若不與對頭和結……就把你丟(下)到監獄裏(路 Luk 12:58)

綜觀以上四點,都與審判有關。

若你不能判斷時機,你沒有那樣的智慧;你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認為:「沒關係!時間還沒到」,那麼你就要承受審判,要像「丟在地獄裏、丟在爐裏、丟在火裏、丟到監裏」一樣,要受到神的審判!

透過「丟」這個詞,將時間審判互相關聯起來。

由此可以了解,為何一開始耶穌就要先談到(Luk 12:2-12),有關於門徒受逼迫時,不要害怕、不要虛偽、要坦然地面對、要忠心地信從神的引導——神會透過聖靈來引導他們。

雖然(Luk 12:2-12)中並沒有談「逼迫」這個詞,但是很明顯的,內容都跟逼迫是有關係的。這樣的逼迫是在別人面前受到審判的時候(Luk 12:11)。又用對稱用法談:「否認耶穌基督的,耶穌基督會否認他;承認耶穌基督的,耶穌基督會承認他」(Luk 12:8-9),這是審判用語。

主題:耶穌要上耶路撒冷,要完成神的國。相對的,門徒應當馬上看明,在這個緊迫的時機裏,應該怎麼做。甚至耶穌以後不與門徒同在了,門徒就應當接受耶穌基督的教導,要能堅持下去,把神國繼續傳遞下去。如果門徒失職了,就不是個忠心的僕人。

經文中心點(Luk 12:35-53)

如果將經文分為五大段,則其中心點在(Luk 12:35-53)

  1. (12:1-12)門徒受逼迫時當如何行
    • 要坦然以對,將神國信息坦然向世人傳講。
  2. (12:13-34)門徒的養生問題
    • 你是靠着誰活着?我們該對神負責,而不是為着這些食物而負責任——這才是對財寶的真正用意。
  3. (12:35-53)忠心的僕人
    • 作為忠心的僕人當知,受神託付這些財寶,當如何使用財寶?而不受限制?方為真正忠心的僕人。
  4. (12:54-13:9)對時機的分辨
    • 若你不能明白時機,及時地行出「義」的話,那麼你就會如主耶穌所說:
      • 彼拉多之殺害:表示那樣的逼迫和殺害將會臨到;
      • 希羅亞樓之倒塌:若你不能判斷時機,那麼這樣的禍患將馬上臨到。
    • 本段不斷強調:主人是在僕人意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如果僕人不預備好的話,就不是個忠心的僕人。
    • 忠心的僕人當做的是:要好好地預備,及時地行出「義」(遵行一切的律法、神的旨意)。
  5. (12:10-21)有關安息日事件
    • 對於神的忠心僕人,傳神國的福音,是要讓人得到真正的安息,就是回到律法的最中心點:行出神的義!讓世人、讓神所造的,能夠跟神一同得到真正的安息。

以上我們就可以將這一整段串連起來!

許多人以為這整段內容是耶穌的演講集,由許多小段落的教導收集而成——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事!更重要的是要能抓住教導的中心思想,方能有更大的幫助!

自耶穌面向耶路撒冷開始(Luk 9:51)

自耶穌面向耶路撒冷開始(Luk 9:51-13:21),可分為三段:

  • 一、(路 Luk 9:51-10:42)
  • 二、(路 Luk 11:1-54)
  • 三、(路 Luk 12:1-13:21)

很獨特地,這三個段落中出現了三個詞,且出現的次數一模一樣:

「神國」

「神國」以下第一段中出現兩次:

  • 第一段(路 Luk 9-10)中出現兩次
    • 1.(Luk 9:51-62):跟隨耶穌的人要傳神國,他們要注意自己的責任。
    • 2.(Luk 10:9)耶穌要讓被差出的人知道神國的臨到的事。
      • 神國的臨到是最中心的信息,門徒要去傳講神國的臨到。
      • 「神的國」含意是「神的統治」「神的統治的區域」;
      • 「神國的臨到」就是「透過神國的律法典章來統治神所創造的一切。」
      • 不再是撒但透過罪來統治,而是神透過義(就是祂的律法典章)來統治祂所創造的大地。
      • 這就是真正福音的信息,所以稱之「神國的福音」。就是神的律法要統治這個世代,神的義要被通行出來——對比的是撒但的國度。
      • 我們得到救贖的人,就要為着神的國爭戰,為神的國獻上我們的一切。
  • 第二段(路 Luk 11)「神國」也出現兩次
    • 1.(路 Luk 11:2)願你的國降臨。——神的國與神的名是相關聯的!
      • 「神的名」在上安息日 Luk 11 曾解釋過:「神的名」是和「神的律法」「神的公義」「神的救贖、創造」包括「神所擁有的一切」。
      • 「神的國」臨到就是要來彰顯「神的名」,就是彰顯「神的律法」「神的公義」「神的救贖、創造」,彰顯「神一切的本質」。
    • 2.(路 Luk 11:20)趕鬼就是神國臨到
      • 耶穌透過神所賜給耶穌的能力(神的指頭/能力),將撒但的勢力趕出;
      • 神的指頭/能力,等同於耶穌應許要賜聖靈給一切相信他的,跟隨他到底的門徒。
      • 聖靈的臨到(路 Luk 11:13),就是神國的臨到。
  • 第三段(路 Luk 12-13)談到兩次「神的國」
    • 1.(路 Luk 12:30-32)作為信徒所當求的是「神的國」,反之,外邦人所求的是人的需用。
      • 因為外邦人不了解神的律法典章,所以只能看到現今的世代,只看到能養活他自己的財物。沒有律法典章的人只能汲汲營營於生活。
      • 門徒,是己經來跟隨耶穌基督了,知道耶穌基督的教導的,相信耶穌基督是神所設立的基督的人,就該來祈求神的國。神也樂意將神的國賜給他們,也就是,神也樂意把聖靈賜給他們,樂意讓神的國在這等人身上顯露出來。撒但在這等人身上沒有權勢,沒法得勝這等人。
      • 耶穌基督應許:的只要你願意將心思放在神的國裏,神就樂意在這樣的人身上,彰顯神的權柄榮耀。
    • 2.(路 Luk 13:18-20)神國的比喻
      • 芥菜種、麪酵會長大、發起。意味着神的國最終會被建立起來。神的國在那當時似乎看不出來,大多以為耶穌是要來建立自由的猶大國。
      • 神的國先是在耶穌基督身上——耶穌埋到田裏,藏到三斗面裏,就等同他要走到十字架一樣——最終要透過聖靈的臨到,讓全團發起來,讓這樹長大起來,讓神的國透過耶穌基督被彰顯起來。

以上是三大段,各二次,共六次,都是談到耶穌上耶路撒冷為要成就「神的國」,要透過聖靈來成就。

「聖靈」

「聖靈」也出現三次,每段中出現一次。

  • 耶穌在聖靈裏歡樂(路 Luk 10:21)
    • 聖靈在耶穌身上的工作,讓耶穌知道他的啟示是來自於父神,他樂意把這樣的啟示交付給他的門徒。
  • (路 Luk 11:13)只要向父神祈求,父神就樂意將聖靈賜給我們
    • 如此的祈求,等同於祈求神的國、等同於祈求聖靈。故這就等同於(路 Luk 12:31)你們要先求「他的國」,要成就相同的目標。
  • (路 Luk 12:10-12)聖靈會作工,指教門徒,也會使人赦罪悔改。
    • 在門徒身上,聖靈的工作有奇妙的兩方面,稍後再敘。

「擺上」

  • (路 Luk 10:8)人擺上什麼,門徒就要接受什麼;
    • 門徒只要吃得飽足就好,不要去計較。
  • (路 Luk 11:6)求餅比喻,這人不能給朋友擺上什麼。
    • 這裏談,門徒能給人什麼。門徒要將神的國擺上,給人。
  • (路 Luk 12:48)神給人的,人要接受神國的信息。

(路 Luk 12)詳細內容

(路 Luk 12:1)耶穌知道他會受這些假冒為善者們的攻擊,將來門徒亦然,因此他要教門徒預防。雖有幾萬人聚集,但只有真正跟從他的少數人能夠承繼神國,就是那些真正願意撇下所有而來跟隨主的人。(路 Luk 9:51-62)惟有真的撇下,跟從主的門徒才是主所要深入教導的。這樣的人才能去傳揚神的國,才能去面對主耶穌以下所要講的這些問題,就是假冒為善的影響。

「假冒為善」本意是「演戲;戴着面具,演在世人面前」。經上也記,耶穌也不得不在世人面前演戲,保羅也以競技場、劇院的比喻說法,說他不得不在世人面前演,因不接受神國的福音。

(路 Luk 12:1-7)門徒勿受別人的眼光所影響,要坦然面對攻擊,要注意言語,因為神將也會按此審判門徒。不要因受逼迫而不說實話。要懼怕神的審判,而不要懼怕人。

(路 Luk 12:8-12)在人的面前,我們當注意要如何說話。

(路 Luk 12:13-)耶穌對一人說,對眾人說,對門徒說。

誰立我作你們斷事,分家業的官?

分家業是按舊約希羅非哈之女求分家業。猶太人會請求拉比為其分家業,故這人將耶穌看作是拉比。——耶穌要強調他來世上的目的,不是來分家業的。

生命的價值在於「人在神面前是富足的」,在於不要看重今世的吃喝需用。

實際內容:(路 Luk 12:33-34)變賣且賙濟人。就是積財在天上(製作財寶在天上)。 按(徒)亞拿尼雅事件,變賣家產並不是強制性的。保羅也沒有強制外邦信徒變賣。 要按實際的需要,將自己的財物去供應給有需要的人們。

回應

耶穌對門徒適時的教導。

耶穌警戒門徒,勿像文士法利賽人那般地假冒為善,勿怕人要怕神。反觀法利賽人是怕人,但忽略了懼怕神,他們會在人前有所隱藏。

門徒勿認錯了主的職份,否則會有偏差。門徒要明白今生今世所當追求的是什麼。

要認清時機!耶穌上耶路撒冷是有緊迫性的。人生的功名利祿是短暫的。

LYH傳道

聖經的深奧。少有人深入地,將經文串連起來。深感過去所聽到別人所傳的道,是何等地淺薄。

我對今日所講的內容,還是不太能抓住中心要旨。要視每個人自己是否願意下功夫,願意反覆地一次、兩次、三次……五次……多次地、深入地研讀、學習、思想經文!

聖靈的重要性

(太、可)的角度,是談世人、宗教領袖們對聖靈的褻瀆。(路)更強調褻瀆者們的可惡,不聽從神的使者——耶穌。且耶穌極力要教導門徒能穿戴上神的全副軍裝。

人若只是聽,而不是真的願意投入、付出代價、實際地跟從主耶穌,便還是不能真明白主的比喻。就算是當時的門徒們,仍然以為耶穌是上耶路撒冷是要得地上的王位權勢,而不能真的領會主耶穌的真正使命!

在神的使者面前

耶穌是神的使者(神所差來的信使),跟從者們應當要先認定他的身份。而門徒後來也要成為被差的人,也就是成為神的使者,那時就不要怕人的迫害,而要怕有權勢的神。

聖靈之重要性:神將福音真理傳給主耶穌,主耶穌再傳給聖靈,聖靈再傳給門徒,門徒才能傳給世人們,因此聖靈是極其重要的,確保所傳的是合乎神的旨意!

人生精力有限,若多求今世財寶就少有心力求神國(天上的財寶)!

對於變賣家產

要按律法的精義,盡心盡意盡力地愛神且愛人如己。在當時有許多歸國猶僑,為了讓他們能更好地追求真道,就適時適量地供應人。這並沒有違反律法的內容及精神。不可望文生義,任意解釋或演繹此內容。

舊約時,以色列人進迦南地,有些支派就馬上要求分地,為此摩西很不喜悅,要求他們也要一同去幫助弟兄們得地後,才能回自己地業。但是以色列人故步自封,並沒有完全按照神的吩咐去趕出所有迦南人。他們大多只顧自己,不顧他人,勤於內鬥而疏於抗敵。神的旨意是要以色列人將福音向外邦傳揚,但是大多數以色列人卻拘守在以色列地,少有人向外傳,因此神特意興起保羅向外邦人傳揚。

要極力地讀聖經

要極力地追求真理,要排除一切的荊棘、阻礙、思慮、宴樂!

從經文上可知,身體和靈魂的得救是不能分開的,絕對不同於現今的流行的想法。

討論

關於(路 Luk 12:11-12)聖靈講得並不清楚。對於《路加福音》受信者提阿非羅講而言,他是否能明白?由於路加後再寫了《使徒行傳》,其中詳述了聖靈,如此看來,若視提阿非羅只是慕道者,如此也是可以接受的。也有可能是藉機闡述真理。

講章十三(12:1~34)

(12:1~13:21)架構分析

  • A. 12:1~12 假冒為善的引申教導
    • a. 12:1 防備法利賽人的酵(的影響)
    • b. 12:2~12 門徒未來受逼迫時正確態度
      • 12:2~3 凡事終將被揭露知曉
      • 12:4~7 受逼迫時勿害怕
      • 12:8~12 受逼迫時聽從聖靈   . 
  • B. 12:13~13:9 分辨時機所延伸教導
    • a. 12:13~34 當尋求真財寶
      • 12:13~14耶穌職事非為今世產業
      • 12:15~21生命價值不在資財富裕
      • 12:22~34 心繫神國為真財寶
    • b. 12:35~53 忠信僕人儆醒預備
      • 12:35~40 儆醒和預備兩比喻
      • 12:41~48 忠信與否的比喻
      • 12:49~53 耶穌自己的見證
    • c. 12:54~13:9 分辨時機及時悔改
      • 12:54~59 假冒為善者不能判斷時機
      • 13:1~9 當及時悔改
  • A'. 13:10~21 假冒為善的引申教導
    • a. 13:10~17 真安息日的安息
    • b. 13:18~21 神國比喻(酵的影響)

A 與 A' 段架構相似處在於兩點,一是都用假冒為善一詞作為主題,一是此主題與下一段內容無直接聯接點,而是迂迴說法的延伸教導。

B 段以三次耶穌說話被打斷定(12:13, 12:41, 13:1)等節,作為教導內容區分,雖然此三次的插入並非都在開端,卻構成三段式內容。內容的共同點是對今世時機的判別而引申出來的教導事項,有對門徒也有對眾人,由(12:41)彼得的說話作為本段的中心。

內容用詞特點

本大段經文是耶穌幾次演講的組合體,對比《馬太福音》分散在(6, 10, 12, 13, 24)等章節裡,再加上作者獨有的資料(12:13~21, 35~38, 54~59, 13:1~17)所特意安排的教導,構成作者所要傳達信息。經文都與耶穌上耶路撒冷的時機相結合,作為上耶路撒冷首段的結束點。

一般詮釋者僅視本段落為連續演講的隨意組合,未能串聯教導焦點,失去作者寫作編輯的目的。多因被文章中耶穌說話對象轉移快速而困擾,且說話內容沒有明顯連貫性,以致產生分割現象。然而作者故意用幾個詞做連接,例如:

  • 假冒為善(12:1, 56, 13:15);
  • 神國(12:31~32及13:18~21)。

段與段之間也有相同詞做連接:

  • (12:1~12)節和(12:13~34)節害怕、身體、思慮;
  • (12:13~34)節和(12:35~53)節資財、預備、尋求;
  • (12:35~53)節和(12:54~13:9)節鐘點與時機;
  • (12:19)安歇可對映(13:10~17)安息日;
  • “丟”一詞出現在前四段中。

時間用詞的比較用法:

  • (12:19~20)許多年對今夜;
  • (12:28)今天對明天;
  • (12:45~46)延遲對不預期的日子;
  • (13:7~8)三年對今年;
  • (13:11)十八年對立刻。

以上都使文章關聯彼此結合。

本大段與前面兩大段(9:51~10:42)及(11:1~54)同樣藉由神國和聖靈二詞相連繫,

  • 神國在三大段中都提到兩次:首段在(9:60~62)及(10:9~11)、次段在(11:2)及(11:20)、末段在(12:31~32)及(13:18~21);
  • 聖靈在三大段中都提到壹次“(10:21)、(11:13)、(12:10~12)。

作者編輯目的由此窺知:

神國臨到和聖靈未來工作,是耶穌上耶路撒冷的終極目標,
只有上耶路撒冷成就神計畫,神國才能臨及地上,聖靈才能按父神應對降至信徒。

“我告訴你們”出現七次,“我實在告訴你們”出現三次,是作者一再使用的語法,比較(4:14~9:50)在加利利的事工,此語法只用了七次(4:24, 25; 6:27; 7:9, 26, 28; 9:27),而上耶路撒冷首段共用14次,是作者故意強調耶穌教導的真實性(單數詞“我告訴你”不計在內)。

(12:1~12)經文細節架構

  • 壹、引言 1a
  • 貳、主論 1b~12
    • A. 遠離假冒為善的影響 1b~3
      • 1b 遠離那酵
      • 2 凡事都將被揭露知曉
      • 3 每句話將被聽見宣傳
    • B. 當懼怕那擁有生命權柄者 4~7(鑰字:懼怕)
      • 4 勿怕那殺身體者
      • 5 當怕那有權丟入地獄者
      • 6~7 因神會紀念,勿懼怕
    • C. 面對逼迫如何正確答話 8~12(鑰字:說)
      • 8~9 凡認主的,主將認他;否認主的,將被否認
      • 10 凡褻瀆聖靈主將不被赦免
      • 11~12 當被審判時聖靈將指教當說的

本段落就經文本身以耶穌三次對門徒說話(1, 4, 8節)作區分成三小段,第五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只是強調補充第四節的反面內容,故不構成分段依據。三小段內容就字面含意無直接連結的字詞或相同句型,但三小段都以未來式主動詞為主要時態,第一小段有四個,第二小段有一個,第三小段有五個,都指將來會發生的事,現在耶穌預先明白指示。

作者以法利賽人的酵為媒介,引申出三方面的教導,然而事實上都指向日後耶穌受難,門徒將遭遇與耶穌相同的迫害,此時就當坦然以對,堅持信心勇敢面對逼迫的審問,勿怕身體的遭害,勿隱藏所知的真理,光明正大的作見證,成為本段教導主題。酵的意義在此指影響力,法利賽人假冒為善影響力,是耶穌要門徒注意自己是否同樣犯相似的問題。此虛假不在日常生活,而在面對逼迫時的偽裝、閃避,在他人質問時的掩蓋、否認。

(12:1a)

“在這情況下,群眾幾萬人被召聚,甚至彼此踐踏”

經文開首即連接11章耶穌被質疑趕鬼的能力和干犯潔淨條例,這些情況的延伸,才接續本段的教導。耶穌本身都受質疑攻擊,他事先為門徒打預防針,免得門徒日後失去見證的勇氣。背景再指出另一點,只有那甘願撇下所有來跟從的,才是耶穌首要教導的對象。神國是要傳給全世界,但是只有少數有信心者才能承受,而為之見證神的統治是可以在祂的創造物中通行的,這個原則耶穌深深抓住,而不為眾多人數的迷戀所迷失,專注在他為神國建立工人的事上。

(12:1b)

“當不住地注意你們自己遠離那酵,就是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假冒為善,在希臘文中原指演員的扮演,轉指作假,偽造,欺騙,指人則是善於表演的人,作偽者,偽君子。動詞在本節出現,名詞在(6:42, 12:56, 13:15)。

由作者使用地方的含意:

  • (6:42)是指正他人錯誤時自身的偽善,本節由上文是指法利賽人被耶穌指正的好虛名;
  • (12:56)是指人對時機的判斷無知;
  • (13:15)是指人對律法遵守時的虛偽。

由以上可統籌此字使用意涵,假冒為善尚不足以完整表達本字含意,反而原意“演戲”更直接表達字意。

法利賽人在世人面前演他是虔誠的義人,耶穌要門徒在日後受逼迫時,在有權審判者面前不要演出像無辜者,好似與耶穌的道無關——如彼得的三次否認主。

耶穌和保羅都提到他們自己是不得不被逼表演在世人、天使、撒旦眼前,來為神作見證,然而對所教導者都指明受教者不要演戲,而是真實的生活,真實的說 話,真實的行為,無論是處在何種狀況下。

(12:2~3)

門徒要如何面對逼迫

這兩節內容出現於(太 10:26~27),是當耶穌教導門徒日後為主的名被眾人恨惡時,所提到門徒要如何面對逼迫。但路加特將此內容連於假冒為善之下,造成許多人只專注在假裝敬虔與表裡不一層面上,以為單指面具終將會被揭開。然而(1b)只是一個總原則,要門徒不受法利賽人只討人喜悅所行的事之影響,而當只求神喜悅所當行的事。

這兩節是一個巧妙的比喻說法,在凸顯事實會被眾人知曉,而這事實是指門徒受教的目的是公開為主作見證的事。門徒暗中所說,附耳所講,日後將被眾人聽見、宣傳,都是在大逼迫後必會發生的事,也應驗在(徒 8 章)以後,因此耶穌的話另一層的意義在教導門徒堅定活在神的面光中,不要受人的種種行為所影響,而失去美好見證。最終在神的審判台前,一切都將敞開,門徒的義將被評議,不只是世人會去評斷而引為攻擊的目標,神也按此作獎懲。則面對逼迫的反應和處置,才是門徒真正的義的彰顯。

(12:4~7)

“朋友”

路加特愛用此字眼,共出現15次為新之冠。耶穌稱門徒為朋友,僅本處及(約 15:15),另(約 11:11)稱拉撒路為共同的朋友。由(約 15:12~15)耶穌稱為朋友是因門徒實行耶穌的命令:彼此相愛,如同耶穌愛門徒般為朋友捨命。路加雖未提到約翰所記的事項,但明顯是相同的背景下所說的,亦即本章是在耶穌亟將為門徒捨棄生命上為基礎,也就是他面向耶路撒冷的背景下所吩咐的。(約 15:18~27)的內容與本章有異曲同工之意,也正如(太 10:17~39)的內容一樣。

“懼怕”

出現五次是本段中心思想,另出現於32節求真財寶的段落中,再比較同出現的“身體”、“思慮”二詞,則兩段內容有彼此連繫關係。不懼怕殺身體者,即對那些逼迫、殺害信徒者不要懼怕,經文並未暗指對象為撒旦,雖然背後主使者是牠。

作者在第(4)節比(太 10:28)多一句“在這些事以後沒有更甚的事去作”,來說明這些殺身體者,殺完身體就不能再多作甚麼。今生的生命失去沒有可害怕的。由(13~34)節再依據這個思想推及今生的財富,更不值得思慮,不要為失去今生財寶而懼怕,因父神樂意將神國賜給這等忠心仰賴祂的人。

生命的評價不以今生看得見、身體體驗得到的,做為準則,耶穌將之比較日後地獄之刑和神國之福兩項,來安慰門徒能堅持所信的。殺身體的不要怕兩次(4, 7)節,對有權柄投入地獄者當懼怕三次(5節),經文本身形成「A-B-A」的架構,則中間點第(5)節才是說話的焦點。

“現在就當懼怕那殺了以後擁有權柄投入地獄者”

此“勿怕…而當怕…”句型,是仿照(賽 8:12~13)經文模式。而投入地獄新約僅此出現,其他經文都為被動的被丟入地獄(參太 5:29, 18:9; 可 9:46,47),路加“地獄”一詞僅此次出現,指日後天上的審判者擁有這等權柄。本字是音譯希伯來文“欣嫩子谷”一詞,對外邦人而言無任何意義,除非受信者是猶太教的敬虔者如哥尼流之輩,熟知希伯來聖經者。

(6~7)節

以麻雀為喻,比較出神對門徒的眷顧是無微不至,神不會忘記門徒生命需求。再以頭髮都被數算過為喻,指出神的看重生命。人比麻雀貴重,是神創造時已指明的,絕非佛教的眾生平等,生命本身有輕重,當罪未作王掌權時。信徒若不失去神形象的見證,神看他比其他生命更寶貴,這是第一層神對受逼迫者的安慰。

(12:8~12)

受逼迫時坦然以對,見證神的國度信息

先以兩種情況指出,當門途被帶到世間審判官前時,門徒的回答為何。承認、否認、說話、褻瀆、分訴等詞都與說話有關。言為心聲,在本小段中正與“演戲”一詞相對,若門徒在世人面前演戲以保障自身生命,神視門徒所說的即是他所信的,而評斷他。反之門徒在受逼迫時坦然以對,見證神的國度信息,神亦視門徒所說的即他所信的而評定之。

門徒在人面前所說的一切話,神更不會忘記

(6)節先提在神面前的事,(8~11)節提到在人面前和在神的使者面前的事,兩者相互呼應。麻雀在神面前都不會被忘記,門徒在人面前所說的一切話,神更不會忘記。(8~9)節是應許與報應並列,門徒當知要選擇何項。(10)節是人子時代和聖靈時代比較,當人子時代對人子排斥尚有機會悔改而得赦免,但若聖靈臨及以內住人裡面時代,再拒絕聖靈的內住引導時,就無可能悔改以得赦免了。由彼得否認主的事上可以比較之。對看得見的人子排拒,是當人子尚未成就救恩,神尚未立他為基督,但對看不見的聖靈排拒,等同他是拒絕承認神所立的基督,救恩與他無關。因此本句話實指門徒在世人面前公開否認耶穌是基督之意。

為義受逼迫者聖靈必然及時幫助

(11~12)節是神應許為義受逼迫者聖靈必然及時幫助,因此本段內容成為受逼迫者第二層的安慰。聖靈工作在此被特別強調,首先是聖靈要接續人子的工作(10節),人拒絕人子尚有救,若拒絕聖靈臨到,亦即不追求聖靈臨到,救恩就與他無關。其次已擁有聖靈內住者,日後若再拒絕聖靈的指教、引導(12節),神亦視如被教者,在末日審判亦不承認他擁有救恩。今日人大多對聖靈兩個層次的工作分不清楚,以致不是未曾向父求聖靈,就是曾有聖靈內住卻不再聽從聖靈的教導,都終將失去救恩。

“褻瀆”

原指說大不敬的話,過去分詞,並無持續性的含意,故並非指經常藐視聖靈的工作,(太 12:31~32)處亦無此持續性的用法。路加在此亦非指世人頑固地抵擋神藉聖靈達到人身上的恩典,由上下文可知是與門徒受逼迫相連,都是指將來會發生的事,而非指現在門徒或群眾或宗教領袖的拒絕。“凡將來說話反對人子的,他將被赦免”,此未來式句子即可說明應用的時機非在當下。但(太 12:31~32)和(可 3:28~29)都與猶太人否認耶穌趕鬼是靠神的靈相連,則同一句話其應用場所不同,所指的含意亦略有差異,不能通篇一律的解釋,而失去文脈用意。

(12:13~34)經文細節架構

  • 壹、耶穌職事非為今世產業 13~14
  • 貳、人生命價值在乎對神富足 15~21
    • A.留心看守遠離各樣貪婪 15
    • B.財主的比喻 16~20
    • C.當對神積存而富足 21
  • 參、心繫神國為財寶 22~34
    • A.生命勝於飲食 22~23
    • B.烏鴉的比喻 24~26
    • B’百合花比喻 27~28
    • A’當求得天上財寶:神的國29~34
      • a 別尋求吃與喝 29~30
      • b 當尋求神的國 31~32
      • c 當為自己製作財寶在天上33~34

本段落以耶穌對三種人說話(14, 15, 21)而區分成三小段,對眾人的說話分成三小段,前後為耶穌的教導和評論,中間夾一個比喻。對門徒的說話內容本身則呈現「A-B-B-A」對稱結構,前後都論及飲食,中間夾兩個相似的比喻。最後一小段(29~34),則以相似結構三組所合成,都是以命令語氣動詞 為開始,而後接“因為”原因作說明為結束。

第壹段以一人求主為他分家業為文章切入點,地上產業轉向天上財富,可由耶穌的答覆所隱諭。

第貳段以耶穌對眾人說話教訓用比喻,作為教導的主軸,其最後一句(21)節成為結論。

然而反面的結論“如何對神才是成為富足”,要由第參段對門徒的教導來指出其道路。

文章最終七個命令動詞(29~34節)才是本段內容的中心教導,而其中(31~32)節更是焦點所在。

(12:13~14)

分家業

比較(民 27:1~11)西羅非哈女兒们向摩西求分產業,(申 21:15~17)分產業時不可按個人愛惡而失去公平。在當代拉比就依據以上經文為民眾分家業,這人因而向耶穌求行拉比權柄為他爭取當得的產業。耶穌回答的語氣如出2:14以色列人對摩西說的內容。耶穌話中之意,他不是為今世財產的所有權努力的(正如猶太人期望耶穌是成為地上猶太人的王),他被神立為審判的依據(11:23),是為神國建立,跟從他的當認清這事。

“設立”

另出現於(42, 44)節,在該段比喻中主人為忠心有見識的僕人設立他管理一切資財。兩種設立都指巷為神國而非為今世財富。

(12:15~21)

今世財富

路加論述今世財富,用了七段落經文來說明,(6:24, 12:16, 14:12, 16:1, 18:23, 19:2,21:1)都使用“富足的”一詞,由這七段內容可以更加明白做者的意圖,也顯示今世財富對信徒是何等大的誘惑和考驗。有人說耶穌的福音是窮人的福音,這話是真的,在今世擁有更多財富的,更難行在神國裡。

“注意看並且提防自己遠離各樣貪婪”(15)節

耶穌首先點出人心的問題在於貪戀今世所擁有的美物,而且常常是貪得無厭,無法放手。無論是是否為神所賜的,或自以為高超的理想、抱負,或種種使人的心牽掛的美好事物,都不是生命的最終價值。“提防自己”一詞原指警醒、看管,喻指維護、遵守(11:28),在本處為關身語態,指提防、戒備、警惕、當心之意,相似用法出現於(徒 21:25; 提後 4:15 彼後 3:17)對於偶像、逼迫者、假先知等的防範。

“一個人他的生命關於資財對他而言不是在乎富餘”

:資財原指被管束下的財產,即他所能自由運用的財物。生命無法離開屬世財物,否則生命在今世就無法存活,但生命的價值不在乎資財多寡,而在乎生命如何被使用。耶穌教導不在否定物質的必要性,而在否定物質的多寡去成為轄制人的。

(16~20)節

此比喻中富人心中只有我的出產(17),我的倉庫(18),我得一切糧食和美物(18),我的魂(19或譯生命)。他以為所預備的可以在許多年中安歇、快樂,經文以這夜對比,時間掌握在神不在人。富人只為自己安歇、快樂,對比(13:10~17)安息日中十八年腰彎女人不得安歇時,管會堂的虛偽敬虔。

“你所預備的將要給誰?”

是比喻的最後一句,對比(40, 47)節忠心僕人是為主人預備兒非為自己預備。則比喻內容實指人當為鄰舍需要而預備,富人卻只知為自己需求而預備。

“對於神沒有成為富足”(21)節

富人為自己積世上財,神視他是窮乏的,此為耶穌自己評論比喻的主要教導意義。故而他要再向門徒指示神如何視人是富足的,文章談話對象的轉移在指出能真正求得真富足的人,不是外面幾萬的群眾,而是跟隨到底的門徒。耶穌深知這理,作者也傳達這理,神國只給小 群的,而非大眾化。

(12:22~34)

“生命與食物(養生物品)”之比較

由(15)節比較性的內容“生命與財產富裕”之間,在(22~23)節更具體化這個比較為“生命與食物(養生物品)”之間。耶穌的話不是二者只能擇其一的意思,而是何者才是當不斷為之掛慮,放在心頭上的。不是滋養生命的物,而是生命本身,就是神的國,但是如何做到?耶穌最後在(33~34)節中指出正確的道路。

兩段比喻(24~26)和(27~28)都以“你們現在當領悟理解”命令動詞為開首詞,指明雖是比喻說法,卻是門徒自己可以查覺生活周遭萬物就在述說神的道,門徒當分辨神的行事準則,也對比(54~59)假冒為善者不能分辨。因此這兩個比喻是明喻,耶穌自己點明其間比較性問題,聽者可自知其理。

反觀(16~20)的比喻是暗喻,看似耶穌已指出比喻的焦點,但事實對群眾耶穌沒有將當行的到道向他們指明,而只向門徒說明,群眾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22~23)的句子結構和(29~34)三句是一樣的,同是命令動詞開始而因為作補充說明,使本段落結構前後相稱。

“思慮”

出現於(22, 25, 26)三節,指為某事物焦慮,是耶穌指導的第一主題。求真富足的第一步是能看明生命的維護在於神,食物衣著是神所使用的媒介,若本末倒置去為身外物掛心,就沒有清明心思看見神國的珍貴。不思慮衣食的原因,是能領悟自己是按神形象造的,比飛鳥花朵更貴重,神豈不供給裝飾屬祂的子民。然而第一步的學習對大多數信徒是極艱難的挑戰,許多跟從者都在這一步上失敗了,更不用進一步談再來的學習。

“尋求”

出現於(29, 30, 31)三節,市耶穌指導的第二個主題。在本處是人尋找的,另出現在(12:48)向誰多“取”一詞,指主人向僕人尋求要求。人向神有所求,神亦向人有所要求,作者用相同語詞表達,將(13~34)和(35~53)兩段內容連結。恩給和責任是一體兩面不能切割,神樂意賜神國福分於人,相對的神對得福音者的要求也多,故本大段就整體結構而言(35~53)節是最中心點,耶穌教導目的就是要門徒成為有責任的僕人。今人多只見福未見責任,多求恩典卻未盡當有之責,最終他所有的神也將全然奪去。

尋求神的國

尋求神的國即等同願神國來臨(11:2),也等同使神國的統治遍及全地之意志(13:18~21)。外邦人沒有神的律法,只能求生活必需品(30),但是知道神律法的耶穌門徒,就當尋求使神律法能通行在全地,這才是神國臨到,而神也樂意答應門徒所求的(32)。為完成這使命,神在今世也必將生活必需品加給門徒,門徒勿需為此懼怕擔憂(31)。尋求神國不是單單為自己的救恩而已,這是必要的(10:20)卻是附屬的結果。

尋求神國是為完成神的欲願才是要緊,由(49~53)節耶穌急迫完成他的使命所表達。正如(11:2~4)禱告的目的在於神的需要才是重點,祈求者、尋找者符合神的道路時,他們也必因其祈求、尋找而得福,因神是公義對待這等子民。

「變賣資財、凡物公用」當如何實行?

(33)節“現在就變賣你們的資財,並且現在就恩給施捨罷”:延續(11:41)耶穌的教導,成為第三個主題。要完成神國的臨到,就必須將自己所能掌握的財物成為神國可用的工具。本句話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財產和生命都投資在神國裡,好叫他人也能扪蒙福,而不是自己蒙福。然而實際如何應用這個吩咐在每一位信徒身上,而不只是全職工人而已?尤其是現今世代是否當如使徒在耶路撒冷的作法(徒 2~6 章),凡物公用呢?

當詳加比較聖經教導,在耶穌短暫的服事期間,十二使徒是放下所有來跟從主,耶穌也如此要求他人(9:57~62, 18:18~23),直到耶穌走上十字架。但由(徒 5 章)亞拿尼亞事件,變賣所有以凡物公用並非強制性;日後保羅傳福音到外邦人中,亦無強制要求外邦信徒如此作法,而是以勸勉方式要求救濟窮人。耶穌和保羅的教導是否不一致?

事實上保羅深深抓住耶穌教導的中心思想,不在於如何執行變賣所有資財去救濟,而在於將所有資財適時、適地、適量地投入神國裡,不浪費神所賜的資源才是重點。

“現在就為自己製作不變舊的錢囊,無窮盡的寶藏在天上”

最後一個命令句,指出前一個命令的真正意義在於造作天上的寶藏。變賣與施捨是手段,在天上有永不衰殘的基業才是目的。每一信徒如何遵守耶穌的教導,在此就顯示他跟從主的強弱程度,神在天上的報答也據此回應。重要的是在適當時機,有及時的捨棄。最後(34)節格言,點出人心中的價值觀是否與神契合。

commentary/luk_12.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4/04 20:44 -0500 Thu. (8 個月前) 由 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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