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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luk_c2v1_c2v52_20120825

《路加福音》2 章(路 2:1-52)第三講

作者:林義勳 LYX; 時間:20120825 安息日; 編修: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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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文字僅為輔助,請仔細聆聽錄音,以免遺漏精彩的詳細內容)

前言

  • 本章文體結構方式用「三」,即「三段式結構」;
  • 記載敘述方式用「二」,即「雙重、重複、對映」。

結構分析

  • 一、(1-20)耶穌誕生事蹟
    • 1、事件發生於…(1-5)結束於馬利亞有孕在身;
    • 2、事件發生於…(6-14)結束於天使天兵頌讚神;
    • 3、事件發生於…(15-20)結束於牧人們榮耀頌讚神;
    • 中心點:天使兩次的話語(10-12)和(14)。
  • 二、(21-39)耶穌嬰孩時期事蹟
    • 1、按律法行事(21-24)行割禮、命名、獻與主、行潔淨獻禮;
    • 2、按律法規定(25-38)西面和亞拿的見証;
    • 3、按律法履行(39)履行律法的一切事宜;
    • 中心點:西面的兩次話語(29-32)和(34-35)。
  • 三、(40-52)耶穌成為律法之子的事蹟
    • 1、耶穌漸長,被智慧充滿而變強壯,神恩在身上(40);
    • 2、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學習和順服父母(41-51);
    • 3、耶穌智慧、身量、恩典都取得進展(52);
    • 中心點:馬利亞和耶穌彼此的對話(48-49)。

全段的主要鑰詞

  • 「話」(G4487)ῥῆμα rheema
    • 出現於(15、17、19、29、50、51)六次。都帶定冠詞,表示特定的話。
  • 「說」(G2980)λαλέω laleoo
    • 出現於(17、18、20、33、38、51)六次。指所訴說的話題。

一、(路 2:1-20)耶穌誕生事蹟

「發生」(G1096)

  • 三段落都以希臘文「發生」(G1096)為段落的起首。
  • 事蹟發生地點由拿撒勒開始,本章結束時也以拿撒勒(51 節)為止。

耶穌的生日,不太可能是在寒冬 12 月 25 日

「聖誕節」是來自異教,人為規定的日子

  • (路 2:1-2)歷史考証,耶穌應在西元前 4-6 年時誕生,則耶穌死時,年約 34-36 歲。
    • 亞古斯都,即屋大維,締造了羅馬和平時期。此時救主降生。
    • 根據歷史,主後三百多年的君士坦丁大帝,將耶穌的生日(聖誕節)定為異教太陽神之生日(陽曆 12 月 25 日即冬至後數日,每日白晝時間開始變長,象徵太陽出生,故定為太陽神生日。)這原是為了使原信異教者接受,以便於統治。因這不是聖經真理,所以我們反對「聖誕節」的說法,也反對遵守這個節日。
    • 這種不按聖經真理,而按人意自定節期的行為,如同以色列北國的耶羅波安另立節期,是大惡,是真神所憎惡的。
    • 在君士坦丁大帝的主持之下,強行定下了《尼西亞信經》,其中的「三位一體」說法也不合聖經真理。並且廢除守安息日(第七日),改為守太陽日(第一日)為禮拜日,也是違背誡命之大惡。
    • 現許多人也知聖誕節不合聖經真理,但仍積極地支持此日,並認為是傳福音的好機會:我們認為,這反而更易使人跌倒,故不應如此!

(路 2:8)「在野地露宿看守羊群」,不太可能發生在冬季

  • 按猶太伯利恆地區,其緯度約 31 度,標高約 750 公尺,冬季氣候嚴寒多雨,特別是在夜間氣溫極低,因此在野地露宿相當危險。
  • 所以在野地夜間進行放牧的時間,一般只會在春、夏、秋季,而不會在嚴寒的冬季時進行。
  • 因此,經文記載當時的日子,不太可能是處於寒冬時節的陽曆 12 月 25 日。

牧羊人地位低下,卻傳報佳音

  • 牧羊人常常被視為不潔之人,受人鄙視,社會地位低下,但卻成了傳報佳音的人,應驗了預言。
    • 由於猶太人的「拉比傳統」,在聖經雅威律法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加上了許多額外的潔淨禮儀要求,往往需要大量的清水洗濯及更衣等等動作。但是牧羊人們由於生活及工作環境條件受限,用水並不方便,便難以持守拉比傳統的潔淨規定,故常被一般猶太人視為是不潔之人,被他們所鄙視。
    • 多數牧羊人並非牧養自己的羊群,而是雇工,並非富人,社會地位低下。他們很可能是受雇看管聖殿獻祭所用之牛羊,因為伯利恆附近的草地佳美,適合牧放。
    • 這正好應驗(賽 62 章)是由卑微的看守者、守望者來傳報佳音。
  • 天使的信息,如同現今的新聞報導:
    • 性質:是喜訊,「大大令人歡喜的事」(原文)
    • 對象:一切的子民(原文用單數,故指以色列民)
    • 內容:拯救者,是主基督被生出了
    • 時間:今天
    • 地點:在大衛的城(伯利恆而非耶路撒冷)
    • 記號:安置在槽中的嬰兒(以色列人基本上不養馬,而是指牛、驢槽)

天軍

  • 新約另出現於(徒 7:42)是負面說法。
  • 另相似詞則在(啟 19:14)指羔羊成為天軍的元帥。
  • (路 2:13)「天軍的頌讚」,指神所設立天上軍隊的元帥已誕生,將為神爭得最後勝利,参見(啟 19 章)。

(路 2:14)的頌讚內容,用詞分析

  • 「在至高處,榮耀歸神」
    • 另出現於(路 19:38),則天使的頌讚呼應於耶穌進耶路撒冷。
  • 「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
    • 由(路 12:32) 耶穌說:「父喜悅把國賜給你們」,則神所喜悅的人,即指有信心祈求神國的人。

馬利亞對所發生的事情反應

  • 經文特別強調馬利亞對所發生的事情反應,由(19、51)兩次相似用法,以及(35, 48)針對馬利亞的情傷特別強調。
  • 作者藉此凸顯屬肉的關係如何轉化成屬靈的關係,其間所受折磨的苦難,才是當受的。参(8:19-21)

反對守聖誕節的理由:

  • 它不是聖經真理
  • 它會造成偶像崇拜
  • 若藉以當作傳福音機會,會使聽見者更易跌倒

二、(路 2:21-39)三段落都以律法的遵行為其中心

(路 2:21-24)將嬰孩耶穌獻與主

  • 對初生兒行三件事:
    • 行割、
    • 起名、
    • 獻頭生禮(新約僅此處經文記載這事)。
  • (路 2:21)和(路 2:22)用相同句法描寫兩種日子的滿足,即「行割禮」和「潔淨」雙重日子強調法。
    • 經文重譯如下:
(路 2:21)當給他行割的八天滿足了,並他的名被稱為耶穌,就是他在腹中受孕以前,天使所稱名的。
(路 2:22)並當他們潔淨的日子滿足了,按照摩西的律法,他們帶他到耶路撒冷去獻與主。

由以上譯文清楚指明,將孩子獻與主,是在「行割、命名、潔淨期滿(40 天)」三種情況都完成之後,才去獻與主。

  • (路 2:23)引律法規定重新記載一次,來說明「為何要獻耶穌與神」。
    • (由此可推估,本書的目標讀者很可能並非猶太裔,並不熟悉摩西律法,故需引述摩西律法的規定內容。)
  • (路 2:24)是接續(路 2:22)「獻」的動作,是為了女人生育後的贖罪祭,且是窮人才獻的祭物,而非指嬰孩的獻禮。
    • (嬰孩的獻禮:按律法規定,頭生子的獻禮是五舍客勤銀子(民 3:47-48; 18:15-16),不分貧富貴賤,是均一價。)

三條律法規定的意義

  • 割禮:代表與神立約成為亞伯拉罕子孫(對付肉體)
  • 買贖頭生子:代表被救贖歸神(對付世界)
  • 生育潔淨律:代表從夏娃之惡中得赦免(對付罪)

以上這些律法,均是為了對付我們的肉體、今世的掌權者,就是「那罪」。

這些律法並未廢去,現今我們仍當按新約的教導來遵行,例如不是在肉體上受割禮,而是心的割禮等等。

(路 2:25-39)西面與亞拿

「三重描述」特徵

  • (路 2:25-26)對於「西面」此人的描述,用三個「存有」的未完成式來記載,
    • 且對於「聖靈」也用三種方式來記載:「靈是聖的」、「這靈這聖的」、「那靈」。
  • (路 2:36-38)對「亞拿」的描述也用三個代名詞「這人」來記載。
    • (路 2:38)《和合本》譯「正當那時」是採用(路 10:7, 21)等希臘文格式來譯,但原文在本節少了介詞,則非指那時間本身或同樣的時間,而是應當譯為「這人在那時候」,因為原文是「將這代名詞置於句首而未加定冠詞或介詞」,根據《BDAG》的說明,所指的是緊接上文的人,即剛剛被提到的人,即亞拿本身。

(路 2:25-39)呈現對映結構

由西面與亞拿兩人的描述,是故意相似方式來介紹,則(25-39)呈現對映結構。

  • A、(25-27)介紹西面: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
    • B、(28-32)西面的頌讚
    • B’、(33-35)西面的預言和祝福
  • A’、(36-39)介紹亞拿:禁食又祈求,素常盼望耶路撒冷的贖放。
  • (25-27)西面是義的、虔誠的,聖靈在他身上,由徒十章介紹哥尼流也是相似用詞(10:2, 22, 44-47)則以色列和外邦人蒙恩,都是相同條件。路加更加強調聖靈在人裡面,並啟示人,不只是耶穌一人,更不只在耶穌復活後才賜下聖靈在人裡面,他表明神藉聖靈工作是由古迄今持續不斷的。
  • (27)律法的規矩:原為「律法的習慣」,路加不用律法的規條一詞,而用「風俗、習慣、慣例」來表達,是因為受信者非猶太人。既是外邦人,就按當時敬拜神明的習俗讓受信者明白,這是猶太人對雅威神敬拜的方式。經文並非在指遵守律法的習俗只是猶太人的習慣,外邦人並不需要按相同習俗來敬拜,反是強調對真神的敬拜只有猶太人的方式才是神所啟示的唯一方式,這已經成為猶太人的生活形式。惟這一方式是要給予外邦人來遵守時,已將外在可見的耶路撒冷改變成天上的耶路撒冷,因此敬拜條例的執行由《希伯來書》來看明。

(路 2:31-32)重譯

(路 2:31)就是你在所有眾子民的面前預備的。
(路 2:32)就是光,作為外邦人的啟示,並就是榮耀,屬乎你的子民以色列的。

這兩節是首次提及「救恩要臨到外邦人」

  • (路 2:10)「是關乎每一子民」用單數形。
    • 新約經文中,「子民」一詞若用單數形,一般是特指「以色列人」;
    • 若用複數形,一般是指以色列和外邦的總合,
    • 新約經文中,只有一處例外,即(徒 4:27)「以色列的眾子民」是複數形,指以色列人,除此之外,其餘的複數形如(路 2:31; 徒 4:25; 羅 15:11; 啟 7:9; 10:11; 11:9; 17:15; 21:3),都是指所有人類。

(路 2:32)用詞的差異

《活泉希臘文解經》針對(路 2:32)用詞的差異,提出其見解:

「耶穌乃是啟示外邦人的方法,見(賽 52:10),對以色列而言,則是他們的榮耀(見賽 46:13),外邦人要就近以色列,因為這是神啟示救恩的地方。」

這見解尚好,但由(賽 49:6)神僕是要使以色列和外邦人同得救恩的,故(路 2:31)本身就已先提及「萬民」。神的救恩不光給外邦人,告知救恩方法,同樣也是對以色列告知,真正得救恩的道路只有這位神僕。

由(賽 40:5)「雅威的榮耀」,在(路 3:6)作者改成「神的救恩」,可知作者將榮耀等同救恩,故(路 2:32)用詞的差異,實際上兩者是一樣含意,應按作者習慣來了解,便不致造成誤解。

(路 2:34-35)西面的第二次發言

西面第二次發言,是一種預言,他等同先知說話,經文雖未說他是先知(如一章撒迦利亞預言)。預言內容分成兩層面,重譯如下:

(路 2:34-35)重譯

(路 2:34b)看阿,這人被設立以致以色列中許多人要跌倒和復起,也成為反對的標誌。
(路 2:35)而你自己的心將被刀刺透,以致可以讓許多人心裡的盤算被顯露。

首先針對耶穌被設立的預言,由(4:14)以下作者所記耶穌在世的遭遇來應驗。其次針對馬利亞的心破碎的預言,由(19:25)以下耶穌在十字架上的遭遇來應驗。

(路 2:36-39)對亞拿的描述、三個要點

對亞拿的描述可看出三個要點:

  • 1、以她是女人的身分,一再強調,用詞如下:女先知、女兒、同丈夫生活、童女身分、寡婦。
  • 2、她年紀老邁,至少 106 歲了,北邊支派亞設人,不提猶大等主要支派男人。
  • 3、生活的中心在殿中,以禁食和祈求來事奉神。

由於是女人,只能限於聖殿的女院中活動,也在此向其他女人傳講。另外,西面向馬利亞預言,馬利亞也只能在女院中,故西面也是在女院中說,故知道消息最多的也是女人們。

神使用女先知,是為特例,並非常態

作者只引述她的稱謝(原文有贊同之意),是接續西面的公開言論,卻省略她講論的實際內容,這符合聖經啟示原則,當有男人在啟示神的話語時,從未記載女人也有傳講,只有贊同。除非男人不能得啟示時,神才用女人來傳話。

從聖經中的事例看,但凡有女先知出現,表示當時的男人大有問題,因此這是神特別使用女人,為特例,並非常態。現今有些教派推崇女先知,這是反常的。

三、(路 2:40-52)

結構分析:七段式

本段亦可以七小段成對稱結構來了解:

  • A.(40)孩童三方面的長大
    • B.(41-45)孩童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節
      • C.(46-47)孩童在殿中的學習(他明白所受教的)
        • D.(48-49)孩童與母親間的應答(中心點)
      • C’.(50)孩童之言父母不明白
    • B’.(51)孩童同父母回拿撒勒
  • A’.(52)耶穌三方面的成熟

(路 2:41-45)耶穌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

逾越節

 作者由耶穌孩童時期以此節期為場景,在本卷結束時(22 章)再提此節期,是相似於《約翰福音》——(2:12)至(19:14)止至少三次的逾越節——惟約翰是記已出來服侍的耶穌作開始。

 《四福音書》都共同強調此節期,因耶穌要應驗神的救恩,希伯來聖經最顯著的就是逾越所代表的意義。

逾越節期有八日

逾越節期共有八日,逾越日加上七天除酵,並非一般人以為只有七天。

(路 2:43)節日子的滿足,是指八日後,而非指守前兩日而已(如《活泉解經》所言),由(徒 2 章)聖靈降臨的記載,敬虔者來耶路撒冷守節都是長時間的,且此節期按律法更是首尾兩日都要守為聖日,耶穌父母更不可能只停留兩天就回拿撒勒。

今人不守神定的節期,反守外邦神明(太陽神)的節期,或守世人自定節日,就不明白經文所記的要義。

十二歲成律法之子

  • 1、須遵守律法規定:守節期成為代表性;
  • 2、須學習律法規條,以明白神旨意;
  • 3、心志上需以天父旨意為最中心;

(路 2:46-47)耶穌的學習

  • 1、學習的過程用三個詞表達:聽(46)、詢問(46)、回答(47);
  • 2、坐在教師們中間:即(徒 22:3)保羅坐在迦瑪利腳下;
  • 3、聰明:原指將事物引在一起比較之而理解。同字根的動詞就是(路 2:50)「明白」。

(2:47-48)兩個稀奇

  • (47)節:原指使地位改變,意境上如眼球落下而改變另一角度觀看。
  • (48)節:原指被用力推出,被嚇呆,意境上如被重擊一下。

(路 2:48-49)母子對話

  • 1、母親以肉身父親為句首,指其痛苦的尋找;
  • 2、耶穌以天父為句首,指其必須存在於父之處;
  • 3、兩者都以疑問句對話。

(路 2:40, 52)兩句話相同

  • 同指三方面:智慧、身量、恩典。
  • 要從屬肉的眼光,轉變為屬靈的眼光。

TJD 講道內容提要:

一、對牧羊人啟示

天使對牧人報佳音:牧人地位低微,但仍堅守崗位。

使者出聲:和《創世記》聯結。這些內容不是空談、神話;這些都是神的定旨,是神所主導,由祂差遣的使者,按祂指令去進行的,這大大有別於泛神想法的希臘思想(《路加福音》受信者提阿非羅,應該是希臘人。)

施洗約翰之父撒迦利亞,受了天使啟示,卻是不信,因此成啞巴。對比於——牧羊人受了啟示,得了記號,查證後確認。

二、對西面啟示

他長久盼望得見救主,終得實現。《路加福音》忠實地記載下這人的盼望及其舉動。

三、女先知亞拿

她晝夜事奉神:指他竭力地事奉神;這是具教導含意。按《保羅書信》中看,當時許多婦女們常常不能竭力事奉神,而是浪費時間、遊手好閒。

四、以神的事為念

耶穌留在聖殿中邊聽邊問,而其肉身的父母為找他而因此心焦。

馬利亞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覆思想(路 219, 51)):她就算不明白(路 2:50),仍然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路加福音》特意如此記載,是推崇之,也勉勵此書讀者提阿非羅大人,就算是不明白,也要存記在心,反覆思想。

LYH 講道內容提要:

一、馬利亞

  • 對天使說有關於童女懷孕之預言,反覆思想(路 1:29)
  • 對牧羊人之言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路 2:19)。
  • 對耶穌十二歲時在聖殿中所說的話不明白,但仍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路 2:51)。

耶穌留在聖殿中,之後對其母說:「豈不知我當在我父的家裏嗎?」看來馬利亞當時還是不明白,就算她在子孩子出生前至今經過了十二年,其中也受到了啟示,但至今還是不明白。

馬利亞能蒙福的重要原因:她不似許多女人遊手好閒、浪費時間,而是會將不明白的話存記在心、反覆思想,由此可看出這女人是很理性的——一般說女人多屬感性的,而常說男人多為理性,但並不盡然!

二、女先知亞拿

另一位理性的女人是女先知亞拿,他應當是寡居了八十四年,84 是 12 個 7,寡居也是 7 年,7 是完全數。她在如此長久的時間內,必會遇到許多肉體情慾問題及諸多引誘,但她都能勝過,按經文說是靠「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她必須很冷靜,很理智地面對這些問題。

而當時的聖殿,根據主耶穌的話,被當時服事的人當作「賊窩」,想必當時存在諸多敗壞。但這位女人卻能持守聖潔,克制肉體情慾,實屬不易!

他和西面一樣,等候又等候、盼望又盼望、煎熬又煎熬,神並沒讓他們失望;在苦難中堅守神的律例典章,克制自己的肉體情慾,從孤單寂寞、無可奈何中,專心地以神為他的主,盼望神的救恩——這位「主的基督」(路 2:26 原文)來到。以「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的文學描述來表達出,他是一位真正的、屬於神的祭司。

三、有一個人西面

路加不記載西面的出身如何,而特別記載他的人品,在信仰上如何傑出。

「公義」:他是公義的,即他是實行神的律法的人,表明其他人的不公義!突顯出當代的全面敗壞。因此,就算當世代普遍敗壞,神仍會留下長久忍耐的見證人。

他們來見證這「光」,就是「主的基督」(路 2:26 原文),換句話說「雅威的基督」,表示這位基督是屬於雅威的,是從雅威那裏來的,而不是說「這位基督就是那位雅威真神」,這是很荒謬的說法!

「虔誠」:(徒 2)中記載,由海外回來的,「虔誠」的猶太人。此種特別的說法也用在西面身上,看來似乎是指西面也是猶太僑民,原居外地。儘管少之又少,當時還是有人堅守神的律法、持守節期,每年定期回耶路撒冷朝見神。

他能得知此事,是得了聖靈啟示,而非靠個人能力。一位一直保持有聖靈同在的人,他必是一直持守律法的人,保持聖潔,因此聖潔的靈才能一直同在。律法的功用是要引人到真正的救主那裏。

在(路 2:25)西面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這裏指的是主耶穌。主耶穌也稱聖靈是「保惠師」也就是「安慰者」,是他升天後要求父所差下來與同徒同在的。另一個盼望是(路 2:38)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

四、耶穌基督的救恩

耶穌為何得以成為以色列人的榮耀,又是萬民的,外邦人的啟示的光?(路 2:32)

耶穌是女人後裔,帶有肉體

(加 4:4)耶穌要與我們一樣,成為女人後裔,與蛇爭戰。應驗(創 3)女人犯罪受咒,女人後裔與蛇爭戰。故耶穌要成為女人後裔,與我們一樣,道成了肉身,率領天軍對蛇宣戰。(來 2)他是我們救恩的元帥,要領許多兒子……。因此(路)要特別記載耶穌出生的況,絕非希臘神話式人的想像;而是符合歷史、實際存在。

按歷史,奧古斯都有兩次報名上冊之要求,最後一次是公元前 8 年,故推算耶穌出生時間在公元前 8 年之後,是確有其事的歷史人物,絕非神話人物。

對於耶穌確切出生的根據,另可由:是大衞的後裔;有確切的地點,是伯利恆(大衞的君王之城),客店之馬槽中;

他們是窮人家庭,因只獻得起斑鳩或雛鴿;旅居時也住不了好地方;

馬利亞也十月懷胎,受產難之苦,我們也是十月懷胎;馬利亞產期到了,對應於(加 4:4)時候滿足;《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傳道書》凡事有定時、定期,生有時死有時。神所做的事都有祂的定時定期,絕不更改。這是要讓人知,人不能做什麼,只能在神面前存著敬畏。神也永生放人裏面,也把敬畏放人裏面,要告訴人:時候不是人定的。

生了頭胎的兒子,(路 2:23)「頭生的」原文是「打開子宮」,這是引用(出 13)之用詞,原文是一致的。

對馬利亞的正確認識

天主教始終認為馬利亞是貞潔的,沒有和男人同床過的。認為馬利亞後來沒生子,是一直童貞,這是不對的,因耶穌是頭生子,故就表明有後來的孩子。天主教至今仍不改過,仍高抬馬利亞是上帝之母,認為要向馬利亞禱告,透過馬利亞代禱更有功效。因此就人開玩笑說:「若由馬利亞的母親來代禱豈不更有功效?」如此推下去,到底要向誰禱告呢?!此乃天主教的謬誤之處,因此才有後來的抗議宗,就是新教改革,反對馬利亞崇拜。

由於抗議宗的反對,導致人們忽略了:神揀選馬利亞的目的。《路加福音》記載馬利亞的信心、順服、認真求告、她如先知般的預言內容(路 1:46-55),神升高卑微者等,均是《路加福音》的主要內容。他所說的話絕非平常!

「結婚」與「獨身」的教導

馬利亞是處女,另外女先知亞拿是寡居不婚,而新教抗議宗反對天主教的神父修女制度,認為不結婚不對,例如馬丁·路德本是修道士,後來結婚。事實上我們看新約聖經中有許多人不結婚,如耶穌、約翰等,保羅也強調有一種恩賜,如主耶穌所說,不結婚的比結婚的更好,因為不結婚的更能專心事奉神(林前 7)。保羅的明確教導,寡婦若能守素安常更好,父親若能將女兒(處女),身體與靈魂都聖潔,完全歸給神更好。

若保羅如此教導,我們就不當忽略!現今之人說:「一定要結婚,一定要生子。」這種說法不見得是聖經真理。

在肉體上受苦,學習律法,克服肉體的軟弱,得以完全

就新約的角度而言,強調的是:「天上的福氣」,故由天上的天使來傳報,榮耀要歸給天上的神,而地上的人要作為神所喜悅的人,神把平安歸給人。所以人的盼望,首先是由天上來的救主,透過一個女人和我們一樣同帶肉體,在肉體中同樣遭受苦難試驗,還可以順服神的律法,得以完全,這是一生的學習,一生學習律法,克服肉體的軟弱,使人得以實行神的律法:而非因為肉體軟弱而不能實行律法,絕非如此!反過來講,那是因為罪在人的肉體上作工所造成的。

如今,神的救恩就是要透過一個在肉體上和我們一樣,在苦難當中、饑餓當中、貧窮當中、卑賤當中……種種肉體上的難處中,他可以不犯罪,可以完全地、樂意地順服神的律法,來得以完全,像耶穌一樣。

耶穌要生在律法之下

耶穌要生在律法之下,要成為律法之子,和一般猶太人一樣。(路 2:22)是按律法潔淨律,女人生子潔淨律而行。

(出 13)頭生的要獻給神,因為神是用埃及的頭生子作為贖價、來贖出以色列人,日後神以利未人作為贖價來歸給神。耶穌是頭生的,理當要事奉神;他作為救主,理當以他父的事為念。若耶穌不在律法之下,他不可能成為救主。

耶穌要將律法下的人贖出來

人當按律法的規定去行人才得以活著,可是律法卻成為一種綑綁,把人圈在罪中。這不是因為律法不良善、不屬靈(律法是聖的),而是因為人賣給罪了,因人是屬肉體的。

倚靠神的靈幫助,可以勝過肉體

何謂屬肉體的?是指:聽肉體的意念而行的人。這樣的人甘願聽從「這罪」在人的肉體中所行的引誘,由於不願聽從神的靈,因此不能克制肉體,以致不能服從神的律法,不能成為神的選民。耶穌是肉體(由肉體所生),但他不是屬肉體的,能倚靠神的靈幫助,可以勝過肉體!

只能仰望神、單單倚靠神

人若是抗拒聖靈的,就是屬肉體的,就無法成為被神拯救的選民;反之,神要拯救的是,雖身處肉體的軟弱無力、病痛當中,深深了解到人只能仰望神、單單倚靠神,而不靠人的能力、外在、財物而得救。如同亞拿,沒有可倚靠的人、無記載有兒女,只有寡居,只能單單倚靠神,只能以這位神作為他的榮耀,作為一生的盼望,好像西面一樣。

為何我們今天對救主不了解?是因為我們太重視肉體上的事情、太重視世界上的事、太重視這罪要給我們的很多教導、很多習慣,我們卻沒有好好分辯清楚。

對付肉體、對付世界、對付這罪(撒但)

所以的確,「割禮」要對付肉體,「頭生的」要對付世界,「女人的生子條例」是因那罪轄制了人,這三個是救主要救我們出來的內容——如保羅所說:「我們已和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也就是在肉體上,不再屬肉體,而是屬神的;而「釘十字架」就是對比於世界;耶穌基督把我們從這罪(撒但魔鬼)的權勢下救出來,透過聖靈他能救我們。

現今有多少人似西面、女先知亞拿一樣?有多少人像處女懷孕的馬利亞一樣,一生中他的心要遭受多少的刀刺之痛,來顯明出他所要生的、撫養的、面對的這一位救主,要付出多少苦痛!

凡是合乎聖經真理的,就當好好地去遵行

天主教有些道理是對的,因為他們有堅持、有強調(守獨身的要求),因此透過許多的神父修女才能夠去行很多常人所不能行的事工,所以我們不能說天主教就是邪教異端。凡是合乎聖經真理的,若是忽略了,我們就當好好地去遵行。

耶穌、馬利亞、西面、亞拿,他們都成為了我們要如何得救、要如何得勝的重要榜樣!

耶穌生於一個貧窮的家庭中、生在律法轄制之下、生在屬肉體的地方,但耶穌卻是「出淤泥而不染」。耶穌在那樣的時代中長大,我們就不能挑剔說:「由於今天身處的教會很差勁、很多人不遵守,所以就埋怨,起誓……」。(要好好想想:)耶穌生在這樣(糟糕)的時代中,耶穌是怎麼樣的?馬利亞是怎麼樣的?西面是怎麼樣的?亞拿是怎麼樣的?他們都成為了我們要如何得救、要如何得勝的重要榜樣!要告訴我們:就是教會黑暗、眼睛是瞎了——光是要給明眼人看,但現今許多人甘願作瞎子,蒙住自己的耳朵。由於自己看不到光,所以就不能說:神不願救他們。

所以,這光是以色列的榮耀,是外邦人的啟示的這光!你得到了神的啟示了嗎?

在這個黑暗又不實行神的律法的時代中,你也能成為光嗎?

如果你現今仍然遊手好閒,只光會埋怨、不存記神的話又反覆思想、又靠聖靈實行出來,(因此)在這個黑暗又不實行神的律法的時代中,你也能成為光嗎?這是我們最大挑戰!

願榮耀歸給神。

commentary/luk/luk_c2v1_c2v52_20120825.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4/18 02:38 -0500 Thu. (7 個月前) 由 l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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