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五講 (13章下-14章上)註釋
經文:(路 Luk 13:22-14:24)、時間:2013-02-09,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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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 LYX 主講:
講章十五
(13:22~18:30)經文架構
- A 13:22~30努力進神國
- B 13:31~35嘆耶路撒冷拒絕被保護(聚集其兒女)
- C 14:1~24神國的宴席(兩比喻):自高成卑,自卑被升高
- D 14:25~35背十架跟從主(太10:37~38)
- E 15:1~32呼召罪人悔改三比喻
- F 16:1~13不義的管家
- G 16:14~31自義的法利賽人:努力進神國
- F’ 17:1~10忠心的僕人
- E’ 17:11~19撒瑪利亞人因信得救
- D’ 17:20~37神國何時來(太10:39)
- C’ 18:1~14禱告的真義(兩比喻):自高成卑,自卑被升高
- B’ 18:15~17承受神國者像小孩
- A’ 18:18~30進神國的條件
經文呈現環狀的上下對稱結構,以16:14~31為中心點,其教導焦點是”律法和先知直到約翰,從此神國被傳揚,每一人都當強力去進入它”。神現今透過耶穌向世人宣告神國已臨到,要統治每一受造物,則人人都當回應神的信息,作者以上下對稱重復述說模式來強調這個回應的正確步驟為何。
AA’段落都提出神國的進入,也以得救等同入神國的方式表現,且內容也都提到兩種人不同的回應神國呼召,一種是能在神國坐席的,如彼得撇下所有來跟從主,一種是被逐出到外面,如少年官因財富多而憂愁地離開主。
BB’ 段落以兒女為喻,一是拒絕耶穌的擁抱以聚集保護,即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否認耶穌是基督,一是主動來到耶穌面前求福,即心理貧窮、卑微渴慕主的救恩者。也同用一詞G863此字的兩個相反意思,一為遺棄(13:35和合本譯留給),一為容許(18:16和合本譯讓)。
CC’在結語上相同(14:11與18:14),比喻都用兩個,也以義人才14:14與18:9)為教導中心。前者以神國宴席為說明引子,傳遞對神國信息的回應何為正確;後者以禱告為說明,人對神國的期待和預備何為正確。
DD’’在馬太10:37~39為連續的傳講內容,作者故意分置於14:26~27和17:33兩處,前者談跟隨者當自己考量跟從是否划算,後者談等候主的日子來到,要認清自己是否像主一樣甘願受苦,即使喪失生命仍然堅持。都談及入神國並非享受而是捨棄,是堅忍,以待應許的應驗。
EE’法利賽人和文士議論耶穌接待罪人,代表他們自義,拒絕悔改來就近耶穌,三個比喻說出神國的呼召即父神原本的心意,這才是律法真正的義和愛。對比猶太人所歧視的撒瑪利亞人能夠回來感謝耶穌的拯救,對律法的實踐勝過其他九位猶太大痲瘋病人,以致因其信心而得救。
FF’同樣都是對門徒的教導內容,前者以不義管家對今生的財產有智慧的使用,等同對神忠心;後者以僕人儘本分服侍主人,就是有信心者。忠心和信心本是同一用詞。
這六組兩兩對稱或對比模式,正凸出罪人與自義的法利賽人之間的差異。而這個差異處正是能否進入神國,與信心的列祖和眾先知一同坐席的原因。
“神國”出現在六段經文中(A、C、G、D’、B’、A’),與前一大段(9:51~13:21)出現的次數一樣。但是不再使用”聖靈”,反而使用信心的組合套詞G4100(動詞)16:11;G4102(名詞)17:5、6、19,18:8;G4103(形容詞)16:10、11、12。比較前大段落僅在12:42使用G4103(形容詞)一次,則信心取代聖靈成為本大段落另一個教導中心。由此可知作者在透過用詞上的特別用法,來表達神國臨到,要由聖靈和信心兩個層面來承接,這兩者是並行的,缺一不可。
就耶穌預告自己的死亡而言,13:31~35和17:22~37兩段是呼應下一大段(18:31~19:44)中8:31~34的內容,只是本大段耶穌是暗示手法,而後大段是明示告知。同樣對耶路撒冷的預言而言,這兩段也呼應19:41~44的內容,手法上也是一為暗喻一為明示。神國被猶太人拒絕的經文在13:31~35;14:15~24;16:19~31;17:22~37中一再重提,相對的暗指外邦人日後接受神國福音的經文在13:22~30;14:15~24;17:11~19中被提及。作者整體的寫作目的由此可推知,一個外邦受信者提阿非羅成為”神的朋友”(其名字希臘文的原意),是神因猶太人拒絕神恩之後,救恩轉向外邦人,外邦人能得此救恩也當有信心和願意聽從聖靈引導,才配得上呼召。
(13:22~30)經文細節分析
- 22:本大段的背景
- 23:有人提問,耶穌回答,得救者少嗎?
- 24~30:耶穌回答的內容
- A 24:當持續奮戰進入神國
- B 25~27:神國之門隨時會關上
- B’28~29:神國坐席非人人得著
- A’30:當把握時機,在後要在前,在前要在後
22節耶穌旅行各城鄉,他從事兩件事,一是教導一是持續他旅程的狀態。經文告訴我們,他一面教導一面續向耶路撒冷方向前進,並未因他的教導而停頓他向耶路撒冷的行程,不管人是否接受他的信息,他不終止完成使命的心,不斷摧促他往前。同樣在往前的期間,他也把握剩下的時間不斷教導門徒和群眾對神國的認識,有更進一步的成長。
23節”得救者少嗎?”問題等同”得救難嗎?”,提問者是誰作者故意忽略,但是這人一定是跟隨耶穌上耶路撒冷者,他從耶穌一路的教導中體會神國的選召是精挑細選,才有此一問。耶穌的回答也證實這問題,並且解說何以是難的原因。
24節”務必持續奮戰透過那窄門去進入神國”:窄門是指耶穌本身,此比喻用法如同12:35~41對門徒所說僕人等候主人回來的比喻,將主人喻指耶穌自身一樣。”努力”一詞原指比賽、爭戰之意,和16:16神國被傳揚了而每一人都努力進入的含意是一樣的,雖然用詞上16::16使用”努力”一詞原指強迫、使用暴力之意,然而所要表達意思是相同。用競賽、爭戰的角度來談進神國,如同林前9:25”凡競賽者諸事上自我節制,一方面他們為得著朽壞的冠冕,另一方面我們是為著不朽壞的冠冕”,提前6:12”你務必持續為信心的美好競逐而奮戰”,提後4:7”那美好的競逐我已奮戰過了”。。由保羅書信的見證,入神國確實是一場苦戰。常人道”神願萬人得救”(提前2:4),以為福音廣傳得救之門大開,人人都可以隨時得著救恩,然而保羅的含意是指提摩太當有寬廣的心為萬人禱告,正如神有寬廣的心願意世人被拯救,但是事實總非如此,世人大多排斥神的拯救,都不願付代價來入神的國,所以才需要不斷為他們代禱。窄門指耶穌,正如提前2:5中保只有一位,就是為人的基督耶穌,不經由這窄門就不能進神國,則窄門的耶穌就是指成為通道和準則兩層面。常人多關注耶穌是通道層面,沒有主的血我們確不能到神面前得赦,但是耶穌更指他自身是準則,由下一句比喻中指明。
25~27節”家主醒來”,此比喻已暗喻指耶穌的復活,醒來一詞若用在耶穌身上,常指它死裡復活。。本比喻是用在猶太人身上的,指還活在其間的耶穌與他們一同吃喝,教導過他們,然而他們心硬不願跟隨,以致耶穌死而復活後,福音由猶太轉向外邦人時,福音的門就將關上了,猶太人的時候已滿。神給人悔改的時間不是無限期的,雖然福音不是傳一次就決定人是否接受,常是神給人多次機會,但並非是按著人的時候。比喻中那些敲門者也呼喊家主為主,好似承認家主的主權,然而家主所說”我不認識你們是從那裡來的”重複兩次,視他們是不義的行為者。再次以律法的遵行為審判的依據。這批人也有主的教導,卻是不義的工作者,表明他們並未按家主所指示的準則來工作,也就是他們達不到家主的標準,正如達不到神以耶穌為得救的準則。人當奮鬥努力以赴進入,但是要進入只有一個標準就是窄門。奮鬥是人的責任,窄門却是神的方式和準則,兩者都是耶穌的教導內容,缺一不可。。由下一句內容再次指明此事。
28~29節提出列祖和眾先知在神國坐席,代表能參與坐席不是按照血統,而是按照信心和啟示(列祖和眾先知之意)。這是信心和肉體的比較,猶太人自信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必有資格入神國坐席,但他們卻被逐出到外面,反而從四方而來的外邦人和猶太僑民受邀坐席。這是作者自4:25~27後,再次預言式提到外邦人得救的說法,參照太8:11~12的用法,外邦人的信心成為受邀宴的原因,也就是窄門的門檻。這比喻亦是對猶太人說的,不要靠與生俱來的關係,而在乎個人的信心對於啟示內容的工作成果。但對今日外邦人來說,豈不是也在說不要靠父母關係受嬰兒洗就是入神國嗎?”不義的行為者”和合本譯成作惡的人,原文在強調”行為者”一詞,它指人的工作成果,故而作者將信心的果效與不義的果效作對比。誰能及時行出信心行為誰才是能參與坐席者;誰是違反律法的工作者,誰就是被逐出到外面者。(不義就是違反律法)
30節首先與末後的次序會被改變,代表人無可肆憑,審判是隨時改變人的地位。此格言式句子出現在太19:30,20:16可10:31,都是由財主進神國是難的,而引出跟從主的需要撇下所有,則在內容上正呼應路18:18~30段落,作者將之拆開分置本大段開始和結束段落,是其編輯手法,以表現教導的要義。這一句子不但指不信的猶太人和相信的外邦人之間的次序會改變,這是猶太人所未能從希伯來聖經體會的,他們總以為以色列人既是神首先揀選的族類,他們的地位總高於外邦人,但耶穌指出若果不信,神也會將其地位轉移。這句子也指最初跟從耶穌的門徒和以後蒙召的門徒之間的次序會改變,若果門徒未能忠心盡職,最初的職權也會被神換掉,由十二使徒與保羅的職分可以說明。神要將福音傳到外邦,耶穌有對他們交付(路24:47,徒1:8),最後却由保羅成為外邦使徒。(然此非本段落的主題)。
(13:31~35)經文細節分析
- 31:法利賽人的威嚇
- 32~35:耶穌的回應內容
- A 32~33宣示自身受死仍不改其志向
- B 34~35預示耶路撒冷被棄
31節”正當那時”,此為路加特有筆觸,另參見2:38,10:21,12:12,13:1,都將所發生之事與上一段落經文相結合,則13:22~35可視為同一主題的兩種記錄,正如18:15~17和18:18~30亦可合併為同一大段的兩種記錄,所闡釋的主題是上下一致,結構對稱。
法利賽人出言恐嚇耶穌不要上耶路撒冷(有以為只是要耶穌離開希律所管轄的境內),其藉口是希律王想要殺他,但由四福音書記錄耶穌最後受審,希律王藐視耶穌只記錄於路23:8~11中,,在路加所記內容裡並無希律急切逼迫耶穌,欲殺之而後快的事情,因此本次的威嚇應只是法利賽派對耶穌的攻擊,並非全然事實。作者由本段開始將法利賽人的各種阻擾、責難手法逐一揭露出來,一直到19:39為止,法利賽人被提及在七段經文中,代表神國的阻攔者。
32~33節:以下用耶穌說七句話(至35節)描述,耶穌首先責備希律是狐狸,其狡猾表現在太14:1~11和可6:14~29殺施洗約翰,由其過程已顯露出來為人的奸詐。也由路23::8~12希律藉由審判耶穌而與彼拉多和好,更可證明他的行為是符合耶穌對他的批評。對惡人的批評,聖經從未禁止,這裡和6:41~42指責他人眼中有刺,常使讀者誤解經文之間起矛盾,這是誤解耶穌說話的本意所造成。耶穌不是要人不去指責他人的違反律法,若是如此就無公義可言,而是要由他人違反律法時,當先省察自己是否也犯了類似的錯誤,若是沒有違反神的義,就當指出律法的義的事,才能使神的義彰顯。
其次耶穌指明現在它要繼續趕鬼和做完醫治,這是他的使命,而第三天他就被成全,實現他的使命。作者用兩個同字根詞”做完”和”成全”來描寫耶穌使命的成就。他主動去面對靈界的爭戰:趕逐污靈,去完成人肉體軟弱的醫治,這就是救恩的本質,然而這使命最終會成就,卻非藉由他自己的手完成,而是神故意讓撒旦利用猶太人領袖和羅馬政權合作,殺害耶穌時完成的,故經文用被動語氣的”成全”。今日、明日、第三天的使用,是當時人们對時間的推測習慣用法,由何6:2可以呼應。耶穌對法利賽人並無直接預言他三日復活的事,這事只對門徒才說的(參13:25)。
第三點提到他必須往前行,在使命未完成前,他不接受 威嚇的阻撓,他更提出一個理由”神不接納先知在耶路撒冷外喪命”。”神”一詞經文未出現,卻由主動詞為第三人稱單數中暗示出來,表示耶穌自己知道神對他最終的安排,他仍舊坦然面對。但這話並非指只有在耶路撒冷喪命的才是真先知,而是耶穌對當代耶路撒冷的控告,他們集體拒絕先知之言,如同他們的列祖一般,是呼應11:50~51內容,也由下面的話題再說明。
34~35節:第四句話再次提耶路撒冷是殺先知的,他們將神所差來的視為假先知而以石頭擊斃,這意味他們所認定的先知,是說符合他們心意的假先知。正如耶利米所說(耶5:31,14:13~16,23:9~22,27:9~15)假先知宣告平安臨到,但真先知卻宣布災禍速臨,人當悔改服在刑罰下。這句話也是一句感嘆句,何以有神律法和盟約的城,卻一再拒絕神的使者,表明他們是違律背約者。
第五句話指出耶穌親自多次呼籲要保守猶太人,但是耶穌有意願,猶太人卻無意願,兩者心中所慾願的不同。以母雞展翅護小雞的比喻,在希伯來聖經多次使用(得2:12,詩17:8,91:4等等)翅膀代表保護,但無路加直接用母雞和小雞為喻指明彼此的關係之用法。作為神的先知、受差者,耶穌就有責任和權威來保護神原先呼召的選民,但由本句話證明猶太人是棄絕耶穌正如拒絕父母的保護,市如頑梗悖逆之子。
第六句話耶穌感慨猶太人的殿市離棄他們的。”你們的殿拋棄你們”這是希伯來先知語法,在先知書中常有類似用法。其意一方面指耶路撒冷的殿已不能再為他們求告神的恩了,這殿的功效失去當初被建設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指耶路撒冷的殿即將被廢止,故有些古抄本私下添加”荒場”一詞來解釋之。這句話是作者第一次提到日後耶路撒冷聖殿被終止明確的預言,在以下經文將一再重複這話題。
第七句話引用詩118:26,這句話原被猶太人用在雅威節期中,住在耶路撒冷居民向前來守節的朝聖客的問候語,則猶太人對耶穌的態度本應是歡喜迎接的,但因其拒絕接待,耶穌不再訪問耶路撒冷,代表福音之門對他們關閉,正如24~30節所說。何時他們再願意接納耶穌是基督,何時他們才得見彌賽亞來到。。
(14:1~14)經文細節分析
- A 1~6安息日治病的解釋
- B 7~24宴席的教導
- a. 7~11對被宴請者的教導
- b. 12~14對邀宴者的教導
- c. 15~24神國宴客的教導
經文透過一場在安息日午宴的場合,耶穌一方面受窺探他如何遵守安息日,另一方面耶穌主動對參加宴席者教導宴席的意義。安息日在路加寫作中七次的事件,都在指出守安息日是耶穌在世常態的生活型式,但是在遵守安息日的規矩上,他一再指出猶太人的傳統規條對人來遵守神的聖日上並沒有幫助,反而成為束縛人的枷鎖,使人在安息日不得安息。同樣在出席宴會上,耶穌也多次接受邀宴,不論是法利賽人或罪人稅吏或蒙召的門徒,他都願意參加。但在福音書記載的宴席上,每次耶穌出席都帶來他的教訓。安息日和宴席是猶太人在日常生活中兩大喜樂的事,是在勞苦人生中得以享受歡樂的時候,經文重視這事,也一再藉由這兩者引申神原本的旨意為何。當人犯罪服在罪下,由亞當的刑罰本無喜樂可言,但在律法書中賜給安息日和宴席(雅威節期中的宴席或婚宴)是今世最大喜慶,本段經文將兩者結合在一起,是福音書中僅有的一次。
經文最多出現的字為”請宴”(G2564),出現11次再加上同字根詞”回請”(G479)則共12次。本字有兩種含意,一為呼喚,若用於上對下則為呼召,若下對上則為呼求,若平行用法則為邀請,法庭用法則為傳訊。另一意為呼喊某人名字,主動則為直呼人名,被動則為稱為某名字。因而在本段落中就當理解這詞是使用在何種情境,即在16~24節對邀宴者的身分認定為何,才能明白耶穌比喻主旨所在。
(14:1~6)
和合譯本未將3、6節”回答”一詞譯出,以致看不出窺探的內容為何。2節這患水腫者是故事放置耶穌面前,為要試探耶穌是否醫治他。3節耶穌針對這樣窺探(此字原指仔細觀察,而引為等候時機,在6:7,20:20出現,都是負面意義)回答他們。6節他們針對耶穌所提出的解釋無法反駁(本字由替代和回答二詞組合,有答覆、反駁、辯護之意)。因此本段落是針對律法中如何遵守安息日的辯論,等同其他五次的安息日事件,都與神的律法攸關。
安息日作甚麼事是可以的?這句在6:2、9兩次中都使用過。”可以”一詞原指容許、能夠。在猶太人習慣用法,常指符合規定,亦即這問題是”合不合律法”之意。他們沉默以對代表他們拒絕回答,不是沒有答案而是不願說出他們的觀點,等同將彼此交通的門關閉。拒絕福音真理者最大問題在於拒絕對話,沒有對話就沒有機會省思自己有無缺陷。由福音書對猶太領袖與耶穌的交往中,常顯示他們不是以責備口吻就是沉默以對。對於耶穌所解釋的觀點,未曾記載他們有任何回應,以致真理被阻塞。耶穌只能先行動醫治後,再提出他何以要醫治這患者,其依據類同13:15的理由,按較可靠版本將驢、牛改為兒子、牛。在迦南地打井水多由牲口或婦人搖桿取得,提到兒子則應是少年人。人或牲口因打水而跌落井裡偶有發生,耶穌以此指安息日治病也是如此,他不會特意在安息日治病,但若發生有此需要,他也不會推辭。作者在13:10~17和本段連續記載安息日治病,是6:1~5和6~11兩安息日事件的重複模式,所面臨的對手也都是法利賽人。今日猶太教對守安息日的規條就是源自法利賽派所制定的,這也是耶穌一再反對的事。他絕非在反對遵守安息日,而是反對人對安息日律法錯誤的解釋和限制。將今日基督教界對安息日的解釋和實施的方式由耶穌評判,他必視為異教,是反法利賽人的另一面極端。
(14:7~11)
婚宴一詞在新約中出現在七段經文裡,太22:2~12,25:10路12:36,14:8約2:1~2來13:4啟19:7~9。出席婚宴除雙方親友之外,猶太人會邀請當地賢達人士出席,耶穌以此背景為比喻場景,由8~10節說出比喻內容。他要指正的對象是在宴席中爭首席者,是回應11:43法利賽人不光爭會堂首位,也爭宴席首席,以顯示他們自身尊貴。耶穌的比喻指出人的尊貴、榮耀不是自取的,而是他人對其平時作為的評價而來,正如腓2:5~11保羅對基督被高升的解釋,耶穌以其自身作為證實他所教導的內容。
此段經文並非要人不需爭取榮耀,而是榮耀不是靠外在虛榮而得。由11節耶穌的結論可知,升高本是美好,但非按自高而得,而是先低微自己去服侍軟弱者,才有被高舉的時候來到。本句話引自箴29:23,也被馬太應用於23:1~12段落中,彼前5:6也套用相似用法。
比喻中自取末位而被高升,耶穌亦非要人做作,裝假低微好被人高升。自我謙遜使用時機可由西2:18~和3:12~17兩段落中來明白。有一種自我謙遜不是真謙卑,而是在演戲以取得他人的敬佩,在屬靈爭戰上沒有價值如西2:18~23所述。另一種自我謙遜是為服侍神與弟兄们,使基督的道內住而彰顯於教會中如西3:12~17所述。
(14:12~14)
首先經文不是以比喻來論述本段落,而是直接教導。雖然前段對賓客的談話是比喻法,但是對宴客的主人,耶穌是直接針對問題而談,沒有迴避轉圜餘地,是毫不客氣的指正宴會主人只請自以為配得上自己的賓客。
其次所教導的內容含意類同太25:31~46耶穌對門徒的教導。長久生活在不公義的社會中,會將人在不知不覺中自我分類,而只與自己身分相符者交往,這是人的習性。然而神的律法常常提醒人要注視到軟弱無助者的需要,不論在收獲期、神的節慶、個人奉獻上,都不可忘記孤兒寡婦、寄居者、利未人等他們的缺乏。耶穌的教導不離開律法原則,是按律法的愛對弱勢人士應有的照顧,來指正主人的錯誤,這個錯誤可由7~10節內容反推被宴請者,都是自以為尊貴者,絕非貧窮、殘障者。
律法中對貧困者的救助,是按神對人的軟弱無能之救助而來的。誡律中分為對神和對人當有的責任,事實上愛神和愛人是相同原則,對有能力宴客的人而言,在安息日宴客原是對神律法遵守的表現,顯示主人的善行,藉由宴請他人來守神誡命的真義,但是所邀請的卻都是尊貴人士和親朋好友,反而顯示他並未真正按律法真義來遵守。
“義人的復活”是針對行善得賞報角度來談復活,此義人不能單解釋為因信被稱義者,而要指憑信遵守律法的義人。”報答”一詞在新約中都指對人行為的報應,從未指悔改蒙恩的角度,只有反對因行為稱義者才會故意曲解為因信稱義者。
(14:15~24)經文細節分析
宴請弱勢人士是有福,這人說在神國吃飯者是有福,正符合7和12節兩種人受教導,一為主人一為賓客。用這兩種人說出配得神國坐席的資格,是延續13:24~30耶穌教導主題。誰能與列祖和眾先知同坐席,不是自義的猶太人而是來自四方的人们,在本段落中耶穌的比喻也是指向同樣意義。一方是推辭者代表自義、自榮的猶太人,另一方則是貧窮殘缺的猶太人(首批在城裡的大街小巷中所喻指之人)和外邦人(次批在馬路上和圍籬中所喻指之人),耶穌再次預示神國最終進入的族類,是由悔改的猶太人和有信心的外幫人所組成。
現在邀宴者是神,那僕人是耶穌,時候已滿宴席要開始了,代表神的救恩要臨到了。三種人三種理由推辭,推辭原有雙含意,一為請求作某事,一為請求免除作某事,在本段落中都指後者含意。他們不是不知主人(神)的心意,而是故意推辭,此三種理由由申命記20:5~7律法規定可以免除參與爭戰的義務。列席神國和參與神國爭戰是一體兩面,其意義是雷同,由13:24和29兩節經文即將坐席和爭戰並列,參與爭戰者才能列席神國宴席。因此按律法他們似乎可以推辭,但由9:57~62耶穌呼召神國勇士為之爭戰的資格限制,可知屬地與屬天的產業市截然不同,正如12:29~34真假財產的教導。作者一再回溯已闡釋的真理,將前一大段(9:51~13:21)與本段做重複教導,這是希伯來拉比教學模式。
就神邀請人赴宴的比喻,參見太22:1~14有類似比喻,其背景由歷代紀下30:1~12希西家王邀請北國和南國眾民一同來耶路撒冷守節慶有相似情節。然而路加更着重在22~24節中,首批受邀者竟未坐滿席位,尚有位子需要到大馬路上和田園圍籬去勸勉人來坐席,他意指猶太人回應神的呼召是少數的,使得那原本無分在城外流蕩的外邦人才有機會被邀請加入,這正是作者要教導外邦信徒的要點如同羅11:17~24野橄欖樹的比喻。
16~17節經文表達兩次的召喚,這是當代猶太人宴客的習慣,在宴會之前已事先邀約,在宴會預備完成時再一次派僕人通知。因此推辭者是故意的,意指神在耶穌以前早已透過祂的眾先知和僕人一再向猶太人呼籲悔改歸向神,現在耶穌是最後一位受差者來傳遞呼召,他們仍然拒絕呼召,表明不是神不義、不守約,而是猶太人背約在先。
21節家主發怒要他的那僕人(本段落出現五次,都帶定冠詞單數,表特定對象)趕快出去當帶人進來,表明神的計劃不容被破壞,救恩仍然要臨到亞當後代。這些富裕者推辭,反是軟弱無助者應邀赴宴,也都符合耶穌先前所說貧窮、饑餓、哀哭、受棄者有福(6:20~22)。經文故意將13節四種人再次引用,表明神的邀宴才是符合律法公義要求,祂的行事準則早已在律法中宣示了。
24節早先被邀請者沒有一個將品嚐宴席,此話正如13:25家主關上们門,猶太人的時期被暫時了。作者一再將猶太人拒絕福音的結果,就是神將他們逐出門外,連帶耶路撒冷聖殿崇拜也將終止,猶太人失去神給他們的最大福分,代表神將前約終止,祂要另立新約開始了,進入神國不再只有按猶太傳統才能進入,而是按耶穌傳統才能進入。
LYX 講解記要
13:22~18:30經文架構
我的分段(13:22~18:30)(18;31-19:44)(19:45-)
可分為13段(請參考講章)
- A 13:22~30努力進神國
- B 13:31~35嘆耶路撒冷拒絕被保護(聚集其兒女)
- C 14:1~24神國的宴席(兩比喻):自高成卑,自卑被升高
- D 14:25~35背十架跟從主(太10:37~38)
- E 15:1~32呼召罪人悔改三比喻
- F 16:1~13不義的管家
- G 16:14~31自義的法利賽人:努力進神國
- F’ 17:1~10忠心的僕人
- E’ 17:11~19撒瑪利亞人因信得救
- D’ 17:20~37神國何時來(太10:39)
- C’ 18:1~14禱告的真義(兩比喻):自高成卑,自卑被升高
- B’ 18:15~17承受神國者像小孩
- A’ 18:18~30進神國的條件
核心是(16:14~31)不是談貪婪,而是談努力進神國。環繞式的首尾對稱結構。使用相同、類似的用詞,故以此段。
(16: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表明神國的啟示是由律法和先知到約翰而來,此後,耶穌來到,神國傳開。
猶太人自以為是亞伯拉罕後裔,但還是需要得到和撒但爭戰的兵器,就是信靠主耶穌所教導的,否則他們仍會落在撒但權下、被罪轄制。
經文提到「猶太人拒絕神國、拒絕福音」,也談「外邦人接受神國、接受福音」。願意按照耶穌基督所行的去行,就是有真信心,否則便是無信心。
進神國是有條件、有門檻的。耶穌自喻為窄門,人當透過他(這門)才能進神國(草場)。的確要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因他順服神的旨意到底,至死忠心,但是一切願進窄門者,也當效法耶穌基督所行的,才配進入此門。若是人不願意按照耶穌所說所行的去做,則此人仍是被拒之門外的。如同那少年官,他所愛的是自己的財產,他並不是拜神,而是拜瑪門(財利),仍被拒之門外,因他雖然想得天國,但仍想得世上的財富。
A.13:22~30努力進神國 對應 A’ 18:18~30進神國的條件
B.13:31~35嘆耶路撒冷拒絕被保護(聚集其兒女)
(13:35)原文直譯:你們的殿拋棄你們。 因為猶太人拋棄了屬天的殿(耶穌),因此神就拋棄了屬地的殿,就是會幕的崇拜——這是神在曠野中給他們的大恩,使他們有機會可以從罪中得以回轉。神欲藉此使猶太人明白,要離開罪惡,但他們卻不願聽從,因此神廢此。
C.14:1~24神國的宴席(兩比喻):自高成卑,自卑被升高
主耶穌特意在安息日行事。惟有持亞伯拉罕的信心之人才能在神國中坐席。 而C’ 18:1~14禱告的真義(兩比喻):自高成卑,自卑被升高——此言在 C.14:1~24 同樣出現。
D.14:25~35背十架跟從主(太10:37~38)
人很容易失去起初的火熱,故主耶穌不斷教導,要人保持火熱。
現今許多教派的人,認為不必謹守神的律法、允許放縱肉體,將耶穌的救恩當作稀鬆平常,這也是如同文士法利賽人之表現。人很容易放縱肉體、貪圖今生的享受,這些人都會被排拒在神國之門外。
(13:31-)有人要耶穌離開這裏,但是耶穌回答(32)今明我趕鬼治病——是對付撒但及人的軟弱。
母雞保護小雞之喻,是表明耶穌要犧牲自己來保護人。這在福音書中是獨特之說法。
(13:35)奉主名來的……:此言出於(詩 Psa 118:26),是對來耶路撒冷守節的人們之稱頌。
會眾回應
TJD:當時的猶太人大多不接受耶穌所傳之道,(路)記載這些相關內容,也說明恩典臨到外邦人,這對於受信者提阿非羅(外邦人)有兩方面含義,一為鼓勵,一為警戒。鼓勵的是信從福音的外邦人也可得救恩,警戒的是神也會棄絕不信從的外邦人。
信心:就如忠心的僕人,去做應該的做的事,將神所賜給人的資源用得合宜。
LYH 回應
經文的大架構,要細聽錄音。對於聖經真理的學習,必須要先排除毒素——錯誤的教導,再努力地吸收純正的真理。要深刻地自省——就是「自卑」。
人們追求財富之原因是:認為財富可以帶來安全感,但真理則要人從神得到安全感。
對於追求神國,主耶穌以撒種的比喻來教導人:
- 因為義受逼迫而離開——肉體沒有平安;
- 因世上的思慮而阻礙——談到要去葬父,要去處理自己的家事;
- 因錢財而受迷惑。
對於門徒而言,也可能會成為假冒為善的人,成為演戲之人。因為門徒也會阻止耶穌上耶路撒冷,並且及早地就爭取權位。
耶穌要人天天地背起十字架——不斷地堅持到底,謙卑地在神前禱告、求憐憫。要勞心勞力地在神前禱告,才能夠得勝此世諸多的爭戰。耶穌的得勝也是都建立在對神的恆切禱告。
耶穌在世時也是人,要付出極大的心力禱告,才能得勝,才能守住神的道。有人認為因為耶穌是神,所以他才能赦人的罪。
「你們一切作惡的人(不義的人,離開我去吧」:表示這些人是不守神的律法。這些人也是信耶穌的人,因為也和耶穌同吃喝,也聽耶穌說的話,但這樣還不夠。如那少年官,事實上按當時標準,他足以稱為完人,但仍缺一件事,就是捨己跟從主。
捨己:否認自己,否認自己的生命、家庭、世界的一切重擔。若是不捨去這一切重擔,則就難以承擔起主所要交付的擔子。
不守神所定的安息日、節期,反而守世俗的節日
今天是世俗的「春節」,難得見到基督教界的人士公開提倡守神的節期而不守春節,這實在是假冒!
我們要以真理警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