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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3 章(利 23:1-44)《要義參考》利 23 章 雅威聖會節期

作者:林義鴻 LYH;日期:20130804

一、主旨

  1、此章到 27 章是神要人在時間的分別,由每七日作為一週的聖安息日,到每年春秋兩季的諸安息日(23 章);從晚到早的點燈例,每週安息日的陳設餅(24 章);以及由每七年的聖安息年,到過了七七年的贖罪日,第五十年的聖年就是禧年,宣告自由,並以此種敬拜律例誡命作為福禍的審判依據(25-26 章);最後是定下與禧年有關的許願律例(27 章)。25-27 章以三次出現西乃山來強調。經文上的用詞直追(創 1:1-2:3)中的用詞,尤其是第四日與第七日,造光體與設安息日的目的。新約的設立由白日之約與黑夜之約來強調,正如大衛之約與祭司利未人之約是由使太陽白日發光,星月黑夜發亮的定例絕不能廢棄來強調(耶 31:33-36; 33:17-26)。所以,雅威神的節期也必不能廢棄。

  2、此章強調這是雅威的「節期 HB4150」(指定,六次,23:2ab, 4ab, 37, 44),或雅威的「節 HB2282」(節日,四次,23:6, 34, 39, 41)。尤其是要有「聖會 HB4744」(11 次),其字根就是「宣告 HB7121」(四次,2, 4, 21, 37)。節期與聖會是敬拜事奉雅威最為重要的誡命,所以,23-24 章的首末,把節期與咒罵雅威聖名連繫一起,更把出 21-23 中治理的典章,(事實上 21-23 章的典章與節期本就是一體成型的)重覆併入此等節期中;正如 25-26 章的首末,26 章的福禍繫於 25 章此種吩咐的遵守與否;正如 27 章中的許願例也併入禧年中一樣。

  3、春季節期與秋季節期同是以每周安息日為基準,延伸出去的兩大循環,先苦後甘(無酵到有酵),先悲後樂(刻苦到歡樂)。春節由神的救贖開始(逾越節),以這一位祭司(基督)為主體運作,直到救恩的完結,進入應許美地(初熟日),享受神豐富完滿的供應為止(五旬節);秋節由人的宣告記念神的救恩開始(吹角節),認罪刻苦自己,贖清一切罪惡污穢(贖罪日),直到救恩在人身上顯出豐富的供應,歡樂感謝神的救贖,獻上神的美物為止(住棚節)。春節是先苦悲的吃七日的無酵餅,記念在埃及當奴隸時,急忙出來餅還未及發酵;直到進入迦南應許地後,收割地上的莊稼(穀物類),當獻上初熟的一捆莊稼給祭司,使獻在雅威面前蒙悅納,然後才可吃餅;又過了七個安息日,安息日的次日(第 50 日),就是五旬節,獻上新素祭是有酵的餅,與其他各種祭物,在神面前,與其他窮人寄居的一同歡樂。同樣的秋節也是先苦後樂,先為罪過悲苦禁食,由吹角節的宣告到贖罪日為止,共有十日。初一吹角的紀念性聖會,預備心情,直到贖罪日之為一切罪過污穢刻苦己心(禁食日);然後是歡樂的住棚節大會,共計八日,罪已除淨,收藏豐富的地產(果物類),獻於神前,與神民同樂,住七日帳篷,緬懷當日出為奴之家的埃及地,過曠野路的救恩史蹟。

  4、吹角節是特別規定的節期。以前從未提過此節,但由於與贖罪日相連,必與之有關。不提守節地點,時間計算也不明定,也不定罰則(除了在贖罪日規定),只提指定時間。能感恩蒙福者方知守節。

二、架構 ABAB

  • A、雅威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23:1-8)
    • a、每週安息日(2-3)
    • b、逾越節和除酵節(4-8)
  • B、雅威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9-22)
    • a、收割莊稼,獻初熟搖祭、燔祭、素祭、奠祭(9-14) 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b、五旬節,獻新素祭(15-22) 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我,雅威你們的神
  • A’、雅威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23-32)
    • a、吹角節(23-25)
    • b、贖罪日(26-32) 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B’、雅威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33-44)
    • a、收藏地產,獻燔祭、素祭、奠祭(33-38)
    • b、住棚節(39-44) 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我,雅威你們的神。

四次的雅威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

  四次的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上下彼此對應

  • 〔A、a、〕每週第七日是安歇的安息日;
    • 對應〔A’、a、〕第七月的第一日是安歇的吹角節。
  • 〔A、b、〕吃困苦餅的除酵節;
    • 對應〔A’、b、〕刻苦己心的贖罪日。
  • 〔B、a、〕收割地上莊稼,獻火祭(燔素奠);
    • 對應〔B’、a、〕收藏地上出產,獻火祭(燔素奠)。
  • 〔B、b、〕歡樂的五旬節獻新素祭(吃有酵餅),進入迦南地留給窮人與寄居的去拾穗;
    • 對應〔B’、b、〕歡樂的住棚節七日(收藏油酒),記念領出埃及地時住帳篷。

三、釋義

  用詞喜用以 7 數與其倍數;也重複許多 3 數與 4 數(2 的倍數);總之,七數是基數。

(1-3)每週安息日

  (1-2)、對…說 原文同曉諭…說,同樣的字根,不同的詞性而已。摩西與以色列眾子的關係,同是神的兒子,但他是長兄身分,他們是他的兄弟們。雖同是神子兄弟,因職分不同而有區別。律法是由眾兒子當中選立的長兄來傳遞的,長兄治家如父,權柄如神。(利 23:44; 24:10-23; 27:34; 出 4:16; 申 18:15-18)。

  「對以色列人說」 神從萬民中先撿選以色列人的列祖,與他們立約,也應許要與他們的子孫立約。所以按照聖約,神先救贖的是以色列人,與以色列人立約,吩咐他們遵守聖約節期,所以,他們成了聖約之民,是在萬民中的祭司國度。他們的使命就是要教導萬民有關於神的律例典章,使他們能按照律法來敬拜事奉神(羅 2:17-21),不再遵守那不美的律例典章,像埃及人、迦南人一樣(出 19:5-6; 利 18:1-5; 申 4:6-8)。日後,神揀選利未支派,代替以色列各支派的長子,來服事神的祭司(民 3:5-13),揀選亞倫後裔作祭司,來擔任教導百姓律法,為民燒香獻祭的事(申 33:8-10)。外邦人若誠心皈依雅威,作他的僕人,愛祂、事奉祂,遵守諸安息日,持守祂的約,神必領他們來到神的聖山,進入神的殿,他們的祭物必蒙悅納,因神的殿必稱作萬民禱告的殿(賽 56:6-7)。這是神首先頒布律法給以色列人的原因。新約神揀選教會(原文就是會眾),不分種族、性別、階級等,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加 3:26-29),既然同蒙恩召,同是亞伯拉罕後裔,自當一同敬拜同一位神雅威(羅 3:29-30),遵守祂的律例典章(参林前 10:1-13),慶祝祂的節期,参加祂的聖會(亞 14:16-21)。

  直譯:「雅威的指定節期,你們要宣告它們的聖集會,是這些,它們是我的指定節期」。重覆 2 次 指定節期(雅威的、我的)、它們、宣告(動詞名詞)、

  「雅威的節期」 這節期是屬於雅威的,一般人看作是以色列人的。但是,雅威是至高者神,以色列不過是人,把至高者神的節期貶低成為人的節期,是褻瀆神的;另有人把他的節期當作是耶穌身體的影子,是禮儀律,所以不必遵守。這種人更是褻瀆神。節期是什麼?節期(HB4150 指定)就是指當敬拜神事奉神的指定時間、地點、方式。

  就時間言之:此字首用於創 1:14 的『定節令』,創造光體就是來分別晝夜,作記號,作節令,作日子與年歲。可見創造離不開神指定的時間,這是神所立的約,是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HB2708 律例),黑夜發亮之約(耶 31:35; 34:20, 25)。大衛作詩篇 19 篇,把太陽與律法視為同一,只是一在天空,一在地上,但都是兩種的神話語之傳達者。因此在天地間,在日光之下,人的本分就是按照神所定的時間(節期)、在神所定的空間(地點)生活行動,正如保羅對希臘的外邦人所講的道(徒 17:26-28 的年限疆界)。時間就是生命與次序,人活在日光之下,稱作活著;人就當按照此種神所定的日夜作息的時間與次序活著。人一離開這種時間與次序,就是回到地是空虛渾沌、淵面混沌空虛裡去。無神或反神者,必然敵對神所指定的時間次序,他們的作息時間晝夜顛倒,不分節令,不會數算自己的年日,整天活在神的震怒之下(詩 90 篇)。一般所說的自然律,實際上就是神的律法,只是這種名詞是由無神或反神者所使用的,理應改作代表神的「天然律」,比較適當。人不能違反此天然律,一違反就是違反「本性」,因為人的本性與天然律都是神所創造、設定的,只是一在人裡面,一在人外面。

  此字 3 次見於以撒出生的指定時間(17:21; 18:14; 21:2),以撒預表基督,基督也是按照神指定的時間出生(加 4:4)。因此,救恩離不開指定的時間,離不開節期,基督在逾越節死亡,復活在初熟日,差聖靈降臨在五旬節。不守節期,就是不信救恩與他攸關。

  他又在審判法老時,定下時候,就是降下重重的瘟疫在牲畜身上(出 9:5),這是第五災,卻又其妙地分別以色列人與埃及人的牲畜。可見,審判離不開指定的時間;他又指定選民守除酵節(出 13:10; 23:15),因為這是紀念神的救贖選民與審判埃及的節期。

  就地點言之:敬拜的地點就是會幕,會幕的會字就是此字指定,因此,神的會幕就是指定的地點,敬拜神必須來到會幕這指定的地點,出 27:21-利 19:21 中,都是用指會幕。新約,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當中(約 1:14),就是神把指定敬拜他的地點,指定在基督耶穌裡,他的身體復活後作我們的聖所(約 2:21-22),我們的身體有聖靈內住,也成為神的聖所(約 14:23; 林前 6:19; 弗 2:21-22)。聖靈是聖膏油,膏抹在指定的祭司身上,使他成聖;新約膏在基督耶穌,後在基督徒身上,作祭司在基督裡服事神。

  此字由利 23 章起,開始用於節期,共計 6 次。因此,此字用於創造救贖審判與敬拜事奉上,都是神所指定時間與地點。指定的方式是祭司如何為自己與為民獻祭贖罪。

  「宣告…聖會」 宣告、會,同一字根稱呼的動詞、名詞。

  動詞宣告 HB7121 主要意義是發表特別的話或信息。用於神的稱呼有 5 次,在第一、二、三日中,分別稱呼晝夜天地海等五個新名(創 1:5ab, 8, 10ab);用於亞當的稱呼也有 5 次,在第六日中,分別稱呼各種動物的名字與稱呼女人、夏娃(2:19ab, 20, 23; 3:20)。稱呼(命名)表示所有權與支配管理權,因此,神有管理晝夜天空地海之權柄,而男人有管理動物與女人之權柄。但人也是神所命名的,所管理的。神首次稱呼所造的男女為人,也首次呼喚犯罪而去躲藏的亞當(5:2; 3:9)。人犯罪被逐出樂園後,也對所生之子命名(4:25, 26),人也首次以雅威的名求告神(4:26);同樣,以色列人要宣告雅威的節期為聖會的,是這些,他們是我的節期(直譯)。神把聖會指定的時間之宣告(稱呼命名)權賜給以色列人,所以,聖會節期成為以色列人所發表、管控的權柄,也就是神把發表、管控聖會時間之主權交給選民。宣告聖會的節期有四次,加上禧年宣告自由一次,共計也是出現 5 次(23:2, 4, 21, 37, 25:10)。

  名詞會 HB4744 本章出現 11 次,都與聖字相連,稱為聖會。TWOT 說,”它意指宣告的結果。首先,用指宗教性的召集,其次,指大聲吟誦的結果(尼 8:8)。它與指定的節期是同義字,所以,它也是指定的集會”。聖會的節期,包括每週安息日之外、每年共有七個聖會:除酵節首末兩日、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首末兩日等七日(23:3, 7, 8, 21, 24, 27, 35, 36)。

  「聖」 HB6944 qodesh 此字是陽性名詞單數,本章出現共計 12 次,是甚為重視的字眼,除了與聖會有關的 11 次之外,在 20 節指歸給祭司的聖物。字根 qdsh 原意學者有爭議,但不外乎指截斷或分離。本意是指一種力量,就是說聖潔是生命所依據的,並獲得更新的力量。也就是能使某些人事物具有特殊性的超自然而神祕的力量《舊約神學,Johs. Pedersen,【以色列,她的生活和文化】97 頁》。因此聖潔是雅威的本性,不是祂的屬性(公義、愛、信等)。神的聖潔一定與嫉妒相連(書 24:29),因為聖潔是聖約關係(出 20:6-7),嫉妒的神不容許混雜,祂要求忠誠專一,容不下一點異物,所以,聖約選民必須與此等異物(異教)截斷或分離。聖潔是公義與慈愛的基因,聖會就是不可有其它混雜的異教聖典集會,才叫作聖會。既参加安息日聚會,又参加主日聚會(正如日後以色列人,既拜雅威又拜巴力,沒什麼兩樣),等同是一妻事奉二夫的淫婦。這種淫婦所作的其他事,又有何公義或慈愛可言呢?

  (3)、六日工作要被製作,並且第七日是安歇的安息(日)、聖召集;所有工作絕不可製作,它是安息(日)歸雅威,在所有你們的座位處。(直譯)

  此節使用對比、重覆、音似詞、同義詞等方式,來描述此聖節期。

  對比 六日與第七日對比;要被製作與絕不可製作;工作與休息;聖會與住處。

  重覆 出現 2 次安息(日)、工作、日子、所有;安息的安息。

  音似詞 座位處音似安息(日),第七也音似安息。

  同義詞 安息日與安歇、第七;座位處也有開會集會的意思,也與聖召會同義。

  此節對於第七日之描述,呈現三種方式:安歇的安息日,聖召會,他是歸雅威的安息日。此三句話各自強調絕對的停止安歇,是聖別的召集會眾大會,是歸屬雅威的安息。他也重覆使用所有(工作、住處)

  「六日」 日子 是由神造光後,稱光為晝,這晝原文就是日。因此,日就是光,也就是白天。又加上黑夜,組成了一日的時間,就有晝夜之別。因此,一日之中,也不是一直工作 24 小時,晚上是休息的時候,所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這麼來的。既然六日中,工作與休息的時間還是有所分別使用,何況是第七日?經文重覆創 1 章中神創造的六日。意指連神都要花費這樣的時間,何況是受造的人。這是人當在此六日學習神對時間的看法與利用。六日對比第七日,每週有兩種過活的日子,不是天天一樣。每週七日一循環是神所定立的時間表,異教徒企圖更改這種規定,實都有撒旦在背後運作操控,敵對神的律法,企圖混亂時序,因為牠本是從起初就說謊,殺害人的魔頭。

  「工作」 HB4399 此字意指工作尤其是工作所需要的技巧或工作的結果:作品。它重在與技巧及利益有關的工作,也就是不是勞碌費勁的工作。它與傳道者、報信者或使者(HB4397)是同一字根,意為作為代理人的派遣。因此,使者就是工作者,所做的不是自己的工,而是差遣者的工。此字也用於君王、王室官員(撒上 8:16; 王上 9:23),甚至是建殿之技巧性工作(王上 7:14)。以此來論人六日的工作,有幾個特點:

  • 1、人是神的使者,所作的工是神的工,是自己的責任,因為這是神所託付的。人要盡責做好,正如耶穌基督所說的,父作工直到如今,人子也作工(約 5:17)。他在安息日治病是因罪進入此世,救贖的事不分哪一日都要作。
  • 2、要作技巧與有利益的工作,就是做田裡的活,也要如此,不是一味地苦幹、操勞地作,事實上,一年四季不是都能幹活,秋收冬藏,春耕夏耘。其他作業應有此種技巧性與利益性,太粗重與有害的工作是屬於奴隸們的活,記住!選民不是奴隸。
  • 3、選民是祭司國度成員,是神的兒女,所以,其工作性質要有所選擇,不可只為養家活口而出賣自己的人格尊嚴。所作的事是要與王家與聖殿等等,能建造自己,也能建造別人的事。

  「要被製作」 HB6213 首見於創 1:7 的造(空氣)。神造、人作,六日同工、同行。一般用指製作,也用指倫理義務性質的遵行(出 23:22; 利 19:37; 申 6:18);用於神是指神偉大的作為,創造物品的行動(創 1 章),救贖選民(申 29:1),審判外邦列國(書 23:3)。被動態指明工作是要被執行的,它不能主動去完成工作,所以需要人去作,而不是推給神來作。

  「第七日」 HB7637 此字是序數詞,此章共計出現 8 次(3, 8, 16, 24, 27, 34, 39, 41)。首見於創 2:2-3(3 次),神聖別這第七日,又賜福第七日。那麼第七日就有聖別與賜福與停工安歇之意。用法承襲字根「七」所有的意義。七(HB7651)是陰性名詞,此章共計出現 10 次(6, 8, 15, 18, 34, 36, 39, 40, 41, 42)。首見於創 4:15,用於殺該隱的嚴重刑罰;次見於該隱的第七代子孫拉麥(24),由七倍到七十七倍的刑罰報應。那麼,此字的涵意既然是由創造完成(2:1 造齊)而來,那麼,七的象徵意首先應是完成或表示完整、完全;它與「起誓」的子音字根發音相同,用於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的立約(創 21:22-34),起名別是巴(井—七—起誓的)。BDB 定義為「把自己”七”起來」;或用七事綑束住自己。Gesenius 更指藉著七數使協議生效。那麼,七的第二含意應與 HB1961 的存在、生成與生效相同,這是雅威神的名字字根(出 3:13-14);而神(HB430)之成為神,意指向自己起誓者(來 6:13-18),起誓絕不更改。所以,七就有生效不更改含意。無論是第七或七,他們的象徵含意離不開底下含意:

  • 1、分別與賜福
  • 2、生效與不變
  • 3、完成與安歇

  以上的分析是由聖經本文中推出的斷語。第七日不是俗日(六日),是神聖不可褻瀆俗用的,否則必遭神咒詛;反之它是賜福的美日。此日的不可更改性,千古不變,凡是更改此聖日者,又附從者,選在別日聚會(如在第一日的基督教派、第六日的伊斯蘭教等),是按人的傳統,神必不喜悅。此日是完成完全的含意,所以要完全停工安歇,不只是去作禮拜,而是整日思想、讚美、尊重神的事,不去思想、述說、勞作自己的私事(賽 58:13-14)。

  「聖安息日」 直譯是安息的安息。名詞分 HB7677(陽性)與 HB7676(陰性)。字根有爭議(動詞或名詞),但若指休息,必用於安息日。及物是指切斷、停息;不及物是指停止;結束。用於創 8:22 的地還存留的時候,莊稼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此處分別使用名詞陰陽二性,和附屬詞與獨立詞二詞;而本字中間的子音重覆出現,強調式的名詞,所以,和合本譯為聖安息日,強調安息日的聖。但下文已經有聖字(聖會),此處就不應再作聖(安息日),還是回到「停工休息」的安息日之本意,強調絕對的安息停工(六日的工作)。

  安息日 HB7676 shabbat 此章出現無定冠詞的安息日(單數 23:3a,b,32a,b,眾數 15, 38)共計 6 次; 有定冠詞的安息日(11, 15, 16)共計 3 次。後者都是在春季節期中出現。

  守安息 HB7677shabat 此章出現共計 5 次,除此處每週安息日之外,都用於秋節(24,吹角節;31,贖罪日;39,住棚節首末)。

  為何定冠詞安息日只在春節出現,而守安息只在秋節出現?真是值得去探討研究其理路和原因。弟兄們探討的結果如下:

  定冠詞的安息日,只出現在春節當中,都與次日相連,而成特定的『這安息日的次日』,其算法必定是以每週的安息日為基準,其間碰上的每週安息日必多,才會說滿了七個每週的諸安息日(七日的七日),否則大可如秋節的起算法,乾脆就直接說,是以七月的幾日為起算點就好了,何必使用這安息日作為起算點呢?。因此重複出現 3 次,其目的不外是在強調,這是與秋節不同的時間起算法。

  守安息只在秋節出現,因為秋節都是以七月為起算點,其間會碰上的每週安息日少,又明確的以月、日來推定出來,在每週安息日之外,特別分別出像每週安息日那樣的諸安息來。38 節出現『在雅威的諸安息之外』,這明確的表示出秋節的安息日是與每週的安息日有所分別的。

  TWOT 說得好,『安息日的神學比安息日的來源要來得重要。守安息日的動機是一個命令(出 23:12; 31:15)。…首先,出 20:8 將守安息日和神六日創造,第七日安息的事實相連(創 2:2-3)。神所造的,祂都看為是好的;而只有安息日祂分別為聖,也許表示創造的高潮並非是造人,而是第七天安息的日子。因此安息日是邀請我們為所創造的一切歡呼喜樂,並承認神在我們時間上的主權。』。這種看法是正確的,守安息日的動機是一個命令,神命令我們在此日為祂所創造的一切歡呼喜樂,並承認祂在我們時間上的主權。這真是真知灼見。若對照洪同勉先生的說法,視此字不是重在日子,而是安息。所以時間不重要,只要有一週是六天工作,一天安息就好,但哪一天不重要,去掉了神定的日子,只重在人自己的工作與休息,不承認神在我們時間上有主權。至於在哪一天,要為神所創造的一切歡呼喜樂,那更不用說了。由此對於日子在基本上認識的偏差,他所寫的一大堆解釋,就由此岔出去,根本不是依據聖經來解釋聖經,而是在說一套人間哲理,而且越講越離譜。我們不必費工夫對這種詭辯加以辯駁,因為他是站在時代論的基礎上來發表的。時代論的論述是粗糙不實的主張,不是謹嚴實在的神學論述。

  「當有聖會」 原文只有二名詞聖、召集,指聖別的召集。不是動詞命令法。同上一句安息的安息(日)。

  「向雅威守的安息日」 它(就是)安息日歸屬雅威的(直譯)。它(HB1931),是三身、獨立的主格代名詞。它的出現是為了強調或表達另一類結構,所以,當譯為”它「就是」安息日”。歸屬雅威的 雅威前有介係詞,是前置詞 le。此前置詞在此處應指所有,是指雅威的,就是屬於雅威。所以整句是指”它就是安息日是歸屬雅威的”。這安息日不是屬於人的,而是屬於雅威神的。有人引用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 2:27)”來強調它是為人設立的。卻不知道文脈是在強調安息日對人的憐恤方面,而不是在強調對神的敬拜方面。此處是對神的聖會,那裡是對人的,不可混淆同觀。

  「住處」 原指座位,(撒上 29:18, 25),許多座位擺在一起,,是指開會(sitting),或集會(assembly)。(官員,王上 10:5;褻慢人,詩 1:1;長老,107:32)。此處應有雙關意味,一方面指居處,另一方面指集會(聖會)。

(4-8)逾越節和除酵節

  (4)、這些是雅威的節期,你們要宣告它們的聖會,在它們的節期時。(直譯)

  此節重覆 2 次的節期與它們。它們到底是指節期,還是指聖會?由 2 節的它們是指節期,此節若是指節期,那麼,「節期(它們)的節期」這是重複雅威的節期的一種強調表現方式。

  (5)、在這頭月之時,在屬於那月的十四之時,在兩黃昏之間,(是)屬於雅威的逾越節。(直譯)

  原文出現 3 個介係詞在…之時(be,2 次)在…之間(beyn),非常強調時間點,分別使用於月、日、時等三個不同的時間。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 這是指定的時間,首先點明何月、何日、何時。

  正月 原文是這頭月,是這特定的第一個月的意思。沒有點明月名(被擄後稱尼散月、被擄前稱亞筆月),因聽眾都是以色列人,都明白是哪一個月要當首月(出 12 章)。

  十四日 原文多加了「在屬於(前置詞 la)那月的」,除了重複上文而有限定義之外,也與下文使用相同的前置詞 la「屬於雅威的」,彼此呼應銜接,強調屬於哪一月,哪一位神的節期。

  黃昏 原文 HB6153(兩黃昏) 一日起算點是由晚上(黃昏)開始的,所依據的就是神的創造,祂是從黑暗中吩咐光出來,稱光為晝,稱黑暗為夜,「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一日。(創 1:5, 8, 13, 19, 23, 31)此片語共計出現 6 次,就是在強調一日的開始是從日落黃昏起算的。羅馬人以黑夜 12 點起算,漢人以白天日出起算,閃族以色列人,阿拉伯人以神的律法書為準,以日落起算。這點明了崇拜異教多神的其他民族,其無神或非神的時間色彩濃重。在兩黃昏之間,是指下午 3, 4 點到 5, 6 點兩個黃昏之間,從開始日落到完全日落天黑之前(出 12:6),這是宰殺羔羊的時間。

  「是屬於雅威的逾越節」 逾越節 HB6453 解釋此字義與字根(pasha)的斷定有關,TWOT 提出研究,傳統說法是越過(和合本的逾越),但是他採用防衛、保護的觀點,認為是神護庇這塗血的房屋,不許滅命的進入(出 12:23b,参林前 10:10; 來 11:28)。我們由同義字的並提出現,如『萬軍之雅威…保護(ganan)耶路撒冷、拯救(basal)、防衛(pasha)、保守(malat)』(賽 31:5)。可以證明此字與保護拯救有關。事實上,春節的主題就是拯救,所以翻譯成消極的逾越節,不如譯成積極護衛節或拯救節,更切合此主題論述。關於此節的歷史背景記載在出 12 章,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最後一個晚上,也是神要刑罰埃及人,敗壞埃及一切神明的晚上。此處省略記載,因重在聖會的指定時期。新約的耶穌聖家庭曾持守此節(路 2 章),保羅寫給在外邦的教會也提到如何守此節(林前 5 章; 10-11 章)。無分猶太人、外邦人都在守此節,吃主的晚餐,記念神的救贖。

  (6)、並且在屬於這月的十五日之時,這個(是)屬於雅威的這無酵餅的節,你們要吃諸無酵餅七天。(直譯)

  「屬於…屬於…」 所強調的正如無酵節。

  「這月的十五日之時」 十四日黃昏後就進入十五日,逾越節由十四日黃昏間開始到十五日的開始的晚上,所以逾越節與除酵節同在十五日,只是前者在一日開始的晚上,後者在一日的清晨開始。

  「這無酵餅的節」 這無酵餅 HB4682 《原文字典》的字源說是來自 HB4711(吸吮、流出),含對甜味貪婪地吞吃之意。《TWOT》也同此說,以流出(賽 66:11 擠奶)為字根。本意是無酵餅。要吃這種餅的歷史背景見於出 12-13 章。新約使徒耶穌基督和保羅,他們屢次提到酵的含意與教訓(路 12:1-2; 太 13:33; 16:12; 林前 5:6-8; 加 5:9)。今日教會中正是充滿這種酵,其因都與不知道要守此種節期有關。

  「節」 HB2282 hag《原文字典》指節日、祭典宴,來自 HB2287 的聖會列隊進行、守節、跳舞、搖晃。《TWOT》指”字根是守一個節期或慶祝一個聖日。名詞意指朝聖性節期。阿拉伯文的同源字 haggun 是用指到麥加朝聖之旅。此詞主要被限定使用於三大宗教節期,就是除酵節(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收藏節)。四次經文提到此字於三大節中(出 23:15-16; 34:18-22; 申 16:16; 代下 8:13),尤其是收藏節,有 20 次之多。出 23:18 的「我節上的脂油」把節慶與祭牲相連”。可見守節必定要有所奉獻。選民出埃及的目的是向雅威神守節(出 5:1),祭祀,免得他用瘟疫、刀兵、攻擊我們(3);反之,埃及人若阻擋他們去事奉他們的神,神就轉過來要攻擊他們(4:23)。今日當知道,蒙神救贖的目的就是向神守節、事奉、祭祀祂。可惜的是,無人知道新約也當如此守節敬拜神,他們的領導人反而像法老王一樣反對教會守節。由此可知今日的基督教是誰在作王掌權了。趕快出巴比倫吧!(林後 6:14-7:1)就是在呼籲著你們這些被擄的選民。正如耶穌所說的麵酵的比喻(太 13:33-34),與撒種、稗子的比喻,都有節期的背景意味在內。

  「要吃七天」 吃只出現 2 次,14 節的吃是指搖祭的餅。此處吃的是陳糧,搖祭的餅是新糧。

  七天中要除酵與吃無酵餅,這是守此節應當遵守的命令,這種命令今日被人改成精義解或應用論,就是不願照字面意去實行,深恐變成守字句律法叫人死。他們引用林後 3:6-7 做為武器,一面防身,一面攻擊所謂的字句律法主義者。真是可笑。此段主題是保羅的新約執事與摩西的舊約執事之榮光比較,是引用出 32-34 章中,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的違約,拜金牛讀,另外守自定的節,吃其祭物,才導致雅威發怒要除滅他們,幸有中保摩西代求,才免於大難,又上山領受法版,在山上同雅威一起宣告神的名,重新立約要求選民遵受節期。摩西下山,面容發光,他們不敢見他的面,摩西才以帕子蒙面等等。新約執事保羅的榮光更大,領受的新約不是廢掉舊約律法,而是因信堅固律法。按神公義的審判原則,律法對有罪的人,是定罪死亡,但對悔改信靠者,是赦罪、得救。今日卻像選民另定節期敬拜別神,竟然不覺有罪,還定罪按神指定的節期去敬拜的人,守主聖餐是吃祭物、吃無酵餅是與神相交,不去吃,反去吃不潔淨食物與祭物,卻自以為沒事,其實這是與鬼相交,怎會沒事(林前 10 章)?

  (7)、這頭一日當有屬於你們的聖會,一切勞碌的工作絕不可作。(直譯)

  這頭一日是一月十五日,這日的白天要有屬於以色列人的聖會。

  「勞碌」HB5656 字義是指勞力、服事。動詞用於始祖的修理(耕種)(創 2:15)與該隱(4:2),也用於咒詛(3:16-17; 5:29)。此名詞首用於創 29:27 的雅各的服事拉班。由同字根的另一字奴隸、僕人,可知,人是神的奴隸,以服事神為天職。平常的六日工作是勞作,第七日與聖會節期是停止做這種勞力的工作。此章共計出現 6 次(7, 8, 21, 25, 35, 36),除了叁加聖會,獻祭(七天)之外。

  (8)、要獻火祭給雅威七天 除酵節有七天,此七天中,首末兩日有聖會,除有酵物、吃無酵餅,以及將火祭獻給雅威。守節事奉神時,不可空手來朝見神(被神看見),一定要有所奉獻。火祭 HB801 共計 8 次出現(8, 13, 18, 25, 27, 36ab, 37),3 次在春節,5 次在秋節。利 1-7 中的五祭都是火祭。也包括奠祭(13, 18, 37)。新約聖徒的身體是活祭物(羅 12:1)包括羅 12-16 章的所有內容,都是在詮釋這種火祭。有趣的是此字與女人相同,只是詞性不同(一陽一陰)。

  「在第七日之時聖會」 聖會在申 16:8 是指嚴肅會(結束會),第七日是最後一日,所以說是結束會;也是新的開始。同樣本章的住棚節第八日也是嚴肅會(36)。

(9-14)獻初熟物

  (9-14)、初熟節慶日,主要是獻搖祭,這搖祭是地裡初熟的莊稼一捆,要在進入迦南地時收割莊稼,要搖獻在雅威面前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搖獻。同時也獻上燔祭、素祭、奠祭。正值那日要帶來神的供物後,才可吃餅,此為世代永例。初熟節日的主旨是放在尊雅威神為上,以感謝神信實地賞賜福地,不忘記神的救恩,以神為尊為樂。

  (9-10a)、重覆 1-2a.開啟另一段(10b-22),就是以收割地裡的莊稼,獻上搖祭為主線。

  (10b)、當你們到了我親自所賜給你們的這地,並收割它的莊稼時(直譯)。

  這地 出現四次,三次指迦南地(10, 22, 39),一次指埃及地(43)。後者是當別人家的奴隸,住在為奴之家,耕作的地是埃及惡主之地,收成的莊稼全歸他人享用;後者是有雅威的買贖,得自由後(逾越節與無酵節所代表的),歸屬了雅威真神,重回父神的兒子身分,耕作自己之地,就是父神所賜之地,所收成的莊稼大部分歸屬自己享用。此節點出了父神的救贖之計劃與信實守約的實際。「我親自所賜給的」不是別的神,而是雅威父神所賜與的。雖然說土地是屬於雅威的(25:23),選民在雅威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寄居的暗示了必另有一地,不是寄居的)。但地交給自己的兒子來管理耕作,正如伊甸園一樣,事實上這也是兒子的地,只要好好聽話。

  莊稼 HB7105 出現 4 次,都只在此段春節中(10ab, 22ab),強調對收成物的處理方式,要先顧及無土地的祭司與窮人寄居的。

  「你們要帶來你們莊稼的頭一捆給這祭司」

  莊稼 HB7054 字根是興起站起,本名詞就是指『站立著的禾稼』。興起、站立在 LXX 與新約希臘文都指復活。因此,站立著的禾稼正是基督復活的最佳象徵。

  頭一捆 這是如同頭生的要歸給神一樣(出 13 章)。無論是人是動物、植物。

  這頭字 HB7225 本章只出現 1 次是希伯來文聖經的第一個字(起初),這字應有雙關語意(字序與含意),是與創造與救贖有關的首先。此處回應這種性質含意。字根「頭」,在閃族語系是最常見的字,廣指最高級、上好、最好等(出 30:23)。此處是指第一、初熟。意指把上好的最珍貴的獻給父神,正如亞伯拉罕獻上他頭生的最愛一樣(創 22 章)。神要兒子的是他的心,不是他的物,物代表的是心意。一切都是屬於神的,神不缺什麼,只要兒子知神的心,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他同行(彌 6:6-8),這是一切獻祭的最中心點。這一捆 HB6116 音譯是俄梅珥(出 16:16),意指一束、一捆。也是 4 次出現(頭捆 10,這捆 11, 12,這搖祭的捆 15),都是指大麥初熟的禾捆。小麥在五旬節前才成熟。

  這祭司 帶定冠詞、單數。4 次都出現於春節中,這祭司是指親近神的亞倫與他的後裔(出 19:22; 利 1:5),是神人之間的中保,獻祭時,代表神接受人供獻的禮物與祭物。春節由無酵餅到有酵餅,獻祭以這祭司為主體,描述神的救恩(不是人的認罪之逾越節,是基督的受死,以血立定新約),五旬節(是律法的頒布、由聖靈的降臨來完滿了律法之義),從神的角度來描述;秋節由刻苦己心到歡樂,獻祭以這百姓為主體(吹角贖罪住棚),由人的角度來描述(人的認罪與住棚收藏之豐富的享受)。

  (11)、他要搖獻這捆在雅威面前 搖獻 HB5130 原文字典說是動詞,意指戰慄、上下振動或來回搖擺。TWOT 說此字使役主動是舉起、搖動等意,獻祭指獻搖祭。就動作言之,它是來回揮動。如舉起鐮刀收割(申 23:26)。但用於鑿石之工具時(出 20:25; 申 27:5),是舉起與使用之意,搖動較不可能。用於人時,搖手的醫治(王下 5:11)、審判或記號(賽 11:15; 13:2)、舉手的攻擊(伯 31:21)等。用於宗教方面的即是本處所使用的,此字也是出現 4 次(11ab, 12, 20),都用於春季的初熟日與五旬節。名詞 HB8573 舉祭搖祭 出現 3 次(15, 17, 20),用法分一般性名詞,用於百姓的獻禮;特定的名詞用於祭司,是指定給供職祭司的部分。舊約聖經共計出現 30 次,利未記就出現 14 次(民 8 次、出 6 次、賽 2 次)。搖祭與舉祭常並提(利 7:30; 10:14;民 19-20)。則含帶著高舉榮耀之意味。百姓獻上此祭就有把一年辛苦勞力的、最先最好的結果,歸榮耀給神的心意。

  「這祭司要在這安息日的次日搖獻它」

  這祭司是特定的一位,不是眾祭司。正如這安息日是特定的一日,不是眾安息日,這搖祭是特定的頭一捆,不是眾捆。此句點明特定的三種人、時、物:祭司、日子、禾捆,必有特別強調的含意。安息日的次日就是百姓獻搖祭的日子(12, 14)

  就字義解言之,百姓的搖獻「在雅威面前」,就是指必須經過這祭司在這安息日的次日搖獻它。若不經過這種祭司的搖獻,就不可吃此種搖祭的餅(14)。

  對於這安息日的看法,主要有兩種,一是認為指除酵節本身就是安息日,一是指每週安息日。前者,是作為初熟節與五旬節的起算日,把每週安息日排除在外,但是,這就與本章一開頭,便把每週的安息日作為其他節期安息日的基礎點,互相背離(2-3)。因為春季節期是每週安息日的延伸,所以,以每週安息日的七數及其倍數為基準,用來教導選民神的一切創造與救贖,都繫於此種安息日聖約上。15-16 節的每週安息日,若不被採用,都只是除酵節的安息日。這樣 16 節的「第七個安息日」就變成「第七個除酵節安息日」,15 節的「滿了七個安息日」就變成「滿了七個除酵節安息日」。這滿了與第七個除酵節的安息日,究竟是以什麼作為基點?

  五旬節的專門術語是『七七節』(申 16:8-10),神要選民計算七個七天(直譯是「七個七一期,你將數算,對你」,從上下文來看,這時間單位應是指『天』;但 9 章; 12 章應是指『年』),其起算點是「鐮刀從開始在站著的莊稼上(直譯)」,就是開始收割時(利 23:10-11),而不是從所謂的「除酵節的安息(日)」的次日。

  就預表言之,若不經過基督的從死人中(地裡)復活(頭一捆莊稼;初熟果),被高舉(搖獻)在父神的右邊(在雅威面前),作為教會(百姓;睡著之人)的初熟果(林前 15:20-23),那作為聖靈的初熟果之信徒(羅 8:23),就不能與基督一同身體復活得榮。因此,一方面,信徒身體的復活是建基於基督先復活之基礎上,才能成為『有聖靈的初熟果』(先獻初熟果搖祭,後五旬節的搖祭),而這是指在五旬節(七七節)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門徒成為有聖靈的初熟果。另一方面,門徒的身體復活是要在基督再臨時(林前 15:20-23),因此,五旬節不是象徵所有蒙救贖者未來復活的景象,而是象徵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的景象。

  就靈意解言之,神賜給百姓的土地(喻指世界、人心,太 13:38; 13:19, 21),與種子(基督、拯救的福音),百姓(人子)把種子播在土裡(舊人死了、埋葬),直到種子從土裡發芽(復活的信心)、成長(知識)、成熟(愛心、公義)、結實了(完全合一如基督與父),便收割(審判,分別糠與麥粒),收入倉庫中(天國)。正如耶穌撒種與稗子的比喻。

  (12-13)、搖這捆的日子 這與 15 節一樣重覆 11 節的日子。同一日獻燔祭、素祭、奠祭等三種祭,素祭是無酵餅,對照五旬節的新素祭是有酵的餅(16-17)

  (14)、餅、烘的子粒(利 2:14a)、新穗子(利 2:14b) 後二種食物都是獻初熟物的素祭材料。

  「你們都不可吃,直到正當這日,直到你們帶來你們神的帶近壇之物」

  直到 2 次重覆,後句說明前句。

  『正當這日』是時常出現的片語(14, 21, 28, 29, 30),兩次在此初熟節與五旬節;三次集中在贖罪日,特別強調。如出 12:17 的無酵餅節。此處是指獻上初熟的搖祭等物的日子,15 節又重複一次(從這安息日的次日,從你們帶來搖祭的禾捆之日),也是使用 2 次的從…從…。這種不斷重覆(2 次雙數)起算日(3 次三數)的強調法,就是精確無比的數字計算法,證明基督復活之預言必定應驗於每週安息日的次日。依照約 19:14, 31 的預備日,是指每週的安息日之預備日,不是指預備逾越節的預備日(逾越節可指整個節期,可譯為”逾越節期間”的預備日)。耶穌復活是在每週的安息日的次日,但正逢逾越節期間(七天),所以說,那個安息日是個重要的日子(大日),但這不是指每週安息日,與無酵節安息日,正好是重疊的日子。

  「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也是 4 次出現(14, 21, 31, 41)。

  (10-14)節以初熟物的搖祭為主,15-22 節的五旬節也是以初熟物的搖祭為主,其中的區別只在後者是前者的擴大慶祝,另外加上 19 節的罪祭與平安記兩種祭,同素祭一同歸給祭司享用(20),最後加上對貧窮鄰舍的關注(22),正如收藏節住棚的目的(43)。

(15-22)五旬節聖會

  (15)節的由搖祭的禾捆,16 節的新素祭,17 節的二搖祭餅作初熟物,20 節的初熟麥餅同作搖祭,祭司搖在雅威前等用詞,重覆出現搖祭的名詞與動詞,由此可知,五旬節搖祭是承接初熟節的搖祭路線。也就是說,基督復活為睡著之信徒初熟果,是基督的初熟節;聖靈降臨的五旬節是活著的信徒之初熟節,所說我們這有聖靈的初熟果(羅 8:23),也盼望將來與基督一同復活作在神右邊,作王掌權,治理全地。使徒們傳講的聖靈降臨,就在證明基督確實復活了,被高舉在神右邊,為主、為基督(徒 2 章)。聖靈降臨也實現了西奈山雅威降臨,頒布律法在人心中的新約應許。

  (15-16a)節經文結構是 ABCBA 是首尾上下對應式,分析如下

  • A.你們要為自己計算(15a)
    • B.從這安息日的次日,從你們帶來搖記的禾捆的日子(15b)
      • C.七個安息日它們發生是完滿的(15c)
    • B.到第七個這安息日的次日(16a)
  • A.你們要計算五十天(16b)

  (15)、 你們要為自己數算 HB5608 本書出現 5 次,都用於計算日子,而且都以七日為計算單位。如血漏女要為自己算潔淨日是七天(15:13, 28);禧年要為自己算七七年(25:8);此處五旬節要為己算七七週(安息日)。此字出現 2 次,分別放在 15, 16 節的首末位置,然後以「從…從…直到」來作開始與結束,凸顯中間是「七個安息日它們發生是完滿的」。守聖會節期神要選民自己數算,卻不明定哪一月哪一日,像秋季節期那樣清楚,其中必有講究,讀者與選民都要去體會其中的深意。

  「從這安息日的次日,從你帶來這搖祭的禾捆之日」 起算點是以兩種日子來算。首先是以這安息日為起算的依據,這安息日同 11 節的這安息日,而 11 節的這安息日是依據每週或無酵節的安息日呢?說實在的,經文真是模擬兩可,似乎莫衷一是。若依照最近的上下文脈,則應採取後者;若依照更遠的文脈,則是前者。問題是若指後者,就是固定在每年的無酵節(15 日)的次日(16 日)。因為,逾越節一定是 14 日黃昏,14 日是以每年春分作為起算點。既然是固定在這 16 日,為何不乾脆像秋節那樣明定月分日子呢?那是不必計算就知道的事,這裡卻偏偏要選民去如此起算?為何不明定 16 日後,第五十天,就是四月六日。這不就清楚又省事多了,因不必去花費精神計算啊。但是,若照這樣固定日子,為何當初不用更清楚而不會被人搞混的用詞,就直接說無酵節的次日呢?然後再說經過五十天(不必說計算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就是五十天)就好了?。

  因此,由 11, 15, 16,連用 3 次的『這安息日的次日』,其目的必定是要與 3 節的每週安息日連繫在一起。而 3 節安息日的插入正是要主導其他節期安息日,以它作為基點,來作為節期的指定座標,守安息日就是在承認,只有雅威神才是是創造、救贖、治理萬有的主宰。不以每週安息日為基準,其他的節期安息日必失去此種意義和目的。

  「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直譯:七個的安息日它們發生是諸完全的。

  安息日 HB7676 這是無定冠詞安息日,同 3 節。

  是或發生 HB1961 存在、發生、生效。此處使用此字,是指持續存在發生的是土地繼續收成,直到滿了七安息日為止。

  滿了 HB8549 形容詞陰性眾數,意指諸完滿、諸完整。用於祭物的無瑕疵、無殘疾(23:12, 18);此處用於安息日,指完整的、完全的,它與七個、安息日的含意(就是工程完整、完滿)類似,所以是極力重覆強調『完滿、完整性質』,而與安息日的創造救贖含意互相連結。經文強調以安息日來計算,就是要重視神創造救贖工作的完整性或完滿性(進入應許美地,遵守律法蒙神同在賜福,就是收成良好,無災無病,正是神繼續救贖完滿的證明),這是由五旬節這日聖靈的降臨來呈獻的,而非安息的含意。若是解作無酵節的安息,則與救贖的完滿脫鉤。這救贖的完滿就是「帶來搖祭的禾捆之日」所意指的,因有救贖的完滿,才有土地與繼續收成和獻搖祭等事情發生,如下文所敘述的(16-20),也與無土地可收成的窮人與寄居的,(仍無完滿的)有所對比(22)。

  (16b)、你們要帶近新素祭到雅威那裡(直譯) 新素祭是與獻搖記的素祭(無酵餅的陳糧)有分別(13),由 17 節的詳細內容可知,是指新收成有酵餅的新糧。由無酵到有酵是指由無土地到有土地,由奴隸到地主;由困苦餅的卑微急忙地離開埃及地的存糧,到進入歡樂豐收的榮耀安享應許美地的新糧;人由罪奴失去神的形像、無神的聖靈同在,到義奴恢復神的形像、得到神的聖靈同在的新造新人。所以帶近此種新素祭來尊容他的神(箴 3:9)。

  (17)、要從你們的住處 重覆 3, 14 節。有地斯有住處,有地斯有財,此財乃是地上新的土產。

  取出細麵 有地斯有此地產作成的細麵,應是指由小麥作成的,因五旬節是小麥成熟的時節。

  加酵 此處的酵不應做象徵意義的罪惡,而應作字義解的酵母。有充足的時間讓麵發酵,所作出的餅更好吃。要當應驗的精義解的豐富供應恩典與真理的聖靈,正如耶穌所說的面酵的比喻(路 13:21)(詳解請參看林義勳教師的路加福音註釋)。

  烤成兩個搖祭的餅

  「烤成」,此字特別用於烘烤麵包糕餅之類,這些食物是由麵粉和油經過足過的火候,煎熬作成的。基督與教會(召會)都是細麵粉,也都有油聖靈的膏抹,都要經過信心的試驗苦煉,證明是願意信守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的人(來 2:9-18; 申 8:2-5; 羅 5:3-4; 彼前 1:6-7)。

  「兩個」 不只搖記兩個,下文的祭物有兩隻公綿羊為燔祭(18),兩隻公綿羊羔為平安祭(19-20)。這是指一對(加倍),如人有男有女;亞當一人獨不好,由他體內再造出一人來,稱之為女人,二人成為一體,這就好了(創二章);神造天地一對,六日創造分成前三日後三日兩兩相對,由有前三日的光天地的分別與地上出產的各從其類,不再是混沌無有;到有後三日天體的管理次序、與有動物生命充滿其間而各從其類的複雜不亂,不再是空虛無序單純(創一章)。天地萬物的生命與次序,都是由兩個分出陰陽一對,產生出來的。初熟節的基督復活,只是頭一個而已,五旬節的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產生出成熟的教會,是基督復活的身體,作為基督的新婦,是神的聖殿,就成為兩個一對,結合成一靈(羅 8:11; 林前 6:18; 5:25-33)。另外,這教會是由兩個不同的種族(猶太人與希利尼人);性別(男女);階級(主奴)等,在基督裡,組成一個新人的(加 3:26-29; 林前 12:12-13),這就是兩個搖祭的餅中的含意。

  當作初熟果獻給雅威 初熟果 HB1061 聖經出現共計 17 次。本章有 2 次(17, 20)。字根是『頭生的』 本字是名詞、陽性、眾數詞,應指『眾初熟物』。初熟「果」應作初熟物(穀類),因是春季收成的小麥作成的。眾數詞應譯作眾初熟物,表示不是單一的頭生的,而是眾頭生的,就是諸長子(來 12:23)。教會是諸長子的會眾組成的。基督是頭一個長子,由他在生出諸長子的召會。查頭生的 是如雅各的長子流便,按常例應享有尊榮與利益,因是父親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所以,凡是違反本例的都引起注意,成為『傳奇』(創 25:23)。但長子權的轉移,可隨父轉移或長子賣出。律法教導我們,不聽從父神不尊敬父母親的,長子權就會轉移,轉由聽從父神孝敬父母的其他兒子,成為嫡系。創世紀諸多例子可以為證。既然血親的肉體血統可以轉變,無血統關係的卻可以因婚姻關係而加入其中。外邦人因著信在基督裡(與基督聯合)是神的兒子,作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天國產業,就是此理(加 3:26-29; 4:1-7)。家庭中的長子權是繼承雙分財產(申 21:17);得到父親祝福(創 27 章; 48:17-19),按長幼次序被禮遇(43:33);這種長子權也可以用於先知職分恩賜的傳承上,如以利沙的例子(王下 2:3)轉移。國族中的長子權是以色列人(出 4:22; 耶 31:9),維繫此長子權的條件就是遵從神的聖約律法(利 26 章; 申 28 章)。以色列人違約被逐,失去此權,由願意遵守聖約律法的外邦各族人來繼承。所以神是公義的神(羅 2 章)。保羅警戒在外邦的教會,要以以色列人作為警戒,不要自高,否則也會失去此權,而以色列人只要願意信從也會被恢復此權(羅 9-11 章)。足見維繫長子權的,不單只是信入基督裡,,還要有基督耶穌的信心或信實(「信耶穌基督」的原文,羅 3:22; 2:16),就是基督耶穌的恩典(彼後 3:18a),就是基督耶穌的認識(「認識基督耶穌」的原文,林後 2:14; 腓 3:8; 弗 4:13; 彼後 1:2, 8; 3:18),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假師傅一大堆,要奪去你的獎賞(西 2:18),你沒有此等真理的真知識(提前 2:4 明白真道原文),就必進入迷惑,失去救恩的此等福分。

  「給雅威」 搖祭的眾初熟物,都要由基督所預表的這祭司歸榮耀給雅威(20)。

  (18-20)、(18)節的三種祭物一如 12-13,只是內容與分量加多。18 節是單歸給雅威的,19-20 節是歸給雅威與祭司的。

  20. 祭司與聖物 此處強調的是這祭司(2 次),與歸給雅威與這祭司的聖物。聖物特別在此處出現,其他此聖字都與『會』並提,此處卻特與這祭司並提。春節的主體是由這祭司代表的神所做成的救恩之完滿,所以,出熟的搖祭要由這祭司在雅威面前,它們要成為聖物(原文),屬於雅威,屬於這祭司。

  新約時帶使徒教會聖靈降臨後還在聖殿敬拜聚會。就是獻祭守節期;就是使圖保羅也是一樣到耶路撒聖殿獻祭守此五旬節(徒 2-7 章; 21 章)。直到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後,獻祭暫時停止;主後一百三十多年又再次被毀後,就不再重建聖殿,直到如今。能夠獻祭敬拜守節是神賜給敬虔遵守律法的以色列人之福分,神收回他們的敬拜獻祭權,是因他們違約,又不悔改的審判結果。這種結果並非永遠終止獻祭敬拜,而是暫停,就看選民是否真正悔改歸向神,遵守神的聖約。以西結書 40-48 章的應驗,就是在 34-39 章選民悔改的前提下。

  (獻祭的詳細解釋請参照林義勳的利 1-7 章的註釋)。

  (21)、當這日 同 14 節,都在春節收成的首末前後兩日,表示有始有終的、完整的記念宣告的聖會。

  你們要宣告聖會 積極的宣告就與消極的禁止作一切工作,形成對比強調法。

  「屬你們的它要存在或發生」 原文此句和合本未譯出。它應是指聖會,都是單數陽性。

  (22)、當你們收割時…絕不可;當你們收割時…絕不可。 收割出現 3 次(2 動詞 1 名詞),命令語氣也使用 3 次(消極禁止 2 次積極命令 1 次)。

  「田角」 指角落邊界。這種地方可以方便路過的人掐摘站著的禾稼。如耶穌門徒在安息日因飢餓所作的,律法特別規定的對象是窮人與寄居的人,就是無土地或恆產的人。耶穌門徒不是沒有土地恆產,而是為了聽從主的呼召,跟從主而撇下一切所有的。所以,他們不是因違約犯法所導致的貧窮,而是為了傳神國福音而甘願成為貧窮像他們的主一樣,他們本當受到選民的尊重與接待,卻遭受當權派的排斥攻擊(参太 12 章; 可 3 章; 路 6 章),何等的諷刺。

  「遺落的」 這種遺落在田中的的麥穗可以留給窮苦(HB6041,因受欺壓困厄而產生的卑微狹愛情況)的人,與無土地的寄居者。正如選民當出寄居埃及的一樣(23:43)。路得拾穗的故事家知戶曉,此處不必贅言。由初熟節到五旬節(愛神的奉獻聚會敬拜),以此節(愛鄰舍如己的留下麥穗)作為完結,正是愛神愛人的律法精義。

  「我是雅威你們的神」 22, 43 分別出現在春秋兩節的末了。這種結語是有特意的。雅威是立約的神名,是約民以色列的神。所以此句術語是要作為約民的人不要忘記雅威與他們的關係,重覆出 3 章雅威與摩西對話的主題:我,就是雅威就是你們的神(出 3:12-16)。以色列人宣告聖會節期最主要的原因與目的,就是:我、雅威、你們的神。

(23-43)秋季節期的聖會

(23-25)吹角節

  所有節期只有此節在過去從未提及過。吹角 HB8643 在此首先出現,然後又在禧年的贖罪日出現(25:9)。顯然,由出現的用法,與相同時節(秋節)、連接的時間(吹角節與贖罪日)看來,此二節期應該是性質相同的節期,都是以贖罪日為最高峰的。所以吹角節是預備人心,要記念(思想)過去一年中所作所為(神或人或自己),對於神人是否有所虧欠,然後在此十天中,好好去準備還清這種虧欠。否則,光是在贖罪日一天刻苦己心,就不符合賽 58 章中的真正的禁食精義。當然,吹角節是主的聖日,是雅威的喜樂,也是選民的力量,不應當憂愁哭泣,而當去吃喝,也分給人,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訓他們的話(尼 8:10-12)。我說的是過了此節之後,約有八天的預備工夫,準備迎接贖罪日的來到。

  被擄歸國後的猶太人以七月為新年來慶祝(Rosh Hashanah,年首)。TWOT 便說「如此便證明有另一個較老的曆法,以秋天為開始。」,倒不如說,那是被擄歸國後,他們在七月開始舉行大會,築壇獻祭(拉 3:1-7);又在省長尼希米的帶領下,請祭司文士以斯拉來,在七月一日開始念律法書,興起宗教復興熱潮(尼 8-9 章)。由後者看來,宣讀律法書是一切復興的基礎,所以,此後成為新年。依據出 23:16 在那年要走時(出來,HB3318),出 34:22 那年的繞行、循環一周(HB8622);在詩 19:6 中太陽的(從天的一端)出來和繞行(到天的一端),都應是指那年的開始而非結束比較可能。因此以色列人有兩種年,就是兩種新年,一是慶祝春節的救贖宗教年,一是慶祝秋節的收成農穫年。

  (24)、七月初一 直譯是「在這第七月裡,在屬於這月一(日)裡」。在這第七月裡,七數有完滿含意,第七是達到完滿。月 HB2320 字根義是更新。用於城市、聖殿是指修補、重建(賽 61:4; 代下 24:4, 12);撒上 11:14 使用此字在王國方面,撒母耳帶領以色列國在吉甲『重建』。這是故意諷刺強調以色列人的立王,是一種更新王國統治,如同曾經毀壞過,如今修補重建了。過去是雅威王國,以士師來作拯救治理的人選,如今是人的王國,以君王世襲來修補這王國。名詞的月應指新月,通作月分的對等字,因為月分是由很薄的月眉心出現在黃昏時開始的。希伯來人的曆法是用陰曆月份配上陽曆的年份,每三年多加一個月份,因為陰曆每年約少陽曆 11 日。以色列人每月的的一日稱作新月,由觀測得知,以吹號來宣布,每月 30 日(創 7:11; 8:3-4)。第七月稱作「以他念月」(王上 8:2)。詩 81:3 的月朔(新月)是與月望(滿月),我們過節的日期並提,這裡的新月並不是如 TWOT 所說的是”僅是指一個月份的開始時,是一個節日,是一個「指定的節慶」”。而是指此處的吹角節,月朔是初一的吹角節,月望是 15 日的住棚節,所以說是屬於我們過節(HB2282 節期)的日子。雅威神從未指定每月初一是指定的節期。民 28 章是百姓犯罪之後加上去的獻祭,加重祭司的責任。大衛在初一未出現在掃羅的餐桌上,並非是一個(每月初一)節慶,而是回他本城伯利恆去,『因屬於整個支派(宗族)在那裡獻祭的諸日子』(撒上 20:6,獻年祭)。這是獻祭的『諸日子』不是指每月初一的日子,而只是家族的常例。應非每年的三大節期,也非 TWOT 所說是每月的節期,若是每月初一是節期,掃羅與大衛都應該在場慶祝,不能託詞不到,否則是不遵行「律法」的人。

  「它要成為屬於你們的一個安息日」(直譯) 主動詞(它要成為)底下帶三句話:屬於你們的一個安息日,一個高聲喊叫的紀念(日),一個聖別的聚會。

  吹角節才是神指定的一個節期安息日。吹角 HB8643 字根是意指高聲喊叫。本字並無號角的字眼。那是在民 10:5-6 才出現的,要在節期的時候吹銀號。

  「紀念」HB2146 TWOT 說是指”紀念物、提醒的人(物)、表徵、紀錄。是一個是物或行動。字根有三種意義:(1)內在精神活動如回憶;(2)伴隨外在活動;(3)可聽見的吟誦呼籲等說話形式”。尼希米的七月一日據及在耶嚕撒冷的水門前寬闊處,舉行誦讀教訓律法書大會,應是瞭解此字記念的含意,才如此舉行的。民 10:10 同此字。此字與(出 3:15)雅威的名並提的「我的紀念(呼求、名號)」HB2143 不同字,意義也有別。吹角節它是同出 13:9 的無酵節是額上的「提醒物」;與賽 57:8 的『表徵』用意相似。

  (25)、 禁止與要求 工作停止與獻祭工作。無詳細提出所獻何祭,如同贖罪日一樣(27),可見二者的筆法相同,性質類似。

(26-32)贖罪日

  贖罪日的詳細內容已在利 16 章記載過了,此處只是加上『它要成為你們的年度聖會』(27)。並且以 3 次重覆出現的字詞來強調,如:你們要刻苦己心、當這日、什麼工都不可作、贖罪、安息日、晚上等。

  (27-32)以 ABCCBA 首尾對稱式的架構呈現

  • A.七月十日它是贖罪日,要有你們的聖會,要刻苦己心,要獻火祭給雅威(27)。
    • B.當這日,什麼工都不可作,因它是贖罪日,為在雅威你們的神面前贖罪(28)
      • C.因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這人,必從民中剪除(29)
      • C.當這日,凡作什麼工的人的這人,我就從民中除滅(30)
    • B.什麼工作都不可作,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31)
  • A.七月初九晚上從晚上到晚上它是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要守(安息)你們的安息日(32)

  AABBCC 重覆出現相同的用詞,彼此對應,讀者可細加比對。

  (26)、雅威對摩西說 此句話是特別加上的,只對摩西說沒有吩咐下一句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顯然是重覆 23-24 吹角節的步調,卻分兩次吩咐摩西,因為要吩咐的贖罪日是吹角節的目的或高峰,就不必再叫他曉諭以色列人了。

  (27)、也在這第七月的這月初十 HB389 ‘ak 此字和合本未譯出,它是帶來強調的語氣。副詞,意指實在、誠然(肯定的強調,如創 26:9; 29:14; 出 31:13)、但是(限制成某一範疇的強調,如創 7:23; 9:4; 利 11:4);通常也當質詞(paticle),所以未被譯出。此字彈性很大,端視文脈而定。此處強調意味濃厚,特在句首出現,強調『七月初十』,同樣在本章 39 節的住棚節與收藏節中間出現此字,強調出「也」的含意。正如出 12:15 的無酵節強調『頭一日』;出 12:16 的除了…以外,強調『(預備)每人吃的』。LXX 譯為 kai 字,其英譯 also(也),KJV、DBY 亦同;那麼,文脈上贖罪日也是連接吹角節的,(正如收藏節也是連接住棚節的),都在七月,只是日子不同,一在開始,一在終末。TLT 的 only(唯有) 強調意味更重。

  「這個它是這贖罪日」 此二字”這個”與”它”,同”也”字,共有三個強調字眼,都是極力要凸顯此日的重要性。

  「這贖罪」 HB3725 定冠詞特定此贖罪的意味。此名詞字根是 28 節 HB37222 的贖罪。首用於方舟的抹上(遮蓋),有隔絕、保護意味(創 6:14);也用於雅各獻禮物要給以掃消解恨意(32:21);用於牛觸死人,要罰贖命的價銀(出 21:30);此處明顯的是用指贖罪(利 16 章)。無論何種祭都含帶著罪,與罪所帶來的代價(罪價)死亡,與贖罪時要付出的罪祭。五祭都是與贖罪有關(來 10:1-18),不只是贖罪祭而已,燔祭、素祭、平安祭等祭,都是一樣。只是開始與結束的區別,性質與目的皆同。這樣我們才能了解,為何賽 58 章不斷強調守贖罪日的禁食是與釋放的愛有所關聯,缺乏了愛的行動,贖罪日的刻苦己心便成了形式或儀式化,無益於禁食刻苦己心的行動。這證明贖罪祭的贖罪是先以認罪刻苦自己(禁食)為先,卻不是結束,而是一系列悔改行動的第一步(贖罪祭),第二步就是不再重犯(燔祭素祭),第三步就是和平與愛的分享(平安祭)。這才能達到救恩贖罪的目的,將來才能逃脫神憤怒的審判,就是按照各人行為之公義審判。不要被人欺騙了,假先知們說只有贖罪祭才是贖罪,其他祭物不是。這是根源於他們對於救恩論的偏差,只要口認心信就必得救,以後犯罪不斷,就照此模式繼續認罪,就必蒙赦罪。也就是說一位所謂『信主的人』,是與過去未信主的時候沒什麼兩樣,永遠勝不過罪,勝不過肉體與肉體的私慾的引誘,唯一不同的就是『不斷地向主認罪』。悔而不改,也不能改。又接受這種錯誤的救恩贖罪觀,不但不改,也不肯、不願、不想改了,反正改也改不了,不斷認罪悔罪就是了。

  「刻苦己心」 出現三次強調此種要求。

  刻苦 HB6031 原意是壓迫使臣服、懲罰或苦待。用於神,神使用困苦(傳 3:10,勞苦原文此字共計出現 3 次),使人悔改,學習神的律法誡命,謙卑自己(申 8:3-4, 23; 詩 119:71, 75),人在受苦以前,迷了路,就是偏離律法正路(67)。此處是用於人自己,真正的悔改認罪是由禁食的謙卑自己、就是刻苦自己開始。苦難本身就是一種教師,使人知道省思改過(賽 29:21-22)。耶穌說真正的禁食禱告是與施捨相連的,都是一種門徒的義(太 6:1 善的原文)。

  己心 HB5315 此名詞字義原指呼吸。人由於呼吸能活命,因此名詞就有生命、性命、活物等,此字首見於創 1:20,神創造出有生命氣息的生物魚族來。這是要與地上的植物有別的生物,就是有鼻孔喉嚨的動物。所以,此字是與生命生活的 HB2416 並提,義指「生命的氣息」。1:24 的地上活物,1:30 空中的飛鳥,以及 2:7 的人,都在強調是用『鼻孔』呼吸的活物。這在 7:22 特別強調出來「鼻孔有氣息的生靈」。因此,在近東民族的語言中,如亞喀得文、烏加列文、希伯來文等 nespesh 都指『喉嚨』,(喉嚨含有欲望之意),吃是生存最根本的欲望,故要禁食來表示刻苦自己;腓尼基文或迦太基文與亞蘭文,在語言上,以身體的某部分或器官來代表情感或屬靈的意義(心)。那麼,喉嚨或鼻孔都是氣息流通的器官,以此種器官來代表內在的涵意,這正是近東民族語言的特色之一。因此,刻苦己心是由壓迫鼻孔喉嚨使不能通暢呼吸,必然導致呼吸困難,而禁食也是與生命的維繫有礙。這就是刻苦 nepesh 的原意,由此引出與生命危險有關的禁食來,都是與神創造出來的生命之維繫相反的動作來。何以致之?罪也,死也。不如此贖罪以自救,罪所帶來的死亡必然無法避免。所以,當這日凡是不刻苦己心 nepesh 的「那人」nepesh,必從民中剪除(29);甚至,當這日凡作什麼工的,我就除滅「那人」nepesh(30)。經文 3 次出現此字,強調不刻苦自己的人,就是等同自殺放棄自救,所以就要被殺(剪除、切割)。

  (32)、本節出現四次安息日,3 個名詞(2 次陰性、1 次陽性)1 個動詞。又是在首尾彼此對應出現;中間是你們要刻苦己心與三個晚上結合起來的指定時間「在這月的初九、在晚上、從晚上直到晚上來到為止」

  原文格式「從…到…」同 15-16 節的「從…到…」。

  經文強調 3 次晚上,其用意如下:

  1、晚上就是黑暗無光,是與創造生命的源頭這光敵對,就是死亡(太 4:15-16)。「在晚上」 人本來在黑暗的晚上中,就是在撒旦在罪中的死亡裡面(徒 26:18)。

  2、生命起源於由黑暗的死亡中,因為神吩咐這光從黑暗中出來,就是從死亡中復活(林後 4:6; 弗 5:14)。因此贖罪日是指由死亡來到生命。「從晚上」 就是從死亡裡出來,進入生命之白天。

  3、「直到晚上來到為止」 這是白天的結束。贖罪日起於晚上,也終結於晚上,意指一整個白天時光。這是重生的人生,是有生命的真光在照亮著,這雅威的律法就是真光(詩 119:105),這道成肉身的基督就是生命的真光(約 1:4-14),賞賜聖徒這生命的聖靈(8:2),來引導著我們走完生命的道路(8:13-14),直到永生。

  有關贖罪日的詳細註釋,請参看利 16 章註解。

  「要守為安息日」 原文二字是安息的動詞與名詞,直譯是「你們要休息你們的安息日」。此節末後使用重複強調安息日此詞,正與本節開始的「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首尾對應出絕對要停止『一切的工作』,其目的就是要刻苦己心:就是吃飯睡覺也要停止的刻苦己心。不可能睡得著覺,因為為一切的罪污憂傷難過的人,因為今日大祭司正為我們進入至聖所來到神前,為我們贖罪,這時候還睡嗎?若連吃飯都免了的話。

(33-43)住棚節聖會

  用詞以 7 數和 3 數為主,7 數出現的是 七天、第七月等;3 數是 3 次出現的是(第一、第七、火祭、節期、聖會、在棚中);6 次(七天);9 次(雅威)15 次(日)

  經文以兩段式架構彼此上下對稱如下:

  • A.33-38 要有聖會、禁止作勞碌工、要獻火祭給雅威
    • a. 在七月十五日這是住棚節,七天屬於雅威(34)
    • b. 第一天聖會,不可作,七天獻火祭;第八天當有聖會獻火祭,不可作(35-36)
    • c. 這是要宣告的雅威指定節日,要獻火祭各歸各日,此外(37-38)
  • A.39-43 要守節、要安息、要住棚
    • a. 也在七月十五日是收藏土產,要守雅威節期七天(39a)
    • b. 第一天安息,第八天安息。要取,要歡樂(39b-40)
    • c. 要守雅威節期,永例,要住在棚中七天,目的(41-43)

  要有聖會對應要守節;禁止作工對應要守安息;獻火祭對應住在棚中。

  這種對應強調出不同的重點所在,前者重在對神救恩三方面的感恩奉獻;後者重在對神救恩的喜樂與紀念。

  七天的節期中的歡樂對比贖罪日的刻苦;七月由月朔(第一日)的宣告吹角節開始,直到第十日贖罪的結束,對比從月圓(第十五日)開始的第一日,經過足足七天(完整的創造天數)後,直到另一個第一天(第八天)的聖會嚴肅會(是結束也是開始)。這是無罪無死亡的新時代,這就是新天新地的開始,正如賽 65-66 章中所描述的新天新地的歡樂完滿的豐富景況,以及凡有血氣的在月朔安息日必來雅威面前下拜。這是宗教年的高潮,也是亞 14 章中的救恩最後完滿實現的景況,不分種族,必來雅威殿中敬拜、遵守此節,否則必遭受乾旱無雨(降的雨可預表聖靈永生)的咒詛。

  第一天與第八天(如同安息日的次日)的聖會,都是強調新的開始,也是嚴肅會(原意是結束會),所以這是末日,也是最大的一日(約 7:2, 37-39);整個節期就是從頭開始的節慶,就是新生。這就是為何耶穌基督特選此日,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讓他到我這裡來喝吧!。信而歸入我的,正如經上所說的,從他的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就是指要受聖靈說的」。這受聖靈就是指在聖靈受洗(約 1:32-33; 徒 1:5; 2:1-4; 10:44-45; 11:16; 19:6-7),由聖靈重生(3:3-8),才能在靈裡和真理裡敬拜父(約 4:23),因為父尋找(要的原文)這樣的人來敬拜祂(24)。這是應許的新約之應驗,其對應的是春節的五旬節之聖靈降臨。這兩個春秋節期都是以聖靈降臨作為新約的應驗點。值得讀者深思何以如此重複強調。

  (34)、在這第七月的這十五日

  第七 HB7637 此序數詞首見於創 2:2 的安息日,是以日為計算單位,共計七天為一週。此處 3 次出現(33, 39, 41),是以月(更新)為計算單位,共計七月為一循環。月是以 30 日作為一月,由第一月(春節)循環六個月後,到了第七月,剛好半年,是秋節的開始。而七是完滿,第七是到達完滿,月是更新,第七月是到達完滿更新。十五日是月滿,第七月十五日是到達完滿的完滿,意指完全絕對至聖的完滿。住棚節選在此日作為開始,其與創造救贖之完滿有關。

  住棚節 住棚 HB5521 此名詞首見於雅各,他由巴旦亞蘭回到迦南地的疏割,為牲畜「搭棚」(創 33:17);然後就出現在此處。字根意指覆蓋,常用於建造與敬拜有關的聖所舉動。此字義指暫時的居所(撒下 11:11; 伯 36:20)。如何搭棚在 40 節有特別指示,此種節期的不變性在 41 節提出來,過此節的人與天數在 42 節,為何過此節在 43 節。過去提到要守三大節期時,此節都使用收藏節(出 23:16; 34:22),所以這是第一次提出,特別加上去的。但是下文並不說明住棚,直到最後才提出來,因此,由經文使用兩段式,上下對稱來呈現,我們才能看出其用意來。

  七天日屬於雅威 和合本的”要在雅威面前守這節七日”是不大正確的,此處意指有七日是屬於雅威的,不是屬於人的。不是命令法,沒有動詞,只有名詞。要守節七天,這是在 39, 41 才提出來的。

  「七日」 出現 6 次之多,2 次在前段(34, 36),4 次在後段(39, 40, 41, 42)。與七天有關的排列出來如下:

  七日屬於雅威,七日要獻火祭歸屬雅威;要守雅威節期七日,要歡樂在雅威面前七日,一年中要守雅威節期七日定為永例,要住棚七日。

  可見七日屬於雅威,不只是要在雅威面前守這節。還包括獻火祭,歡樂,定為永例,住棚。獻祭事奉才是重點,歡樂有別於贖罪日的禁食,年度不變的永例,住棚是記念神在埃及地的救贖完滿,與引導同在,順利經過那可怕的曠野試煉,才能進入這美地。正如雅各在外邦亞蘭地寄居 20 年,過著奴隸一般的生活,幸蒙雅威眷顧保守同在,方能倖免於難(拉班的苦待,追殺)。

  (35-36)、經文使用重複強調法:第一日和第八日;聖會;獻火祭給雅威;不可作勞碌工作;只在中間加上嚴肅會。

  「嚴肅會」 HB6116 字根意指限制、關閉、離去,近東各民族語文都類似此意。TWOT 引用 KB 說可能是在語意學上由『禁止、停工』衍生為』嚴肅的聚會』。這是猜測居多。由 LXX exodion 此詞在古典希臘文辭典,是指”與退出有關的,與退場有關的,用於劇場的退場歌,最後一場等;喻指結局、出口;古代以色列人記念退出埃及的宴會”。可見此詞是指離開(埃及)、停止、結束(大會)。一方面是結束秋節,另一方面是新的開始。

  (37)、直譯:這些是雅威諸指定的日子,就是你們要宣告它們的,聖會,為帶近火祭给雅威,(就是)燔祭、素祭、祭(HB2077 祭)奠祭、一日的事物在其日中。

  此節強調諸指定日(HB4150 指定眾數),要宣告,以及火祭的項目。所有秋節的火祭的內容,都不像五旬節那樣詳盡指定,只有規定項目,並且類似初熟節的火祭項目(12-14)。

  「祭物」 HB2077 字根是屠宰,此陽性名詞指祭,是祭物的總稱,但此處與其他祭並提,應是指平安祭。對照 38 的禮物(HB1443)、許願祭,甘心祭等,後二者就是三種平安祭中的二種(利 7 章)。

  (38)、此外出現 4 次。「雅威的諸安息日」(眾數的安息日) 所要獻的火祭,日後在民 28-29 章詳載。不提罪祭,因為這是完整完滿的諸指定日子(節期)。

  (39)、也在這第七月的十五日時,在你們收聚那地的土產時

  此節開始使用『也』字,一如 27 節贖罪日的也字含意,重覆 34 節的季節時間。又使用兩次介係詞『在…時候』,強調出確定的時間,一用於秋節日期,一用於收藏季節。

  收藏 HB622 是聚集不是收藏,作及物動詞時才有收聚土產之意。春秋二節實際上都是收割季節,收大麥小麥水果等莊稼。神不用工商業的出品作為火祭,是因為它們都是無生命之物,只有在地耕作牧養牲畜的農業作物,才是與神所創造的萬有息息相關,以此種祭物才能呈現出神創造救贖的偉大恩功,表現出人是神所造的最美好的造物。工商業是人為的居多,榮耀的都歸給人自己。

  那地的土產 那地是指迦南地(10)。土產 HB8393 原指土地的產品,喻指結果。秋季出產的是果類產品。地能出產美物,都出於雅威神的恩賜,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祂(造物主)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 14:17)。迦南異教的豐年祭是年度最大的祭,像臺灣的原住民的豐年祭等,都是敬拜受造物為造物主神,這是偶像崇拜,奪取了雅威造物主的榮耀。選民進入迦南地,一定要遵守此節,就是要去迦南的異教風俗化,正如遵守逾越節是要去埃及的異教風俗化一樣。這兩季春秋節期就決定了選民所敬拜事奉的對象與性質內容,也就是說,真正的神的約民若不遵守此種節期,那等於是表示他們不再敬拜雅威真神了。今日的基督宗教完全不守此等節期,證明他們不是神的真選民,他們是假基督教會,蒙騙自己,也蒙騙別的傻子。他們說了一大堆謊言,說新約時代已經不必守猶太人的節期,免得陷入律法主義的異端。其實,何為律法對他們來講,還都是一知半解的,他們只是照著人的遺傳,世上的哲理,不照著基督,就被這些偽學所擄去,也不自知(参西 2:8)。

  「你們要守雅威的節期七日」 要守節 HB2287 此詞是節期 HB2282 的動詞型。原文字典說是聖會列隊進行、守節、跳舞、搖晃。此詞首見於出 5:1 的守節,救贖使得自由的目的就是要向救贖主雅威守節,否則必然遭殃。這是摩西的堅持,從此掀起法老與摩西的一場大戰,也就是以色列的神雅威與埃及一切神明的大戰。十災的末災就是在逾越節時發生的。因此守雅威節期正是神鬼大戰的起因與結束的關鍵。今日的基督宗教,既然都還在被擄的埃及地中,當法老的奴隸,服事的是那位空中的掌權者,所以,他們不知也不能提出此種要求來。這些可憐的瞎子與聾子們,他們真要像那耶利哥的瞎子 ,一聽到耶穌經過,就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我要看見!雅威要以色列人守節,是視他們為他的選民,是看重他們,才要他們守的,選民也知道他們所拜的是誰,所要侍奉的正確目標與方向,更要緊的是他們都是「神的兒子自由的釋奴」,才能蒙雅威藉著祂的僕人傳此聖節期給他們。有的人卻連何謂自由都不知道,所以一聽到要遵守諸安息日之永約,就變臉一如該隱那樣。同樣是獻祭事奉神,結果不蒙雅威悅納,不知自省,反而只會怨天害人。

  「聖安息」 HB7677 同 3, 23, 32 的守安息日。

  (40)、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 第一日是休工。。但卻要作一動作,就是拿。所要拿的是美好(HB1926,裝飾、光彩)的樹果子,與三樣樹枝條。

  「棕樹」是中東地方最高大優美的樹之一,用途是做地標、遮蔭、食物、建材;用於聖殿裝飾(王上 6:29; 結 40:27)。象徵莊嚴(歌 7:7),繁茂(詩 92:12),樹葉象徵得勝(約 12:13; 啟 7:9-10。此處表徵的是勝利的歡樂。

  「枝」HB3709 原文是指手或手掌。棕櫚樹並沒有樹枝,有的是樹頂的大葉,像手掌一樣,是細長對稱排列極美的葉子。

  「茂密」HB5687 TWOT 指的”互相交織的葉子、葉茂盛的(結 20:28; 尼 8:15)”。此詞用於形容橡樹的茂密(結 6:13)。

  「河旁的柳枝」 河 HB5158 一般指溪谷、急流。利 11:9 指經年有水的溪河。柳條 HB6155 有指白楊(TWOT)、柳樹(原典、LXX、KJV、YLT 等)。

  以上三種樹的枝葉調都是細長對稱美觀的。

  「歡樂」HB8056 字根代表由心發出的極其喜樂之情。本字最常用於聖日節期中的喜樂,是屬於雅威的喜樂(尼 8:10 原文)。不歡樂的事奉雅威,會惹來祂的刑罰(申 28:47)。「在雅威面前」 在雅威面前這等同在聖靈裡的喜樂(羅 14:17)。因為住棚節就是指在聖靈裡的喜樂。七天是完滿,七天在雅威面前歡樂,是指在聖靈裡充滿喜樂。

  (41)、再次重複 39 節,而且前後 2 次出現「你們要守(節)它」(HB2287),但加上「在一年中」以及你們的世代的永例。這你們的世代同 43 節的「你們世世代代」,原指時間的一輪轉,一個時代或世代的眾數詞。

  (42)、住在棚中 出現 3 次強調。正如 41-42 連續出現 7 天。

  「凡以色列家的人」 直譯是凡是在以色列中的本地(出生的)人。這排除寄居的外人,是因寄居的外人本就是住在棚中的旅客,他們是無地業的,不像以色列的本地人。如今已有地業的以色列人才需要住棚記念(43)。

  (43)、知道我領出埃及地的時候 此句話常用於守節期的原因(申 16 章),或是守潔淨條例時的理由(利 11:45);守神的律例典章(利 19:27)。主旨就是雅威神是聖潔的,所以你們也要聖潔,不分新舊約聖經(利 11:44-45; 彼前 1:16)。

  44、 摩西遵行雅威的命令,將雅威的節期傳給以色列人。「傳」 HB1696 原文同曉諭,就是『說』的強調主動態,意即「傳講、發言、述說」。約 1:17 說律法是藉著摩西賞賜(傳的原文)給我們的,新約的恩典與真理是通過耶穌基督生成的。一方面,律法是神的禮物(賞賜)。另一方面,新約是由耶穌基督作成的,新約是舊約的接續,是禮物中的禮物。

四、神學教訓

  1、 雅威的節期來源已在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等重覆出現過,此處只是作一總結式的吩咐,日後又分別在民數記、申命記重覆出現。這證明由創世紀一直到申命記就是一部整體的律法書,神所設立的律法不單是賜給以色列人的,而是賜給全世界的選民。所以律法不只是以色列人的律法,更是萬民律法(賽 56:6-7)。

  2、 此處關於節期的吩咐是重複強調出 34 章的更新立約條款。當時百姓在西乃山下崇拜異教神明,私定節期、獻祭、吃喝、玩耍(出 32 章),遭神震怒,殺百姓約三千,幸有中保摩西代求贖罪,百姓知錯悔改,神才寬容他們。但是對於百姓的這種過犯,造成雅威不願與民偕往。摩西再次懇求神同行,蒙神施恩垂聽,與他一同站在山上宣告雅威神的名,重提十誡中的賞罰條款。摩西第三次求神赦免,以他們為神的產業。神說,祂要立約,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又吩咐他們要遵守神的約,就是不與異教子民立約,要守雅威神的安息日與三大節期,吩咐摩西寫下來,以此與民立約,寫在法板上。這十誡事實上包括了三大節期的內容。因此,我不怕讀者感覺囉嗦,竭力要讀者明白,這雅威的節期是去異教化最好的利器。刪掉了雅威節期就是去掉了雅威敬拜,就是異教化敬拜,日後北王耶羅波按也是如此迷惑了百姓(王上 11 章),種下了亡國根源。新約教會也有樣學樣,主後 325 年的尼西亞會議,定立了尼西亞信經與其他反聖經的國策,君士坦丁大帝正是耶羅波安王迷惑選民的翻版,直到如今,良可嘆也。

五、探討

1、 更改或廢掉節期的原因有許多,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種:

  • 甲、自以為是的依照重要性來分別,於是把神的吩咐分成最大的與最小的,或把字義(視為字句)變成精義(視為靈意),把人的傳統當作神的誡命來教人遵守。
  • 乙、他們又把原本是解釋律法的新約書信,變成是最高的啟示標準,凡是新約聖經沒有提到的,就等於是過去了,不必遵守;於是,凡是舊時代的標準,一過到新的時代,就使用新時代的標準,這就是荒謬的時代論。
  • 丙、他們更扯的是分猶太人與外邦人,舊約律法因與以色列人立的,新約時代的外邦人是不必遵守的。所以,就演變成只要靠著恩與信就能得救之謬論。

更正

  甲、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與先知,乃是要完滿成全律法。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過去),他以天地之約(其實是不會廢),來凸顯律法之約的完整性與永恆性(太 5:17-19),正如耶利米先知引用天地之約(就是白日黑夜之約)的強調用法(耶 31:33-37; 33:17-36)。可見那些依照重要性而區分律法者的錯謬,是一如當時的錯謬的傳統釋經法。由上可知,摩西律法是完整一體的,不可也不能拆開分別。遵守十誡的人,強把整體性的律法,分成所謂的律法與誡命,要守誡命,不必守律法。這是對於律法誡命最大的愚昧與無知;不遵守律法的人,也分成道德律、民事刑事律、禮儀律,這就好像把十誡拆分開來,變成 5-10 誡的道德律;1-4 誡的禮儀律;2-3 誡中(出 20:5-6)的民事行事律,是一樣的荒謬絕倫。十誡中的安息日就是禮儀律,誰敢否認?但是,人就會把他當成道德律的功用來遵守,不過矛盾的就是他們也在所謂的主日作禮拜。所說的與所做的不相符合,這就是他們的盲點。若他們承認安息日是禮儀律,那麼,為何其他更重要的節期安息日就可以忽略或廢掉?

  乙、同樣依照時代而區分的作法,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耶穌也說,天地廢去,律法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其律法的永恆性是不分時代性的。

  希伯來書只是比較性的分別,耶穌的受苦與得榮,所成就的新約,超過眾先知、眾天使、摩西、約書亞、眾祭司與大祭司、舊約;其進入的聖殿與獻上的祭物是屬天的、屬靈的,所以,其功效更大。但位尊、職高、功效大等等,並不能廢去或取代位卑、職低、功效小的眾先知、天使、眾祭司等人的事功,與舊約的功能。

  丙、新約是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的。在基督裡都是神的兒女,豈有猶太人守節而外邦人不守節的?同蒙恩召,就當同侍奉敬拜一位神,守同樣的新約。而新約的誡命律法是不分種族性別階級的。正如逾越節、住棚節都是要外邦人來遵守的(出 12 章; 賽 56 章; 亞 14 章),特別是贖罪日,並不對以色列人說,只對摩西說(23:26-27),因為無論是本地人(以色列人),是寄居的外人,都要刻苦己心,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利 16:29),如同不可吃血、不可姦淫之律法(利 17-18 章)。

2、 不必守節期安息日?

  安息日是雅威的節期,那些說安息日不是節期,所以說不必守節期安息日的人,就是斷章取義。此處明明列入節期聖會中,所以他們是睜眼說瞎話。還有,那一方面說安息是節期,新約時代不必守屬於影子的節期安息日,另一方面卻守主日的人,也是聰明人說傻話,騙誰啊?節期安息日是何等的節日,卻被絕大多數的所謂基督徒忽略不去注重,他們反而每年遵守世俗的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不敢公開反對,反而極力鼓勵在春節聚會,吃團圓飯。卻對於神明定的節期時間,不斷重覆的吩咐的話,視若無睹,當耳邊風。人的遺傳真是惡習難改啊!

3、反對守節期安息日的其他理由如下:

(西 2:16-17)

  • 1、這經節不是說節期安息日和飲食條例已經廢掉了,而是說獻祭的事才是影子,基督的身體才是實體(來 9:10; 10:1-18)。這種影子與身體的對比法,不是絕對的黑與白之區別,而是字義與靈義,象徵與應驗之比較法。正如割禮一樣(西 2:11, 13),不是廢掉,不必守,而是要如何守,才守得完全的問題。那些說割禮已經廢掉,外邦人不必受割禮的說法,與保羅說的,受不受割禮都不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林 7 章)。既然受割禮也不算什麼,為何反對受割禮?既然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節期安息日要遵守要有聖會,(賽 56:6-7)也如此歡迎外邦人遵守啊。
  • 2、(西 2:17)的代名詞 ha 『這些事』不是指飲食或時間本身,原文飲食、節期、月朔、諸安息日等都是介詞短語,『是關涉性與格的用法』(参見新漢語譯本註),就是指有關於在飲食或時間上如何去實行的問題。
  • 3、保羅的話會與神的話衝突嗎?神說要守節期(不分何種人),但使徒會說外邦人不必遵守節期,而叫人去違背神的吩咐嗎?不是的,僕人怎有資格不聽主的吩咐?

(羅 14 章)

  • 1、日日都一樣 神說第 7 日是安息日與其他 6 日不一樣,保羅說日日都一樣,所以保羅比神大,就去聽人不必聽神吧。保羅有此種含意嗎?
  • 2、凡物都是潔淨的 神說要分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不要吃不潔淨的物;保羅說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以吃。所以保羅比神大,因為人都聽保羅的。保羅是在叫人違背神的誡命嗎?
  • 3、在此整章整段中,保羅有提到安息日或食物潔淨條例嗎?這些都是保羅沒有提到的事(名詞),為何要去推測、假設、而強行加入呢?同樣(太 15 章)、(可 7 章),耶穌有提到食物潔淨條例嗎?沒有,反而是為『猶太人傳統』所加上去的『飯前要洗手才能吃飯』的規矩,而加以更正反駁。保羅也是一樣,為了當時有人加上去的人為看法與作法『肉不吃,只吃蔬菜』,而加以更正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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