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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約翰福音》12 章(約 12:37-50)查經 20240511

經文:《雅威聖經漢譯本》; 本大段看法作者:CCY Ken; 編修:WCM; 日期:20240511。

影片資源

結構分析(約 12:37-41)人們的不信

  • A、(12:36b-37)他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記號
    • B、(12:38-40)以賽亞的預言
  • A’、(12:41)他看見了他的榮耀

說明

  • AA’:記號和榮耀
  • BB’:以賽亞的預言

結構分析(約 12:42-50)耶穌的話的審判

  • ?(12:42-43)他們愛人的榮光,過於愛神的榮光
  • A、(12:44-46)不但信我,也信那差我來者
    • B、(12:47)不審判
    • B’、(12:48)審判
  • A’、(12:49-50)那差我來的父

說明

  • AA’:差遣
  • BB’:判斷

經文、看法

Joh 12:37 然而當他在他們面前行了這麼多的記號後,他們仍然不相信歸於他,

  • 耶穌所行的神蹟遠不止本福音書所記載的那些(約 20:30)。這些神蹟指向他的身份,旨在吸引人們相信他(約 10:37-38)。耶穌遇到的大多數猶太人並不相信他。
  • 猶太人想要一個世俗的統治者或國王推翻羅馬政權,而不是真正的彌賽亞,來拯救他們脫離犯罪的景況並歸向神。

Joh 12:38 以致於那先知以賽亞的話語可以應驗,它說:「主啊!誰相信我們的那聽到的事,而主的那膀臂向誰揭露呢?」

  • 以賽亞預言以色列人不會相信彌賽亞。他們不相信現存的聖經話語。耶穌時代的以色列人拒絕他的信息,就像從前列祖拒絕以賽亞一樣。
  • 「主的那膀臂」是雅威主權的象徵。神透過耶穌的神蹟展示了祂自己。神採取主動,吸引以色列人歸向自己
  • [討論]
  • 本節來自(賽 53:1),而(約 12:40)來自(賽 6:10),因此有以下問題。
  • Q:一般註釋者認為(賽 1-38 章)與(賽 39-66 章)是兩個作者,但(約)作者卻將之視為有因果關係?
  • Q:一般而言,前方的經文是「因」,後方經文是「果」,然而(約)作者卻正好顛倒,將後方經文(賽 53:1)視為「因」,而前方經文(賽 6:10)視為「果」?
  • 因此(約)的作者之解讀,是罕見的,值得我們思考學習。

Joh 12:39 因這緣故,他們無能為力去相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 在(約 12:3)中,猶太人不相信;在這裡,經文重複強調他們不能相信。

Joh 12:40 「祂早已弄瞎他們的雙眼,又使他們的心剛硬了,免得他們用雙眼看見且用心理解了,就被回轉過來,而我將要醫治他們。」

  • 耶穌向他們提供諸多記號,他們仍然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問題在於他們眼瞎和內心出了問題
  • 舊約經文表明,人能夠在善惡之間做出選擇,並對自己的選擇負責(申 30:19)。因此,雖然出埃及記中提到神使法老的心剛硬(出 4:21;9:12; 10:20, 27; 11:10),但也說法老使自己的心剛硬(出 7:13, 22)。
  • 那些持續拒絕聖經所說的彌賽亞就是耶穌的人。神會使那些人的心變得剛硬。
  • [討論]
  • 本節來自(賽 6:10)

Joh 12:41 以賽亞說了這些話,因為他看見了他的那榮光,而講論關乎他的事。

  • Q: 有人認為「以賽亞說了這些話」指的是《以賽亞書》6:3,當時以賽亞看見了雅威的榮耀;而經文所指「他的那榮光」是耶穌的榮光(約 1:14 ),因此這是耶穌等同雅威的另一個證據?
  • [討論]
  • (賽 6:3)是先知看見「雅威的榮光」;(賽 12:35)「那光」是指「耶穌的榮光」。父的榮光,是由子的榮光來彰顯出來,但不能因此就說「子就是父」。同樣的模式,也適用於「權柄、能力」。
  • 耶穌被稱作是「神的話」和「光」,因此以下相比較之:
    • 「光」原文意思是「內在思想意念的向外延伸發出」,從人的理解上,偏向於「視覺上的光芒」;
    • 「話(道)」的意思是「內在思想意念的向外表達」,從人的理解上,偏向於「聽覺上的聲音」,兩者意義相似。
  • 「從來沒有見過那神(父)」
    • 摩西、以賽亞等先知,所見的都只是神所差的使者。

Joh 12:42 儘管如此,從那些官長中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歸於他,但是因著那些法利賽人緣故,不曾承認,免得他們成為逐出會堂者。

  • (約 7:48)「難道從那些官長之中,或從那些法利賽人之中,有人相信了歸於他嗎?」約翰在這裡的說法是「很多」。
  • 其中一個相信耶穌的領袖的例子是尼哥底母,他是「出自那法利賽派的,他的名字尼哥底母,猶太人的議員」(約 3:1)。
  • 在當時的社會中,被逐出會堂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為個人身份和社區的地位緊密相連。相信耶穌的領袖們的恐懼是非常真實的。如(約 9:22)記載「他的父母說這些話,是因為他們一直以來懼怕那些猶太人,因為那些猶太人早已經商議好了,為使任何人若承認他是基督,他能夠成為逐出會堂者。」
  • 官長雖然沒有公開對抗耶穌;另一方面,他們不是擁有耶穌基督信心的人,他們的信只是暫時,當要為信仰付出代價時就會跌倒。
  • [討論]
  • 起初有許多「暗暗作門徒」的官長,例如尼哥底母、為埋葬耶穌的約瑟。
  • 心裏相信,其實是不夠的,最終必須要用行動證明他的信。
  • (約)作者強調「真認識,就必真遵行」,用以反駁希臘羅馬哲學思想「偏重內心思想相信、輕忽外在實際行動表現」,如(約 8:55)主所言。
    • Joh 8:55 |而你們從未驗知祂,然而我早已知道祂。倘若我也說:『我從未知道祂。』我將是像你們一樣是一個說謊的,但是我早已知道他,且我一直遵守祂的那話語。
  • 「一信得救、永遠得救」派,就是現今的「基督教希臘羅馬哲學思想」,只重內心相信,否認行為須遵行神的律法,他們斷章取義(約壹 1:9),用以支持其謬論。
    • 1Jo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他們忽略前提(約壹 1:6-10)的 5 個假設語氣,是環環相扣,後者解釋前者,逐次說明,直到最後又回到開頭。
    • 1Jo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 「在光明中行」:就是不犯罪,有采行為。

Joh 12:43 因為他們愛人的榮光,過於愛神的榮光。

  • 福音書作者不贊同他們對相信耶穌的事情保密。他將這歸因於他們希望得到他人的稱讚
  • 耶穌批評那些「彼此接受榮耀,卻不尋求唯一的上帝所給的榮耀」(約 5:44)。那些為了人的稱讚而不公開承認他們對耶穌的信仰的人,是在放棄神給予他們的讚美和榮耀。

Joh 12:44 然而耶穌喊叫而說:「那持續相信歸於我的人,他不是相信歸於我,乃是歸於那差我來者。

  • 這裡耶穌的「喊叫」與(約 12:13)中群眾的「呼喊」作對比
  • [討論]
  • 本節於(約 13:20)重述:
    • Joh 13:20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那持續接納我所差遣者的人,他是持續接納我,然而那持續接納我的人,是持續接納那差我來的。」
    • 如果(約 12:44)成為「三位一體」的論據,那麼(約 13:20)更應該成為「四位一體」的論據了!
  • 三位一體論,不能通過本節的邏輯思路
    • 如果是三位一體,就不應該是「不是相信歸於我,乃是歸於那差我來者」,因這不合乎「一體」的觀念。

Joh 12:45 而那持續注視我的人,他持續注視那差我來者。

  • 耶穌的話語和作為都是那差派他的人的話語和作為(約 7:16; 約 10:37-38)。對於那些聲稱相信神卻拒絕耶穌的人來說,這是一個挑戰,因為他們拒絕相信耶穌就等於拒絕相信神
  • 看見耶穌就是看見上帝,耶穌所指的「注視」是指靈性上而不是物質形象上,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

Joh 12:46 我就是光,我早已來到這世界,為使凡持續相信歸於我的人,能夠不停留在那黑暗中。

  • 這世界是撒但的國度、黑暗的國度,但耶穌的國是光明的國度。人們在來到基督面前之前都處於黑暗之中因為「整個那世界倒臥在那惡者裏」(約一: 5:19 )。

Joh 12:47 且倘若任何人肯聽我的那些話,卻不能遵守,我現在不審判他;因為我來了不是為要審判這世界,反是為要能夠拯救這世界。

  • Q:「為了審判,我來到了這一個世界,要使那些一直看不見的人能夠持續看見,而那些一直看見的人可以成為瞎眼的。」(約 9:39)與這節的對比?
  • 遵守耶穌的話意味著按照他的話來生活,拯救意味著從死亡中搭救
  • (約 12:13)中的群眾大聲喊叫「和散那」(意為我求你來拯救)。與這節中,耶穌說:「我來本不是為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作對比。只是耶穌與群眾對「拯救」的理解有所不同
  • [討論]
  • 「遵守」,「看守」(羅 2:26; 加 6:13)「遵守律法」。
    • 對希伯來文 H8104 שָׁמַר <音譯> shamar「投以極大關注」,例如牧羊人看守羊群、看守財物不容失去。
  • 主第一的來,是要打敗罪,是要給這世界一個機會,世人的罪可以被擔當;但第二次來,就不是為了擔罪,是要審判那犯罪者。
    • Heb 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 「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是指「不是為了擔當人的罪」。但之後仍然是要「審判」。

Joh 12:48 那持續拒絕我而持續不領受我的那些話的人,他一直有審判他的人。我所講明過的那話語,它將在那末後的日子審判他。

  • 耶穌是世界之光。拋棄耶穌的話語就是忽視神的話語,拒絕神的話末後的日子將受審判

Joh 12:49 因我不是憑自己講論,乃是那差我來的父,他賜給我命令,什麼該說且什麼該講。

  • 耶穌的所教導的並不是他自己的想法。相反,他以僕人的身份來到,說出天父命令他說的話。

Joh 12:50 而我早已知道:『祂的那命令正是永生。』所以我持續講論什麼,是正如那父對我說的,我一直這樣地講論。」

  • 「因為這個就是我父的意願,為使凡看見那子且持續相信歸於他的人,可以擁有永生,且在那末日時,我將使他復活。」(約 6:40)
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5/14 23:11 -0500 Tue. (6 個月前) 由 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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