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威聖會 聖經真理研究院

辨明真理、認真遵行

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commentary:job:job_c6v1_c8v22_20250405

約伯記講解 2:首輪辯論、「約伯回應以利法」(伯 6-7 章)與「比勒達發言」(伯 8 章)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50316; 講論日期:20250405; 編修:WCM。

壹、寫作的特徵與解讀

一、寫作的特徵

  • 1、聖經敘述方式中,常在詩歌體的對談模式中將情節托出,其中也插入動作,透過動作將情節延遲,將之複雜化,最終再設法解決之。(律法書和先知書則大多以散文體直接敘述故事情節。)
    • 對談中仍可找出情節,而非單純為信仰爭辯。透過對談找出約伯與三友之間的真實關係,他們彼此間的鴻溝,遠比在起初敘述的內容更大得多。——參見唐佑之著作《約伯記導論》。
  • 2、辯論以詩歌形式呈現,其對話是活潑卻又鬆散對應,少有正規的辯論模式,因此雖有反駁與回應,卻少有直接回答他人的問題。
    • 此種著重詩節藝術和劇場效果,在情緒上的衝擊,遠比理性說服更重要。——參見《約伯記.丁道爾聖經注釋》。

二、解讀的關鍵

  • 1、詩歌多以比喻方式呈現所要敘述的主題,且以農牧生活中的常見事物為喻,再加上當代地理背景與人文演化,因此多多參閱聖經背景註釋,可助讀者理解詩體內涵的意義。
  • 2、《約伯記》作者故意大多數為詩歌方式呈現,則理解他所著作內容,投入情感去理會每一人物所談論和傳達的情緒,遠比單注重理性分析情節更重要,否則讀者只是站在門外的旁觀者,無法體會作者所傳達在苦難中的信心堅持。
  • 3、正規神學上,約伯與三友在許多面向上是一致的,獨一神敬拜、律法的諸多審判條款,兩者都意見相同且遵行之。因此,他們不是在爭辯是否需遵守律法,而是在於涉及神與人之間的對待上,彼此截然不同的層次。因此需由他們所談內容中,找出他們各別對神行事風格的理解上的差異。

貳、約伯首次答辯(伯 6-7 章)大意

按整體對話的對象而分:

  • 1、自身的獨白(伯 6:1-13)
    • A、非答辯,而是獨白自身苦楚(伯 6:1-7)。
    • B、個人期盼,但求一死,因已無指望,也無救援(伯 6:8-13)。
  • 2、痛責其友詭詐(伯 6:14-30)
    • A、虛偽的友情(伯 6:14-21)
      • a、流乾的河谷比喻(伯 6:15-17)
      • b、結伴的客旅比喻(伯 6:18-20)
    • B、當面質問朋友的無情(伯 6:22-27)
      • a、未曾求過份的幫助(伯 6:22-27)
      • b、但請求坦然指正(伯 6:24)
      • c、朋友之言是空洞,令人無奈,極不公平(伯 6:25-27)
    • C、請求對質(伯 6:28-30)
  • 3、對神的抗議(伯 7:1-21)
    • A、約伯視己如常人,一生勞苦患難至死不再返回人間(伯 7:1-10)
      • a、人生多勞苦,約伯自嘆苦不堪言(伯 7:1-5)
      • b、人生短促,死亡就與人世斷絕,沒有指望(伯 7:6-10)
    • B、求神勿再理會他,以致他可免除痛苦下度餘生(伯 7:11-21)
      • a、來自神的驚嚇,約伯寧願選擇死亡(伯 7:11-16)
      • b、質問神為何看重凡人,不輕饒犯錯者,若死了一切都太遲了(伯 7:17-21)

參、比勒達發言大意(伯 8 章)

——觀果知樹(耶穌)。

  • 1、神是公義的,約伯眾子是罪有應得(伯 8:1-7)
  • 2、古人的經驗和智慧(伯 8:8-19)
    • A、古人傳統的權威,必可解釋約伯之苦(伯 8:8-10)
    • B、自然界的比喻,證明犯罪是受苦之因(伯 8:11-19)
      • a、蒲草與蘆荻之喻:忘神者必滅沒(伯 8:11-13)
      • b、蜘蛛網之喻:不虔者倚靠房屋(財產),不能堅立(伯 8:14-15)
      • c、植物生根之喻:惡人昌盛與悲慘結局(伯 8:16-19)
  • 3、結論:完全人與惡人結局必不同(伯 8:20-22)

肆、經文涵義探討

一、獨白自身苦楚(伯 6:1-7)

  • 1、約伯的獨白,也可視為對以利法的答辯,因以利法指責約伯「愚妄」,他以自身煩惱和災難視同「愚妄」在天平上稱重,此等「愚忘」比海沙沉重,以致他向神的言語難免語無倫次、急躁、衝動(伯 6:2-3)。
    • 背後造成他的失常,是來自神的攻擊所致,非管教而是毒箭要致於死(伯 6:4)。
  • 2、以食物喻指話語,朋友之言既不能飽足(安慰)約伯,又似無味食物,令人無趣。其意指言語中的推論,是無理可推,以利法自認的理由,令約伯不肯挨近接受,視如受汙的食物,是令人嫌惡(伯 6:5-7)。

二、個人期盼,但求一死(伯 6:8-13)

  • 1、續以獨白回答以利法,他的盼望(伯 4:6; 5:16)不再是對著神求解除痛苦,而是以死解憂。約伯重回(伯 3 章)的觀點,死亡能來到是他的請求(伯 6:8)。(注意約伯與以利法在原文用詞上的相同經文,可視為約伯回答以利法之處)
  • 2、非是蛀蟲壓碎人(伯 4:19),而是神來壓碎。只要神鬆手,他就不再受苦了。雖天庭會議約伯不知,但他認定必是神允許且保守他的性命,以致苦難沒完沒了(伯 6:9)。
  • 3、死亡成為安慰,表示他沒有安慰;他也沒有力量、援助和成功,雖他未曾離棄神的言語,因此代表他沒有爭戰下去的理由了,連神都不幫助他,死亡反是可歡躍的事(伯 6:10-13)。

三、虛偽的友情(伯 6:14-21)

1、責友無堅愛,反成行詭詐(伯 6:14-21)

  • A、本段經文呈現 ABBA 結構如下:
    • a、(伯 6:14)責友不仁
      • b、(伯 6:15-17)流乾的河谷:喻友善變,未及時供應所需
      • b’、(伯 6:18-20)結伴的客旅:期望得水卻失了盼望
    • a’、(伯 6:21)因懼驚嚇
  • B、(伯 6:14)譯文,學者難解,中文譯文呂振中譯本之外,都以正面描述譯之,但與上下文難以相容。
    • 介詞 mi 若譯作「離」而非「出自」,按上下文可明確是在指責朋友無堅愛、無全能者的法則。理由從(伯 6:21)呼應來說明,朋友看見約伯處境,約伯認為他們會如此說出令人失望之言,是他們害怕同樣苦難會臨到他們身上所致。
  • C、「河谷」與「客旅」兩比喻,實指同一涵義。在缺水時,人無法從河谷中找到水來補給,都表達朋友本應帶來希望與安慰,卻反而帶來更大的傷害和失望。

2、當面質問朋友的無情(伯 6:22-27)

  • A、以約伯對朋友的期望,和他實在從他們身上得著的作對照。
  • B、約伯並未期望朋友從極困難中,付極大代價來救他(伯 6:22-23)。
  • C、結果朋友反是旁敲側擊地攻擊他的正直,反而約伯的話他們不重視,如風消逝,則朋友又要如何指出他的問題(伯 6:24-26)?
  • D、最終以「兩種惡」形容朋友非但無救助,反是落井下石(伯 6:27)。

3、請求對質(伯 6:28-30)

  • A、以法庭上法律誓詞(伯 6:28b)強調他的無辜,朋友需再思量。
  • B、連續用「轉向」(H6437)和「回轉」(H7725)兩次,表達約伯仍期待朋友能轉變立場,重新思考尋得正確解釋他苦難的意義。

四、對神的抗議(伯 7:1-21)

1、人生果困苦與短暫(伯 7:1-10)

  • A、本段落以人在世上是艱苦的工作為題,但總有期限和盼望,但是約伯自認受苦難而無期限,實在難捱(伯 7:1-5)。
  • B、而後話語突然轉向,感嘆人生短如穿梭,又如一口氣,似雲消散,眨眼間離世不復返(伯 7:6-10)。

2、對神三質問(伯 7:11-21)

  • A、首先以三句話(伯 7:11)表達,約伯對神的詢問,是萬不得已的事,他不得不向神質問。
    • 「我、我靈的愁苦、我性命的苦痛」,傳達「我要、我要、我要」的信息,即便他是義人,也要向神申訴。
  • B、第一問(伯 7:12-16):
    • 以創世時神對世界種種控制,從混沌中對海、對海怪——希伯來人民間故事中,對抗神的拉哈伯,出自(詩 89:10)——的方式對待他,作為質問的內容。難道約伯破壞了神創造的規律與穩定嗎?
    • 此一問在(伯 30:29)《和合本》譯作「野狗」,再次為約伯引用,他表達自己被視為海怪般被社會隔離。
    • 在(伯 41:1-34)神以「利維坦」(伯 3:8)《和合本》譯作「鱷魚」,取代「海怪」一詞,回答約伯,就如「利維坦」終要服在全能者之下,何況你約伯呢?
    • (伯 7:13-16)約伯抱怨神如此待他,造成他沉重、疲憊不堪,只能求死,這不能怪罪於他。
  • C、 第二問(伯 7:17-19):
    • 此一問與(詩 8 篇)很類似,但出發點卻完全不同。他不是感嘆神對人的眷顧和重用,反是怨神片刻都不讓人休息,鑒察的壓力時刻都在,以致造成人無法得安息。
  • C、第三問(伯 7:0-21):
    • 連續三個疑問句,表達一個微不足道的人,稍微偏離神的旨意又如何呢?使神受損害嗎?
    • 他認為造物主不當受那受造者所影響,正如今日福音派人士所言:「善良的神豈不饒恕凡向祂祈求的?因這是神的本質、保證、職責。」
    • 最終約伯的結語:他隨時都可進陰間去,神找他是歸於徒然,他在那裏終不再受神折磨了。

五、約伯首次回答所傳達的信息

  • 1、約伯的話中充滿惡毒和絕望的氣氛,他的不滿在於找不到痛苦的意義,好似人一生就當如此痛苦、擔重擔地活著,毫無意義與盼望。
  • 2、人間的親情、愛情、友情都不能彌平他身心的苦痛,尤其朋友的誤解以至於攻擊他的正直,更是他無法忍受的。今人自殺頻傳,其中因言語暴力所造成的失落,常是主因。
  • 3、約伯未知神的計謀,也未得神的答覆,以致他對神的認知是神斤斤計較人的過失,視犯錯者為仇敵,一點也不給人機會。這也是今日人讀律法書的印象,認為「神是嚴厲的,要求太多了!」

六、比勒達發言探索

1、觀果知樹論(伯 8:1-7)

  • A、比勒達為神爭辯,神是絕對公正,祂所行必按個人行為報應之。約伯眾子遭難必是因其過犯,約伯當要向神求恩,若約伯是潔淨且正直,神必再次興起他。
  • B、有人認為比勒達即是律法主義者,拘泥形式,盲目跟從傳統權威(伯 8:8-10)。
    • 比勒達的思想為:①人只要悔改就必蒙神。②以現實為推論,反證其行為惡或善。③神只是因果報應主體,未曾參與人事糾紛或干預歷史進展。
  • C、耶穌在(太 7:15-20)「分辨假先知」、(太 12:33-35)「言為心聲」,是類似於比勒達的說法,但人們並未批評耶穌是律法主義者。
    • 因此,比勒達言詞雖似粗暴、武斷,但有其依據。只是他的判斷不是按正確客觀,而是主觀看法。
    • 批判人遭難,不能只有主觀判斷,還尚需客觀事實認定。
    • 耶穌斷定人是假先知,是按其行為不遵守律法真意,而非只按其言語上的見證來評定。
    • 其言為心聲,是指其人拒絕聖靈的見證,以致攻擊神僕靠神靈所行的事,其內心是褻瀆聖靈的。
    • 批判比勒達,只能說他只看到片面的事實,但不能因此認定其言論是全然錯誤的!

2、傳統(伯 8:8-19)

  • A、個人有限經驗必須由過去累積經驗來擴大,古人智慧成為可靠知識來源。
    • 然而比勒達是指律法傳統嗎?
      • 按上下文似無此暗示,反而由他引用的比喻都是自然界觀察的結果,可以說是生活驗證居多。
  • B、「神的路徑」:
    • 參(詩 25:4; 119:15)「祢的路徑」;(詩 25:10)「雅威完整的路徑」;(賽 2:3; 彌 4:2)「祂的路徑」;(賽 26:8)「雅威祢審判的路徑」。
    • (伯 8:13)大多數中文譯本未譯出「路徑」一詞,以致多譯成「忘記神的人」,而非原文「忘記神路徑之人」,其意即後句「不虔者」(H2611),此字原意為「骯髒、褻瀆者」,亦有譯為「偽君子、叛教者」。
    • 「神的路徑」由《詩篇》、《以賽亞書》、《彌迦書》使用,直指神的行事準則,即神的律法。因此,比勒達是指約伯先前的興達與以後的災難,是符合叛教者、忘記神律法者的必然結局。

3、兩條道路(伯 8:20-22)

  • A、「完全人」與「惡人」:
    • 此兩字根的字源都指「以律法為評斷」的兩種人。
  • B、「神必善待完全人,刑罰作惡者」,比勒達的結語重回他的序論。
  • C、比勒達的立場,可比照耶穌受難時的猶太領袖所說:「他既信神,若祂願意,現在就救他吧!」(太 27:43)。
    • 由此可思,《約伯記》已暗示,苦難可成為他們人救恩的代價,而非是自己罪的代價。

伍、問題思索

  • 1、「約伯的智慧文學」和「世俗界的人生哲學」、「異教的宗教思想」,其間的差異性何在?
  • 2、「約伯苦難說」在現今工商社會下富裕生活的人們,他們能否認同人生多苦短?
  • 3 、「觀果知樹論」,其限制何在?
  • 4、「約伯的自義」,參見(伯 31 章),神好似未直接批判之?
commentary/job/job_c6v1_c8v22_20250405.txt · 上一次變更: 2025/04/03 03:09 -0500 Thu. (14 個小時前) 由 lyx

Donate Powered by PHP Valid HTML5 Valid CSS Driven by Doku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