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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註解〕(創 4:1-16)讀經心得——雅威與兄弟、地與血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20805; 講解日期:20220806; 輸入:WCM; 編輯:WCM。
一、「雅威」
經文用「雅威」,不用「神」、也不用「雅威神」,是此段獨特的稱呼,共計10次出現此「盟約用詞」(創 4:1,3,4,6,9,13,15ab,16,26):
- 1.夏娃生子「購得」,在她的命名中,提及此盟約神名(創 4:1),由用詞和違約受更大苦楚可以推知,雅威此詞被誤用居多。
- 她是「像」雅威那樣能「創造」或「付出足價購得」即違約後付出慘痛代價所得。
- 又,「女人夏娃」二詞並用,跟「雅威神」同時出現(創 2:4-3:24;4:1a),具有「類比原則」,故有夏娃(生命之母,違約後命名的)的命名(非男人亞當來命名),一切顯示「夏娃」仍然「做頭」的習性未改。
- 所生出的長子,也就承襲其「原罪的習性」,也就跟長子「亞當」一樣,長子繼承權被剝奪。母子連心,同時失去最後的機會。
- 2.該隱獻給「雅威」此約神名(創 4:3)
- 他理當照聖約而行,卻繼續做出神眼中看為不「好」的行為來(創 4:7a),其後果就是:罪的「戀慕」與你的「管轄」的彼此爭鬥中(創 4:7b)。
- 3.亞伯的供物被「雅威」看中(創 4:4)
- A.他的義行由其供物看出。
- B.尤其是「因信」而被神稱義來說(來 11 章),他看重神的應許,勝過人的努力所得。因為「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創 11:1)。
- C.另外,他的供物與他自己都被視同為一,故稱他是「義人」(太 23:35),他的供物是「善的」(約壹 3:7,12),與該隱的「惡」對比:屬神與屬惡者,並強調殺他的原因:宗教信仰的歧異,無理的嫉妒憤恨。兄弟情、父母恩、夫妻情義,都可付之東流。
- 4.「雅威」對該隱的警戒(創 4:6)
- 此種憤怒是出於「惡者」,不是出於「神」,供物的好壞與看中由神決定,不是人自己。
- 對於神的看中產生不滿的心態,會造成「罪的戀慕」,正如夏娃那樣,陷入「不正常的關係」(創 3:16)。
- 5.「雅威」再次對該隱的說話即審問(創 4:9)
- 此盟約之神名出現,等同違約殺害「屬神的人」,隨即有「你的兄弟何在?」的詢問,如同對亞當的尋找用詞(創 3:9)。
- 你的「兄弟」乙詞,意含強調,重複出現7次。請參見下提分解。
- 6.「雅威」說(創 4:10a)
- 此語完全等同對亞當的「雅威說」(創3:11沒有「神」的雅威)。
- 「你做了什麼事」(創 4:10b),此句等同對夏娃的問話(創 3:13)。
- 因此,經文用詞處處暗示「亞當之約」繼續被人破壞的景況,何等地讓雅威傷心痛絕。
- 7.該隱對「雅威」說(創 4:13)
- 刑罰是針對「毀約」的公義判決,不服判決,又不願擔當,如同他的父母一般的詭詐背約心態。
- 8.「雅威」第三次對他說(創 4:15)
- 區別的記號,只是防止性質。加重七倍,此句卻被後代用於「強暴」的藉口(創 4:24)。
- 9.該隱從「雅威」面前離開(創 4:16)
- 對比塞特生子,開始以「雅威的名」求告(創 4:26)。從此,「神子」與「人女」拒絕往來結合,才是正鵠。
二、「兄弟」
此詞重複出現7次(創 4:2,8a,9ab,10,11;21)。
- 1.亞伯是次子,是該隱的「兄弟」,首次出現(創 4:2)
- 兄弟天生,不是人能選擇的。但真正能夠「正常」維持此關係的,不是人的天然感情、血脈,而是「神的盟約」,輕視「雅威」,如該隱者,不但不加以「看守」,反而視如「仇寇」。
- 兄弟情建立在「雅威盟約」上的才是「共有的信」,否則,仍是「外人」一個。
- 2.該隱與他的「兄弟」說話(創 4:8a),他起來,把他的「兄弟」亞伯殺了(創 4:8b)
- 說話與謀殺同時發生,說話是謀殺的前奏,謀殺是說話的結果。
- 言行不一致。正是毒蛇種類,法利賽人也是對兄弟「耶穌」一樣,參見(太 12:1-15)。
- 3.「你的」兄弟何在?我不知道,我豈是「我的」兄弟之看守者?(創 4:9ab)
- 弟兄有「看守之責」,律法規定「看守鄰舍財物」,否則當賠償(出 22:10-13),看守兄弟「性命」,也是守望者的責任(結 3:16-21;33:1-9)。
- 所謂「個人主義、自由思想」都是騙人自欺的「該隱後代」。
- 4.「你弟兄」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中接受你兄弟的血(創 4:10)
- 亞伯雖死,「因信」仍然說話(來 11:4b)。可見,人死不是一了百了,而是繼續存在「說話」。
- 生命的意義價值不在家道豐富,而在靈魂因信得生。
- 地受血污染,人就被造物主驅逐出境。神人、弟兄情意斷絕。
- 5.雅八「弟兄」猶八(創 4:21)
- 該隱後代出現雙妻和兄弟檔,家人婚姻雙雙對對,看似豐盛美滿?其實正是「反聖約集團」,在地上耀武揚威的醜態。
三、「地」
出現6次(創 4:2,3,10,11,12,14)。此詞在「雅威神」段出現8次(創 2:5,6,7,9,19,3:17,19,23)。
- 1.該隱成為「服事土地者」(4:2),他跟亞伯的「牧羊人」與地土的關係差異:
- 「服事」說明亞當墮落後的狀態,被貶低的身份,該隱卻繼承他的「咒詛的果實」,人類都是如此,直到拉麥時代仍是一樣(5:26)。
- 奇妙的是「牧羊人」亞伯,踢一生是「憑信生活」的義人代表,跟不是憑信而是憑人的操勞,適成反比。
- 2.該隱拿出「地以出產」,和亞伯不是地產而是「頭生與脂油」(4:3)
- 此種對比,主祭與輔祭、先後層次有別。律法獻祭條例規定素祭不可單獨獻上,因無血祭,無得神悅納。
- 迦南地的豐富由牧業與農業代表,不是遠離土地的城市文明(迦南人城邦政治、貿易)所產生出來的,「宗教信仰」各異。
- 供物的「內容與質量」都必須符合雅威盟約要求,反之,不過是「受咒詛的遺物」。
- 3.「你弟兄的血」的聲音從地裡哀告(4:10)
- 地再次因人的緣故受了連累,兄弟的冤聲是從「地裡」哀告的(參見出22:23,27)。地成為訴訟的法庭所在。
- 4.現在,你是受咒詛著,從那地,就是張開它的口,從你手中取得你兄弟血的(4:11)
- 這地取得證據:你弟兄的血,證明你的罪行,故你受咒詛。
- 5.當你服事這地,它不再為你給出產能;你要在那地上成為漂泊流蕩的人(4:12)
- 不但是跟父親一樣受咒詛(創3:17-19),而且服事這地也不能收穫。也就是完全跟這土地無分。
- 等同是「外人」。故稱為「地上流浪漢」。
- 但這種人跟住帳棚的寄居者不同。至少後者若耕種還是會有收成的,甚至蒙福更大,參見以撒種地百倍收成,(創 26 章)。
- 6.看啊!今日祢逐出我,離開那地面和祢的臉面,我將要躲藏,且將成為在那地上漂泊流蕩的人(4:14)
- 離地面和你的臉面這雙重遠離,成為躲藏避害、地上流浪漢。
- 無土地可服事,跟亞伯的牧羊人生態不同,是城邦生態,即是日後該隱後代的城市文明。
四、「從地裡」
出現6次。依次說明其中要緊道理:
- 1.(創 2:6)霧氣或泉源出於地:如河水澆灌伊甸園全地。
- 2.(創 2:7)塵土造人,如同其他動物。
- 3.(創 2:9)長樹,一切生命所繫的果實,除了知識善惡樹果之外。
- 4.(創 2:19)野獸活物,如同人一般的受造物。
- 5.(創 4:11)開口取得你兄弟的血,地是法庭審理所。
- 6.(創 5:29)地受咒詛。地是因人受連累,地本身並未做錯,反而是人本身愛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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