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18v23_c19v11_20230930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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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18~19 章(創 18:23-19:11)經文與講章心得分享
講解日期:20230930; 作 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30924; 輸入編修:LYH、WCM; 英文名:Genesis 18:23-19:11_1.
壹、架構分析
一、(創 18:23-33)亞伯拉罕與雅威談論結構分析
- A、(23a)亞伯拉罕近前來,且說
- B、(23b-29)亞伯拉罕與雅威第一段講論(每次少五個人)
- a、(23b-26)或許五十義人在那城中間,祢果真要掃除而不擔當那地方嗎
- b、(27-28)或許五十義人缺少五個,祢要因五人緣故毀滅那城所有人嗎
- c、(29)或許在那裏有四十位被發現。祂說:為這四十位緣故我不做
- B’、(30-32)亞伯拉罕與雅威第二段講論(每次少十個人)
- a、(30)主啊!請勿動怒,讓我講論,或許在那裏有三十位被發現
- b、(31)我膽敢向主講論,或許在那裏有二十位被發現
- c、(32)主啊!請勿動怒,讓我講論僅此一次,或許在那裏有十位被發現
- A’、(33)當雅威結束對亞伯拉罕講論,就走了,而亞伯拉罕回去他的地方
1、用詞
- 2 次 掃除(剿滅)(23, 24)、擔當(饒恕)(24, 26)、不做(29, 30)、審判者、公平(25ab, 19 秉公);「主阿!請勿動怒」(30, 32)
- 3 次 惡人(23, 25ab);LXX 譯為「不敬虔者 asebees」;那城(24, 26, 28);或許(23,27,29)
- 4 次 毀滅(29ab, 31, 32);為他們緣故(26, 29, 31, 32)
- 6 次 或許(24, 28, 29, 30, 31, 32)
- 7 次 義人(23a, 24ab, 25ab, 26, 28);被發現(26, 28, 29, 30ab, 31, 32)。五與五十(24ab, 26, 28abcd)。
- 12 次 講論(23, 26, 27, 28, 29ab, 30ab, 31ab, 32ab)
2、數目
- 兩段由少五人變作少十人,是翻倍。
- 所以,兩次重複「主!請勿動怒」。語氣更加卑微、謹慎,怕得罪神。
- 一次「膽敢」(31),此詞 ya’al 意指「心智上軟弱」,故與 H2773「愚蠢」(民 12:11)甚同,都用於祈求高位者的用詞。
- 最後一次的請求,只到十人,在人來看,一偌大的城中「義人」至少也有這數吧!沒想到只存「一個義人」羅得。而此義人還延遲不願急忙離城,一再拖延時辰。
- 可見,主來之時,還有義人嗎?即找到有信德在世上麼?(路 18:8)。以及「義人是因信德」得生(羅 1:17;來 10:38),義人若失信,如羅得,也是無法得生的。
二、(創 19:1-11)羅得的義行結構分析
- A、(1-3)羅得接待二使者進他家裏,備妥筵席,且烘烤了無酵餅
- B、(4-5)所多瑪男人說那些男人在哪裏?要領出來讓我們認識他們
- C、(6-8)羅得出門口,說勿行惡!我兩女兒,行你們眼看為好,這男人來我椼梁的蔭庇處
- B’、(9)所多瑪男人說這人來寄居,還處處斷是非;現在要向你行惡甚於對他們
- A’、(10-11)二使者帶進羅得到那房裏,所多瑪男人突然失明身心俱疲
此架構顯示核心是羅得的犧牲保護客旅的決心
- 羅得的犧牲保護客旅的決心,寧願給出女兒,任其所為,有「反同性戀」意謂;
- 何況古有接待遠人客旅之德,「來我椼梁的蔭庇處」,這是「敬虔人的義行」,他的「義心傷痛」(彼後 2:7),故被神拯救(2:8-9)。
羅得的兩點義行
- 對遠人客旅的極力熱心的邀請,對保護此客旅願意付出慘痛的代價。
- 但反而受他要保護的客旅所保護,成為他炎涼的蔭蔽處。
- 以此言之,現代都市人早已喪失此種義行了,並且也像那些城中惡人那樣,去欺負、傷害客旅,連保護者也要傷害。
這也是當滅的城
- 客入城門口,如羊入虎口。
- 主人要保護,反受其蔭蔽。
貳、要詞意義
一、要詞分析
- 如「掃除、毀滅」,把對罪城所多瑪城和北國以色列同比,都是一樣的「邪惡尋亂的世代」(太 12:39;16:4),只存「約拿神蹟」可看。
- 今日的靈恩派,強調神蹟,如同主所指責的「違背律法的人」(被失真譯作「作惡的人」)(太 7:23; 13:41),在主再臨時都是無法進入永生國度的。尤其是那些「絆倒人的」世界(太 18:7),今日教會又真的出現這麼多絆倒人的阿!他們反律法,竟與「大罪人」,一同聯合,變成「違背律法的人」(帖後 2:3-12)。
二、審判法則,不分外邦人和猶太人,同歸一例
- 審判法則即神的律法典章,不分外邦人和猶太人,一體適用,同歸一例(民 15:14,29);
- 正如贖罪日一樣,是「永遠的定例」(利 16:29-31)。
- 但義人與惡人受審判性的處罰是否一致?
- 聖經中的義人會受「管教性」的懲罰,對反律法的惡人是「滅亡性的處治」,並非相同,也就是有「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之區別(約一 5:16-17),如同「獻祭贖罪例」。
- 但義人和惡人都有可能悔改的機會嗎?
- 這則是另一話題。但義人和惡人都會同受世上物的損失:同被焚毀。
- 所以,要像保羅所說的那樣態度、看法:有妻如無妻、哀哭如不哀哭、快樂如不快樂、置買的如無所得、用世物的如不用世物,因為此世界之樣子將要過去(林前 7:29-31)。
- 羅得一家出來後,手中又能帶出多少呢?金錢有用嗎?那不如有牲畜好用呢?
三、對於亞氏的兩點認知:非常到位。
- 1、亞氏自稱是「灰塵與爐灰」,這不是自謙,而是實情,在神看來即是如此(賽 40:15-17),正如假神偶像一樣(賽 41:23-23,28-29)。
- 2、他對罪所帶來的災殃,深感極度憂傷:又有多少無知的幼兒同遭毀滅,如同(拿 4:11)。
- 「他愈是感受人的悲慘和卑微處境,愈能知神審判公平的迫切性。因而他敢極力去辨明神的心意,直到他確知為止」。
- 此兩點感知,真是聖經少有的記載方式與內容。
四、義人不是指「無辜人」
- 無辜人是指嬰孩(拿 4:11),非指一般成年人,也非指婦女。
- 義人就是指行義的成年人,如羅得。
- 而羅得的家人是屬於他的人(創 19:12),羅得要帶他們出城,因神要滅這城,因為此城罪惡聲音在雅威面前甚大(創 19:13)。
五、「來到我椼樑的蔭蔽處」
- 1、家是城堡:依據神的典章,對暗夜偷盜者,可以格殺,不受刑罰(出 22:2);晚上來客,主人有保護之責。外人要侵入,本當格殺勿論。羅得卻要犧牲兩位「已經定親」的女兒(19:8,14),顯然是「妥協」,而非律法本意。
- 2、他要犧牲已是別人妻子的女兒,以表護客的決心,卻是違背律法的本意。因此,人有神的熱心,卻沒有真知識(羅 10:2),這就是久住罪城的「義人」,一心雖然傷痛,卻無力拯救客旅的主因。
- 3.若無兩客旅伸手拉近房裡,他就會做此種糊塗事:要救人的,反被所要救的人所救。這真是個反諷!原因就是他久已「耳濡目染」。可見,油與水本不相容,他卻能容,已經很不正常。再不逃出,結局也必然一同滅亡。
- 4、今日又有多少人像羅得一樣:「軟弱的都市人」就是有心無力,想救人,卻無力救自己。他跟「堅強的鄉下人:亞伯拉罕」適成對比!如同以撒生雙生子:以掃和雅各。以掃貪戀世俗,失去神恩(來 12:15-17)。
參、神學探討
一、神是拯救不完全的義人,為要他成為完全的義人
- 1、義人是因信得生:
- 同樣要成為神眼中的完全人,就要接受嚴格的考驗與磨難,達到完全聖別的地步(來 12:5-14)。
- 亞氏可以接受磨難的考驗,以及修正自己錯誤的能力,為後逐漸達標:獻愛子成全神心意(22 章);反之,羅得卻貪戀罪城,雖蒙拯救,最後仍然生出「孽子」(19 章),其後代與以色列選民變成世仇。
- 「信心是本乎信、以致於信」(羅 1:17),
- 這就是「神的信心」(可 11:22;羅 3:3)參見(哈 2:4)原文「義人因神的信得生」)
- 和「耶穌基督的信心」(羅 3:22,26b) 原文直譯,但大多中文譯文均失真,將原文誤譯改譯。
- 2.羅得類似落入「荊棘」的人:
- 今生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宴樂(路 8:14)把神的話擠住了。所以沒法繁殖擴增百倍。他與弟兄因財物增多而分開,因受戰亂蒙弟兄拯救,卻又回到「罪城」,雖然勉強被拉出城外,妻心不出、變為鹽柱,他心也不見得健全,竟跟二女同住山洞,酒後亂倫,誰說他不是有心無力自救的軟蝦子?
二、神是否可以討價還價?
1、按照神既定的旨意,人不可違背,絕無討價還價的餘地
- 故亞氏夫妻同謀,生出屬肉之子,而受割禮之約的限制;但為了神而取代選民一家,則可以改變,正如以外邦人來取代以色列人。
- 可見,神的律法絕不可討價還價,但神的恩典可以討價還價,不限定是誰。
- 因此,律法與恩典不是如一般(基督教界)人所誤認的:恩典取代律法。
2、神要差派的人,人是否可以加以改變?
- A、摩西拒絕神差遣,神以亞倫取代,但只是「因他是能言的人」,是代言人換了他,但摩西仍然是亞倫的「神」,亞倫是摩西的「口」(出 4:16);或摩西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亞倫是替你說話的(出 7:1)。
- B、約拿拒絕神的差派,神可以透過外邦人蒙救來教導約拿順服。
- 約拿順服後,罪城因徹底悔過而免死。反而約拿無法接受神的寬恕。
- 一位如同從死中復活的先知,仍然對神的作法不滿,這就是「宗派」人士讓神最為頭痛的問題:反正我早就知道你神就是大有憐憫的神,我講的話不算數,多丟臉阿!約拿的求死,使神再次跟他理論一番。
- C、地因人而受咒詛,地也因人而不受咒詛,被洗淨:始祖故事和挪亞故事說明此點。
- 人在今世不過是「寄居者」: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利 25:23;來 11:8-16),或是新約寄居在聖地之外猶橋,都是一樣(彼前 1:1;雅 1:1)。
-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 5:8)
- a、他們常與神同在,神攙著他的右手,神以祂的訓言引導他,以後必接他到榮耀裡。
- b、他心中只有神:除神以外,他還有誰?除神以外,在地上、他也沒有所愛慕的。他的肉體和心腸衰讒,但神是他的心裡的力量,又是他的福份,直到永遠!
- c、故遠離神的必死,離神行邪淫者必都滅絕,唯獨親近神是好,以主雅威為他避難所,好叫他述說神的一切美德(詩 73:23-28)。這就是雅各書的教導內含(雅 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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