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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12 章(創 12:1-9)經文與講章心得分享
講論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30501; 講解日期:20230506; 輸入編修:WCM; 英文名:Genesis 12:1-9_1 。
壹、研讀與講章心得
一、律法與福音同樣是神的呼召與回應
1、創造與救贖都是由「神」開始所說的話,由人的信心行動加以回應。
沒有遵命的行動,等同抗命。今日許多「一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派信徒」,就是那些」「替代神學」信徒,他們沒有信心的行動,因為被謊言的靈欺騙,也欺騙人:把「 恩上加恩」變成「恩典替代恩典論(新約取代舊約)」,也都是這種人。那些批判所謂「律法主義」的也是這號人物,聖經並沒有所謂的「律法主義」,把聖經沒有的,拿來批判一番、加以反對,簡直像「唐吉荷德」一般,無的放矢。
2、呼召視同律法吩咐
福音與律法都是由神吩咐開始,神的福音與神的律法都是一樣的誡命。沒有吩咐,就沒有應許。誡命第一、福份應許隨後。因此,沒有聽從的行動,就沒有福份可得。此乃天經地義的事,豈有免費吃白飯的好事?
3、揀選等同精鍊
既蒙選召,即是神視為可以精鍊合格的人,日後顯示出來的人品,雖有不同,並非表示神當初的揀選出錯了,而是人的抉擇有誤,並非神的選召有所差誤。
4、神呼召的三大要求並非嚴苛、不可行,在乎人本身願不願意付出當付出的代價而已
「地、出生、父家」,可指:環境、血緣、祖先傳承。此三者影響人一生,不離則不能「重生」,他代表「肉生」的三種關係。可與約 1:13 的「血、肉體、人的欲願」類同。三者對比的是「我所指示你的那地」,則,「我的…那地」包括了「你的地、你的出生、你的父家」。羅得最後還是沒在那地,而在「山洞」。
二、「指示」就是「看見」
- 1、正如雅威以勒,雅威看見的是在「摩利亞山上」亞伯拉罕獻上獨一愛子以撒的「信心」(創 22:14)。信心就是從遠處看見。信心的眼睛正是神與人相知的基礎。
- 2、雅威「顯現」即是雅威「被(人)看見」,而亞伯蘭因遵命而行,也「被雅威看見」,故曰神人彼此相知、相看兩不厭也。原來,所謂的「知己」就由此開始:信心的回應。信心也要以「愛」力行,終得成果(參見加 5:6)。
- 3、首次看見之地是「迦南地」,最後看見的「天家」,由地到天,人就變成可以升天的「完全人」。
- 4、此完全人要經過不斷的煉淨、琢磨,才能為大氣,為神在天家所用:此生此地不過是客旅寄居地,也是學習長大成熟冶煉場。
三、亞氏所得的七句話之福:比較守雅威律法之福(利 26:3-13);
(申 28:1-1-14)結構:A-Babc-Babc-A
- A、(1)你若守命,祂必使祢超乎天下萬民
- B、(2-8)你若聽話在聖地應許之福:
- a、(3-6)六次蒙福(城、田、身生、牲畜、地產、筐盆、出入)
- b、(7)得勝仇敵
- c、(8)聖地之福:倉裡、手辦
- B’、(9-12)你若聽命在聖地應許之福
- a、(9b)立為聖民
- b、(10)萬民怕你
- c、(11-12)聖地之福(身生、牲畜、地產、時雨、手辦、借予、不貸)
- A’、(13-14)你若聽命,雅威必使你作首、不作尾
1、比較現代國家主義不同的「國」
- 現在國家組成的四大基本要素(土地、人民、國法、國府),不適用於雅威國度,也就是他要賜給亞氏的國度(但 2:44-45)。
- 正如主耶穌對彼拉多所說的:「我的那國度一直不是出自這一個世界,倘若我的那國度曾是出自這一個世界,我的那些差役就持續要爭戰,使我不被交付給那些猶太人。然而現今我的那國度一直不是來自此處。」(約 18:36)。
2、神的賜福
也包含安息聖日(創 2:2)。雅威之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 10:22)。
- A、亞氏蒙福,由他老僕人的見證顯明(創 24:35-49)。
- B、雅各一生以求神賜福為轉機:
- a、伯特利即是神顯現賜福的地方(創 28 章,35:9);
- b、他求父祝福(創 27 章),
- c、求天使祝福(創 31 章);
- 他老年時,也成為一位祝福人的人:正如第四點
- a、他對法老王祝福(創 47:10),
- b、給約瑟二子祝福(創 48 章),
- c、給眾子祝福(創 49 章)。
3、神的尊大你名
- 指「使亞伯蘭所擁有的或保護的範圍擴大」之意。
- 名字在聖經中的含意非常深奧,他常有特定時刻、遭遇的紀念性質:如約瑟二子、摩西與摩西之子;
- 但區別肉生之名時,常以「賜名」、「改名」,或賜「新名」來表示此人的改變與符合神心意。
- 三列祖、摩西、基甸、所羅門,施洗約翰、耶穌、使徒彼得、雅各約翰,亞西亞七教會的得勝者。
4、你應當成為一個福份
- A、此為核心思想
- 正如林傳道所言:『此為神賜福背後最重要的精神,也是按約的精神所傳達的意義:神賜福是因人遵命而行。』
- 「應當成為」(H1961) הָיָה heyeh 此動詞是祈願或命令?
- 上文三次都是未完程式或鼓勵式,此處是命令式或祈使式 imperactive。
- 後三次也是以鼓勵式或未完成式、連續式呈現。
- 此處變為命令法,正如(創 12:1)「你應當離開」是命令法一樣,所以遵命離開,其目的就是要變為「一個福份」。
- 「福份」(H1293) בְּרָכָה berakah 陰性名詞,祝福或繁榮(信望愛網路)。
- B、 《LXX》“ἔσῃ εὐλογητός (esee eulogeetos)”;你是受祝福的、受讚美的。新約中僅用於神(和基督)。
- C、雅各老年也成為一位祝福者,參見上文〔2、神的賜福〕。
5、我要賜福那些祝福你的
- (5)與(6)是相對的,也就是和好或敵對。
- 此種用詞類似主耶穌說的: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據的,就是分散的(太 12:30)。
- 亞氏與主耶穌都成神唯一的代表人選。
6、那些鄙視你的,我要咒詛
- 鄙視或咒詛都是看為微小、輕賤、毫無價值、不值得誇耀可言。反之,祝福即是看為重大、尊貴、非常有價值、值得稱頌讚美。
7、那地一切的家族要因你得福
「得福」(H1288) בָּרַךְ barak,動詞,被動態。被祝福、被臣服(屈膝)。
- A、意指萬族與亞氏的關係是主從關係或隸屬關係,正如人與神的關係、父子、夫妻關係。
- 大衛征服四圍列國,使他們臣服他,即是使他們做大衛的僕人(參見代上 18:1, 2, 6, 13; 19:19; 20:3),
- 而投降示好的,則如哈馬王陀烏差子來見大衛王:「尋求和平、為他祝福」(代上 19:10),必帶許多金銀同等器皿來朝貢(代上 19:10b-11),
- 又如示巴女王來朝見所羅門王一樣(王上 10 章)。
- 新約的外邦人萬民也要因基督耶穌得福(加 3:8-14),如:外邦人的供獻(羅 15:16, 31),參見(徒 11:27-30; 12:25)。救恩平等,治理有大小。
- B、若指反身語態,則不限於亞氏三祖,也指基督和所有效法者。此說可信。
四、亞伯蘭的行動(4-6)
1、類似出埃及動作以及回應呼召的格式
- 七個動作類似出埃及動作以及回應呼召的格式,則亞氏與摩西一樣都是在「出埃及、過曠野、進迦南」。
- 也如挪亞一樣遵命而行,則西乃山之約與挪亞之約、亞氏三祖之約,皆是一脈相傳,絕無所謂「替代神學」或是「時代論」。
2、羅得的角色
- 羅得的角色類似那些隨以色列民出來的「閒雜人」(H6154) עֵרֶב `ereb(出 12:38)。
- 依照(尼 13:3)的「閒雜人」,應是指上文(創 12:1-2)的「羅得子孫」。因此,羅得的角色是負面教材居多。
3、亞氏所攜帶的,有積蓄的財物和哈蘭所得人口
A、離開哈蘭如同離開埃及
- 亞氏離開哈蘭的情況也如同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一樣,是如同得勝的軍隊,將所擁有的和所掠奪的戰利品當作貢獻給神的祭物一樣,都具「獻祭敬拜」的屬靈意味,參見(出 5:1-4;12:35-36)。
B、針對主耶穌的呼召
- 這是特定的對象,不是指一般人。正如 12 門徒那樣,至於其他們徒或信徒,則是以「應許之福」來做鼓勵或教訓的,這不是吩咐,如(太 19:29; 可 10:29-30; 路 14:25-35)。否則,保羅的教導,如他要提摩太去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提前 6:17-19),就很突兀;耶路撒冷教會的變賣一切所有的,凡物公用,就變成「常例」,而非特例了(徒 2-6 章)。
C、首到之地:示劍
- 亞伯蘭是「經過」那地(迦南地),直到「示劍地方」、直到「摩利橡樹」,並且迦南人住在那地。
- 地主是迦南人,這表明他是「寄居的外地人、是客旅」(創 12:6);
- 然後,記載「雅威向他顯現、應許把此地賜給他的後裔,經文強調的不是他「首住之地」,他的停留是因神首次在此地的顯現與應許,具有鼓勵、讚許的意味以及他首次的築壇回應(創 12:7)。
- 可能此處適合放牧,參見(創 37:12-17)。
五、雅威的顯現與亞伯蘭築壇(創 12:7-8)
1、首次在迦南地的「被看見」
- 這是首次在迦南地的「被看見」,以後連續有七次的顯現,都是與神在(創 12:1-3)的吩咐與應許有關。
2、神顯現的方式
- 神顯現的方式,有異像、異夢和直接說話,因此,才有所謂的先知或先見、作夢的人(申 13 章;18:15-19)。
- 亞伯拉罕被神稱為「先知」(創 20:7),先知就是能聽見神說的話(真理),也看見神(顯現),故耶穌把所聽見、所看見的加以見證,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約 3:32; 8:26, 38, 40; 5:31; 18:37; 啟 1:2)。
- 先知是奉神的名來的,假先知(申 18:20-22)是奉自己的名來的,因為並沒有聽見父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並沒有祂的話語在裡面,因為祂所差來的,他們並不相信(約 5:37-44)。
3、神對膝下無子的亞氏說這種話的目的
- 神對膝下無子的亞氏說這種話,一方面是勉勵;另一方面是警戒,也可能「挑戰」。
- 若沒有信心的回應,像(創 15:1-6)的神人對話,就不得神算為義。
- 神這樣「短潔的一句話」即包括「土地和後裔」,非常特別,第二次也是,但特別長(創 13:14-17);第三次神人首次彼此對話(創 15:1-21),更是漫長而以約的方式呈現;第四次的顯現也是神人對話,但神說得多,人只有一句話(創 17:18);第五次的顯現說話,則是破紀錄地多而又特別(連妻子的話都有了),最後,以神人六次對話作為結束(創 18:1-33);第六次是繼承人的事、比較簡短(創 21:12-13);第七次以試驗的呼叫 3 次:「神」呼叫(創 22:1),「天使」兩次呼叫(創 22:11; 15),並多以人的動作為主線(創 22:3-10; 13-14)來呈現。
4、亞伯蘭對神的回應:兩次築壇(創 12:7-8)
- A、雅威敬拜的祭壇與外邦橡樹的祭壇:這是一位寄居者勇敢、信心的見證表現。通常,本地人對外來人都是「仇視的居多」,因為不同種族與信仰,會造成許多衝突或矛盾。
- B、由日後亞氏寄居在非利士之地、被非利士人侵佔,以撒也是一樣(創 21:25;26:18-22),可以推知:水井是遊牧民族的命脈。經文沒有記載他的挖水井,反而是築壇,可見他重視神的名超過自己的需求。比較羅得沒有築壇、重視自己產業、搬移到所多瑪城,更可以明白亞氏對神的敬虔。更如挪亞築壇獻祭,蒙神悅納、帶來一連串的應許、吩咐、賜福、立約(創 8:20-9:17)。可見真正的祭壇是何等蒙神的紀念與悅納。
- C、祭壇的兩個地方:示劍與伯特利東邊的山(創 12:7-8)。
- 比較今日所謂的「家庭祭壇」,其實是不可同日而語的:當時險惡的寄居環境,與「雅威祭壇」所產生反對見證:本地人的異教祭壇。如:比較基甸當代,他建築雅威祭壇、拆毀父親的的巴力祭壇,所引起的風波(士 6 章)。今日基督教的祭壇跟「巴力祭壇」有何兩樣?他們的主(巴力原意)並非雅威,而是三一神。
- D、以雅威的名求告:對應塞特(創 4:26),洪水之後,雅威敬拜至今才恢復,何等漫長,示拿地的「塔城」傳揚人的名,直到希伯的分地而居之後,連「他拉」都未見築壇。
- E、支搭帳棚
- 亞氏與以撒、雅各,三人都是過寄居的遊牧生活(來 11 章),強調在應許地「作客」,仰望神的聖城,天家。此地非我家,我家在天上;人生曠野路,神是我居所。長居在一處,死水腐化來。
5、逐漸遷移到南地(創 12:9)
- A、兩次的遷移、直至「南地」(H5045) נֶגֶב negeb(創 20:1; 12:9)
- 其路線確實如日後的雅各與攻佔迦南地的路線一致。
- 亞氏如同篳路藍縷的先鋒部隊一般,基督也是一樣(來 2:10),他是救恩的元帥,又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成終者(來 12:1-2)。
- B、「遷移」(H5265) נָסַע naca`,從拉出帳棚的栓衍生出「出發、動身」,此節出現 2 次。
- 「而亞伯蘭遷移,漸行又漸移往那南地。」遊牧的帳棚生態、逐水草而居。但南地的乾旱(字根使乾旱)本不適合遊牧,故下文的「那地遭遇飢荒,因飢荒甚大」(創 12:10),同樣,以撒也遭遇過(創 24:62; 26:1)。並且都與「埃及地」緊鄰,試探很大,負面義確實存在。但正面義也存在,事實上,猶大支派的產業就在南地(書 15:19; 10:40; 11:16; 12:8; 15:21; 士 1:15; 1:9; 撒上 20:41)。
貳、教導意義與新約關係
一、迦南地:神國產業(彼前 1:3-4)在地的表徵。
- 屬地的迦南地,與活在肉體裡的人(林後 10:3 血氣原文是肉體),這就是人今世的寄居地,故,「地不可永賣、因這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 25:23)。
二、合宜地回應神的賜福
- 亞當的蒙福與錯誤的回應,直到亞氏的蒙召,正確的回應,完成「作人的本分」。
- 實際的生活試驗場所就在此地上,完成學習得以完全、
- 如亞氏的信心(羅 4:13),
- 如神子的信心與充分知識,基督完滿的身量(弗 4:13),也是在此地上。
- 幻想天國,卻不盡本分、不努力學會成熟的課題,都是非天國國民。
三、定義何謂「信心」
- 人沒有言語,神才有言語(並且只有一句話),
- 人活著不單在食物,而是神口裡的一句話(申 8:3),
- 正如百夫長對主耶穌的信心: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好了(太 8:8)。
- 沒有神蹟、沒有能力彰顯,因信神的話而活,必見神的榮耀,正如主耶穌對拉撒路的兩位姊妹的一句話(約 11:4,40)。
- 甚至,正如《西番亞書》「神的愛默然」(番 3:17)。
四、原文照抄
C、哈蘭是亞伯蘭熟悉又感到安全之地,地處兩河流域,如埃及般的環境和氣候,亞伯蘭卻甘願由舒適走向艱難,且兩次主動築壇敬拜,宣告雅威的名。
宗教環境由月神崇拜到巴力崇拜,並未因雅威呼召而改變,他仍能堅持且作見證,且神應許成就非在己身,卻在那尚未出生的後裔身上,他還是感恩敬拜。
保羅一生奉獻,建立外邦教會,但臨終前猶大教會奉割禮派仍持續影響教會,外邦教會能為他作見證的更少,但他說:「我已爭戰過那美好的戰役,已完成那賽程,已守住那信心了。」(提後 4:7),他相當於是另一位亞伯拉罕。
我的感想
亞氏一生有這麼美好的開始,日後也有波浪起伏,但是,他不改初衷,雖偶爾有軟弱、跌跤的時候,卻仍會自動改正、回到原點,且更加完固、完美,這就是信心之父給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