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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2)講解(傳道書 2:1-2:26)
- 時間:20160305
- 講員:CSY 弟兄
- 錄音:
架構 三大段落
- (傳 2:1-11) 試驗喜樂與成就
- (傳 2:12-17) 衡量智慧與愚昧
- (傳 2:18-26) 評價工作果效及結論(一切在神掌握中)
三大段皆以虛空、捕風為結尾(傳2:11,17,26)
(傳 2:1-11)試驗喜樂與成就
- 第一節是宣告
- 第二節是結論
- 第三至九節描寫實驗過程
- 第十節初步實驗結果:快樂
- 第十一節最後結果:毫無益處,叫人失望
(傳 2:1-2)
- 「我心裡說」內心對話,傳道者正在沉思中
- 邀請自己體驗喜樂結論是虛空,沒有用處
- 嬉笑=狂妄傳道者質疑喜樂的功能
- 「狂妄」=瘋狂、錯謬(撒上 21:12-15、耶25:15-16)
- 「喜樂」指享受,令人愉快的活動
- 喜樂很多時和物質享受有關,物質沒有永恆價值
- 追求物質上喜樂不斷追求「虛空」
箴 14:13
(傳 2:3)
- 思考酒對肉體的吸引力
- 「心裡察究」探討酒對肉體的吸引力之過程
- 「持著」執著之意,文中指出多喝酒是愚昧因對身體有害。但有智慧引導便能節制。
- 「天下一生」人生在世的短暫歲月(現代本)
- 重點在於「仍以智慧引導」
(傳 2:4-6)
- 「我為自己」自私心態、炫耀財富、地位(參考申17:16-17)
- 「園圃」複數形式,可解「樂園」;果木(參創2章)
- 「為自己」4節有2次,5、6節各一次,有強調意味
(傳 2:7)
- 「僕婢」、「生在家中的僕婢」、「牛羊」個人化財產
- 傳2:8
- 「我又為自己」自私
- 大量財富加上男女作樂著重肉體享受
- 「喜愛的」在其他經文:「宴樂」(箴19:10) 、「安樂」(彌2:9)
- 「妃嬪」在其他經文: LXX「酒政」、「男女待應」;亞蘭文:「有水管之浴缸」
(傳 2:9)
- 「存留」原文為站立
- 智慧、財富勝過以前的統治者,但仍大有智慧
(傳 2:10)
- 「眼所求的」眼目的情慾,傳道者無意禁止,隨心所慾
- 「一切的勞碌」指2:4-8節
- 「分」: 付了代價,應得的結果
- 勞碌可帶來快樂,傳道者享受勞碌
(傳 2:11)
- 既顯得失望、追克求智慧、財富享受毫無益處
- 「所成的功」「收獲」/「得到的財富」
(傳 2:12-17)衡量智慧與愚昧
(傳 2:12)
- 「轉念」轉變話題
- 「智慧、狂妄和愚昧」和傳1:17一樣,探討三者關係
- 有人應為前半段與後半段不協調而上下文對調,(參考代本),前半段總結之前討論,後半段開新話題
- 「王以後來的人」王的繼任人,不是普通人
(傳 2:13-14a)
- 光明比喻智慧,黑暗比喻愚昧
- 光勝過黑暗,所以智慧勝過愚昧(箴 4:17-18)
- 「智慧人的眼目光明」智慧人頭上有眼,所以看得清楚
- 參思高本:高瞻遠矚。
(傳 2:14b-16)
- 「有一件事」可譯為同一命運,就是死亡
- 智慧比愚昧強,但在死亡面前毫無分別,智慧有何用?
- 「心裡說」在2:15節兩次提出,表明十分肯定
- 「遇見」原意是命運,意思是無可避免
- 智慧人無人紀念?vs箴10:27(所羅門箴言) 10:7
(傳 2:17)
- 「我恨惡生命」因人無法避免死亡,且死後無人紀念。生命是重擔和煩惱
- 「我都以為煩惱」原文為「對我乃禍患」
- 約伯、耶利米也曾因愁苦,禍患感到失望咒詛生日(參約3章、耶20:14)
- 不恨惡死亡卻恨惡生命,因生命是虛空
(傳 2:18-26)評價工作果效及結論(一切在神掌握中)
(傳 2:18)
- 17節恨惡生命,此節恨惡勞碌
- 恨惡生命因生命充滿勞碌,人死甚麼也不能帶去(參詩49:10,17)
- 「以後的人」: 子孫?外人?
(傳 2:19)
- 兩種憂慮:1. 愚昧不勞而獲,不公平 2. 愚人未能善用產業
- 傳道者不知繼任人智愚虛空,讓人感無助
(傳 2:20)
「 * 轉想」=「轉向」
- 「絕望」「絕望」(撒上27:1、伯6:26)
- 「枉然」(賽57:10,耶2:25)
- 原本對勞碌工作抱有希望,但最終變絕望
- 「分」: 傳道書多次出現,有「產業」之意
(傳 2:21 )
- 勞碌的元素:勤力、智慧、知識、靈巧
- 「智慧」運用知識的能力,能實踐於生活中
- 「知識」人的學問,若沒有智慧應用出來就沒有價值
- 「靈巧」人的技能,手藝
- 三樣合起來能帶來工作成果
- 有人不勞而獲卻能分享成果,令人感到失望
(傳 2:22,23)
- 與傳1:3內容類似勞碌令人絕望(「日日」所有的日子)、(「勞苦」指工作)
- 「累心」原文心被吞噬,被蠶食,心力交瘁
- 「心也不安」原文心也不得躺下,不能安睡
- 日間工作使身心勞累,夜晚精神上也不得釋放
- 傳道者感到人生苦短
(傳 2:24)
- 「強如」-原文「沒有比…更好的事」
- 「吃喝」-人生存的基本要求,不單可解作吃喝玩樂,也代表愉快生活
- 人生雖有局限,但仍可經驗快樂
- 「神的手」一人勞碌後得享褔是神所賜予,一切由神安排,人不能作主
(傳 2:25)
自稱享受勝過別人 參現代本翻譯 「吃用」歡欣,吃喝快樂 「享福」也可釋作「痛楚、憂慮」 神可賜褔,也能降禍(賽45:7)
(傳 2:26)
- 「神喜悅的人」得著智慧喜樂,不一定是勞碌但能享受勞碌成果的人
「罪人」
- 1. 沒有道德含意,是神喜悅的人的相反,是勞碌但不能享用的人
- 2. 不法者積聚的不善之財歸給義人(箴13:22)
- 智慧人是神所喜悅與賜褔之人,所以智慧始終有一定的價值
- 神有自由對人進行賞賜褔樂,非人力所能控制。
所羅門他年輕時守神的約,向神求智慧以治國,並不求財富,而神不僅賜所羅門智慧,還賜他極大財富,但要求他守約。不過後來所羅門不守約,因他誤用智慧,只求自己利益,就是自私自利,而不求眾人的利益。
人人都有追求成就之心,但人應當求能成就神所喜悅之事。當所羅門不再為神所喜悅的事勞碌時,他就開始崩壞,神就將智慧取走。
對於勞碌所得歸給罪人之事,所羅門所得的,後來大部份歸給了罪人耶羅波安。
生、活著與死就是人生;生與死是人不能自主的,但人活著之時,是可以自主的,神給人自由去選擇做什麼,但並不應該自定腳步。
(箴 20:24) Pro 20:24 人的腳步為 雅威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人當等候雅威,靠祂拯救,而不是自救。
本章表明:人生若是為自己而勞碌,則是虛空的。經文說明這些世人認為有價值的事物,實際上都是虛空的。
(箴 20:21-22) Pro 20:21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Pro 20:22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 雅威、他必拯救你。
無神論者因不信靠神,所以認為人定勝天,自定己路。這實在是大錯謬。根據傳道者之言語,人的自私自利是虛空的。
(傳 2:18-23)向我說明人在世勞碌所得的是不能帶走的,是虛空的,是人不能掌握,如(傳 5:15-16)。人當為能夠永存之事而勞碌
傳道者所行的這一切的享樂,都是合法的,並不是犯罪,但是他要說明,即便如此,今生物質的福氣,都是無意義的。但是要注意,不能因此反對律法的價值。
守神的律法,有何意義?
人當守律法,行公義,因為這是人的本份。至於是否能得福,是否遭禍,不是決定要素。蒙福則感謝,遭禍也不要埋怨,因為今生的福與禍都不是永存的,也不是人生要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