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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acts:15.22-16.5_20150425

(使徒行傳 15:22-16:5)《水靈二洗成弟兄、守律成聖方合一!》

【內容部份摘記,完整請聽錄音。】

前言

地區: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

內容要點

要點:

  • 一、澄清會議內容;
  • 二、要差人去,說明猶太信徒接納外邦信徒;
  • 三、表明猶太和外邦信徒合一。

(徒 10-15章)主題:

  • 不是論述:耶穌是誰?
  • 而是論述:何謂「耶穌基督的信徒」?何謂「弟兄」?

何謂「弟兄」?

在接納外邦人信徒之前的時期,抱持傳統觀念的猶太信徒只稱呼那些受過割禮的人為弟兄。

外邦信徒要受「水、靈二洗」

這是成為弟兄的要求。

外邦信徒要守律法、遠離偶像崇拜

(徒 15:29)的要求:祭偶像的物、血、勒死的牲畜、姦淫。

沿續上一次的講論(請回顧),這幾點要求是在表明「要遠離偶像崇拜的一切事」。

姦淫:指婚姻關係之下的非法性關係;反之則是淫亂。

決議(定意)

(22)全教會決議;(28)聖靈和我們一同決議。這表示全教會都明白聖靈的意思,所以一同決議。

(28)「更大的重擔」才是原文本意。在(加)中也談到「各人的重擔……自己擔……互相擔……」。

後人對聖靈、使徒、長老的教導視為糞土

對於(徒 15:28-29)的要求,後來以至現今的許多信徒並不謹守!

保羅並不廢除割禮,因為他也向提摩太行割,但這是有前提,因他有猶太血統。因此,對於有猶太血統的人,是需要行割的。

對外邦人的要求,並不關乎道德、禮儀、良心

許多人誤解這段內容(徒 15:28-29),認為是表明了以下的要求:出於道德的要求、出於禮儀的要求、出於良心的要求。這樣的看法,嚴重地踐踏了神的旨意!

這段內容,是猶太信徒向外邦信徒,要在信仰上保持聖潔,如此才是相同的信仰,才能真正的合一。

要親口訴說這些事(27)

弟兄相愛,因此設法要派人親口訴說。有了問題,必須設法解決,最好是當面訴說。但若名為弟兄,卻不願意親自當面解決,則名存實亡。

受差派之人,必然要經過挑選(25)

由於此事極為重要,因此必須仔細挑選堪受重任之人,具有恩賜能力之人方妥。

保羅和巴拿巴分開(39)

兩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

回想二十多年前,LYH長老到我家和我談論,由於當時我倆對真理的看法不同,因此最後我以此節,說明要暫時分開。後來我們又能在真理上相合,同行至今。

恩賜配搭、看法不同

巴拿巴是勸慰子,善於引導工人。保羅則堅持要向外邦人傳福音。

(林前 9:6)保羅向第二次佈道工作所建立的教會,表明巴拿巴仍是同工。

兩人分開後,各自帶領團隊。

馬可在後來寫了《馬可福音》,也和保羅同工,服事保羅。

保羅對提摩太行割(徒 16:1-5)

提摩太的父親可能已過世,根據(3)「是」過去未完成式推論。

是保羅主動要提摩太行割

經文用「抓他行割」(徒 16:3)。他急於要找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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