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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2sa:22

《撒母耳記下》 22:1-23:7 、第十講

  經文:(撒下 2Sa 22:1-23:7)。時間:2013-07-20 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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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ary:2sa


TJD 主講摘記

分段

  (撒下 2Sa 22:1-51)

  • (1-7)所信之神
  • (8-16)神之威榮
  • (17-30)守神律例,神報應各人
  • (31-46)神如何救之、助之,使之尊大
  • (47-51)對神之頌讚

內容

  本章內容幾乎相同於(詩 Psa 18)。

  (1-7)

  大衞為躲避掃羅之追殺,逃到山中,因此使用「巖石、山寨、磐石」詞語。名詞解釋:「巖石」指洞穴,可以容納人。「山寨」是在高處建立的要塞,可以居住並保謢人,用以防守。

  「盾牌」是兵器,與爭戰相關。「高臺」即現今所講的「高地、制高點」,是兵家必爭之地。

  「死亡的波浪」:猶太人視海為危險之處,是惡魔聚集處。此詞在(詩 Psa 18)中為「死亡的繩索」。「波浪、急流、陰間、網羅」等詞均是猶太民族視為負面意義的詞語,我們當從其背景來理解之。

  此段,大衞有三次的呼求,一次的呼救。表明對神的信靠。

  (8-16)

  「地就搖撼戰抖,天的根基也震動搖撼」,(詩 Psa 18)為「……山的根基……」。以自然界的現象來描寫神的大能。(出 Exo)中也以天搖地動方式來描寫。現今之理解如同火山爆發之況。

  (11)「基路伯」是神的使者,為神所差遣使用。

  (12)「黑暗、厚雲」表示人無法看到神。「行宮」表示他如君王出行,有其居所。也表明神是活神,也會四處出行。

  (14)以雷電喻為箭,使他們(仇敵)四散。以「風、火、雷、電」喻之。

  神不將大衞交在掃羅手中,卻有兩次將掃羅交在大衞手中,大衞也清楚知道,掃羅是雅威的受膏者,不當伸手害之。大衞是其臣民,若殺其王,則為「弒君」,是以下犯上,是他絕不作的。

  (22)「遵守」,意為投以其大的關注,嚴嚴地看守;相同於(24)「保守」,兩相呼應。

  「完全人」是如同「無殘疾的(祭牲)」,是獻給神的祭物。

  大衞之所以能成為「完全、無殘疾的祭物」,是由於遵行了雅威的律例典章。

  (28)和(詩 Psa 18)用字雖有不同,但是意義相同。高傲之人即眼高於頂的人。

  (31)雅威的話是完全、煉淨的,沒有雜質的。

  (32)「盾牌」表示防守保護。「磐石」表示地上堅硬可保護人之物。

  (35)「能開銅弓」表示臂力強大,所射之箭力量巨大,且射程更遠。

  此段內容也同樣用於耶穌基督身上。

  (46)「戰戰競競」是意譯,原文是「束腰」,用於奴僕服事前之動作,要束上腰以便於服事工作。因此來描寫外邦人的臣服於大衞王。

  (47-51)對神的稱頌,是神使大衞升高。

(撒下 2Sa 23)

  (3)「神的敬畏」在聖經上的含意,表示是神的律法,神的話。

  (5)「神卻與我立永約」,參(撒下 2Sa 7:12-29),大衞由於得享安靜,住在大宮殿中,因此他想為神建殿,而神藉先知拿單向他曉諭、立約。大衞希望其後裔能永遠記念此約。

  (6-7)「匪類」的結局必被焚燒。

小結

  (撒上 1Sa 1)是由獻祭開始,(撒下)最後也是以獻祭結束。

  (撒上)百姓要求立王,掃羅犯罪,不願意悔改,最終失敗;(撒下)記錄大衞也犯罪,但是他願意悔改,最終其結局不同於掃羅。

討論

(36)之翻譯問題

  直譯為:你賜給我你救恩的盾牌,你增加我你的溫和。

  (「溫和」意為「謙卑」。其動詞本意是「受壓、彎腰」)

  譯為:你把你救恩的盾牌賜給我,你把你的溫和謙卑增加給我。

  WHL:想到(詩 Psa 4)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寬廣。是否意義吻合?

  LYX:(詩 Psa 4:1)是前後反比之描寫,先是被壓迫而狹窄,後是變為寬廣。這點和(撒下 2Sa 22:36)的情況不太一樣。

  (撒下 2Sa 22)應視為彌賽亞的預言篇,而不僅僅用於神對大衞先前的拯救。因為其中談到了外邦人要投降,這要直到耶穌來到才實現。

  神的溫和,表明神本是高高在上,卻願意俯就卑微的人,要救拔人,要施救恩給人。

  LYH:(37)也談到,神使我腳下的地步「寬闊」,表示他在苦難中,從被逼狹窄之境中轉為寬廣之地。

  神的俯就苦難中的君王,賜救恩給他,乃是希望他將來能夠也俯就苦難中的百姓,也能賜救恩給他們,將神的救恩更加地滿溢。對大衞如此,對其後裔耶穌基督更是如此。

  LYX:(21-25)人在生活中,也是需要去堅持守神的道,由此可看出是否值得神來拯救。

  人若是能在平日生活中體會到從神而來的滿足和喜樂,就不會在世界中去追求這世上的喜樂和滿足。

  由於大衞在平日中就體會到神的同在和幫助,因此才能在苦難中去信靠神、倚靠神,不懷疑神的同在和幫助。惟有通過了苦難的考驗,在苦難中仍然不信靠神,才是神的喜悅的人。

  大衞以口來說出預言,頌讚神,這乃是由於聖靈透過人的口。在舊約中如此,在新約中受聖靈的人也是如此。神的救恩也是從舊約時就顯明,新約亦然。

LYH

義人和罪人

  神拯救義人(遵行雅威的律法的人);對於罪人,不守神律法的人,神刑罰之。

  (42)神不聽罪人、惡人的呼求。這些惡人也是信神的人,也會呼求雅威的名。當時指的是掃羅為首的猶太人,是壓迫大衞的人。這些惡人是自己家裏的人,成為仇敵。由於對神的律法的看法不同。

  掃羅王按照個人及家族的利益,由此來曲解神的律法。但是大衞王卻忠實地解釋神的律法。由於對律法的解釋不同,因此產生了逼迫。

爭戰與逼迫

  為義受到了逼迫,但後來卻能反擊而得勝。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爭戰,而是神介入的爭戰,是與惡勢力的爭戰。

  (弗 Eph 2:2-3)人和空中的惡靈之間結成了邪惡的集團。

  以色列人倚靠神而爭戰,而非利士人也是倚靠他們的神爭戰。

  (5-6)「匪類」是比列,若用於靈,則是魔鬼之代名詞。「陰間」是迦南人的神明名字。是死亡的代表。

  (47)這是以色列人之看法:雅威是活神。

  撒但是掌死權的,管理陰間的;神是活的,是要使負面的死亡轉變為正面的生命。這是我們傳講福音的主要內容。

  這是神族間的爭戰,因為雅威是萬軍之雅威,帶領我們的爭戰。

神如何對待人

  (26)神以完全同著(對待)勇士(完全的人)

  神要人成為勇士。

  (21-25)神掌管天上和地上一切。(26-27)神善待善者,惡待惡者。(30-51)神使人反攻得勝。(44-45)外邦人要成為附屬國,而以色列成為宗主國。也要使外邦國除去一切的假神,而願意心悅誠服地遵行神的律例典章。

  我們必須從這經文中了解:神要我們成為成熟的人,成為勇士,要我們在苦難中堅持到底。我的見證:我這兩週在病中,也堅持去作神的工,與人查經,也將查經內容寫下來與人分享,自己也收獲良多。


(撒下22:1-23:7)要義參考,LYH

  20130714

一、主旨

  這兩篇是大衛前後期的詩作,是以雅威守約施堅愛的筆調來闡述的。因為雅威與他立下永約(23:5)。所以,雅威施堅愛給一切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就是對他的受膏者、對大衛、對他的後裔(22:51)。他重述撒上七章神的約與他的禱告頌詞。

  1.這22章同詩篇18篇,是救恩詩歌的極品。背景介紹(1),七次”雅威是我的”,點明此篇的主題(2-3),他的呼求與神的垂聽的經歷(4-7);這經歷的詳述,就是神如何拯救(8-20):極言擬人化描述這位戰神的臨場(8-14);祂三方面的作為:對仇敵的攻擊、對海底的怒氣、對大衛的拯救(15-20);以及拯救的原因(三次因為)與詳述:這是信守聖約公平正義的表現(21-25)。同樣原則也對其他人(26-28)。其後,是由被攻擊到反攻,大衛以三次因為描述雅威神是他的明燈、藉此衝入敵軍、神話語完全與精煉是所有避難者的盾牌,雅威是獨一的大能者(伊勒)磐石,這位伊勒是他堅固的保障,引導完全人的路(29-33)。祂教導他爭戰,能完全得勝仇敵(34-43);甚至拯救他脫離百姓的爭競,看守他作國家元首,連外邦列國也臣服於他(44-46),最後以起誓語氣(雅威的生命),重覆這位戰神對他拯救高舉的恩功,應受尊崇,他要在外邦中稱讚神的名(47-50),回應1-7。結語(51)。

  2.聖戰的觀念:雅威是戰神,在出15章中是與敗壞埃及的諸神敵對的,雅威稱作萬軍之雅威神,意味著兩國相爭,從來就是神祇之間的戰鬥,是國神與國神的榮耀國權之爭。因此此篇經文由天地海與其中萬軍的描述,是異教徒對於一切受造物的敬拜侍奉的反襯,更是在天上靈界之間的靈戰。所以,基路伯、雅威、至高者等的使用,正是點明這不只是地上人與人之間,單純的逼迫、苦難之爭,而是全面性的神鬼人天使之間的聖戰事。

  3.整篇的筆調是基督預言詩體。由在急難中(死亡陰間)的復活拯救,脫離了死亡的繩索(徒2:24痛苦),直到被神高舉得榮完全得勝一切仇敵。此篇明顯是要對應哈拿的禱告詞<撒上2:1-10>,其中用詞多有雷同,讀者可以細加比較。

  4.這23:1-7是大衛眾末後之言,是大衛的啟示的神諭,是以色列的歌中之美歌。

  這也是彌賽亞預言詩。其中包含創造(六日)、救贖、治理(公義的管理者)與審判(火燒荊棘)等內容。這也是雅威建軍與軍事盟約的徹底執行詩篇。短短的7節經文卻充滿豐富的真理信息。

  第22章

二、架構

ABCDCBA 七段上下對應式結構

  • A. 前言(1) 大衛、拯救
    • B. 得拯救的經歷(2-7) 我的磐石的神、我的救主;強暴;從我的仇敵
      • C. 雅威拯救的作為與結果(8-19) 他的腳、我的仇敵、恨我的(18)
        • D. 拯救原因與原則(20-33) 完全人
      • C. 大衛得拯救的作為與結果(34-46) 我的腳、我的仇敵、恨我的(41)
    • B. 得拯救的回應(47-50) 我拯救之磐石的神、強暴;從我的仇敵
  • A. 結語(51) 大衛、拯救

三、釋義

22章

1-7

  1. 大衛他對雅威說唱這歌的詞,在雅威他拯救他脫離一切他的仇敵之手,和掃羅之手。

  「念這詩」 說這個歌的話。HB7892是唯一陰性名詞的歌snira。拉比認為歌shir與詩篇mizmor不同,是無樂器伴奏的清唱。最有名的是上行詩(120-134首)。詩歌是讚美或感恩,不是祈求的哀歌,是對於已經發生過經歷的回應文。(讚美詩著重神的作為或屬性、是描述性的讚美,神是…,神作了…;感恩詩著重神的某件作為,是宣告性讚美,神曾…。)。本詩就是屬於讚美詩。

  說(動詞)HB1696,字源dabar,是強調主動態dibber「言說」。有些辭典將dbr區分為兩個字根:一是「居於後、轉回或在後面、並往前趕」,因此得出”使言詞一個接一個跟上,把後面的對象往前推進”,強調言說的功能性;一是「話」,多半用於名詞dabar”話、事情”和強調主動態”講、發言、言說”。如僕人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創24:66;王上11:41”事”)等;

  「詞」(名詞)HB1697,說(這個詩歌的)「言詞或事情事實」(中文情字原意就是實的意思,今人引申變成情感的情)。言詞與事實沒有區分。而此處,說與歌唱一體,又說又唱;話事一體,是言詞或話語也是事情或事實。這個歌是形容這話或這事的,整句是指”說唱這詩歌中的事”。所以,是描述性的讚美詩。是說話也是說事。因為,以色列人說話本身就具有行為事實,言行是整體而統一的,而行為更是言詞的巔峰概念。於此,方能了解神口中(HB6310)所出的一切,不只是口中的言詞,更是行為事實,所以,神的話就是律法,是必定會成就的事實,所以是信實、正義的律法;人對於神的律法的回應不只是聽,而是行出這種事實,否則,就是虛謊不實的人。此篇詩歌中描述神的作為(8-20),大衛的作為與神作為的合一(34-43),就是言行合一的極致表現。

  「救」 HB5337 字義是引出或拉出,是使役主動態,指”使分開”。用法因文脈而異,有解救或拯救意味,但也有奪取或分開含意(如撒下14:6的解勸)。在撒上30:22中,兼有此二意在內。他與其他同義字相比較,「釋放、解開」最合本意。

  2. 說HB559 ‘amar TWOT說,字根意是”使看見、看”,而有”使明白”之意,再生出”說”來。它與言詞dabar是同義詞,常被並提。此處就是一例。

  詩18:1,加上「我愛你…我的力量」。這是極其罕見的表達方式,卻又是直截了當地點出詩人的心中情懷。我愛你HB7355,raham字根是指根源於某種自然結合力的深愛。雅威神顯示出祂的名字中有這種特質(出33:19),祂要「憐憫」祂所要「憐憫」的。其名詞子宮,在出34:19”頭生的”,原文直譯是”分開子房的”。所以,賽49:15中以母親對吃奶小孩的愛來比喻神憐恤的愛。詩103:13,18中指出,神這種愛是有條件的,是對”敬畏祂者”的愛,”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記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並非如TWO所說的是無條件的「揀選」(出33:19),而是如王下13:23中所說的是因「守約」的緣故。神的愛是建立在他對列祖的誓約上的,為此他不對「立約之民」,在違約時,滅絕淨盡。大衛也是以此種「約中的愛」來對待神的,同樣,神要選民盡心盡性盡力來愛他的愛,也是一樣。這愛建立於信實守約的基礎上,凡是越過盟約的愛,就非神的愛,而是出於謊言的愛。這愛在新約稱作「真理的愛」(帖後2:10)。所以,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約二2)。就是說愛是以遵守神的或主的誡命來界定的(4-6)。十誡中明說,愛我守我誡命的,雅威必向他施堅愛,直到千代(出29:6)。

  「雅威」 詩人此節使用兩個我的來形容雅威:巖石、山寨。3節使用五個我的:磐石的神、盾牌、拯救的角、高臺、避難所。

  「巖石」sela‘原指裂縫,它與磐石sur有別,指岩石的裂縫,或石穴(撒上13:6);但大範圍也可指岩石或懸崖。此篇8,9,16,描述雅威的怒氣發作,使兩種根基(天與地)震撼暴露,石縫或石穴因此露現。大衛逃難時候,曾經躲在這種地方(撒上23:25)。本詞與高臺作對比,一低一高。

  「山寨」mesad 原指山的高度或絕頂,引申作山寨。同樣,被掃羅追索時,大衛曾經寄居摩押地山寨(撒上22:4-5),不再受到掃羅的追殺;先知叫他回到猶大地,他便聽命回來,躲在西弗曠野的山寨(撒上23:14,19),卻要天天面對著掃羅的爪牙,他們不斷的通報掃羅王來追索;之後,他也在隱基底的山寨居住(撒上23:29)。此二處都有苦難、追逼、殺害的危險,卻都有神適時出手的拯救。主對門徒說,你們在世界裡有苦難,在我裡面有平安(約16:33)。這種苦難是神要他的兒女們去學習神的律法(詩119:71),正如基督一樣(來5:8)。這苦難是由這世界來的,像掃羅王所統治的世界那樣,也有同是住猶大地的西弗人來通風報信,與王裡應外合,一同協力緝捕「欽犯」。所以,他說,「我因一切敵人成了羞辱,在我的鄰舍跟前更甚;那認識我的都懼怕我,在外頭看見我的都躲避我,我被人忘記,如同死人,無人記念,我好像破碎的器皿(詩31:11-12)」。真門徒才有此等福分(太5:10-12),不是真門徒的人讀大衛詩篇,好像瘸子的腿空存無用,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也像荊棘刺入醉漢的手中(箴26:7,9)。多少人躲在自設的安全網裡,自以為安全和平,無什麼難處,卻不知耶穌來,是要在地上動刀兵,使一家人分裂自相紛爭。所以,在女人化的世界裡沒有爭戰,他們認同的只是住安定無慮又溫暖的家,這就是幸福了。住在巖石與山寨?門都沒有。

  「我的救主」 強調主動分詞法,字根palat 意指逃脫,因逃脫而得救護。面對掃羅天天的追索,他必須天天逃命。雅威卻是他得以逃脫追索的救護者。這種逃難,不是心中的幻象,而是現實生活中的逃難者,天天要遭遇的事。無人可以援救幫助,只有神雅威。他說,雅威,我的救主,不是那些說耶穌是救主,一信就得救的人,所能體會明白的。他們所說的得救是空幻不實的,是自己為是的得救。因為他們的信是沒有行為的信,是沒有為主經歷過逼迫試煉的信,這種信救不了他們。耶穌常說的”你的信救了你”,是在眾人面前勇敢為主作見證的信(路8章);是實際以愛心來服事主的信(路7章);是回到主前,來感謝主,歸榮耀給神的信(17章);是不懈的禱告,直到主垂聽的信(路18章)。這是有行為印證的信,才救了人自己。22:44的救我同此詞。

  3. 我的磐石的眾神(直譯) 磐石可指圓石、岩層、或組成山的物質(伯14:18)。類似巖石洞穴可躲藏(賽2:19);因巨大堅硬,可做許多隱喻,如神是全然可靠、力量的來源等等。神字是眾數、附屬詞,當作附屬於我磐石的,所以,直譯成”我磐石的眾神”。同22:47”我拯救的磐石的眾神”。但對照詩18:2,和LXX都是指我的神,我的磐石。一切英譯本也都如此。其實,二者沒有什麼差異,只是”我磐石的眾神”要把磐石當成非所有權用法,而是形容用法就好了。或把眾神的原義就是大有權力者,與磐石的隱喻同義,都是同義反複詞,具有強調意味。

  此篇磐石出現4次,其他在32,獨尊雅威我們的神;47,重覆強調這磐石被稱頌,被尊崇。

  「神」 眾數詞出現6次。7,22,30,32,都用”我的神”;只47,用”拯救我的磐石的神”。回應了3節。

  大衛逃難被追到野羊的磐石(撒上24:2),掃羅入洞出恭時,被大衛割下衣襟(3-4)。此時,大衛心中自責,也攔阻人傷害掃羅。大謂此詩似循著時間的先後,經歷的次序來描述這些名詞。

  「我尋求庇護在他裡面」(直譯) 他是單數陽性詞,同磐石。中譯我所投靠的,比較籠統。尋求庇護的地方是在這磐石裡,也就是在眾神裡。相同的句法,出現在申32:37”他們的神,磐石,他們所投靠在他裡面”;真神責問選民過去所投靠的所侍奉的異教神明在哪裡?。加上「我的盾牌」此篇31節則是指,”這神完全的道路,神煉淨的話語,對所有尋求庇護在他裡面者,他是盾牌”。下一節又獨尊雅威神是獨一的磐石。

  新約,保羅靈意解釋,那與選民隨行曠野的靈磐石,就是基督。摩西擊打磐石出水,新約基督被釘死後流出寶血,又差遣聖靈,來拯救新約選民(林前10:3-4;約4:13,23-24;6:63;7:38-38)。我們不能因此把雅威與基督、聖靈,套入公式說,,基督聖靈都是指雅威神。因為救贖主只有一位,就是雅威神,但是他的僕眾萬千,他特別從天上差來聖子聖靈参與救贖計畫,被差遣的豈會大於或等同於差遣者呢?其間的次序與權柄榮耀之分別是謹嚴又清楚的,不可混淆。

  「我的盾牌」 字根指遮蓋、覆庇。名詞指護身器具。希伯來文中有6個單字被譯成盾牌,此字是指較小的,是輕步兵和軍官使用的;不是穿戴在胸前遮住全身的長方型盔甲。此外,此字或指因給予禮物而成施恩者、宗主國(詩89:18的盾牌)。本篇出現3次,31,336,指神的話與神的救恩。

  「是拯救的角」 HB3468 名詞3次(3,36,47)。拯救原指使弄寬、使充足、是窄的HB6887反詞。本字與5次動詞HB3467,共計出現8次(3abc,4,28,36,42,47)。可見是主要的字眼。角,字面義指動物的角,喻指能力、力量(王下22:11),權勢(亞1:18-21),或能力的光輝(出34:29;哈3:4)。此處的角是指神能力光輝的解救。

  「我的高臺」 高臺原是由動詞居高而衍變的高處,一般譯為避難所。古人視高處為穩妥安全,世人在逃難或休息時,找到的有防禦工事的高處,使敵人野獸難以攀援。雅威成了高處,就成了患難中的保障(賽33:16)。我的高臺的下文,在詩18:2省略。

  「我的避難所」 避難所是由動詞”快速離開危險人物”的名詞。避難所是正確的譯文。高臺與避難所都只出現一次。彼此是重複強調堅固安全的概念。

  「我的救主啊!」 是使役主動態分詞法,解救釋放者。

  「從強暴中你拯救了我」 強暴HB2555 出現兩次(3,47)。原與有罪的暴力有關的,極度強烈的邪惡,不指天災匪徒那類的兇殘。如洪水時代的罪惡(創6:11,13),是違背律法的層面(番3:4;哈2:2,3)。大衛視掃羅王所行的追索,是像外邦人王那樣的強暴犯(哈1:9,2:8,17),是違背律法的死罪。

  以上2-3,共使用18個字眼,我字共12次。雅威、神,各一次。其他都是描述神與他的關係。這實是他一生屢經患難、困苦的寫照。由少到老,如同雅各(創47:9),但是,他所侍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他直到今日的神,就是救贖他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創48:15-16),一般人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迅速飛去,只有神才是他世世代代的居所,只有主雅威從亙古到永遠才是神(詩90:1-2,10)。保羅一生歷經了神在諸般的苦難中的解救,也必救他進他的天國(林後1:10;提後4:17-18)。同樣的神,也必救一切效法保羅的真基督徒,脫離諸般的兇惡,進入他的天國,願榮耀永歸他,阿們!

  4.我呼求那受讚美的雅威,並且從我的仇敵中我被解救

  此節上接2節,濃縮下文拯救的細節。

  「我呼求」 簡單主動未完成是一身單。原文同7節的2次我求告,所以,不是「我要求告」,也不是「這樣,我必…」,而是我求告他拯救的經歷描述。7節敘述呼求的細節。

  「那當受讚美的雅威」 HB1984是強調被動態分詞法,指那位確實當受讚美歡呼的。若加上雅威為對象,就如一般常用的哈利利亞”你們當讚美雅威”。此處是簡要用詞,下由7節重覆強調描述,再由8-16詳細補充說明,這是希伯來文三段是文學結構得特色。

  「從我的仇敵中」 HB341 本意是與他人為仇的主動分詞法,一身單,加介詞從。指從我的仇敵。這仇敵下由5-6重複強調,再由15-16;17b-19詳細補充說明。這表面是人,背後卻是撒旦與他的使者,經文由5-6節中的迦南死神與陰間彼列的名稱點明。

  「我被解救」 HB3467,被動未完成是一身單。下由17-20詳細補充說明。這解救的細節。這完成頭一步讚美的詩歌。

  5-6. 死亡、匪類、陰間、死亡;波浪、急流、繩索、網羅;環繞我、衝擊我、纏繞我、面對我。經文以4數重複強調屬地的,屬肉體的、屬仇敵的特質。

  「死亡與匪類並提」,HB41894是指迦南死神Mot;HB1100是指彼列、吞嚥者;經文明顯是以迦南神話中的死神,在陰間張開口吞吃人來做為背景描述。波浪急流是敵人如湍流衝擊而來。彼列在新約書信已變成撒旦別名,或敵基督者(林後6:15;帖後2:3)。繩索與網羅都是獵戶捕捉獵物所使用的器物。網羅HB4170是指一顎狀陷阱可動的上半部,捕獸器的叉刺(striker)。

  波浪急流與上文的陸地之反詞,以色列人是以陸地為安穩居處。反之,海上波浪溪水急流都指危險不定,喻指邪惡不法(賽57:20-21)。

  下由12的內容重複強調,16-17的海底、深水來補充說明。

  類似的經文描述,有約拿先知的禱告頌詞(拿2:1-9)。

  7. 在對我的急難中 指5-6節之急難。HB6862 字根指任何狹窄、限制之事物。本名詞是描述環境惡劣所引起的痛苦。它的反詞就是使弄寬。

  「我呼求雅威,對我的神呼求」 此處回應4節的呼求。

  「從祂的殿中他聽見我的聲音」 類同拿2:7的”我的禱告進入你的聖殿”。

  祂的殿 HB1964 hekal,TWOT指這是外來語,來自蘇美文亞喀得文。基本上代表一個君王的寓所,在以色列,它指大君王的居所(拉3:6)。本字直到撒上才出現(1:9;3:3),此篇是立王之後的作品。詩篇出現許多次(13次);列王歷代記與大先知書都共出現19次,賽6:1-7的聖殿中有寶座、有萬軍之雅威、有撒拉弗的呼喊、有門檻、有壇、並有一位撒拉弗取下紅炭,沾以賽亞的口,作潔淨的工作,這等同祭司。TWOT說錯了,天上聖殿豈是只有神,沒有中保?天上聖殿的出現,證明地上的事是由天上來治理決定的,神是天地的主宰,必然伸手救助急難中向祂呼求的聖民,面對的是由大紅龍所帶領的怪獸國度的逼迫殺害的戰爭(啟12-13章)。新約啟示錄中的天上寶座掌控地上一切行止,許多相同的描述字眼與內容,與本篇相互輝映。

  大衛的呼求與神的垂聽都是依據他的約而行的。神與人之間的信實守約,由下文21-28的內容得證。因此,凡是守約者儘管向神呼籲,信實的神必然垂聽。

  「我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HB7775 指極度痛苦、受壓迫,快要崩潰之人所發出的哀求聲。出2:23-24,以色列人的哀聲達於神耳,神聽到了,神記念他的約。

  他的耳 這是擬人化描述法,神有耳、有鼻、有口、有腳、有坐騎、有幕棚、有聲音、有伸手等等,如下文所言。因為神是靈,不像人帶有肉體,所以,要以人所能理解的具象的方式,來述說他的思想作為。這其中就牽扯到中介的重要性,如下文所極力描述的。

8-20

  8-20 大君王萬軍之雅威的威榮審判與降臨拯救的描述

  經文先行描述戰神雅威出現的威榮,對於天地海的掌控與治理,具有天上地上地底下一切受造物的權柄能力,對於運行於空中的執政掌權有能者等靈界物的驅逐審判,然後才是對於地面上的救贖工作。

以三數為主架構

  此段經文使用以雅威為主動詞的,共計21個:

  9-13有7個動作:祂冒煙、祂展開、祂降臨、祂坐著、祂飛行、祂顯現、祂放置(對天地與其他僕眾);強調視覺效果的看見。

  14-20有12個動作:祂打雷、祂發出、祂射出、祂使四散、祂使擾亂(14-16,對仇敵等5動作);強調聽覺效果的聲音。

  祂伸手、祂抓住、祂拉上、祂救我、祂存在(是)、祂領、他救拔917-20,對我等7動作)。強調觸覺效果的接觸。

  其中使用3次因為:首先因祂發怒(8)、其中因他們比我強盛(18)、最後因祂喜悅我(20)。

  以上用詞顯明,雅威以天地主宰、至高者神的姿態,統領天地與其他萬軍來参戰。

以三段式結構,3中有3,上下對應法:

  (8-13) ABC CBA

  • A. (8-9)地震、鼻冒煙、從祂的口發火、炭火燒著
    • B. (10)展開天、祂降臨、黑雲在腳下
      • C. (11a)騎在基路伯上飛行、
      • C. (11b)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 B. (12)安置黑暗、幕棚在周圍、水聚處、天空之厚雲
  • A. (13)從祂對面之光輝、火之炭火燒著

  A→A 從祂的口發火對從祂的對面之光輝、火炭燒著火炭燒著(光);

  B→B 天對天空(穹蒼)、黑雲對厚雲(暗);

  C→C 在上對在上、基路伯對風(靈)、飛行對翅膀(光)。

  (14-20) ABC CBA

  • A. (14)雅威從天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 B. (15)祂射箭使他們四散、閃電使他們擾亂
      • C. (16)當雅威的斥責當祂鼻氣之一吹、海谷現、地基露
      • C. (17)他從高處伸出抓住我、從眾多水中拉我出
    • B. (18)祂救我脫我仇敵、和恨我者,因他們比我強盛
  • A. (19-20)雅威是我的支撐、他們攻擊我於我災難日;他領我至寬處、祂救我,因他喜悅我

  A→A 雅威對雅威;

  B→B 他們對我仇敵;

  C→C 海谷地基對眾多水

  8. 因他發怒 HB2734 此字重在怒氣的點著,如火點著一發不可收拾。怒氣的描述由8-16兩次鼻孔冒煙、氣息之氣息(靈),皆有火與水、煙與炭、黑暗與密雲、光與暗、雷與電、地與天(穹蒼)、基路伯與風(靈),等等對比詞或對應詞出現。顯出極其詭異多變的色調。

  出4:14首見雅威向摩西發怒,因他的不斷藉故推辭不受差遣;出22:24因違律欺壓孤寡;出32:10因選民違約;民11:1因民發怨言,使火在營中燒;11:10,33重複發怨言與貪戀食慾;12:9因毀謗摩西;22:22因巴蘭貪欲;因選民與異教聯合;32:10,13因十探子不信;書7:1因亞干犯罪;士2:14因選民離棄雅威拜別神;撒下6:7-8因烏撒錯誤;24:1向以色列人發怒。以上由創世紀到此時,大都是因選民違約背律或侵犯神權或神的僕人。沒有像此處那樣對仇敵發怒火的。只有哈3:8有類似的用詞表示神對他的仇敵(江河)發怒。同樣使用此處用詞描述雅威的作為。看來本篇是極為後期的作品。

  「天的根基」 天自在詩18:7作山。這比較合理。HB4146 字根是打基礎、牢牢的固定。此處把大地與天的根基並提,顯明了大地是天的根基。根據何在?由創1章創造天與地的過程中,神造天分開諸水為上下,又分天下水,一為旱地,一為海。天下的水既然有海陸之區別為界,天空這個大帳幕就支撐在這大地上,牢牢的固定住了。這是古人天「圓」地「方」的觀念,今人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地就搖撼戰抖」 此二字字母類似,正如HB7493搖撼重複兩次;戰抖也與震動類似發音。地震與神發怒火有關,在民16:31-34中對可拉黨的刑罰是地開口吞了他們。但是,神降臨在西乃山(出19章;士5:4-5),並非發怒火。

  9. 從祂的鼻孔冒煙上騰 鼻孔是怒氣的出孔處,冒煙代表發火;下二句以「火從祂的口吞吃(HB398);炭從祂燃燒」 吞吃與燃燒都是同義詞,重複強調這怒氣之大,由三個介詞(從)、三個名詞、三個動詞(煙冒、火燒、炭燃三者)來生動地描述。TWOT指閃電,就是15節的閃電。

  10. 祂又使天下垂、親自降臨、有黑雲在他腳下

  「使下垂」HB5186,此字用法極廣難譯。字義一般是伸展伸出,此處用於諸天,一般指神的創造時,以「鋪張或展開」諸天如帳棚(賽40:22;42:5;44:24;45:12等)來強調祂才是造物主。但此處並非指向創造,而是審判。那麼,創造救贖與審判,此三者根本是連繫一氣的,創造的主也是審判的主,正如17-20祂是救贖主一樣。神顯現的榮耀與祂對罪惡的審判並行。

  「親自降臨、有黑雲在他腳下」 HB3381,是下降之意。分開諸天是為下降到地上。黑雲HB6205,字根意指使低垂、滴下。陽性名詞指黑雲、黑暗、幽暗、密雲等,摩西進入神在黑暗中(出20:21)。它與下文的黑暗、厚雲(12)同時出現在西乃山上(申4:11;5:22;伯22:13;詩97:2)。TWOT說「同一字表達截然不同的涵義,一方面代表神的榮耀顯現,另一方面指祂可畏的審判,因此,這是個弔詭性用詞,表示可怕、驚奇、威榮、尊敬」。

  11. 基路伯 HB3742,亞喀得文的同義詞,意即”祝福、讚美、敬拜”。祂是一種有翼的活物,與撒拉弗同屬超自然的受造物,守護伊甸園(創3:24);遮掩神約櫃上的雙翼(撒下6:2);車式的基路伯扛著神的寶座(参見結1:16;9:3;十章;11:22),有四張臉:人、獅、牛、鷹,是神在地上所造活物中的極品;此處是神飛行的座車,則如鷹也。

  「在風的翅膀上」 風就是靈,就是基露伯,或他的靈(結1:12,20) 。基露伯有翅膀,所以也稱風的翅膀。詩104:1-3描述雅威為天地與其中萬軍的造物主,藉著風的翅膀而行,神以使者為風,以火焰為僕役(詩104:4)。與此篇有類似的用詞與筆調。來1章比較基督是神的兒子,被立為天上大祭司,尊榮高過眾天使。三位一體神觀者卻因此斷定,基督就是獨一真神,若是如此,對於有同樣等次的麥基洗德,為何不把他也當獨一真神呢?

  此處極言神在大風暴中顯現(被看見),其軍隊行軍,正如藉著風之翅膀極速飛行、風行萬里,其勢無人可擋,兼又明暗不定、變化莫測。我想以西結先知所見的異象值得参考:”基露伯的形狀,就如燒著火炭的形狀,又如火把的形狀,火在四活物中間上去下來,這火有光輝,從火中發出閃電,這活物跑與轉好像電光一樣。”(結1:13-14)。易言之,整個基露伯就是一團火,一團會發出閃光忽明忽暗的火球。

  12. 他以…為行宮 直譯:祂安置黑暗在他周圍作幕棚、水的聚處、穹蒼的密雲。此節以三詞:周圍黑暗、水聚處、天空的密雲作為安置的受詞,強調極其黑暗恐怖威攝景象。與上文的黑雲對應,也與煙火炭光對比。幕棚點出祂安營在黑暗密雲中,神祕的漆黑,深不可側。諸水的「聚處」HB2839,只此一次出現,字根同陽性名詞車輪的轂。陰性名詞指堆積、聚集的水氣、雲彩。應與密雲之意類似。

  「天空的厚雲」 天空與穹蒼HB7549(創1:6空氣)不同詞,HB7834指灰塵、雲(賽40:15;申33:26)。字根意為弄成粉末、搗碎(伯14:19;30:36)。厚雲HB5645,原指一片烏雲,意味著將要下雨(士4:5;王上18:44-45)。它與一般的雲柱(出13:21)不同,出現在出19:9指密雲。動詞指使稠密、使遮暗。因此,天空的厚雲是描述著天空有濃密烏黑籠罩著大地,漆黑不見一點光。

  此節極度重覆強調,神以黑暗為隱蔽的安營駐軍場所,使敵軍無法偵測得知,反而隨時可以拔營突襲。

  13. 因他面前的光輝炭都著了 他面前HB5048,此介係詞具有字根基本的驅力,它有突出引人注目的含意。所以,他面前是意味著神顯著的審視鑒察力度。光輝HB5051,字根動詞是指由燈月火焰等所發出穩定的光芒,以及照在暗處的光(賽9:2)。此名詞是其結果,就是光亮光輝。

  「炭都著了」 直譯是火的炭火它們燃燒著。重覆9節炭火從祂燃燒著。只是多出這炭火是火的炭火。炭火原指燃燒的煤。

  12-13的暗光強烈的對比,忽明忽暗,行蹤詭異,神祕莫測;正如9-10的光暗的對比。凸顯11節的飛行顯現,也是忽明忽暗的景況。9-13一照描述的主題上下鮮明的對比著,就是:光、暗、光、暗、光,這種視覺效果。

  14-16. 雅威發出的威榮的聲光描述

  打雷、聲音、射箭、閃電、斥責、鼻氣、出現、顯露等等用詞,都具有聲光效果。

  14. 雅威從天上打雷 雅威這立約的專名出現了(参出2:23-24;3:14-22;6:3-8)。

  打雷HB7481,動詞是來自名詞的震動,有海的澎湃(詩96:11)用法;有人的心急亂(撒上1:6);此處是使役主動態,指打雷。並行的詞是祂的聲音,雷聲就是神的聲音(詩29:3-4)。此節首先描述聲音。

  「至高者」 HB5945,這詞是專有名詞。在創14章首見。是閃族宗教神的名字,意味著至高無上、諸神之最高者。不分以色列人,古烏加列、腓尼基文獻等都是同樣的神觀。從無「一神論」的觀念。諸神的存在是不能被否認的,無論其權能如何,諸神在聖經中,被無數次的重複提出來,好與至高者雅威神的存在作一鮮明的比較。既有至高者的稱呼,就有次高者的存在。這種諸神的戰爭比劃,凸顯聖經中的戰役常是屬靈界的爭戰,不只是人際糾紛爭戰而已,明乎此,方能進一步探討公義與聖別的重要性,遵守律法的必要性何在。至高者又點明了一點,就是天地的主宰(擁有者)雅威的國度,是如何地受到撒旦國度子民的侵害、吞佔與欺侮。至高者的榮耀是要由他的子民,來努力維護與爭取回來的。

  但是在五經中,此詞少見,只有出現9次(創5次;民1次;申3次);王朝書卷(首先在此篇中出現)與大先知書也只10次;詩篇共計22次最多出現。似乎越後期的作品,越強調這種分別性,這間接證明後期神觀,是護教性神學多於信仰崇拜,也就是強調雅威神在異教眾神紛擾中的獨特崇高性。大概說來,本篇不一定是大衛原作,後人編修成分多。

  15. 射箭與閃電 伯6:4說”全能者的箭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箭有毒,更具殺傷力,神的驚嚇一如閃電突來乍到。約伯認為神把他當仇敵一般對待。所以,此處開始描述神對仇敵展開攻擊。

  「使仇敵四散、擾亂」 原文無仇敵二字,只有他們。只能由下文來推知這種對象(16-19)。不分是誰,只要是與神敵對的,都是受刑的對象。

  四散 HB6327,首見於創10:18迦南族的分散;巴別塔事件的分散(11:4,8,9),都是對敵擋神旨意的一種驅逐行動,免得繼續為惡作亂。

  擾亂HB2000,原譯有打碎壓碎含意,使困擾、帶有驚嚇意味。申2:15 使用於選民在40年曠野中被「除滅」了,對神的話藐視不信從的結果,就是在驚嚇、擾亂中,除滅淨盡。

  16. 海底出現、大地的根基顯露 原文字序先有此二句。海底(溪谷)與大地的根基並提,出現與裸露(赤身)並行。海水經由神的斥責,產生海水倒轉翻覆的局面,裸露出其中的下體(出20:26;賽47:3),就是羞恥來。此出的海底就是上文5-6節的重覆描述,也指下文17節的深水。死亡的權勢勝不過神的一句申斥,就嚇得半死,乖乖的出來,不能再隱藏,從事非法的行徑。從來神的救贖與審判是相連一氣的,沒有審判哪來救贖?沒有主基督耶穌的死,審判了魔鬼,趕出這世界的王,何來釋放我們得以自由?所以,14-16的審判要先於17-20的救贖。

  「雅威的斥責一發」 雅威重覆出現強調。斥責HB1606,指經由強烈的告誡與處置後的責備。詩104:7提到斥責與雷聲並提;賽50:2提及因神斥責,海就枯乾的過紅海與約但河事件。66:15是對於異教崇拜者罪的刑罰審判。

  17-20 雅威的公義救贖

  正如上段宣告審判的5個動作,此段對於詩人的救贖以接觸方式描述,也使用5個動作:伸手抓住、拉出來、解放;帶出來、救拔等。

  17.「高天與深水」 這對比概念是拯救的基調。深水回應5-6節的急流。從來這深水(從眾多的諸水中)是代表死亡(22:5-6)。如挪亞時代洪水大軍滅絕一切鼻孔中有生氣的(創7:22-23)。高天 HB4791,原指高度或高處。伯5:11高處與穩妥並提。類似22:3的高臺含意。死亡的恐懼與高處的安全穩妥對應。抓住與拉出是及時的幫助(來4:15-16;13:5-6)。

  18. 勁敵與恨我的 此處才點明仇敵的字眼來。勁字指剛強有力。敵與恨相連,世人是恨基督的,也必恨基督徒(約15下),不要想這種仇恨能夠以人的口才能力可以消除,因為這是無故的,毫無理由的。背後的邪靈語聖靈既不兩立,和平是不可能的,只有藉著爭戰決定勝負,就是生死決鬥,正如基督一樣(参啟13章)。

  「因為比我強盛」 HB553 穩固強壯。與hazaq並行,指剛強壯膽。勇士是剛強壯膽的,非利士人有巨人勇士,大衛險些被殺(21:16)。詩人提出仇敵過於強盛有力,使他無法抵禦,而需要雅威的解救。保羅提到所受到的患難也是一樣,他說: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1:8-9)。

  19. 在我的災難日攻擊我 不是平安穩妥的時候,而是災難日的雪上加霜。不是可憐而是趁機攻擊。攻擊HB6923,字根有相遇與在時間、地理上,行在…之前。所以,仇敵是行在他遭難時,對待他的。由此顯出仇敵之奸惡與詭詐。古代兩軍敵對,必然按照約定時間地點會戰,不到時間不會開戰。

  「但雅威對我成為支撐」 此句話甚特別。他使用HB1961,存在、成為、發生或生效。一般譯為繫動詞「是」,但是希伯來文不是此意,它的原意是動態式的,包括存在、發生、成為有效等一連串的含意。它與雅威的字根都是一樣含意,句又同在同生果效,所以,這是雙重的強調神的同在與果效。支撐HB4937,動詞指某人靠在某物上。名詞是指倚靠的對象。是在災難急流中的倚靠力量。

  20. 領到、救拔、喜悅 連用三動詞。領HB3318是出去的使役主動態,,只帶出來。這是從倚靠近一步的帶出急流。救拔HB2502,此字根是指脫下(外袍)、轉去離開。本字是強調主動態,指釋放拯救。它接帶出的結果,就是完全的釋放離開死亡急流,得到自由。

  「寬闊之處」 同創26:22的利河伯,字根即是22:37的使寬闊。在西閃語甚重要,出現在雅瑪拿泥板中,為常用語。原用於描述地的寬闊或東西的寬大。如迦南地(出34:24;賽12:20);可牧放羊群之地(何4:16);此處指災難急流之狹窄的反意。

  「因為喜悅於我」 HB2654,本意是指對某事物極度的喜悅,具有情感因素。不是基於需要或判斷。雅威認為詩人是可喜悅的,所以受他吸引。喜悅進一步的說明在下文中分解。由20b至23出現3次因為,重複強調蒙神拯救高舉的理由,就是神人雙方的交誼是建立在信守盟約的基礎上。

21-28

  21-28 本段是本篇的核心思想,也是律法聖約的中心要旨,更是彌賽亞的理想王國,因為神的寶座根基就是公義和公平。

  描述方式以三段為架構,

  首先以自己為例(21-25),是ABCBA 上下對稱式;

  A.21.按我的公義、清潔、賞報我;對應 A.25.按我的公義、清潔、賞報我

  B.22.因為我遵守了(雅威的路)、我未曾作惡;對應 B.24.我保守了(自己)、遠離我的罪

  C.23.因祂一切的典章在我面前、祂的律例、我未偏離。(核心要旨)

  23節是全篇的中心要義,雅威神的一切典章、律例,就是他的聖約被看重(在我面前),雅威的道路被詩人投以極大的關注(遵守、保守),絕不偏離開她。連續出現3種雅威的道路、典章、律例,這聖約是神的道路,與雅威同行者就是走在這道路上,絕不偏離。反之,不行此路的彎曲者。就是走自己的路,是歪七扭八的邪路,神就以彎曲對待他。今日的基督教派就是不走神的道路,偏行己路,神就是以彎路引導他們,使他們窒礙難行,以至跌倒。

  24. 完全人 共4次出現(24,26,31,33)。3次是指人,1次是指神的道路,就是神的律法(31,参詩19:7;申32:4)。這是在他面前(或為他)作完全人(申18:13),完全棄絕迦南話的9樣異教惡俗。這些異教由來已久,在兩河流域的巴比倫、亞述;在尼羅河流域的埃及、古實;在黃河流域的中原古國;在印度河流域的古印等地區;日後傳至歐美各國的宗教文化,莫不是含帶著古巴比倫、埃及的異教色彩,全是反雅威律法的,敵抗雅威典章的,千百年來的外邦教會,也是一同融入這種世俗風尚的節慶中,不能自知,也不能自拔。所謂的完全人,就是能呈獻在雅威面前的那毫無殘疾、毫無瑕疵皺紋的完美祭物,即如同基督耶穌那樣的祭物與供物的幾希?歷代以來,不過幾人,挪亞、約伯。以聖潔典章為主的利未記,大量的出現在神所要的祭物上,可見神的標準絕不拉低放寬。因為神是如此的神,他也要求他的子民如此,方能彼此同行。

  26-28 是同樣的原則對待,也是ABC三小段。

  26-27a. 同著堅愛對以堅愛;同著完全對以完全;同著清潔對以清潔。

  27b-28. 同著彎曲對以彎曲;低微同伴對以拯救;眼在高傲者上對以降卑。

  26-27 連續使用4次‘im(與、同著),它與28節的百姓同字根,都有同著的含意。不同的人,雅威都是同理對待,絕不兩面討好。

  26. 堅愛 HB2623(形容詞)、HB2616(動詞) 這是穩固、堅定、不變的含意,是立約用詞中最重要的字眼。譯成「慈愛」是有點走調的譯法;正如21、25節的報答(HB7725),與約無關的「賞賜」,完全忽略神的約中的特質,就是雙方信守盟約的公平公義原則。賞賜是單方面的,報答是雙方面的。今日基督教派就是走上這條單方面的道路上,所以,一切與人行為無關,只有神單方面的施恩賞賜。這與此篇的主旨完全背離。

  「你以慈愛對他」 是反身意義的堅愛,指你將自顯堅愛。

  「完全人」 人的原文是形容詞的勇士HB1397,與完全人同是形容詞。所以是同位格,勇士就是完全人。強調戰場勇士本神必須是完全人,就是遵守聖約的人,才能克敵制勝,正如大衛早期是勇士是完全人,所以能得神同在,百戰百勝。

  「清潔」 H1305,中世紀的西伯來文與亞蘭文意為「分別、選擇」。被動分詞法(被分別、被選擇),與反身未完成式二身(你將自我被分別、被選擇)並列,TWOT說,「顯出一種精緻的文字遊戲」。我認為這不是一種文字遊戲,而是頂為慎重小心的描述風格。詩人被分別(煉淨)成為純淨,神自己也被分別成為純淨。正如神的話語是煉淨的(31)。詩人的手也是純淨、公義的(21)。

  28. 困苦與高傲

  困苦的 HB6041(形容詞),名詞在36節(你的溫和)。本字表明忍受某種力不能勝的,或是受欺壓的人。律法吩咐要保護這種人免受欺負(出22:25-26)。因為他們在經濟社會上是貧窮、低微的,應是無產業(土地)可自我謀生者,所以,常要做雇工,賺取當天的工錢來度日(申24:14-15),他常與貧窮人卑微人寄居的並提(利19:10;箴22:22)。由上文可知,這種人應是遵守律法的人,在律法上,與他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應受公平審判,更應接受救助、借貸給他(申15章)。救濟他的人被稱作義人、敬畏神的人(結18:17),反之,則是不敬虔的(伯24:9;箴14:21;賽58:7)。新約有哥尼流是義人(徒10章);雅各書也強調此點(1:26-27)。耶穌說是貧窮人的福音,天國是他們的(太11:5;路6:20-23);使徒們常記念這種人(加2:10)。但是今日這種人太少太少了,為了遵守律法,堅持住人是神的形像之尊嚴,而願甘於貧窮、低微的狀況,安貧樂道者,幾希?律法是新舊約的人都當遵守的,不分是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都要行出律法中的善來,都要愛鄰舍如己(利19:18;33-34;賽56:1-7)。

   高傲的人 HB7311,主動分詞法,使升高的人。對比低微困苦的義人,他們是欺負他們的惡人。今日這種人太多太多了,尤其在此資本主義盛行的時代,重富輕貧,笑貧不笑娼。他們歧視律法,扭曲律法原貌,為求己之私,欺負可以欺負的,討好可以討好的。人的尊嚴是神的形像,他們早已加以賤踏。

  「你的眼」 你的眼,經文回到9-13中的視覺效果,對於雅威擬人化的最後描述,正如雅威的耳、鼻孔、口、腳、坐騎、行宮的描述。這眼在察看高傲的人,也成為下文詩人的燈火,照亮他的路,使他能跑能跳自如(29-30)。

  28-43節 此大段重覆8-20節,彼此對照呼應:

  29節的燈光與黑暗,對應9-13節的光與暗;

  30-32節的雅威說的話,對應14-16節的聲音;

  33-37節的救拔引導同行寬闊,對應17-20節的救拔引導同行到寬闊之處。

  38-43節也是17-20節的重覆、擴充,只是由被攻擊的救拔,變成反攻得勝而已。

  42節的呼求無回應,對比7節的呼求垂聽。

29-43

  29-43節 以4數為基數來描述

  29-32以雅威神作為主題論述:雅威出現4次(3次雅威,1次雅威的話);神也出現4次(我的神、這神、神、我們的神)

  33-37以我為主體描述:我的保障、我的腳、我的高處、我的手、我的膀臂、我的路、我的腳裸。共7次。

  38-43以仇敵為主體:我的仇敵、攻擊我的、我的仇敵、恨我的人;消滅祂們、滅盡他們、毀滅他們、打碎他們(38-39);我剿滅他們、我搗碎他們、我打碎他們、我踐踏他們(41-43)。各出現4次。

  29. 因為雅威祢(是)我的燈 詩18:29是因為祢點著我的燈。點著與點亮,似乎比較工整、對稱。由29-32.供出現3次因為(ki),29節的因為是說明28節的。也就是說,雅威作我的燈,就是有雅威的眼目,一方面在察看高傲的人,另一方面在做我的燈光指引前路。此處以雅威本身為其燈火,實是與雅威的眼目(28)、話語(31)的意義相同。

  「並且雅威照明我的黑暗」 雅威在詩18:29是雅威我的神。但此處有雅威此名的重覆出現,加強雅威本身是守約信實的神,記念他的聖名。是雅威作我生命力量的燈火,照明了我前路一片死亡無望的漆黑。我的燈光與我的黑暗對比,正如生命與死亡對比。黑暗無光目標不明,極其危險,有燈火在手,就能看明周遭環境情況。今日靈戰,若沒有神的律法在心中指引,只有靠自以為是的真理或力量在作戰,實在是不知跟誰在打戰,也不知道在為何而戰。

  30. 因為在祢裡面我跑入敵軍(直譯) 這是第二次因為,說明上一節有雅威作我燈光指引前路,所以,在這燈火裡面,可以「衝入敵軍」。衝入HB7323,是奔跑;跳過HB1801,是跳躍。跑與跳是相連的動作;敵軍HB1416,字根是只切割、侵犯。所以,此名詞有掠奪的一群,轉作軍隊中出擊的士兵。直譯作:奔跑軍隊。很不協調,因無介係詞來作奔跑的方向。所以有異文出現,或作壓碎HB7533,或二字分開作:奔跑—準備出擊的士兵,如YLT: For by Thee I run—a troop,或如LXX英譯的as好像整裝出擊的人。

  「在我的神裡面我跳過牆垣」 在我的神裡面 垣HB7791,說出攻城掠地的戰爭情況。於此,詩人作了完全相反的態度。由過去是被動攻擊,處於極大劣勢、急難、困苦中的局面,如今因著雅威,就是雅威信實精煉的話作為明燈照亮,而得以反轉,變成可以奔跑如掠奪的軍隊,跳越過的人防守的城牆。所以,從31-37節他便讚美神,以他是獨一磐石、保障、盾牌;38-43節更是轉攻,追趕、擊殺、殲滅敵軍。

  31. 這神(伊勒)他的道路是完全的 “這神”對應34a的”這神”;”他的道路是完全的”對應34b的”我的道路是完全的”。

  「雅威的話是精煉的」,此句是強調並修飾他的道路是完全的,精煉的對應完全的;他的道路對應他的話;重覆強調神的作為與話語,是無可比擬的信實與美好。

  「對所有投靠(避難者)在他裡面的,他是盾牌」 對照33節”這神是我堅固的保障(避難所)”。重覆疊句,強調意味濃厚。

  32. 因為除了雅威,誰是神(伊勒)? 戰爭是以諸神的戰役為出發點的,人間的戰爭是天上神祇的戰爭(啟12章),二者關係密切。雅威領軍爭戰顯明他是我們的神在為我們出戰,更是為自己的名出戰。所以,當詩人說,只有雅威這位是神(伊勒、意即迦南人的最高神的神名)時,就是說只有雅威他才是至高者(参14節),以色列的神與迦南人的神在乎爭誰是至高者的地位、榮耀。詩人強調”除了之外”兩次,而神與磐石並提;雅威與我們的眾神(眾伊勒)並行。重回22:3的我神我的磐石來。詩人有在闡明雅威才是”獨一真實的神”的意味,其他的所謂諸神是不能與雅威相匹配的。

  33. 神是我堅固的保障 詩18:33a是以力量束我的腰,束腰是整裝待戰之意。

  「他引導」 HB5425,有鬆開、解放之意味。詩18:33是”使或給予”HB5414。這文脈比較通順。他的路做我的路(我行為)。但和合本譯成:「唯有那…使我行為完全的,他是神」,這離開了原意,過分強調他是怎樣的神。經文重在這神他的道路話語是詩人的道路的指引與標竿,是他戰爭得以化險為夷,轉敗為勝的關鍵。

  34. 使我的腳快、使我站穩 像母鹿、在我的高處(或山丘),都是暗喻,正如許多明喻(我的避難所高臺磐石等等)。母鹿腳程快又平穩,其性喜高處,能在高處飛行如履平路,戰爭強調快狠準,也重視安全穩妥。

  35. 能以爭戰 直譯是關於或去爭戰。能開銅弓的量極大,非常人所能。神引導與賜能力。對應40節類似的用此含意。

  大衛為攻打非利士人去救基伊拉的居民曾經求問神,,神應許他可以得勝,但跟隨者有顧慮,再次求問神,又得到保證,他們便同心上去攻打得勝(撒上23章)。

  36. 你賜予我你解救的盾牌;你使我增加你的謙順(原文直譯)

  此節原文有同樣的主詞與主動詞:你賜予我、你使我增加;其受詞同是:你解救的盾牌與你的謙順。所以,不應把你的溫和當成主詞,而譯成和合本或其他的譯法。你的救恩作盾牌 盾牌在31節是指神的道路話語所代表的他。那麼,你的救恩就是你的律法典章的另一說詞(22-23比較雅威的道路、典章)。

  「你的溫和」HB6037,字根是HB6031使困苦卑下低微。此陰性眾數名詞是指屈尊俯就卑微、降格相從,只在此處與詩45:4(18:35)出現。《BHS》附註各種不同的譯文:你的幫助(如NRSV)、你的回答(昆蘭抄本)等,顯出此詞曾經有許多異板。LXX也有hupakoe (聽從順從)或paideia(管教責打),兩種譯法。詩18:36也出現少許變更(改眾數為單數),《BDB》指謙虛(condescension)。確實這是頂頭痛的字眼。就彌賽亞預言詩體的特點言之,來1:8-9即是引用詩45:6-7(5節的謙卑同此字詞),論及基督耶穌的被神高舉,高過天使。此處經文把你的救恩與你的溫和並提,其實是與神的律法意思一樣,基督說我的心柔和謙卑(太11:29),他謙和的騎著驢駒入京城(太20章)。他來是要成全律法,就是遵行律法,成全了救恩(太5:17-19)。

  「使我為大」 HB7235,神的謙和,基督的順從,彼此是合一的。詩113:6說神自己降卑觀看。我等總以為神是高高在上,一副不可親近的臉龐。事實上,此處經文明顯提到神本身的謙卑低微,正是因遭遇到許多人的藐視壓迫,在困厄下,堅持不變的信實本性。詩人體會到神如此的本性,使基督被高舉,在22:28中已經點明了,此處只是再次強調。同樣的對於神的困苦百姓,也必因祂的謙和而拯救、高舉他們。

  37. 我的腳步、我的腳裸 回應34節的腳快與穩,此處強調寬闊平穩不致滑跌。使寬闊回應29節的寬闊之處。

  38-43 追擊滅絕滅盡

  大衛與跟隨的人曾遭遇他的家人在洗格拉城,被亞瑪力人侵略奪走的事件。大衛甚是焦急,因眾人為自己的兒女苦惱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大衛卻倚靠雅威他的神,心裡堅固。他在得到神追趕得上的保證後,便帶著四百人繼續追趕,因善待一位亞瑪力人的奴僕,而得以領到敵軍那裡去,就從黎明直到次日晚上,擊殺他們,除四百其駱駝的少年人之外,沒有一個逃脫的。他奪回了所有的擄物,沒失落一個。(撒上30章)。

  對於仇敵絕不手軟。對敵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我們的仇敵有撒旦集團,但是罪在我肉體裡頭時,我的肉體與靈對敵(加5:16-23),所以,要以十字架來釘死肉體,與肉體的情欲(加6:13-14;5:24)。保羅認為這肉體的事就是地上肢體的事,必須加以治死。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貪婪等五種拜偶像的事(西3:5),以及要棄惱恨絕、憤怒、陰毒、毀謗、並口中可恥的言詞等五種舊人的行為(3:8-9)。我們若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要尋求、思念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我們已經死了。並我們的生命已經與基督一同被藏在這神裡面了,當基督(我們的生命)顯現的時候,那時我們也必與他一同在榮耀中顯現(3:1-4)。

  38-43 呈現首尾呼應法ABCBA

  • A. 我追趕、我追上、我滅絕他們
    • B. 我滅絕、我重擊他們,他們不能起來、仆倒在我腳下
      • C. 你束我腰以力量去爭戰
    • B. 你使起來(攻擊我的)屈身,在我以下;你使我仇敵轉背,我剪除他們
  • A. 我搗碎、我打碎、我踐踏他們

  38. 我追趕 HB7291,本自通指某人為爭戰或報仇的緣故而追殺某人。此處指詩人大衛在主動追殺仇敵。這是由被動被追逼躲藏的局面反轉過來,接續30節的奔跑跳躍行動。中敢此詞用於大衛身上,只有在撒上30章裡出現他追趕亞瑪力人,再無發現其他經文如此記載。因此,此段經文具有日後彌賽亞預言性質與應驗的成分在內。

  「未滅以先,我沒有歸回」 滅HB3615,指結束一個程序。包括上文的追趕、毀滅(追上,詩18:37)、直到完全滅絕(我不歸回),就是完成一切過程,否則不停止。這種強調整個過程的完成,在39,41,43,三次重複出現,用詞有些不同,意思完全一樣。這種徹底滅絕淨盡的思想、作法,使人深省。

  39. 我滅絕了他們 詩18:38省略此字。此處重覆38節的滅字,其強調一個不留,由下文繼續描述。

  「打傷他們」 HB4272,mahas,指決定性的致命打擊。它與41節的剪除samah,這兩個動詞的第一人稱單數,出現在一句的首尾,構成修辭上的首尾呼應法,39b的「起來、在我以下」,也在40b的「起來(攻擊我)、在我以下」重覆出現。

  此詞同在彌賽亞詩篇裡出現(詩110:5-6;68:18-21,23;哈3:13),末日決戰時刻,不敬畏神的國度可預期的與日俱增,直到末了,這些抵擋彌賽亞王國的大軍,必被基督如此徹底滅絕淨盡(啟19-20章)。

  「使他們不能起來」 HB6965,興起、起來,此處有不再復興的意味在內。40節的「起來攻擊我」是它的對應詞。

  「他們仆倒」 HB5307,對應40節的「你使屈身」HB3766(中譯服)。

  「在我腳下」對應40節的在我以下,重覆34節的我的腳。

  詩110:1的作你的腳凳,是雅威神應許彌賽亞仇敵的全然滅絕(林前15:26-28)。那時,子要把他的國權交給父神,子也要服那叫萬有服子的雅威,於是,神的國度完全實現了。

  40. 你束我腰力量去爭戰 HB247,同32節的束我腰。

  41. 你使 HB5414,你給予。同詩18:33的他使(我的道路完全)。詩18:33與41,用詞相同有束我腰、力量、給予等。

  「我剪除他們」 HB6789,本動詞是強烈地表示毀壞,或使人完全靜默的字眼。詩143:12 形容一種強烈的欲望,想要完全剪除仇敵。本詞對應39節的滅絕、重擊。

  42. 他們仰望 HB8159,他們注視(創4:4看中)。由眼神引申有求救意味。

  「卻無人拯救」 直譯是並沒有拯救者。HB3467,是弄寬的使役分詞法。對比詩人的呼求雅威,得到祂的垂聽拯救。和合譯本有無人可救,就轉向雅威的意味。

  「就是呼求雅威,他也不應允」 直譯是向雅威,祂也不答應他們。經文顯示這些仇敵也是雅威的信仰者,否則,怎會向雅威求救,而雅威卻不應允他們呢?原來詩人的仇敵並非外人,而是自己的同胞,同是信奉雅威神的人。這更可證明一點,就是彌賽亞的主要仇敵,在新約出現的,反而是猶太公會成員。大衛的仇敵早期是掃羅王,晚期是自己的家人。耶穌引用彌迦先知的話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太10:36;詩55:12-13;彌7:6),就是此意。能傷害你最深的,不是外人,而是家裡人,是教會中的所謂同工弟兄。

  43. 我搗碎他們 HB7833,指弄成粉末。名詞指灰塵HB7834。

  「塵土、泥土」 HB6083,神用地上的塵土來造人,人犯罪後,身體就歸塵土(創2:7;3:19)。基督仇敵不是不知律法的外人,而是明知故犯的自家人,如始祖詭詐背約的以法蓮人(何6:7)。今日教會中也是有許多這種掌權者,他們在人面前宛如處子般貞潔,背後卻淫蕩如同娼妓一般。他們在教會中作威作福,任意妄為,在神公義的審判臨到時,必遭基督徹底搗碎如泥。

  「踐踏他們四散在地」 HB1854,使役主動態,磨成粉末(出32:20);搗得粉碎(代下15:16)。都是針對偶像或雕像,此處卻是指向人們。如壓碎如細塵的萬民(賽29:5;40:15)。HB7554,指以腳賤踏及其結果,鋪開或延伸。詩18:42使用另一個字,HB7324,指倒空他們。

44-50

  44-50. 這是彌賽亞被神高舉(2次)得榮的預言詩歌

  雅威高舉了大衛(彌賽亞),萬民既歸屬了大衛(基督),大衛(基督)就要在萬民中高舉雅威,稱謝雅威、歌頌雅威。

  經文也呈現ABCDCBA首尾呼應法

  • A. (44ab)雅威對我的二動作(解救、看守) 列國HB1471
    • B. (44c-45)外邦對我的三動作(侍奉我、投降我、順從我)
      • C. (46)外邦人 衰殘、束腰出營寨
        • D. (47)雅威的生命,願我的磐石被高舉
      • C. (48)這位神 為我伸冤、使萬民服在我以下
    • B. (49)雅威對我的三個動作(解救者;高舉我;拯救我)
  • A. (50)我對雅威的二個動作(讚美、歌頌) 列國HB1417

  中心要旨在D.47 以活神為誓,願他的磐石被高舉(尊崇)。這是全詩最高峰的讚美詞。

  百姓與外邦共計出現7次:單數的百姓(人民)2次;列國與外邦人各2次;眾數的萬民1次。這是此段要詞。大衛(彌賽亞)不只統一國內的分爭局面,還進而使周圍列國都心悅臣服於他。

  44. 救我 與2節我的救主同字根。

  「脫離我百姓的爭競」 我百姓是指以色列人,如同今稱我同胞。以色列是大衛同胞的,如同上文所說的他,們就是呼求雅威,卻不被垂聽的人。這裡的爭競應是指上文的掃羅王所帶來的逼迫患難。此句是作一總結。我,是大衛,其後作了以色列的王。百姓一方面是神的百姓;另一方面也是神所立的王的百姓。經文背後似指大衛為王後,又遭遇我百姓的爭競之苦而經過神的解救。依據歷史言之,這不是在大衛作猶大人的王後,與以色列人的爭戰(撒下2-5章);也不是南北統一後的王朝之紛亂局面,最後都得以解圍(撒下15-20章)。由此節的文脈看來,先是我百姓的爭競之解圍,後是看守我作列國的元首,我素不認識的民(百姓)他們事奉我。後者應是指統一王朝後的事情(撒下5-12章)。預言詩,不一定完全依照歷史編寫,而是依照聖靈的感動,預先寫下的彌賽亞詩篇。是日後真正作以色列人的王,就是耶穌基督的王朝預言詩。事實與預言彼此融合,重覆的應驗。

  「看守我作列國的元首」 看守是指投以極大的關注。列國同50節的外邦。元首是頭。是指擁有列邦的盟主地位,是宗主國對附庸國的稱謂,正如雅威神對以色民的稱謂一樣。大衛王朝在撒下8-12章中的記載,還不到完全使列國臣服敬拜雅威為神的地步,只有未來的彌賽亞王國才有可能。因為撒但仍未被趕出此世界,罪與死仍在此世界作王掌權。。所以,只有彌賽亞耶穌的救贖與再來,那時,雅威的律法典章通行全世界(亞14章),不分哪一國人(哈2:14)。

  「我素不認識的民要事奉我」 我素不認識的民是指外邦列國的百姓,對照45節陌生的眾子。認識是一種體驗,是經過實際來往交通後的經歷,所生出的結果,大衛本不認識他們。要事奉我,應譯成他們事奉我。因為與上文(36-40,43)都使用相同的未完成式。這不是將來才要完成的事情,而是已經發生的事情的回述。45-46亦同。連續3個主動詞:他們事奉、投降、順從我。大衛時代只有周圍的列國戰時的臣服,所羅門晚期又失去此種主權。

  45. 外邦人 直譯:陌生的眾子。HB5236,字根是HB5234的檢驗、專注、認出,故有分別、瞭解、認知之意含。學者們對於本詞譯成陌生、外來(者),與字根之認知含意顯然是令人稀奇的,因為陌生的反意就是認知。KB(617頁)對於衍生詞視如外人,可能是由「陌生、新奇、出眾」的原始意義發展出「認知、知道」之意。稍可解明其中的矛盾點。古邦中各民族各自敬奉自己的家神,或自己的部落神明。其中,外人就是非我親屬的人不得敬奉之。其後演變成邦城邦國,敬奉的神明也是自己的邦神而已,這種信仰排外色彩濃厚。因此,為維持對自己的神明敬奉,常是犧牲生命,在所不惜的。彼此爭戰不休也因此種信仰的緣故,就是今日所謂的基督各教派,也是如此。越是熱心分子(意識形態高者),越是對於不信三位一體的神觀視如仇寇。其實,這不是難懂的事,因為整部聖經就是如此教導,信仰的戰爭是無情的殺伐滅絕,正如此段經文所展示的,不是投降信服,就是趕盡殺絕。宗教信仰達到極致,就是絕對的分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豈有寬容、妥協可言。講寬容的人,絲毫不能了解什麼叫做宗教信仰。神藉著愛子耶穌基督之末日審判,就是無情的分別,誰是屬他的或是不是屬他的,神不認識不遵守律法的人,基督也是一樣態度(太7:21-23)。

  「要投降我」 HB3584,是反身語態,此字眼意思極其詭異、廣泛。TWOT說它有”短缺、被發現說謊、欺騙、虛偽、否認、掩飾、不誠實、撒謊(ASV);奉承、阿諛而非臣服(RSV)”。LXX指虛假的奉承我(英譯皈依),RSV come cringing to me(畏縮、奉承我)。這是真實的情況,凡是以武力解決的結果,臣服都是不得已的,不大可能有心悅誠服的事發生。

  「耳一聽見就對我聽從」 聽見與聽從同一字根聽,前是不定詞,後是被動未完成式。此句應是聞風聲相率前來歸順,表示效忠意味。但由上文觀知,應非真心實意的聽從,懼怕多於喜悅。

  46. 要衰殘 HB5034,字義是一種缺少水分的枯萎狀。用於審判後的景況(賽34:4;詩37:2);也用於人生命力量的短暫(賽40:7-8;出18:18)。英譯lost heart(RSV ASV)。

  「戰戰兢兢的」 呂譯本說這是顛倒字母譯成的,原文HB2296,束縛或約束。用於束腰時有指以粗糙的山羊毛製成的粗布,繫在腰部保是哀痛或懺悔(撒下3:31;哀2:10)。此處不是通常的配劍,因無刀劍此種字眼。出他們的營寨,HB4526,有邊境與要塞二意。可能出國家邊境的意味較重,這與上文文脈比較連接。

  以上是外邦人主動前來歸順的記法,都是主動態居多(只有聽從是被動態)。

  47-50 此段以2數對稱式出現,如2次出現雅威、神、磐石、高舉;對應詞有被稱頌、被尊從(47),對應我讚美、我歌頌(50);對比詞有降低萬民、高舉我;另外,3數,拯救以3個同義詞出現(我的救主、救我、救我);脫離(從)這附加介係詞也3次出現(從我的仇敵、從我的起來敵對者、從強暴人)。

  47. 雅威是活神 直譯是雅威的生命。這是起誓語詞(参撒上20:3,21註釋)。一般改作形容詞作活的或活神。生命或活神對比的是5-6的死亡或死神。正如雅威(存有永存的同在者)對比陰間mot 或彼列(無實存意義、價值者)。救贖的意義是去除死亡,恢復存有的生命價值。詩人起誓或宣誓我的磐石當受稱頌,我拯救的磐石當受尊崇。

  「被人稱頌」HB1288,是祝福同義詞,人對人是祝福(祈福),對神是稱頌;神對人是賜福(不是祝福祈福)。

  「我拯救的磐石的神」直譯 詩18:46省略磐石,作我拯救的神。意指拯救我的神。

  「被人尊崇」 尊崇同高舉。這是彌賽亞對於雅威是他的救主,作出最高的敬意與推崇,是以謙卑真理束腰的基督,對父神真正的認識結果。三位一體神觀完全漠視忽略此種推崇的意義與內涵,因他們的神觀變成或使神自己,在自我推崇自己,自我標榜自己,自己感覺良好。我們的神觀卻是唯獨雅威神是至高者,獨有他被尊崇高舉超過一切萬有,包括他所生、所造、所拯救的愛子、耶穌基督在內。

  48. 這神 重覆31,33節,三次強調神的完全正直的本性,此處就是指稱他的伸冤與降卑萬民。

  「就是那為我伸冤」 直譯那對我賞賜眾報仇者。HB5414給予。HB5360報仇。【由舊約所教導神的聖潔與公義,並因此人為罪人的亮光下,才能瞭解神的復仇概念。在某些現代『基督教』神學家的前提觀念之下,這樣一位復仇的神,必冠以非基督教的與不道德的名號。在聖經全備的啟示中,神的恩慈與報仇是平衡的,從救贖的歷史層面看來是必須的。】(以上原文照抄TWOT)。其實,這是按照神公義聖潔的律法典章執行的結果,也就是神人之間信守盟約的必要行動。律法中的報仇定例(出21章;利24章;民35章;申19:21),在耶穌的解釋下,他並非拒絕舊約教義中公平刑罰的原則,而是不贊成以此作為人際間的法則,更正當時猶太人錯誤的觀念。

  「使眾民服在我以下」 眾民是指外邦人。使服是指使降下,下文49節說他們是高過我的,18節說是因他們比我強盛。萬民是高傲的(参22:27),按照律法典章,彌賽亞遵照律法典章作成救恩事功後,神必然針對那些不信從基督耶穌,違反律法的外邦人,加以處治性的報仇,使他們處於低微位置,降服於基督腳下(詩110:1)。

  49. 脫離高過脫離 同字三次出現介詞,我的仇敵,第四次(18,38,41,49)、高過我的敵對者,第三次(39,40,49)、眾強暴的人,第二次(3,49)。拯救,第三次(1,18,49)。舉起 同尊崇。 基督的被高舉是得榮耀權柄(弗1:19-23)。

  50. 為此,雅威我要在外邦中讚美你 大衛或基督完全制服了他一切的仇敵,他因為48-49節的報仇、拯救、高舉,使他對這位神雅威的信守諾言,履行律法中對列祖的應許,產生敬佩與感恩。使徒保羅三次重覆榮耀,他引用此節說,基督是為神真理做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羅15:8-9)。他叫我們要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6);所以,你們(外邦人)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或作進入神的榮耀)(7)。

  「歌頌你的名」 名如其實。歌頌是指有樂器伴奏的聲樂。

51

  51. 雅威賜極大的救恩給他所立的王 直譯救恩的高(塔)他的王。詩18:50是把名詞救恩變動詞。王對受膏者。

  「施堅愛」 HB2617,同22:26的堅愛,重覆信守盟約的穩固基礎不變,所以,是直到永遠。

  「他的後裔」 單數陽性名詞,HB2233種子。指打破蛇頭的女人之後裔(創3:15;加4:4);就是塞特此名本意(創4:25);神與挪亞的後裔立約(創9:9);神應許賜土地給亞伯蘭的後裔(創12:7;17:2,19;22:18)。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中,首記亞伯拉罕的兒子(後裔原文),大衛的兒子,基督耶穌的家譜(太1:1);福音出強調他是大衛的後裔,但又特別點明,依據詩110:1所記,他不只是大衛的兒子,更是大衛的主(太22:42-46;可12:35-37;路20:41-44)。保羅依照原文單數強調,不是指眾後裔,而是單指那一位應許的後裔,就是基督(加3:16)。羅1:2-4論及,神的兒子,這出自大衛後裔、依照肉體;被界定了這神的兒子、在大軍之能裡、依照聖別的靈、出自死人復活、我們的這主、基督耶穌。清清楚楚的基督耶穌位階與位格:他是人的兒子,也是神的兒子,他是我們的主、基督(受膏者王)耶穌,,正如大衛是受膏者王,他原是人(耶西)的兒子,作王後成是神的兒子,就是作王掌權。

23:1-7 大衛末了的遺言

  1.大衛的話 此節是後人編者所加的說明詞。

  「末了的」 HB314,此字原文在BDB、TWOT等都未論及此處經文,不知何故。問題是此字詞否指”末了”?原型是定冠詞ha、形容詞眾數陽性獨立詞,指這在後頭者。出4:8指後一個(神蹟),與第一個(神蹟)並提,在第一個之後;申11:24指西(地中海),則有在最後的意思。24:3指後夫。29:22指後來(興起的子孫);得3:10同出4:82的先後;撒下19:11,12,指落在後頭或落後者(無定冠詞)。完全相同的是代上23:27的「臨終的話」,正如此處末了的話。問題是那裡是指臨終的話嗎?由29:29的「始終」可以確定,原文完全一致(始終都有定冠詞)。既是指臨終遺言,那麼,應是極為重要而嚴肅的話,值得詳細察究一番,到底在講什麼。有人說這裡是宗教遺囑,王上2章是政治遺囑。

  大衛底下由三句話來形容說明:耶西的兒子,是被興起超過這勇士,是雅各神的受膏者。耶西的兒子指人的兒子,他的出身是貧窮卑賤的(参撒上17:55-58;16:12-16;18:23;20:30-31);被興起超過這勇士(人),他年輕時代的戰功標榜,屢被擢升為戰士長、千夫長、王的女婿、侍立在掃羅王面前(撒上16-20章);雅各神的受膏者指他作王掌權,治理以色列國,是神的兒子(撒下2-5章)。此乃綜觀大衛一生,起初由卑賤、經過諸般磨難、最終被高舉的事蹟。

  詩89:19-37,38,51,中的誓約,是依據撒下7:12-16而發的,最終應驗在基督耶穌身上(來1:5)。並應驗在所有真基督徒身上(太19:28;路22:29-30;林前4:8;6:2-3;弗1:19-23;;啟1:6;5:10;21:7;22:5)。因為新約中的應許,就是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他的子民(耶31:34;來8:10-12),阿們↓

  「話」 名詞的話語HB1697,與下文的2次宣言HB5002,與美歌HB5273,三者並行。它的動詞說2次出現於2,3節。同義詞HB4405 milla 他的話,HB559 dabar 說,二字只在語言的表達或意義層面的差別。

  宣言、神諭HB5002,ne‘um,僅用於宣告神,是信息的來源與權威的套語,它與美聲HB5273,na‘im,諧音。

  2.雅威的靈他藉著我說

  雅威的靈,這靈首見於創1:2b,神的靈。

  先知說預言,尤其是預言詩歌體,都是出於雅威神的靈在推動預言者(彼後1:21)。由代上25:1-8中,可以發現聖樂團與神的先知或先見的關係;也可由撒上9章的先知聖樂團與神的靈之間的關係。大衛是神的先知、君王,雖非亞倫後裔為祭司,卻在青壯期,有類似祭司的另類服事舉動。(撒下6:14;8:16;20:26的祭司)。雅威的靈在大衛身上,透過他說出神諭來,這靈絕非只是無位格的像暴風那樣的能力而已,他具有位格,如神如人,正如天上的諸靈(諸天使)一樣。勝經都是神的靈(呼出)所啟示的內容(提後3:16),對於聖靈的位格,我們贊同三位一體神觀的位格說法,但不贊同他們的一體說法。

  「藉著我說」 直譯是他在我裡面說話HB1696。靈是陰性名詞,他是陽性動詞,他應是指雅威神,但他藉著他的靈在大衛裡頭說話。所以,大衛在說,也是雅威的靈在說,更是雅威在說,三者合一。這是神傳輸其旨意的管道,也是神說話行事的次序與方式,無比聖潔崇高的神,祂不直接向人啟示說話的。由啟1:1 可知,傳輸的管道經過4種人物:基督耶穌、一位天使(天上2位)、約翰、教會使者(地上二位),才傳到教會。其中的信息必須絲毫無誤的傳遞出去,這是多麼令人驚訝難得的妙事。但是傳到人口中卻常變了樣,何故,人不忠信也。

  基督耶穌說他的門徒是當先知角色(太5:12;路6:23);正如使徒彼得說以色列人是先知的子孫(徒3:25)。使徒保羅說教會每個人,都可以因切慕聖靈恩賜而作先知講道(林前14:1,31)。所以我們不可妄自菲薄,也不可自視甚高,倘若我們不能認識自己是誰,是否已有神的靈臨在?是否認識聖靈?(約14:17)

  「他的話在我口中」 口的原文是舌頭HB3956。舌頭是發言器官,說話完全此人就是完全人(雅3:2),所以,言為心聲,不完全的人會說出不完全的話來(12:34-35)。古代造巴別塔的人因此被變亂舌頭(創11章);新約教會在五旬節受聖靈充滿,,用另一種舌頭說出聖靈所次的話語來(徒2:4),應驗先知的預言,當起先知腳色來了,同樣,神的話也在門徒的舌頭上。他的話 HB4405,milla 文字、說話、回答、事件、事物、命令等等。多數出現於約伯記(34次)與但以理書(24次),指在此處,詩篇2次,箴言1次。顯然,此詩作者與以上二書的作者同出一靈。選用此特別的用詞,難道這是後人編撰的嗎?值得商榷。

  3.以色列的神

  以色列,首見創32:29,是神給雅各起的新名,意為與神與人都是得勝者。正如亞當是神所命名的(創4:2-3)。此節強調這位神是誰的神,他是以色列的神,重覆說是以色列的磐石;就是說以色列是神獨特的選民,是立約之民,雅威是他們的神。以色列與下文的亞當有連繫上的關係。

  他說HB559,首見於創1:3,第一日創造的開始。

  他對我說什麼呢?就是在亞當裡面是統治者HB4910(主動分詞),是公義的統治者、神的敬畏。LXX說是神是對我說比喻parabolen,我在人們中說,你要如何使神(受膏者)的敬畏變強呢?似乎是以4-7節作為比喻的內容。

  「在亞當裡是統治者」

  在亞當裡,這亞當是指第六日的創造人(1:27);統治管理是出現於第四日的大光,在管理這晝(創1:16-17)。

  相同的文法格式,出現於創45:8”在埃及全地是統治者”。大衛是在以色列地的統治者,約瑟是在埃及全地的統治者,這位彌賽亞是在亞當(人)裡面的統治者。人亞當包括以色列人與埃及人,所以這指所有在亞當裡的人,彌賽亞是作全地的主(徒10:36,42)。

  「是公義的統治者」 HB6662,公義的、公義者(形容詞陽性單數),首見於創6:9,指挪亞是義人,雅威神曾與他和他的後裔堅立盟約(創6:18;9:9-11),因他的獻祭使神悅納,除去的的咒詛(8:20-22)。原意有弄直標準,用法廣及倫理、法理、神權等範疇。這用於選民則必是與約有關的行為準則。受膏者的統治管理基礎就是公義。賽9:7的彌賽亞國的特色;來1:9指出,因他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用喜樂油膏抹勝過眾同伴。此節的:公義、治理、雅威的敬畏等用詞,可同時在賽11:1-5中出現。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雅威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有七靈,最後是雅威知識和敬畏的靈(原文)。他在雅威的敬畏中喜樂(原文),以公義審判貧窮人。

  「雅威的敬畏」(原文) 一般把此敬畏(害怕)名詞當作動詞使用,譯成敬畏雅威。但是依據詩19;9中的雅威的敬畏(道理原文),是與上文一系列描述雅威律法的用詞並提使用。可證雅威的敬畏就是雅威的律法。箴1:7雅威的敬畏是知識的開端,就是說雅威的律法是知識的基礎。我們人認識雅威的知識,是由認識雅威的律法(敬畏)為開端(基礎)的,沒有律法,就沒有知識,必定因無知而死亡(何4:6)。彌賽亞的治理是公義,這公義與雅威的律法(敬畏)並行,是指他遵行律法以公義來治理(審判)。

  4.像太陽出現清晨的光,清晨絕無雲,青草從光輝、從雨、從地(發生)。

  「晨」HB1242,指清晨2次出現,對比6-7節的荊棘。後者在人犯罪後出現(創3:18),雅威神的話帶來生命晨光,亞當的違約人帶來是人類永遠的死亡,與痛苦的荊棘。

  「日出」 HB8121,太陽;HB2224,照射、升起。就時間計算言之,日出不是一ㄖ之始,而是日落。日頭有光可傷人,也可醫治。雅威神是日頭,要賜下恩典與榮耀(詩84:11);彌賽亞是公義的太陽,其翅膀有醫治之能(瑪3:10)。

  異教世界以太陽為萬神之首,摩西第九災是埃及太陽神RE對抗雅威神失敗的例子(出11章)。兩河流域視太陽為公義的神,雅威神的律法禁止敬拜它(申4:19),他既是受造物之一,十誡中禁止拜這種受造物(出20章),太陽受造是為了來讚美神(詩148:3),傳揚神的手段(19:1-6)。三位一體神論如異教一樣,敬拜耶穌基督為萬神之首,如雅威神一樣,應當受譴責。

  經文與創1章的第一日造光、分清晨與晚上;第3日的長出青草;第四日造日頭管理連繫上了。神前三日的創造(光晨與地生草)與後三日創造(太陽管理與亞當),都在首尾被提出來了。加上雅威的靈與神說,似乎這是創造詩篇的重覆。

  詩19章中的日頭與律法並提,雅威神賜律法作詩人的生命光(詩119:105);彌賽亞就是生命的大光(賽9:1-5)。生命在這道裡頭,這生命是人的光(約1;4)。雨水也是生命的源頭(約4章的活水),真正的光照與活水,就是澆灌生命的聖靈在順從的人裡頭(徒5:32;羅8:2-4,5-6,9-11,13-16,23,26-27)。所以,人要知道自己的身心靈,是否黑暗無光(罪的身體),與乾渴無力(死的身體)。否則生命光、活水與他何干。

  5. 我家在神前並非如此 並不如此,所有原文翻譯本幾乎都不照著希伯來文的馬所拉本。在此5-6節,ki lo‘(因為絕不)共計出現3次,4節上下有2次,4次ki(因為或就是),依照ABBA 架構分析如下

  • A. 因為我的家與伊勒(神)同在(或跟隨神)絕不如此
    • B. 因為(或就是)他與我設立永遠的約,在一切中,照次序被安排著與被謹守著
    • B. 因為(或就是)一切我的救恩和一切的喜悅
  • A. 因為他絕不帶來發芽

  這種上下對應式排列出來的,就是A的我家絕不如此就是他絕不發芽,而發芽是承接4節的使地發生青草。

  大衛家跟隨神卻絕不如此,就是他的家在他的中晚年之後敗落,其因是他的家並未遵行神的律法,秉公行義。我們從撒下11-22章可以得知,無庸贅言。所以,大未在此晚年臨終之言,,實是一種懺悔詩篇,他並非一般人所仰望的彌賽亞王,他不過是耶西的兒子蒙恩被高舉而已。真正的彌賽亞王乃是神與他所立下的永約的那位後裔。

  所以,他接著說,因為(就是)他與我立永約(撒下7章)。這是彌賽亞王國之約,他不是那位國王。

  凡事堅穩 直譯「在一切中照序被安排著與被謹守著」 都是被動分詞法,HB6186,首見於創14:8。這是軍事用語,擺出作戰陣勢,它與交戰、遇見連用(士20:22;撒上17:8)。同樣HB8104,也是用於軍事上的守衛,原指守衛要投以極大的關注在崗位上,防止敵軍突擊。賽27:3指出,雅威是看守葡萄園的,時常澆灌,恐怕他受損害,便晝夜看守。神在凡事上都把自己當成一位戰士(出15章)在作戰,所以,這約也當稱作軍事盟約,神是信守此盟約的,祂擺陣(攻)與守衛著(防)這這盟約的條款。正如亞伯蘭與其他盟友一同出戰,救回羅得(創14章),得到麥基洗德的迎接與祝福。

  「因為或就是一切我的救恩」HB3468,我的喜悅HB2656。大衛家的救恩與喜悅就是永約,正被神擺陣與看守著。

  「因為他絕不發芽生長」 HB6779,使役主動未完。首見於創2:5的長起來。對照大衛的根或種子將要發生(耶33:15;結29:21;詩132:17;亞6:12)。這種矛盾,一些馬所拉抄本改變了,或把ki因為刪除,或改為bi(在我裡面或藉著我),如2節;LXX與敘利亞譯本乾脆刪掉絕不(lo‘)。意思完全相反。這也是許多中英譯本所傾向的,把它改成疑問句法的「豈不」,如同第一句的豈不。如此,則大衛家完全符合此詩中有關於彌賽亞預言內容。但是這樣的改譯,合乎原文或原意嗎?值得商榷。

  6. 但匪類如荊棘,它們所有使被逃跑著,他們絕不用手拿。

  匪類 單數陽性名詞,指無價值無用處虛妄的,新約指彼列、撒旦集團。祂們勢力龐大五氣經良、手段毒辣,聯合世俗軍隊經濟力量,敵擋彌賽亞軍隊,就是守神的誡命和耶穌的見證(信實)者(啟12下)。

  荊棘 無用有刺,有害於土地上的生產與農作物(創3:18)。賽27:1,13,指出,與神的葡萄園敵對勢力,就是亞述(鱷魚)、巴比倫(快蛇)、埃及(大魚)。

  被丟棄 HB5074 躲避、逃跑的使役被動態分詞。使被躲避逃跑著。匪類戰敗逃跑著。

  手不能拿 人的手是肉做的,荊棘有刺,手拿會受傷。拿 喻指對付抓拿他們,不可憐惜,對比鐵器與槍桿(7)之無情與力量,不可憑著自己的肉體能力。

  7. 拿他的人 HB5060 指觸摸或攻擊。男人在它們中觸摸,或攻擊它們。

  必帶鐵器與槍桿 必帶HB4390 充滿或填滿的被動態未完三身單數,指它被填滿。鐵器 HB1270 首見於創4:22該隱的後代所製作的鐵器。TWOT說,經由亞喀得文parzzillum 藉自蘇美文BAR.ZIL,或來自赫人帝國之語文。地層鐵今以被證實,早在主前三千年和五千年已被使用。巴勒斯坦鐵廣被使用(早鐵時代),顯然與非利士人同時出現於主前1200年。用於象徵意的痛苦、奴役、貧瘠、頑固等。

  槍桿 HB6086 樹木。HB2595 長槍矛。鐵器與槍矛都是戰爭武器,抓拿匪類不是使用和平柔軟的手段,而是殘忍無情的征服。

  終久他必被火焚燒 HB8313使焚燒的不定獨立詞在主動詞(被動未完)之前,含有強調意味,指徹底被焚燒。不是指終久(若隨在住動後面才有始終此意),而是的確被焚燒。賽27:4,點出誰給我(雅威)蒺藜荊棘來,雅威必然大步去攻擊他,放火一概燒他(呂譯本)。

  此喻指,撒旦集團等惡者,對於真理的敵擋必然戰敗,逃跑,抓拿,用永火焚燒(啟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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