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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記上》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聖經註釋總目錄】

(列王記上 1Ki 1:1-53),20130817,第一講

TJD 主講摘記

  接續《撒母耳記下》。所羅門接續大衞作王。

  本章所談的許多過程,並未見於《歷代志上、下》

分段

  • (1-4)大衞年老;
  • (5-10)亞多尼雅自高;
  • (11-27)先知拿單之計;
  • (28-40)大衞兩次吩咐——對拔示巴說,對其他臣僕說;
  • (41-53)亞多尼雅之筵如何結束。

講解

(1-4)大衞年老

  (1-4)大衞年紀老邁,不覺暖和:類似描述見於亞伯拉罕、約書亞。這是年老之表現。臣僕獻策,尋找年輕的處女同睡,借用別人的體溫使之暖和,算是古代的醫療手段。但特別強調「王沒有與他親近(知道)」

  「親近」原文是「知道,此字在本章中出現四次(4,11,18,27)。

(5-10)亞多尼雅自高

  這是亞多尼雅自立為王。他排行第四。他為自己預備馬兵車輛,這樣的排場相同於押沙龍的做法(撒下 2Sa 15),這也表示作者刻意將之類比。

  「他父親表來沒有使他憂悶,說:你是作什麼呢?」表示大衞知悉此事,但卻沒有阻止或責罰之,所以相當於是置之不理、默視之。

  (8)「示每」,是便雅憫施,曾經悔辱過大衞,後來又迎接大衞回來。他也沒有附從亞多尼雅。「大衞的勇士」記於(撒下 2Sa 23)。

  亞多尼雅和押沙龍作法上的異同:都有邀宴,亞多尼雅只邀請跟從他的人。

(11-27)先知拿單之計

  (11)王卻不「知道」,用字同於(4)。

  「出主意」原文HB3289,HB6098:出現於(撒下 2Sa 16:23)亞希多弗為押沙龍所出的計謀,(撒下 2Sa 17:7)是戶篩出的計謀。

  (撒下 2Sa 12)拿單先知對於大衞犯罪,以一比喻來責備大衞,這是神的吩咐,但是(王上)此處並沒有說是神的旨意。

  (13)「王……曾起誓立所羅門作王」,這事在先前並未記錄。經文強調王的年老,而先知並不是直接去見王,而是去見拔示巴。(14)隨後進去「證實」你的話,就是「添滿」你的話。——這事是先知拿單的計謀。

  若亞多尼雅作王,則那些不附從他的、未受邀請的人,下場堪虞。亞多尼雅邀宴的目的,經文並未明說。先知拿單對王的說話,是詢問的語氣,是否有立亞多尼雅為王?

(28-40)大衞兩次吩咐——對拔示巴說,對其他臣僕說

  大衞對拔示巴起誓,是按著她的話,照先知拿單的計謀。又對其他人,有祭司、先知、軍隊統領說,要他們去使所羅門接續王位。

  (35)我已立他作以色列和猶大的君:此話重要,也是應驗神先前的應許(撒下 2Sa 22:51)。(36)願雅威我主我王的神也這樣命定。

(41-53)亞多尼雅之筵如何結束

  (41)「筵席方畢,聽見這聲」,另有譯本為「聽見這聲,筵席結束」。

  (42)「忠義的人」,原文「強壯的人」。

  (47)「祝福」,本是上對下的用詞,譯為」稱頌較合適。

  (49)亞多尼雅和賓客們為何驚懼?由於亞多尼雅的排場,先前大衞王並不理會。如今立所羅門為王,表明先前的設排場的行為不妥。

  「抓住祭壇的角」,可以參考誤殺人至逃城者的作法。

  (撒下 2Sa 15:12)押沙龍叛逆的勢派甚大,表示他是有預謀要反叛。而亞多尼雅並沒有想要反叛。

  個人思考、結語

  以色列人求立王位,要和列邦相同。他們的過錯和王者們的過錯,聖經均明記,不論是百姓的罪、一直犯罪不悔改的掃羅,或是犯罪後悔改的大衞,均如實記下。

  先知本可以如(撒下 2Sa 12)那般向王直言不諱,但如今卻藉女人說話。對於王位繼承一事,人都會選邊站。在本章中沒有出現神的話,而是人的計謀。

  亞多尼雅和押沙龍都想作王,但是他沒有押沙龍的陰狠——押沙龍最恨的一定要請來,因為要殺死那最恨的,而亞多尼雅只是不請那些人。

  要凡事尋求神。


討論

「騾子」是雜交而得,明顯不合神的律法,為何王家使用之?——WHL

  「騾子」應該是進口的,後來成為王家的坐騎。王家使用之,也使眾人習慣之。

  「騾子」是當時許多遊牧民族所養,是為了求更高的經濟效益。明顯違法的是亞多尼雅他增加車輛馬兵,違背撒母耳在立王時所傳達的神諭。

  (賽 Isa 66)也提到騾子:此處應是代表各種交通工具。聖經上明令禁止去雜交生產騾子,但對於已存在的騾子,並沒有要求要滅除之,也好比不應有私生子,但沒有要求殺私生子。至於是否使用騾子,在於個人對經文的解釋和遵行。

  律法之所以會禁止的內容,多是是相對於埃及的信仰——埃及信仰崇尚物種雜交,而神的律法反對之。

  這個問題不是本章經文的主題,討論至此。

亞多尼雅是否謀叛,拿單先知是否按個人意見立所羅門王?

  WZM:亞多尼雅並未謀叛,而是拉攏人心。拿單先知提到處理不好會有流血事件。

  LYX:不應從經文未提到的內容來反推、否認道理。經文沒有記神的曉諭,但不能用此證明是個人的意見。

  拿單先知所作的,突顯出大衞王年老、無知(不親近同房、不知道)。他不知道分別,類似於掃羅的昏庸,但是他仍與掃羅有所不同,仍是神所重視的,故仍會派先知與他同在。

  立所羅門為王,仍未離開神所應許的文脈主線。


LYH

  神忠實的僕人將神的道忠實地陳述。

  文脈主線是:大衞後裔作王。

「永不離開」

  在大衞家中刀劍永不離開,王位也永不離開。

  亞多尼雅自尊為王,這還是在應驗雅威對大衞的預言,就是會導致在他家中刀劍永不離開。要深知,一個領導者的犯罪,會導致家人們的受罪;一個人的善行,會使家人蒙恩。我們當慎之。也要明白,我們遭的福禍並不見得是我們自己的問題。

「年紀老邁」

  士師以利年老,放任兒子犯罪;君王大衞年老,也放任亞多尼雅增添車輛馬兵。

  王因年老不親近處女,不知道兒子自立為王。他年老,可能也記不清是否曾說過什麼。但是對於王位繼承人的確定,茲事體大,影響全民,是關乎是否能遵行神的託付,治理好國家。

  長子繼位是天經地義的,除非長子犯罪被廢除。亞多尼雅請客吃飯並沒有表現出過錯,不過被反對一方拿單和拔示巴聯合起來尋求王的幫助,確立所羅門為王。但是大衞卻沒有在決定之前,事先詢問亞多尼雅情況。

  作為妻子、兒女者,應當順服父親,不可以用人的血氣、人的方式去攻擊上位者,去反對所立定的事,就算是父親無知、君王昏庸,但是對於父、王所立定的事,仍要順服。在此情況下,居下位者必須完全順服神,等候神以後再興起合他心意的。

當神旨退隱、人意盛行時,人當更加儆醒、持守!

  當時代黑暗之時,最難的是在其中持守真理。當沒有先知明確的教導導,人應好好地查考真理,並且極力持守遵行。這樣的人是神所要尋找的。


(王上 1Ki 1:1-53),20130814,周三禁食禱告

為何後來不題立王?

  先知為王——《列王記》的描寫主題。《歷代志》——歌功頌德,有研究是後人加上。

  除了神立了掃羅和大衞為王,後來變成世襲,如同以利祭司之世襲。但是外邦以東王卻可能不是世襲的。似乎是神要王作為先知,但是由於王不能行,故又興起先知,作為幕後領導者。

  祭司本應教導律法,指正王的問題,但卻大多失職。

王和拔示巴私下起誓,要立其子為王

  是否他這個作為,導致其他人不滿?私下起誓一事,應該是其他人所不知的。

  為何要立這個兒子?是否由於所羅門的名字是先知所傳賜,由此得知神的旨意?


王上一章要義参考 LYH

一、主旨

  1.大衛垂暮之年,體衰怕冷,還要處女來溫被。這應與其王宮生態有關,也是他自己犯罪過後,受神擊打,身心交瘁的結果。最後一次家門不幸,宮廷內鬥竟在他不能理事的時候出現。雅威神的公義審判直到他死前,仍然隨這他的腳步,亦步亦趨。

  2.所羅門繼承年老的大衛情況,一如撒母耳繼承年老的以利,治理全以色列人<撒上1-7章>。一如女子哈拿的緣故,有母后拔示巴背後的支持。在男衰老、女青壯的對比之下,非常態中凸顯男人的失職與女人的興起。

  3.大衛政治遺囑分對神與對人兩方面,由先知(9次出現)角度來說,對神是謹守雅威的律法成為王國永續的根本,也是大衛之約實現的因素;對人是按照公義的準則來治理,就是按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他們。所羅門依言,藉著二人的所作所行,加以處治與報應,建立起穩固的江山。他所剷除的有三人,一是王子、一是元帥、一是舊朝元老;廢除祭司一人。王子內鬥實是延續雅威的咒詛;約押支持亞多尼雅,不過是他昔日對押沙龍作法的翻版性格;至於示每,他忠於大衛與所羅門,並未隨從約押他們,最後還是因他自己的誓言與王命而亡了。比拿雅三次出現遵照王命,也是本章要強調的特色之一。

  4.王字繁複的出現(一章70次;二章28次),建立起君王世襲制由大衛王朝起始。這種世襲制雖以神對大衛起誓立約為本,但正如祭司制一樣,都因有人肉體上先天上的不足(死亡阻隔),難免會有王位篡奪的事故發生。所以理想的王國和國王,就必須是永遠的,不必更替<撒下7:13-16;24-29>,那就是所羅門王所預表的彌賽亞王國之來到,才能完全應驗。王國因公義而興立,也因犯罪而敗亡。大衛犯罪種下王國分裂的種子<撒下12章>;所羅門王晚年犯罪促進分裂的發芽、成長<王上11章;羅波安王剛愎自任不聽警訊,造就王國分裂的成熟<12章>。因此,唯獨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秉公行義的治理,才是永恆彌賽亞王國的根本。

二、架構 ABBA

   第1章的架構 ABBA首末對應式,各段中又分a.b.,形成如下架構

  A. a.大衛老邁處女溫被,b.王子亞多尼雅謀篡,唯有老班底並未隨逆<1:1-10>

  B a.拿單向拔示巴提計,b.與拔示巴聯合覲王陳訴<1:11-27>

  B a.大衛召拔示巴誓立,b.召祭司撒督在基訓膏所羅門<1:28-40>

  A. a.約拿單報告立王事,b.亞多尼雅抓住壇角,所羅門不殺他<1:41-53>

三、釋義

1-4. 老邁與處女

   此段點明幾點意義

  (1)此書開頭以大衛王甚老邁<1:1,15>,對應士師祭司以利甚老邁<2:22>;至少後者還能任事,無處女溫被(無妃嬪),前者卻要處女溫被(多妃嬪)。

  (2)臣僕討好主上,為他解決個人問題,他們提議與尋找並帶來處女,都是臣僕在作服事主的事,反而王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什麼,默認,享受此等優待。全民皆是王一人的奴僕。

  (3)最後只記處女奉養伺候,但王不認識她(與她同房)。這背後暗示著什麼?克制肉體情慾,不逾矩?但對一位處女公平嗎?不上不下的,她多尷尬。還是他有心無力?比較下文的『不知道』<11,18>,大衛的屬肉和屬靈狀況雙雙限於軟弱無力嗎?經文故意使用模糊筆法或伏筆,一筆帶過

  (4)日後亞多尼雅要娶此美女,求王弟施恩,非但不得所願還為此罹禍。那麼大衛臣僕的提議與王的接受,卻帶出如此慘劇,孰令置之?

  (5)美麗處女終身無後。比較士師耶弗他的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人<11:39-40>,後者至少得到後人的追思紀念。但亞比煞呢?所羅門有可能親近她嗎?不可能,那是嚴重違反近親亂倫的禁例的<利18,20章>。

5-10. 亞多尼雅謀求王恩

   此段經文也點明幾點意義

  (1)亞多尼雅的自尊說,我必作王<5>。這是依照順位來說的。他是老四,老大是暗嫩,老三是押沙龍,都死了。老二是基利押(或稱但以理),未見他任何記載<撒下3:2-4>。若依照亞多尼雅對拔示巴所說的話,王位理當歸他,卻出於雅威,轉歸他弟兄<2:14>。此時他自己以為是想當然的人選,不過聖經使用評語說他是『自尊』(自高),那麼,這就有貶意在內。而大衛晚年理政一如以利,同樣對兒子放任<6節使他憂悶,逐字譯:干涉他,>,不肯嚴教,都必導致嚴重惡果。

  (2)元帥約押與祭司亞比亞他支持他,但老班底不從。其實這都是撒下押沙龍事件的翻版,舊事重演罷了,只是更加直接表態。

  (3)老班底以祭司撒督與先知拿單,並宮廷禁衛軍的比拿雅為主。就過去逃亡經歷言之,約押的改變是可以推知的,他與大衛之間的恩怨情仇理也理不清,他的元帥地位可能因新王而不保,所以他又再次先行卡位了。倒是祭司亞比亞他父子,他們對於宮廷內鬥不太能分清楚誰是誰非。過去他們在大衛逃難時跟過他,此點使他幸免於難<2:26>,但終究還是被革除祭司職任,應驗雅威對以利家的話<2:27;撒上2:27-36>。

  (4)示每也未隨從<1:8>,但是在立所羅王時的名單中卻缺少了他<1:38,44>,他不像比拿雅表態支持<1:36-37>,或許因此不得新王好感。但他是舊朝老臣民,並無一官半職,如何在正式膏立的行列中表態呢?

  (5)「宰了」HB2076 此字是指宗教性的宰殺犧牲獻祭,應是平安祭。可以一同吃祭物。「請」 HB7121 原意是指大聲呼叫,指名稱呼。本章共計出現10次<1:9請,10,19ab,25,26,28叫,32召,41,49眾客>。所以這是假借宗教名義行使政治目的之手段。但比較他與押沙龍的宴請與公開叫人說他作王了的目的,還是不同,至少他不可能像約押與拔示巴所推測的,想要殺害他們。他不採用當初押沙龍謀殺暗嫩的手段(請眾王子,卻單殺暗嫩一人)。

  整個行動是以被請與不被請來區分的,仍有區分效忠選邊站的意味。保羅說那些號稱弟兄卻是行為犯罪的假弟兄,連跟他一同吃飯也不行<林前5章>,就是表示吃飯就是相交有分的含意<林前10章>,同樣吃主的晚餐也是一樣<11章>。經文從頭到尾不提雅威與神字,顯出亞多尼雅的作法完全是出於自己想當然耳。按順位而言他就是長子,是當然的太子。若以宮廷生態來說,誰不為己先行卡位呢?連元帥約押都知道,何況是這位王子。

  5. 亞多尼雅 此名意即雅威是我的主,這是何等的名字。本章共計出現15次之多。他名副其實嗎?

11-14. 拿單見拔示巴提出計謀

  (1)拿單(不記他是先知)見局勢『似乎危急』,他會來找所羅門的母后,是否已知所羅門是儲君?只是他要藉著拔示巴,來推大衛王一把,使他重提過去的誓言而得以堅立<13,17,29,30>。他同約押一樣的手法,先利用女人,再親自出面。照理講,他應該直接來找王,問他為何要立亞多尼雅,而不立原先預定的所羅門為王。為何他不直接來找大衛王?這其間的轉折就令人尋味。

  (2)拿單『先知』的出面,並沒有記載像當初那樣,有雅威對他啟示說話<撒下七章,十二章>,卻是只用人的計謀<12>。

  (3)「我們的主大衛卻不知道」 此句重覆出現<1:11,18,>,對比約押所用的女人說,大衛是如天使的智慧,能知道一切事<撒下14:17,20>,如今卻什麼都不知道。

  「起誓」 大衛是否起過這種誓?經文沒有明記。反而是由他提出來,而教導拔示巴如此說,這應也是計謀的一部分才是。老王記憶力減退,雖有可能會忘記以前的誓言;但大衛是否說過此誓言,若對照2:8的記載來說,他應該不會忘記才是。不然,拿單就有『唆使』拔示巴說謊的嫌疑。

  (4) 證實HB4390 原意是指使充滿。此處是補滿、證實的意味。證實是意指兩個證人的見證是實在的<申19:15;太18:16;林後13:1>。『確定』亞多尼雅的『悖逆』事實。但是,亞多尼雅何曾謀叛呢?證據何在?只是經文故意提到宮廷內鬥的問題,重覆了押沙龍事件,都是王被蒙騙到最後才被告知。

  13. 王位 HB3678,共計出現11次。全都用在拿單、拔示巴、大衛與約拿單的話上,不用在亞多尼亞身上。

15-21. 拔示巴覲王陳訴

  (1) 先提王『甚』老邁,有『童女』伺候。此二詞再加強一次上文的老邁<1>,與不認識她<4>。對照當初大衛對她這位美女的垂涎,所惹來的這一大段風風雨雨,想來她必是感同身受,感慨良多。人的肉體不堪歲月折磨的,年老力(色)衰,何必當初呢?

  (2) 16-18節是重述拿單的話;19-21節是她自己的話:先陳述如今正發生的事實<19>,然後提出全民來要求,明確公佈誰是王位繼承人<20>,否則他們母子有後顧之憂<21>。這是拿單教導她說的,也是與她息息相關的大事。

  (3) 此段王出現12次,直到27節(9次),共計出現21次。從未出現大衛的名字。強調作王與王位HB3678 (本章共計出現13次)。

22-27. 拿單覲見王證實拔示巴所言

   24-27是以ABBA首尾對應式呈現,但中心似是凸顯『惟獨我,你的僕人』。

  這段話沒有使用疑問句法,是以肯定句法來凸顯此是事實,卻含有疑問意味,所以28節是使用回答此字<HB6030>。

  A.我主這王你,你說:「亞多尼雅在我後將要作王,他,他將坐在我的位上」<24>。

   B.因他今日下去,宰獻許多牛肥犢羊,請了王眾子元帥祭司亞比亞他,他們吃喝,在亞多尼雅前說,願亞多尼雅王萬歲!<25>

   B.但對我,我,你的僕人,對祭司撒督,對比拿亞,對你僕人所羅門,他不請<26>

  A.若出於我主這王作了這事,你不使你僕人知道,誰將在他後,坐在我主這王的王位上。<27>

  22-23. 稱呼拿單先知2次,26節又先提到我、你僕人。以第三者口文來稱呼他是先知的角色,不附從叛逆,也被排斥在外。

  25. 所請的人分三方面領袖,政治(王的眾子)、軍事(元帥)、宗教(祭司),勢力雄厚,但獨缺先知領袖。

  「願亞多尼雅萬歲」 此句話並非亞多尼雅教人如此說的,像押沙龍那樣子。而是拿單自己加上去的話。

28-31. 大衛立誓必實行諾言

   此段以起誓為主,誓必遵照過去的誓言而行。

   用詞以2數為主:他說、拔示巴、在王面前、起誓、生命、雅威、因為。

  對於雅威,他使用兩種關係上的用辭,一是與他個人有關的救主;一是以色列的神。

  起誓用語(雅威的生命、我的生命),對照拔示巴說的願王萬歲(永遠活著)。拔示巴的名字(起誓之女)與起誓是雙關語。她的行動是由”來、站(臉對著王的臉)、屈身鼻子朝地、下跪(對著王)、說(願王萬歲)”等變化,對比16節的”屈身、朝地下跪,17-21節的說(問)”。她得到滿意的答案了。

   所羅門被立為王,使用三階段,正如掃羅、大衛一樣:先私下起誓應許為王、公開儀式正式登基、排除政敵實際統一為王。

32-35. 大衛吩咐三人膏立所羅門為王

   用詞 以3數為主,三種人物、重覆三次、三種動作

   架構 ABCBA首尾對應式

  A.開始 吩咐三種領袖(祭司、先知、軍長),

  B.三個準備動作:帶領主的眾僕同你們,使他騎王坐騎(騾子),帶下他到基訓;

  C.實際動作,一方面先由祭司與先知膏立所羅門為王;另一方面,由軍長們作三個附和動作:吹角、說(願王萬歲)、同他上來;

  B.所羅門作三個動作:他將來到、他將坐我王位、他將作王接替我。

  A.結語 我吩咐他成為君王治理(以色列和猶大)。

   A-A 吩咐三領與吩咐我兒;B-B 三動作對應三動作;C 核心膏立與附和

  31. 願王萬歲 經文故意出現『萬歲』字眼,好與25節與34節的萬歲連結,含意深沉。

36-37.比拿雅的回應

   比拿雅的表態是一種下對上的『恭賀』<47節的祝福>。這處經文是特別強調他的反應,他是禁衛軍長(非利士人傭軍)<38,参撒下15:18註解>。38節這些外邦人皈依大衛王朝,又忠心耿耿,遠超過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又成為新約時代的預表性人物。日後他受命殺死約押,接續約押作元帥<王上2:34-35;4:4>。

   此段以2數為主:也或照樣(HB3651)、雅威、與…同在、王位。

  36. 阿們,願我主這王的神,也這樣命定。

  「阿們」 HB543,此字是接續和表示某人所說的話,是實實在在的。此處是一種祈願,誠心所願王所說的話能實現。所以下文也是使用同樣的語氣。

  「願祂這樣說」(直譯) 若不是祈願的話,就變成雅威說過,但實際是雅威沒這樣說過,而是事後追認,所以使用這種祈願語氣。這就意味深遠,足叫人尋味。

  比拿雅的這種祈願,由另一角度來說,就是要神來背書(確定此事的真實性)嗎?

  37. 雅威此名字根是同在的「在」,所以,重覆雅威與同在,就是重覆雅威此名被尊為聖(救贖守約的聖名)。經文回應摩西當初與雅威,在西乃山的蒙召對話<出3:12-16>。大衛吩咐立所羅門為王,共計出現三次<32-37;38-40;41-48>,重複強調此事,凸顯所羅門繼位的正當性。

38-40. 他們遵命而行

  39. 從帳幕中取盛膏油的角 基訓在當時似有雅威的帳幕,當大衛數點民數後獻祭時,以及所羅門王獻祭地點都是在基遍<代上21:29;王上3:4>。似乎有兩處神的帳幕所在,可能是神的帳幕是因隨著祭司而行動的<撒下7:5-8>,在耶路撒冷的中央固定的聖所之前,會幕或帳幕是四處移動的。

  「吹角與吹笛」 吹是不同字,HB8628 是指發霹啪聲,重擊聲。用於吹角拍手(擊掌立約擔保),號聲響亮可以遠傳;HB2490 動詞是指刺透。用於吹奏橫笛(HB2485,名詞)。笛聲尖銳不能遠傳,所以41節只能聽見號聲。

  40. 聲音震地 此聲音包括號聲笛聲,也包括大大歡樂的百姓,歡呼跳舞等震動地之聲音<45>。

41-48. 約拿單的報告

   這段重述的話以2數為主:聲音<41a,b>、城<41,45>、來<42,47>、我們的主這王大衛、所羅門、祭司撒督、先知拿單、坐、稱頌(祝福)、好(形容詞動詞)、名,等等;

  4次:說<41,42,43,48>、王位<46,47ab,48>。

  3次:聽見、亞多尼雅、來。

   架構是ABBA 首尾對應式

   此段先由耳朵聽見開始,由眼睛看見結束<41,48>。中間是四人的說話:

  A.約押的說話<41>,BB.亞多尼雅與約拿單的對話<42-47>,A.大衛的說話<48>。正好是首尾對稱式。

   對比式 亞多尼雅宴筵方畢,對比所羅門王登基;亞多尼雅說的(預測有好消息),對比約拿單說的(實際是壞消息);約押的疑問(聽見),對比大衛的肯定(親眼看見。

  41. 約押的聽見與反應 經文強調他的聽見與反應,是作為附從領袖必有疑慮,以便有適當的對策,結果一聽見約拿單的報告後,他們便一窩蜂作鳥獸散了<49>,其結合的基礎是何等的脆弱。

  42. 亞多尼亞的聽見與看見的反應,是作為領袖必有的樂觀預測,以便安定民心。忠義的人HB2428 是指力量,用指軍隊、財富、美德、勇士等。同52節。

  47. 祝福與稱頌 HB1288 同一字根。前者是強調主動不定詞<撒下6:20;8:10>,從來是位份大的對位份小的是祝福<來7:7>,下(王的臣僕)對上(我們的主)不應是祝福,而是恭賀或祈願。後者是被動分詞,故譯為被稱頌讚美是對的。詩118:26的稱頌是眾人對祭司;祝福是祭司對眾民。問題是經文故意這樣重覆使用此詞,叫人不得不去以反面來思想,此詞是否有可能是故意安排下去的雙關語?變成位份小的在作位份大的事,角色顛倒了?

  47b-48. 這是多加上去的話。在床上(名詞),動詞是躺臥(2節)。大衛臥床,親臨膏立的現場,所以說他親眼看見了。

49-53. 亞多尼雅的「計謀」失敗

   此段以2數為主:起來、看哪、害怕、壇角、死;4次(說),8次(所羅門)

  3次 亞多尼雅、走<49.50,53>、壇。

  49. 眾客與亞多尼雅同樣驚懼,同樣起身四散,這群烏合之眾的基礎是建立在人的計謀與自高野心之上,不是在神的話與誓約上。因此一聽見大衛王正式膏立所羅門王後,便各自逃命比較要緊。為何害怕要逃?值得三思。他們若是謀叛罪,必死。但是参加邀宴的人只是牆頭草罷了,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正如拿單與拔示巴的計謀。

  50-51. 亞多尼亞的保命方式有二,一是逃到祭壇那裡;一是要新王登基不能開殺誡。前者在出21:14中,是謀殺罪者無權靠祭壇逃罪,祭壇贖罪是給誤殺人的。所以,他以此為保護傘;後者是已有先例,掃羅王登基前打了勝仗,拯救國人,不殺反對者<撒上11章>,所以,他要所羅門起誓應許「今日」不殺死他。

   這種聰明、有錢有勢、尊貴的王子,有辦法興風作浪,也有辦法為己消災解禍,就是沒聰明為神國人民分擔解憂。52-53. 所羅門的回答有2次,一是針對他的祭壇與要求,一是放他回家。

  52節的若他是一位忠義的人(HB2428),由有強壯堅定而生出有力量、有尊貴、有聲望之用意。此處用於人,常與大能的勇士並提。所以,所羅門是以他若是一位光明磊落的在戰場上爭戰得勝,取得名位的話,他必定絲毫無傷,語帶反諷意味。反之若是一位有過的人(若是惡在他裡面被找到),他必死無疑。這就是依照各人的行為作公義的審判,這就是今日基督教界極力避開的話題(行為得救論)。

  53.節 連續使用所羅門3次,強調其名字就是和平的王,所以只要他承認他為王,不再重犯,和平自是隨著他,能平安地回家。

問題探索

  問題1. 沒有出現王有神向他啟示,而是由先知來作王位繼承的先例。日後如先知以利亞受命去立三人,兩位是王,一位是先知<王上19:15-16>。

  問題2. 帳幕是在基訓或是在基遍?基訓是在耶路撒冷的一個水泉;隱羅結在耶路撒冷的南邊二公里處,可能亞多尼雅逃到基訓去,不會到北邊的10公里處的基遍。

  問題3. 為何以色列國後期不再是由祭司作主教導,而是先知。

  問題4. 亞多尼亞自立為王,好像他不知道大衛立所羅門為儲君,元帥與祭司長都不知道。似乎只能由撒下12章所羅門命名時雅威愛他,來推測當時大衛的私相授受,在她生所羅門時向她起誓的,拿單也知道此事。所以,先由拿單來對拔示巴提出計謀,重提當初大衛對她的誓言。所羅門本身也從未見他作了什麼事,而能承續王位,完全是由神的喜愛與藉著大衛的起誓,拿單的計謀與拔示巴的請求,而被確立。

四、教訓

  1. 日後,王位繼承並未發生如此難事,但所羅門繼位卻發生如許風波。正顯出所羅門繼位是關鍵,此後王位世襲制確立,正如祭司利未人世襲制一樣。只有先知是神直接選立或廢棄的人物,不是世襲而是神的靈降在哪一人身上,神的話臨到那人的先知繼承方式。

  2. 這種世襲制的建立方式是經過這種曲折、晦暗、計謀等等,才加以確立的。神難道喜悅使用這種方式嗎?值得深思。

  3. 由所羅門說的行為審判論(忠義與惡的不同審判),與2章的大衛遺囑內容主旨相同。對於說光因信稱義,一切罪都可以得赦,不管是犯致於死的罪或不致於死的罪<約一1:7-9;5:16-17>;他們說新約時代,基督已經成全律法,所以正如所羅門(和平王)登基了,這日就是大赦天下的好日子,這就是好消息。卻不說神拯救的福音最大的目的,就是要來向雅威守節<出5:1>,以聖潔公義來侍奉祂<路1:76-77;弗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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