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21 章(代上 21:1-13)查經 20230511
與會:LYH、LYX、WCM; 提供資料:LYH、WCM; 日期:20230511; 記錄編修:WCM。
簡介:大衛執意數點選民導致災殃、大衛對神之懲罰是如何反應、神指示地點築壇,蒙神應允。
影片資源
(代上 21 章)經文結構
主要作者:LYH。
第一種:以「刀」為分段關鍵詞:ABA
- A、(1-8)選民的刀:以色列人與猶大人的刀
- B、(9-15)雅威的刀:三日的瘟疫
- A’、(16-30)雅威使者的刀
第二種:以內容用詞為分段:ABCABC
- A、(1-8)大衛執意數點選民而遭殃與禱告神:認罪
- B、(9-13)雅威吩咐迦得處分方式與大衛回應:遵命
- C、(14-15)雅威處分以民和後悔滅京城
- A’、(16-17)大衛看見雅威使者的刀與禱告神:我犯罪
- B’、(18-25)雅威使者吩咐迦得贖罪方式與大衛回應:遵命
- C’、(26-30)雅威應允方式與吩咐使者收刀入鞘
第三種:以內容意義分段:ABCBA
本結構作者:LYX。
- A、(1-6)大衛犯罪之因,意味著「大衛沒有求問雅威」
- B、(7-13)大衛禱告、雅威吩咐、敵人和雅威的刀
- C、(14-15)中心強調:「雅威的使者站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那裏」,此處後來成為聖殿建造地點。
- B’、(16-25)大衛禱告、雅威的使者吩咐、雅威的使者手裏有拔出來的刀
- A’、(26-31)大衛獻祭,神應允、使者刀入鞘、「大衛不能求問神,因使者有刀」。
用詞
- 大衛 24 次、
- 以色列 10 次(1ab,2,3,4,5,7,12,14ab)、
- 阿珥楠 12 次(21 章 11 次,代下 3:1)、
- 雅威使者 9 次、刀 7 次(5ab,12ab,16,27,30)、
- 耶路撒冷 3 次(4,15,16)。
主旨
本章的主旨不在於大衛的犯罪的原因,即神的忿怒和激動,或撒但的攻擊或激動;也不在於說明犯罪的內容,即數算民數;而是表明大衛對於神懲罰的反應,即大衛的自責、禱告認罪與甘願落在雅威的手裡、因祂有豐盛的憐憫;以及使雅威發出的憤怒因此後悔,與並指示贖罪的方法,並大衛遵命去做,即以足價買了獻祭的地點禾場。此禾場成為後來建殿築壇的場所,也就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點,即摩利亞山上(代下 3:1)。
比較大衛過去的犯罪後,試圖掩蓋罪行(撒下 11 章),以及他的認罪態度,可知此次他更是徹底的悔改與認識神的憐憫。這似乎是大衛平生首次為雅威所作的「祭壇」?
特別研究題目
1、「撒但」sathan
- A、首見於(民 22:22)「雅威使者」站在路上「成為敵擋者 lesathan」(the adversary)。
- (撒上 29:4)「非利士人首領怕大衛變成他們的「敵人」;但不帶前置詞le。
- 此詞《先知書》首見於(王上 5:18),所羅門王沒有「仇敵」,與「災禍」並提;後是(王上 11:14)有了以東人哈達「敵人」;(王上 11:23, 25)亞蘭人利遜「敵人」,都用於人,共計 4 次。詩篇只見於(詩 109:6)與惡人並提的「敵人」,同(王上)。
- B、但專有名詞的「撒但」,則首見於小先知書(亞 3:1, 2ab),共計 3 次,與大祭司約書亞作對;其他多都出現於「聖卷」:本書 1 次,伯 14 次,都出現於 1-2 章中,也是與「雅威的眾子」一同伺立在雅威面前(伯 1:6, 2:1),雅威主動問他「放置你心在我僕人約伯身上」,以及「他的敬畏神」;他答「約伯敬畏神是因為神「畫圈圍堵」他與一切,並「賜福」他的緣故,可見,他是被神保護與賜福的對象,撒但無從「攻擊他」,因此除去保護與賜福,就無敬畏神了;神把約伯交在撒但手中,但不可要他的命,此首次主題。約伯認為人生無帶來、死不帶去,雅威有權賞賜和收回,他仍頌讚神,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1:21-22);
- 再次問答,撒但仍認為「身體」病痛(全身長毒瘡),比其他財物更難受、因能替代、好保命(2:4)。可見人的病痛是最難熬過的試探。此為再次凸顯的主題。他妻子受不了了,但他仍然堅持「福與禍」都是出於「神手」,他並不「以口犯罪」(2:9-10)。
- 因此,唯有本書與約伯記的「撒但」,才是專有名詞的「魔鬼撒但」。也出現「激動(唆使、慫恿)」雅威、攻擊約伯(2:3)。
- C、此詞應是被擄歸國後,在「間約期間」所出現的用詞。可能,這是受波斯教影響的產物。因為波斯教有「光明黑暗、善惡對立」的二元論,以及世界的創造者:「工匠」deemi-ourgos的影響(註一)。
2、激動
- 「激動」(HB5496)cuth,煽動、引誘、唆使、慫恿。激動的來源,對照撒下 24 章,出於雅威的發怒於以色列人(1),這與出於撒但攻擊不同,但都是他們在「激動大衛」。
- 用法廣泛,正負面都有。
- 正面用法:
- 妻子勸丈夫(書 15:18);雅威「激發」你攻擊我(撒上 26:19,撒下 24:1 似為負面用法?),也「引導」你出離患難(伯 36:16);希西家王的「勸導」(王下 18:32)或「引誘」(代下 32:11, 15 誘惑);神「感動」敵人離開約沙法王(18:31);
- 負面用法:
- 王后的聳動(王上 21:26);亞哈的「勸」約沙法王(代下 18:2),勿容憤怒「觸動」你(伯 36:18)。知友「催逼」你(耶 38:22);巴錄「挑唆」你害我們(耶 43:3)。連撒但也能「激動」雅威、攻擊約伯、無故毀滅他(伯 2:3)。
- 大衛晚年發生此事,並非剛剛作王、得勝四圍仇敵時。(撒下)放在晚年發生(24 章)?(代上)放在起意建殿之後,得勝仇敵之後,此處最後以「築壇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築壇,獻祭」,神的應運允,大衛說「這是神的殿、這是為以色列人獻燔祭的祭壇」(31)。壇變成殿?代上把此節當作 22:1。
3、數點以民
- 「數點」:計算,或數算(創 1:16),HB4487,manah,民 23:10,有指派、認命含意。名詞manah,用於亞倫羊胸搖祭為「分」或平安祭物的「分」(出 29:26;利 7:33);或摩西的分(8:29);本書出現 3 次(9:29, 21:1, 17; 27:24)。根據 27:24 約押並未數完,雅威列怒已臨到以民。21:6 記載沒有數算「利未人和便雅憫人」,因約押厭惡此令,可能拖延時間(參見撒下 24:8 說約押花了九個月又二十天來數點人數)。
- TWOT認為,撒但的激動數算,如果數點事實上是神的作為。那麼撒但的介入無疑試想奪取這無上的特權(1213 頁),此說值得商榷。又可能大衛有罪是因為他為著戰爭而召集他們(paqad)(R.L.H.)?
- 不同於民 1, 26 章的「數點」HB6485,paqad,TWOT意指「監督屬下、或調查、或採取行動,使屬下的環境產生可觀的改變,無分更好或更壞」。故譯有「照顧、視察、認命、委派、數點並追討、懲罰」等用詞。這是出於神令。
4、雅威對此事的處治方式
- 首先他降災給以民(21:7),經大衛認罪禱告神,他吩咐「大衛的先見」迦得(不是拿單),三樣災要大衛選擇(21:8-12),大衛沒有選擇,只說「願落在雅威手中而非人手中」,應是指第三項的三日瘟疫(8),雅威降瘟疫,死了七萬以民,但終止滅耶京:因雅威看見、便「後悔」:nacham,HB05162,同創 6:7「嘆息、遺憾、憐憫」。
- 又大衛禱告神、認己罪、非關以民(17),雅威使者再次指示大衛築壇與地點,大衛與阿珥楠交涉的經過有詳細記載(19-25),足價是金子六百舍客勒(六千多公克)表現大衛的誠意,雅威便應允他(18-27)。
- 顯然,雅威的憐憫是豐富的,因為大衛的悔改是確實的。耶路撒冷的聖殿、祭壇是建立在神對大衛王豐盛的憐憫之基礎上。這就是本章的主旨,或本卷的主旨。
- *比較撒下 24:24 的「五十舍客勒銀子」,差距太大。網站說是「禾場和相連地」(22)。
討論節錄
LYX: 提供結構分析:
- A、(1-6)犯罪之因
- B、(7-13)禱告、吩咐、使者的刀
- C、(14-15)中心強調:雅威的使者站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那裏。
- B、(16-25)禱告、吩咐、使者的刀
- A、(26-31)獻祭,神應允、刀入鞘、不能求問
中心點是引出這禾場是成為聖殿的地點。
(1)
「激動」:負面義「唆使、引誘」,正面義「勸告人去面對攻擊」。
Q:撒但攻擊以色列人,但沒記原因,此記載特點,是否有特殊用意?
A:
LYX:
2Sa 24:1 雅威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也沒有說明發怒的原因。
(代上下)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列為「聖卷」,大概是被擄歸回後編成的。
這是對歸回者們的內容,他們會將對神僕人的攻擊,將之歸為撒但之作為。
LYH:
可以從(伯 1-2 章)中,14 次使用「撒但」之多。
在新約中,也是要直接面對撒但的攻擊,故就有了另一面的解釋。
WCM:
2Sa 24:1 雅威又向以色列人發怒 1Ch 21: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
由於時代不同,過去不明奧祕的後來解開,新約中(羅)的「那罪」也是指撒但。
LYH:
「數點」:計算,或數算(創 1:16),HB4487,manah。
LYX:
雅威應許亞伯拉罕和雅各,以色列民是無法數算的。
LYH:
神的應許之福,憑信心即可,若執意去數算,便不是憑信心遵命,也表示神的福是有限的。
WCM:
雖經文未直說原因,但從後續事實內容,可以看出原因。
從約押之言,對比之下,可以看出大衛的錯誤。
LYX:
- 2Sa 24:3 約押對王說、無論百姓多少、願 雅威你的 神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行這事呢。
- 1Ch 21:3 約押說、願 雅威使他的百姓比現在加增百倍。我主我王阿、他們不都是你的僕人麼.我主為何吩咐行這事、為何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呢。
(代上 21:3)用更明白的話:「為何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呢」
LYX:
- (撒下 24)王 7次,主 3 次。——更強調王的權柄,可以叫派人去前線戰死(如害烏利亞)。
- (代上 21)王 少次,主多次
- 主人不能奪僕人的產業,但王可以。
- 撒母耳談到,立王的問題處就在於(撒上 8:10-18)。
- 1Sa 8:10 撒母耳將 雅威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
- 1Sa 8:11 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
- 1Sa 8:12 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
- 1Sa 8:13 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
- 1Sa 8:14 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 1Sa 8:15 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
- 1Sa 8:16 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
- 1Sa 8:17 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
- 1Sa 8:18 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 雅威、 雅威卻不應允你們。
- 以取「十分之一」來看,立了王,就成了像祭司身分一樣,以王取代了祭司。
- 也就是,以人為王,便不以雅威為王。
- 王權坐大後,便容易不分對錯,任意惡待神的子民。
WCM:
- 因為大衛是王的身分,以致於能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
- 他等於是集祭司、士師、十二族的族長之首的身分。
(4)
LYH:
2Sa 24:8 他們走遍全地、過了九個月零二十天就回到耶路撒冷。
(撒下)特點,用了很詳細的地點和時間記錄。但未記約押的細節。
(代上 21)「約押」出現多次,他有點心不甘情不願,有兩支派未數算。
LYH:
1Ch 27:24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動手數點、當時 雅威的烈怒、臨到以色列人.因此、沒有點完、數目也沒有寫在大衛王記上。
是數算了九個多月後,才有神的烈怒出現。
WCM:
神並不是一開始便發怒,而是容忍了九個多月,大衛是有時間中止的。
LYH:
(代上)省略了大衛犯罪,及(撒下21)基遍人追討掃羅家之罪事件。
(7)
「神不喜悅」,原文是:「在神眼中看為惡」
(8)
LYH:大衛還不錯,願意認錯。
(7-13)
LYX:認為是「倒敘法」。先談神降災,後談大衛禱告。
Q:到底,大衛是自覺有罪而禱告,或是因神降災才禱告?
A:
LYH:
(代上 21:7-13)倒敘法,那是 LYX 的看法。
- 1Ch 27:23 以色列人二十歲以內的、大衛沒有記其數目、因 雅威曾應許、說、必加增以色列人如天上的星那樣多。
- 1Ch 27:24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動手數點、當時 雅威的烈怒、臨到以色列人.因此、沒有點完、數目也沒有寫在大衛王記上。
LYX:
因為降了災,數算沒有完成,也是補充「(代上 21:6)惟有利未人和便雅憫人沒有數在其中.因為約押厭惡王的這命令。」的原因。
約押可能已將先前的結果報上去了。
Q:利未人未數算,但(民 8)數算利未人?
A:
LYX:
- 先前是要取代以色列中頭生的,只進行一次。
- 後來以色列人中的頭生子就改用贖銀來替代,或是潔淨牲畜要獻上(民 18:15-17)。
- Num 18:15 他們所有奉給 雅威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 Num 18: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 Num 18:17 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他的血灑在壇上、把他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 雅威。
並且也加上,要獻十分之一給利未人(民 18:21),因利未人沒有地上產業,而雅威是利未人的的產業,故雅威所得的,就歸給利未人。
Q:若大衛去數算利未人,那意味什麼?
A:
LYX:因為先前利未人已數算過了,為了取代以色列人頭生子。再次數算,意味著重作神先前所作的事,取代了神?
Q:「數算」的意義?
A:
LYX:「數算」是要將產業算歸自已名下。
LYH:利未人是神的產業,便雅憫人是前王的產業。
WCM:為了虛榮心,為了炫耀?
LYX:因為神賜的產業是不可數算的。執意數算就成了不照神的旨意,而要取代神。
LYH:(申)警戒人,不要因為富足而驕傲。 當時大衛勝了週遭列國,都成了他的產業。
LYX:去數算利未人,等於是將利未人置於王的權柄下,等於是人要作神。
LYH:等於是高抬自己像神,但是大衛也要在神前認罪悔改,人想當神君,但人終究是人。
- Eze 28:2 人子阿、你對推羅君王說、主 雅威如此說、因你心裏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中坐 神之位.你雖然居心自比 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