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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1ch:1ch_c20v4_c20v8_20230504

《歷代志上》20 章(代上 20:4-8)查經 20230504

與會:LYH、LYX、WCM; 提供文字資料:LYH、WCM; 日期:20230504; 編修:WCM。

(代上 18-20 章)經文結構:ABCDCBA

  • A、(代上 18:1)征服非利士人
    • B、(代上 18:2-4)征服摩押人
      • C、(代上 18:5-13)打敗亞蘭人與以東人
        • D、(代上 18:14-17)大衛治理以色列眾民的內閣名單
      • C’、(代上 19:1-19)打敗亞捫人與亞蘭人
    • B’、(代上 20:1-3)征服亞捫人
  • A’、(代上 20:4-8)三敗非利士人

(代上 20:4-8)三戰勝非利士巨人族

作者:LYH; 加註:WCM。

參見(撒下 21:15-22)

一、省略有關大衛的負面事蹟

此處省略(撒下 21:1-17)有關大衛的事蹟,尤其是「大衛的疲乏」(15),要殺大衛(16),亞比篩幫助大衛以及跟隨大衛的人像大衛起誓和說話內容(17)。此種負面記載再次刪除殆盡。

二、用詞

A、強調重複 3 數

  • 發生(1, 5, 6)、
  • 巨人族(4, 6, 8)、
  • 迦特(5, 6, 8)、
  • 戰爭(4, 5, 6)、
  • 擊打(4, 5, 8)、
  • 出生(4, 6, 8)。

B、重複 2 次

  • 非利士人(4, 5)、
  • 大衛(7, 8);
  • 兒子和弟兄(5, 7);

C、1 次

  • 以色列人(7)

新譯與釋義

(代上 20:4)

、且以後發生,且戰爭她站起來立著,且在基色、同非利士人、且那時,戶沙人西比該(猶大人謝拉的子孫)他擊打細派(篩選、如盆之物)自那眾巨人的眾出生的 miylidey halipha’iym(利乏音),且他們被制伏或降卑。

*「基色」:(撒下 21:18)指「歌伯」。「細派」變為「撒弗」。

〔註〕這是戰略要地,本是以法蓮產業,分給利未人歌轄族的城。

  • Jos 16:3 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到下伯和崙的境界、直到基色、通到海為止.(分給以法蓮)
  • Jos 16:10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為作苦工的僕人、直到今日。
  • Jdg 1:29 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仍住在基色、在以法蓮中間。

*「且戰爭她站起來立著」:milechamah,陰性單數名詞。 Tha`amod,是站起來立著 `amad 的單純主動語態、敘述式 3 單陰。

此句型獨此一見。

站立本有停住(創 29:35 生育),行動中站住了(撒上 6:14 車停),人進來、站在某人面前(王上 1:28;王下 4:12,15),用於地,神籌備完固這地,地就「長存或立定」(詩 119:90);用於死人復立(但 12:13)。

此處,用於戰爭,則有持續發生戰事的意味,意指戰爭繼續進行著,也有對抗的局勢繼續存在的意味(參見 5, 6)。

*非利士人,一般意指「移民」。根據創 10:14 的原文:『帕斯魯細、迦斯路西,就是非利士人〔非利士原意為「移民」〕從那裏出去的,和迦斐託。』非利士人是從「迦斯路西」那裡出來的,而「迦斯路西」是「麥西的眾子,與埃及同源。「迦斐託」:與非利士人是另一族人。

《信望愛網路版》認為: 非利士人應該是從迦斐託人而出,但是經文將那個片語擺在「迦斯路希人」的後面。這是堅持和合本的譯法。 申 2:23 的經文:『而那亞衛人,那居住在各鄉村的直到迦薩,迦斐託人,那從迦斐託出來的,他們除滅了他們,並代替他們居住。』此經文並未記載「非利士人」是從「迦斐託」出來的,而是從「迦斐託」。

*擊打nakah,不用「宰殺或殺戮」用詞(同 5,8),或使用「跌倒」naphal,不使用「死」。

*那眾巨人 haripha’iym,音譯「那眾利乏音人」。

〔註〕有個問題:若挪亞洪水已全滅絕當時的巨人,為何後來還是有巨人? 答:巨人的出現,是由於人違背律法,而神的兒子與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就會產生突變,生出偉人。

*「兒子」:原文是「生、被生的」

  • 創17:12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
  • 耶2:14以色列是僕人嗎?是家中生的奴僕嗎?為何成為掠物呢?

〔註〕若用「兒子」則有暗示其「父親」之存在, 而用本詞「被生的」則只強調其血統是巨人族,不關心其父親是具體誰。

*他們被制伏:HB03665,kana` 屈膝、謙卑的被動語態、連續式、3 複。直譯「他們被降卑」。反詞是高傲,隱指非利士人是高傲姿態。

(代上 20:5)

跟非利士人戰爭仍再發生,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他擊打拉哈米、歌利亞的兄弟、迦特人,槍頭如機軸織的。

*伊勒哈難(伊勒忠誠:哈拿),又名雅雷俄珥金(撒下 21:19)。睚珥的兒子,意指森林之子。 *哈拉米,意指多食物的。歌利亞:『信望愛網路』認為並非大衛所殺的那人。但不知根據為何,因經文明指同樣的巨人族、非利士人、又是迦特人,又是提出他的槍頭如機軸織的(撒上 17:4,7),是他的兄弟。

(代上 20:6)

戰爭仍再發生,在迦特,且有一人、身量、且他的指頭六且六、二十四、並他也是那巨人族他被生。

*指頭各六,24 指,又是巨人族特徵?

(代上 20:7)

他對以色列人罵陣〔羞辱〕,約拿單、示米亞的兒子、大衛兄弟,擊打了他。

(代上 20:8)

這些人、他們在迦特、那屬巨人族leharph’、被生,且他們跌倒naphal在大衛的手下,且在他的眾僕人的手下。

〔註〕LYH:想起過去在虎尾趕鬼之經歷,那被鬼附者描述,那撒但如歌利亞之強大,抓取他如對小孩般,人的能力完全無法勝過牠。

  • 2Co 10:2 有人以為我是憑著血氣行事、我也以為必須用勇敢待這等的人、求你們不要叫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有這樣的勇敢。
  • 2Co 10:3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 2Co 10:4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 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 2Co 10:5 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 神的那些自高之事[原文:抵擋這神的驗識之高障]、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原文:歸入基督的聽從].

保羅出外傳道,不是靠刀槍,而是靠神的能力。

故歌利亞及其類的巨人,是代表著撒但,是反對神的惡勢力。

討論分享

LYH:

(代上 20:7)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擊殺]了他。

  • 由這一點來看,大衛兄弟的兒子(也屬於廣義的兄弟)能和大衛一同擊殺巨人;
  • 同樣的,基督的兄弟也能和基督一同戰勝惡者撒但!

清末時西方列強,使用機關大砲攻打中國,同時基督教也傳入中國。中國人是否有真心信靠基督?或是只重視學用機關大砲?

要高舉雅威之名。

科技、醫學等等是人的能力,奪占了大部分基督徒的心。

  • 大多數的基督徒當其遇到病苦危難之時,大多仍是倚靠人的能力(科技、醫學等),而不願憑信心倚靠真神的能力。
  • 以上情況表明,大多數的基督教會(靈恩派除外)是沒有聖靈同在的,但他們又自認為有聖靈同在,這就落入了一彌天大謊之中。
    • 例如「聚會所」宣稱,能受到感動呼求主名之人,就是有聖靈之人。他們的根據如下:
      • 《和合本》(林前 12:3)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被 神的靈感動:在神的靈裏面]
      • 《和合本》(加 4:6)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 「聚會所」引用的經文有錯譯及誤解釋,
        • 《雅威譯本》(林前 12:3)所以,我一直要使你們驗識:「沒有一人在神的靈裏講論時,說:『耶穌是咒詛。」也沒有一人一直能夠去說:『耶穌是主。』除非在聖靈裏。
        • 《雅威譯本》(加 4:6)也就是(說):你們現在是兒子們,神曾差遣祂的那位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中,呼叫著:阿爸!噢父啊!
        • 前提是已先成為兒子,且也受了「那位兒子的靈」進入心中了,也就是受了聖靈了,作者強調有「呼叫著:阿爸!噢父啊!」的表現,但作者的目的並不是用此來判斷是否有聖靈。

沒有聖靈卻自以為有聖靈的巨大危害!

大多數的基督教會自以為有聖靈,並且反對「說靈言(方言、用別舌說話、用舌說話)」,且反對以「說靈言」作為判斷聖靈澆灌的判斷依據!這就落入了撒但精心編織的的彌天大謊之中,使身在其中的基督徒無力跟從基督、無力爭戰、無力勝過罪惡!

Q:這一段使用「擊打」、「扑倒」等詞而不用「殺」、「死亡」等詞,是否有其特別意義?

A:

LYH:「死亡」在律法上有管教之意。

LYX:「擊打」也可譯作「擊殺」,「扑倒」也意味著「死亡」,在意義上沒有太大不同,也是在爭戰中很常用的詞。

Q:(代上 20:6)「身量高大的人」原文只用「尺寸大小」,何意?

A:

LYH:似乎不是指其身材,而是計量?

LYX:其他經節也有類似說法,因此指身量巨大是沒錯的。

(代上 11:23)又殺了一個埃及人。埃及人「身高」五肘,手裡拿著槍,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比拿雅只拿著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刺死。

Q:(代上 20:6)「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何意?

A:

LYX:(代上 11:23)也用相同說法。

WCM:以桿粗來表示使用者的手掌巨大,且該槍勢必重量極沉,發揮的威力必然不小!以此來形容巨人之孔武有力。

「治服」(H3665) כָּנַע kana`

  • (代上 17:10)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我必『治服』你的一切仇敵,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
  • (代上 18:1)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
  • (代上 20:4)後來,以色列人在基色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
  • 第一項經文是是應許,後兩項經文是應驗。

「迦特」的消失

LYX:「迦特」這非利士大城,在 715 BC. 後便消失的歷史中,其原因不明。聖經記載最後出現在《阿摩司書》(摩 6:2)。

Q:為何(代上 18:1)迦特已被治服,但(代上 20:6)又和非利士人在迦特打仗?難道迦特後來又落入非利士人手中?為何明明勝了非利士人,奪了其地,但為何後來該地沒有成為以色列人的產業?

A:

非利士地本是劃歸但支派為產業。然而但支派不負責任,沒有好好地付出代價去攻佔該地,而往北去定居在不費力就得的地。就算是此處以猶大支派為主,將迦特奪取下來,但是沒看到但支派的人前來固守,以致於仍然㤦非利士人有機會坐大。

這就好比是一條防線,其中一部分人沒有堅守崗位,就造成防線的缺口,使敵人有機可乘,不得安寧!

「設防營」出現在(代上 18:6, 12)是設在大馬色、以東地。

但支派的不聽從神的吩咐,不盡忠職守,表明了他們沒有憑信心去遵行神的旨意。

猶大支派在此大量的功蹟被記下,如(猶大支派)謝拉族戶沙人西比該,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等,表明猶大支派對以色列家的巨大貢獻,無怪乎此支派大大蒙神賜福、地位崇高!

名字之比較

作者:WCM。

「西比該」Sibbechai、「米本乃」 Mebunnai

  • (代上 20:4)與非利士人打仗的戶沙人「西比該」Sibbechai
  • (撒下 21:18)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的戶沙人西比該,
  • (代上 11:29)大衛的勇士戶沙人西比該,
  • (代上 27:11)八月第八班的班長、是(猶大支派)謝拉族戶沙人西比該,
  • 同(撒下 23:27)大衛的勇士戶沙人「米本乃」 Mebunnai。

「細派」Sippai 、「撒弗」Saph

  • (代上 20:4)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Sippai
  • (撒下 21:18)偉人的一個兒子「撒弗」Saph

「伊勒哈難」Elhanan(父名不同)

  • (代上 20:5)與非利士人打仗的「睚珥」Jair 的兒子「伊勒哈難」Elhanan
  • (撒下 21:19)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Jaare-Oregim 的兒子「伊勒哈難」 Elhanan

《信望愛網站》
  (六)大衛制服非利士人  20:4-20:8  
        ○ 撒下 21:18-22 
        ●「基色」:字義是「部分」, 撒下 21:18 作「歌伯」:字義是「蓄水槽」。
        ●「西比該」:字義是「編織者」。
        ●「細派」:字義是「篩選」。 撒下 21:18 作「撒弗」:字義是「高」。
        ●「睚珥」:字義是「樹木叢生的」。 撒下 21:19 作「伯利恆人雅雷
                    俄珥金」。
        ●「伊勒哈難」:字義是「神是有慈愛的」。
        ●「歌利亞」:字義是「光彩燦爛」。
        ●「拉哈米」:字義是「我的麵包」。 撒下 21:19 作「歌利亞」。
        ◎這段經文的問題是:到底誰殺了歌利亞。一般認為大衛一定殺了歌
          利亞,因為大衛是靠著殺歌利亞才能被掃羅重視、與約拿單結交,
          進入王宮。歷代志上的經文也支持這樣的看法。如果是這樣,
           撒下 21:19 的記載要如何解釋:一是認為該處經文錯誤把「兄弟
          拉哈米」讀成「與伯利恆人」,一是認為「歌利亞」僅是稱號,還
          有人認為「伊勒哈難」根本就是大衛,「雅雷」是「耶西」的誤寫
          ,「俄珥金」(字義是「織布機」)是經文跳讀的結果。猶太傳統
          是採最後一種看法。
        ●「示米亞」:字義是「名聲」。
        ●「約拿單」:字義是「耶和華已給與」。
        ●「迦特偉人的兒子」:不是迦特某個特定的巨人的四個兒子,而是迦
                              特那裡巨人族的後裔。
        ●「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這種說法似乎支持「伊勒哈難」就是「大
                                  衛」。

Q:殺死歌利亞者的身份?

A:

《信望愛》 ◎這段經文的問題是:到底誰殺了歌利亞。 一般認為大衛一定殺了歌利亞,因為大衛是靠著殺歌利亞才能被掃羅重視、與約拿單結交,進入王宮。歷代志上的經文也支持這樣的看法。 如果是這樣,撒下 21:19 的記載要如何解釋:一是認為該處經文錯誤把「兄弟拉哈米」讀成「與伯利恆人」,一是認為「歌利亞」僅是稱號,還有人認為「伊勒哈難」根本就是大衛,「雅雷」是「耶西」的誤寫,「俄珥金」(字義是「織布機」)是經文跳讀的結果。猶太傳統是採最後一種看法。

《每日研經叢書》 (丙)那個殺死歌利亞者的身份(二十5)。關於前兩個難題,請參考專門的注釋書。最後的難題在此要略加註意。

大衛打敗偉人歌利亞的故事,已經作了弱者勝強者之極不平衡競爭的縮影。現代讀者大都是從撒母耳記下十七章得知此事。撒母耳記除了這個故事以外,也記載了一個叫伊勒哈難的人,殺了一個非利士偉人‘迦特人歌利亞’(撒下廿一19)。歷代志給我們提供的是另一個事實,根據這個事實伊勒哈難殺死的不是歌利亞本人,而是他的弟兄拉哈米。撒母耳記下廿一章十九節與我們這段經文之間的差異,至少部分地是可以解釋的。但問題仍然存在,那就是究竟是伊勒哈難或是大衛殺死歌利亞呢?關於這個問題的一個解決方法,是假定有第二個歌利亞和第二次戰鬥。與這個假定相對的是提到歌利亞的槍,說他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這詞組完全與那個更著名之歌利亞的槍的描述相同(撒上十七7),暗示實際上是同一個人。另一方面,贊成第二個歌利亞的可能性是二十章四至八節的暗示:迦特是以出偉人著名的。用歌利亞之名的偉人不祗一個,這不但是迦特居民的特徵所暗示的,更是晚近在非利士地發現一個名叫歌利亞家族墓碑的銘志明確地顯示的;銘志上說,這個家族成員的身材都是非常高大的。

對這些難題的最後徹底解答是不可能的;因為無論主張那一方面都確實是武斷的。人在尋求維護或是攻擊聖經的完整與可靠性時,很容易變成令人難以認可的唯理主義者。大家熟知:歷史上那些實際發生的事件,決無法靠史實的研究加以發現,因為彼此差異之處太多,而且難於處理──與我們人這方面易於誤解它們無關。信心之道,是在遭遇聖經中令人困惑的現象時,採取保留的態度,承認人容易錯,並信靠主的話確實是真理。——《每日研經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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