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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特的律法系列 2:食物律——從伊甸樂園說起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40402; 講解日期:20240413。

經文

前言

緒論

一、解經法辨識

二、時代論辯駁

三、原文翻譯法

四、聖靈啟示論

五、自由與限制

本論

甲、食物分別律

壹、神的創造與雅威神的樂園

貳、亞伯與挪亞的食物分別

參、信心之父遵守雅威律法

肆、摩西律法中的食物律(利 20:24-26; 申 14:1-21)

伍、外邦信徒遵守聖約(賽 56:3, 6; 65:1)

(賽 65:1)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

反而下文中的以色列約民,成了「那悖逆的百姓」(賽 65:2)!

(賽 65:2-5)
Isa 65:2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Isa 65:3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作磚〕上燒香.
Isa 65:4 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
Isa 65:5 且對人說、你站開罷、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原文:我會聖別你;LXX:我是聖潔的]。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
(賽 66:2-3, 17)
Isa 66:2  雅威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虛心原文作貧窮〕[(太 5:3-4)貧窮、哀慟。]
Isa 66:3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Isa 66:17 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 雅威說的。

陸、基督耶穌講「酵」:傳統與誡命

柒、使徒保羅講「信與愛」:奉割禮派的爭端

堅守真理律法之人,包括守食物律者,會被傳統派,即反基督者所逼迫、殺害。過去如此,現今如此,將來也必如此,因為「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 1:9)。

乙、食物與立約關係

壹、違背亞當之約是指違背食物禁律

Gen 2:16 且雅威神吩咐臨到那人身上,說:「出自那園子的各種樹的,你務必要吃,
Gen 2:17 然而出自善惡知識樹的,你不可從它而吃,因為你從它而吃的日子時,你必定要死。
Gen 3:11 而祂說:「誰告訴你:你是赤裸的?難道出自那樹,就是我曾吩咐你,以致於出自它的你不會吃的,你卻吃了?
Gen 3:12 而那人說:「那女人,就是祢賜給與我同在的,她親自從那樹中給我,我就吃了。
Gen 3:13 而雅威神對那女人說:「你做這個是什麼呢?」而那女人說:「那蛇誘惑我,我就吃了。
《和合本》
Hos 6:6 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原文意:我喜愛堅愛]、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原文:喜愛神的知識〕、勝於燔祭。[註:此節的「堅愛」參考上文第四節,或許是指人所擁有的。此字亦常用於神,是指神必守約施堅愛。《LXX》希臘文譯作「憐憫」,部分近似原意,作為權充替代字,因此絕不可受限於希臘文字意,應以希伯來字意理解之。]
Hos 6:7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貳、挪亞之約以分別潔淨的祭物與食物為主

Gen 7:2 從一切潔淨的牲畜中,你要為你自己取來[或譯:你要取來歸你自己]七隻七隻,男與他妻子,又從那牲畜中,就是不潔淨的,牠是兩個,男與他妻子,
Gen 7:3 也從那諸天的飛鳥中取七隻七隻雄(男)與雌(女),使種子存活在全地的面上。
Gen 8:20 而挪亞為雅威築了一座壇,且從各樣潔淨的牲畜和各樣潔淨的飛鳥中取來,並獻上燔祭在那壇上

參、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之約由「七隻羔羊」來做誓約井的證據

Gen 21:28 而亞伯拉罕安排那羊群的七隻母羊羔成單獨一群。
Gen 21:29 而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說:「這七隻母羊羔,就是你安排的,牠們為何成單獨一群呢?」
Gen 21:30 而他說:「因為你要從我手中取走這七隻母羊羔,以便為我成為一個見證:我曾挖了這口井。

肆、以撒與亞比米勒王、亞戶撒、非各三人起誓、立約的共食

Gen 26:28 而他們說:「我們的確看見:雅威已是與你同在,且我們說:「請讓誓言存在我們和你之間,且讓我們與你立約。
Gen 26:29 你不對我們行惡,正如我們未曾碰觸你,又正如我們曾僅是向你行善,又在平安中打發你走;現在你是蒙雅威賜福的。」
Gen 26:30 於是他為他們備辦筵席,而他們又吃又喝了。

伍、雅各與拉班立約,以起誓、獻祭、共食為主

Gen 31:53 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我們之間作審判[註]。」雅各就以他父親以撒的敬畏懼怕者起誓。1)
Gen 31:54 且雅各在那山上宰獻祭物,並喚來他的兄弟們去吃食糧,而他們吃了食糧,又在山上過夜。

陸、雅各在伯特利繼續築壇、獻祭,得神顯現、賜福與應許,改名,雅各立石、奠酒、澆油

柒、約瑟分別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因埃及人的厭惡

捌、西乃山上與雅威神立約:築壇、獻祭、神人共食「潔淨食物」

玖、新約福音是指新約選民與基督的血與肉之「團契 koinoonia」

結論

一、當嚴守食物潔淨律

二、謹防文士、法利賽人的「酵」

三、新約的團契


〔補充〕

耶穌所談有關食物的經文,常被誤解

(可 7:19) 《和合本》譯文誤導人

Mar 7:19 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原文應譯為:「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使各樣的食物潔淨了。」原文無「這是說……都是」。主耶穌是根據當時的教導,每天上厠所排出,不會使人不潔,因為神所造的食物,就是潔淨的,人的俗手並不能使之不潔,就算是將之祭拜後,也不會使之不潔。〕

Mar 7:19 因為不是進入他的那心裏,反是入了那肚腹,又持續出來入了那厠所,而清潔一切的食物』?

保羅所談有關食物的經文,常被誤解

Rom 14:2 有人堅信去吃百物,然而軟弱者只吃蔬菜。

[註羅14:2 「百物」:指潔淨食物,須按照食物律的規定。本文是針對「禁慾主義」之講論。]

Rom 14:14 在主耶穌裏我被說服並深知:無一物透過它自己是俗汙的。除非有人算定某物是俗汙的,對那人而言,就是俗汙的。

這裏的「物」,指的是「符合食物律的潔淨物」,所以「無一物透過它自己是俗汙的」。但是有一個例外,這些潔淨物會被「有人算定某物是俗汙的」,而成為俗汙的,因為這些人是「軟弱的人」,即有「軟弱的良知」(林前 8:7)。

然而,保羅表示,有正確認識的人,即「不軟弱的人」,對於那在市場販賣的潔淨物,不會因著經過了「不洗手之人」而處理後,並不會變成「俗汙」。

這個道理,如同(林前 8:7; 10:25)所言:

1Co 8:7 但這等知識不都在眾人裏面,有因偶像的規矩存到如今,吃東西如同吃祭偶像的物,他們原是軟弱的良知〔原文直譯:共同知識;下同〕,就被玷汙了。
1Co 10:25 凡市場上賣的,你們只管吃,誰也不要為共知緣故逐一審查。2)
1)
[註創31:53 作審判:《MT馬索拉》此詞為第三人稱複數陽性,但《LXX》將此詞譯為第三人稱單數。]
2)
[註林前10:25 那些市場所賣的所指的是食物,是確知符合食物潔淨律的,但是並不知道是否祭過偶像。若不符合食物潔淨律的不能稱之為食物,是明確不可吃的,並不在本段內容的探討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