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1-2 章)分三段,(來 3-5 章)也分三段,分別是主論、引證、結論。
(來 3:7-4:13)是引證,此處引用了(詩 95)內容,分為三部份。
(來 3:12-13)這兩節都是命令句,且句型相同:你們應當……免得你們中間……。
此小段是源自《民數記》內容,而(詩 95)是基於《民數記》內容,而《希伯來書》作者又基於《詩篇》作者所寫的。
《民數記》中內容是談到:一大群以色列人只看到了那十個探子回來所報的惡信,起了不信的惡心; | 《希伯來書》作者是談到:一大群以色列人看到了重建的聖殿,而只看重聖殿的重建,卻不信神的愛子耶穌,起了不信的惡心。 |
以色列人不信迦勒、約書亞二位探子的話,不願按神旨意進迦南地。 | 不聽使徒們的勸勉,又回頭進入猶太教。 |
(來 3:14)
(來 3:14)是(來 3:6)的再解釋。
直譯:因為我們早已成為那基督的眾分享者,如果實在是如下所述,我們能堅持住那實體的開端,堅定地直到結局。
神的計劃是,基督成了救恩的基本模式(源頭、開端),所有門徒都要循相同模式,來得到救恩。
「不信的惡心」是會惹神發怒的。這重點是重覆強調的。「今日、日子」也是重覆強調。
「聽」與「信心」相結合,才能成為進入安息的人,才能免除神的憤怒。
(來 4:1)
「趕不上」 意思是1.遲到;2.達不到要求。
「畏懼」 即敬畏。本書作者強調人對神的敬畏,卻不著重對神的愛。人唯有敬畏神,才能表明愛神。
「調和」 本意是1.不同物體相混合;2.不同物體相搭配。本節意指聽道的人要具備信心,與所聽的道相搭配。
(來 4:1-6)
不是人不能進入神的安息,而是人沒有完成他自己的工;人若完成了自己的工,如同神完成了工作(歇了工),就能進入神的安息。
(來 4:13)
「在他面前,我們都要交帳」 本節最後有一小句,《和合本》未譯出。
我們若有一絲不完全,最後在神面前都要交帳。
(來 4:14)談大祭司是神的兒子耶穌。(來 5 章)和(來 7 章)的結論均是此點。
三個結論均是說明此點(來 2:17; 4:14; 7:17)成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升天尊榮的大祭司;照麥基洗德等次永遠作祭司。
關於此點,作者的用意在於:(來 13:13)要同神兒子去受苦。
這是由於當時的人們不明白此點,而群起興兵反抗羅馬政府。
《民數記》是說,許多人因著軟弱,要回到埃及去;《希伯來書》是要回到猶太教去。
問:(來 3:14)的意思,是否表示有人沒堅持?
問:「天國中最小的」之意思,是否仍在天國中?
答:(太 5:19)在天國中要稱為最小的。(林前 15:9)我是使徒中最小,不配稱為使徒。「是最小的」表示「不是具有身份」。因此「在天國中稱為最小的」表示「不具有天國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