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考驗查證。
信心不是靜態的,而是動作之後的結果。坊間一般認為信心是靜態的,要接受之,但事實上,「信耶穌得永生」是要人付諸行動,要人去「信耶穌」,就是去「聽從耶穌的教導」。
見證的內容都和死亡有關。
亞伯拉罕獻兒子的關鍵點:(19)他相信神能叫他兒子死而復活,因此他才能獻上他兒子。
從(創 22)來看,經文中並未詳細說明亞伯拉罕的信,而是強調他順服神的話去行。
亞伯拉罕生以撒,是為了要勝過肉體;撒拉因信而生以撒,也是同樣目的。
「獨生的兒子」在約翰福音和約翰書信中,均用在耶穌基督上,我們一般譯為「獨一族類的」,表明要區分按信心生的、按肉體生的。神只要「按信心生的」。亞伯拉罕信心的成果,是突破肉體限制的,年老仍能生育,這如同從死裡復活的。
以撒的信心,是基於其父亞伯拉罕的信心。其母親撒拉也是如此。根據(11),撒拉的信心是因著順服丈夫,即基於他丈夫的信心,因此能生出以撒。
以撒對兩兒子祝福,都是有關於基於土地農業的福份,但當時他們仍是從事畜牧業,並不吻合,這表明他是基於神對其父亞伯拉罕的應許內容而祝福,這就表明了他的信心。
據(創48-49)記載,雅各要求將他歸葬迦南地希伯崙,由此表明他繼承該地業。
約瑟要求將他歸葬迦南地,最後埋於示劍,此地也是其父祝福賜予的,表示他承接了該祝福。
經文以過去分詞來表達他們過去做了什麼事,也要表明他們基於什麼原因而有什麼行為。
摩西父母基於看到孩子是俊美的,且不怕王命令,因此藏了他三個月。
經文有「上對下、下對上」的描述對應。
摩西「遺棄了埃及」(27),其意義是他因著信心,放棄了唾手可得之尊貴的身㤋(24),也放棄了財富(26)。
「那血的那灑」,「那灑」(名詞)是主要內容,而「那血的」是所有格,用來修飾名詞。用詞同於(來 12:24)。
(28)摩西傳講神的話,使人們能遵守,免得死亡,這也被視為信心。
經文只用「他們」而不用「以色列人」,這表示何意?
從舊約聖經的記載,以色列人是沒有信心於過紅海、窺探迦南地、攻耶利哥城,但是按《希伯來書》作者所述,他們是有信心的,因為他們雖然害怕,但他們仍願意按照先知摩西的話去行,去踏入紅海、去繞城七日的實際行動。
據(書 2)喇合的記載,她並未聽到先知所說的話,而是聽到人們的傳言,風聞以色列的神所行的事,便相信了,便接待探子們。
以上所記的,都不是神蹟式的,而是完全由人可以做到的。
摩西放棄原本的地位和財富,亞伯拉罕也於棄原本在吾珥的一切而離開,不再定居一地,而成了住帳棚的。他住在神賜給他的地上,但卻如同是外國人,並且終其一生如此,堅持到底。
以色列人的抉擇在於,是否願意踏入紅海,若不做就失去機會。
用了九個直說語氣第三人稱動作:
(35-38)也用了多個直說語氣第三人稱動作,構成了多句話:
神叫我們每一位讀到這經文的人們,都要成為信心的見證者,直到數目滿足,神的應許才會真正來到。
信心不是觀念,而是行動的表現,是人願意順服,而表現出的力量。
以上諸見證人們所表現出的諸多得勝動作,但他們仍未得到神的應許,看似不值得,實則由於這世界配不上諸見證人。
這世界成為了試驗,因其臥在惡者之下,已扭曲變樣了。
會死的人,在將死之時,憑信心能說出將來盼望的話。
(來 2)耶穌基督在要凡事和他的弟兄們一樣,摩西也是如此。
Heb 2:17 由於這緣故,他過去一直有義務在所有方面變成像那些弟兄們一樣,為要對於關乎這神的諸事上,他能夠成為憐憫的、且可信賴的大祭司,達成百姓眾罪的那抵償。
埃及代表無信心的世界,摩西的父母與之爭鬥,他們努力要留下信心的種子,使之蒙保護四十年,讓法老女兒收養之,而親生母親成為乳母,能將以色列人一切的真理教導他。
移民到美國,這是許多人所極力追求的,也曾是對我的試探,但對於世界的了解,就明白不論到這世界何處,都沒差別。
也有多人推崇現今成功的大教會、大牧師,以為這是使徒教會的復興,但實際上,使徒教會的光景是如(來11:35-38)被逼迫的,而不是現今的「成功神學」。
信心,只有撇下今生的一切。耶穌曾教導:要付出今生的生命,來得到永遠生命。信心必然是有所付出的,而不是仍然保有今生的美名財富。這是很大的挑戰。
堅持到底,並作正確抉擇。
真門徒必然愛慕神的話,讓神的話來改變自己,作為與世界爭戰之兵器。
很多人並沒有活在神的話中,沒有被神的話充滿,而活在自己所喜好的事中。因此他們始終需要別人教導他們,如同嬰孩。